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一定要技防验收取消申报,验收吗

上海市地方标准db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 浙西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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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标准db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修订稿)发布&&&&&&&&&&&&&&&&&&&&&&&&&&&&&&&&&&&&&&&&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修订。本标准与DB31/294-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改变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以及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标准执行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GB&《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GB&《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重要标准。——“术语与定义”修改为采用GB/T&21741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增加了有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的出入口控制系统。——“系统技术要求”中增加了以下要求:&&&&——“基本要求”中增加了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的要求;监控报警联网协调要求;系统信息的存储应≥30d的要求等。&&&&——“住宅小区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表各系统组成增加了配置要求。&&&&——“周界报警系统要求”中增加了入侵探测器选用、安装及河道周界系统联动的要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中增加了彩色摄像机调试和安装要求;系统记录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及图像记录保存、回放方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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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特点和新要求
摘 要: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10)(以下简称新标准)于去年年底颁布,它对(DB31/294-2003)(以下简称老标准)做了较大范围的变动和修改,是适应当前治安防范形势的需要,贯彻、行相关法律
【题 名】上海《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特点和新要求
【作 者】孙国强
【机 构】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刊 名】《中国公共安全》2011年 第6期 -页 共5页
【关键词】
【文 摘】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10)(以下简称新标准)于去年年底颁布,它对(DB31/294-2003)(以下简称老标准)做了较大范围的变动和修改,是适应当前治安防范形势的需要,贯彻、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管理文件要求及新颁布的技防标准,结合上海小区安全防范的实际,充分应用当今安防行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展小区技防建设的一部较为全面、科学、深入的地方标准.完全有理由相信,该标准的颁布和执行,对提高本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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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技防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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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2016年住宅小区技防建设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提高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作用,扎实推进“平安金凤”建设,根据金凤区《2016年深化平安金凤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建设交通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金凤区2016年加强住宅小区技防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金凤的目标,按照构建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党政领 导、综治牵头、公安实施、多方参与、群众受惠”的原则,不断 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元延伸,着力构建全时空、全覆盖、多层面、多手段的科技防控网络,全面提升金凤区住宅小区技防水平,保持金凤区社会持续平安稳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扎实推进“平安金凤”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利用3年时间,从夯实住宅小区基础,提高住宅小区防控能力出发,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科技防范“两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震慑、预警、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水平。
(一)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工程。积极协调银川市物业办在居民住宅小区出入口、周界、主要通道安装使用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巡查等技防设施,在楼寓单元安装电子对讲或可视防盗
门,动员小区住户安装使用家居入侵报警装置或简易电子防盗报警器等“小技防”和实体防护装置,配备物业人员,建成治安值班室,技防小区达标率100%,全面提高居民小区的安全防范水平。
(二)技防入户建设工程。向居民推广安装具有主动和被动报警功能的断线报警器、门磁、电子狗、移动公司“平安e家”、等物美价廉、经济适用的技防小产品。居民技防入户安装率达80%,全面提高家庭户的安全防范水平。
三、工作内容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防范设施,以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积极争取银川市物业办对已建成规范住宅小区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加大更新改造力度,力争2016年底新建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率力争达到95%以上,已建安置区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率力争达到70%。
四、实施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2月至3月)。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尚未开工的新建小区和已建成的安置区实施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摸清辖区新建小区和已建成的安置区底细,为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安装更新提供参考。
2、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10月)。高起点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的技防设施建设。建设交通局要积极协调银川市规划局做到所有新建小区的技防设施与小区的整体建设应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入使用,新建住宅小区
要符合安全技术防范要求,全面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和软件制度建设,实现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率80%的目标。各街道办事处要督查已建成的安置区物业管理企业加大住宅小区技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力度,确保当年完成安置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改造更新率达30%目标。
3、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狠抓住宅小区技防工作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整合,实现应装尽装的目标,在新建小区初步建成全时空、全方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网络服务体系,并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把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作为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和民心工程来抓,把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纳入城市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落实经费。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从2016年起,各有关部门都要把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同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确保技防经费的投入。
(三)落实人员。推进技防工作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平安金凤”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在继续加强人防、
物防、技三者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作用。
(四)强化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要使技防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与参与。
(五)落实责任。将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领导重视不够,不能按期完成技防建设任务从而发生重大案件或事件的,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未能完成技防年度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取消其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评选资格。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二):安保科2016年工作计划
安全环保科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
一.工作目标:
2016年hse工作总的目标:实现“零违章、零违纪、零污染、零事故”。
1.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上报集团公司和公司一般及以上事故;
2)百万工时可记录伤害率和损失工时伤害率达到公司的要求。
3)配合公司完成厂际管道和罐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立项工作。
2.环保目标
开稳开好环保装置,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扰民事件。
3.职业卫生目标
1)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设施配置率100%;
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3)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合同告知率100%;
4)全年不发生从业人员的职业中毒事件。
二. 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直接作业环节的管理
(1)加强直接作业环节预报制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执【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
行三、五用火,对直接作业要有计划性和统筹性,对直接作业风险要有预判性和识别性,及时上报作业计划,并确保作业计划的兑现率。对随意申请不严格执行集中用火的作业计划将予以考核。
(2)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监护人员的管理。2016年年初,计划对从事化工监护的监护人进行制度、应急和风险防范技能再次培训,以提高监护人对特殊作业的监护知识和安全技能,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发放监护证。对监护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尽职尽责的监护人(季度或年度无违规)给予一定奖励或绩效加分。使监护人真正发挥作用从而确保直接作业环节的过程控制。
