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即将买房的朋友可能会关注在长沙买房子有什么条件,外地朋友又有什么不同的政策和条件,长沙生活网小编为您整理《2018年长沙买房社保缴纳条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自长沙2017年出台了一系列限购政策后,虽说2018年暂时还没有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不过2017年的购房政策依然有效,也暂时没有看到政策松绑的意思,那么根据最新的长沙楼市限购政策,在长沙买房对社保有什么要求呢?
根据长沙最新的限购政策,是对社保有一定要求的,不过是区分户籍的。对于是长沙户口的没有社保缴纳要求,对于非长沙户口(含省内),需要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如果满足社保缴纳要求,才能够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房子,并且限购一套。
社保因为工作原因中断后补交有效吗?对不起,这是不行的,根据规定必须连续缴纳24个月,补缴是无效的。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限购政策,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是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的。如果你满足人才政策,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非京籍人员在北京购房需要在北京连续缴纳五年社保,怎么理解连续?中间断过几个月可以算是连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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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家庭在京限购1套住房,若家庭名下在京已有住房,则无法再次申请购买本市住房。购买住房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社会保险】: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最长断缴不超过3个月),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个人所得税】: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断缴不超过3个月),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注: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望采纳。
谢谢,但是有的回答是可以断缴不超过三个月,有的说不可以?不知道哪个准确?
嗯我这边查看不超过3个月,您可以去附近链家门店做一下资质审核给您确认一下是否有资质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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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上述描述,中间断几个月是不能算作连续的。
【社会保险】: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可补缴的断缴部分),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个人所得税】: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断缴不超过3个月),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注: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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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限购政策要求,社保中间断缴不算连续缴纳,具体政策要求请参考以下内容:
外埠家庭在京限购1套住房,购买住房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社会保险】: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个人所得税】: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注: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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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近期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 1 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说明:因工作调转产生的断缴不超过 3 个月,认可补缴,除此之外,不认可补缴的断缴部分。
如果您是中间断过几个月是不能算作连续的。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广州属于限购城市,新政出台后哪些人在广州买房要满5年社保,买二手房和新房要求一样吗?
广州是限购城市,不分新房和二手房。但在增城、从化两区不限购,其余九区限购。并且在广州,购房前会查询广州市家庭名下房产情况:
家庭名下有住宅类住房,再购买住宅类住房按二套计算;
家庭名下已经拥有的非住宅类住房,不影响购房资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
2.购买非住宅类住房:
家庭名下已经拥有的住宅、非住宅、自建房,均不计入购房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
注:住宅是指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居住的房屋;非住宅是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40或50年的商办类用房、办公用房、车库、厂房、仓库等。
根据广州2017年3月17日和3月30日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的政策:
非广州户籍家庭想在广州中心九区买房,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在广州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个税,只能限购1套(含受赠)。并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但如果想在增城从化购房,则无需满5年社保/个税。
根据广州2017年3月17日和3月30日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的政策:
单身/离异/丧偶:中心九区限购1套(含受赠),从化、增城不限购。
已婚:中心九区限购2套(含受赠),从化、增城不限购。
在本市工作/学习/居住超过1年,提供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后,限购1套自用、自住住宅,不可购非住宅物业(不含车位)。
广州是限购城市,不分新房和二手房。但在增城、从化两区不限购,其余九区限购。只有非广州户籍家庭想在广州中心九区购房才需满5年社保/个税。
资料来源:《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