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收费支出5元持卡人信息记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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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39:建设银行2015年年报
公告日期:
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末,建行巴西拥有37家巴西境内分支机构及1家开曼分行,网点覆盖巴西大部分州及主要城市。建行巴西共有5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合资公司,各子公司分别经营设备租赁、个人贷款、证券、VISA团体信用卡和预付卡发行及数据处理服务,合资公司主营保理和福费廷业务。于2015年末,建行巴西资产总额230.86亿元,净资产12.91亿元,实现净利润负8.34亿元。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
本集团已初步搭建综合化经营框架,综合金融服务功能逐步健全。于2015年末,本集团在非银行金融领域,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建信期货、建银国际、建信养老金子公司;在特定领域和区域,设立了若干提供专业化和差别化服务的银行机构,包括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和27 家村镇银行。综合化经营子公司业务发展总体良好,业务规模稳步扩张,资产质量保持良好。于2015年末,综合化经营子公司资产总额2,665.96亿元,较上年增长40.65%;实现净利润39.00亿元,增幅59.01%。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27 亿元,本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7%、27.5%和5.5%。目前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信托、股权信托和家族信托等。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和投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财务顾问、股权信托、债券承销等。
固有业务主要是自有资金的贷款、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
于2015 年末,建信信托受托管理资产规模10,968.39亿元,跃居全行业第一;资
产总额109.68 亿元,净资产84.75 亿元,实现净利润11.96亿元。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4.96 亿元,本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19.9%、14.27%、5.08%、4.9%和4.85%。建信人寿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等。
2015 年,建信人寿规模保费收入居银行系首位,经营区域进一步拓展,投资收益
稳步提高。于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91.91 亿元,净资产88.05亿元,实现净利
润4.13 亿元。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为本行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及银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5年,建信租赁积极推动业务转型,探索专业化经营道路,加快战略发展布局,市场拓展成效显着,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显着提升。于2015 年末,建信租赁资产总额1,018.05亿元,净资产106.75亿元,实现净利润9.55亿元。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本行在香港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01 亿美
元,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上市保荐与承销、企业收购兼并及重组、直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经纪、市场研究等。
2015年,建银国际持续深入推进战略转型,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证券保荐承销项目、并购财务顾问项目的同业排名均居前列;在伦敦交易所和泛欧交易所分别发行了欧洲和欧元区第一只以人民币计价和交易的RQFII货币市场ETF。于2015年末,建银国际资产总额319.60 亿元,净资产87.54 亿元,实现净利润6.81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本行、美国信安金融集团和中国华
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5%、25%和10%。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015 年,建信基金积极抢抓机遇,各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于2015 年末,建
信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为6,863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为3,147 亿,非公募资产规
模为1,617 亿。建信基金资产总额16.85亿元,净资产13.45亿元,实现净利润4.78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36 亿元,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良友
(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20%。建信期货主要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
2015年1月,建信期货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经营范围较单一的经纪业务得以拓宽。通过大力发展产业客户和资产管理业务,建信期货代理成交量、成交额以及客户保证金权益规模均有大幅增长。于2015年末,建信期货资产总额 24.57亿元,净资
产5.00亿元,实现净利润323万元。
建信养老金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日正式获批开业。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23亿元人民币,本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分别持股85%、15%。
主要业务范围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业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资金;与上述资产管理相关的养老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于2015年末,建信养老金总资产为23.10亿元,净资产22.96亿元,实现净利润负347万元。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 亿元,本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
储蓄银行股份公司分别持股75.10%和24.90%。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开办吸收住房储蓄存款,发放住房储蓄贷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以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和限价房开发建设为主的开发贷款等业务,是一家服务于住房金融领域的专业商业银行。
2015年,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积极实施战略转型,业务稳步发展,住房储蓄产品销售达120.97亿元,再创新高。于2015年末,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资产总额278.05亿元,净资产26.61 亿元,实现净利润1.91亿元。
于2015 年末,本行主发起设立湖南桃江等27 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共计27.85
亿元,本行出资13.77亿元。
村镇银行坚持为“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于2015 年末,27 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58.19 亿元,负债总额126.25 亿元,净资产31.94 亿元;贷款投向坚持“支农支小”,各项贷款余额117.26 亿元;实现净利润5,005万元。
地区分部分析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税前利润分布情况。
截至日止年度
截至日止年度
(人民币百万元,
百分比除外)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资产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百分比除外)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20,005,794
21,452,766
1.资产合计不含抵销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和垫款 百分比
不良贷不良贷款贷款和垫款 百分比 不良贷
百分比除外)
(%) 款金额款率(%)
长江三角洲
2.50 1,877,906
19.82 39,321
珠江三角洲
2.11 1,299,615
13.72 17,719
环渤海地区
1.27 1,633,965
17.25 10,860
1.11 1,552,809
16.39 14,671
1.37 1,641,394
17.32 13,039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85,140 100.
1.58 9,474,510 100.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区分部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百分比除外)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13,668,533
12,899,153
分销渠道与网点转型
本行拥有广泛的分销网络,通过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自助设备、专业化服务机构和电子银行服务平台为广大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银行服务。
于2015年末,本行境内营业机构总计14,917 个,包括总行、37 个一级分行、
335个二级分行、12,254个支行、2,289个支行以下网点及 1 个专业化经营的总行信
用卡中心。营业机构较上年增加61个,区域布局突出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强县富镇等地。全年网点装修项目累计开工1,290个,网点物理环境和客户体验持续改善提升,网点布局不断优化。
于2015年末,本行累计开业私人银行专营机构338 家;累计组建 “信贷工厂”
模式的小企业经营中心288 家;累计建成个贷中心超过1,500 家,整体布局日趋完
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
本行持续扩大自助渠道规模,加大县域设备投放力度,优化离行自助设备布局,扩展设备服务范围,自助渠道分流效果显着;深化自助设备精细化管理,加快设备功能创新,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于2015年末,本行在运行现金类自助设备91,500
台,较上年新增10,433台,增幅12.87%;投入运营自助银行24,694家,新增3,420
家,增幅16.08%。
本行持续推进营业网点综合化建设,创新网点综合化运营模式,提高营业网点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单功能营业网点转型、推行综合柜员制,打造“一点营销,联动服务,综合解决”网点综合营销服务体系,方便、快捷为客户办理业务。于2015年末,本行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万个,开办对公业务的网点比例达到98%,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共组建综合营销团队21,500余个,网点综合营销服务能力显着增强。
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创新研发智慧柜员机,实现柜台约80%的对私、对公等主要业务智能化自助服务,个人开户联动网银签约、个人结售汇等主要业务处理效率较柜台提高6倍;分类打造旗舰、综合、轻型网点,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以深圳分行为代表的轻型网点试点,依托智能自助设备,灵活营业时间,丰富服务体验,搭建微信互动平台,融合线上线下渠道,着力打通服务客户的“最后一公里”。
深化前后台分离业务取得新进展,集约化服务能力增强。全行网点和专营机构36类业务产品实现前后台分离总行集中处理,日均业务量60余万笔,峰值业务量达百万笔,对公主要账务性业务量80%分离至总行后台集中处理;立等业务处理效率提升60%,业务办理效率显着提升,客户体验明显改善。
2015年,本行网络金融业务在产品部署和用户拓展上优先发展移动金融,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电子银行作为本行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互联网支付方面,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全年交易量83.26亿笔,交易金额3.78万亿元。扩大国际互联网网站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丰富网站频道设置,增加服务项目,优化业务流程;日均页面浏览量6,354万。“悦生活”新增全国汽车票、法院缴费、公交卡充值、全国加油卡充值等场景,平台服务类别不断丰富,实现交易量2.72亿笔。
