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城乡合作医疗缴费标准还交吗?交费标准是多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合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制定的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新农合自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推广,受到了农民朋友的支持。。最近关于2018年新农合缴费的问题在网上疯传,说2018年将执行新农合免缴制度。经过小编向部分专家求证,2018年新农合缴纳费用还是要缴,并且还可能要缴的更多!

新农合免缴制度是有的,但是仅限于以下几类群体:

4、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6、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以上7个群体大部分属于农村经济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申请免缴,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大病二次报销。

对于多数农民朋友来说,新农合费用还是要缴的。大家都知道,新农合政策推广以来,缴费金额是一年比一年高,从10元、30元、90元一直涨到180元,据悉今年可能还会上涨,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光新农合费用就要1000多元,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造成了不少的经济压力。

虽然新农合缴费比例年年提高,部分农民表示不理解,但是其实农民朋友最关心的是交了钱能不能得到实惠这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在许多地区新农合基本上流于形式,甚至沦为鸡肋,农民住院报销时不是这个不在报销范围就是这个不属于报销条款,去医院看病不仅不能减轻农民负担,反倒费用还有上升的趋势,这对农民来说才更寒心。

新农合对于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一个惠民政策,但是好的政策需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 ,真正让农民感受到实惠才是关键。农民感觉花这个钱确实得到实惠,得到便宜,试想谁又会计较多少缴费呢?

虽然新农合费用免缴这个消息是不真实的,但是从群众的反应看这个消息符合多数农民的想法,如今粮价下跌,就业岗位减少,农民赚钱不容易,农民生活较之以前变得更加困难,农民朋友迫切需要减轻经济压力的呼声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存在,需要引起社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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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现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抄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对我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制度安排,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参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1.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2.属地管理原则。筹资、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3.住院和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原则。以住院费用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慢性(特殊)病、普通门诊费用。

4.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实行费用分担机制。

5.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城乡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一)覆盖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镇居民。主要是:

1.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且由人社部门管理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

2.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为大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等(以下统称为中职生)。

3.在城镇就(从)业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本人缴费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居(暂)住的农村居民和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农村学生。

4.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其他人员。

(二)资金筹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筹集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

1.个人缴费。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2018年,各统筹地区要严格国家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给予缴费补助。

2.财政补助。2018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490元(如果与国家规定不相一致,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中央财政承担282元,省财政承担156元(其中对市本级承担104元),市级财政配套104元,县财政配套不低于52元。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90元。其中:部属高校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省属高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282元,省财政承担208元;市属高校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282元,省财政承担104元,市财政配套104元。

3.困难群体补助。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扶助工作的通知》(皖卫办〔2014〕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各地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确保困难人员全部参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别扶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其它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4.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完善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机制,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要直接划入统筹地区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审核结算办法按照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097号)文件规定执行。

1.参保登记。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改办〔2018〕1号),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不含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大学生、中职生)参加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在其户籍地的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实现城乡医保整合并由人社部门管理的统筹地区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行政村、社居委,或通过社保服务所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中职生统一在其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在城镇居(暂)住的农村居民,或在城镇中小学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医保,在其居(暂)住地的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但不得重复参保。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各地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全面掌握各类人员参保情况,针对性做好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加强与卫计部门联系,做好居民医保参保信息系统与新农合参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参保数据信息比对,避免重复参保。

2.费用征收。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具体按照省地税局、财政厅、原劳动保障厅、民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地税〔2007〕229号)执行。

1.普通门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约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累计承担起付标准5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单次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2.住院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要进一步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基金支付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参保群众在基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

(五)保障周期。居民医保保障周期统一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切实解决好参保居民缴费与待遇享受衔接问题,确保参保居民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目录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流程和医保信息系统。要加快推进基金统收统支步伐,力争到2020年全面实现基金统收统支。

(一)医保基金管理。居民医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核定的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各统筹地区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基金财务制度,规范基金核算和管理,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和运行预警,将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健全完善医保内控制度,促进医保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挤占、挪用、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二)支付方式改革。各地要以进一步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全面落实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为目标,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2018年按病种付费不少于100个病种;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推行按床日付费;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稳步推行门诊按人头付费,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和内容。已经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地区,要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评估和完善,提高改革成效。

(三)医疗服务监管。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居民医保实际情况,完善居民医保医疗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居民医保医疗服务范围;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督促协议内容落实,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行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对医保协议机构实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建设,提高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水平。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保执业医师制度,促进医务人员诚信服务。

(四)经办管理服务。居民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运用“互联网+人社”等信息化手段,优化参保缴费、就医及备案、报销等手续,做到经办业务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科学高效。

要根据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通过经办体制改革创新、加强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购买服务、人员培训和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和服务能力。

同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居民医保民生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观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做好督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好居民医保基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月度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畅通省、市、县(市、区)间信息交流渠道。健全完善参保信息数据库,准确记录并及时更新参保人员姓名、证件号、身份状态、参保情况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数据,并按省、市民生办要求做好社情民意调查数据报送工作。

(三)稳妥推进经办改革。经办体制改革试点市要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做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居民业务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和预判,力争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体制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四)做好舆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继续强化居民医保民生工程宣传,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等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全面宣传城居民医保政策内容、参保和就医结算程序、典型案例及实施成效等,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参保续保,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知晓度和满意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是按照个人工资比例缴纳的,医保办理:1.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自己个人交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户口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缴费登记,即可购买。

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

2. 如何你是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3. 自己个人交社保的费用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平均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00左右/年,医疗为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4.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是多少?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各级财政投入增长约14个百分点。

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

凡是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另外,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此外,对城乡居民个人负担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心肿瘤放化疗、部分精神病治疗等四类疾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间一般也是很明确,尤其是比较重要的保险政府也是会给予一定的时间限制,这样才能够让更多人受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具体的时间上一般是在11月底到年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办参保(增员)须知: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一是面对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待遇标准不同。

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四是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居民医保缴费是一年一次吗

展开全部需要每年缴费,详细原因如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缴一年保一年,不缴不保;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居民不及时参保、续费,明年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到居民医保的护航,居民医保缴费不仅会影响来年是否能享受待遇,还会影响住院报销。

按照规定,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

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及报销是怎样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工单位、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企业交大头,个人缴纳2%,累计缴纳一定年限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高,最高可以报销90%以上,每月给个人账户划钱,对20多种常见疾病可以申请办理特病,享受特病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是国家对无收入的城镇困难群体的惠民项目,缴费低廉、需要终生缴费,报销比例低,特病数目少,限制比较多,自费比例高。

你父亲即将退休,年龄以大,按照自然规律,患病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既然你父亲参加过职工医保,有视同缴费年限,建议一次性补交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这对今后患病有保障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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