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伙人第二部团结问题

还没有帐号?
完备的分配机制是合伙制事务所的稳定基石――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计点制”介绍-《律师文摘》
已阅18540次
《律师文摘》完备的分配机制是合伙制事务所的稳定基石――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计点制”介绍张学兵*
中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早期发起人共有5人,分别来自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部门。尽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事务所还属于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但5位发起人(合作人)在建所之初,就按照合伙模式确定了合作人之间的关系为合伙人关系,并在有关合作章程中予以明确,包括:事务所财产归全体合作人所有,对事务所应对外承担的义务,合作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合伙人对事务所的运作、管理享有平等的权利等等。由于合伙制事务所不同于合资性公司,无股权份额之分,因此在如何确立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形式及如何建立合伙人的分配机制即成为摆在合伙人之间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全体合伙人认识到,一个事务所的发展,必须首先处理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就谈不上解决好其他方面的管理问题。尽管在当时已有君合、大地、通商、海问等一批优秀的事务所在成功地运作,但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处理还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合伙人之间在讨论中就合伙形式与分配制度的建立形成了几点共识:(1)必须有利于合伙人之间的团结和事务所长期稳定;(2)必须保证事务所的可持续性发展;(3)必须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两个原则。在过去八年中,在合伙形式与分配机制方面,中伦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合伙人均享利润阶段()
事务所发展初期,为迅速提高市场竞争力,确定中伦在同行业中的位置,解除创业初期合伙人的后顾之忧,合伙人会议决定建立均享利润的合作体制,这一体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管理体制上实行主任协调下的执行人体制,形成各个执行合伙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方式。执行合伙人在各自的权限内进行管理。执行人不能管理的问题,提交合伙人全面研究决定,合伙人会议为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2.实行统一的案件管理制度。合伙制的精髓在于对业务的共同拥有,必须有效地解决客户的归属问题,才能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和合理的合伙形式。根据中伦的管理制度,每一个客户,无论是合伙人单独开发的还是慕名前来的,均视为事务所的客户。客户为全体合伙人所共有意味着:某一合伙人是否承接一项委托,必须服从于事务所的全局和整体利益;承接、开发客户的合伙人并不必然是该项委托的承办者,业务执行人有权将此业务交由最擅长该项业务的合伙人办理,业务开拓人也有义务将引进的业务转交事务所内更有经验的律师承办。“为客户推荐最称职的律师”已成为中伦一项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
3.合伙人业务的共享,客户资源的共享必然带来合伙人利益共享的要求。因此,在分配机制上,事务所确立了均摊成本,合理比例的利润亦由合伙人均享的模式,主要包括:
①事务所的所有开支,包括聘用人员工资、奖金、办公费用、房租、税收等均为事务所的统一开支,列为事务所的统一成本摊销。
②事务所的营业收入,在扣除成本及合伙人的业务开发提成、预留事务所的发展基金后,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③合伙人每人先期提取的业务开发提成比例的多少,由合伙人会议决定。中伦在当时一直固定在30%左右。
根据我们的工作体会,统一管理、均享利润式的合作形式及分配机制有以下的优势:
(1)有效地解决了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竞争问题。许多事务所内部经常出现客户归属之争、收费利益之争。本质在于分配问题没有解决好,使合伙人之间不愿将自己的客户推荐给其他合伙人。甚至出现合伙人为一个客户的归属而发生争执的情况。“客户归事务所所有”及“利润的共享”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2)有利于促进事务所的专业化分工。事务所的专业化分工缓慢,固然有受经济和法制发展水平限制的原因,但也与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有关。目前对境内客户很难推进计时收费。由于不同类型的委托业务的收费水平差距过大,使律师偏爱于承接收费标准高或利润水平高的案件或委托,而不愿接受收费少、利润水平低的委托。尽管许多专业是我们涵盖开发或客户要求十分迫切的领域。紧密型的合作由于解决了利益分配的问题,使专业化分工制度得以真正地建立起来。中伦经过几年的发展,迅速形成在房地产、金融和日本业务的特色,与大力推行专业化分工是分不开的。
