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精准扶贫? 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到什么时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要看什么? 4、截至2017年9月,全区贫困旗县数量是多少?其中国贫旗县、区贫旗县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5、截至2017年9月,锡林郭勒盟贫困旗县的数量是多少? 其中国贫旗县、区贫旗县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6、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需要抓好的关键环节是什么? 7、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可实行什么扶贫政策? 8、贫困嘎查村要实现的“八有”指的什么? 9、怎样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10、乡村振兴的前提是什么? 11、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把什么放在首位? 12、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什么样的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13、“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什么? 14、贫困户“八难”指的什么? 15、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标志着我国扶贫方式怎样的重大转变? 16、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四个切实”是什么? 17、按照《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决定》,到2020年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18、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就是要切实做到“六个精准”。“六个精准”是指什么? 19、针对扶贫对象,要精准实施“五个一批”。“五个一批”是指什么? 20、扶贫的基本方略是什么? 21、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的几个关键问题是什么? 22、贫困县党政正职保持稳定政策的具体规定? 23、对无法依靠什么扶持政策帮助脱贫的家庭,可以通过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 24、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在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哪些重大生态工程中,可以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旗县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与收益水平? 25、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具体机制是什么? 26、“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户脱贫的重要的指标,“三保障”是指什么? 27、贫困户五看法是指什么? 28、建档立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9、中央提出脱贫攻坚到2020年要实现的“两个确保”目标是什么? 30、两率一度是指什么? 31、内蒙古扶贫标准是什么? 32、我盟3个国贫旗县分别是哪里? 33、我盟5个区贫旗县分别是哪里? 34、全国“扶贫日”是哪天? 35、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 36、什么是“453”工作法? 37、什么是“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 38、2018年1月,锡林郭勒盟现有贫困人口数是多少? 39、结对帮扶“五个一”活动指的是什么? 40、驻村帮扶“五步感恩互动”活动指的是什么? 41、建档立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2、深度贫困嘎查村是指什么? 43、深度贫困群体是指什么? 44、贫困发生率是指什么? 45、农村牧区低保覆盖面是指什么? 46、建档立卡的对象有哪些? 47、锡林郭勒盟现有自治区备案革命老区旗县都是哪几个旗县? 48、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方案》,全区共有深度贫困旗县的数量是多少?我盟的深度贫困旗县是哪个旗县? 49、精准帮扶因户因人分类施策的具体内容什么? 50、革命老区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51、自治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是什么? 52、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53、锡林郭勒盟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54、“三到村三到户”工程,主要是指什么? 55、“三到村三到户”工程,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做什么? 56、锡林郭勒盟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有哪些? 1、贫困户的识别程序是什么? 2、贫困户识别的公示公告要求公示期是多少天? 3、贫困户脱贫退出程序强调的双认可分别是什么? 4、按照《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国开办发〔2017〕56号)有关规定,专项评估检查中,我盟计划脱贫摘帽的旗县需达到,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群众认可度分别是多少? 5、贫困人口的识别办法是什么? 6、贫困嘎查村退出标准,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需要统筹考虑哪些因素? 7、贫困人口的识别步骤是什么? 8、“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户脱贫的重要的指标,两不愁是指什么? 9、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是什么? 10、贫困户申请的“两公示一公告”是什么? 11、贫困嘎查村退出标准是什么? 12、贫困户和脱贫户识别范围有哪些? 13、贫困户和返贫户识别标准是什么? 14、不能识别为贫困户有哪些情况? 15、脱贫户识别主要依据是什么? 16、脱贫出列村识别标准是什么? 17、贫困户、返贫户识别流程是什么? 18、脱贫户识别流程是什么? 1、锡林郭勒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锡林郭勒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可统筹整合的中央资金范围有哪些? 3、锡林郭勒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可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有哪些? 4、锡林郭勒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可统筹整合的自治区资金范围有哪些? 5、锡林郭勒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可统筹整合的盟级资金范围有哪些? 6、锡林郭勒盟《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中统筹整合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7、锡林郭勒盟《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中开展统筹整合的方法步骤有哪些? 8、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原则有哪些? 9、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概念是什么? 10、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的方向是什么? 1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范围是什么? 1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那些支出? 13、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14、精准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15、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6、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下达时限有什么要求? 17、《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中,要公告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18、《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中,公告公示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19、《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中,对反馈意见处理有哪些规定? 20、《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1、自治区审计厅、扶贫办印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负面清单》,在精准扶贫资金政策落实方面有哪些问题? 22、自治区审计厅、扶贫办印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负面清单》,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有哪些问题? 23、自治区审计厅、扶贫办印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负面清单》,在扶贫资金拨付和盘活统筹方面有哪些问题? 24、自治区审计厅、扶贫办印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负面清单》,在扶贫项目绩效和管理方面有哪些问题? 1、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需加快实施什么扶贫举措? 2、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宅基地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筑标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面积严格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3、完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的目标是什么? 4、易地扶贫搬迁区域是哪些? 5、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都有哪些? 6、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都有哪些? 7、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8、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9、易地扶贫搬迁的住房补助标准是什么? 10、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保障有哪些? 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什么? 2、按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光伏扶贫对象为? 3、光伏复合项目是指什么? 4、光伏发电具有哪些特性? 5、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6、光伏扶贫的资金筹措的原则? 7、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如何使用? 8、村级扶贫电站的建设规模有何规定? 9、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使用程序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3、京蒙扶贫协作的原则是什么? 1、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2、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3、扶贫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4、申报扶贫龙头企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编制范围什么? 2、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编制内容是什么? 3、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编报程序是什么? 4、自治区《关于完善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5、自治区《关于完善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项目库管理有哪些规定? 1、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选择程序是什么? 2、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选择范围有哪些? 3、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培训对象需 4、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选择条件有哪些? 5、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养数量有什么规定? 6、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培训对象的选择程序是什么? 7、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经费保障方面有哪些规定? 8、“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什么层次的教育给予补贴,使他们掌握至少1门就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9、“雨露计划”申报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所在地什么部门审核? 10、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实施范围有哪些? 11、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补助对象有哪些? 12、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补助方式是什么? 