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物业起诉业主欠物业费的物业费,物业断我水,我该怎么解决

  肯定物业公司违法了,任何情况(除非故障等)下自来水公司不能停止供水。欠电费可以停电,但那是电力公司的权力。

  房东欠物业费,同时欠银行贷款,如果最后被拍卖的话,不影响和你之间的租赁合同执行。而且一般会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或者银行获得拍卖款后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所以物业公司根本没有必要为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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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回复,这些我大概知道,........

  楼主,在不同城市,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比较文明的城市,你不怕事的话,碰上恶意停水停电直接打110报警,因为停水直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各城市有饿死老人的先例,所以法律规定即使居民拖欠自来水费也不得停水,电除外。

  温和的话,你找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应该是住建局(或房地局)的物业科投诉,它们管着物业公司的经营资格。

  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向房东讨要,是不能停水停电的。

  既然物业已经这么做了,你可以找他们经理投诉,带着合同给他看应该房东付。如果他能理解最好。不能理解的话你看着办,是不是打110或者向主管部门投诉。

  如果你有余钱,你也可以垫付物业费,这些可以让物业公司作证,把单据留着,你退房时可以连押金一起退。如果房东不退,你可以拒交房门钥匙给他。

  我是一家小区的业主。由于我从来没有使用过小区内的一些公共设施,觉得自己不应该支付这些方面的物业管理费,而小区物业公司又不愿对我给予减免,以至于双方一直僵持。为发泄不满,也为让物业公司接受我的要求,我遂拒绝缴纳2011年7月份后至今的物业管理费。近日,物业公司强行拆除了我家的水表、电表,造成断水断电。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张力

  人士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为张力进行了详细解析。

  首先,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拆除水表、电表。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与供电、水合同是各自独立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供电、水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是电力、自来水供应公司,如果出现法定或约定的断电断水情形,有权利采取的只能是电力、自来水供应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

  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曾经授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并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物业公司也只能以此手段催缴水、电费,而没有权利以此催收物业管理费。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应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欠费问题。

  《最高人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分别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所收管理费用没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则业主必须依约缴纳,且无权以无需或从来没有使用过小区内一些公共设施为由拒绝。物业公司在经书面向业主催交未果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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