(3)有利于事务所的管理。我所一直认为,事务所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必须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只有该制度的稳定与合理才能保证整个事务所的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伦所能迅速建立一整套的行政、业务和人事管理制度,与紧密型的合伙人关系是分不开的。
(4)有利于事务所的可持续性发展。紧密型合作、利润的均享使大家愿意加大对事务所的投人,而不致花光、分光,而投入的不断加大又保证了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统一管理、利润均享式的合作优势十分明显,但在合伙人的分配机制上,由于实行利润的平均分配,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有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
(1)全体合伙人来自于不同的部门,受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不同决定了合伙人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而业务能力的差距又导致合伙人间创收额的差距呈扩大趋势,这一趋势的扩大是任何人也无法避免的。由于合伙人间创收差距的拉大,以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分割事务所利润的不足即暴露出来,因平均分配使创收高的合伙人无法体现出多劳多得,创收少的合伙人而分配利润过高又使其应履行的合伙人基本义务(如成本负担义务)也没有履行,在合伙人心态上,两个极端的合伙人都不是很平衡。
(2)由于发展是硬道理,而平均分配的分配体制显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创收能力强的合伙人的积极性,客观上不利于促进或鼓励事务所的业务发展。
(3)由于工作量统计的困难,亦出现个别合伙人不思进取,未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事务所的情况,而在这一体制上又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去解决。
为解决出现及存在的问题,经合伙人会议研究,中伦又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的尝试,即成本的计点制。二、成本的计点制阶段()
成本的计点制主要是根据每一位合伙人用人数量的不同而确定每一位合伙人应该承担成本的点数,继而确定每一位合伙人承担成本的具体数额。这一合伙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它不同于完全的成本分摊制,合伙人的合作纽带并没有被打散,事务所的公共成本(如行政人员、财务及其他公共人员的成本)由全体合伙人均摊。
2.合伙人分摊的是因业务需要而聘用的人员及其用房、办公成本,主要包括房租和办公费用两大项。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合伙人自行负担。
3.事务所设计一套规则来计算合伙人的点数,原则上来讲,用人多的点数就多,反之则少。点数多的,意味着占用成本多,反之,则少。
4.事务所的成本分摊并不是完全细化到每页纸张、每平方米面积的程度,而是根据每个合伙人点数的不同而分别确定每个合伙人承担的成本比例。
5.在确定成本分摊原则的基础上,每位合伙人用人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其自身业务发展的考虑,与此相对应的是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亦根据合伙人的人数被分为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在均摊事务所的公共支出(此时已被压缩到较少的比例)及留存必要的发展基金后,剩余收人由合伙人自行支配。
应该说,成本的计点制也有其长处:
(1)由于成本核算的清晰,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合伙人的积极性,发挥了合伙人的潜能。
(2)每位合伙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用人的多少,这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事务所的管理难度,有利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协调。
但成本的计点制的弱点或不足也很明显,特别是当一个所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这种模式即成为限制事务所发展的一种阻力,具体表现在:
(1)每个合伙人对个体的关心胜于对集体的关心,大家更关心自己的利润率,无法形成向心力,不利于建立事务所的文化。
(2)彼此利益纽带的松散,不利于对年轻律师的培养,不利于进一步壮大合伙人的队伍。
(3)合伙人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容易产生利益冲突,不利于专业化分工。
(4)合伙人对于事务所的投入缺乏潜在动力,不利于事务所的可持续性发展。
更为突出的一点问题是:无法发挥合伙人的整体优势,提高事务所的整体竞争力,在大型项目的业务开发与操作中劣势明显。
中伦至1996年底,已发展成为北京市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无论从人员、办公面积还是业务规模上均在北京名列前茅。但随着成本计点制的实行,虽然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过去在分配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但事务所整个发展速度却相对减缓下来,从发展的角度看,实行计点制的头两年是中伦发展相对比较平淡的两年。
进人1999年后,中伦的合伙人都在反思和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解决合伙形式中存在的问题,遂进人了第三阶段的探讨――即利润计点制。三、利润计点制(2000至今)