13、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1、根据《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嘎查村干部驻村时间有什么要求? 2、盟委、行署向贫困旗县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的工作方式有哪些? 3、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选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帮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5、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要健全完善的制度有哪些? 6、锡林郭勒盟对驻嘎查村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帮扶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7、锡林郭勒盟对苏木乡镇党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8、锡林郭勒盟对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派出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协管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9、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选派原则是什么? 10、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任职管理有哪些规定? 11、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12、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管理主体是什么? 13、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怎样考核? 14、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15、驻嘎查村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盟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需要做到的“五不准”是指什么? 16、驻嘎查村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到的“五带头一争当”是指什么? 17、内蒙古自治区挂职干部选派的范围有哪些? 18、《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选派的标准是什么? 19、《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岗位安排有什么规定? 20、《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的挂职时间有什么规定? 21、《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挂职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制度是指什么? 22、《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挂职干部实行请假制度是指什么? 23、《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挂职干部挂职期满考核有哪些规定? 1、扶贫小额信贷,单户贷款额度及期限分别是什么? 2、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利率及贴息率是什么? 3、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八项措施都是什么? 4、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年)工作总体目标是什么? 5、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有哪些? 6、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7、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分别是什么? 8、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共建机制中对金融结对帮扶工作方面有哪些安排? 9、《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工作由哪些部门实施? 10、《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对象有哪些? 11、《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方式有哪些? 12、《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内容有哪些? 13、《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时限有哪些规定? 14、扶贫小额信贷是指什么? 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类 1、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的主要指标是什么? 2、考核盟市主要指标是什么? 3、脱贫攻坚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4、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问题有哪些? 5、《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适用于那些考核对象? 6、《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盟派驻贫困旗县脱贫攻坚督导组考核有哪些规定? 7、《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有哪些规定? 8、《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考核有哪些规定? 9、《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盟直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村帮扶责任人考核有哪些规定? 10、《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全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考核有哪些规定? 11、《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盟级领导联系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有哪些规定? 1、健康扶贫方面,针对贫困患者不同病情因人因病开展分批分类救治。实施什么行动计划? 2、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怎样的服务,可以使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费用? 3、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是指什么? 4、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5、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实施对象有哪些? 6、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大病有哪些? 7、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8、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四提高、两降低、一取消”倾斜政策是指什么? 9、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对“集中救治”的疾病实施倾斜政策是指什么? 10、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对“签约服务”的慢病病种实施倾斜政策是指什么? 11、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对“重病”实施兜底保障政策是指什么? 12、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落实“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是指什么? 13、锡林郭勒盟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明确的低收入救助对象是什么? 14、锡林郭勒盟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标准是什么? 15、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对突发事件和“三无”人员的疾病救治开通“绿色通道”救治是指什么? 16、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17、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到2020年所有贫困旗县要达到的“三个一”目标是指什么? 18、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9、“光明行”白内障复明行动救助对象有哪些? 20、“光明行”青少年儿童护眼行动筛查和救助对象有哪些? 1、可以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举措是什么? 2、从2017年开始,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孤儿)考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本科生每人4万元、专科生每人3万元)覆盖范围是什么? 3、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4、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5、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对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指的是什么? 6、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三免三补”政策指的是什么? 7、锡林郭勒盟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对高中教育阶段实行的“三免三助一补”政策指的是什么? 8、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9、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中,对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孤儿有哪些资助政策? 10、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中,对普通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推进适宜改造方式采取的有效措施都有哪些? 4、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5、锡林郭勒盟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6、乌兰牧骑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7、推普脱贫攻坚行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8、推普脱贫攻坚行动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9、社会保障兜底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10、“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11、社会扶贫主要形式是什么? 12、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房面积有什么要求? 13、自治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对基层干部的保障方面有何规定? 1、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各旗县市(区)纪委和盟纪委各执纪监督室要采取的“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方式是指什么? 2、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确定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是哪一年? 3、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三类重点问题是哪些? 4、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具体指哪些? 5、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具体指哪些? 6、2018年至2020年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具体指哪些? 7、在《内蒙古自治区扶贫系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要治理的内容有哪些? 1、什么是精准扶贫? 答: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治贫方式。 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到什么时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要看什么? 4、截至2017年9月,全区贫困旗县数量是多少?其中国贫旗县、区贫旗县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答:全区有57个贫困旗县,其中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 5、截至2017年9月,锡林郭勒盟贫困旗县的数量是多少? 其中国贫旗县、区贫旗县的数量分别是多少? 答:锡林郭勒盟有8个贫困旗县,其中3个国贫旗县,5个区贫旗县 6、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需要抓好的关键环节是什么? 答: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7、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可实行什么扶贫政策? 答:政策性保障兜底 8、贫困嘎查村要实现的“八有”指的什么? 答:每个贫困嘎查村 有一个特色主导产业; 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 有一套落实社保政策到户的具体措施; 有一个整洁的村容村貌; 有一条硬(油)化村嘎查公路; 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 有一支稳定的驻村工作队; 有一个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 9、怎样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答:)在线填写、提交《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然后由下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筛选有意愿参加培训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做出带动承诺并填写承诺书后上报乡镇、苏木。