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养猪场能成为2万左右农村小型养猪场最大的污染源,谁该对此负责

对于有资金的大规模农民,他们将选择进入和走高。当猪的价格低的时候,很多大企业都会有建猪场进入仔猪的想法。此时,养猪的数量也与猪肉价格的年度上涨相吻合。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然而,许多农民不知道如何建设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标准的农场。以下是一些可能来自养猪场的污染物:在正常条件下,育肥猪的排泄量为850~1050 kg,育肥猪出生至育肥结束时的排尿能力为1100 m~1300 kg。以一万个猪场为例,每年的纯尿约为三万吨。由于设计不合理和管理不当,一些大型养猪场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猪场周围的臭味飞扬、蚊虫成群,地下水每年可排放粪便、尿液和污水67万吨。目前,我国只有少数猪场建设了能源和环境工程,少数地区仍存在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严重影响了养猪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们说猪粪是一种很好的肥料。为什么猪场是污染源?
粪便和尿液分离降低劳动成本和环境保护1.猪粪引起的土壤养分积累猪饲料通常含有较高剂量的微量元素,消化吸收后排出体内多余的排泄物。长期以来,猪粪作为有机肥料向农田扩散,会导致环境中磷、铜、锌等微量元素的积累,对作物产生毒害作用,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发育,使作物产量下降。2.由于空气污染由于猪密度高、繁殖力强,猪舍潮湿、粪便和呼出的二氧化碳等,产生恶臭,臭味成分多达168种。这些有害气体不仅对猪的生长发育造成危害,而且对猪的生长发育也有危害。此外,释放到大气中会危及人类健康,加剧空气污染,这与地球的温室效应密切相关。3.水污染结果表明:饲料中氮的消化率为75~80,沉降速率为1050,磷的消化率为1070,沉降率为10-60。大气中某些氮的挥发增加了大气中的氮含量,在严重的情况下构成酸雨,危害农作物,而其他大部分则被氧化为硝酸盐,渗入土壤,或通过地表水流入河流,严重污染河流。磷渗入地面或河流也会严重污染水质,导致大量藻类和浮游生物进入河塘,产生多种有害物质。
规模化猪场为了控制猪粪对环境的污染和臭味,世界各国科学家对粪便干法处理、堆肥处理、固液分离处理、饲料处理等处理技术和方法进行了长期的研究。沸石吸附、臭气处理和干燥、热喷涂和沼气处理等。虽然这些技术对猪粪和尿污染的处理有一定的效果,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单一的处理方法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实行多层次、多环节的综合治理,坚持症状与根源相结合的原则,才能有效地控制和改善养猪生产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猪尿和空气污染是规模化养猪场环境污染的两个核心问题。合理规划和选址是猪场安全生产和污染控制的重要保证。在规划上,应在城市郊区、工业区、旅游区和人口稠密地区建设远离农业生产腹地的养猪场。在选址上,猪场应远离村,与主要交通干道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地下水源和主要河道,将猪舍保持在一定的坡度和排水井内,靠近农田、果园、菜园、林地或鱼塘。方便粪便的及时利用。
此外,您还可以访问当地的环境主管部门,如果您有减少污染的方法,请在下面留言,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环境。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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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ngyue.nosdn.127.net/QSNuYBKMsulmbTxM5QaaoW7cYXelwAiHcXyzJ15zdDFS84compressflag.png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回复水库被养猪场严重污染等20条网友留言_网易新闻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回复水库被养猪场严重污染等20条网友留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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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书记报道集&|&给湖北省委书记留言  【网民留言】  罗书记您好:  我们是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双泉村农民。我们村目前2个大型水库全都承包给个人,他们在哪里办养猪场,把猪粪直接排到水库里,有的猪场还直接排进河里,我们村的几千人全都生活在水库的下游,平时河里的水不光污浊,很大的臭气,还有很多猪粪的病菌,不要说饮用了,连洗的衣服都不敢穿,水库都是70年代我们一锄头一锄头建起来的,难道村里就为了这一年几千块钱的承包费。