不同于成本计点制,利润计点制的计算是根据每个合伙人的资历及贡献而确定每个人的点数,从而确定每个人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
利润计点制有以下特点:
1.事务所的所有开支仍列为事务所的公共成本由全体合伙人均摊(即恢复到利润共享制的模式)。
2.为鼓励合伙人的业务开拓,在确定事务所的利润前,仍由各位合伙人预支一定比例的收入作为开拓费。
3.事务所由专门的委员会确定每一年度的合伙人点数,合伙人点数的确定需同时考虑合伙人资历和对事务所的贡献等多项指标。合伙人创收并不是确定总数的惟一依据。
4.点数的调整需遵循渐进的原则,既要做到能上能下,又要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点数的相对稳定。合伙人的点数既要拉开一定的差距,幅度又不要过大,既要考虑到资深合伙人的贡献,又要保护鼓励年轻合伙人的积极性。
利润计点制的实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利润共享制和成本计点制两个阶段中所遇到的问题。既坚持和发扬了利润共享制中的优势,又有效克服了前两种机制中存在的不足。有效的调动了新老合伙人的积极性,使事务所 2000年的业务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事务所的综合管理水平也有了一次新的飞跃。
经过一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单纯的利润计点制在执行中也有一定的困难,这主要表现在点数的计算主要依赖于合伙人的资历和年度对事务所的贡献,而要将一个合伙人的资历和年度贡献进行合理的量化并通过点数的方式表达出来,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传统的惯性使大家都习惯于“能上而不能下”,每个合伙人都不愿意自己的点数被向下调整。我们尽管将资历点和贡献点的比例界定为4:6的比例,但实事求是地讲,在有效界定 60%比例的贡献点时,合伙人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经过多次的讨论,合伙人会议决定将计点制进行调整,将其分为依资历而计算的点数和依合伙人年度贡献利润而计算的点数。根据调整后的分配规则,中伦合伙人的年度分配,在预留事务所发展基金及其他各项基金后将分成三个部分进行有效的分配,即:由全体一级合伙人平均分配的部分(此部分比例现暂定为10%)、由全体一级和二级合伙人依资历点分配的部分 (此部分比例现暂定为30%)和由全体一级和二级合伙人依每个合伙人年度利润占事务所年度利润的比例而分配的部分(此部分比例现暂定为60%)。其中,合伙人会议根据每个合伙人执业年限和成为合伙人的年限将资历点界定在10―50点之间,以后每一年度自动晋升5点;而依年度利润的百分比分配的部分将根据每个合伙人年度业务的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通过前述中伦分配规则的介绍,可以看出此次计点制的改革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兼顾效率与公平两个方面,在该两者之间寻找有效的平衡点;
2.鼓励发展,现阶段把利润的百分比设定在比较高的比例上;
3.对一级合伙人的利益给予了适当的保护,以维护事务所的稳定。
目前的计点制分配规则应该说是在经过仅九年的反复摸索后,在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相对比较完备的分配机制,如果说它还有哪些不足的话,至少我们认为还有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1.目前的利润百分比的核定必须以每一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利润作为核算标准,而利润的核算则必须考虑到律师的运作成本。我们认为合伙人的工作成本的过分细化不利于合伙人之间的充分合作,也不利于律师的专业化培养。近期我们将引进一套管理软件,全面推行律师的计时制度,以弱化合伙人的成本核算,进一步促进合伙人的全面合作。
2.由于合伙人开发业务的多样性,我们不得不拿出比较大的比例的律师费作为合伙人的业务开发成本,从长远发展角度讲,此部分的费用必须降低,我们认为降至30%的比例比较合理。
3.在“效率与公平”的平衡上,随着事务所业务的稳定,我们将逐步缩小依利润百分比分配的比例,逐步扩大依资历点分配的比例,使事务所合伙人的层次面更加稳定、更具有向心力。
八年的努力,三个阶段的尝试与探索,使我们体会到:
1.合伙人的合作形式与分配机制是事务所整体管理的基础,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有效的解决事务所的其他管理问题。
2.在解决分配问题上,必须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解决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合伙人之间必须懂得妥协。在不断妥协中发展恐怕是每个事务所必须经历的阶段。
3.对合伙关系中问题的出现不应回避(事实上很多事务所的松散型的合伙形式都是合伙人间回避矛盾而形成的),而应勇敢地面对,并以积极、理智的态度去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
4.我们并无意判定哪种模式和机制的优劣,但根据我们的体会,若事务所规模较小,成本计点或成本分摊也是一种不错的模式,但事务所上升到一定规模后,合伙人间就必须走向联合,则利润均享或计点即为合伙人必然的要求。
摘自《中国律师》2002年第1期 *张学兵: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声明:该书摘由本站扫描录入,仅供介绍图书使用,错误在所难免,引用时请与原书核对。
Copyright &
杭州法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号-1
浙公网安备 28号合伙创业,作为合伙人你到底有哪些权利?_网易财经
合伙创业,作为合伙人你到底有哪些权利?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合伙创业,作为合伙人你到底有哪些权利?)
