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户不交物业费和电费不交电费能停水停电吗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9月17日讯 “我住在23楼,小区电梯停运4天了,我4天没回家了。”今天,家住常德市武陵区向都国际公馆小区的杨林向记者诉苦:自己有家不能回,躲在亲戚家。

  这几天,常德向都国际公馆小区近千名住户和杨林有着同样的遭遇。因为小区物业与业主间的经济纠纷,物业在贴了一纸“停止对向都国际公馆物业服务”的告知书后,便卷铺盖走人了。

  很快,电力部门下发欠费通知,称该小区从7月至今拖欠了近4万元电费。从9月14日开始,小区的公共区域全部停电,7部电梯全部停运。至今仍未恢复用电。

  “有个老奶奶年近七十,今天被逼爬了29层楼梯,走走停停花了1个多小时,本身有高血压,出了事谁负责?”

  “我去旅馆开房住了,因为小区采用二次供水,受停电的牵连,我家中也同时停水,洗脸都得用矿泉水。”一名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指着自己位于16楼的家直摇头,“实在是爬不了,怕动了胎气。”

  今天下午,记者在向都国际公馆小区了解到,这已是本月第二次停电。

  向都国际公馆小区共有A、B、C三栋高层住房,A、C两栋是19层,B栋为29层,共有业主384户,近千名居民。小区业主反映,拖欠电费与前物业公司有关。

  小区前任业主委员会杨主任称,前物业公司因账目管理混乱、从未公示财务开支状况、套用小区维修资金、纵容商户乱搭乱建等问题,已被业委会解聘。“7月5日,未经业主们同意,前物业公司贴了一个告知书就走了,走的时候还带走了部分物业费。”

  业主代表王齐国说;“小区很多业主都交了物业费,其中100多户业主已经交了1年的物业费,明年5月或7月才到期。”但目前,小区的公共区域已拖欠电力部门近4万元的电费,小区新进的物业和业主都不愿意承担。

  但小区前物业否认了这一说法,物业公司负责人陈某表示,“小区业主拖欠了巨额的物业费和房屋空置费”。

  目前,常德城南街道办事处、体育东路社区以及房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律师说法 物业擅自停止服务属违约行为

  湖南告成律师事务所的雷志锋律师表示,物业服务合同,是明确物业公司与小区居民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据,双方必须遵守;物业公司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为小区提供合格的如安保、收发、环保或者代收代缴水电费的服务。未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中途擅自停止提供服务的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方可就造成的损失要求其赔偿。挪用、占用水电费维修资金等属于全体业主的公用资金的属于侵占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公司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追讨,业主委员会应该予以协助。

  向都国际公馆小区发生的事如何解决?雷志锋认为,目前首先需要房管部门(物业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社区(业委会指导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方协调,解决居民通电的燃眉之急,接下来,再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厘清各自权利义务。

物业有权利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措施吗?在没有欠水电费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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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无权停水停电。供水供电是业主与电力公司、水务集团之间的契约关系,物业无权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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