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在线答复急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电话:2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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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拟订核安全、辐射安全、电磁辐射、辐射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转移备案等工作。

  3.负责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织开展辐射类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聊城市莘县朝城镇北三里营村,村东一条南北走向的沟渠,河水水质发黑,有刺鼻气味,常年无人管理。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三里营村东南北走向的沟渠”为范莘干沟朝城城区段,全长2300多米,目前该段北侧有三里营闸(已落闸),南侧在东关村已打截水坝,该段长约1200米,宽约8米,深1米左右。东关村以南上游基本没水。1.关于河水水质发黑,有刺激气味问题。该项举报属实。调查组到现场去调查,发现范莘干沟颜色水体发暗,偶有气味。范莘干沟朝城城区段水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经朝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水;二是前期我县连续降水,部分雨水滞留;三是由于朝城镇北街段部分污水管网损坏,造成部分生活废水外溢流入。水体长时间滞留,夏季炎热,有时产生异味。2017年8月14日,莘县环境监测站在范莘干沟北三里营闸河流断面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为54.5mg/L,氨氮为3.14mg/L;2017年8月16日,莘县环境监测站在范莘干沟河流断面现场取样2处,经监测北三里营闸处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达到65.7mg/L、0.547mg/L;朝城北街桥处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67.7mg/L、0.606mg/L。2.关于常年无人管理问题。该项举报不属实。朝城镇政府是范莘干沟朝城城区段的责任主体,安排了专人负责定期对范莘干沟的水质情况进行检查。范莘干沟由县水务局灌排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其职责是做好引、调、蓄水工作和雨情、水情、工情检测,定期巡查。

  1.已将河道内的污水抽至朝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9月5日前完成河道清淤;清淤完成后,把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清水回放河内,还原清水河面貌。2.已修复完善北街段污水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管网至朝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

  聊城市莘县张鲁镇菜院村有家六合食品厂,将污水直接排入厂子南边的沟渠里,味道很大。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六合食品厂”为莘县新希望六和清思斋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莘张路北菜园村,是一家肉鸭屠宰加工企业,设计年宰杀2400万只,实际年宰杀1200万只。该企业于2013年5月28日取得环评手续,2014年7月2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聊城市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该企业为了在9月底前达到地表水V类水排放标准,于8月12日全面停产,开始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群众反映的沟渠为莘张干沟菜园段,全长200米,位于张鲁回族镇菜园村。1.关于企业直排问题。经调查,该项举报不属实。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2500立方,实际日产生生产废水800多方,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南的莘张沟菜园段,不是直接排入该沟渠。2017年以来,莘县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在日常12次检查中,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莘县环境监测站采样7次,6次达标,2月7日超标,莘县环保局于2月10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顶格处罚(处以应缴纳排污费5倍的罚款,计16940元)。3月6日,县环保局监察、监测执法人员对外排废水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达标。2.关于莘张干沟菜园段水体味道大的问题。经查,该项举报属实。群众反映的莘张干沟菜园段废水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莘县新希望六和清思斋食品有限公司经过处理外排的废水;二是沿河居民住户的生活污水。夏季是用水高峰期,由于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莘张干沟,再加上前段时间雨水较多,有些未及时处理的生活垃圾也被冲入干沟,近期天气炎热,导致有些异味。8月16日,信访件转办后,张鲁镇政府立即组织干部50多人对沟渠内的垃圾进行了打捞。8月17日,莘县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莘张沟水质化学需氧量61mg/l,氨氮7.4mg/l。

  一是立即对有味水体进行处理。利用三天时间把有异味的水体(COD 61mg/l,氨氮7.4mg/l,符合农灌水标准)抽完,用于附近村民农作物灌溉。一周内,对河底淤泥进行处理。清淤完成后,按照时令有序种植适宜的水体绿化植物。二是尽快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张鲁镇驻地规划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包含污水处理厂一处,河道疏通、饮水系统、生态稳定塘、排水系统及配套设施。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定稿,项目预计2017年底开工建设,2019年底完工。

  临沂市费县石井镇银河村北山坡有人采石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土地,粉尘严重,当地路面被压坏。举报过1年多,没有处理。

  1.采石场位于石井镇银河村潘家庄自然村村北山坡。当事人徐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山石。经过现场实地勘测,该矿坑面积东西96米,南北50米,高度约5.5米,开采量约为2.6万立方米。2.采石行为对植被造成破坏,当事人开采的为矿石,不存在污染土地现象。由于该采石场现场未施工,现场未发现粉尘产生,不存在粉尘严重问题。矿场附近道路为土路,被机械车辆破坏较重。3.2017年3月至8月,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多次对该区域进行巡查,多次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并及时查处。

  1.对当事人徐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28350元,并处罚款14175元。2.2017年8月16日晚,组织人员对破坏的场地和道路进行填土平整恢复。截至8月18日上午,采石场地已恢复完毕。

  党内严重警告2人,诫勉谈话3人。

  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东边平殷公路北侧,有家化工厂叫联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光气,毒性很大,气味难闻,排放污水,并直接把污水注入地下。举报人反映当地污染严重的企业都没有被关停,但是收废品或做小生意的却不让干,举报人认为政策不合理。另外,平原县县城的化肥厂污染严重。

  8月16日,平原县政府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1.联化科技和阳煤平原化工(县城化肥厂)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现场有一定异味,举报属实。2.平原县所有处于生产状态的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并按要求增上了污染物治理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存在关小放大,落实政策不合理等问题,举报不属实。

  停产整治、约谈、问责

  平原县政府责令联化科技和阳煤平原化工进一步抓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阳煤平原化工第三分厂实施停产整治。要求县环保部门强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依法严肃处理。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办事处董庄国泰鑫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小区南侧的景观河里。

