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村合作医疗疗取消了没有

来信收悉,合疗办回复如下:

    我县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以来,根据中省市规定,参合对象不分年龄大小,统一实行一个筹资标准。在住院报销方面,80、90周岁及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按80%、90%执行,就诊医院报销比例高于本标准的,采取就高比例报销。百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按100%执行。
    根据根据市卫计局、财政局《关于确定2018年全省新农合年度筹资个人参合缴费标准的通知》(汉卫计发〔2017〕257号)精神,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190元/人。
    根据《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社会保障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27号)、《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农合参合管理的通知》(陕合疗组办发 〔2014〕4号)等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杜绝重复参保、重复报销。为防止重复参保,我县规定,异地务工已参加异地医保的人员,向户籍地镇、村提供异地参保证明后(家属留存一份),不再参加西乡县城乡居民医保。家庭其他参合成员就医时,出具合疗本、户口本及异地参保证明,可正常享受报销。

你好,我们一家人都是在农村生活的,然后我们一家人都有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然后现在我们的宝宝也出生了,我打算给我们的宝宝也买一个新型合作医疗,请问一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都有些什么呢?希望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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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主要表现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识,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二、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3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7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
  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根据辽阳市三个乡镇的无结构访问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比较满意,只有个别农民认为服务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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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农合的好处主要表现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识,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二、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3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7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
  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党中央为保障参合群众基本医疗,减轻医疗负担,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千家万户互助共济的“德政工程”,是一项“政府出钱、农民受益”的民心工程。  一、参加新农合须知:  (一)参加新农合,必须是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2012年12月10日前每人一次性缴纳60元的参合费,获得绥江县合管委监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后,在2013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 期间看病就医可享受相应减免补偿。  (二)新农合资金来源是由农民群众每人交纳60元,2013年国家和省财政共补助280元。农民群众上缴的参合费和上级财政配套补助经费共340元一并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全部统筹用于参合群众就医减免,报销医药费。  (三)免缴对象(以民政和计生提供的名单为准):农村五保、低保及困难优扶群众。由乡镇民政部门负责统计,报县民政部门审定后,由县民政局解决其每人60元的个人缴纳部分。对2012年12月31日止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未满18周岁的两女孩及其父母,免缴每人60元的个人缴纳部分;对2012年12月31日已年满18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的两女本人不再享受新农合免缴优惠政策,但其父母的参合费仍然享受免缴。此类免缴对象由各乡镇计生部门负责统计,报县人口计生部门解决其每人60元的个人缴纳部分。  (四)参合群众必须妥善保管《绥江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若有不慎损毁,需将损毁的《医疗证》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进行更换;若不慎遗失,需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挂失,挂失一个月后方可凭参合依据补办。参合群众不得转借(卖、租)《医疗证》给他人以冒名顶替套取新农合基金,或弄虚作假,利用假发票、假证明及假诊疗资料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或有意隐瞒外伤真实情况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的,由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追缴违规套取的资金,收回新农合《医疗证》,取消当年新农合报销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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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新农合信息县级平台软件、医疗机构合疗

信息平台软件及维护价格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西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合信息县级平台软件、医疗机构合疗信息平台软件及维护价格采购项目已于2015年10月14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单一来源谈判小组结论和采购人2015年10月16日的“定标复函”,现将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农合信息县级平台软件、医疗机构合疗信息平台软件及维护价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西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乡县城关镇莲花北路南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1008室

新农合信息县级平台软件、医疗机构合疗信息平台软件及维护价格

项目用途:基层配套使用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中标供应商:北京尚洋易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4号楼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白铁、李鹏飞、王成刚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曹磊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或后可见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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