三是乡镇、苏木初审后上报至旗县扶贫办,旗县扶贫办根据培训需求和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进行最终按照培训类别审核确定培训对象。四是盟市扶贫办对各旗县扶贫办上报人员进行汇总连同与当地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一起(有条件的旗县也可直接与当地的培训机构直接签订培训协议)于上一年度的1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扶贫办,没有签订合作协议的自治区将不予安排。五是自治区根据各盟市培训任务上报情况综合平衡后,于每年的1月20日前将培训计划下达各盟市,各盟市、旗县根据当地的实际按计划自行选择在农闲季节开展相关培训活动,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7、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经费保障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自治区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培训经费,用于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参与创业贫困户的培训,各盟市可从年度项目管理费中安排10%用于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管理工作经费。各培训机构可根据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和评估考核等,原则上每个参训学员每期的补助不得超过2000元,具体支出范围包括食宿费、讲课费、创业导师辅导费、车辆租用、学员往返交通补助(每人每期100元)、场地租用费、材料印刷费、影像资料制作费等合理支出。培训经费报账材料需经盟市扶贫办审核同意后于当年的11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并由信息监测中心将培训经费直接拨付培训机构。 8、“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什么层次的教育给予补贴,使他们掌握至少1门就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答:中高等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9、“雨露计划”申报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所在地什么部门审核? 答:旗县扶贫部门和旗县教育部门 10、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实施范围有哪些? 答:全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旗县、区市。 11、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我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秋季在校学生。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 女在校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12、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在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向扶贫部门提出申请补助。每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13、锡林郭勒盟“雨露计划”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贫困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 1、根据《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嘎查村干部驻村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驻嘎查村干部应当脱产驻嘎查村,每月驻嘎查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2、盟委、行署向贫困旗县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的工作方式有哪些? 答:(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所在旗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二)参加旗县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会议。 (三)按照《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盟市党委、政府(行政公署)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要求,对标对表,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工作台账、会议记录,走访贫困户、满意度调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掌握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派驻旗县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四)帮助所在旗县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 (五)总结推广脱贫帮扶经验,推树先进典型。 3、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选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全面覆盖。三是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四是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 4、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帮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驻嘎查村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驻点嘎查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确保贫困嘎查村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扶贫对象稳定脱贫。 5、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要健全完善的制度有哪些? 答: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建立考勤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纪律约束制度。 6、锡林郭勒盟对驻嘎查村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帮扶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答:1.工作不深入,对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掌握不清、致贫原因查找不准、脱贫思路措施不明,帮扶成效不明显; 2.不按规定驻嘎查村,经常不在岗、擅自脱岗,驻嘎查村期间不服从苏木乡镇党委管理; 3.入户走访次数少、不达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低; 4.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帮扶经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 5.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反廉洁纪律,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7、锡林郭勒盟对苏木乡镇党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答:1.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嘎查村干部在岗情况督导检查不力,导致驻嘎查村干部经常走读、长期脱岗; 2.对驻嘎查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 3.对驻嘎查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驻嘎查村帮扶工作; 4.对驻嘎查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 5.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8、锡林郭勒盟对脱贫攻坚驻贫困嘎查村工作队派出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协管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答:1.对驻嘎查村干部人选把关不严,不胜任驻嘎查村帮扶工作; 2.经常安排驻嘎查村干部回本单位工作,影响驻嘎查村工作正常开展; 3.对驻嘎查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监督管理缺位; 4.对驻嘎查村干部工作支持保障不到位,单位领导长期不到嘎查村调研指导工作,驻嘎查村干部提出的实际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帮扶工作不力; 5.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9、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选派原则是什么? 答:要按照人岗相适、发挥专长的原则,坚持党政部门到难村、经济部门到穷村、政法部门到乱村、涉农涉牧部门到专业村,确保第一书记充分发挥作用和特长,得到锻炼和提高。 10、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任职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第一书记由组织部门选派,由任职地所在的苏木乡镇党委书面任命,原则上任期不少于2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连任。任职期间,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任职嘎查村党组织;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11、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脱贫、联系服务群众、谋划长远发展。 12、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的管理主体是什么? 答:第一书记由任职所在旗县(市、区)组织部门、苏木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共同管理。旗县(市、区)组织部门负责第一书记的日常监督管理,苏木乡镇党委负直接管理责任,选派单位负责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 13、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怎样考核? 答:按照“谁选派谁考核”的原则,第一书记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派出干部的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实施,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工作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14、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是对第一书记驻嘎查村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重点针对驻村工作业绩、四项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出勤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15、驻嘎查村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盟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需要做到的“五不准”是指什么? 答: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驻点嘎查村群众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宴请,不准在驻点嘎查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帮扶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 16、驻嘎查村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到的“五带头一争当”是指什么? 答:即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弘扬正气,以良好形象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17、《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选派的范围有哪些? 答:扶贫挂职干部包括接收中组部选派、中央相关单位、“京蒙对口帮扶”和其他省区市选派到我区贫困地区,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到贫困地区的各类挂职干部。上述挂职干部,要覆盖到每个贫困旗县及相关盟市,贫困旗县所辖乡镇可视工作需要进行选派。 19、《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选派的标准是什么? 答:选派标准。中央单位、“京蒙对口帮扶”和其他省区市选派的挂职干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提前沟通,商定选派方案时要聚焦脱贫攻坚,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人选条件,确保挂职干部能够安心工作、发挥作用。 自治区选派挂职干部,要适应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求,坚持事业为上、精准科学原则。选派干部要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负责,对基层群众有深厚感情;属于组织确定的后备干部或中长期培养对象和优秀年轻干部,厅局级干部一般在50岁左右,县处级干部一般在45岁左右,科级以下干部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基本条件,特殊岗位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经历和素质。 19、《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岗位安排有什么规定? 答:岗位安排。挂职干部原则上平级挂任,可以“高职低挂”,但不能“低职高挂”。