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19年9月小升初,但空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19年1月31日到期,现没到期还不能续,请问我19年1月续签后能申报学位吗?

重磅!9月1日起杭州外地小孩入学实行新政,条件和手续都有变化!
近日发布的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很多家长有疑问
其中有关外地小孩居住证办理的问题是最热门的
因为新政中规定随迁子女上学小孩必须要有居住证
下面小编带来的就是
杭州外地小孩居住证办理指南
未成年人居住证办理指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已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如下:
(1)合法稳定就业。
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1年以上(含,下同),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或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以上、或在市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以上、或在市区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并实际承租满1年以上、或以其他形式在市区从事自主创业就业满1年以上。申请人须提供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凭证,并根据不同就业途径,提供相应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
居住在自购房屋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无自购房屋而租赁他人房屋的,该房屋应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7号)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出租人应协助申请人(承租人)提供已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出租登记(商品房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证明。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
(3)连续就读。在杭州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1年以上,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学籍证明和连续就读1年以上的证明。(这条可以忽略)
办理材料及流程
(一)受理。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温馨提示:居住证办理可以在网上预约
在后台回复【居住证】通过“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居住证预约受理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居住证申领相关证明材料后,根据个人安排预约办证时间。经公安机关初审通过后,流动人口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受理点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应及时签注,《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的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期满次日起《浙江省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答: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
后台回复【居住证】查看个派出所网点
下面是大家关注的几个重重点问题解答
父母杭州户口在杭州居住,小孩港籍的要办理居住证吗?
答:父母是杭州市区户籍的港生子女可以在父母的居住地申请入学,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管理办法》会影响小升初吗?
答:《办法》规定,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前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随迁子女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小学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升学分配。
据此规定,在市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如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区教育行政部门会进行升学分配。如未持有有效居住证,则不能升入市区初中学校。
已经被幼儿园小班录取的,9.1号开学还需要小孩的居住证吗?
答:《管理办法》于日起施行,日今年招生工作全部结束,8月31日前已经录取的儿童,不影响继续在录取的幼儿园、学校就读。
特别提醒已经入园、入学的随迁子女家长(尤其是孩子下半年就读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的),要尽快为孩子申领居住证,为小学入学、小学升初中做好准备。
9月份以后出生的孩子,不满三周岁怎么办?是不是要多等一年?
答:满三周岁的孩子可以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是执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按照学制的规定,9月1日为新学年开学日,所以,以8月31日作为是否符合入园年龄要求的截止日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当年8月31日未满三周岁的,应该在下一年满三周岁后报名入园。随迁子女和户籍儿童都适用该入园年龄要求。
爷爷奶奶是杭州户籍,父母小孩均不是,父母外地工作,如果小孩要随爷爷奶奶在杭州读幼儿园,请问要办什么手续?
答:如果将孩子户籍迁入杭州市区,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入园。孩子户籍不在杭州市区的,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孩子本人必须持有有效居住证才可以申请在市区入园。
转学的儿童怎么办呢?
答:《办法》规定,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要求转到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在学年结束前1个月内或新学年开学前半个月内,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申请转学,由学校根据剩余学额情况统筹考虑,转入、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转学的应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17〕43号)的规定办理。
随迁子女在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规定报名时间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有效居住证的,当年可以入园、入学吗?