把全村人的安全都不顾了,请罗书记一定在百忙中解决一下此事,还我们的清水源&(双泉村老农民)&&&&&&&&&&&&&&&&&&&&&&&&&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龙泉镇双泉村两个大型水库被养猪场严重污染,影响居民用水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夷陵区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夷陵区龙泉镇党委、政府2010年制定了包括双泉村在内的七村联合筹建榨枋河水库自来水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专题请示,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夷陵区政府纳入2011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2、龙泉镇政府已责令双泉村村委会和水库承包人迅速整改,完善养猪场配套生物净化池工程,确保污染源零排放。  3、整改后,双泉村委会将请区环保执法大队现场检测,根据对水库水质和农民井水水质的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当阳市人民医院合作医疗土政策:合作医疗患者费用超过上年同期8%部分主治医师承担40%.政策实施以来很多医生连续数月拿不到工资还倒差医院数千,全院医生怨声载道。  当阳市合作医疗办连续三年用不完合作医疗经费,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外地考察旅游,变相发福利。因为当阳市合作医疗办连续三年用不完合作医疗经费,被上级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当阳市人民医院去年业务收入六千多万,今年预计业务收入近亿。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当阳市人民医院违反国家合作医疗政策,使医生利益受到损害,且挪用合作医疗经费用于旅游等问题,我们已责成当阳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关于人民医院违反国家合作医疗政策,使医生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为使参合患者更好的享受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医院采取了多重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日常工作考核中,对医务人员出现的违规现象,严格处罚。医院每月的“医疗质量、医德医风考核简讯”处罚扣款原因、扣款明细等均有据可依。  2、关于人民医院挪用合作医疗经费用于旅游的问题。2010年,市合管办没有组织外出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由市财政局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  【网民留言】  一年前,荆门政府以筹办省运会为由下令拆除荆门掇刀深圳大道雨田集团商住房三十一间,这是二十多个业主的私有财产,政府强行停电停水,赶走经营商户,以一个“拆”字了事,一年来房业主们被市政府和东宝区政府象踢皮球一样推来推去无人搭理,房屋的门、窗全被损坏。今年九月三十日,突然有人送来这样的拆除房屋告知书: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的第一层门面房每平方按2300元给予补偿,第二层每平方按1000元给予补偿(街对面的门面每平方12000左右)。暂且不说怎样补偿,10月2日,当大家还沉浸在欢度国庆佳节喜悦之中,荆门政府在没有与业主沟通的情况下,违法强行拆除房屋。业主们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在荆门政府眼里就是一张不受法律保护的废纸。面对这样的政府,老百姓还有活&路吗?肯请省委书记大人为小民作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掇刀深圳大道雨田集团商住房被强制拆迁,且补偿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已责成荆门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雨田集团门面房业主所购门面房属临时违章建筑,所持房产证属非法证件。  2、掇刀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补偿标准。已办理房产证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650元,未办理房产证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400元。补偿标准由三方面因素综合确定:一是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荆价发(2006)29号]和掇刀区还建房实际价格而制定;二是参照同地段、修建时间相同、要求拆除时间也相同的荆门市酱品厂门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三是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业主利益,不让被拆迁户因拆迁而遭受损失。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2008年11月份,我帮朋友到黄梅建行去兑换鄂黄大桥债券,发现黄冈市人民政府对此债券的利息作了调整。债券上明明写着,利息为12%,期限为10年。也就是说,100元的债券还本付息应当有220元,可是,2004年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调整后的利息只有6.66%,且只按5年零9个月计算。100元只能兑100本金和38.3元的利息票。  当我向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鄂黄长江大桥债券到期兑付时,不仅不按债券上承诺的利息计算,且利息只给“白条”》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回复是:您好!关于鄂黄大桥债券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于2004年已发文对兑付鄂黄大桥债券作了详细说明。