移动优先战略全面开花,加快产品创新与业务推广。创新推出企业手机银行和善融商务手机客户端,手机银行新增“银医服务”、“养老金”和“社保账户”等功能,企业手机银行新增一户通账户查询功能,微信银行新增“积分圆梦”服务。智能客服全年直接服务客户达1.65亿人次,已成为本行客户服务的主渠道。于2015年
末,手机银行用户数达18,284万户,较上年增长24.56%;交易额15.42万亿元,增长108.89%;交易量111.53亿笔,增长266.68%。短信金融用户数达到29,116万户,增长19.72%。微信银行用户关注数3,293万,绑定用户2,200万。
个人网银推出新一代保险、基金智能投资、个人资产负债综合报告、黄金积存、账户原油、中央财政非税缴款、网点业务预约、养老金等一系列创新应用。企业网银推出客户专属版企业网银以及单位大额存单功能。海外版企业网银配合全行国际化战略陆续完成多伦多、新西兰等10家机构的系统上线,海外机构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展。
于2015年末,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数20,878万户,较上年增长16.84%;交易额44.97万亿元,增长13.57%;交易量132.83亿笔,增长 112.57%。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数402万户,较上年增长21.56%;交易额177.62万亿元,增长43.26%;交易量27.78
亿笔,增长22.47%。
善融商务坚持“精专特优”和“涉农深耕”的思路,推广信用卡积分直接购物功能和差旅机票购买服务,引入微软官方旗舰店入驻,开展联合营销,实现快速发展。
累计成交金额670.99亿元,当年活跃商户数11,087户。
本行积极调整优化电话银行自助及人工服务结构,加大智能客服推广力度。加快电话银行服务方式和运营管理的创新,强化客户问题处理工作机制,将服务范围扩展至港澳台地区。于2015年末,本行电话银行客户数达2.06亿户,其中签约客户数为1.38亿户。客户自助服务占比达到80.74%,人工接通率提升13.02%,智能客服业务量增长100.49%。
专栏:智能客服助力智慧银行转型
在传统银行服务向互联网金融服务转型的大潮中,本行结合先进的智能机器人技术,基于非结构化数据的文本语言交互方式,在同业中率先在微信、短信及互联网渠道同时推出智能客服“小微”,构建了“人工、自助、智能”三位一体的客户服务新模式。
智能客服为广大客户提供7*24小时不间断且专业、高效的在线服务,2015年直接服务客户达1.65亿人次,现日均服务客户70万人次,在节约人力成本、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方面发挥了显着作用。
推出智能客服“小微”,树立客户喜爱的服务形象与语言风格,打造智慧与理性并存,充满活力与亲和力的人性化形象。“小微”既是能够随时随地为客户解决问题的业务专家,更是客户贴心有趣的生活伙伴,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业务咨询与生活服务,成为本行重要的服务品牌之一。
智能客服“小微”已逐步树立“全渠道、多方位、体验佳”的品牌形象,成为智能服务之路的先行者。本行将继续围绕“综合性、多功能、集约化、创新型、智慧型”的战略重点,拓宽服务渠道、推动智能技术应用,创新精准、互动的客户服务模式,构建“信息化、人性化、智能化”的新一代客户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战略转型。
信息技术与产品创新
2015 年,本行信息科技工作重点保障安全生产和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支持各项
业务发展。
安全运行水平同业领先,提升信息科技服务水平。2015年,信息系统运行稳定,重要系统可用率均为100%。重要系统交易峰值全面上扬,交易金额、交易笔数、客户数保持同业领先,系统处理能力、交易成功率、平均响应时间、批处理效率等技术指标稳居同业前列。“新一代核心系统”二期顺利投产上线,共释放4,465项业务功能,完成了对公业务从旧核心平台向新一代平台的整体迁移。“新一代”建设的业务价值已充分显现,建立集团层面客户、产品、机构、员工等统一视图,奠定综合性经营管理基础;建成参数化的金融产品装配工厂,支持快速产品创新;构建产品和服务多功能综合平台,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支持服务体系;实现业务处理的流程化、直通化、自动化和集约化;实现多渠道互动、信息共享和产品、服务快速部署;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监测和管控;基本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企业级数据管理体系和信息应用服务能力。“新一代核心系统”投产功能有效提升了本行服务水平和发展能力,显着改善了客户与员工的操作体验。
优化现有系统,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支持产品创新,实现大额存单、账户原油、账户基本金属、黄金积存等新产品的投产和优化,首批完成ApplePay、三星pay、中移动SIM卡等移动支付产品投产,推出借贷记卡的HCE云闪付产品、基于金融IC卡的二维码取款功能及“随芯用”行业IC卡充值功能,首家实现商户POS受理ApplePay产品,率先推出基于“快贷”产品的“车E贷”、“沃E贷”等个人贷款产品。提升客户体验,推出了银联IC卡借贷记卡闪付小额免密免签快速支付功能,首家同时支持全国纪念币在网站、网银、微信、手机银行、柜面、平板、填单机和自助设备8个渠道预约发行,智慧柜员机实现“客户自助操作为主,银行关键环节审核为辅”的业务创新模式。加快外部直联与推广,推进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的系统开发,网络银行20家新合作平台系统对接上线。
专栏:成功推出面向服务的新一代IT架构体系
业务发展,科技先行。为应对经济、技术、监管以及客户需求所带来的挑战,我行依托“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工程,以重构和优化为主线,打造与业务转型发展相配套的IT能力。经过近5年实施,通过组件化的业务模型、平台化的应用设计、面向服务的架构(SOA)和云技术的应用,成功建成业界领先的新一代IT架构体系。
新一代IT架构体系涵盖了应用、数据、技术、安全四个架构维度,由7层12平台所构成,具有企业级、组件化、参数化、可扩展的特点。与传统的架构相比,新一代IT
架构体系具有四项显着特征:一是组件化设计思路和平台化开发模式。通过组件封装形成应用和技术所需的各种能力,组件服务具有标准化与可重用的特点。例如,技术组件由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库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IT服务管理、通用服务等七个领域服务能力构成。所谓平台化,就是未来的IT系统开发都基于这12
个统一、标准的平台进行,这样开发将更加标准、简便,运行效率也将大大提高、运行风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面向服务架构:SOA的原理如同搭积木,遵循组件化的设计原则,无论是新系统还是旧系统释放出来的服务功能,都将被封装为一个个积木块,通过渠道展现给客户的最终功能是这些“积木块”的组合。某个积木块的调整也不会影响其他积木块,重新组合在一起后就是一个新的功能。三是充分运用云技术。
IT基础设施环境利用云技术,将面向服务架构(SOA)部署在云(Cloud)环境中,支持通过添加更多低成本的X86服务器达到整体处理能力的平滑线性提升,实现了动态调配资源,大幅提升使用效率并显着降低成本投入。在应对“双十一”等互联网促销时,云技术确保了在系统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本行交易处理的峰值、金额、笔数、成功率、平均响应时间等关键指标均领先同业。四是以“安全即服务”的安全架构建立智能化、主动式安全保障体系。新一代安全架构以组件化、可定制的安全服务为核心,从业务的视角、从交易流程出发、充分剖析业务交易要素,实现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关联性安全策略,实现对交易风险的全面管控。同时,主动感知安全态势,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客户交易行为及交易风险程度,通过安全策略的集中统一管理,灵活动态的调整安全服务,实现安全与客户体验的平衡。
与同业相比,新一代IT架构体系已形成三大领先优势:一是业务与IT融合。IT架
构与业务架构紧密衔接,严格继承来自企业级业务建模的成果,最大程度考虑了全行范围的共享和复用要求,消除了竖井,避免了条块分割和功能冗余;同时,技术创新的成果也为业务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支撑。二是以客户为中心。面向服务的架构真正实现了对客户的深刻洞察及灵活应变,服务流程的调整变得更加简单,可有针对性的满足客户需求。三是支持快速产品创新。通过组件的共享,可以达到灵活响应和快速创新的目标,使得金融产品创新更便捷、更迅速。
2015年,本行继续以建设“创新银行”为目标,持续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为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并购贷款,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消化过剩产能,提高支持企业并购的能力。整合资源,推出战略性集团客户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客户量身定制契合其多元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推出银医卡服务模式创新,探索现有技术下适应客户需求的成熟模式。依托大数据技术,推出小微企业“薪易贷”,完善小微企业大数据信贷产品体系。推出跨行智能收款,集成跨行收款通道,流程便捷,提供多种签约、授权方式选择。推出“随芯用”客户端,实现空中发卡、线下刷卡交易、查询、电子现金充值、行业应用充值等功能,具有开卡便捷、使用安全等特点。推出房改金融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探索新型公积金贷款经营模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出龙卡云闪付,将移动支付的安全管理功能从手机硬件转移到云端平台,实现模拟IC卡的快速安全的移动支付。推出市场成员债券借贷,积极稳妥推进与市场成员开展债券借贷交易。推出建单通、建票通、建信通“三建客”品牌,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成套设备出口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5年,本行完成产品创新和产品移植共1,970项。
人力资源和机构管理
于2015年末,本行共有员工369,183人,较上年减少0.84%(另有劳务派遣用工5,509人,较上年减少12.21%),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31,474人,占62.70%;
境外机构当地雇员567人。此外,需本行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56,430人。
下表列出本行员工分别按年龄、学历、职责划分的结构情况:
占总数百分比(%)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高中及以下
营业网点与综合柜员
公司银行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
金融市场业务
风险管理、内审、法律和合规
于2015年末,本行机构总数为14,945个,其中境内机构14,917个,境外机构28个。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行分支机构和员工的地区分布情况。
机构数量(个)
员工数量(人)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员工薪酬政策
本行秉承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分配关系理念,不断提升绩效与薪酬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积极发挥对全行战略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
本行涉及薪酬管理的重要分配制度或重大事项需提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定,涉及薪酬分配的重大议案还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或报国家主管部门履行批准备案程序。根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相关政策,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本行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坚持薪酬增长向基层机构、业务一线和直接创造价值的岗位倾斜;加强境外机构及控股子公司薪酬管理,服务全行综合化经营和海外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使薪酬与业绩贡献相符。本行还制订了相关办法对因违规失职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薪酬进行扣减。
员工培训计划
本行紧密围绕全行转型发展,针对国际化、对公信贷、新兴业务等转型重点,分类分级做好全员培训。按照转型发展对全行员工岗位能力素质的要求,突出各类员工培训重点,实现基层一线员工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经营管理人员能力全面提升。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基本实现网络培训全覆盖,为员工选学提供丰富的培
训资源和便捷的培训渠道。2015年,本行共举办现场培训31,162期,培训167.22万人次。网络培训35.2万人,学习网络课程677.2万门。
附属公司机构及人员情况
本行附属公司43家,分支机构总计265个,其中境内分支机构157个,境外分支机构108个。本行附属公司共有员工11,089人(另有劳务派遣用工324人),其中境内员工7,108人,境外员工3,981人。此外,需子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37人。
2015年,本行切实加强集团全面风险管控,推进风险偏好重检、监测与传导落实工作,强化海外机构和子公司风险管理,提高集团风险统一管控水平。
风险管理架构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下图展示了本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