为便于学校对入学工作做充分安排,如师资、教室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提前准备,学校报名招生一般于6月进行。根据学制设置的有关规定,9月1日为新生入学日。因此,界定适龄儿童是否接受教育,以8月31为最后截止日期认定。
同理,随迁子女是否符合在杭就读条件,也以8月31日为截止日进行认定。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提前准备,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必须先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入学(入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入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应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儿童入学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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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小升初将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附学区详情)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小升初将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附学区详情)中考语婷百家号乌鲁木齐市小升初录取工作已于7月26日启动,7月30日结束,8月1日起,各区县教育局将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记者了解到,乌鲁木齐国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全日制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录取号、学籍号、毕业证号三号统一,初中招生与学籍注册同步进行,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做好学生入学登记,减少学生无序流动。据悉,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日前迁入)的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初中招生学校的学区进行分配录取。一、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与户籍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3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二、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乌市房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三、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非2018年乌鲁木齐市小学毕业生,需在日前持户口本(居住证)和房产证(社区备案的租房合同)到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安排就学。7月27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乌鲁木齐各初中基本学区。2018年9月,乌鲁木齐市初一新生将按照家庭详细住址和所划定的学区,对号入学。根据2018年乌鲁木齐市各中学招生计划,以及学校周围生源的分布状况,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1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天山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1、乌市第一中学片区一:解放北路、春风巷、文化路沿线以东,健康路以西,中山路以北。片区二:健康路以东,建国路以西,青年路以南,前进路以北(含部分单双号)。光华路49号。2、乌市第二中学片区一:西河街、民主路沿线以南,中山路以北,文化路以西至河滩南路;片区二:解放北路、解放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南路,中山路以南,龙泉街以北。