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引起的诉讼费,我如果能证明是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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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出事故负全责,对方把我和保险公司起诉了我该怎么处理!

对方向我要医药费七千多,还有误工费一万多,还有其他费用修车费共计三万六千余块,我投的是全保,我要是支付了保险公司会全报吗,我要负担多少钱,保险是五十万的,来年保险会涨幅多少 ,这个事怎样处理才好对我有利。怎样能把这事处理圆满!圆满的结果是怎样...对方向我要医药费七千多,还有误工费一万多,还有其他费用修车费共计三万六千余块,我投的是全保,我要是支付了保险公司会全报吗,我要负担多少钱,保险是五十万的,来年保险会涨幅多少 ,这个事怎样处理才好对我有利。怎样能把这事处理圆满!圆满的结果是怎样的。还有我的车修车费也还没报。投得是全保不计免赔,怎样处理展开

当然要出庭,在庭审中说清楚事实,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现如今的我已然是有收入、有存款的青年人了,和大部分80、90后一样,对只做储蓄的理财方式,是无法满足想象的收益需求了。所以,更多的人会把储蓄存款投入到股票、基金、国债、皇家等等理财产品上,期望获得更多的收益。然而大家可能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理财工具,那就是保险!在国外,保险的普及早已形成,完全不亚于我国人民对储蓄的执着。特别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保险是每个人必须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光是财产类,人身意外,医疗类的。在他们的眼里,购买保险是对自己的最有效保障,是居家旅行必备良药,这也是外国人能够放心的去消费,肆意的逍遥的原因。在社会保障已经足够保障他们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再加上商业保险,造就了这个外国人就是流浪街头,都比我们国家的中下阶层好过许多,更不用说贫困人口了。

保险在我国的现状。不仅如此。现行的保险公司的营销手段和运作机制,我实在不敢恭维。其实我国保险发展如此缓慢,与保险公司现在的做法有很大关系,不仅没有培养成熟客户,反而让很多客户无比反感。其中,就有两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我刚毕业找工作和现在找工作,都能第一时间接到的面试通知,必然是保险公司打来的。我本身专业的电气类的,与金融保险完全不相干,也没有相关的销售经验。保险公司的招聘人员完全奔着拉人头的形式来找新员工,如此“传销”一般的保险,谁能不反感,这是其一;其二,也不知道保险公司从哪里得到我的联系方式,直接电话一上来就问要不要买保险,我说不需要了。过几天换一个人又打电话来问一遍,如此循环N次,谁不被这骚扰电话问到反感?更令我反感的是,这种现象竟然在至少5年的时间里,一点都没有改变。

在如此多的不科学之后,如果我作为保险公司的老总,我会怎么做?首先,我会把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取消,将大量不必要的人员进行裁员处理。这样做,避免了“传销式”的拉人头,也避免了很多不适合、不对口的从业者,避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试问,一个不懂保险的人,如何把保险合理的介绍给客户。一个销售人员对自己的产品都不熟悉,如果让客户信服你的产品、你的服务会是最好的!淘汰这些不必要的人员,同时也是节约很大一部分开支,比如工资费用,办公产地租赁费用等等。

接着,我会在业务上进行创新,培养客户是保险在我国兴旺的必要工作。根据我国人民的普遍特点——喜欢储蓄。那我确定商业银行资质,开办商业银行,在保证储蓄存款的情况下,采用以利息买保险的形式来引导客户购买保险,一旦客户在发生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意外时,得到保险的保障好处之后,对保险产生一定好感,就会很愿意去加大在保险上的投入,从而慢慢被培养成成熟的保险理财者。这时候,这个储蓄客户不再是单纯的存款客户了,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投资理财客户,同时也会成为保险推销员,成为我公司的忠实粉丝。

再者,根据现行的热点现象,人们的目光已经转向移动手机端。我会与时俱进的把淘汰人员省下的大笔资金投入到网络上去,制作一款最简单的投保APP,和运营商合作,收集客户资料,大力推行网络保险业务。通过最新的社会热点和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担心的痛点,设立新型保险品类,聚集人气。通过宣传引导,最终成为保险公司的成熟用户。

不管黑猫白猫,只要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去思考,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就只说这么多,好与不好,只有事实证明。我很愿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们购买保险会像储蓄一样深入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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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则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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