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们是保险代理公司加盟吗

原标题:为什么大公司的保险产品比小公司贵那么多?(精华帖)

图文原创 :风险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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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排列组合就是创新。

在很多人认知里的“大公司”是这样的:

1、大多带有“中国”头衔、

2、注册资本金百亿以上、

那么,同样的保险产品,为什么“大公司”要比“小公司”贵很多呢?

比如下面的重疾险,“大公司”的产品比小公司贵了30%以上:

这是活脱脱一台豪车的差距!

作为愿意多看多操心的消费者,我们在市场上看到的很奇怪的现象:

保障型产品:“大公司”贵,

万能险保证利率:“大公司”低,

“大公司”都在1.75%到2.5%之间,“小公司”都在3%到3.5%之间。

“大公司”保险产品保费贵、保证利率低,不是偶然,而是有其原因的:

一、沉重的历史教训,数百亿的利差损压得喘不过气

一切源于1999年之前高预定利率的保单。1996年以来,中国处于降息周期,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从1996年高峰时期的10.98%降至1999年的2.25%。三年时间,犹如过山车,惊心动魄。

而保险公司同为金融机构,不得不与银行短兵交接抢民间资金,因此,在产品的预定利率方面,也采取了无限跟风银行存款利率。

更致命的是,银行可以每年调整存款利率,而保险公司跟风设置的高预定利率,当产品一旦卖出去,就是终身执行这个高利率了。

比如某“大公司”(当年还是小公司),当年销售的终身寿险的预定利率高达8.8%,可以简单理解成每年都执行8.8%的利息给你,直至终身,你说嗨不嗨。并且,当年降息浪潮中,每逢降息前便大肆的销售保单,各家保险公司的销售额突飞猛进,比如某安就逐渐从“小公司”变成“大公司”,但随着这些保单在之后不断的兑付,高额利差损逐渐就显现了。从最近几年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回报率看,均远远没达到8.8%,意味着现在还在执行的这些老保单,让这些当年的小公司,现在的“大公司”源源不断的在亏钱。

很多现在的“大公司”都遭遇了这一利差损。

据某“大公司”测算,这些保单隐含的亏损超过200亿,峰值时(预计2050年)预计会到400亿。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某大公司董事长在保监会大吐苦水,称公司的利差损有800亿。

世界上很多“大公司”都经历过这样血淋林的教训,“小公司”则良好的吸收了前辈们的经验,除了不背包袱,更可以有效规避这些陷阱。君不知,许多“大公司”的高管就是流动到“小公司”去,或者这些“小公司”其实就是“大公司”的核心高管另起炉灶创建的。人才都是自由流动的,换一个漂亮的新房子,把千疮百孔的破房子留下来。

关于预定利率变化史导致的这段利差损的历史,请参考风险哥去年制作的《中国保险业预定利率变化史》。

广告能带给羊群们安全感,不看性能看广告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四大上市险企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四大上市险企2016年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达241.61亿元,日均6619万元,同比增长56.5%,创出近年来的新高。

四大上市险企的广告宣传费用依次为:中国人寿21.2亿元 ,中国平安172.46亿元,中国太保45.63亿元,新华保险2.32亿元。

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不用说,大家各自领会。

或者你做了这个被拔羊毛的人的时候,你会期待当你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朋友碰面会赞誉你:oh,我的上帝,你买了中国平安的产品,真是太牛叉了!你果然是“壕”。

三、粗放的经营模式,运营成本居高不下

代理人多、内勤多,是“大公司“的标志之一,其办公场所的租金和内外勤的工资(佣金)自然也多,因此产品费率相对较高,而”小公司“,在成本控制上,会通过减少或取消业务员队伍,有些公司直接将产品交给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销售,很多成本无形中就降下来了。

如何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是近年来全球保险公司的关键问题之一。

比如在竞争剧烈的美国,许多保险公司在近年来就直接解散其代理人团队,转而寻求和市面上独立运作的保险事务所、保险经纪人、独立代理人合作。一方面,轻装上阵,不用承担销售人员成本,另一方面,把节省的成本以更优的产品和更有创新性的服务提升市场美誉度和占有率。

比如,最近一两年,国内一些有互联网背景的保险公司,开始引入无纸化保单、电子系统投保、不设置任何实体网点、全国无纸化通保通赔、线上预核保、线上理赔等等。

科技改变生活,跟上科技脚步,也成了保险公司降低成本的主要途径之一了。

只是还有很多公司船大难掉头,新技术的抵触,往往是既得利益者的不舍导致。比如最近很火的”平安一账通APP上线其他保险公司产品的事件”,昙花一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四、急功急利的增员模式,旅游奖品齐上阵