3、乌市第七中学片区一:解放北路、解放南路沿线以东,东环路、金银路沿线以西,中山路以南(含中山路部分),爱国巷、油库巷沿线以北;片区二:金银路以东至黑甲山前街、后街,跃进街以南,北湾街(不含北湾街)、后泉路(宁夏湾)沿线以北。4、乌市第八中学健康路以东,建国路至东环路沿线以西,前进街以南,中山路(含部分单双号)以北。5、乌市第十一中学片区一:河滩南路以东,新华北路以西,红山路以南,西河街以北;片区二:新华北路以东,建设路、建工巷沿线以西(不含果树巷),红山路以南,民主路以北。建设路、建设西路全部。6、乌市第十三中学东环路、金银路沿线以东,大湾北路以西,建国路与东大梁西街沿线以南,体育馆路以北。7、乌市第十六中学片区一:金银路、和平南路(不含和平南路)沿线以东,延安路以北,团结路南、北半截巷以西,后泉路以南;片区二:团结路南、北半截巷以东,延安路以北,北湾街(含北湾街部分单双号)以南,大湾北路、大湾南路(不包括大湾南路)部分以西。8、乌市第三十中学河滩南路以东,胜利路以西,团结路以南,新华南路、新华南路西一巷沿线以北(包括新华南路1729号和1731号)。9、乌市第三十六中学片区一:胜利路以东,大湾南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三屯碑路与大湾南路沿线以北(不含胜利路666号、不含大湾南路和三屯碑路及三屯碑路北巷);片区二:胜利路以东,和平南路以西,团结路以南,延安路以北。10、乌市第三十八中学团结路以北,龙泉街、爱国巷、油库巷沿线以南,金银路以西至河滩南路。11、乌市第三十九中学片区一:碱泉街以东至区界,新泉街以南(包含东泉路666号),东大梁西街以北(包括翠泉路、碱泉一街、碱泉二街全部);片区二:东环路以东,碱泉街至东大梁西街沿线以西,东后街以南(包括东后街全部),建国路以北;片区三:大湾北路以东至区界,东大梁西街以南,幸福路以北。12、乌市第四十二中学片区一:青年路北二巷以东,青年路以北部分,红山路以南部分;片区二:青年路南一巷以东至区界,青年路以南(包括日月星光小区全部),碱泉三街以北;片区三:碱泉街以东至区界,新泉街以北(不含东泉路666号、不含诚盛花园),碱泉三街以南。13、乌第四十八中学燕儿窝路以东(不包括燕儿窝路东西巷)至区界,烈士陵园以北,三屯碑路以南。14、乌市第六十五中学大湾南路(含大湾南路以西部分)以东至区界(含明华街全部),团结东路(含团结东路全部)以南,十七户路以北(不含十七户路)。15、乌市第116中学大湾北路以东,明华街、博格达路沿线以西(不包括明华街),团结东路以北(不含团结东路),北湾街以南(含北湾街单双号、大湾北路东一至东十巷全部)。16、乌市第117中学河滩南路以东,燕儿窝路以西(包括燕儿窝路东、西巷),新华南路西一巷、新华南路沿线以南(不包括新华南路1729号、1731号),河滩快速路至革命烈士陵园沿线以北。17、兵团第一中学建设路、建工巷沿线以东(含果树巷),新民路、解放北路、春风巷沿线以西,民主路以北,红山路以南;建设路24、26号以及建设西路117号的兵团系统子女。18、兵团第二中学西后街以东,碱泉街以西,青年路以南,东风路、东后街沿线以北(不含东后街)。19、兵团第三中学片区一:金银路以东,大湾北路以西,体育馆路以南,跃进街以北;跃进街至北湾街沿线大湾北路单号部分(不含北湾街);片区二:大湾北路以东,幸福路以南,北湾街以北(不含北湾街,含大湾北路东十一巷及以北),东梁路至金沙滩街南二巷以西。20、乌鲁木齐八一中学新民路以东,五星南路以西,红山路以南部分,青年路以北(不含红山路130、132、134号,五星路20、24号,青年路17、19号)。前进路225号。21、乌市第八十中学片区一:建国路以东,西后街、东环路沿线以西,青年路以南(含红山路130、132、134号,五星路20、24号,青年路17、19号),建国路以北;片区二:五星南路以东,青年路北二巷以西,红山路以南,青年路以北;片区三:碱泉三街以北,青年路以南,青年路南一巷以西,碱泉街以东。22、新疆大学附属中学大湾南路西四巷以南,大湾南路、三屯碑路沿线以北,三屯碑路北巷以东;胜利路666号。23、乌市第三十三中学(原种牛场子校)片区一:种牛场院内;片区二:燕儿窝路烈士陵园以南至区界(含兰湖路、康盛街全部)。沙依巴克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1、乌市第三中学阿勒泰路-西北路以东,河滩路以西,新医路以南,克拉玛依东街-北艺公园街以北。2、乌市第四中学片区一:宝山路以东,黄河路以西,奇台路以南,钱塘江路以北;片区二:雅山北路以东,炉院街以西,钱塘江路以南,南站货场东路以北;片区三:铁西村一区、二区。3、乌市第五中学片区一:宝山路以东,河滩路以西,友好南路-揽秀园西街以南,黑龙江路以北;片区二:宝山路以东,黄河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五一路-奇台路北二巷以北。4、乌市第十中学片区一:黄河路以东,河滩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钱塘江路以北;片区二:宝山路以东,黄河路以西,五一路-奇台路北二巷以南,奇台路以北。5、乌市第十二中学南站货场东路以南,乌奎高速公路仓房沟入口以北。对口直升:57小、69小、89小6、乌市第三十四中学老满城街南一巷-宝山路西六巷以西至沙区界,西山西街、东街全部。