  经调查核实:1.目前,国泰鑫城小区生活污水采用专用罐车外运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不存在向河道内排放生活污水的问题。2.该处正在实施轨道交通R1线高架工程,近期施工单位使用自来水养护混凝土桥梁,桥梁落水经路面雨水管道流入景观河道。

  济南市槐荫区经二纬五路中间市场里有一家卖活鸡的,味道刺鼻,举报多次未解决。

  经调查核实:1.该业户位于公祥街早市内,8月15日责令该业户将活禽处理完毕,8月16日现场调查时有存放活禽的铁笼及加工设备。2.调阅12345热线转办件记录,2017年7月23日曾接到一件反映该处活鸡店气味刺鼻扰民的群众举报,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立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槐荫区政府责成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16日下午责令其将存放活禽的铁笼及加工设备清走。

  济南市高新区中垠雅苑小区,不按规划施工,绿地和树都已清除,要求恢复绿化。

  经调查核实:中垠雅苑小区正在绿化施工中,目前已完成小区绿化工程总量30%,主要集中在1号楼2号楼南侧和3号楼5号楼南侧。在5号楼北侧占压规划绿地建设了两道平行布置的景观墙,占压规划绿地面约11平方米。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城管局依法于8月17日下午拆除了占压规划绿地的两道景观墙,8月19日完成景观墙垃圾清运工作,责令小区建设单位按照小区施工计划于10月31日前以栽植乔木和铺种草皮的绿化方式完成小区全部绿化施工。

  烟台龙口市黄河营村玉龙造纸厂,将污水排入海里,将垃圾埋到地里,噪声、臭味污染严重。

  水、固废、大气、噪声、海洋

  调查核实情况:1.该公司成立于1978年,为国控污染源,直排海企业。配套建设了15000T/d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生化物化和深度处理后通过入海管道直排入海。该公司安装了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废水在线监测均达标。经现场监测,夜间噪声北厂界为56.2dB、南厂界为57.8dB。3.制浆生产线已于2017年4月正式停用,蒸球已全部拆除落地,管道已拆除;碱回收车间停产,部分管道拆除。厂区外未闻及异味,抄纸车间内可闻及轻微抄纸异味。4.该公司在其厂区内西侧填埋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木屑。存在问题:1.夜间部分厂界噪声超标。2.该公司在其厂区内西侧填埋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木屑。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2017年8月17日,龙口市环保局向龙口玉龙纸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17]第12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听告字〔2017〕第129号),该公司自愿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8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7]第129号),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2.2017年8月17日,龙口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3.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17日对填埋的垃圾进行清运,送龙口市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置,垃圾已清运完毕。

  济南莲花山火化场影响附近空气质量,要求搬迁。

  经调查核实:莲花山殡仪馆于1976年建成,随着城市发展,周边居民增多,加之火化设备陈旧,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2017年6月底,莲花山殡仪馆已按照市政府要求由经十路5150号搬迁至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东小龙堂村附近。已于7月底搬迁完毕。

  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小区24号楼和8号楼南面,有一废品收购点,收购和运输酒瓶时噪音扰民,排放污水,导致环境脏乱差。并反映城管收受礼品不管,要求取缔该废品收购点。

  经调查核实:1.该废品收购点存在噪声扰民、乱排污水及现场脏乱差问题。2.经区监察局调查,未发现东风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收取废品收购者的礼品或礼金等违纪行为。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于8月16日对该废品回收点进行了取缔。

  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山东省联合农药厂,烟囱排放白烟,散发刺鼻气味。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调查核实情况同编号为137案件。信访件反映的联合化工,环保手续齐全。一是存在刺鼻气味问题。8月13日,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该企业20吨燃煤锅炉正在生产,焚烧炉未生产,燃煤锅炉部分烟气通过旁路从焚烧炉烟囱排出,未经过在线监控设备。另外,该企业虽建设了工艺废气(VOCs)收集装置,厂区内仍有异味存在。废水处理车间,部分废水池密封不到位产生较浓异味。二是废水排放情况。环保部门对厂外总排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COD324mg/l、PH9.12,苯0.52mg/l,均超标。8月14日岱岳区环保局与公安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又对企业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8月15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企业进行检查,并对厂内排污口周围现场进行挖掘,经查没有暗管。三是多次反应一直未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接收反映该企业的网上投诉8次,主要反映大气、异味污染,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全部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在办理时限进行了回复,针对企业存在的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排放、部分废水设施未封闭等,对其下达了整改意见。四是周边癌症发病率很高问题:经与区卫生监督局对接涉及2016年范镇各村恶性肿瘤死亡情况统计表显示,范镇共有40个村,涉及企业周边的村4个,大辛村常住人口989人死亡0人,籽粒村常住人口320人死亡1人,前杨村常住人口867人死亡4人,后杨村875人死亡1人,癌症死亡率与全镇相比处于中等水平。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整改情况及人员问责情况同编号为137案件。针对企业存在问题,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采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部分高浓度废水池未实现封闭问题,责令企业采取措施全部封闭。二是针对企业监测数据超标,特别是厂外排污口出现COD、PH、苯三种污染因子超标,与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严重不符问题,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篡改监测数据情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三是针对企业20吨锅炉在运行中,其部分烟气通过连接管从已停止运行的焚烧炉烟囱排出问题,符合篡改监测数据这一情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企业问题整改情况:经过现场检查,企业已将20吨锅炉与焚烧炉连接管道拆除,彻底杜绝烟气并联排放问题。企业已制定停产计划,正在按照化工企业规范逐步进行减量生产,直至20号全部停产。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岱岳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将案件移交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立案;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已将案件呈报区纪委,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旧镇社区,夜间工地施工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过,城管答复只能口头制止没有强制权,表示不满。