下图是朋友圈截图,保险公司以“免费旅游”诱惑人们加盟保险销售行业,不断的增员、不断的增加增员成本,对于进入保险公司的新人,还会有一些额外的培训费用支出及奖励。(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交的保费,就是给这些”壕“拿去到处耍、到处旅游了。

如果说,你的代理人提供的服务很好很专业,那还情有可原。。。

如果只是提供了个渠道给你出张单子,或者就是熟人卖张人情单,那就呵呵了~

用大量旅游方案、包装精英等吸引增员、拼命增员的模式,有时候比直接打广告更有威力,更划算。部分擅长于这种操作的公司,更是依靠这样的方式伪装成为“大公司”。比如有些公司保费规模前二十名里寻不到号、注册资本、公司资产均是在八十多家人寿保险公司里名落孙山。但是刷着脸熟和增员营销能力强,硬是给自己冠上了“大公司”三字,卖着同样贵得离谱的产品。(这一切均是经营策略使然而已,大与小,更多只是包装能力强弱的体现而已)

原来高历史负债、高广告费、高运营成本、高方案费用、执行人海战术的重资产公司,能够把面粉卖出白粉价格的就是”大公司“!

原来大家认知的大公司,与市场份额、注册资金、企业背景这些东西都是没什么关系的!21世纪什么最宝贵?人才最宝贵,懂包装的营销专家最宝贵。

总是为广告买单,已经差不多踩入了90%的坑了。。。

五、换位思考,要对股东负责,能卖贵,绝不降价

“大公司”产品贵得出奇,却贵得合情合理。

“大公司”保险产品贵,除去以上种种因素,我们试下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这些“大公司”的股东。

你是希望你的持有的股票多赚钱还是少赚钱?

而最直观能够让你持有股票的保险公司增加利润的方式是?

是降低保险的费率、调高保险条款的理赔率吗?

NO、NO、NO,当然不是,恰好相反!

以现在市场上最大的保险集团,平安为例。

假设风险哥换位到平安马董的位置,也是毫不犹豫、坚定不移的执行现在的保险产品策略,因为,商业保险公司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的,首先是要为股东负责的,是在履行基本社会责任感的情况下赚取最大最大的利润。不到非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降低利润点的。

从这一刻起,请停止喷平安的产品差了,如果世界上只剩下平安的平安福,这一定是一款好保险。

没有对比没有伤害:同一时间,比空间;同一空间,比时间。

消费者的立场和股东们的立场,各自站在利润的两面,正好就是一面对立面。不是某安的良心被狗吃了,而是你没赶上做某安客户的好时代,没遇到某安卖高性价比产品的年代。一切均是经营策略决定,当年的某安也曾是极度让利、放下身段、无所不用其极讨好消费者的“小公司”!

六、谣言止于智者,却让愚者迷乱,

商场如战场,各为其主,几百亿广告费都打了,是不见效果就要见眼泪的。

因此,花钱请明星代言做了大量广告,天天炒作的“大公司”的代理人在面对对消费者让利抢市场、把广告费拿去讨好消费者的“小公司”代理人的时候。就催生了以下的无稽观点:

(一)、“小公司”服务差?理赔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这样说:买保险要买大公司的,小公司不安全。这个问题从产生之初起,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以讹传讹,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小公司的理赔就不安全。

因为保险产品赔付的安全性是受到法律、监管、合同条款等保护的。赔不赔,不是公司一张嘴说了算。

比如像意外身故,定期寿险这种产品,人都挂了,哪家公司敢不赔吗?像重疾险,最常见的25种产品都是行业统一定义的,哪家公司敢不赔吗?

退一万步讲,即使小公司理赔慢一点,同样保费一家公司赔50万,另外一家公司赔70-80万,即便真的多等几天,你愿不愿意等?

实际上,理赔时效方面,保监会在2016年有出具权威报告。

而且,排名靠前的,居然都不是耳熟能详的“大公司”。

其实,保险公司是很乐意理赔的,因为理赔首先是他们的正常工作,保险公司按合同办事而已。其次,理赔更能产生社会影响力,比请明星代言更有说服力。

至于为什么都是“小公司”名列时效性排行榜前茅,风险哥懵懂猜测,大概是这些公司的核赔部门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处理理赔的人员更充足吧。

如果还有人说小公司理赔就不好,小编只好出绝招了:

【保险理赔难之狼与小羊的故事】大家都说保险理赔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既然是老大难问题,都存在这么久了,那请问是“大公司”造成的还是“小公司”造成的?!