7、乌市第四十一中学南昌北路(全部)以东,西北路(不含西北路)以西,克拉玛依西街以南,南昌路以北。8、乌市第四十六中学片区一:西北路(全部)-南昌南路以东,友好北路以西,北艺公园街-克拉玛依东街以南,西虹西路以北;片区二:西虹西路以南,河滩路以西,揽秀园西街以北,宝山路以东;片区三:宝山路西六巷以东,宝山路以西,西虹西路以南,青峰路以北。9、乌市第五十九中学西泉街278号(原建材陶瓷厂厂区)对口直升:59中附小10、乌市第七十一中学(原铁四中)片区一:铁西村三、四、五、六区、惠民小区;片区二:铁东村、光明村、青峰路、长胜大队、雅山中路、雅山北路全部。对口直升:47小、68小11、乌市第七十三中学(原新通子校)平顶山东一路以北至沙区界,阿勒泰路旧号2-44号(双)新1-865号(单),九家湾五队、六队、七队。对口直升:73中附小12、乌市第八十二中学(原三建中学)钱塘江路以南,河滩南路以西,南站货场东路-仓房沟路(市场)以北,炉院街以东。对口直升:82中附小13、乌市第八十八中学(原一运司中学)克拉玛依西街以北,西北路以西至沙区界,平顶山东一路以南、汇宇小区、天恒基-府城花园、林森国际。对口直升:88中附小14、乌市第八十九中学(原有色明园中学)片区一:友好北路-友好南路以东,河滩路以西,克拉玛依东街以南,西虹西路以北;片区二:西北路以东,友好北路以西,明园西路以北,克拉玛依东街以南。对口直升:89中附小15、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外环以东,老满城街以北,南昌北路—南昌南路以西(不含南昌北路),克拉玛依西路以南。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1、乌市第九中学北京南路以东,长春南路以西,河南东路以南,苏州路以北(不包含科学一街、科学二街)。2、乌市第十五中学片区一:民航局所在区域,地窝堡乡宣仁墩村、小地窝堡村,河南庄新市区户籍,小地窝堡农场所属范围;片区二: 迎宾路、民航局以东,八钢钢结构以西, 民航局以南, 迎宾北一路 以北(含迎宾北一路除4、7、8号以外的所有单双号)。3、乌市第二十九中学片区一:阿勒泰路841号(原46号)以北所有阿勒泰路单号(包括841号);片区二:北京南路以东,鲤鱼山路以西,苏州路以南,新医路以北(不包括新医路393号);片区三:阿勒泰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青城巷以南,新医路以北;片区四:阿勒泰路以东,太原路以西,阿勒泰路1238号以南(包括1238号)。4、乌市第三十七中学片区一:长春路以东,鲤鱼山路至卡子湾高管局以西,喀什东路以南,河南东路以北;片区二:天津路、塘沽路以东,卡子湾高管局以西,乌奎高速公路以南,喀什东路以北(除喀什东路16号;不包括塘沽路以东,湖州路至东站铁路线以西,宁波街以南,东站铁路线以北片区)。5、乌市第四十四中学天津路以东,长春路以西,喀什东路以南,(不包括天津路3号)河南东路以北。6、乌市第四十七中学片区一:太原路、安宁渠路以东,北京北路以西,乌奎高速公路以南,喀什西路以北 ;片区二:北京北路以东,天津北路、塘沽路以西,乌奎高速公路以南,喀什东路以北。7、乌市第五十二中学北京中路以东,天津路以西,河北东路以南,河南东路以北。8、乌市第五十四中学片区一:太原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苏州路以南,青城巷以北;片区二:阿勒泰路以东,太原路以西,苏州路以南,阿勒泰路1248号以北(包括1248号);片区三:阿勒泰路以东,太原路以西,河南西路以南,苏州路以北。9、乌市第五十六中学片区一:鲤鱼山以东,河滩路以西,河滩路口(新工地)以南,河南路以北;片区二:长春南路以东,河滩北路以西,河南东路以南,苏州路以北;片区三:鲤鱼山以东,银川路以西,泉州街以南,西八家户路、西一巷以北。10、乌市第六十六中学片区一:鲤鱼山、医科大以东,西八家户路以西,西八家户路以南,新医路以北(不包括新医路125号);片区二:西八家户路以东,河滩路以西,泉州街(银川路溢达公司)以南,新医路以北;片区三:北二巷以东,银川路以西,西一巷以南,西八家户路以北。11、乌市第六十七中学片区一:迎宾路以东,安宁渠路以西,城北主干道以南,迎宾路以北(不包括迎宾路南北方向单双号);片区二:乌昌路以东,阿勒泰路辅道以西,迎宾路以南,西环北路以北。12、乌市第六十八中学片区一:太原路以东,北京中路以西,北纬三路以南,河南西路以北;片区二:北纬三路87号、北纬三路119号、北纬三路163号、北纬三路233号。13、乌市第七十中学片区一:太原路以东,北京南路以西,河南西路以南,苏州路以北;片区二:铁二十三街。14、乌市第七十二中学片区一:乌昌路、八三五处以东,迎宾路以西,民航局以南,迎宾路以北;片区二:迎宾路以北,迎宾北一路以南(不含迎宾北一路所有单双号)所属范围;片区三:迎宾路22号。15、乌市第七十六中学迎宾北一路4号地调处以东及所属范围(迎宾北一路4号、7号、8号)。16、乌市第七十七中学片区一:嵩山街东北,西环北路以西,卫星路以南;片区二:瑞昌街南五巷以东,乌昌路以西,瑞昌街以南,卫星路以北(除兵团子女)。