要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即盈利模式。如果合伙创业仅凭热情的话是很难持续的走下去。要明确自身产品的市场在哪里,如果去挖掘这些资源等。
有大部分与人合伙创业的朋友一直有这样的疑问:我与一个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但作为,我对自己的一直不是很了解怎么办?笔者觉得这是创业者没有弄清楚什么是合伙创业,合伙创业的形式有那些,合伙创业对创业者的要求等等问题的前提下,稀里糊涂的创业了,所以导致作为合伙人自己的创业权利不是很了解?下面跟着笔者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合伙创业,以及针对上述的问题给出答复!一.什么叫合伙创业?合伙创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创业者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创业模式,其创建的企业被称为合伙企业,这种创业形式往往适合那些没有身家或身家不大的人。二.合伙创业的形式?(1)根据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和承担的责任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合伙创业的基本形式。它是指由若干个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章程组成企业进行合伙创业。在这类企业中,全体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企业投入同等或不等份额的资本作为其股份,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和多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享经营利益。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每个普通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全体合伙人对企业的亏损和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这是普通合伙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风险。当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比例用其在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但合伙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有限合伙:合伙创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由若干名有限合伙人和若干名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企业进行的创业活动。(2)根据合伙人身份的特点可分为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共同投资兴办并联合经营的企业。三.合伙创业对创业者的特殊要求?(1)协作意识合伙企业是合伙各方彼此间集中各自所长,克服各自所短的理性合作,其优点在于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每个创业者都要有强烈的协作意识,积极搞好分工协作,从而使各方优势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展现。如果缺乏积极的协作精神,就容易出现矛盾,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2)信义品格合伙创业是以合伙人的真诚信义为纽带将彼此联系在一起的。&人无信不立&,缺乏信义的合伙是难以持久的,不讲信用、见利忘义,注定要以散伙而告终。创业者的人格信誉不仅是&黏合剂&,能把合伙人牢牢地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而且是经营活动的精神推动力,它促使各方遵守协约,履行义务,使合伙企业能够持久不断地发展壮大。(3)宽容态度多方合作,免不了在管理方法、经营手段、利益分配等方面出现矛盾。有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矛盾解决不了,矛盾各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这就要求合伙人以宽容的态度对待之,牢记&和则两利,分则两损&的古训,顾全大局,从大处着眼,以和为贵,求大同存小异,多注意对方的长处,多寻找彼此的共同利益的结合点,求得问题的圆满解决。缺乏宽容态度、心胸狭隘、斤斤计较、寸步不让,必将会使合伙企业四分五裂,结果谁也没有占到便宜。(4)商业模式合伙创业要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即盈利模式。如果合伙创业仅凭热情的话是很难持续的走下去。要明确自身产品的市场在哪里,如果去挖掘这些资源等。四、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至此,到了这里 向笔者资讯的那位朋友应该明白合伙人合的到底是什么了吧。其实,综合下来就是把股权设计中的&债、权、利"中的&权&单独拿出来进行放大,希望初创的朋友能明白合伙创业不能只顾情感结合,还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有哪些?才能更好的在接下来的创业路上有明确的发展动力!更多新闻资讯,关注钛媒体微信号:钛媒体(ID:taimeiti)
钛媒体微信二维码&