  经调查了解,该处工地是由泰安鑫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建设,施工楼为旧镇社区回迁楼20号,无夜间施工许可,存在夜间土方挖运扰民现象。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财源街道城建办于16日下达停工通知,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对公司违反规定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处1万元罚款。

  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19号南邻,有一海大烧烤园,油烟、噪声扰民,属于违建。

  1.海大烧烤园位于温泉路北段,西临向阳小区50号楼3.48米,北侧距国泰拖拉机厂宿舍楼约4.67米,占地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泰安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2015年确定的泰城烧烤行来定点经营的集中场所,泰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2015年5月27日出台了《泰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会议纪要》(2015年第7号),对海大烧烤广场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泰安市法制局裁定,不属违建。目前共有16家烧烤店入驻,15家正常开展经营,1家处于停业转让。2.烧烤园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投入运营。泰山区城管局在海大烧烤园建成后,责令各经营业主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采取宣传引导、定期巡查、加强监管等措施强化对油烟及噪声的管理。虽然15家经营业主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由于北侧、西侧距离居民区较近,油烟及噪声给周边居民带来影响,他们很不满意。因此,该条问题属实。

  1.8月16日,海大烧烤园已停止经营。2.下一步市政府将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海大烧烤园的搬迁问题。

  烟台市牟平区紫金山庄晚上有刺鼻的臭味,怀疑南面的企业偷排。并反映鱼鸟河上游有企业偷排污水。2.紫金山庄南面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已经动工但没有手续,强烈反对在此处建污水处理厂。

  经查:1.反映“烟台市牟平区紫金山庄晚上有刺鼻的臭味,怀疑南面的企业偷排”问题不属实。紫金山庄南面共有9家企业,其中能够产生异味的企业有3家,分别为烟台成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高阁抛光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港南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今年7月份牟平区环保局对上述三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接到本次信访投诉后,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夜查过程中,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偷排现象。紫金山庄南侧原有3个养猪户,经牟平区政府统一安排,分别于8月8日、8月10日、8月16日关停搬迁。2.反映“鱼鸟河上游有企业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经查,鱼鸟河上游共有19家涉水企业,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工业企业偷排生产废水现象。3.反映的“紫金山庄南面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已经动工但没有手续”问题不属实。为解决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017年牟平区政府计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项目拟选址地块位于鱼鸟河与小鱼鸟河之间,崔山大街北侧,与紫金山庄小区直线距离1.4千米,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目前未开工建设,拟选址地块南侧正在施工的是崔山大街加水站工程。由于我区多年降雨量较少,2017年牟平区政府投资52.5万元在鱼鸟河污水处理厂拟选址地块南侧、崔山大街道路北侧新建一处加水站,用于绿化养护浇水及道路保洁洒水工作,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该加水站与污水处理厂工程无关。

  烟台蓬莱市登州路174号新达化工,靠近海边,排放污水,日用水量和排水量没有达到比例,排水量只有50%,剩下的污水排入通海的河里。多次向环保系统反映未处理。并反映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铬、苯胺超标。之前排放废气粉尘污染。现在该厂停产检修,并建议检查该厂的危废,实际产量与处理量不符。

  水、固废、大气、重金属、海洋

  经查:1.“烟台蓬莱市登州路174号新达化工,靠近海边,排放污水……污水排入通海的河里”,情况不属实。蓬莱市新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蓬莱市登州路174号,距离海边直线距离约3公里,企业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蓬莱市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投诉中所提的河道未发现该企业排放的污水。2.“日用水量和排水量没有达到比例,排水量只有50%,剩下的污水排入通海的河里”,情况不属实。企业生产污水主要为压滤及冲洗过程中产生。依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2016、2017年理论生产废水产生量分别为49262吨和22952吨,根据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统计,2016、2017年实际排放废水分别为48315吨和22563吨。企业污水处理费用包含在自来水费中一并缴纳,该企业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污水,不需再缴纳污水处理费,因此,企业没有必要通过河道排放污水。3.“多次向环保系统反映未处理”,情况不属实。自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蓬莱市环保局共接到与蓬莱市新达化工有限公司有关信访案件3起。1起信访案件信访人选择司法程序,蓬莱市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件与新达化工有关”证据不足,信访人败诉。其余2起信访案件信访人对环保局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并满意。4.“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铬、苯胺超标”,情况不属实。2017年8月17日9点,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生产的原水和曝气池采样监督性监测,六价铬、苯胺类都不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规定的排放标准。5.“之前排放废气粉尘污染”情况不属实。企业废气产生源主要有燃煤锅炉、磨粉车间破碎工艺产生。①燃煤锅炉废气经水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日常环保监察中均正常运行。根据《烟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蓬莱市环保局要求企业在2017年10月底前改用清洁能源,淘汰燃煤锅炉。②破碎车间破碎设备自带4个布袋除尘设施,破碎车间为全封闭车间。日常调查,企业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6.“该厂的危废,实际产量与处理量不符”,情况不属实。经过蓬莱市环保局现场核实,2016年和2017年危废产生量、处置量与暂存量逻辑关系相符。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西山村公交车站往北100米路西,有三个厂房生产PVC打井管,粉尘污染严重。该三个厂房位于高新区境内,一直由高新区监管。

  经调查,该厂位于罗西街道后黄土埝村,企业负责人为张某某。2017年3月,张某某在此厂房内进行PVC管生产加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有3台粉碎机4台造粒机16台挤出机,主要生产设备无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未生产。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高新区罗西街道已对该企业关闭取缔,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已于2017年8月18日清理完毕。

  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第四社区(中海国际御峰官邸),西侧大约有1500米左右的山体遭到破坏,岩石裸露,到处都是碎石,一刮风都是扬尘,属于党家办事处和七贤办事处管理。反映多次无果。

