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公积金网是否可以提取啊?

原标题:【今日西宁6件事】扣3分罚200!明天起经过这里要小心了;住房公积金可在手机上提取!

一、扣3分罚200!明天起,西宁车主经过这里要小心了!

西宁市首条公交专用道沿线专用的交通标志标线和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完毕后正式启用,2月1日起,将转入现场管理和监控抓拍管控。按照相关规定,公交专用道内除公交车、校车和9座以上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以外,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

记者联系到了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科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

西宁公交专用道启用的时间和线路?

首条9路公交车公交专用道,每日从7:00到21:00,专用道只允许公共汽车行驶,禁止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起止路线为:东起火车站综合枢纽的公交汽车站,途经滨河路、建国路、七一路、长江路、五四大街、五四西路,西至海湖新区的府汉路,沿途65个电子警察将进行电子抓拍。

公交专用道沿途巷口、小区门口的黄色网状线内能否临停上下乘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黄色网状线内禁止车辆停放或者缓行等客,因此不能停车上下客。车辆可以在附近短时停放的路段停车上下客。

公交专用道所经路段哪些地方可以临停?

在道路边的道牙石上施划了绿黄相间的路段以及在公交港湾处施划的白色临停泊位内,车辆可以即停即走,不允许长时间停车等待。

公交港湾处施划的白色临停泊位(临时停靠、即停即驶指示标线)内可以停靠多久?

前端泊位允许单辆出租车临停即离,后端泊位允许单辆其他车辆临停即离,要求入位停靠上下乘客,做到即停即驶,不允许车辆长时间停放、候客。

沿线道路两侧小区驾车外出右转或其他道路需右转驶入有公交专用道的路口时,因避让直行车辆而短时间占据公交专用道会不会被处罚?

前提条件是车辆是否准确按照自己的导向车道行驶,如果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为了避让其他车辆、行人,或者等候信号灯而短时间占用公交专用道是不会被处罚的。

2月1日起,如果占用公交车道被抓拍了怎么办?

对于在公交车道内行驶的社会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后,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将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沿途的电子警察分布在哪?

给您发一份详细的表,稍等...

公交专用道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点位

二、青海湖冰面4人被困,-30℃,寒风肆虐

1月30日17时许,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警方组织救援人员,营救4名被困青海湖冰面的群众,当地莫热村近五十名村民自发参与救援。在零下30摄氏度寒风肆虐的冰面历时两个多小时后,被困人员成功脱险。

1月31日,共和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司成奎告诉记者,接到被困群众公保的救援电话后,共和警方立即安排青海湖派出所所长及时与报警人联系,确定具体遇险方位。同时,指令江西沟乡政府和派出所,渔政管理部门携带绳索、橡皮筏、照明工具等救援设备,通知医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全力开展营救行动。

救援现场,江西沟乡党委书记多杰本和乡长叶太加,莫热村近五十名村民也自发参与到救援队伍中。村民扎西才郎和苏生祥两位村民不顾自身生命危险,利用橡皮艇和绳索等救援工具开展营救。由于风力过大、浮冰流动、无法固定橡皮艇,导致橡皮艇被大风吹向下游,第一次营救行动失败。

随后,救援队伍重新计算风速和水流速度,确定了下水位置。经过艰难的寻找后,终于找到了遇险群众,及时穿好救生衣,简单说明注意事项后返回。

由于风力太大,橡皮艇拉至岸边时绳索突然断裂,被迅速吹响下游两公里左右。橡皮艇随时有被冰层划破的可能,救援和遇险人员生命再次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

岸上救援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沿着冰面赶往下游。终于,在橡皮艇离岸较近时,用绳索迅速拉回了岸边。当日19时许,四名遇险群众被成功营救,历时两个小时。

被困群众送到岸边后,江西沟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及时做了初步的检查,确定没有生命危险。随后,司成奎受共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对公安民警、卫生院医护人员及乡村干部在救援现场予以慰问和感谢。

