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前夫能领走吗前夫的名字他要写赠予给我的形势,在到公证处公证可以吗

我和我男友在购房时在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分手了。他要求给他几万元钱然后公证给我。我不想过户,因为我要出售该房。但男友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他说他要拿到钱后离来这... 我和我男友在购房时在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分手了。他要求给他几万元钱然后公证给我。我不想过户,因为我要出售该房。但男友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他说他要拿到钱后离来这城市。公证给我后我就可以出售或者自己留下都可以。请问公证后房子就是自己一个人的了吗?我还需要做些什么?如何做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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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国家承认的具有法律权证的单位,经当事人公正、平等的情况下公证的所有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唯一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上的名字及份额在法律和法庭上是裁决的首要考虑条件。 例如像凉风有信和心情驿站说的协议并公证的做法,是一种考虑办法,因为协议一旦公证也受法律保护,但是现在公证处和平民百姓之间的公证书内容太简单,有很多法律漏洞,涉及到你和你男朋友是分手这种情况,一旦出错,就会像心情驿站说的后果会很严重。曾今就有一个女的和一个男的离婚时,老公给她十万,然后她放弃房屋产权(签署协议并公证盖手印等)的案例,几年后这个男的要卖这个房子,这个女的反悔了,公堂上她的律师解释十万是按照当时房屋总价的比例来计算,现在房屋的总价发生变化,并且产权证上有该女的名字及所占份额,最终这个女的赢了,他的前夫按新的市价减去十万元给了这个女的。 如果想避税,又想没有后顾之忧,那就加紧时间在男朋友离开前卖掉房子,按约定给他钱。一了百了。如果时间来不及,协议这些真的漏洞很多,特别是现在的律师越来越无敌。最有保障的还是要把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你说5年内销售房屋收的税,最近好像起了变化,改成了3年还是税额减半,我有些记不清了,你应该向你们那里的相关的部门询问清楚。要保障好的话,最好做成自己的名字以后再给前男友那几万元钱。

可以以下面的方式解决你的问题,签一份三方协议书,你,前男友,见证方,协议书内容大概是前男友出售房子所占份额出售给你,以公证处理权时付款。而公证内容则是炒房经常出现的内容,建议找中介公司帮你弄,否则后果很严重

是可以的,很多二手房中介公司就是用这方法避税,而且还是合法的,只要去公证房子就是你的,公证效率很高

是可行的,但是操作起来有些细节,最好是找懂行的人帮下忙。

公正应该不算放弃房屋产权,如果你房子以后要出售,就需要把房子过户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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