(二)、小公司不安全,会倒闭?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是不是经常听到这样的论调:

1、当消费者质疑某些“大公司”如果在若干十年之后是否还存在,代理人会引用《保险法》92条,说保险公司不会倒闭。

2、当消费者质疑代理人 某些“大公司”产品贵出历史新高度,而平时很少听到的“小公司”的产品却划算很多,这时,代理人又会说,这些“小公司“不安全,不稳定、经营不善会倒闭。

保险法什么时候成了某些大公司代理人的专属法律了?这不是自打嘴巴吗?

实际上,某些代理人的脑子就是没转过来,即便是对《保险法》也是一知半解,有些老代理人还经常犯一些笑话:比如他的保险法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版本,引用的时候还是说保险法85条或88条不允许保险公司倒闭(呵呵,这要看这个代理人究竟多久没更新他专属的保险法了)。

《保险法》是基于宪法的法典,不仅仅是国人在遵守,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营单位都必须共同遵守。

关于保险法89条至92条,正确的解读:

①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是特别严格;

②人寿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只是除了分立、合并、依法撤销,不得解散而已;

③商业保险机构经营不善,破产是对经营者的合理处罚;

④92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必须履约,合同条款约定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⑤基于必须保护人寿保险合同的合法权益,国家弄了一大堆监管和艰苦的审批,确保这个时候有其他利益集团非常愿意做接盘侠;

⑥保监会是国家设立的监管部门,谨小慎微的,人寿保险公司破产是大事,懂法律的民众始终很少,因此,除了会造成群体性信任感问题,还会造成一大堆合并和接盘的麻烦事儿,因此,风险前置很重要,所以保监会的监管非常严格;

⑦保险法92条所规定的应当维护的被保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是合法权益,这个界定非常重要;

⑧众所周知,合同里明确的利益是合法利益,没明确的利益,则不不纳入,比如不受保障的分红利益。

宏观的看待这个保险市场,有时候我们也觉得很好笑,代理人怎么总是自打嘴巴?其实,耍泼和秀下限的不过一些不会思考的代理人以及为了在岗位上活下来而不得不剑走偏锋、偷换概念的督导老师和中低层管理人员。

保险公司不会乱讲话的,保险公司之间都是互相渗透,互相持股,互相支持和互相尊重的。老板们谈笑风生,能挣钱的事情,都会考虑做。比如众所周知的中国平安是上市公司,其市值超过5万亿,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中国平安的第四大股东居然是某夏人寿的一只万能险基金?

(天呐,你们天天说金融,都不看金融。。。)

为什么华夏要持股某安?还不是因为平安赚钱啊。。。

为什么平安那么赚钱?因为大家忠诚啊(洗脑洗得好)

其实,中国举国体制下,金融领域的明珠---人寿保险公司,是没有真正的小公司的。举一个例子:很多人会说安邦人寿、恒大人寿、百年人寿、华夏人寿、同方全球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中英人寿、中意人寿等这样的“小公司”,也许因为他们的经营时间比较短、代理人数量比较少,打广告比较少,但只要我们愿意”百度一下“,都知道他们并非真的“小公司”。

那么风险哥就举例一家我们很少人听过的保险公司---渤海人寿。这家公司2014年底成立,如今注册资金都130亿了。还是实缴的!保监会虽然只要求2亿实缴资金,但是层层审批和卡壳,在当下中国,真正孵化出来的人寿保险公司,能是个小公司么?

中国近几年把保险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管住后端,放开前端,目前,保险公司已经接近200家。保险新国十条、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市场化,产销分离,保险经纪人兴起,电子科技保全技术的引入、互联网保险时代的降临,等等,这不就是为了加快解决原来这些所谓“大公司”盲目发展所造成的老大难问题么。

(还在吹“大公司”“小公司”概念的,风险哥只能呵呵了。)

学会公平公正审视每一家公司的每一款产品

因为,如果时光倒流20年前,你极有可能丧失了购买当年那家叫“中国平安”的小公司那款预定利率高达8.8%的《少儿360终身寿险》的绝世好机会。

关于这款产品,这个链接有所介绍。

千载难逢,政策波动下,如何抓住“利差损”历史机会!