鄂黄大桥公司于日在《黄冈日报》上发出了《关于兑付市直、黄州区鄂黄长江大桥专项借款的公告》,明确了兑付时间、兑付地点、兑付方式、利息结算等。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鄂黄大桥公司,联系电话&,8823458,谢谢!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一些政府部门的老毛病了。但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表现远远超出了上述境界。在它的回复之中,充满的是蛮不讲理、居高临下、鄙夷不屑、颐指气使……  我认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如此作法违背了合同法,是对单方面改变合同的行为,是言而无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一次罔顾公众合法利益、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违反宪法的严重错误行为。希望黄冈市人民政府纠正这一言而无信、侵害群众利益的作法。  黄冈市人民政府在面对公众利益时有过分的甚至违法的行为,&它对人民采取西部牛仔对决式解决问题的做法。西部对决的要领是耍横而不是耍酷,无需风度。(余青山)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鄂黄长江大桥债券到期兑付时,政府不按照债券上承诺的利息计算,且利息只给“白条”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黄冈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关于借款期限问题,根据鄂黄大桥通行费收入低、还本付息压力大的实际情况,鄂黄大桥开发公司经黄石市委、市政府批准,将鄂黄大桥建设时期结余的银行贷款资金用于提前偿还各县市大桥专项借款本金,借款期限从10年调整为5年零9个月。  关于借款利率问题,大桥专项借款是地方政府的集资行为,回报率为12%,远高于国家法定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不符合当时的国家金融政策。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黄石市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外地做法,参照同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居民五年期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将鄂黄大桥专项借款年回报率由12%调整为6.66%。  关于利息只给“白条”的问题,对借款利息开具了“专项借款利息凭证”予以结清,不是“白条”。  关于鄂黄大桥专项借款本息偿还情况,从2004年1月起,鄂黄大桥公司先后启动了4次大桥专项借款偿还工作。目前兑付工作仍在进行之中,预计日前可全面完成借款本息的兑付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黄石市委、市政府工作的监督。&&&&  【网民留言】  下面是曾经多次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出现在国务院、中纪委、湖北省委、省政府、宜昌市委、市政府的信件,信的最后是30多位无房教师的亲笔签名。兴山县委县政府曾经多次收到上级政府,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的“责令”。最终还是只能以“小产权房”的方式,为移民教师们解决住房遗留问题,谁叫我们的政府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呢?此信由于时间的不同,经过了多次修改,请大家共阅。&&&&&&&&&&&&&&&&&&&&&&&&&&&&&给人民政府的求助信  尊敬的人民政府领导:  感谢您们对兴山县古夫中学教职工,因移民搬迁,长达八年还无住房的问题的重视.县政府要求县教育局和本校校长写出了书面报告,又过去三年了,没有看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实际行动.为什么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如此困难?教师的生存为什么如此艰难?请您们尽快帮我们解决这个人为造成的移民搬迁遗留问题,行吗?  湖北省兴山县属于三峡移民区范畴,移民搬迁使兴山县城变为闻名全省的卫生县城.然而,有谁知道,美丽县城的背后隐藏着很多贫民百姓的心酸、苦涩和期盼。  因三峡工程建设的需要,兴山县古夫镇中学,2001年7月由兴山新县城中心位置迁建到新县城南端的后河小区,我们教职工是随单位搬迁安置的对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三峡移民条例》——国务院令第299号第2条,第30条之规定,随单位搬迁的职工,“由国家负责搬迁安置”。就是按房改政策解决我们这些被安置对象的住房问题。然而,我们这些被拆迁单位的职工,至今还流落街头,无住房。也没有按照相关政策,(如国务院令第7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给无房住的职工解决房租问题。致使他们长年自负房租,生活难以维持。其中,有几位教师月收入1100元,月付房租250多元,小孩读书,妻子失业,物价猛涨,常常食不果腹。实在可怜之至。  县政府执行三峡移民政策,因人而异,因单位不同而不同,让教师流落街头已八年之久,无人问津。县政府执行三峡移民政策的过程中,政策保密,不公开,不透明,&强制搬迁,糊涂官打糊涂百姓。  在县政府一系列的强制政策下,强制搬迁,在“下岗”政策的逼迫下,在岗的年轻教师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好听命,流落街头,只有十一位老教师,手拿政策文本,多次与杨万贵县长面对面交涉,县长不得已,只解决了这十一位教师的住房问题。县政府根本就没有将教师的住房安置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没有把广大的教师当数。