挂职干部一般挂任盟市、旗县、乡镇政府副职,可兼任同级党委常委(委员),有的可兼任党委副书记,视工作需要,还可挂任政府副秘书长或扶贫办、发改委副职,要有明确独立分工,主要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分管或协管扶贫相关工作。自治区派出的挂职干部要与脱贫攻坚工作队统筹衔接。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 20、《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挂职干部的挂职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挂职时间。挂职干部的挂职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底。中央单位挂职干部、“京蒙对口帮扶”和其他省区市选派的挂职干部,挂职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返回原岗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挂职的,要按规定报批。 21、《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挂职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制度是指什么? 答:实行双重管理制度。扶贫挂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双方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了解。党员干部要转移党组织关系,在接收单位参加党组织活动。挂职干部较多的地区,要成立挂职干部临时党支部。 22、《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挂职干部实行请假制度是指什么? 答:实行请假制度。挂职干部因事请假,3天以内由挂职单位审批;4至7天由盟市党委组织部审批;7天以上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中央下派的挂职干部,请假超过1个月的,须事先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审批。请假申请批准同意后,由挂职单位通知挂职干部本人。盟市组织人事部门,每季度末要将挂职干部出勤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3、《内蒙古自治区聚焦脱贫攻坚加强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挂职干部挂职期满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挂职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在干部挂职结束时,重点对挂职干部的政治思想、脱贫攻坚实绩、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挂职干部以后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脱贫攻坚中胜利完成工作任务,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接收地区党委组织部可建议派出单位予以提拔重用,树立干得好、用得好的用人导向。 要把发挥挂职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作用和加强对挂职干部管理监督情况,纳入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把支持挂职干部开展工作情况,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切实防止“空挂”“虚挂”。 1、扶贫小额信贷,单户贷款额度及期限分别是什么? 答:5万元以内,3年期以内 2、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利率及贴息率是什么? 答: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符合自治区标准的扶贫小额贷款按照基准利率发放贷款、并给予全程全额贴息。 3、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八项措施都是什么? 答: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扶贫信贷业务、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款执行规定利率且享受贴息、完善风险补偿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奖补激励机制、积极发挥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作用、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4、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年)工作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 精准完善支持措施,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5、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有哪些? 答: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自治区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包括:内蒙古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主要负责人及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 6、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一)每季度召开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每半年召 开阶段性通报总结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筹备工作,根据会议议题和内容,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抄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跟踪决策事项落实情况。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本部门金融扶贫工作台账,并对金融扶贫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重大事项进行收集整理和信息编辑,定期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每年抽调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小组,分组赴各盟市、贫困旗县,以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查访金融扶贫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需求,全面了解金融扶贫面临的问题。督查结果纳入金融机构年终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考评。 7、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分别是什么? 答:(一)自治区金融办。协调和调动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 构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推动各盟市、旗县参照自治区制定本级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各盟市、旗县金融办信息沟通,帮助宣传推广金融扶贫产品和典型经验做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培训工作,做好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二)自治区扶贫办。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按照自治区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贴息;推动各盟市、旗县管好用足风险补偿资金;推动各贫困旗县扶贫部门商金融机构,按照企业带动脱贫户数、减贫效果等因素实行贷款优惠政策;推动各贫困旗县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奖补激励机制;完善建档立卡户信用评价机制;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三)自治区财政厅。修订完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办法,推动各盟市、旗县管好用足风险补偿资金。 (四)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发挥宏观审慎评估、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扶贫贷款统计报告制度建设。 (五)内蒙古银监局。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小额贷款考核机制;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对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 (六)内蒙古证监局。运用绿色通道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农牧业龙头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和再融资。 (七)内蒙古保监局。积极落实各项保险扶贫政策;推动各保险机构探索产业扶贫保险模式;按照《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客观全面统计保险业扶贫业务开展情况。 8、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共建机制中对金融结对帮扶工作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自2018年起,建立自治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共建 机制,按照“3+1”结对帮扶模式(即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保险机构、1家证券机构同时与1个国贫旗县结对),将全区93家金融机构和31个国贫旗县结成帮扶对子,结对帮扶共建三年,为国贫旗县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为保障结对帮扶取得实效,同时在驻区金融机构中开展干部挂职工作,每年从93家金融机构中选派31名优秀干部到结对国贫旗县挂职副旗县长,助推脱贫攻坚。 9、《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工作由哪些部门实施? 答:考评工作由自治区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厅、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牵头,会同内蒙古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组成考评小组,按年度组织对各金融机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11、《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对象有哪些? 答:自治区各银行、保险、证券等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机构。 11、《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方式有哪些? 答:考评工作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机构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全面掌握各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平时监控主要包括督导检查、走访调研、现场座谈、信息报送等。年终考核主要包括机构自评、综合评估。 12、《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内容有哪些? 答:考评内容具体如下: (一)一般性考核内容 1.机制建设情况。建立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2.金融扶贫产品开发情况。根据我区金融扶贫需求情况,积极探索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渠道创新等。 3.信息报送情况。按月度、季度及时报送金融扶贫工作阶段性成果、统计数据;总结金融扶贫良好做法、创新措施和经验成效。 4.参加金融扶贫宣讲团活动情况。 5.履行社会职责情况。招录贫困地区毕业生就业情况。 6.加分奖励情况。对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创新突破或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二)分行业考核内容 1.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信贷投放。金融扶贫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余额、增速、当年新增额等指标情况。 (2)金融扶贫产品开发情况。 (3)金融服务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 (4)行业监管部门评价情况。 2.证券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帮助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情况。 (2)举办各类培训,帮助贫困地区企业规范企业治理、提升上市意识和能力情况。 (3)行业监管部门评价情况。 3.保险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金融扶贫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创新产品服务,满足我区贫困地区人口。 (2)保险扶贫服务。各保险机构承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签单保费、赔付支出情况。 (3)行业监管部门评价情况。 13、《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办法》中考评时限有哪些规定? 答:每年年底,考评小组对各金融机构的平时监控成绩进行打分。次年2月底前,各金融机构对上年度本单位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评,并报送自评报告,考核小组对各金融机构的年终考核进行打分。依据平时监控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计算总分。 14、扶贫小额信贷是指什么? 答: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其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类 1、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的主要指标是什么? 答:“两率一度”,即贫困人口识别精准率(含漏评率,错评率)、退出精准率(错退率)、群众认可度(指对扶贫开发政策、帮扶措施及成效,脱贫退出等满意认可、认帐) 2、考核盟市主要指标是什么? 答: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扶贫资金、扶贫项目。 