(现在同类产品的预定利率不过顶峰也是只能做到3.5%,而1999年之后,2015年前,大部分产品的预定利率都不超过2.5%)

但是当年的机会,一去不复返咯~我们只能抓住眼前可以把握的。

当然,当下,作为消费者,真的很幸福,因为你可以通过很小的咨询费用代价,聘请专业的保险经纪人作顾问,用金睛火眼协助你发现风险缺口,甄别产品优劣!

(汇智保险事务所发布:全国热销健康险一览表2.9版)

《为什么大公司的保险产品……》这个文章在八月份的时候首次刊登,大家的评论太多,早过百条的上墙量限制。因此,本次重新精修刊登,也有幸把当时的一些评论上墙,世界万物,无奇不有,以下是关于认知的百态。

原文点击:为什么大公司的保险产品比小公司贵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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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无处不在,最大的风险源于认知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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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温度,更应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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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服务水平的提升也要解决两个问题:工商企业需要切实提供足够的线上销售远程服务费用支持,这是做好服务的充分条件之一,也包括电商给服务商、第三方服务人员支付的服务费.同时提高对服务和用户满意度的要求.必要条件是提高服务平台的管控水平,方向是采用亿家净水等专业大平台的管控手段.先进的系统手段对于提高沟通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速度、提高服务的连续性、提高监控力度都有好处.目前,亿家净水等专业系统平台服务水平的提升速度非常快.亿家净水2014年度、2015年度服务投诉降低50%以上.

  其次是提高客户需求的转化,提高单车的产值.有很多店面的问题是进厂量很大,但是利润微薄甚至亏损,源于客户来都是来消费产值最低的洗车项目,而店面又缺乏其他有吸引力的服务项目、亦或是没有专业的销售人员,不仅单车产值低,顾客的忠诚度也不好,客户大量流失.在我国,闲置的工位,打酱油的工人到处都是,这就是行业残酷的现实.

  一个叫李强的孩子说,他上小学一年级时,学校还没有营养午餐,要靠爸爸去学校送饭,有好几次没人送饭,他饿哭了,有时“饿得不想上课了”.等到上了三年级,一天早晨,班里的每个同学都分到了一个鸡蛋,从那以后,慢慢又有了营养午餐.他认为,自己现在身体比以前强壮,很少生病,“我想这也许跟我吃得好有很大关系”.他说:“我会好好学习,继续努力来报答祖国与社会.”


下面是工伤保险代理协议书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地址: 邮编: 电话:手机: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劳动保险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任何一方需要延期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代缴保险人员的名单具体以附件为准。(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遵守甲方本地政府相关委托业务政策规定。2、甲方提供其员工有效的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向乙方咨询当地劳动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
4、甲方按照劳动法和当地对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对员工实施管理并与员工,且甲方需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5、甲方每月日前(含日)将当月人员增减表传真或发邮件至乙方,乙方收到签字后回传甲方。
6、甲方每月日前将当月代交保险人员的社保费和服务费汇至乙方帐户。7、代缴社保及管理费其标准如下:

缴纳工伤保险每人每月元,其员工办理的社保基数由甲方每月附件清单上注明为准,服务费按实际人数支付:元/人/月。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按本地政府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甲方委托业务,并有义务将政府相关规定内容提供给甲方,与甲方员工不构成。
2、乙方负责在每月收到甲方员工的社保费用后再为甲方员工办理缴纳社保手续,其员工办理的社保基数由甲方每月附件清单上注明为准;乙方负责甲方员工所购各项险种待遇的申领手续。
3、乙方应确保每月业务准确办理,若因乙方原因而造成迟办、漏缴社保的,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委托人员进行立册登记,做好社会保险代收代缴的管理,便于查询及核对。5、乙方须在每月收到当月人员增减表后,两日内提供电子版收费明细表。
6、乙方须在每月号前将当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社保费及服务费的发票、当月社保人员增减花名册邮寄给甲方。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员工社保信息的查询。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当地劳动政策、法规及相关的咨询。
四、双方约定或说明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按甲方每月人员增减表内容缴纳,不得改变增减表内容,如基数、险种、缴费期限。
2、甲方所报增减人员缴费基数与当地政策有矛盾,不能执行或有其它问题应更改的,乙方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重新确认后,乙方按新的增减表办理。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对方利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只代缴工伤保险,工人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照《》及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及时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保证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及时足额到位,由“工

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6、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并交纳管理费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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