(3)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的检查的频次和范围。安保科每天安排专人对运行部直接作业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在每天的运行部调度会上通报前一天的检查情况,同时检查分部直接作业环节的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作业是否与预报作业计划相一致,督促各分部每日对本单位的直接作业环节现场的检查,检查的问题每天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查出的隐患条数要求分部与运行部比例不低于3:1,否则给予考核。
(4)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高危作业开展jsa安全分析、各分部建立领导小组,编制本单位的jsa工作清单和数据库,通过对每项作业进行安全分析危害识别,采取措施对其予以消除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因素,来保证执行作业时的风险是可接受的;同时通过现场的监控,使直接环节的作业受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人:某某
责任单位:安保科、各分部
完成时间:全年
2.加强隐患排查工作,提高职工风险辨识能力,积极开展“低头找黄金”活动。
(1)加大职工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培训机会和班组活动时间,注重对职工的安全危害和风险识别能力的培训,在职工中营造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氛围。
(2)督促分部安全员对职工填写隐患排查的指导,加大对风险大、危害重隐患的奖励金额,促进职工积极查找和上报身边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同时,安保科落实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责任,督促相关分部和科室整改进度,确定责任人,保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各分部隐患排查数量上报工作,其中有机分部、无机分部、码头分部、燃料分部和运输分部各不少于30条,风险级别评审为一般的各不少于5条,电信分部不少于10条,提高上报隐患的质量。
责任人:某某、各分部安全员
责任单位:安保科、各分部
完成时间:全年
3. 做好新的安全管理学习系统使用和各类信息的录入工作,落实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更好的让运行部各级人员能熟练的运用该系统。
(1)在2016年一季度组织安全管理信息培训班。由安保科负责主要针对科室人员和各分部工段长及班组长等进行授课培训,着重对
新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模块的主要操作方法、录入信息等进行详细讲解和操作。同时有针对性的对前期出现的问题以及操作失误进行总结和指导,提高运行部对该系统的运用水平。
(2)对于分部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回执的相关信息,安保科将继续采取“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形式,将日常暴露的问题进行通报,同时还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督促分部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另外,安保科每月月底对于不按hse系统管理要求录入的分部,均纳入到hse考核之中。
责任人:某某、某某某
责任单位:安保科
完成时间:全年
4.开展好各类班组安全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1)做好班组安全学习时间、地点的预报工作,以便安保科随时抽查。
(2)落实好机关和分部的职能人员挂钩班组安全学习工作,要求各级职能人员每一次必须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对不能参加的人员做好补学习记录并加强各类事故的学习和讨论,并采取视频资料集中播放、安全讨论的形式,让职工切身感受工作中安全的重要性,并做好记录和照片拍摄,及时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保科每月进行检查。
责任人:安保科科长、各分部生产主任
责任单位:安保科、各分部
完成时间:全年
5. 加强各级预案演练,提高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
(1)督促分部按照年初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时开展演练,采用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法,并实战演练不得低于演练次数的一半,分部级的预案演练必须采用实战演练方式。
(2)保科加强对分部和班组演练的抽查、考核,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检验各级预案演练开展情况,要求预案演练必须事前有培训、事中有记录、事后有讲评和整改措施,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加以梳理和完善。
(3)对切实组织职工进行演练并取得实战效果的单位在月度hse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对演练组织不力的分部和班组给予扣分处罚,提高运行部预案演练整体水平的提升。
责任人:某某、某某
责任单位:安保科、各分部
完成时间:全年
6.做好2016年的环保管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继续配合公司做好“碧水蓝天”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罐区、码头和灌装平台的废气治理工作,确保按时项目进度。
(2)开稳开好现有的各种废气回收设施,纳入正常的生产管理和考核。
(3)严格控制罐区的污水无组织排放,做好各罐区的废液收集池管理,分部每天对收集池的ph值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工作,安保
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三):2016村委技防建设工作方案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垂岗建设工作,提高全乡农村治安防控能力,切实改善农村治安状况,根据颍上县综治委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订垂岗乡2016年农村技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垂岗乡农村技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委员、分管负责人王世国同志任组长,乡挂职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殷玉宝同志任副组长,乡综治工作中心具办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工作中心。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技防建设工作的落实。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在8月底覆盖全乡40%以上农户、年底达到95%以上农户的目标。着力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弥补了目前农村安全技防的空白,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技防带来的安全感。有条件的村(社区),特别是街道所在村要在2016年底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1、整体规划和先行试点。根据本地经济情况,认真调研,科学规划,选准试点。在开展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掀起建设高潮。
2、强力推进和普及应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重实效”的原则,不特别强求技防模式统一,要灵活多样地开展技防建设。
3、市场化运作和经费筹措。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在不加重当地农民负担和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积极筹措盗金,可采取乡财政补一点、村(居)委会贴一点、农户自己出一点等办法,落实技防资金。
4、加强宣传和典型引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安全技术防范的理念、功能和作用。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农村技防建设给自身带来的好处。
l、乡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农村技防建设的全面工作。负责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对全乡农村技防建设进展情况通报一次,负责宣传发动。
2、村(居)委会负责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切合实际的技防模式并负责督促落实农户应承担的费用:
3、派出所负责对我乡农村自然村的基本情况及技防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做好具体规划、防范模式选择并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1、宣传发动和试点建设阶段(日~5月15日)
2、具体建设阶段(2016年6月一11月)
3、验收评比阶段(2016年12月)
1、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召开各村(社区)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农村技防建设工作;
2、广泛宣传农村技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农村技防的显著效果,使群众认识到这项工作利己、利家、利社会;
3、派出所要组织进行现场演示;
4、各村(社区)安排好试点(可以村民小组为试点单位),然后以点带面在本辖区全面开展农村技防建设工作;
5、乡综治工作中心将定期督察农村技防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每月通报一次。
6、年底,由乡技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乡各村(社区)的农村技防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四):201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总结,长抓不懈。各县(区)质监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规律,研究打击非法违法的有效手段和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长效措施,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设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局应于7月30日前、8月30日前分别将本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市局,于10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局。
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五):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
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日前上报。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制度到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打印成册,留档备查。
3、标识到位。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有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胸卡内容清晰易辨。非专营店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保健食品或化妆品经营专区,统一标示有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标示牌,粘贴或悬挂在专区的显著位置。
4、档案到位。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供货企业、购货企业(适用批发企业)档案、经营产品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制度档案等相关档案。
5、设施到位。店堂整洁,店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施且运转正常。有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产品分架、分类存放。货柜(架)、橱窗干净、美观、大方。
6、记录到位。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确认销毁记录等,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完整齐全,能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做到票货相符。