在移民安置的过程中,为什么非得将移民区的教师强行排除在外?有谁知道,县政府执行政策的水平竟如此之低下,政府要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竟如此之低下。不过,教育战线的干部们及其亲属,还是利用各种渠道,享受到了房改政策的房屋[即福利房]。有的干部还同时享受两套福利房。社会分配严重不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人民政府这样执行政策是很不应该的,剥夺了职工的基本合法权益。老百姓有苦无处说,有苦无处诉。代表人民政府的县长,执行政策的水平怎么这样低下?思想道德素质怎么这样低下?可是,他却很得宠,官运亨通,得到重用,真是悲哀啊!这是中国政府的悲哀,这是中国人民的悲哀!在这样的干部领导下,社会怎么进步?中国怎么发展?老百姓的希望在哪里?  我们教职工流落街头,无住房的局面已达八年之久,政府无任何补赏,不知何时才能得到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请求上级领导,见此信后,能引起重视,我们时刻期待人民政府为我们排难,解忧。这是我们一群苦命教师的哀求。&&&&&&&&&&&&&&&&&&&&&&&&&&&&&&&&&&&&&&&&&&&&&&&&&&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中学&&&&&&&&&&&&&&&&&&&&&&&&&&&&&&&&&&&&&&&&&&&&&&&&&&&&一群苦命的教师                &&&&&&&&&&&&&&&&&&&&&&&&&&&&&&&&&&&&&&&&&&&&&&&&&&&&&&&&&&&&&      &2008年8月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古夫镇中学教职工因三峡移民搬迁,长达八年无住房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兴山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未建房的原因:一是教职工均未参加住房改革,个人无房屋产权;二是房屋结构差,补偿低;三是乡镇财政困难。该县委、县政府以及古夫镇政府、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多次专题研究教职工住房问题,2010年春允许古夫镇中学及中心小学原在册教职工自愿组团建房,该工程设计成套住房78套,已于2010年7月动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预计2011年4月可以竣工交付使用,所有教职工住房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根据国务院出台16项措施稳定物价,四部委落实规范收费联动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法,价格法,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宜昌三家旧车市场恶意串通涨价,服务费从15元涨到每台车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并利用在国税局领用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欺骗消费者。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后,明确原来的旧车法规一律作废,将交易过户费取消,而三家二手交易市场违反了宜昌市五家岗区国务局文件2009。54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严重影响了手车流通,阻止了国民经济向前发展,忽悠了广大车主。这种乱收费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二手车经营程序,增加了许多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而收来的钱都进了开办市场的老板手里,而不是进了国家财政,因为不是税收,国家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在各方面减轻税务,而旧车市场根本就没有提供什么服务,就是靠卖《二手车交易发票》赚钱,他们在国税局领发票才0.5元钱左右的本钱,而市场都卖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元。&  我们车主强烈要求主管部门制止三家市场串通价格垄断市场哄抬物价。严格执行《二手车交易法规》以及市国税局2009。54文件精神。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宜昌市三家旧车市场恶意串通涨价,且利用在国税局领用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欺骗消费者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宜昌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关于恶意串通涨价问题,2004年,宜昌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政策核定的二手车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按二手车评估金额的1.5%收取,三家交易市场一直按规定标准收取手续费,每台车的交易手续费大多在75--300元。关于发票问题,二手车交易市场在税务部门领取发票(工本费约每份0.5元),根据二手车的交易金额开具发票,并按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手续费,并非网友反映的卖发票赚钱。