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的遗产,但是婚后过户且共同还了房贷的女方有份吗?

如果是婚后的房子
那么是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的
可以均分你们的房屋的
如果是婚前的买的房屋
那么你们可以拿出你们付钱的证据
之后要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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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写爸妈的名字,直接写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因为这是婚前财产,跟你没有关系。
我国的新婚姻司法解释三已经明确表示,一方父母出钱给自己的子、女买房结婚,产权都只算其名下子、女的财产,算为赠与给子、女的。另一方没有产权。如果是你的父母出钱给你买房子,婚后你们2个还贷,这也只履于你一个人名下的产权,没有你男朋友的份额
你可能想问,如果你们还了几年的贷款后,离婚了,你怎么办?
比如:日登记结婚,你们婚后2个人共同还款,每月还5000元给银行,5年以后,你们离婚了,那么你将获得婚姻存续期间内(5年)还贷总额的50%,1年6万,5年30万,你可以得到15万,由你的男朋友付给你。然后走人
房贷还清从银行拿回产权证,也是需要你前妻才可以的。
四,如果LZ突发意外情况(没有诅咒LZ的意思?如果你前妻那个时候来找你交涉,而且刚好你又再婚或者再恋,交易所什么的都需要到场?
二,相信你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已经签署了,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协议,这样不好,毕竟离婚是双方感情已经到了尽头的体现。拖的越久,你就越危险。因为你无论现在觉得这事情多麻烦,赶紧趁现在办了,因为你始终要办。?会不会手机遗失搬家什么的再也找不到这个人?那个时候你哭么?然后提交法院,影响的是女方的信用记录,如第四条所述,你前妻突发意外情况,你怎么办。不过已经离婚后?会不会远嫁他方。你前妻会无怨言么?
三,就算你不打算买卖该房,一直住到死:
一。你确信你前妻会无所谓么,房屋产权证和贷款都与女方有关联?你需要你前妻的死亡证明等等手续,这样有如下风险。
问题多了,建议LZ把房子过户到你自己一个人的名下,房贷什么的去转过来,趁着现在刚离婚,双方还有点余情未了把事情办了,然后律师什么,烦死你。
七,需知人心易变,男方如果想卖该房屋,你可以想象会如何!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绝对悲剧。,女方为主贷人,当你忘记还房贷的时候,女方必须到场(还清房贷,需要到场3-5次)你确信当你想卖房的时候,你前妻会无条件配合你。
五,你前妻如果再买房,再贷款,都是会受到现有的房屋的限制的,而且需要和银行交涉的时候都是必须女方签字的房子从居住角度来说无风险,以防万一吧),遗产问题又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如果你前妻加入遗产争夺,那官司。,来办理你房子的产权和贷款问题。
六,你前妻会不会出国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贷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的,一方征信有问题,对双方任何人贷款都会有影响的。
1,若现在房子还没有出产权证,无法分的。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果登记上,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办理过户手续时,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
4,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在确定主贷款人,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则需要提前分割,财产实行AA制,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次贷款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如果无法到场,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如签订买卖合同。专家解释说,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3,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则会被区别对待,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
你们的共同财产最受相当于是房子全部属于你,对吗?
在就是我觉得这不属于正常过户,离婚后肯定协议上都有写清楚房产归属!那先办那个都一样了!我自己觉得!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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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死亡无子女,婆家父亲还在,自己亲身父母还在。遗产怎么分配。她的亲生父母能继承多少?
请问已婚女子死亡无子女,婆家父亲还在,自己亲身父母还在。遗产怎么分配。她的亲生父母能继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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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其亲生父母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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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情形,由她的父母,配偶平分。
你好,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是均分,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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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遗产继承的房产后,再买房算二套房吗?_百度宝宝知道人死了还要还房贷吗?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不同_百度知道
人死了还要还房贷吗?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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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还要还房贷吗?我想这个问题是很多人都想问的,无论购房者是因什么去世的,房贷还是存在的。很多人可能都觉得人都死了,那当然房贷也会随着人的死亡而终结,可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还真的不是这样的!因为人死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贷款债务也一样由继续人继承。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说,如果房屋抵押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也同时要继承其贷款债务。然后,遗产要结算其生前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继承人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为死者继续偿还贷款债务。不过,像按揭房屋抵押贷款这种长期的债务动辄几十、几百万的,死者死后遗产可能根本不够抵偿,而其继承人也不愿意或无能力为他代偿的话,银行可能会请求法院将死者遗留的抵押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补偿自己的损失。若拍卖抵偿后有剩余部分,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些财产。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遗产,其房屋抵押贷款不需要代还同样是我国《继承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子没了,比如因为地震倒塌了,房贷还是需要还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你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你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原因如下:你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你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你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你的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你不能以房子倒了为由不向银行还房贷。小编得出的结论是:人死后房贷还要不要继续偿还,得取决死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是否愿意继承其遗产。选择继承,房贷就还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偿还下去;选择不继承房贷债务即可终止,但房子也随着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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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的时候买了自己哥哥的房子,从新买了新房,当时之前的房子还没有过户,我能分到房子吗?
律师你好,我结婚的时候买了自己哥哥的房子,估价18万,当时哥哥只要了我15万,后来房子卖了29.2万,从新买了新房,当时之前的房子还没有过户,所以买房用了老公弟弟和弟媳的名字,现在我们要了,我能分到房子吗?
提问者:wl5501***时间: 04:13:21地点: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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