7、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规定粘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或《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8、监督到位。经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店内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或卫生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假冒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
5、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6、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7、不准经营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三、评定和管理
(一)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向区局递交《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申报审批表》(附件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经营示范店评定参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2),实施现场核查。
(二)评定周期。规范经营示范店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定一次。经营示范店的评定复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三)评定主体。经营示范店的认定实行评审制度,市局负责组织综合评定,区局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局按一定的比例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结果公布。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和市媒体上予以公告年度规范经营示范单位。
四、2016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前,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公示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创建方案、培训创建标准,全面发动、引导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组织创建阶段:日至2016年10月底,区食药监局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并达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三)组织申报阶段: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
(三)组织申报阶段: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综合科。
(四)审核验收阶段:日前,区食药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按照经营企业10%的比例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2016年规范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
(五)公示授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监局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对已授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1、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日常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意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分别在10%左右不同规模的批发、连锁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保化经营单位完善设施、健全软件资料,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长效管理。区食药监局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采用先进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保化经营单位都可以积极申报,争创保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订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6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针对小餐饮经营及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领导包抓、分段推进、分片包干。全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四个镇办。以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烧烤夜市为重点行业,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凡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服务队,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经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宣传动员、拉网式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6月22日至11月30日)。集中检查,严肃处理。针对排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的整顿,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活动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标准、时限”五个到位。第二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以及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结合镇办食品监管体系改革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办家宴,以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六):2016粮食行业安全工作方案3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动员全县粮食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推行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县粮食行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县国有、民营粮食企业、个体粮食加工厂。
(二)排查重点:
1、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和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查;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4、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各类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一)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四)对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五)对未定期开展行业自身和部门联动消防安全排查的,要督促组织开展行动,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检查情况,建立检查台帐。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30日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30日至7月20日)。通过召开各国有、民营粮食企业、个体粮食加工厂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各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各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粮食局。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21日至9月20日)。对各国有、民营粮食企业、个体粮食加工厂库区、厂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检查验收。10月1日前,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领导。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6.9”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县粮食行业内,切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库区、厂区消防安全。
(二)狠抓落实。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责任机制。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三)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有关会议,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防各类消防事故发生。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本着“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县粮食局将成立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党纪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月起,各单位于每月8、18、28号上午12时前将附件2上报县粮食局备案。
为了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县粮食经营单位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确定重点
摸清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一步深化重点生产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并确定粮食行业及企业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加强对易发事故工种、岗位薄弱环节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设定期限,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彻底消除。
(三)增强意识,树立典型
增强单位负责人及广大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弥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从中发现、树立一批典型,起到示范效应。
(四)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教育单负责人及广大从业人员,加强有关技能、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
(二)重点:各粮食经营单位中的库(厂)区;粮油购销企业仓库、药剂库、资材库、化验室、配电间、食堂等;粮食加工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车间、配电间、器材库、食堂等。
三、检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与责任落实
1、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2、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粮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取得实效;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3、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二)生产安全
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三)消防安全
1、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和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查;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四)防汛安全
是否做好防汛各项物质及措施准备;是否提前将位于水患区的粮食转移至安全地带;重点储备粮库有无准备防范意外粮食水湿的储粮防霉剂;是否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防范重大危险源和潜在的洪涝隐患。
(五)设施设备安全
粮食仓库是否存在危房或有坍塌的隐患;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对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是否对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专员监护;高大平房仓是否安装安全栓;危险位置是否加装安全防护栏并保证有效,高空过道是否稳固安全。