  经调查核实:1.中海国际第四社区西侧山体为大北山,该山体东麓20年前陆续开办采石场,2008前后该处多个采石场被关闭,留下了破损山体,位于党家街道办事处辖区,长约700米。由于该处长期裸露,刮大风时易产生扬尘。2.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多名群众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国土部门针对山体治理问题回复:因整治工程需专家论证、设计方案、申请财政资金、招投标等程序,解决需要一定时限。党家街道办事处针对扬尘问题,先后对破损的防尘网覆盖10余次,累计覆盖面积已达18万平方米。

  市中区政府立即安排党家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市中分局研究方案。1.于8月15日,党家街道办事处对裸露山体进行再次覆盖,覆盖7万平方米,现在扬尘问题已经得到抑制。2.该处破损山体已列入整治计划。由山东省物化探勘察院进行研究论证,8月30日前制定完成山体整治方案,随后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开始整治工程。

  投诉东营市环保局不作为:1.每当刮东南风,东营市政府附近就弥漫化工气味,反映多年未改善。2.东营周边化工厂距离东营市区太近,比如新发药业。据新发药业内部职工反映,厂里打井并将有毒废液注入地下。3.广利港滨海新材料工业园每天都排放烟雾,污染严重。4.东营市政府正北边石大胜华有限公司有时候烟囱冒白烟、散发难闻气味,距离居民区和市一中太近。

  针对举报情况,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深入调查,一是对外来污染源进行排查。特别是针对行政边界地区,成立排查组,由局领导带队,环保专家和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组成,确保一旦发现异味情况,及时进行监测、调查,及时锁定证据。二是对中心城区周围化工企业开展排查。组织东营区、垦利区、东营经济开发区围城企业大气污染项目环评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中心城区易产生异味污染的化工企业进行详细排查。三是聘请专业监测机构,对石大胜华、东营市人造板厂等重点污染点位和敏感点位开展环境监测。对新发药业两个厂区内各生产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厂区内部其他部位及厂区外围进行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打井痕迹。聘请胜利油田专业钻井、工程水文地质专家从打井必须的作业面、注水高压泵房两个方面确定进一步摸排方案,再次对两个厂区进行摸排,未发现可能存在的打井作业面井口痕迹和注水高压泵房。委托第三方,用暗管探测仪分别对新老厂区边界进行了探测,均未发现暗管。

  针对突出大气问题,全力实施综合整治攻坚,采取果断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成250家“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重点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配套建设橡胶生产、废塑料加工、板材加工、汽修喷涂等VOCs排放源污染治理设施等等。二是坚持监管执法不放松。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涉气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执法联动。加大行政边界地区和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针对新发药业问题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控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同时聘请专业公司用暗管探测仪对新发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探测,如发现非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

  青岛市市北区海安路6号,一墙之隔的铁路公安处养了很多狗,清晨噪音扰民,多次拨打12345,回复说政府没有处理权限。

  8月16日,市北区立即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市北区海岸路6号一墙之隔是铁路公安处特警支队,目前饲养了3条搜爆犬,用于铁路方面搜爆搜毒等工作。3条搜爆犬注册地为城阳区兰村警犬基地,由青岛铁路公安处特警支队使用,该特警支队为此盖了狗舍,狗舍靠近居民区,存在狗吠噪音扰民问题。关于信访人称“多次拨打12345投诉,但回复说政府没有处理权限”的问题,经向政务热线核实,已转铁路公安办理。

  青岛铁路公安处特警支队已于8月17日将3条搜爆犬外迁,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镇北边,泰安市物资局671仓库里面一直在养牛。给牛消毒的火碱直接排到道朗镇镇政府往北到大王村村委南侧的十字路口往西路的右侧里的河里,导致河里鱼都死了,异味很大。

  1.污水问题:经现场调查问询,养殖户院内原有贮污沉淀池,该养殖户租赁后并未使用,进入雨季后因雨水较多,加之院内排水能力差,部分雨水进入原贮污沉淀池,养殖户未及时清理,存在沉淀池内少量污水外溢问题。2.气味问题:因该养殖场养殖活动范围较大、养殖量小、养殖周期短,无需进行消毒,粪便处理及时,产生气味较小。气味问题属实。3.死鱼问题:经对养殖户和群众进行调查了解,养殖场从未购买使用过火碱,西侧塘坝也没有出现死鱼现象。火碱外排污染导致死鱼现象不属实。

  目前,肉牛已全部卖掉,院内不再养殖,贮污沉淀池已清理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西街香橘市小区北门口有一个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由于管理不善,味道特别大,垃圾储运大箱就停放在门口的马路上占道,并且垃圾渗滤液直接流淌到路上。早晨7点垃圾中转站的设备运行产生很大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垃圾中转站的工作人员在冲洗垃圾中转站设备和地面时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中转站门口马路上。反映多次,虽然协调处理过但没有处理好,没有效果。

  经调查核实:该转办件与8月14日第三批转办件编号276号反映的是同一问题。8月14日区城管局立即停止使用该中转站。8月15日在垃圾中转站前张贴停止使用通知书,在中转站周边设置了施工围挡,对内部进行了彻底清扫,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

  槐荫区城管局在8月14日停用该中转站基础上,将原承担的垃圾收集任务改由压缩车直运和周边转动站分流的方式替代。8月15日拆除两个垃圾中转箱,8月20日拆除站内压缩设备。