本行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战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定期审议并通过集团的风险偏好陈述书,并作为风险管理架构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相应的资本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政策和业务政策等加以体现和传导,确保本行业务经营活动符合风险偏好。监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董事会、高管层履行全面风险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高管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战略,负责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行高管层设首席风险官,在职责分工内协助行长组织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是全行业务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信用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授信审批部是全行信用业务授信、审批的综合管理部门。资产负债管理部是流动性风险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是内部控制管理、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各类风险则分别由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本行重视风险偏好的执行、监测和重检。通过落实风险偏好传导机制,加强对风险选择、风险资产配置的政策引导;按季监测、分析和报告风险偏好执行情况;考虑宏观经济“新常态”下风险规律的变化,推进集团风险偏好的重检修订工作;子公司通过公司治理机制落实母行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风险偏好、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政策。
5.3.2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行的义务或责任,使本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2015年,本行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优化信贷政策,完善优化制度流程,夯实贷前、贷中、贷后的基础管理,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信贷政策体系,提升信贷政策有效性。围绕全行转型发展目标和风险偏好,引导全行整体信贷投放,严控重点风险领域信贷增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形势变化,重检并新增部分行业信贷政策,完善信贷政策体系,提升信贷政策覆盖面与精准度。充分挖掘区域比较优势及经济产业运行特点,制定区域差别化政策,推进实施“一行一策”。
完善授信机制流程,加强授信风险管控。建立集团层面统一额度管控机制,防范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持续推动授信审批专业化建设,推进项目评估转型,加强审批精细化管理,推进设立海外审批中心,提升风险把控能力与水平。加强授信业务监控与督导,完善重大项目现场调研机制,加大审批授权动态管理力度,强化重点风险领域审批管控。
全力处置不良资产,为资产质量稳定提供有效支撑。以包干分行 、重点区域、重
大项目为抓手,注重提高回收盘活的处置占比,充分发挥批量转让规模效应,有效运用核销手段,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主动创新处置手段,推进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优化个人类不良贷款重组政策。启动“奋战已核、颗粒归仓”专项活动,加大已核销资产追收力度。将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批量转让和呆账核销的各环节,确保不良资产日常管理尽职到位,处置过程依法合规。
创新风险预警预控技术,开发优化计量模型和工具。持续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和管理机制,真实反映客户风险状况。将计量工具和结果广泛应用于额度管控、贷后管理、欺诈侦测、智能催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产品创新等各方面, 提升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开展多维度的综合性及专题性压力测试,提升系统性风险防控水平。逐步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组合风险预警方法,跟踪贷款劣变、风险迁徙规律,实现分级风险预警、预防。完善区域、产品等多维度风险限额管理体系,有效传导风险偏好,实现精准调控。
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本集团主动落实监管机构要求,通过进一步严格准入、调整业务结构、控制贷款投放节奏、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创新产品等一系列措施,防范大额授信集中度风险。
2015年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5.67%,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14.46%。
贷款集中度
集中度指标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百分比除外)
占贷款总额百分比(%)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
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
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水平,保障支付和清算安全,同时充
分、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5年,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充裕,人行以普降和定向相结合的方式五次降低法
定存款准备金率,并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中期借贷
便利(MLF)等多种工具组合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
企业的资金支持,将存款准备金由时点法考核改为平均法考核,市场资金总体宽松。
本行根据资金情况适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实施集团流动性协同管理,调整债券投
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等对流动性影响较大的相关产品运用额度,加强大额资
金流动预报,流动性水平始终保持在合理范围,保证了正常支付与清算。
本行定期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以检验银行在遇到极端的小概率事件等不利
情况下的风险承受能力,结果显示,压力情况下流动性风险虽然有所增加,但仍处于
可控范围。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流动性比率和存贷比率指标。
流动性比率
1.流动性资产除以流动性负债,按照银监会要求计算。
2.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计算,为银行口径人民币存贷比率。
下表列出本集团2015年第四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零售存款、小企业客户存款,其中:
欠稳定存款
无抵(质)押批发融资,其中:
业务关系存款(不包括代理行业务)
非业务关系存款(所有交易对手)
无抵(质)押债务
抵(质)押融资
其他项目,其中:
与衍生产品及其他抵(质)押品要求相关的现金流出
与抵(质)押债务工具融资流失相关的现金流出
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
其他契约性融资义务
或有融资义务
预期现金流出总量
抵(质)押借贷(包括逆回购和借入证券)
完全正常履约付款带来的现金流入
其他现金流入
预期现金流入总量
调整后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现金净流出量
流动性覆盖率(%)
1.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季度月均值。
流动性覆盖率等于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除以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该指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监管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末前分别达到 70%、80%、90%。本集团2015年第四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月均值为132.91%,比上季度上升9.39个百分点,主要是无抵(质)押批发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非业务关系存款减少导致压力情况下现金净流出减少所致。本集团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主权国家、中央银行担保及发行的风险为零或20%的证券和压力状态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等。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的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以内 至3个月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 2,401,544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客户贷款和垫款
540, 2,744,10,234,523
769,928 1,824, 4,276,392
732,016 1,047, 4,591,18,349,48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放款项和拆
4,004 1,761,1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920,974 1,102, 2,058,410
已发行债务证券
8,306, 1,411, 2,317,855
2015年净敞口
2,518,047 (7,542,847)(818,968) (363,656)
549,310 2,274, 1,445,083
2014年净敞口
2,753,260 (6,860,135)(813,236) (516,913)(235,800) 2,738, 1,251,848
本集团定期监测资产负债各项业务期限缺口情况,评估不同期限范围内流动性风险状况。于日,本集团各期限累计缺口14,450.83亿元,较上年增加1,932.35亿元。尽管实时偿还的负缺口为75,428.47亿元,但本集团存款客户基础广泛而坚实,活期存款沉淀率较高,且存款平稳增长,预计未来资金来源稳定,流动性保持稳定态势。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 (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 发生不利变动
而使本集团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2015年,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控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改进市场风险管控工具,不断提升市场风险管控水平。
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重大市场风险应急管理、新产品风险评估等政策制度,将市场风险管理范围覆盖全集团。进一步推进理财、同业业务的风险管控,夯实多功能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基础。开展金融市场业务风险事件分析和管控项目,在外汇、贵金属报价、海外分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市场风险监控和应对。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积极开展现场检查和穿行测试,提前化解风险。及时跟踪金融市场变化,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股市、汇率变化等重大市场风险事件。推进以融入流程为特征的主动风险管理模式,加强集团层面交易业务管理,强化海外机构交易业务风险管控。
推进市场风险计量系统和工具建设。推动衍生产品信用风险管控系统成功上线,实现合格金融质押品、资金交易额度的自动化监控,代客衍生产品业务多维度风险报告的自动生成,管控质量和效率同步提升。加强金融市场业务交易管理系统的使用、优化、检查和海外推广工作,切实提升系统对业务的支持力度。
风险价值分析
本行将所有表内外资产负债划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两大类。本行对交易账户组合进行风险价值分析,以计量和监控由于利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变动而引起的潜在持仓亏损。本行每日计算本外币交易账户组合的风险价值(置信水平为99%,持有期为1个交易日)。
下表列出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相关期间,本行交易账户的风险价值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12月31日 平均值
最小值12月31日
平均值 最大值最小值
交易账户风险价值
其中: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益和经
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负债组合期限结构错配和定价基准不一致产生的重定价
风险和基准风险是本行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风险相对影响较
小。本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水平,在可承受的利