本文来源:钛媒体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内部不团结:跟投制度让部分万科管理层变得贪婪_凤凰财经
内部不团结:跟投制度让部分万科管理层变得贪婪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原标题:万科之争:各方摊牌 监管层或进一步介入万科股权之争一波三折,而当下正值大戏最精彩的时候,各方均撕掉遮羞布互掐,观众只需等待着看看最后是谁在裸泳。6月30日,华润和宝能在回复深交所时,均否认&互为一致行动人&。华润表示对宝能系此前罢免万科所有董事、监事的提案持有异议。宝能还变脸称,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知名地产专家段舒怀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万科股权之争从市场角度是有益的,资本方充分角逐,好一部风云录,精彩!从企业角度是浴火重生,经历资本的考验,中国的企业会更稳健、更壮大,也才能真正进入到国际资本市场,是蜕变新生的示范,无论结局好坏,都可进入教科书。从万科人来说,是不舍是冲击,野蛮人的登场能不能同台共舞,也是考验。从而言,心有戚戚焉,多学习和借鉴,就不至于重蹈覆辙。&大股东玩变脸拉锯战中,各方都在软硬兼施。因忌惮监管层,华润和宝能在万科股权争夺战中呈现的态度短短一天内,就出现了大转变。6月30日,华润和宝能在回复深交所时,均否认&互为一致行动人&。华润股份答复深交所问询函称: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华润同时表示,对宝能系此前罢免万科所有董事、监事的提案持有异议。华润称,将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角度,考虑未来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同日,宝能在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中也表示: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与华润股份或中润贸易之间均不存在互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宝能同时表示,&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万科股权之争因为华润和宝能同时发公告反对万科重组深铁方案,而引来了监管层的持续关注。6月27日晚间,深交所对华润、宝能分别下发关注函,要求二者对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具体情况。此前,万科公布重组预案,拟向深圳地铁以增发股份方式,使深圳地铁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以稀释宝能系股权比例。6月23日深夜,宝能、华润均发布公告不予支持。6月26日,宝能系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罢免原万科管理层。有市场人士质疑,宝能大肆收购万科股份,华润作壁上观使得宝能得以妄为;华润象征性增持又选择在H股,没有让宝能增加增持成本。而这期间华润与宝能有多方面合作,这到底有没有台面下的交易?谁该为华润丧失在万科的主导权负责?是否需要公权力介入并查清楚?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能认定华润与宝能是一致行动人,那么对管理层就很有利,按照法规,可以申请暂停华润与宝能的投票权,尤其是宝能;另外,两者持股比例加起来已经达到了30%的收购上线,要承担要约收购的义务,就是按照停牌之前的价格,其他股东有权利卖出股票给要约收购人,这是对中小股东最好的保护。显然,华润和宝能如果被监管层做实了是一致行动人必然会招来重罚,是华润和宝能突然玩变脸的主要原因。万科:合伙人制度的失败万科当前的不堪处境,却不是一朝一夕招致的。&史记货殖列传:&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此有知尽能索而,终不余力而让财矣。&对资本而言,追逐最大利益是其本性。对此,万科其实是早有预备的,其合伙人计划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野蛮人&,只不过在资本大鳄面前,股权设置的先天不足导致目前管理团队话语权的无力与苍白。&段舒怀说。万科经营模式的成功是毋庸置疑的。万科在2015 年的公司市值超过2000 亿元、年净利润接近200 亿元,在市场整体疲软的情况下,依然在冲刺全球第一大房地产公司。但万科最大的隐患却在其公司的股权结构中&&由于股权极度分散,想要掌控这家公司,理论上只要拿出几百亿元合理合规的资金、大量购入股票即可。而去年6月股灾以来,险资就在四处举牌上市公司。被举牌的企业主要是类的和;地产类的万科、金地和;商业类的、、和;消费类的、、等。这些公司除了估值优势外,通常股息率比较高,分红比较稳定,而且股权相对分散。宝能就是这样只用了半年多时间就通过拿着从保险、地产乃至银行理财产品等途径筹措来的资金,买下了万科24.3% 的股权,超越只有15.3% 股权的华润,成为了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为了对抗宝能,万科在引入安邦后,又不惜代价试图引入深铁。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万科为深铁提出的入股报价非常合算&&用400亿-600 亿元购买增发股份,即可成为新的万科第一大股东,比市场的公允股价便宜了1/5;如果重组成功,宝能、华润的占股将被稀释,除非成为实际的&一致行动人&,否则无法掌控局面。这也是华润、宝能与万科翻脸的导火线。从根本上说,这也是万科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隐患以及合伙人制度的失败。