&&&&&&&&&&&&&&&&&&&&&&&&&&&&&&&&&&&&&&&&&&&&&&&&&&&&&&&&&&&&&&&&&&&&&&&&&&&&&&&&&&&&&&&&&&&&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近十几年来,在湖北省保康县教育系统出现了一些奇怪现象:一批原本在编在岗中、青年教师纷纷与所在的学校签定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合同,然后离职经商。自己的工资(皇粮)则上交给所在的学校,而学校负责保留其编制。用他们的行话说这叫两不吃亏,两不误。有的教师则干脆离职多年,早已不在学校上班了,而学校根本不向上级部门申报,继续长期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这种现象在保康县原十六所乡镇中有十五所学校存在。(不含保康县一中、二中、职高)保守估计,保康县现有100多人属在编不在岗,有的长达二十多年。照此推算,保康县至少被这些学校已骗领了千万元左右财政资金。如此庞大的资金流向何处呢?难道是为贫困山区教育事业服务了吗?还是中饱了腐败分子的私囊?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光面堂皇的入了帐?教育主管部门干什么去了?财政审批部门干什么去了?国家审计监督部门干什么去了?行政编制部门干什么去了?这些腐败分子拿贫困山区的教育资源开玩笑,拿山区贫困孩子的教育成长开玩笑,对国家法律、法规视而不见,肆意胡为,请问执法部门到哪里去了?这些腐败分子伸向教育资金的黑手该不该立即斩断?教育界的严重腐败问题该不该彻底调查?  据悉,当这些问题被财政部门有所意识并进行调查时,听说已有领导批示:“既往不咎”,我很想问一句,难道是我举报腐败问题错了吗?国家的钱真的很好骗吗?贫困山区的孩子们真的该死吗?基本国策,法律法规真的是儿戏吗?  这种现象真的只在保康县教育系统存在吗?其他部门和系统有没有呢?听说:保康县某个事业单位现只有2人上班,却有20多个人在领着国家的“皇粮”。如果此说属实,那么像教育界类似的腐败也就太普遍了,难道不该引起从中共到地方各级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吗?难道让腐败分子心安理得的长期腐败下去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保康县一些乡镇中学在编青年教师离职经商,将自己的工资交给所在学校,学校则为其保留编制,但不向上级上报,存在吃空饷的问题,我们已责成保康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保康县教育局调查清理,共清理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人员39人。其中,因病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请假20人,自动离校、离岗19人,截止目前,此19人财政已停发工资,已发放的工资由学校上账统管。经调查,信访事项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但是不存在领导不重视此事及个人贪污、挪用国家财政资金,学校统管经费全部用于正常教学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监督。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如今全国各地都在进行扫黄打非运动,其成果是可喜的,然而在某些方面仍有不足!本人是黄陂人,我们区大搞旅游产业本是很好的,但是在管理上的缺失让另一种东西在这片热土滋生,每天晚上木兰湖的街道上红光一片,全都是打着发廊的招牌搞卖淫活动,挂羊头卖狗肉,那些站街女的轻挑行为实在不堪入目,别说是成人看到这些,那些小孩看到这些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原本的旅游经济已经完全变了味道,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不敢想象,也不愿去想象,我只希望我们的政府有关部门能认真治理一下,让木兰湖的发展能走上良性道路,让我们有着曾经的那片碧水蓝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木兰湖街道上色情活动盛行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黄陂区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木兰乡街上有发廊6家,2010年年底至今基本上都已关门停业。同时,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处也派人到木兰乡配合黄陂区公安分局清查,没有发现卖淫行为。目前,木兰乡6家发廊已关门停业。下一步,黄陂区将继续加大对木兰湖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支持。  【网民留言】  李书记、您好:  我们湖北省是南来北往的各级官员必经之地,按理说、应该是执法守法的先进顶范之所在,可是就在这里,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丰山镇,官塘罗村、港边程村,两年来无证网吧如雨后春笋般、来势之大、数量之多。这两村南北相连,相距不到一公里就有三家黑网吧,每家电脑台数都在60台也上,营业场所都在居民区内,没有任何安全设施,而且每天24小时营业,接纳上网人员80%是未成年人,最小的是小学一年级的儿童,两年来,在这区域内严重的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影响了该地区的安定团结,家长与孩子之间、孩子与学校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家长学校与网吧之间相互产生了大量矛盾,也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  这两年来,有不少群众向湖北省政府和孝感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反映多次,这三家黑网吧还是得不到彻底取缔,孝感市给他们的回复是“官塘罗村官塘罗湾、港边程村两家是网络服务站”。