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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43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6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及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8年9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8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29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50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58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64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70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5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6

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3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3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3

二十六、备查文件144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两年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两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4、开放期: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间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场所

45、场外: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结余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封闭期期初基金份额净值:指封闭期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 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万元 .cn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李鸿岩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网址: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 网址:

(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信息类型 登记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 周明 廖海(负责人) 曾顺福

联系人 崔巍 刘佳、姜亚萍 曾浩(曾浩、吴凌志为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5日证监许可【2017】643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30日止。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cn)享受网上交易服务。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说明。

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经投资者选择,基金管理人将为持有人提供红利再投资服务,其分红资金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随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选择更改基金分红方式。

(四)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坐席提供每周5天的坐席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该专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五)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本公司客户投诉受理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设定专门的投诉管理工作流程,并由监察稽核部负责督促投诉的处理情况。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代销机构、公司网站(.cn)、电子邮件(service@)、信件、传真(021-)、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等多种形式对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公司的政策规定进行投诉。客户投诉都将被定期汇总登记并存档,通过拨打客户服务专线进行的投诉将被电话录音存档,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总结相关问题,完善内控制度。

(六) 增值服务 信息定制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致电客户服务专线定制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包括产品净值、交易确认、公司新闻、基金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基金管理人按照要求,将以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定期向投资者发送信息。

个性化理财服务 随着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将酌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个性化理财服务,如配备理财顾问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理财建议以及相关的理财计划等形式。

组织投资者交流会 本公司将不定期地举行投资者交流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投资、理财等方面的讲座,使得本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得到更多的理财信息和其他增值服务。另外,本公司基金经理也将通过多种方式不定期地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流,让基金份额持有人了解更多基金运作情况。

(七) 投资者教育服务 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服务,让投资者了解证券市场和各类证券投资品种的特点和风险,熟悉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公司将开展普及证券知识、宣传政策法规、揭示市场风险、引导依法维权等投资者教育活动。

(八) 公开信息披露服务 披露公司信息 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信息,包括本公司的发展概况、组织结构、公司文化、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层、经营情况等公开信息,本公司开通了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和公司网站(.cn),以方便投资者查询。

披露基金信息 本公司将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披露法定的文件、公告信息。

本公司将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公司网站、代销机构及相关基金宣传资料来披露本基金相关信息,包括本基金的概况、投资理念、投资对象、风险收益特征、净值及其变化情况、基金经理介绍等多方面的信息。

本公司将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公司网站、代销机构等途径来告知认购、申购、赎回的手续、流程、费用和其他注意事项,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登陆公司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其他信息的披露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网站除为投资者提供上述信息咨询外,还提供其他信息咨询,包括托管人的情况、基金知识、市场新闻和行情、产品信息等多方面内容。

(九) 客户服务联络方式 客户服务专线 (免长话费)、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00)内可转人工坐席。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摘要(仅摘要见报)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公司网站

4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7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德勤)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及基金组合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7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1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7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2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聘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聘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证券调整估值价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证券调整估值价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7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3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网上银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6月30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公司网站

4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47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上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4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本信息披露事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注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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