率风险容忍度范围内,最小化利率变动引起的净利息收入降低额。
2015年,本行积极应对降息和利率市场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挑战。研究制定利率
市场化改革应对方案;合理把握利率浮动幅度、优化利率结构,确定本行挂牌利率;
完善定价管理机制,推动差异化定价策略,适时调整分行授权,提高分行适应市场竞
争变化和客户差异化的灵活定价能力,推动提升自主定价能力的同时,加强利率监测
和重点产品管理,注重量价平衡发展。
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利率敏感性缺口按下一个预期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结构如下表:
(人民币百万元)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客户贷款和垫款
5,771,201 4,191,281
73,289 10,234,523
798,241 1,663,387 1,389,770
9,133,340 5,268,455 1,866,525 1,463,059 18,349,48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项和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8,970,336 3,066,679 1,503,008
7,261 13,668,533
已发行债务证券
11,114,499 3,432,135 1,638,818
131,749 16,904,406
2015年利率敏感性缺口
30,905(1,981,159) 1,836,320
227,707 1,331,310
2015年累计利率敏感性缺口
(1,981,159) (144,839)
82,868 1,414,178
2014年利率敏感性缺口
5,997(1,692,158) 1,720,743
153,774 1,063,492
2014年累计利率敏感性缺口
(1,692,158)
182,359 1,245,851
于日,本集团一年以内资产负债重定价缺口为负1,448.39亿元,缺口由正转负,较上年减少1,734.24亿元,主要因资本市场活跃,导致相关资金增加所致;一年以上正缺口为15,590.17亿元,较上年扩大3,417.51亿元,主要是长期限债券投资的增加所致。
利息净收入敏感性分析
利息净收入敏感性分析基于两种情景,一是假设存放人行款项利率不变,所有收益率曲线向上或向下平行移动100个基点;二是假设存放人行款项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均不变,其余收益率曲线向上或向下平行移动100个基点。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利率敏感性状况。
利息净收入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升100个基点
下降100个基点
上升100个基点 下降100个基点 (活期利率不变)
(活期利率不变)
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是指汇率水平不利变动使银行财务状况受到影响而导致的风险。汇率风险主要源于本行持有的非人民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在币种间的错配,以及金融市场做市而持有的头寸。本行通过资产和负债匹配规避汇率风险,通过限额控制汇率风险,运用衍生金融工具对冲汇率风险,通过产品合理定价转移汇率风险。
2015年,本行资产负债管理(ALM)系统汇率风险模块优化功能正式上线,增加多维度敞口监控功能,提高新设机构系统覆盖率和计量精度;定期监测和报告汇率风险;进行专项压力测试和影响分析,及时监测和控制汇率风险,确保全行财务状况稳定。
货币集中度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货币集中度情况。
(人民币百万
(270,351) (158,982) (1,200,061) (713,853) (207,223) (141,626)(1,062,702)
(1,659,618)
(201,843) (1,914,055) (802,482)
净期权头寸
于日,本集团汇率风险净敞口为542.77亿元,较上年增加344.23亿元,主要是在境外市场非公开发行30.5亿美元优先股。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2015年,本行继续规范和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关键风险指标监测、预警体系,深化自评估成果应用,持续开展制度梳理,规范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审查,积极促进制度改进和流程优化,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
强化部门间、岗位间制约平衡机制。针对风险变化、业务创新和流程调整,持续重检和动态调整不相容岗位(职责)。
持续推进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低频高损风险的有效应对。实施业务连续性管理自评估,开展全行性业务影响分析,初步确定全行业务恢复目标及业务优先级排序,制定新一代核心系统预案建设方案,确保新一代核心系统和业务的持续稳定运营。
加强海外机构和子公司操作风险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和完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管理、关键风险指标监测预警和操作风险自评估等工具在海外机构和子公司的应用。
2015年,本行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律规定,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控制度,通过建立风险自评估工作体系、开展新产品风险评估、优化可疑交易识别规则、建立金融制裁管理制度与标准化流程、强化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等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能力与有效性。
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主要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突发事件导致媒体关注或形成报道,可能或已经对银行形象、声誉、品牌价值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害的风险。
2015年,本行进一步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策划实施“固本工程”,重点开展制度机制建设、声誉风险排查、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全员声誉风险教育等活动,全行声誉风险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试行声誉风险经济资本计量,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声誉风险专业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适应新媒体特点,加强舆情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提升舆情应对处置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应急预案和案例库建设,从业务、产品、服务、基础管理等源头上加强声誉风险防控;坚持扶正抑
负,加强正面宣传,凝聚正能量,积极引导舆论。本行声誉风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有效维护了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
并表管理是指本行对本集团及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集团总体风险状况。
2015年,本行积极贯彻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要求,持续
加强并表管理计划统筹,不断完善并表管理机制、工具、手段及系统,提升并表管理水平,防范集团跨境跨业经营风险。
完善公司治理和集团并表管理体系,修订并表管理办法。完善集团并表管理组织架构,落实各并表要素管理要求。规范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精简股东审批事项,强化其公司治理独立性。定期更新发布本行并表管理范围。
持续强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和集中度风险管理。完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政策制度,制定集团口径风险偏好陈述书。建立统一风险视图,提升集团风险监测、预警、报告能力。建立集团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将子公司具有授信性质和融资功能的各类信用风险业务纳入集团统一授信管理。编制集团层面恢复和处置计划,制定涵盖子公司的年度行业限额管理方案,加强集团行业限额监控。
优化集团资本管理。制定集团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监测、分析集团资本充足率水平。研究推进资本集约化建设,提升集团资本管理水平。
强化风险隔离机制建设。制定风险隔离制度,明确防火墙建设要求,健全集团内部风险传染防控机制,防范利益冲突,控制风险传递和外溢。
加快并表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并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并表信息报送的规范性、准确性。依托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集团总账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集
团统一风险视图。加强监管报表数据质量管理, 提升数据信息质量。
本行内部审计以促进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程序为宗旨,对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治理程序的效果、经营活动的效益性以及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评价,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实行相对独立、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内部审计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向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工作。在总行设立审计部,在各一级分行驻地设立38 家派出审计机构,负责具体审计工作,实施审计活动。
2015年,本行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全行转型发展和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内部审计转型,积极发挥对本行转型发展的支持、促进和保障作用。
聚焦重点开展审计项目。围绕全行经营转型和发展升级,组织实施了战略转型情况审计调查、部分一级分行主要业务经营管理审计、信贷业务动态审计、新发放贷款审计、营运及柜面业务管理审计、网络金融业务发展审计调查、反洗钱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38大类系统性审计项目。各审计机构根据驻地分行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开展各类自选审计项目,进一步补充拓宽了审计覆盖面,提高了审计针对性。
跟踪督促问题根源性整改。践行内控基础审计方法,揭示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的内控缺陷,推动根源性整改。改进审计督促整改的路径和方式,完善覆盖全年的持续跟踪机制,促进整改有效性的提升。
全面推进内部审计转型。制定下发《内部审计转型实施方案》,梳理完善多项内部审计规章,优化经济责任审计流程,强化内部审计责任和效果。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着力打造“专业型团队,专家型人才”。不断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深入推进大数据应用,全员非现场审计技术持续提升。
本集团实施全面的资本管理,涵盖了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账面资本的管理,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规划管理、资本筹集管理、经济资本管理等。
2015 年,本集团不断强化资本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资本传导及约束机制,积
极推进资本集约化经营转型。加强资本占用和风险加权资产项目分析,推进业务结构优化,降低低效资本占用,不断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资本对业务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进一步提升。
2015年,本集团积极推动资本管理工具创新。5月,在境外发行20亿美元二级资
本债券,票面利率3.875%,是本行以集团名义发行的首单美元资本债;12月在境外成功发行30.5亿美元优先股,股息率为4.65%,为本行首次发行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
本,标普和穆迪给予本次优先股的发行评级分别为BB/Ba2;12月在境内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24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票面利率为4%。
2015年,本集团持续强化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模型的内部验证机制,确保监管资本计量的审慎性。推进内部评级模型的投产后验证工作,全面提升模型的运行表现;完善模型验证政策体系,增强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推动拟定风险计量模型概览图,强化模型风险监测及验证力度。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资本充足率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以及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息