17、乌市第八十三中学片区一:太原路以东,北京中路以西,喀什西路以南,河北西路以北;片区二:太原路以东,北京中路以西,河北西路以南,北纬三路以北(不包含北纬三路87号、119号、163号、233号);片区三:北京中路以东,天津路以西,喀什东路以南,河北东路以北。18、乌市第九十中学片区一:嵩山路、西环北路西南,卫星路以南,黄金九支队以北所属范围(除兵团子女);片区二:西环北路所有双号。19、乌市第109中学(原安宁渠中学)安宁渠镇、安宁渠村、北大路村、河西村、东戈壁村。20、乌市第110中学(原四十户中学)东村、西村、广东庄子村、保昌堡村。21、乌市第111中学(原青格达湖中学)青格达湖乡所属各村。22、乌市第112中学(原六十户中学)六十户乡所属各村。23、乌市第113中学(原科学院子校)科学一街、科学二街。24、乌市第130中学塘沽路以东,湖州路至东站铁路线以西 ,宁波街以南,东站铁路线以北。25、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医路125号(师范大学家属院)、喀什东路239号。26、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家属院)水磨沟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1、乌市第十九中学北至南湖东路,南湖西路;南至西虹东路;西至河滩北路;东至五星北路,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2、乌市第三十二中学北至水磨沟区与米东区界;南至八道湾片区管委会与七纺片区管委会、榆树沟片区管委会界;西至八道湾片区管委会与苇湖梁片区管委会界;东至水磨沟区与米东区界,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3、乌市第五十中学北至南湖北路西四巷,昆仑东街;南至南湖东路,南湖西路;西至河滩北路;东至南湖北路,南湖东路北五巷,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4、乌市第五十三中学北至水磨沟区与米东区界;南至龙盛街,七道湾片区管委会与苇湖梁片区管委会界;西至会展大道,会展东路;东至七道湾片区管委会与八道湾片区管委会界,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5、乌市第六十中学北至华光街;南至温泉西路;西至六道湾路(东外环);东至七道湾南路,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6、乌市第八十六中学北至龙盛街、苇湖梁片区管委会与七道湾片区管委会界;南至华光街,沿河路;西至华源路;东至原新纺一厂、新纺二厂、新纺三厂、北山,苇湖梁片区管委会与八道湾片区管委会、七纺片区管委会界,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7、乌市第八十七中学北至水磨沟区与米东区界,龙盛街;南至南湖北路西四巷,六道湾路;西至河滩北路;东至华源路,会展大道,会展东路,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8、乌市第九十一中学北至六道湾路;南至昆仑东街,南湖东路;西至南湖东路北五巷,南湖北路;东至六道湾路(东外环),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9、乌市第八中学七纺街校区北至沿河路,温泉东路,七纺片区管委会与八道湾片区管委会界(不含原新纺一厂、新纺二厂、新纺三厂、北山);南至红山路,水磨沟区与天山区、达坂城区界;西至五星北路,七道湾南路;东至水磨沟区与米东区界,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其中水磨沟路以东片区为暂定学区)。10、乌市体育运动学校普教部北至西虹东路;南至红山路;西至河滩北路;东至五星北路,交叉范围内的全部路段。注:1.《乌鲁木齐市201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中各国办初中学校学区的表述为学校学区的基本方位,具体录取以学校划定的学区路段名称、门牌号码为依据。2.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划分,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3.独立办学的企事业单位子女不包含在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内。来源:亚心网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中考语婷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解读中考动态,用专业的眼光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小升初的家长注意啦!2019各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公布!附升学热门问答!