据悉,公保、昂青、欧科、索南尖措四名被救群众均来自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他们于1月30日14时30分自发进入青海湖,17时许返回时因湖面风较大,将冰层吹裂导致遇险报警求救。

三、西宁市部分火车票售票点有所变动

为了方便旅客购票、取票,近日记者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在市区三县新增了3处火车票代售点,部分售票点有所变动,目前市区三县共有28处火车票代售点。

铁路浴池代售处(地址:七一路53号)

团结桥邮政代售处(地址:团结桥繁景街10号)

昆仑路中铁代售处(地址:昆仑路79号)

八一宾馆代售处(地址:七一路132号)

共和南路代售处(地址:共和南路60号)

兴达商务宾馆代售处(地址:东大街53号)

中庄代售处(地址:中庄路10号楼107室)

青藏铁路花园代售处(地址:湟中路43号)

以勒酒店火车票代售处(地址:七一路354号)

大十字邮政代售处(地址:大十字邮电局二楼)

锦尚豪峰代售处(地址:七一路316号)

山水国际大厦代售处(地址: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大厦101号)

南川西路邮政火车票代售处(地址:南川西路35号邮政大厅)

五四邮政代售处(地址:五四大街18号五四大街邮政支局)

五四大街联运代售处(地址:五四大街70号)

胜利路中铁代售处(地址:胜利路8号)

二炮招待所代售处(地址:昆仑路30号)

兴海路火车票代售处(地址:兴海路高原丽景宾馆37号)

新宁路客运站火车票代售处(地址:新宁路客运站)

祁连路中铁代售处(地址:祁连路10号)

西川邮政代售处(地址:柴达木西路41号)

小桥邮政代售处(地址:小桥大街101号)

朝阳东路代售处(地址:朝阳东路12号)

东川工业园区(地址:开元路18号)

海湖新区青百代售处(地址:海湖新区文成路16号)

大通县顺天民航机火车票售票处(地址:大通县建国东路1号桥高架桥下)

大通邮政代售处(地址:大通县人民路39号)

湟中邮政代售处(地址: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10号)

四、住房公积金可在手机上提取

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通过互联网在手机上办理业务的综合服务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市民可以登陆网上服务大厅

(https:///)进行办理,或通过手机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和下载手机APP进行办理,以上渠道均可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且支持全天候业务申请。

直接搜索公众号“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绑定点击“信息查询”选择“账户绑定”,进入账户绑定界面,如未注册先完成注册,然后进行登录,公积金将直接打入绑定的银行账户。如要办理其他业务直接选择“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选择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原因。录入相关信息及上传档案后即可办理完成。

五、西宁市给农村住房“上”保险

农村住房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为确保农村居民在住房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后能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缓解他们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压力,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

1月30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有效拓展救灾渠道,不断健全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村受灾群众灾后住房重建能力。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西宁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将全面展开。

《方案》明确指出,农村住房是指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农户,以居住为使用目的的自有房屋。农村住房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农户自有住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范围涵盖造成农房倒损的主要风险以及因灾止损费用,主要包括地震、洪涝、风雹、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下陷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空中坠物等意外事故,以及为农村居民为阻止灾害损失所花费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方案》规定,保险费每户每年30元,保险金额3万元。原则上,参保农户承担10元,财政补贴20元。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家庭(不含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对象”),由财政补贴20元、保险金额为2万元。“四类对象”可自愿再投保费10元,保险金额达到3万元。原则上,鼓励一般农户和民政“四类对象”自觉缴费参保,然后由“一卡通”或现金形式给农户返还政府补贴资金,使其深切感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

目前,市、县区民政局正在抓紧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手续确定保险机构,预计春节后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将全面展开。