资本净额: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一级资本净额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息
核心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依据银监会2012 年6 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
本充足率,并自日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于2015年12 月31 日,考
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5.39%,一级资本充足率13.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3%,满足监管要求。与2014 年12 月31 日相比,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上升0.53、1.21和1.02个百分点。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提升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一是实现了较好的经营收益,利润留存增加;二是积极开展资本工具创新,于境内外市场完成不同层级合格资本工具发行,有效充实了资本基础;三是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合理把握风险加权资产增长速度。
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中对资本构成的相关披露要求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计量
的资本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核心一级资本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一级资本净额
资本公积含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除外)。
其他主要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均为扣减了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减去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一级资本净额等于一级资本减去一级资本扣
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
风险加权资产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风险加权资产的基本情况。其中,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
(人民币百万元)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
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因应用资本底线导致的额外风险加权资产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722,082
10,203,754
自2015年一季度起,本集团依据银监会2015年1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
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于日,本集团杠杆率为7.28%,高于
监管要求。与日相比,本集团杠杆率上升0.77个百分点,主要是利润留存和优先股发行实现的一级资本净额增速高于表内外资产增速,同时新计量规则的实施也有利于杠杆率的提升。
下表列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的杠杆率总体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一级资本净额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19,616,647 19,523,861
19,372,182
18,902,608
1.杠杆率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算,一级资本净额与本集团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口径一致。
2.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后表内资产余额+调整后表外项目余额-一级资本扣减项。
下表列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用于计量杠杆率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具体组成
项目及与会计项目的差异。
(人民币百万元)
并表总资产
18,349,489
并表调整项
客户资产调整项
衍生产品调整项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表外项目调整项
其他调整项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19,616,647
1.并表总资产指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计算的并表总资产。
2.并表调整项指监管并表总资产与会计并表总资产的差额。
3.表外项目调整项指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4.其他调整项主要包括一级资本扣减项。
下表列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及
相关明细项目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17,945,52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17,938,017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表外项目余额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1,097,650)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一级资本净额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19,616,647
1.表内资产指监管并表下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的表内总资产。
2.杠杆率等于一级资本净额除以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016年,全球经济仍将处在深刻的再平衡调整期,不同经济板块和宏观政策继续分化。美国经济增长态势趋于明朗,但加息的节奏、力度等存在不确定性;欧元区和日本经济有所好转,复苏基础尚不牢固;新兴经济体增长乏力,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迷、货币贬值、资本外流等风险因素制约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前期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的累积效应在逐步显现,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将促进国民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银行业发展也进入了利润增长放缓、发展方式转换的新阶段。“十三五”规划指明了中国未来经济发展路径,对银行业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去杠杆和去产能对银行资产质量形成压力;利率市场化、客户融资多元化以及资金形态显着变化,考验银行稳健经营能力;汇率波动明显加剧,银行外汇及海外业务发展面临新挑战;资本监管、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以及服务收费监管新规对银行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以及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加剧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家重大战略及各项改革落地实施带来业务发展潜力巨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增长迅猛,消费领域升级换代、农民工市民化等领域蕴含大量商机;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银行经营范围持续扩展,为银行综合化经营,创新资管业务、综合投融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服务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2016年,本集团将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坚持稳健经营,推进转型发展,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密切跟进国家战略推进,抢抓重大项目机遇,持续加大交通、水利、清洁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健康养老服务等领域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生态治理等绿色信贷服务项目;加大对小微企业、涉农等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巩固并提升个人住房贷款传统优势,重点支持居民家庭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服务个人消费升级,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
二是持续推进转型发展。本集团转型发展与十三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契合,2016年将加快推进转型规划落地,将转型真正渗透到各项核心业务中,成为结构调整和业绩提升的核心驱动力。三是将风险防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集团信用风险统一管控,充分发挥“三道防线”作用,及时、有效化解风险,确保资产质量平稳。四是加强精细化管理,挖掘增长潜力。切实改进管理方式,持续提升综合定价能力、资本集约化管理水平,继续严控费用支出,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
2015年,本行持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目标的实施,努力成为“服务大众的银行、促进民生的银行、低碳环保的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银行”。
支持绿色信贷
本行积极关注全球气候变化,持续打造“低碳环保的银行”,把绿色信贷作为全行重要业务来发展。支持绿色、循环经济,将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技术应用、污染物治理、节能服务等领域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将国家严格调控的产能严重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的行业列为逐步压缩行业,严格控制贷款新增,逐步压缩信贷余额;对采用落后设备、使用落后工艺、生产落后产品,且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存量信贷客户,坚决予以退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发生环保违法违规情况的信贷申请企业,不予授信。于2015年末,本行绿色信贷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7,335.63亿元,增速50.61%。
2015年,本行成立由高管层担任主任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总行29个部门,全面推进绿色经营、绿色管理的各项任务。制定《中国建设银行绿色信贷实
施方案》,从基础制度建设、日常管理、业务考核、组织架构设置等方面明确了下一阶段绿色信贷发展任务和目标。
践行低碳运营
本行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尽量减少人员出差、提倡以视频会议代替现场会议、推行无纸化办公、控制办公区域室内温度、在办公场所使用节能节水设备等方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2015年,总行本部开始逐步将节能灯更换为LED
灯,降低办公大楼电量消耗。此外,本行积极倡导员工节约能源,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员工志愿活动
本行员工热心公益活动,积极从事志愿活动。通过开展“建行公益 有你参与——
说出你的公益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共收集300多个员工公益故事,内容包含关爱老人、留守儿童、自闭症儿童、弱势群体、环境保护、无偿献血等各个方面。活动积极践行和传播建行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在全行范围营造了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2015年,本行积极回馈社会,继续捐款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总额4,121万元。
捐款支持西藏自治区日喀则等地震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
日,尼泊尔发生里氏8.1级强烈地震,我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等地区受强震波及,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行向西藏自治区地震灾区捐款500万元,用于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
继续实施“中国建设银行母亲健康快车资助计划”。2015年,本行捐赠700万