  泰安肥城市依阳街道办事处路家沟村北边有个搅拌站,是付某某开的,厂子北边和东边都有一个排口,污水都直接排放到农民地里去了。

  1.信访人所反映的搅拌站名称为山东省富利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鹿家沟村,2012年3月开始建设,8月建成投产。产品为商品混凝土,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原料供应问题处于停产状态。8月16日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发现东门外有洗车废水(有收集池,可能有时出现溢流)流入农田排水沟的痕迹,农田中约有2平方米污水浸渍痕迹,该公司北侧墙外有一个雨水排放口,农田中约有10平方米污水浸渍痕迹。储料罐西侧有一个料棚,棚外黄沙、石子未密闭贮存,洗车台北侧的沙石也未密闭贮存。

  1.根据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落实料场“三防”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肥城市环保局依法对其罚款12万元,责令停产整改。该公司立即对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并申请补办环评手续。2.企业东排污口已于8月17日全面封闭,规范废水收集池,下一步将实现废水循环利用。规范疏通该公司北面的雨水排放管线。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汉峪附近有四五个楼盘,周围被当地村民倾倒了诸多渣土,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当地学校的建设。举报过,但是政府找不到相关责任方处理该情况。

  经调查核实:1.该处附近开发楼盘较多,渣土堆积总计100万余方。因近期雨水较多,造成部分密目网破损,存在扬尘污染现象。2.高新区城管局曾接到对该问题的举报,并及时对破损密目网进行了覆盖。3.明确该处渣土由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清运。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高新区管委会立即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国土规划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1.对该地块渣土堆进一步强化覆盖,并按照要求完善了围挡建设。2.立即启动渣土清运工作,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济南市天桥区凤凰山路25号中的15号楼和16号楼中间有一排沿街的房子,里面是卖炸鸡、烧鸡的商铺,油烟扰民严重。并且该处属于违建房屋。

  经调查核实:1.该处沿街房房屋性质为商铺,不属于违章建筑。2.该处现有9家餐饮单位,其中3家已自行关门停业,剩余6家均有营业执照,但无专用油烟管道,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天桥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环保、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与办事处向6家沿街餐饮业户下达了《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告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家餐饮店已关停取缔。

  济南市槐荫区吴家铺街道办事处三教堂村村里有一条排雨水的河道,好多村民往里面排生活废水,周围其实有下水道,导致河道里面味道很大,村里的公厕无人管理,水也被倒到河道里面。反映给12345多次,无人管理。

  经调查核实:1.转办件反映的排雨水的河道,实为三教堂村封闭式雨水沟,由于排水口周边有多个落水口,部分村民有时往里倒生活污水,造成排水口处有异味。2.转办件中提及的公厕确实存在卫生条件差、粪污不能及时清理等问题。但无粪污外排口,不会流入河道,与举报内容不符。3.吴家堡街道办事处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曾4次接到了12345热线转办单,办事处均及时安排环卫所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并予以回复。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农发局、吴家堡办事处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彻底清理排水口处周围垃圾,在排雨口处加装铁篦子,防止杂物冲入。2.在排雨口位置设立禁倒垃圾标识,同时要求村两委做好周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3.8月16日晚公厕内卫生清理完毕。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南路山东省残疾人第一康复医院四楼有一些长期住院的病号在病房里面做饭,有油烟污染,并且还有用电安全隐患。反映过,但是一到检查的就会藏起来,没有根治。

  经调查核实:该医院为了方便病号做饭设置了一间专用房间,安装了电磁炉,未设置油烟净化设备。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医院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月17日自行关闭该专用房间,不再使用。

  日照市日照街道山东路西段路北侧相家庄村山东科莱涂料有限公司生产泡沫箱,一般都是晚上生产,气味特别大,并且该厂因为烧炭给周边带来很多灰尘。反映多次没有处理。

  经查,群众反映的山东科莱涂料有限公司位于日照街道山东路西段北侧相家庄村,主要产品为泡沫板、泡沫箱和腻子粉。该企业主要根据订单情况进行生产,今年以来保温板和腻子粉生产线基本未生产,保温箱生产线处于生产状态,生产时间主要在白天,只有在订单紧急时夜间才生产。8月16日17时,现场检查时已停产。该企业无燃煤锅炉及煤炭等燃料,厂区醇基油锅炉房周边有轻微异味,为醇基油挥发异味。自2014年以来,环保部门共接到两起反映该企业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案件,一起反映该企业污水和噪音环境问题,经查不属实;另一起反映该企业燃煤茶炉烟尘问题,已责令企业拆除燃煤茶炉。

  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约谈

  因该企业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能办理环保手续,根据《东港区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东政办字〔2017〕23号)文件,将该企业纳入了“散乱污”企业取缔类名单,已责令企业于8月15日停产,于9月30日前拆除主要生产设施。8月17日15时,区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主要生产设施实施查封,并督促企业尽快按要求完成关停取缔。8月21日,已对该企业停水停电,拆除了锅炉管路、水泵和烟囱,对原材料及产品进行了清理,该企业已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

  烟台市芝罘区芝罘街道办事处附近有一个只楚药业,该厂蒸馏药品,有很大气味。该地的长河印象小区北侧有很多垃圾场和煤厂,使得小区周围有很多垃圾。

  1.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外未闻到明显气味,厂区内部分生产车间设施存在异味,已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并于当晚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开展气味监测。共对4个厂界外环境敏感点以及9个气味治理设施排放口进行了布点监测,烟台同济监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所有点位的大气污染物监测浓度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长河印象小区周边垃圾问题:经查看,小区周边确实存在垃圾,并在小区北侧发现有塑料回收市场。内有49个业户,塑料物品堆放集中,有消防隐患。针对煤厂问题:在16日下午到现场核查后,现场储煤95%已覆盖。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查封扣押