3、脱贫攻坚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及特困群体脱贫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行业扶贫、专项扶贫、京蒙扶贫协作、定点扶贫、重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等情况。 4、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问题有哪些? 答: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贫困旗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旗县约束机制等。 5、《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适用于那些考核对象? 答:本办法适用于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盟委向贫困旗县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及成员,旗县派驻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及成员,盟直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村帮扶责任人(含驻锡的中央、自治区派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盟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盟级领导联系点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6、《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盟派驻贫困旗县脱贫攻坚督导组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盟派驻贫困旗县脱贫攻坚督导组考核,采取总结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督导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推进措施落实、监督实施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督导驻村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和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督导工作期间的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及考勤等情况。指导贫困旗县驻村工作队工作,督促指导贫困旗县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情况。 7、《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采取旗县市(区)自查、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入户调查、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当年明确下达的扶贫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减贫成效、生态保护、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群众满意度等基本内容,以及帮扶干部管理、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国贫旗京蒙协作、扶贫开发成效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8、《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重点考核协助嘎查村科学制定脱贫规划、推动脱贫攻坚、帮建基层组织、宣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措施情况;协调落实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联络沟通所驻嘎查村贫困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情况;协助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完善基础档案、软件制度建设情况;驻村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做到身下心下,为贫困群众办实事情况。考核由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考核结果报盟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盟直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村帮扶责任人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盟直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村帮扶责任人考核,采取单位自查自评、组织核查、汇总分析、审定结果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推进脱贫工作、针对联系嘎查村开展对接、制定扶贫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以及配套政策等;帮扶嘎查村年度脱贫成效、资金投入情况;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帮扶嘎查村开展工作和驻村帮扶责任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作风纪律以及考勤等方面的情况。 10、《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全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全盟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考核,采取听取专项汇报、实地督查、查阅材科等方式,重点考核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合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按照脱贫攻坚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11、《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中对盟级领导联系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盟级领导联系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指导所联系贫困旗县找准脱贫攻坚的突破口,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制定完善脱贫攻坚发展思路情况;深入帮扶点指导工作,了解掌握实际情况,认真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定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与对口帮扶的中直机关、自治区领导以及京蒙协作地区沟通联络,争取支持帮助情况。 1、健康扶贫方面,针对贫困患者不同病情因人因病开展分批分类救治。实施什么行动计划? 答:“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2、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怎样的服务,可以使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费用? 答: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直接结算 3、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是指什么? 答:针对贫困患者不同病情因人因病开展分批分类救治,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4、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全盟农村牧区贫困患者所在旗县域内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5、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实施对象有哪些? 答:1、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人群:参加我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牧区贫困住院患者。 2、不符合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人群: (1)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因意外伤害受伤致病的患者(如工伤、交通事故、违法犯罪、打架斗殴等); (2)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因醉酒、自杀、自残受伤致病的患者(如药物中毒、坠楼等); (3)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 (4)其他不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的患者; (5)有恶意欠逃费记录、个人信用信息不良的患者; (6)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参合信息的患者; (7)当医疗费用已达到其年最高支付限额时的患者; (8)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享受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其它情形。 6、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大病有哪些? 答: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 7、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全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患病贫困人口。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脱贫不脱策患病人口。新增加的建档立卡患病贫困人口。 8、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四提高、两降低、一取消”倾斜政策是指什么? 答: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和地方病种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与城乡居民补偿合并达到2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各降低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二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线。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县级、苏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9、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对“集中救治”的疾病实施倾斜政策是指什么? 答:先期选择集中救治的大病为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 符合“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的贫困人口,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按照集中救治治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开展住院治疗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取消住院起付线,住院期间医药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障(救助)基金等保障政策共同补偿。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之和不低于75%。民政医疗救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施救助;各地建立的大病保障(救助)基金和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对剩余费用进行兜底补偿,通过联动报销、综合保障,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终末期肾病透析需要在门诊治疗的,可按住院病种补偿政策管理。通过集中救治后进入恢复期或康复期的患者,及时纳入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享受慢病签约服务政策。各地扩大纳入的救治病种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10、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对“签约服务”的慢病病种实施倾斜政策是指什么? 答:各地根据农村牧区慢性病疾病谱,确定本地区常见、多发的慢性病病种,并结合患慢病的贫困人口病情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管理。对需要长期用药治疗的贫困慢病患者,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药品带量集中议价采购”、“送医送药上门”、“药费服务费定额补偿”的个性化贫困患者慢病服务管理模式。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为贫困患者提供精准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 化健康管理,解决贫困患者有病乱投医乱用药、治疗不规范、用药不规律、健康知识欠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弱等问题;通过“药品带量集中议价采购”,将贫困慢病患者用药需求纳入苏木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计划,由旗县市(区)药品采购机构汇总所有贫困慢病患者用药计划,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平台与药品供应企业开展集中带量议价工作,降低所需药品价格、切实降低贫困患者用药费用,满足贫困患者的用药需求;通过“送医送药上门”提高慢病患者治疗用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慢病患者病情的控制效果,提高贫困患者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依赖。各地积极与人社、民政、扶贫、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将贫困慢病患者所需药品费用,家庭医生上门服务费用纳入报销补助政策。通过“药费服务费定额补偿”形式,使签约管理的慢病贫困人口医药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基本医保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各地建立的救助政策进行兜底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5%以上。 