两年都过去了、“服务站”还是没任何正规的合法证件,至今无证无照。  就算是网络服务站,一、不应该接纳未成年人、二、上网人员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上机、三、服务站不应也盈利为目的、只能收取成本费。可他们收费和本地的网吧同等、这种场所还算“服务站”吗?实属无证无照的黑网吧。  再一家是官塘罗村河边杜湾,这家网吧两年来,孝感市政府回复是坚决取缔,但两年后的今天,这家网吧不但没有取缔,而且遇做遇大,从开始30台发展到70台。  他们三家黑网吧有一共同点,一、接纳未成年人上机、占上机人数的80%、二、无须身份证上机、三、无证无照、无任何安全措施、四、三家都是在居民生活区居民楼营业。  我们翘首以待,政府能彻底取缔三家黑网吧,没收他们的非法所得和全部营业工具“电脑”。还该地区一个和谐安定的局面,还未成年人好好学习的良好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丰山镇官塘罗村、港边程村的三家网吧无证经营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孝昌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查明,两村原有3家网吧,其中官塘村罗家湾1家,杜家湾1家,港边村程家湾1家,均有电脑30台,杜家湾网吧早已关停,电脑已变卖,一直未经营,另2家经营业主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名义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属违法经营行为。据此,工作专班立即进行了依法查处,责令两家当事人停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违法经营活动,并向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孝昌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建议函(孝昌工商行建字[2011]2号),责令县电信公司迅速对2家黑网吧停止网络传输信号。目前,县电信公司已停止了丰山镇官塘村、港边村两家网吧的网络信号传输。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书记:  秭归县茅坪镇逸夫小学(居住在兰陵方向的)学生由于离校远,每天上学,放学都由几辆私家车装运。6人座的小小面包车每车装学生20人左右,严重超载,9月份开学几个月来,天天如此超载装学生。当地行政,教育,交通部门却无人过问无人營。家长们天天提心吊胆为孩子安全担心!-旦出现交通事故将会造成难以想像的悲剧!十万火急反映求助!请您们从关心学生生命安危出发,督办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茅坪镇私家车在运送逸夫小学学生上学、放学过程中,严重超载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秭归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该事项的办理由秭归县综治办牵头,县综治办组织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开展了为期十天的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由综治办组织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生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运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非客运车辆搭乘学生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三是由交通部门负责,加大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力度,对接送学生渡船定人定岗,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由交通部门负责,与接送学生车辆签定安全责任书,同时加大对非法运营等的查处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如果领导您能看到,具体情况希望您能彻查。仅均县镇一个小小的政府,在此次“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工作中,就能一次增加数十辆轿车,贪污可见一斑!我们村的村长都买了一部轿车了!我们移民搬迁来住的房子都是豆腐渣工程,水泥地面踩了一下就裂了!官商勾结,导致住房质量大幅缩水,请您严查这些贪污腐败的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丹江口市均县镇政府在“南水北调”移民搬迁过程中,一次购买数十辆轿车,存在挪用移民资金嫌疑,且移民住房质量差的问题,我们已责成丹江口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关于“均县镇政府在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工作中,一次增加数十辆轿车”的问题。此次移民搬迁均县镇共外迁移民2155户,9154人。因移民外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加之均县镇属山区大镇,村组分散,移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需要租车。由于从集镇到各村远近不一,各村移民任务量大小不一,交通费用核销工作非常麻烦。为了方便工作,节省开支,该镇移民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镇15个驻村工作组的交通费用实行6万元定额包干使用。