2019年深圳幼升小、小升初的家长注意,罗湖、龙岗、盐田、大鹏、南山非深户家长,你们的租赁办理日期已过,要想孩子明年顺利入学,要不就在原区买房,要不搬到其他能够办理的区。
南山,龙岗、大鹏、盐田、光明新区、龙华区19年租赁合同备案时间通知已出!
其它区暂无通知,建议提前办理,同时密切关注教育局最新通知!
深户,非深户均要求在日之前备案,租期最短日
深户《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日至日。
非深户《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日至日。
1)申请实行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深户,非深户均要求在日之前备案(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且必须实行居住。
2)申请未执行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深户,非深户均要求在日之前备案(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且必须实行居住。
3)福田区执行学位锁定政策的小学:
荔园小学、园岭小学、福田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上步小学、南园小学、南华小学、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福民小学、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景秀小学、上沙小学、福强小学、景田小学、荔园外国语小学、天健小学、东海实验小学、益强小学、明德实验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东海实验小学、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2018年新增)
深户,非深户均要求在日之前备案,原则上租满一年(已签发日期为准),且必须实际居住。
深户,非深户均要求在日之前备案,并且合同有效日期至少覆盖到日。
深户,非深户均要求在日之前备案,租期最短至日(以签发日期为准)
小编整理了部分小一初一升学的相关热门问题,希望能够帮更多的家长解惑。
1、一套房子能同时申请一个小学和一个初中名额吗?
答:如果申请小学和初中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是同一监护人的情况则可以同时申请一个小学和一个初中学位。
2、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答:以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学位。
3、一套住房可不可以为多个小孩申请学位?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则不能再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如果是相同父母或监护人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则不受影响。
4、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
其中,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5、如果是用爷爷或者奶奶的房产(祖屋/商品房),大儿子的孩子先答:用了这套房子申请,小儿子的孩子还能用吗?
答:如果该房屋已经被大儿子的小孩成功申请学位,那小儿子的小孩将无法用该房屋申请。
6、学生或父母居住证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有影响吗?
答:没有影响。确定学区范围是以住房材料上的地址为准。
7、家长和小孩户籍在罗湖区,居住在外区,小孩是向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的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答:以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学位。
8、我在罗湖和龙岗都有住房,可不可以同时在二个区申请学位?
答:不行,只能在实际居住区地段学校申请。
9、房产业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但父母、申请人和业主在同一户口本上,业主姓名栏如何填写,因为填业主名字电脑通不过,填父母名字可能为“假材料”?
答:属于特殊情况,如果属实,根据《招生指南》对此类情况的要求,请先在网上填写合法监护人(父或母)以便网上申请通过,然后家长书面简单说明情况,验材料时交至学校,学校核对后,将在网上改回“业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字”,以保证送审材料的真实性。
10、“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地段小学”没有选择对会产生什么情况;如果有两处居住地址,怎么选择?
答:不按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申请学校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保证安排学位。如有两处居住地址,只能选择其中一处对应地段小学。
11、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或者工业用途的商务公寓房产材料能不能申请公办学位?
答:不能。
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的用途范围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因此,不能用上述土地用途所建商务公寓房产材料或者通过租赁商务公寓形式来申请公办学位。
各位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向开发商问清楚拟购买的房屋的用途性质。
关于租赁凭证
1、我的住房是租赁的,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凭证?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详情请咨询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2、一份《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使用。
3、租赁时间是否可连续计算加分?
答: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备案日期为准;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时间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能提供连续租赁凭证的,在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请填写所有登记备案号,日期填写最早的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日期;租房申请学位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
4、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5、《房产证》、《租赁合同》上有几个日期,我该以哪个日期为准,会影响录取吗?
答:以《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不会影响录取的;《租赁合同》号以街道租赁签发合同的时间为准。
6、如果房东不肯办理《租赁合同》怎么办?
答:房东拒绝办理租赁合同,租户可以向街道租赁举报。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10天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者备案,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审核租赁合同后,颁发房屋租赁登记。
7、住房类型为租房,对租赁凭证或是租赁信息有没有时间上的要求?