元购置的47辆“母亲健康快车”在京发车。至此,本行已累计捐款2,900万
元,购置193辆母亲健康快车,在新疆、西藏、甘肃、青海、云南、广西、贵州、内蒙古、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等13个省、区的贫困乡县投入使
用,提供健康咨询、义诊、免费健康检查、药品及健康资料发放、孕产妇住院
分娩免费接送、基层医务工作者培训以及特殊病例救助等服务,成为村民们的
“流动医院”,被当地群众称为“救命车”。
持续推进长期公益项目。于2015年末,本行实施的“建设未来——中国建设银
行资助贫困高中生成长计划”累计发放资助款1.27亿元、资助贫困高中生8.6万人次;实施的“贫困英模母亲资助计划”,已累计发放资助款4,046万元、资助英模母亲(妻子)14,618人次;实施的“情系西藏——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建投奖(助)学金”,已累计发放奖(助)学金184万元、资助西藏地区的贫困学生880人次。继续资助45所建行希望小学,为其培训乡村教师370人次。
结合自身优势创新开展公益项目。2015年,本行继续开展“积分圆梦微公
益”项目,搭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将积分兑换为公益捐赠资金的
新平台,创新探索通过信用卡积分捐助公益事业发展的新途径。重点关注贫困
地区学生的精神健康,通过爱心音乐季、启智夏令营、励志成长课、艺术大课
堂、金融体验课、感受新发展等系列积分圆梦项目,为贫困地区学生启智圆梦,助力成长。于2015年末,建行龙卡积分捐赠总额已近12亿,可兑换公益资金近240万元,累计捐建快乐音乐教室60多所。
消费者权益保护
着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强化业务协调管控,积极开展与人行、银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工作沟通。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建议;完成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在银监会首次组织开展的商业银行消保工作全面考核中,评价结果为二级,居同业前列。
推进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系统化和常态化建设,圆满完成“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专门设计了具有建行特色的宣传广告和折页,借助《中国消费者报》、新浪网、总行门户网站等开展宣传,累计出动宣传人员约8万人次,户外集中宣传点布置数量约7,000个。“315”期间,立足营业网点、自助设备、互联网站等自有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开展内外部宣传。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了北京市分行员工林森合法合规接待记者暗访的典型案例,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逐步建立起国内同业领先的客户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通过对客户满意度和渠道服务质量的持续监测,有针对性地实施产品、渠道服务改进,促进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持续改善。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全行个人客户总体满意度达到76.90%,较上年提升1.60个百分点,高出同业平均水平4.30个百分点;对公客户总体满意度达到94.00%,较上年提升0.50个百分点。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增减+/(-)
比例 发行送公积金
(%) 新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593,657,606
9,593,657,606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92,106,038,499
1,093,760,000
1,093,760,000 93,199,798,499
148,311,281,381
-(1,093,760,000)(1,093,760,000)147,217,521,381
三、股份总数
250,010,977,486
-250,010,977,486
1.本行发起人汇金公司、宝钢集团、国家电网、长江电力持有的无限售条件H股股份。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普通股与可转债。
有关本行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7.5 优先股相关情况”。
经银监会和人行批准,2015年5月,本行在境外发行了20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为10年期债券,前5年固定利率3.875%,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2015年10月,本行在伦敦发行了10亿元离岸人民币普通金融债券,本期债券为2年期债券,固定利率4.3%;2015年12月,本行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4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4%,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有关本行其他债务证券发行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已发行债务证券”。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449,475户,其中H 股股东48,257户,A 股股
东401,218户。于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469,648户,其中H 股股
东48,411户,A 股股东421,237户。
449,475(日的A股和H股在册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量
142,590,494,651(H股)
692,581,776(A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
77,336,101,264(H股)
14,419,443,216(H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2,512,160,056(A股)
2,000,000,000(H股)
50,000,000(A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1,911,126,594(A股)
1,611,413,730(H股)
1,015,613,000(H股)
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
856,000,000(H股)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产品
131,275,570(A股)
1.汇金公司持股余额包含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A股496,639,800股。
2.日,淡马锡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权益申报,披露持有本行H股共14,419,443,216股。截至2015年
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1,015,61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淡马锡、国家电网、长江电力持有的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77,336,101,264股。
3.截至日,国家电网通过所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30,000,000股,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12,000,000股。
4.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汇金公司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共持有本行57.31%的股份。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于2003 年12 月16 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为8,28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丁学东先生。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鉴于汇金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待控参股机构财务报表全部审计完成后方能提供,以下所列财务数据为2014年度经审计的数据。截止日,汇金公司资产总计为318,881,207.24万元,负债合计为16,122,762.02万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为302,758,445.22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49,789,469.72万元;2014年度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为4,185,632.56万元。(以上均为人民币)
截至2015年12 月31 日,汇金公司直接持股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截至日,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
2.截至日,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
3.汇金公司直接持股本行的比例未计入汇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A股。
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参见本行于2007 年10 月9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关事宜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亦无内部职工股。
优先股相关情况
7.5.1 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行于日在境外市场非公开发行境外优先股。本次境外优先股于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总额为30.5亿美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募集资金金额20美元,发行股数152,500,000股。本次境外优先股采用可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每5年调整一次,每个调整周期内股息率保持不变,股息率为该调整期的五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加固定息差,自发行日起首5年股息率为4.65%。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人民币197.11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196.59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7.5.2 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于日,
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
本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日的在册优先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增减
TheBankofNew
YorkDepository
境外法境外优
(Nominees)Limited
152,500,000
152,500,000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由于本次发行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BankofNewYorkDepository
(Nominees)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BankS.A./N.V.和 ClearstreamBankingS.A.的获
配售人持有优先股的信息。
7.5.3 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每年支付一次。本行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行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尚未到付息日,不涉及派发优先股股息事项。
7.5.4 优先股回购或划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
7.5.5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7.5.6 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国际会计准则32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的条款符合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要求,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执行董事男
61 2012年1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
副董事长、执行董
57 2015年7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
执行董事、副行长男
57 2015年8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
执行董事、副行长男
55 2015年8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