六、好消息!青海老人60周岁就可办优待证了

以前是65周岁能办老年人优待证,如今,我省60周岁以上老人可办老年人优待证。是全省都在实行吗?老年人优待证能享受哪些优惠?具体办理流程有哪些?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去年4月1日起,民政部门将老年人优待证的年龄放宽到60周岁,并在大通县和城中区进行了试点,去年10月份开始在全省启动,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老人持证可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享受优待服务。为有效解决纸质老年人优待证存在的携带不便、容易损坏等问题,我省已经启动换发卡式老年人优待证,原已发放的纸质版老年人优待证,可继续使用。 

根据《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待的基本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老年人可享受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维权服务优待六大项37条优待政策。

1.各地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

2.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并对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适当扩大年龄范围。要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3.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和航空客运,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交通场所和站点应明示老年人优待服务内容,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设立等候专区,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对于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给予特别关照。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鼓励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优惠办法。

4.公厕应配备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并对老年人实行免费。

5.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对老年人优惠开放,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关注农村和牧区老年人文化体育需求,适当安排面向农村和牧区老年人的专题专场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

7.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减免费用开放,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体育服务项目。提倡体育机构每年为老年人进行体质测定,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提高老年人科学健身水平。

8.各旅游景区(点)应在售票窗口显要位置悬挂老年人门票优待的规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文物建筑、遗址类博物馆、纪念馆等收费旅游景点,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优待证》使用全省统一式样,单页卡式,采用电脑扫描个性化印制,使用全省统一编号,目前各区开始办理

●申请登记。本省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申请办理;非本省户籍常住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青海省居住证,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申请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按前款规定外,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信息录入。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将符合办理条件的老年人信息,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录入“青海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并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制作交付。县级以上老龄部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交付至各乡镇(街道)。

●发放证件。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在收到《优待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老年人因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补办或更换《优待证》的,应按程序重新办理,原有编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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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8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西宁市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2004年3月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在原资金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现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5个职能部门。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

联系电话:公积金咨询: 贷款咨询:

公积金小编从西宁市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进行大规模的调整,那么调整之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调整之后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公积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工资收入超过2014年度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2015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为14451元。

各汇缴单位须在2015年7月20日前持调整后的《汇缴清册》(纸质),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章的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表一份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基数审核。

如今买房很多人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这在一定水平上给人们降低了当前的经济压力,但公积金贷款有着一定的政策,所以人们都必须遵循着政策来,那么接下来,就让公积金小编一起带着大家去了解下关于西宁市公积金的贷款新政内容吧,希望能提供帮助。

建造、大修房屋等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查询个人公积金:点击网上查询版块中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帐号及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注: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2、查询个人贷款:点击网上查询版块中贷款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
3、查询单位公积金:点击网上查询版块中公积金查询,输入单位公积金代码及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注: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查询内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情况。

1、查询公积金: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使用自己的手机编写公积金三字后,发送到(此号码为省中心短信查询系统的固定号码),省中心短信查询系统会以短信形式告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查询公积金贷款;在省中心已取得公积金贷款并处在还贷状况下的职工使用自己的手机编写贷款二字后,发送到,省中心短信系统会以短信查询形式告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三)语音查询◇查询渠道:


拨打省中心电话(0971)6164045转600,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注:身份证尾号为X时,输入0代替)查询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
◇查询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

(四)对账单查询◇查询渠道:


每年7月1日至30日,由各缴存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至省中心统一领取后发放给个人。
◇查询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五)储金卡查询◇查询渠道:


持青海省住房公积金储金卡至省中心服务大厅或受委托银行公积金柜台进行查询。
◇查询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六)柜面查询◇查询渠道:


至省中心业务大厅或受委托银行公积金柜台查询。
◇查询内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

(七)自助查询◇查询渠道:


使用省中心业务大厅自助查询机进行查询。
◇查询内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情况。
1、柜台查询,职工应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单位经办人员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电话、自助查询终端或网络查询,职工应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职工账号及密码;查询单位公积金账户情况,输入单位公积金代码。
1、通过柜台、手机短信、语音电话、自助查询终端及网站查询的,当场得知。
2、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二代身份证,至省中心服务大厅咨询或修改修改相关信息后,当场回复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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