11、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对“重病”实施兜底保障政策是指什么? 答: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救助)基金、健康商业补充保险等多种政策综合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门急诊、住院治疗贫困人口合规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由各地再予以兜底保障,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12、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落实“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是指什么? 答:贫困人口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不缴纳住院押金。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依托医保结算系统,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补偿政策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障(救助)基金等预拨资金、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就诊费用及时结算工作。 13、锡林郭勒盟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明确的低收入救助对象是什么? 答: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家庭月人均或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的城乡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 14、锡林郭勒盟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指罹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医疗支出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的重病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均货币资产(包括有价证券、理财产品、债权等)及可变现大宗财产(车辆、大型机械设备、大型农机具、牲畜等)现值应低于上年全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拥有除自住房屋外的其他商品房和非居住类房屋(商铺、办公楼、厂房等),不拥有或经营公司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且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及时落实救助政策。 15、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对突发事件和“三无”人员的疾病救治开通“绿色通道”救治是指什么? 答:即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和交费等。 16、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自治区14个部委指导意见要求,积极落实盟委、行署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实现我盟健康扶贫目标。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力争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标准,旗县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不出旗县,小病在乡村,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力争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 ——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17、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到2020年所有贫困旗县要达到的“三个一”目标是指什么? 答:每个行政嘎查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每个苏木乡镇有1个标准化的卫生院,每个贫困旗县至少有一所医院(含蒙医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乙等服务水平,15万人口以上的贫困旗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服务水平,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 18、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就近便民。统筹盟、旗县优质医疗资源,综合考虑救治能力和就近方便,优先选择盟域内医疗救治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的医疗机构作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安排在盟级医院、旗县级医院,以利于救治对象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医疗服务,同时减少因外出就诊产生的交通、食宿等非医疗费用。 (二)专项救治。根据农村 『百姓声音』[百姓声音]四川省地矿局纪委不作为(转载)访问数:496 回复数:1 楼主回复作者:蚂蚁捉贪 发表日期: 10:36:12 『天涯杂谈』 四川省组织部. 四川省纪委点击:501 回复:10 作者:人生勇士 发表日期: 14:05:00 回复 四川省组织部. 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地矿局纪委副书记李建民. 对四川省地矿局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袁永旭仰仗与杨茂华局长“雅贿” 形成的強大背景. 为儿子“袁锐” 暗箱操作窃取假学历. 欺骗组织违规违纪招工,明目张胆地抢劫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及提拨为县团级领导之事的答服的疑问: 二、四川省地矿局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是错误的 (一)省地矿局决定程序违规应予撤销 1、地矿局决定程序违反文件规定 a、2006年11月21日,国人部发(2006)125号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第二条三款第二项规定:野外地质勘探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b、2011年8月17日,四川省川人社发(2011)29号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2、地矿局决定程序越权侵权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四川省地矿系统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过程中,广大职工应享有民主参与权和知情权,地质勘查单位应享有自主决定权,四川省地矿局作为主管部门享有批准权。令人不解的是,我们不清楚四川省地矿局领导出于何种考虑,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程序完全颠倒,把“自下而上”变成了“自上而下”,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仅剥夺了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权和知情权,也严重地侵犯了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的自主决定权。四川省地矿局采取先发工资后出通知的做法,激起了广大职工,特别是退(离)体、退养、离岗待退、下岗、协解职工的强烈不满,也使下属地质勘查单位陷入尴尬境地。 (二)四川省地矿局的决定实体不公严重侵犯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四川省地矿局违背上级文件精神,主观地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绩效工资比例各为50%。这一分配比例严重违背了《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为50-70%。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由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这里可见“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反映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其在绩效工资总额中的比重不应低于50%,而不是比例低于50%。 省地矿局在此偷换了“比重”与“比例”的概念,打着所谓“改革创新”的晃子,采用损阴益阳的障眼手法,不是将上岗职工和离岗待退职工区别对待,而是有意把离岗待退职工与上岗职工“捆绑”在一起,荒谬地“制定”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各占50%的“分配”办法,再一次让离岗待退职工为上岗职工垫背。这样一来,上岗职工除了享有50%基础性绩效工资外,还享有50%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项相加就是百分之百,自身利益不损分毫,而八千多名离岗待退职工只能拿到50%基础性绩效工资,再无奖励绩效,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由此进一步扩大,使地勘单位本已失衡的利益关系再次惨遭重创,这就是地矿局系统实行绩效工资后职工收入普遍相对增加的情况下,却引发了全局性的上访、集访的矛盾所在。 三、地质勘查单位不是其他事业单位,应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办法 (一)地质勘查单位不是其他事业单位 1、2006年12月8日,四川省人事厅以川人发(2006)47号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请见附件2)中第一条第五款明列“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第九款列“其他事业单位”,很显然,地质勘查单位其性质就是事业单位,而不是性质模糊的“其他事业单位”。 2、2008年2月2日,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发(2008)11,号《关于批准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等5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明列“四川省地矿局、四川省档案局(馆)、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川省生产监察执法总队”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据上,四川省地矿局下属地勘单位不应按省属其他事业单位,而应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 (二)省上应制定地勘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的专门政策 四川省地矿系统职工、特别是经历了“93”工改的退休职工、离岗待退职工、下岗职工、协解职工,都曾为共和国崛起、国家三线建设、地质找矿和地质灾害治理以及天府热土的开发流血流汗,充当了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马前卒和铺路石,但在全国同行、全省同龄人中,属于低收入人群,也是所属地勘单位的低收入群体,改革开放的阳光没有照耀到他们身上,他们是没有分享到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成果的人群。 地勘单位按川人社(2011)29号文以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说明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对地勘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政策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勘单位这一特殊艰苦行业工资的合理差别,尤其是在绩效工资总额封顶的情况下省财政又只按一定的比例拨付,缺口部分地勘单位自筹,进一步加重了地勘单位的负担,进一步激化了地勘单位的内部分配矛盾,进一步扩大了非上岗人员(包括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的收入差距,造成地勘单位职工收入分配更加失衡、更不公平,不利于调动地勘单位的经营积极性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这也是地勘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后发生多次上访省地矿局、集访省委的根本原因。 解决这一矛盾,省上应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国人部发(2006)125号文笫九条的规定,针对地勘行业的基本特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艰苦性、实践性、探索性和连续性等),有别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地勘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的专门政策。 为此,我们再次请求:1、上级机关督促四川省地矿局立即全额返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中职工被扣的收入;2、撤销省地矿局对下属地勘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错误决定。3、省里根据上级规定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地勘单位制定绩效工资专门政策;4、要求彻查四川省地矿局从职工身上扣减的各类津补贴的去向! 最近全国第七次信访会议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我们期待着…… 四川省地矿系统信访职工 @蚂蚁捉贪 举报四川省地矿局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原总经理)袁永旭私分国有资产和行贿国家公务员等 一、借改革之名私分国有资产 四川省地矿局101地质队(简称101队)2001年5月由四川省地矿局以改革借口把101队能用的固定资产和年富力强的职工,由袁永旭队长带到新组建的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地公司)袁永旭任华地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袁永旭在任队长和总经理期间,以官压人,将101队留下离退休、下岗职工和不合他胃口的极少部分管理人员。这就是四川省地矿局领导和袁永旭借改革之名,使101队成了一个空架子和老弱、病、残1000人左右的单位。袁永旭从101队队长到华地公司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把原本就属于101他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及全体职工走向地质市场打拼10余年的血汗钱及101他西藏工程处帐上的现金共计400多万元,进行暗箱操作,违纪违规转入“华地公司广汉地质工程勘察院”的帐上,然后再转入华地公司帐上。