非执行董事
56 2015年9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
非执行董事
52 2010年8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非执行董事
59 2015年7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
非执行董事
62 2013年9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非执行董事
53 2014年1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非执行董事
50 2011年9月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50 2014年1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64 2013年10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维姆·科克
独立非执行董事
77 2013年10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莫里·洪恩
独立非执行董事
61 2013年12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
63 2013年12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已离任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
61 2006年10月至2015年6月
执行董事、副行长男
53 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
执行董事、副行长男
61 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
伊琳·若诗
独立非执行董事
66 2012年9月至2015年12月
2014年6月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监事
2013年6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监事
2013年6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1月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1月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1月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6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6月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已离任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
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
职工代表监事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7月-
2010年2月-
2013年4月-
2013年12月-
2014年4月-
2014年12月-
2015年7月-
首席风险官
2013年9月-
首席财务官
2014年6月-
董事会秘书
2007年8月-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章更生先生担任现职务之前通过参加本行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行H股股票19,304 股,本行董事张龙先生持有本行A 股股票235,400 股,本行董事梁高美懿女士持有本行H 股股票100,000 股。本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担任现任职务之前通过参加本行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行H 股股票,其中李秀昆先生12,366股、靳彦民先生15,739股、李振宇先生3,971股、杨文升先生10,845股、余静波先生22,567股、曾俭华先生25,838 股、许一鸣先生17,925股、陈彩虹先
生19,417 股;已离任的张华建先生18,999股、王琳先生19,304 股。
除此之外,本行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的任何股份。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银行机构管理一部建行
股权管理处主任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经本行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自日起,王洪章先生连任本行执
行董事,伊琳·若诗女士继续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经本行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银监会核准,王祖继先生自日
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经本行日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银监会核准,王
祖继先生自日起担任本行副董事长、行长。
经本行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银监会核准,庞秀生先生自日
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章更生先生自日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郝爱群女士自日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李军先生自日起担任本
行非执行董事。
本行日发布公告,因年龄原因,胡哲一先生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及副行长职务。
本行日发布公告,因工作变动,朱洪波先生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及副行长职务。
本行日发布公告,因工作安排,张建国先生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职务。
本行日发布公告,因任期届满,伊琳·若诗女士不再担任本行独立
非执行董事。
根据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李秀昆先生、靳彦民先生、李振宇先
生自2016年1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因工作安排,金磐石先生、张华建先生、王琳先生于2016年1月辞去本行职工代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朱克鹏先生自2015年7月起担任本行纪委书记。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自2012年1月起出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12年7月起兼任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7月起兼任中
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2003年11月
至2011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2000年6月至2003
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
局局长;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
董事长、执行
局副局长、内审司司长;1989年11月至1996年4月历任中国工
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主
任、营业部总经理;1984年1月至1989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
工商信贷部、办公室工作;1978年9月至1984年1月在中国人
民银行信贷局、储蓄局、工商信贷部工作。王先生是高级经济
师、注册会计师,1978年辽宁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1997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自2015年7月起出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王先生自
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吉林省副省长;2006年4月至
2008年1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同
时兼任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至
2006年4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
副董事长、执
任;2005年2月至2005年5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2004年1
行董事、行长
月至2005年2月,任国家开发银行综合计划局局长;2003年3
月至2004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局长;2000年1
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长春分行行长;1997年1月
至2000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信贷二局(东北信贷局)副局
长。王先生是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
自2015年8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0年2月起出任本行副行
长。庞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
员;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出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并在
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及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兼
任本行首席财务官;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资产负债
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重组
执行董事、副
改制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
行长;2003年4月至2003年6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
1995年9月至2003年4月历任本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计划
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
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
业研究生班毕业。
自2015年8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3年4月起出任本行副行
长,自2013年5月起兼任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章先生
自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2006
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兼北
京市分行副行长;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本行总行营业
执行董事、副
部、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4年3月
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并于2003年3月主持工作;1998年9
月至2000年6月任本行三峡分行行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9
月任本行三峡分行副行长。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4年辽宁财
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10年获北京大学高
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自2015年9月出任董事。李先生自2008年12月至2015年3月
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国际商业信贷银
行北京代表处代表助理、法国巴黎银行中国代表处副代表、西班
牙对外银行国际银行部顾问、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研究中心副
非执行董事
主任、中国科技证券研究部总经理、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系教授。目前还担任申万宏源集团公司非执行董事,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95年11月毕业于西班牙马德里
大学,获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李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
司的职员。
自2010年8月起出任董事。陈女士自1985年至2010年专职从事
经济与金融律师工作,期间曾供职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曾系吉
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女士为一级
律师,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