  1.只楚药业气味问题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气味无组织排放问题,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改字〔2017〕第70号),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烟芝环罚告字〔2017〕第23号)。截至8月17日10:00,企业已完成封闭无组织排放气味车间的所有窗户;并要求加强车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尽一切可能减少无组织气味排放;8月17日10:00起,企业采取了限制生产措施,5条生产线已停止生产2条,进一步降低排放负荷;企业对污泥储运箱实施了全封闭升级改造工程,于8月18日全部完成。2.小区周边环境问题:(1)动用4台运输车、2台挖掘机、3台装载机,对玺萌橘子洲小区周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小区西侧、西北侧裸露土堆进行了密目网覆盖;对小区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卫生死角等问题进行整治清理;同时对农校路两侧倾倒的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截至18日中午,玺萌橘子洲小区周边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已全部清理完毕。(2)区经信局与只楚办事处严格执行封存规定,禁止煤炭违规销售和运输,坚决杜绝扬尘现象出现。

  烟台市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小区,南面有一垃圾场、有一冶炼厂,周六周天零点以后小区内有塑料味和异味。该小区南面有一条白银河(该河直接流入海里),河沿线的富士康、荣昌制药厂将污水排入白银河,导致水质发臭。向省厅投诉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回复态度不好,且有所推诿。

  投诉反映的垃圾场、冶炼厂及周六周天零点以后小区内有塑料味和异味问题。1.垃圾场。经查,中建悦海和园小区南面没有垃圾场,应为西向距中建悦海和园小区约3.8公里的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该垃圾处理厂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2017年6月22日、8月3日,针对垃圾场未进行覆土覆膜、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对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先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烟开环罚字〔2017〕第11号、第27号),分别处罚款5万元、10万元。目前,垃圾场覆土覆膜已全部完成。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月16日、17日连续2天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垃圾场厂界臭气浓度均不超标。2.冶炼厂。经查,信访中所指有一冶炼厂应为位于中建悦海和园小区南向偏东约2公里处的烟台市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5日向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检修报告,停产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9月7日。8月17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性气体,收集后采用4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7年6月7日,该企业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车间排气筒和无组织点位进行了采样检测,6月15日检测报告显示,氮氧化物、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颗粒物等指标均不超标。经分析,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完全能够充分吸收,不存在异味污染问题。3.中建悦海小区。2017年6月,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对该小区6个点位进行了连续7夜的布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计84个点次中,2个点位5次检出(最高值为13),均未超过厂界限值(20)。8月18日开始,再次对该小区进行了连续2夜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计42个点次臭气浓度均未超过厂界限值。另外,今年以来,小区周边曾出现过占道晒渔网异味、海边积存浒苔变质异味等问题,发现后有关部门已及时进行了清理,8月19日至23日,环保局执法人员每天18:30至次日6:30在小区驻守巡查,均没有闻到异味,但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异味5次,执法人员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或居民家中后也均没有闻到明显异味,居民均表示几分钟前有味现在没有了。投诉反映的白银河沿线富士康、荣昌制药厂将污水排入白银河,导致水质发臭问题。1.8月16日16时,环保局、住建局、农海局、古现、八角街道办等部门人员,开始沿河上下游排查,至17日19时,排查完毕,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乱倒垃圾等问题。检测结果显示,8月17日、18日水质符合二类标准。另外,5月份以来白银河的水质定期检测结果显示,白银河水质一直为二类、三类,不存在水质发臭问题。2.富士康、荣昌制药。经查阅富士康、荣昌制药的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和历史监测资料,污水处理站运行未见异常,随机查看了2家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报告,结果显示均不超标。经查看富士康近期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通过现场检查,结合企业提供的厂区雨污管网图,2个企业污水处理站均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白银河问题。投诉反映的向省厅投诉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回复态度不好,且有所推诿的问题。经落实,该次投诉为山东省环保厅网上信访件。环保局接到转办通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偷排废气、明显异味、白银河水质受到污染等问题,并向投诉人电话回复和解释了有关情况,不存在推诿、态度不好等问题。

  1.发放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近1000份,公开环保局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执法人员手机号码。环保局和八角街道办事处各派驻1名工作人员,每天在该小区值班巡查(18:30至6:30),随时受理和第一时间查处群众举报。2.烟台市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土地即将于2017年12月到期,届时,烟台开发区将予以收回。目前,该企业已启动搬迁改造项目环评。

  济南市市中区八一立交桥交通噪声扰民,且夜间渣土车行驶也有噪声扰民问题。

  八一立交桥位于我市经十路和纬二路两条主干线的交汇处,是贯穿东西、南北城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昼夜交通流量大。同时,周边分布着银座商城、海鲜市场、英雄山景区等大型景区商超,更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特别是夜间配送货物各类车辆集中,存在交通噪声问题。八一立交桥南向北上桥口至南向东右转匝道处有两处居民区与立交桥距离较近,分别为英雄山路2号和信义庄5号。英雄山路2号距离立交桥约25m,符合声屏障安装要求;信义庄5号距离立交桥约60m,不符合声屏障安装要求。今年以来,渣土车运输审批路线中,有1处工地涉及经十路(山东大学口腔医院教学楼清渣8月3日已结束),有1处工地涉及纬二路(经四纬一旧城改造项目在建);其他申请市区通行证的大型货运车辆中涉及经十路的有1435辆车(其中城市配送75辆,工程作业运输车14辆,临时通行证471辆,市政作业车5辆,危化品运输车708辆,砼车103辆,挂车临时通行证2辆,挂车危化品57辆);涉及纬二路的有355辆(其中城市配送59辆,工程作业运输车32辆,临时通行证102辆,市政作业车157辆,危化品运输车2辆,挂车临时通行证3辆)。