袁永旭个人私欲膨胀,置党纪国法不顾,损公肥私,损集利已,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利益,将其中100多万元国有资产直接进行小集团私分,赤裸裸地将国有资产以住房补贴、租房补贴为借口进行私分。已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严重违反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私分名单如下: 袁永旭 15 华地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原101队队长 杨 勇 15 华地公司委书记,原101队副队长 祝世强 15 华地公司原副总经理,现总经理,原101队副队长 郑 勇 15 原101队总工程师,2001年前已调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赵建玲 10 华地公司档案科长,袁永旭妻子,原101队档案科长 张雨德 10 华地公司副总经济师,原101队副总经济师,现任四川省地矿局组织处处长 胡招荣 10 华地公司副总会计师,在101队财务副总 游先觉 10 华地公司宣传科长,原101队宣传科长 彭小渝 10 华地公司审计科长,原101队审计科长 宋亚龙 10 华地公司技安科长 幸泽仔 10 袁永旭驾驶员 谢万蓉 10 原101队财务科副科长 二、行贿国家公务员 袁永旭在私分国有资金时,原101队总工程师郑勇,于2001年以前已调离101队,现任职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环境总站副站长兼总工程师,省厅处级干部,以住房补贴、租房补贴为借口贿赂国家公务员郑勇15万元,已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三、大肆挥霍国有资产,进行雅贿交易,买官卖官,严重违反党员干部《廉洁准则》 1、四川地矿局前任局长张子华大搞本位主义在干部提拨中认人为亲,排除省派有能力领导提任,一手操纵将自己的亲信杨茂华提上局长宝座,但张子华万万没想到自己培养了一个玩弄权术,大搞权钱交易,不顾全地矿局退休、退养、下岗人员死活克扣大家生活费的大贪官。张子华现在你的心里在流血了吧?杨茂华为了达到当上局长的目的上窜下跳,上窜到国土资源部要官,所花费的一切活动经费全部通过不同的报销方式在华地公司核销;下跳到地矿局机关处室和各野外地质队,四处封官许原,声称“只要你们捅我当上局长,让局处室人员的收入翻几翻,凡抬我者,子女可进编制可提拔。”杨茂华确实是个“诚信”的人,上台后首先给予支持他买官资金的华地公司袁永旭各种“支持和好处”将袁永旭儿子“袁锐”套骗取事业单位编制“袁锐”一个初中结业生,其父袁永旭为其搞假学历,用龌龊的手段还大肆吹嘘,记假功绩。杨茂华又将袁永旭之子“袁锐”地矿局的“神男”火箭式提拨为副县级,一个初中未毕业的80后的县级领导,80后的官二代,富二代,留级学生。袁永旭还亲自奖励其儿子“袁锐”100万奖金,已严重违反《廉洁准则》第四条规定。 2、袁永旭和地矿局长杨茂华长期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互相敛财,进行“雅贿”交易,因此,杨茂华为袁永旭在华地公司的所作所为提供了保护伞,袁永旭每年采取各种形式行贿地矿局有关各级领导。而杨茂华还在局机关实行工资发放两本帐两张卡,欺上瞒下,上欺省财政,下瞒各野外地勘单位离退、下岗职工。一本工资帐“省规定的绩效工资人平年收入四万多元”对付省财政。另一本是见不得天的黑帐“人平年10-15万元”这些钱是哪来的?全是克扣全地矿局退休、下岗、退养及在岗人员的血汗钱哪。强烈要求省纪委及省有关部门严查,并将局机关人员的工资收入拿出来晒一晒,还全地矿局离退、下岗、退养人员一个公道。天呀!到底是谁养活了谁。 四、违规转移带走财务档案 101队被四川地矿局以所谓“改革”后,原建制还在,留有离退休、下岗人员和极少数管理人员1千多人,但是袁永旭利用手中权力,将原101队(他任队长期间)的财务档案,由袁永旭妻子赵建玲全部转移带走,这其中是何原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是怕别人查财务档案,也许有见不得人的假帐目吧!已严重违反国家档案法和财务档案管理法规,难道一个档案科长不清楚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吗? 五、违规购置超标豪华轿车,严重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准则》 现任地矿局局长杨茂华,将全局2万多人的人头费3000万元截留在省地矿局,为局机关组建钻探公司,为了逃避国家相关政策,挂靠在华地公司,由袁永旭任钻探公司总经理,袁永旭早已退居二线,其目的很显然是他们相互敛财,为现任局长杨茂华私设小金库,挥霍国有资产提供方便,或者是私下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某种交易或洗钱吧! 袁永旭私自从3000万元人头费中拿出100多万元,购买豪华超标轿车奥迪FV7281FCVTG,车牌号“川A0236R”,按国家规定袁永旭是县级领导,钻探公司县团级事业单位,只能购置25万元以内的小车,已严重违反《廉洁准则》第六条第四项规定。 我们强烈要求省纪委、省组织部及省相关部门本着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决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党员,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彻底清查四川省地矿局和华地公司的腐败问题,还全地矿局职工一个公道。 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部份群众 @蚂蚁捉贪 地勘事业单位——利益集团的一块肥美蛋糕 关于四川省地矿局2006年收入 分配制度改革及分类改革中的问题 四川地矿局创建至今,工资及福利都是由国家财政负担。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四川地矿局混淆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管理办法,暗箱操了2006年至今的收入分配。延续了93工改企事不分人头费依旧的截留套取…。 一、四川地矿局第一次绩效工资:国人部发[2006]125号《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分类改革前的绩效工资) 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务院、人事部针对地质勘探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了国人部发[2006]125号…。地勘单位按照国务院佈署,在全国率先实施绩效工资,同时也是推行绩效工资改革试点的初探单位 (国土资源报第四期) 一、2006年6月,四川地矿局暗箱操了国人部发[2006]125号中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补贴四项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套改了其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2007年1月,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中:在职人员实施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执行生活补贴。四川地矿局仅在全局1/5的人员中实施了(规范津补贴后的)绩效工资。占全局80%以上的职工、退休人员只套改了《岗位绩效工资制》中的前半截,后半截——绩效工资、生活补贴未给执行。 二、分类改革:川人发[2008]11号…四川地矿局等五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四川省地矿局分类改革的定位! 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开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己经开始分类管理。国务院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走之岀台之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甩两头留中坚”结合收入分配进行,公益性事业单位将细分: 1、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不能或不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全额) 。 3、可部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差额、定额) 。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公益三类)将逐步转制、撤销。 分类改革率先在政府系统中的事业单位进行。大批政府系统中具有行政职能、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单位纳入了参照管理。川人发[2008]11号批准:…四川地矿局等五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转制后的四川地矿局属性管理更加清晰、明确。工资福利…退休待遇统一按照相关政策规范管理。从政策上讲:此次的分类定位将伴随四川地矿局职工、特别是退休及将要退休的“离岗待退”职工,按照老人老政策…相关规定、按照川地矿办发[2012]13号的《说明》、按照人社厅的规定:在职人员标准,按省级机关相当职级公务员规范后津补贴标准核定。退休人员标准,按省级机关相当职级退休公务员补贴标准核定。从2008年…走到了今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增挂企业牌子)的事业单位,如明确事业单位属性管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福利…按照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两头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属性醒目、明确!对地矿局利益链意味着收入分配将再难混水摸鱼,且以前的…有东窗事发风险,以后的…既得“资源”一江春水! 地矿局党委深埋了文件,安静的打理了参照套改。局机关“自筹资金”的“阳光工资”,局属队机关意会的“年薪制”。增(暗)挂企业牌子依旧,企业化经营管理照常。专项资金挪入实体、公司项目中往来——收支不脱勾。一边财政拨款、一边经营所得——两头吃、两头占。全局职工…蒙在鼓里,在岗职工拿着自己都搞不清楚的标准“绩效工资”云里雾里!白痴似的另两万人还在苦苦等待“绩效工资、生活补贴”的实施。 《规范后津贴补贴》俗称“阳光工资”。规范范围只限于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其它事业单位不在规范范围内。地矿局2007年的绩效工资、2008年参公的“阳光工资”至今讳忌莫深,鲜为人知。直到2012年底,在给另两万人员执行川人社发[2011]29号…绩效工资时,在绩效工资与规范后津贴补贴两个标准纠缠不清的矛盾中才逐渐透漏了出来。局党委在担心什么?为什么要掩掩藏藏! 走访人社厅:地矿局局机关“参公”?人社厅:“参公管理叫单位,不叫机关。…请自己看文件”。人事厅不与置否。 我局为省直属事业单位,纳入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局党委单例岀局机关参照管理?倘分得开,局机关就不叫事业单位,就不是事业编制。而直接是政府机关、政府公务员,直接的行政编制。国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分类改革则毫无意义。川人发[2008]11号没有写成五个局机关参照管理,而是…四川省地矿局等五个事业单位参照管理,是语焉不详,还是表述不清? 2011年底,两万人未执行上述两项政策将浮出水面,地矿局党委乘川人社发[2011]29号其他事业实施绩效工资,在两万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暗箱操作了川人社发[2011]29号…,人均比例占绩效工资总量17%、(退休)生活补贴27%,人均增资额分别约500元、800元/月。这是地矿局一个单位,三个分配标准,两部份人两次不同的绩效工资、(生活补贴)。 @蚂蚁捉贪 克扣退休人员补贴老年生活堪忧! 绩效工资分配不公职工收入无故被扣天理何在? 中共中央国和院、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四川省委、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今年以来,四川省地勘单位退(离)休、离岗待退、下岗、协解人员,就省地矿局违规扣减职工收入和绩效工资分配不公的问题,多次上访到省地矿局、集访省府省委。省地矿局却采取一敷衍、二拖延、三压制的办法,一次又一次地将广大职工正当的、合符情理的诉求拒之于门外。 省地矿局在川地矿办发(2011)136号印发《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强调的三个问题》(请见附件1:《震惊全国特大强行克扣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费,这两年半,局、队共叁点陆亿元,哭看何时休!》)中毫不掩饰地告之下属地勘单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和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工作部门内部掌握,不进行公开报道,不允许上网炒作。可见,四川省地矿局在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上存在不公开、不公正的暗箱操作。执行退休人员补贴时较补贴基准线每人少发500元/月左右,被无据扣减地津补贴每人500多元/月;执行绩效工资时离岗退养、下岗、协解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50%较70%少20%(即人均每月约450元),被无故扣减的津补贴每人每月500多元。从2002年1月起计,国家给予全局退休、离岗待退、下岗、协解人员正常津补贴人均超过2.5万元,共计近5亿元,党和政府给几代地质人的关怀和照顾,更是地勘单位职工的血汗钱,我们不仅要问这笔巨款被地矿局克扣后已用于何处?!省地矿局又何时归还给年老体弱的退休人员、低收入群体——离岗待退、下岗、协解人员?!!这可是我们吃饭的吊命钱啊!!! 为此,我们广大退休、离岗待退、下岗、协解人员怀着既无奈又愤慨的心情,强烈恳请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督促四川省地矿局立即全额退还职工被违规扣减的正当收入,并撤销其在绩效工资分配上所作出的错误决定。 一、四川省地矿局扣减职工津补贴是违规行为,被扣款项应如数归还职工 (一)不应扣减的政策依据 1、《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相关政策规定:一、国务院厅字【2005】10号文下发前,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国家关于改革性补贴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二、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三、实施绩效工资后,相应取消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另行发放。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发放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补贴,其中离退休人员的补贴水平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执行;退休(职)人员的补贴标准,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2、川人社办发【2011】381号《关于做好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年度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对清理核查津补贴的人员及范围、项目和工作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2010年1月至2011年9月省属事业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项目外,以货币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省自建津贴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地方及单位自建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核查。