非执行董事
华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会员。1985年7月北京大学
法律系本科毕业,2000年吉林大学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班毕
业。陈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自2015年7月起出任董事。郝女士2003年4月至2015年7月先
后担任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
员;1983年4月至2003年3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司副
非执行董事
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1982年
7月取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
经济师资格。郝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自2013年9月起出任董事。徐先生2008年9月至2013年9月任
山东证监局局长;2001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证监会发行
监管部副主任;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
派办主任;1992年2月至1998年12月任贵州省体改委处长、副
非执行董事
主任;1990年1月至1992年1月任务川县委副书记;1983年5
月至1989年12月任贵州省政府经济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徐先
生1976年7月获得中山大学哲学学士学位。徐先生现为本行主要
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自2014年1月起出任董事。郭先生2009年10月至2014年1月
任财政部副司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财政部机关工
会主席;1998年9月至2005年12月先后担任财政部机关组织部
副部长、部长;1995年5月至1998年9月先后担任财政部主任
非执行董事
科员、助理调研员。郭先生1997年12月取得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涉外经济专业本科学历。郭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
自2011年9月起出任董事。董先生2008年10月至2011年8月
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国再保险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8月至2008年9月,历任国务院稽
察特派员助理、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处长、国务院国资委外事局
副局长;1988年7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
非执行董事
局工作,任副处长。董先生曾于1994年在美联储、1996年在墨
尔本皇家理工大学访问学习。董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会计师,
1988年郑州大学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法硕士学位。董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自2014年1月起出任董事。张先生现任中宝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先生2007年至2009
年任内蒙古瑞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7
年5月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任本行投
资理财总监;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任本行投资与理财业务
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信贷审批
部总经理,兼管理机制改革推进办主任;1998年8月至2004年
独立非执行董
12月历任本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管、主管、风控管理委
员会信贷审批办公室主任、信贷审批部总经理等职;1995年12
月至1998年8月任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局地区经济学家、投资官
员;1994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国际金融公司中亚、中东、北
非局地区经济学家;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布鲁金斯研究
所高级研究分析员。张先生于1985年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大学本
科毕业,1989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6年美国加州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毕业。
自2013年10月起出任董事。钟先生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
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旭日控股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恒基
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金茂(中国)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先生2006年至2012年任中
国光大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先生曾在多家公司及公共机构任
独立非执行董
职,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
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
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尨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等。1979年至1983 年,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钟
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76年获香港大学理学士,
1987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钟先生1998年获任香港
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年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自2013年10月起出任董事。维姆·科克先生自2003年,获任荷
兰国务部长;1994年至2002年连续两届任荷兰首相;1986年至
2002年任荷兰工党领袖;1989年至1994年任荷兰副总理兼财政
部部长;1979年至1982年任欧洲工会联合会总裁;1973年至
1985年任荷兰工会联合会总裁。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维
姆·科克先生任由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的马德里俱乐部主
席。2004年,牵头高层顾问团,向欧洲理事会就振兴欧洲经济、
独立非执行董
提升欧洲经济竞争力等问题提供咨询。2002年卸任荷兰首相后,
维姆·科克先生曾在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荷兰国际集团、荷兰
TNT快递公司、荷兰邮政集团及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等多家大型国
际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维姆·科克先生还在多家非营利性机构
任职,包括安妮·弗兰克基金会受托人理事会主席、国际危机集
团受托人理事会成员以及国际失踪人口委员会成员。维姆·科克
先生毕业于荷兰奈恩洛德商学院。
自2013年12月起出任董事。莫里·洪恩先生现任Wynyard
Group主席、Spark公司(原新西兰电信公司)董事,亦在多国政
府机构担任顾问。莫里·洪恩先生曾在新西兰及其他地区公共机
构担任的职位包括新西兰国家健康委员会及健康创新中心董事
长、新西兰商界圆桌会董事长、新西兰旅游局董事会成员、澳大
利亚独立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以及三边关系委员会成员。莫
独立非执行董
里·洪恩先生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以及澳新银行
(澳大利亚)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1993年至1997年,莫
里·洪恩先生任新西兰国库部长。莫里·洪恩先生获哈佛大学政
治经济学与政府专业博士学位,林肯大学商务硕士学位及(与农
业相关的)商务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林肯大学Bledisloe奖
章。莫里·洪恩先生于2013年获得了新西兰政府最高荣誉勋章。
自2013年12月起出任董事。梁高美懿女士现任香港大学校务委
员会成员、司库及财务委员会主席。梁女士为香港创兴银行有限
公司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第一太平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利丰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及 QBE Insurance
Group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于2012年6月从汇丰集
团退休前,曾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恒生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属下若干附属公
独立非执行董
司董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董事及汇丰控股集团总经
梁高美懿事
理。梁女士曾任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及财务委员会成员,恒生管
理学院及恒生商学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咨询委
员会委员及投资委员会主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
员会委员,特区政府银行业复核审裁处成员,太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常务董事及和记黄埔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为
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梁女士获香港特区政府颁
授银紫荆星章及颁授为太平绅士。
自2014年6月起出任监事长。郭先生2004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
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
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
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9年12月至2001年
11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
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1994年11月至1998年8月先后任国家外汇
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
坡)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郭先生
是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黑河师范学校、黄河大学美国研究所,后
获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自2004年9月起出任监事,自2014年7月起任本行公共关系与企业
文化部总经理。刘女士2004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监事会办公
室主任。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
2001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监事会及中国再保险
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刘女士是高级经济师,1984年湖南
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9年陕西财经学院金融学专
业硕士研究生班毕业,2008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
自2013年6月起出任监事。李女士2007年6月至2013年6月担任本行
股东代表董事,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出任财政部预算司副巡视
股东代表监事
员,2001年5月至2006年1月担任财政部预算司助理巡视员。李女
士是高级经济师,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
自2016年1月起出任监事,自2015年3月起任本行审计部总经
理。李先生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本行审计部主要负责
人,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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