  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审核涉及经十路、纬二路的市区通行证申请,自8月17日起,除驻区车辆和运输目的地在上述道路无法绕行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2.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通行证,除驻区车辆和运输目的地在上述道路无法绕行的,撤销在用通行证,重新提交申请,绕行其他远离居民区的路线。经过梳理,调整已审批通行证15个。3.对于未按规定申请市区通行证的违法车辆,加强视频巡检,安排夜间巡逻警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逻频度,特别是夜间零时以后,对鸣喇叭等违法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和频次,加大违法车辆违法成本。截至目前共查处不按规定路线通行货车11起。市城乡交通运输委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英雄山路2号进行声屏障安装,长度约100m,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安装。配合公安机关协同做好其他减噪工作。市城管部门8月16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渣土处置运输噪音扰民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大八一立交桥周边路段巡查力度,当晚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执法车辆53辆,查处未按规定时限运输渣土车2辆。

  东营市广饶县花官镇张铺村东面和西面,有两家养鸡场属于华誉集团,粪便露天堆放、苍蝇太多、气味刺鼻。反映多次没有得到处理。

  山东华誉集团张铺肉鸡养殖场处于停产状态,肉鸡已清栏,养殖场内养殖粪便已全部外运处置;山东华誉集团东薛肉鸡养殖场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现场检查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目前存栏量约20万只肉鸡,粪便定期清运处置,现场粪便均暂存于粪便暂存间,并进行了覆盖处理,不存在粪便露天堆放现象,养殖区苍蝇较多,有养殖臭味,对养殖场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臭气浓度14和15,未超出标准限制。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山东华誉集团东薛肉鸡养殖场违反“三同时”制度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4万元,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泰安肥城市台湾城市广场南门,有一垃圾压缩站,离居民区太近,表示不满。

  1.经调查,肥城市台湾城市广场由泰安市金泉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2016年6月建成以来,商业已投入使用,居民已开始陆续入住,现入住率20%。根据整体规划,该项目垃圾压缩站点设置于广场的东北角,为二期建设内容。2.为方便现有入住商户和居民投放垃圾,物业公司在广场南门临时设立了一个8立方小型移动式垃圾压缩箱,日产生活垃圾5吨以下,作业为全密封。该垃圾站北距居民楼48米,西距商业房15米,东为开发用地,南为三期酒店建设用地。该位置符合垃圾收集站点的选址要求,目前尚未使用。考虑到周围居民有不满情绪,物业公司计划将垃圾压缩箱移走。

  物业公司已将该垃圾压缩箱移走,今后由物业负责收集垃圾统一运往环卫垃圾站。

  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龙凤村靠近河边位置,有一洗沙场,排出的污水流到南大沙河,破坏生态,导致鱼虾都没有了,河水变浑浊。向12345反映过,没有处理方案。

  经调查核实:1.该洗沙场业主为马山镇龙凤村村民董某某,该洗沙场无合法手续,为非法洗沙场,土地为原龙凤村砖厂用地,现场正在对加工设备进行拆除,并已拆除大部分。其原洗沙后的水造成南大沙河部分河道淤积,正在进行河道清淤,同时对河道内树株进行砍伐清障。2.调阅12345热线受理记录,马山镇曾接4起举报。7月21日,马山镇对该洗沙场下达关停通知。7月24日,区水务局与马山镇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长水停字〔2017〕第028号)。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国土分局和区水务局、马山镇依法对该洗沙场关停取缔,洗沙设备已全部拆除,河道已完成清障、疏通疏浚,河道已畅通。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后街19号,拆迁后遗留的建筑垃圾没有清理。向多部门反映未解决。

  经调查核实:纬一路后街19号原产权单位是济南市试验机厂,2004年对该处进行拆迁征收,因该项目8户居民起诉征收单位,征收工作停止,先期已拆除的房屋存积建筑垃圾。

  市中区政府责成大观园街道办事处制订了建筑垃圾清理方案,现垃圾清运正在进行施工。因该处无法使用大型机械,仅使用人工搬运,清运速度有限,现已基本完成,8月23日晚全部清理完毕。

  潍坊高密市柏城镇划定禁养区域,接到当地政府下的通知不让养殖,咨询搬迁为什么没有赔偿?找镇政府不予解决,投诉政府不作为。

  根据高密市“三区”划定范围要求,柏城镇禁养区的范围为平安大道以北区域和胶河沿岸外延500米范围内。该区域内的养殖户均没有合法手续。鉴于畜禽养殖周期的特殊性,要求各镇(街区)在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过程中,与其签订限期关闭搬迁承诺书,允许其畜禽在本轮生长期结束后再自行清栏关闭,最大程度减少养殖户损失。对关闭搬迁的养殖户没有补偿。关闭搬迁工作开始后,有部分养殖户到柏城镇政府咨询,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耐心答复。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细致与群众沟通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潍坊寿光市南环路西面有一寿光晨鸣造纸厂,晚上排放刺鼻气味,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且回复没有超标。2.反映寿光市台头镇有数家防水材料厂,晚上漂黑色的油烟,排放废水、排放废气。反映多次未根除。

  1.8月17日对晨鸣纸业集团所有项目进行了检查,并于17日夜间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委托两家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测,厂界各项指标达标,但厂内造纸助剂项目和污水处理厂附近有异味。2.台头镇共有55家防水材料厂,原来采用燃煤锅炉,存在空气污染,现已全部拆除,规划建设天然气管道60公里,企业签订用气协议。沥青烟气采取以管道收集、冷水喷淋+光氧化(或静电捕捉)为中心的处理工艺。工艺废水主要来源于烟气处理设施和生产中冷却水,经过冷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镇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优于一级A,但因没有实现雨污分流,有时造成部分污水外溢。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8月18日,强化企业监管,责令晨鸣集团对厂内有较为明显异味的造纸助剂项目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整改。该公司已制订了整改方案。2.台头镇确保10月份完成19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同时争取两年内对现有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威海荣成市赤山街道办事处黄海中路291号楼东侧,有8家饭店,排放油烟和废水。离居民区只有4米,投诉过没有得到解决。

