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税进口环节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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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收规定有哪些
会计师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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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采用什么征税办法
09-08-19 &匿名提问
我国消费税采取列举征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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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税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消费税征收的一种税。退税实际上是退给生产企业的,如果是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或者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当然退给生产企业;如果是外贸公司自营出口,退的是购进时的进项税。骗取出口退税是假出口。有的是外贸公司对货源、货物质量、价格以及纳税、客商资信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了解,对交易、仓储、运输、报关等具体出口贸易环节没有亲自操作或监管,所谓“四自、三不见”(“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买单”业务;有的是外贸公司个别人员和不法人员通同作弊,而去骗取国家退税的行为
退的是增值税。一般是工厂上税,退税退给进出口公司。外贸公司在出口并收汇以后,拿有关单据就可以办理。有的企业假出口,假收汇,只要手续齐全,就能办理退税,这就是骗取出口退税。
退的是商品在国 内生产流转增值部分,外贸企业凭收汇水单与增值税发票可得退税,一般为17% 13%  8%不等,视商品而定。假出口以低就高等行为都是骗税。
建议你看一下这个网站(专门关于出口的,还有有关骗税的案例,一看你就明白了.  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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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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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为什么要加上关税和消费税_百度知道
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为什么要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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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数学类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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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2年。
1.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2.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3.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关税的特点:  (1)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  (2)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  (3)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都是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业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见,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的联系是很密切的。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X增值税率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X消费税率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3.二者都属于流转税;  4.二者都具有转嫁性;  5.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增值税与关税的最大区别为:增值税可以抵扣,关税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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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增值税完税价格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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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经济金融类芝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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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消费税属价内税,而关税是组成价税价格的基础,所以计算增值税要含在内公式: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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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税十)×税率=+关税十包括全部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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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搜集整理的有包括增值税 所得税在内的各税种所有现行税收文件。如感兴趣或需要可同我联系。本人的邮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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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海关和税务机关征税差异
作者:段从军
协调海关和税务机关征税差异——从国内和进口环节税率差异说起作者:段从军 &公众号:税月无声&(友情提示:一些机构在转发时,刻意去掉作者名字。特别提醒,凡转发去掉作者名字视为侵权,将保留追责的权利)《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同类型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然而,由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税管理在中国分割为税务机关和海关两个政府部门管理,税务机关负责国内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海关负责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从而导致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实务执行中出现了同一产品在不同环节税率不同的独特现象。01同一产品在国内流通环节和进口环节的税率差异《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按货物的类别设定了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税货物的税率,这构成了海关和税务机关在各自领域征税的基本规定。如《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统一适用13%的税率,对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7类货物的销售予以免税。海关和税务机关在实际征税中均会遵循这一基本的原则来处理。然而,这仅是法律上的原则性的规定,延伸到实务中海关和税务机关却在这一原则性的规定下进行了各自细化的处理。&1、税务机关和海关各自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细化·税务机关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细化在国内销售环节,税务机关对如何确认13%低税率的货物范围以征收国内环节的增值税时,税务机关主要参照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来处理。而在国内销售环节,税务机关在确定消费税的范围以征收国内环节的消费税时,主要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征收。·海关对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细化海关在代为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原则上遵循《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按货物的类别来适用不同的税率。但如同海关对关税的征收一样,海关编码是海关对进口货物种类进行区分并征税的一个重要手段。《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某一类货物,仍会因海关归类而被归入到更细分的某个品目的货物内,适用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的商品编码所对应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税率,这些税率则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海关和税务机关各自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差异如前所述,由于海关和税务机关在征收增值税或消费税时对税率的适用是在统一的规则之下又按照各自细化的税收规则来处理。对于国内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通常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增值税税率更多是税务总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原则性规定予以确定。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则是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制定,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式发布的。作为国务院议事机构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其成员由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副局长等部门人员组成,其决策人员比确定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的政府部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更为广泛;尤其地,进出口税收需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因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政策制定(含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上更多会考虑国家整体政策,其必然会和国内税收政策存在适度差异。因此对同一货物,在进口环节和在国内环节适用的税率可能是不一致的,在海关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在国内税务机关征税时可能适用的是13%的增值税税率。对消费税而言,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以下为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不一致案例:·同一产品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案例根据《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石油液化气是指由石油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低分子量的烃类炼厂气经压缩成的液体。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丁烯等。也就是说,对符合这一定义的液体就是石油液化气,税务机关对销售该类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然而,在根据进出口税则的规定,对液化的丁烯,海关在货物进口时则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同一产品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消费税征税税率不一致案例发酵酒为酒基的饮料,在分析其生产工艺、酒精浓度和成分含量的基础上,该类酒在进行海关归类时,被归入到其他发酵饮料下,根据该海关编码,对应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进口该类酒,在海关报关时将征收10%的消费税。然而,即便是同样的酒,税务机关征税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则可能存有差异。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53号公告规定,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税务机关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对于酒精度高于20度的,则会被要求当作白酒来征收消费税,税率为20%,另征收0.5元/500克的定额税。这样就出现了对同一产品,在海关和国内税务部门下的征税税率存有不一致的现象。02税率差异对企业层面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同一产品在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的税率差异将产生两方面的影响。1、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由于同一产品在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存在差异的情况,在现实中比较常见。对于一些企业,既从国内购入产品,又从国外进口产品,在两种产品都相同的情况下,可能出现购入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差异,由此将产生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这一问题在以下两个文件中都得以了明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 (财税〔号 )规定:个别货物进口环节与国内环节以及国内地区间增值税税率执行不一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对在进口环节与国内环节,以及国内地区间个别货物(如初级农产品、矿产品等)增值税适用税率执行不一致的,纳税人应按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当货物进口时在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与国内环节销售的货物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该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可以抵扣。&2、进项税额留抵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税率的差异,对于一些进口货物在国内销售的商贸企业可能出现大额进项税额留抵的现象。这是由于企业进口货物时增值税税率是17%,而在国内销售时增值税税率则为13%,当购销差价或者或企业的毛利不足够高时,其销售收入按13%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将无法涵盖在海关缴纳的17%税率的进项税额,从而导致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出现留抵的现象,甚至部分行业形成长期留抵,挤占了企业的资金,影响了企业的活力。01税率差异中的深层问题1、国民待遇问题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又称非歧视原则,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其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成员国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而当境外产品进入中国境内时,其在进口环节和国内环节税率的差异,可能对国民待遇原则构成一定挑战。2、国内税收政策制定机构和进口税收制定机构的征税协调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各种货物适用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尽管这种税率范围的确定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在实务中一些货物确实因其特殊性,在货物税率的适用上确实具有一些不确定性。但是,需要注意到: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海关只是代征部门,而对相关政策解释权在国务院及其授权的国务院 财税主管部门(含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并非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制定的部门,从这一角度而言,似乎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其税率适用按照国务院、财政部或税务总局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更具有法理依据,而这也有助于解决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的税率的差异。也需要注意到,这一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的税率差异其实一直就存在并为税务机关知晓。财税〔号就明确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同一货物进口环节与国内环节以及地区间增值税税率执行不一致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至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由上一级税务机关予以明确。但是,这一文件仅是在自身管辖权利范围内的规范,无法对海关征收管理产生有效的影响。笔者期望,未来在此方面,税务机关和海关及其他部门能就此问题进行更多的协调处理,消除同一产品在进口环节和国内环节的税率差异,以保持税款的征收完全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要求,也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国民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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