(川人社发[2010]29号三、地方及单位自建的津贴补贴项目:地方及单位自建的津贴补贴项目主要包括节假日补贴(如元旦、春节、端午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补贴和过节费)、通讯费补贴、交通补贴、目标考核奖、地方政府奖励、考勤奖等。) 3、人社部发[2011]3号,二、全面清理部门和单位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基础上,取消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包括生活补贴、节假日补贴等其他收入,不含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三、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现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额低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层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层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实际发放额高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层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由单位采取一次性冲销或分步冲销的办法妥善处理。 (二)不应扣减的理由 1、省上文件规定:a、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b、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另行发放;c、不得新出台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发放范围。d、川人社办发[号较川人社发[2010]29号对节假日补贴(过节费)、目标考核奖、地方政策奖励、考勤奖励等是带有差别性的规定。 2、参照人社部发[2011]3号看: 1、全面清理部门和单位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基础上,取消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的项目。我局退休人员所领津贴补贴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取消之列。 2、国家将退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包括生活补贴、节假日补贴等其他收入,不含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只是把费用科目名称归并为据此“退休人员补贴”,在数量上并不是要取消会扣减原来已执行的津贴补贴金额。 3、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执行标准与所在地地方标准之间就高不就低,低于地方标准调齐;高于地方标准时则有单位采取一次性冲销或分步冲销的办法妥善处理,显然冲销并非扣减。 综上可见,四川地矿系统在2012年前执行的适当补贴75元/月、临时生活补助200元/月和物价补贴(退休210元/月、在职300元/月),地勘单位在执行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津贴中扣减职工因分享单位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年底慰问金、过节费和生日费(工会福利),虽都属清理核查范围,但不是改革性补贴项目,更不是“取消”和“不再另行发放”的禁止项目。地勘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过程中,四川省地矿局扣减前述津贴补贴费用于法于规无据,应予撤销,应全额退还所有职工。二、四川省地矿局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实施程序上违背了上级文件精神。 二、四川省地矿局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是错误的 (一)省地矿局决定程序违规应予撤销 1、地矿局决定程序违反文件规定 a、2006年11月21日,国人部发(2006)125号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第二条三款第二项规定:野外地质勘探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b、2011年8月17日,四川省川人社发(2011)29号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2、地矿局决定程序越权侵权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四川省地矿系统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过程中,广大职工应享有民主参与权和知情权,地质勘查单位应享有自主决定权,四川省地矿局作为主管部门享有批准权。令人不解的是,我们不清楚四川省地矿局领导出于何种考虑,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程序完全颠倒,把“自下而上”变成了“自上而下”,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仅剥夺了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权和知情权,也严重地侵犯了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的自主决定权。四川省地矿局采取先发工资后出通知的做法,激起了广大职工,特别是退(离)体、退养、离岗待退、下岗、协解职工的强烈不满,也使下属地质勘查单位陷入尴尬境地。 (二)四川省地矿局的决定实体不公严重侵犯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四川省地矿局违背上级文件精神,主观地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绩效工资比例各为50%。这一分配比例严重违背了《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为50-70%。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由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这里可见“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反映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其在绩效工资总额中的比重不应低于50%,而不是比例低于50%。 @蚂蚁捉贪 2、地矿局决定程序越权侵权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四川省地矿系统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过程中,广大职工应享有民主参与权和知情权,地质勘查单位应享有自主决定权,四川省地矿局作为主管部门享有批准权。令人不解的是,我们不清楚四川省地矿局领导出于何种考虑,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程序完全颠倒,把“自下而上”变成了“自上而下”,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仅剥夺了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权和知情权,也严重地侵犯了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的自主决定权。四川省地矿局采取先发工资后出通知的做法,激起了广大职工,特别是退(离)体、退养、离岗待退、下岗、协解职工的强烈不满,也使下属地质勘查单位陷入尴尬境地。 (二)四川省地矿局的决定实体不公严重侵犯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四川省地矿局违背上级文件精神,主观地直接决定下属地质勘查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绩效工资比例各为50%。这一分配比例严重违背了《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为50-70%。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由单位主管部门确定。这里可见“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反映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其在绩效工资总额中的比重不应低于50%,而不是比例低于50%。 省地矿局在此偷换了“比重”与“比例”的概念,打着所谓“改革创新”的晃子,采用损阴益阳的障眼手法,不是将上岗职工和离岗待退职工区别对待,而是有意把离岗待退职工与上岗职工“捆绑”在一起,荒谬地“制定”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各占50%的“分配”办法,再一次让离岗待退职工为上岗职工垫背。这样一来,上岗职工除了享有50%基础性绩效工资外,还享有50%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项相加就是百分之百,自身利益不损分毫,而八千多名离岗待退职工只能拿到50%基础性绩效工资,再无奖励绩效,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由此进一步扩大,使地勘单位本已失衡的利益关系再次惨遭重创,这就是地矿局系统实行绩效工资后职工收入普遍相对增加的情况下,却引发了全局性的上访、集访的矛盾所在。 三、地质勘查单位不是其他事业单位,应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办法 (一)地质勘查单位不是其他事业单位 1、2006年12月8日,四川省人事厅以川人发(2006)47号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请见附件2)中第一条第五款明列“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第九款列“其他事业单位”,很显然,地质勘查单位其性质就是事业单位,而不是性质模糊的“其他事业单位”。 2、2008年2月2日,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发(2008)11,号《关于批准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等5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明列“四川省地矿局、四川省档案局(馆)、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四川省生产监察执法总队”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据上,四川省地矿局下属地勘单位不应按省属其他事业单位,而应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 (二)省上应制定地勘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的专门政策 四川省地矿系统职工、特别是经历了“93”工改的退休职工、离岗待退职工、下岗职工、协解职工,都曾为共和国崛起、国家三线建设、地质找矿和地质灾害治理以及天府热土的开发流血流汗,充当了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马前卒和铺路石,但在全国同行、全省同龄人中,属于低收入人群,也是所属地勘单位的低收入群体,改革开放的阳光没有照耀到他们身上,他们是没有分享到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成果的人群。 地勘单位按川人社(2011)29号文以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说明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对地勘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政策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勘单位这一特殊艰苦行业工资的合理差别,尤其是在绩效工资总额封顶的情况下省财政又只按一定的比例拨付,缺口部分地勘单位自筹,进一步加重了地勘单位的负担,进一步激化了地勘单位的内部分配矛盾,进一步扩大了非上岗人员(包括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的收入差距,造成地勘单位职工收入分配更加失衡、更不公平,不利于调动地勘单位的经营积极性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这也是地勘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后发生多次上访省地矿局、集访省委的根本原因。 解决这一矛盾,省上应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国人部发(2006)125号文笫九条的规定,针对地勘行业的基本特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艰苦性、实践性、探索性和连续性等),有别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地勘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的专门政策。 为此,我们再次请求:1、上级机关督促四川省地矿局立即全额返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补贴中职工被扣的收入;2、撤销省地矿局对下属地勘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错误决定。3、省里根据上级规定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地勘单位制定绩效工资专门政策;4、要求彻查四川省地矿局从职工身上扣减的各类津补贴的去向! 最近全国第七次信访会议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我们期待着…… 四川省地矿系统信访职工
假,假作真来真亦假,辨真假,施假人品假.
二:王琼之子的死因是由于妇产科医生、极端不负责任、怠慢疏怱、轻率不慎、缺乏注意,疏于观察,检查不仔细,判断失误,处置不当、延误产妇六个小时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1;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2: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3;新生儿肺出血、4;新生儿缺血缺氧性心肌损害; 5;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花费四万多元、抢救26日、于2014年4月
2日下午3时20分死于中西医结合医院……、﹝详情请見关于王琼家长王琼及之子的六组证据和两项请求:法律法规依据:科学依据和医疗亊故鉴定申请书、﹞
3:“鉴定书认为:胎膜早破不是发生胎盘早剥的唯一原因: 您好!我是盼阳光、我的QQ:!我是一个刚入网的无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做人难,做好人更难,做坏人反而会发财
举报控告投诉请求书 古人说:理讼有方、先德后刑、贵在勤、明、平、恕、慎、忌久拖迁延、一切以安抚百姓、为民分忧为宗旨、然而一桩小案、历经五年、七审、一抗、八調至今无果、一场人祸四代冤、苦、惨、酷、沒完沒了。錢勢得意、奸邪狂歌、法律蒙羞、百姓寒心啊! 我要回帖更多关于 组织部下拔经费吗? 的文章随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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