  8月16日,荣成市组织环保局、监察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石岛城市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检查,群众举报8家饭店实际为6家饭店、1家眼镜店、1家蛋糕店。6家饭店均存在排放油烟废气装置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情况,废水通过边沟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目前,6家饭店已停业整顿,并各处5000元罚款。组织对周边群众逐户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并据此制订了整治方案。8月17日施工队已进场对饭店周边的沟渠进行规范整改。同时,责令赤山街道、石岛城市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对辖区饭店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庄头村,潍焦集团化工厂将污水排到田地里,向当地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

  8月16日,薛城区政府组织环保、邹坞镇等单位、部门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近期由于雨水量较大,致使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外薛能一路管网破裂,泄洪受阻,农田进水,致使农田农作物受损。2.潍焦集团煤仓没有封闭,且没有采取防流失措施,经雨水冲刷,煤仓煤炭流入农田,导致农田地表发黑。3.潍焦集团厂区内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备,化产区围堰较低,有的地方还未建设,厂内初期雨水未收集直接进入了雨水管网。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月16日,薛城区环保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处罚,8月17日,向其下达了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金额9万元。责成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把全部雨污混合水截流,运至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厂区雨污分流和煤场防渗;截至8月20日管网内残留污水已抽完,对新渗漏的少量水继续抽取。封闭围堰和煤场防渗施工:已委托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根据设计方案,全部煤场二次防渗设计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长450米,宽240米),围堰总长约1380米。初步估算,商品混凝土用量约2.2万立方米,周边商品混凝土所需原料供应极其紧张,目前时逢8、9月为北方丰雨期。考虑综合因素,为保障工程质量,经专家专题论证,将原有工期延长30天,目前,已完成化产区域围堰建设,煤场围堰正在推进,清理煤场精煤10.8万吨,煤场损坏部分开始做水稳层,完成防渗地面约7000平方米,清理汽车卸煤槽北侧破砼处钢筋;确保10月17日前完成建设。8月17日,对受淹土地进行丈量,共涉及农户30家、32.71亩。8月18日,按照1200元/亩的标准,对群众进行了补偿,共补偿资金3.93万元。目前,通过对受淹农户的回访,农户对淹地补偿问题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破损管网已经完成修复,共修复破损管网2处,观察井1处,更新管道4节。

  东营市东营区海科化工有限公司,危废不经过正规处理私自上了一台高压泵打到高压炉里面进行焚烧处理,焚烧之后产生的废渣拉到附近村庄空闲地里面,污染土地。

  经现场核查,企业手续齐全,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处,油泥池一处,暂存场所无危险废物。经过调阅相关资料,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和固体废物管理均登记在册,并委托专业公司对危险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委托检测单位对企业45吨水煤浆中压锅炉进料、出料处、烟气脱硫后固体残渣和废渣、粉煤灰填埋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见异常。

  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东李庄村地里面,有数家大棚(养鸭、养鸡、养猪、养狐狸的),离村里太近,污水粪便未经处理排到田间地头,并反映苍蝇太多。

  8月16日,薛城区组织周营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当天下午排查发现养殖户28家,其中养猪20家,养鸡1家,养鸭6家,养狐狸1家,8月17日,工作组继续深入到东李庄进行全面排查,又排查出4家。

  针对存在的问题,周营镇连夜组织钩机、吸粪车,对辖区各养殖户进行集中治理,截至8月20日18时,周营镇东李庄养殖户畜禽已全部清空,已拆除棚厦32户(其中21家养殖户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整改完毕,11户棚已拆除),鸡、鸭、猪等畜禽全部清理完毕,累计清理猪2100头,鸭子77500只,鸡6000只。同时,引导养殖户利用养殖棚舍进行转产,发展蔬菜、蘑菇等产业。

  聊城市冠县桑阿镇东吕庄村,有一垃圾分拣站,分拣之后剩余的垃圾,拉到坑里填埋(垃圾坑已经建了好几处,正在建设的在东吕庄前街)当宅基地用,排放刺鼻气味。下雨时产生渗漏污染水质。并反映桑阿镇供水站离村里垫坑的地方太近,担心污染水厂。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分拣站,隶属于冠县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反映的利用分拣后剩余垃圾填坑,共有4处。渣土填埋点异味问题是由于夏季渣土中有机物多,加之高温高湿所致。为判定污染状况,县环保局于8月17日委托检测机构对分拣站附近桑阿镇供水中心1#水井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分析化验,1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此次渣土填埋未对饮用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18日,为进一步掌握填埋点附近水质情况,县环保局再次委托检测机构沿地下水系走向(西南-东北),分别在填埋点上游600米处、下游50米及100米处采样分析,检测结果表明,分拣站渣土填埋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县水务局对填埋点距离最近供水中心进行直线测量,距离为1545米,结合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初步认为不会对群众饮用水造成影响。综合判断,此次填埋未对附近地下水尤其是供水中心造成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县住建局责令冠县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将桑阿镇东吕庄村内所有垃圾填埋点的渣土进行清理,全部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对现场实施药物消毒,彻底清除渗漏污染隐患。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责令冠县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限期整改环境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其对分拣站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限期整改。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南陈村有一济宁兵强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张黄镇镇政府将该地化为禁养区并下达关停通知,要求8月7日清除完毕,时间太短没法清除,举报人建议增加善后措施,比如提供地方让8000只鸡合理安置,并给予赔偿。

  2017年8月16日,鱼台县组织县畜牧兽医局、张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济宁兵强畜禽养殖场位于鱼台县张黄镇南陈村西500米处,占地16.16亩,鸡舍19所,面积约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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