答:原则上是要求一年以上,2018年的请关注各区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说明如下表:
8、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具体办理流程及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www.szzlb.gov.cn/LEAPV5/czww_webmap/czww_index/,(咨询电话:)。
9、家长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如何核验租房证明材料?
答: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对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但《房屋租赁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持《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在住房积分项目上不计算积分。
10、《房屋租赁凭证》如何计算积分?
答:家庭住房是我市实施就近入学、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
其中,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依据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计算积分。
《房屋租赁凭证》的具体办理流程及方式可查询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网址:http://www.szzlb.gov.cn
咨询电话:
关于学位锁定
1、什么是学位申请锁定房?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2、同一套房子,间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学位?
答:学位申请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家长。
即一套住房一旦被使用,将按照所申请学段锁定相应时间(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该住房资料不允许作为其他户孩子申请该学区学校学位的申请资料。
3、我的房子在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经租给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我还能用它为孩子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前,已被用来上学的房屋不受影响。但是学位房制度实施之后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申请学位的,在房屋锁定期内将不能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
4、实施学位房制度后,我新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信息已被锁定,我还能用它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如果使用该房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房产所有权转手,其学位房信息依然锁定。所以购房用于申请学位的,购房前需要查询该房学位是否被锁定。
5、我如何知道某一房屋有没有被锁定?
答: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查询。有的可以在各区教育局的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1)南山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
(2)龙华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
(3)福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
(4)罗湖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
(5)光明新区(全区锁定)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
(6)坪山区全区锁定
(7)大鹏新区:2017年试点推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目前试点学校为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
如要查询该学位申请锁定房是否在使用,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查询。
(8)龙岗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
(9)宝安区学位房锁定信息查询
年已实行学位房制度的29所学校,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学位房锁定时间自各学校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当年开始。
除已实行学位房制度的29所学校外,全区其余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公办新校自招生当年起实施学位房制度。
如有家长在这些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房或租房用于申请学位,请提前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锁定。
关于租赁合同
1.什么是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
答:租赁凭证,官称房屋租赁凭证,名称小名红本!
目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之一的租赁凭证,还可以有额外的加分哦!但是租赁信息是不加分的!
当你所租住的房屋无法办理红本时,比如农民房、小产权房,它就可以帮到你的了!不过蓝本是不加分的(宝安区全区办理红本)
2.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3.家长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如何核验租房证明材料?
答: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对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但《房屋租赁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持《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在住房积分项目上不计算积分。
4.租赁合同错过了怎么办?
答:以下六个选择供参考:
1)在报名前把孩子户口转成深户,应该可以申请到公办学校;(不少区深户不执行租房一年以上规定)
2)买房,住宅属性;
3)去其他尚可以办理租赁凭证(信息)的区租房并办理,可申请公办学校;
4)在深圳读私立学校;
5)回老家或其他地方上学:
6)推迟一年入学,现在就办理好合同等待明年小升初.
5.租房遇到房东不愿意办理租赁合同怎么办?
答:可以跟房东商量一下,税费由你来出,一般是可以的,如果出钱房东任不给办,可能就只能搬家了。
税收标准为:
(1)月租金≤30000,税收综合征收率 4%,
(2)月租金≥30000,税收综合征收率 6.12%
6.我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可以,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必须为学生父母,否则会无法通过复审。
7 .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8.姐姐今年用了租赁合同,弟弟明年上学可以用吗?
答:可以的。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只限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使用,即同个户口本的亲兄弟姐妹可以使用同一个。
9.学生或父母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凭证》的地址不一致,有影响吗?
答:没影响。确定学区范围是以租赁备案凭证上的地址为准。
10.我孩子是深户,已经期满失效的《房屋租赁凭证》可参加积分吗?
答:可以。需申请人向租赁部门申请查阅打印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以在同一学区内连续居住的时间计算积分。
11.有房可以办理租赁合同吗?
答:不同区的政策不一样。例如罗湖区去年有要求必须提供无房证明,对于查到有房产但使用租赁合同申请学位会不予通过。以每个区每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来源:深圳市各区基础教育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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