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普通门诊不设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