一些驻村工作组为了使用车辆方便,长期租用一辆小车,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是驻村工作组动用移民资金购车。经查,均县镇政府现有2辆公务用车,一辆是移民搬迁前经市政府审批购买的公务车,另一辆是我市移民指挥部为该镇移民工作配置的公务车。另外,均县镇人均纯收入在我市位列前茅,部分村干部依靠柑桔、水产养殖,家庭年均收入超过10余万元非常普遍。据统计,目前该镇19个行政村38位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中,有8人购买小轿车,均属个人购车,没有用公款购车情况。  2、关于移民住房质量差的问题。  均县镇试点移民外迁建房工作,由移民选举产生的建房理事会负责建房招标。建房期间,建房理事会成员和移民户主分批轮流压茬在安置地监督建房。房屋竣工后,安置地政府组织当地建设质检部门、迁出地政府、建房理事会联合验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安置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组织移民搬迁入住。因此网民反映“移民搬迁到安置地,所住的房子都是豆腐渣工程”不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凉雾乡七里沟村道路道路集资硬化都过了两年还没有开工,村民都交了钱,可交通局为什么却无法兑现承诺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凉雾乡七里沟村因修建道路,集资两年后没有动工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利川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2008年,该村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集资修建村级公路,共筹集修路款项8万余元,利用该笔集资款村里整修了道路路面,加固了河堤,群众集资款当年用完。  2009年,由于政策因素,未在该村实施通畅工程,加之路基较差(红沙泥)及气候反常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路面路况较差,车辆通行不畅,群众意见较大。为保障村民正常出行,凉雾乡政府投入4万元委托该村进行路面整修,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  2010年,市交通运输局投入62万元在七里沟村实施农村道路通达工程,通过工程实施,该村村级公路路面拓宽至5米,路况良好。  现该村村民要求将村级公路修成水泥路面,鉴于此,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证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凉雾乡已将该村村级公路作为2011年利川市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项目申报。目前该项目正在争取中。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钟祥市郢中街办皇庄村六组村民,因自己的田被征用,村里因种种原因硬是没有发放我们一家的安置费、补偿费,不是说我们没有交提留款,就是说我们迁移来的,可事实别人都发放了,一样事情村干部二样对待,屈呀,我恳求李书记在万忙中给予回复,我是一个二级肢残者,只有您能给我希望。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郢中镇皇庄村村干部借故扣发该网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钟祥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征地所需费用经村民代表认真讨论最终决定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青苗补偿费按照农户种地实际损失分配,应得全得。  2、安置费分两块分配,考虑到该组人员大部分从事经商,大多土地由少数农户耕种,安置费的75%按照该组占地户所有人员平均分配,但1982年以后转入的农户不参与分配;安置费的25%按照农户所种地面积分配。  3、土地补偿费由村委会用于村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不分配到个人。调查专班在核实上述情况后,认为皇庄村委会的做法符合群众意愿,款项分配账目清晰可查,并无不妥之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首长:您好,湖北省天门市蒋场镇沙湖村的村干部乱收提留,还强行到农民家里收油菜籽来抵销提留,希望派人来调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天门市蒋场镇沙湖村村干部乱收农业税,强行到农民家里收油菜籽来抵销提留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天门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1、关于“村干部乱收提留款”的问题。经查,2010年沙湖村群众应上缴费用179916元,其中农民负担共计165140元(一事一议筹资36525元;一事一议筹劳12000个工,折资96000元;排涝水费32615元),供水水费14776元(由供水协会收取),所有费用均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2010年,该村农民负担监督卡、供水水费卡都已发放到户,收款全部按规定开据“三票”征收,没有任何违规操作现象。不存在网民反映的“村干部乱收提留款”的问题。  2、关于“强行到农民家里收油菜籽来抵销提留”的问题。2010年夏收期间,沙湖村共有274户农户用菜籽上交完成农民负担任务,主要原因是:一是村里当时收购价每斤1.88元比市场价每斤1.85元高0.03元;二是村干部收菜籽对质量要求低,农户上交到村的菜籽可以是未经过晾晒的湿菜籽;三是抵给村里比卖给经销商要省事得多,而且也不受损失。