业内人士认为,万科在打造出房地产行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团队的同时,却埋下了股权分散的祸根。尽管后来万科采取了设立盈安合伙人计划,鼓励员工持股,但仍无法抵挡各路资本的觊觎。据悉,万科设立合伙人制度之后,管理层成为了投资人,并且事实上他们的投资收益要快于、高于普通股东,所以这会让他们只追求利益,而对品牌和客户的重视下降。据报道,曾在万科工作的内部人士透露,万科的跟投制度有一项没有公开的规定:管理团队拥有费用的管理权。而更注重利益的跟投制度让部分管理层变得贪婪。&万科高管在停牌前减持就说明了万科合伙人制度机制内部的不团结,一致行动人的失败,可能涉嫌泄密问题。&一位投资人对本报记者称。监管层进一步介入?万科事件由于不断反复并被无限解读,还引来国际评级机构关注,监管层开始逐一介入。7月1日晚间,万科发布公告,股股票将于7月4日复牌交易。当日下午的证监会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谈到万科股权争夺战时表示,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同时,万科也发布公告称:2016年6月份公司实现销售面积326.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24.0亿元。月份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409.0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900.8亿元。除了深交所开始介入,国资委也不断有声音发出。新华社文章中提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只要有利于深圳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我们国资委就支持。&但《南华早报》援引国资委未具名人士的话称,国资委对华润在万科控制权争夺战的行为有很大程度的保留意见。另外,6月28日、6月29日、6月30日,新华社先后发文《资本市场不需要任性火药》、《万科战争折射资本市场三重焦虑》及《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甚至一直关注资本的黄奇帆也站出来质疑宝能的资金来源问题。前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则指出,这场斗争已超出大股东与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正如英国退欧那样,一切都合法,整个程序人们都认可,但脱欧的结果却是不能承受之重。由此他提醒大家要警惕万科之争带来不可承受的后果。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于万科来说,历史业绩辉煌的管理团队的去留更加牵动人心。万科多年来的治理架构和经营团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根本颠覆现状,并不符合万科公司股东们的利益,道义上也难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在多种利益考量与多方力量介入后,妥协更有可能成为共识。段舒怀认为,好的企业、有价值和潜力的企业都会被资本所青睐,对资本方而言,继续扩大和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继而形成良好的投资回报的诉求是清晰明确的,至于采用何种策略和方式则是仁者见仁。&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我们的资本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成型和成熟的市场规则,国有资本尚未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仅仅是为了股权之争或逞一时之气,或许会毁掉一家伟大的企业,我们更关切万科的未来。&段舒怀称。也有市场人士认为,监管层的有限干预,是最低成本、最高效率控制事态发展的办法,无论这种办法是否能为所有人接受,但毫无疑问,这就是当下资本市场维持秩序不可或缺的手段。彻底的市场主义或计划主义思路,对应不了当前资本市场所处的阶段。&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资本的力量。从这个角度看,万科股权之争对于中国企业的资本化运作是个很好的范例,足以真实反映市场的影响,无论最终谁能控股,都彰显了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到资本时代。&段舒怀说。大势解读,牛股捕捉,尽在微信号【凤凰证券】或者【ifengstock】&盘后剖析A股走势,指点明日走势,请关注微信号【复盘大师】或【fupan588】&股票早餐,股市内参,涨停股预测,尽在微信号【A股情报】或【agqb888】&
[责任编辑:朱俊吉 PF014]
责任编辑:朱俊吉 PF014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
凤凰点评: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凤凰点评:进可攻退可守,抗跌性能尤佳。
同系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震荡市场首选,防御性能极佳且收益喜人,老总私人追加百万。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117183
播放数:47149
播放数:63009
播放数:16443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合伙人电视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