(六)药剂安全
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药剂是否专仓存放、分品种、分年限堆放;存放仓房是否配有双门双锁和防盗门窗,是否配有专人管理;是否药帐相符;药剂的采购、运输、装卸、使用以及残渣处理等是否严格按照《省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存在报废药剂未处置的情况;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熏蒸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储粮安全
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是否有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混存的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上级机构和主管部门是否开展对粮油安全度夏工作的检查。
此外,还要检查粮食经营单位领导带班和巡查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设置了专人监督检查;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粮油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三废排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工作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活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进行:
(一)第一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粮食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县粮食局根据全省、全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当地政府要求,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所有粮食经营单位要对所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检查结果逐项记录;按规定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限期治理,并及时向县粮食局报告。
(二)第二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县粮食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粮食安全生产全面大普查。
在8月5日前,县粮食局在对本行业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全面大普查。深入到全县所有粮食经营者住地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首先,对粮食经营单位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第二,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第三,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再发生问题追责的依据。县粮食局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市粮食局。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迎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市安全生产复查和抽查。
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单位、事故多发单位和前两个阶段整改仍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并在整个大检查期间随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省各地自查、普查情况;必要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或专项检查;落实对重点问题的挂牌督办。国家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9月底):总结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和“回头看”。
县粮食局针对这次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进行情况,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经验与成果,切实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大检查“百日行动”之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审视隐患是否反复,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不断改进,巩固这次大检查“百日行动”的成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落实检查措施
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自觉接受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二要全面排查治理,县粮食局要对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库点、逐一环节进行检查,做到“有库必到、有厂必查、查必彻底”。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帐。四要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检查和整改结果均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典型案例要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要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
消防安全是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县粮食局要特别注意粮仓、粮食和物资器材储存区、粮油加工厂的防火安全。此外,还应着重关注防汛、防雨,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与熏蒸作业、大米加工厂粉尘爆炸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
(四)形成工作合力
县粮食局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把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到地方政府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范围。加强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反映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有关部门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支持。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硬仗。
一、总体要求
全县粮食行业,要认真落实全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范围:县粮食购销公司、各粮管所、粮食加工企业。
(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仍在存储粮食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的行为;
3、存粮超高、超仓容储粮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粮食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7、未执行粮食输送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9、拒不执行安全监督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0、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1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2、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14、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
1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除上述内容,还必须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在粮食生产、存放以及出入库等环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粮油质检机构检化室、实验室使用和存放危险药剂的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实行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时间从2016年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单位(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将对全社会粮食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企业)要对本单位“危仓险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单位(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
各单位(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粮食企业,不得安排其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加工任务,已经安排的,要立即停止并调出库存政策性粮食,对于2016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和反复发生进出仓作业、登高作业事故并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并逐级上报市、县粮食局。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县粮食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成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单位(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8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粮食局。在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各单位(企业)要注意发现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提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
县粮食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单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安排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县粮食局将加强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基础,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各单位(企业)要做好“危仓险库”全面普查工作,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要深入分析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加强标准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要严格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制度,切实把好粮食仓储企业“入口关”,禁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进入粮食仓储市场。要进一步强化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和粮油保管员的培训,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三)突出重点,做好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
各单位(企业)要把危仓险库、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与使用、进出仓作业、熏蒸作业等作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全面清查。
(四)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企业)要把专项行动与夏季储粮安全普查和粮食收购准备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和本方案的精神,细化四个阶段内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推荐的其他文章这些是最新的08-2808-2808-2808-2808-2808-28这些是最热门的[技防工作方案]2016年技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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