于是部分农户按照多年习惯自愿用菜籽抵交农民负担任务,不存在“强行到农民家里收油菜籽来抵销提留”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农村事业发展的支持。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李鸿忠您好:  我叫梁万茂,系湖北省黄梅县孔垅镇孔东村十四组村民。日受村党员代表村民的委托与黄梅县农村经济审计站县政法委督证签订审计协议,交审计费八千元。审计内容为2005年度至2010年4月份村级财务,初步查明内容如下:  1. 我村登记人口3870余人,05年人平摊派195元,加上各项收入入账元,06年入账收入元,07年村干部公开焼帐做假账入账收入元,08年入账收入元,支出元。四年共入账收入元。09—10年收入未入村账务帐。09年人平摊派收费74.17元。05—10年各项收入600余万元。村财务混乱几百万元下落不明?  2. 村干部套领私分国家惠农补贴款。日我们向省长信箱投诉,省长信箱要求回复,黄梅县政府在12月8日回复,04—10年套领种粮农户粮补款共计107609元,以作为村集体收入,已入帐。孔垅镇财经所公示192户惠农补贴款被截留。村湖田802亩08年粮补款被套领私分未回复。审计财务收支表上未见粮补款入账。  3. 村书记在07年8月16日出证明,梁万茂打给赵飞雄现金领条作废(因领条遗失)。现村账上作废领条已入帐,领走现金12092元。  4. 村湖田打官司,律师梅XX假发票9万余元,向法官行贿10多万元。  5. 08年村湖田上交款226000元(发票日期08年2月4日)实收34万多元,还有802亩,08年粮补款被套领,共计16万多元未入账,去向不明。  6. 08年村书记与村民梁XX合伙向全村人平0.4亩责任田收抽水费30元,一次性拿走村空白财务发票18本,还有5本空白发票未交。  7. 我们多次向县领导反映,至今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在此,我们要问国家有没有法律?还有没有为民办事的清官?请省委书记为民做主,彻底解决孔东村四千村民多年强烈反映的问题?&&&&&&&&&&&&&&&&&&&&&&&&&&&&&&&&&&&&&&&&&&&&&&&&&&&&&&&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黄梅县孔垅镇孔东村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村干部套领私分国家惠农补贴款等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黄梅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关于村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问题。孔东村在2005年10月和2008年11月村委会两次换届时通过村民代表选出了村理财小组,每年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盖章后在村公开栏内公开公示并在代表会上进行通报。2008年3月孔垅镇成立了“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孔东村财务收支按照“五统三分”监管模式由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一月一报账,全部进入中心监管。所以该问题不属实。  关于村干部套领私分国家惠农补贴款的问题。对于耕种农田的农户,补贴由各农户通过“一折通”直接领取。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户,田地无人耕种,收为村集体的机动地。这些机动地2004年享受补贴面积179.89亩,2005年、2006年、2007年享受补贴面积225.64亩,&年享受补贴面积221.11亩,由于享受补贴面积与实际耕种面积不符,因此带来实际发放工作操作困难,导致、2006年三年补贴款作为村集体收入,未直接补贴到种田农户。2007年孔垅镇政府发文对该机动地补贴资金全额查封,并注销领取机动地补贴“一折通”的处理。2010年孔东村税改前后没有种地149户在外务工农户人平分配0.82亩机动地,剩下的机动田,根据村民代表大会意见仍作为村机动地对外承包,留作在外务工回乡农民调整之用,同时对未享受机动地补贴面积,村积极向上级争取补贴款,日,镇财经所已将2007年至2010年财经所查封补贴资金经测算发放到了种田人“一折通”上。所以该问题不属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李书记你好,我是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先觉庙村人,我们大队书记私下把我们村里那条河卖了,卖给别人挖河里的沙子建房用,一汽车沙子600元,一年就得挖走几百万元的沙子,书记拿了多少我们不得而知,河底挖的太深,以至于水库开闸泄洪坝堤塌陷溃败,大水冲的沙石把庄稼掩盖,村民白瞎忙活了一季。还有就是我们村后面公路两旁以前是农田,现在全被书记卖给私人建房子了,建一间房地向大队交纳2000元,国家明文规定田地不能私卖,不能随便占用农民土地,保证国田地耕种面积,这样的官希望书记能通知下面予以处罚,匡扶民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罗田县内河道铁砂被过度开采,堆积如山的沙子阻碍了河道正常泄洪,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罗田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3月24日,县政府召开县委办、县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砂管局等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组织专班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违法偷采、河道尾砂清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确保4月30日前彻底完成罗田县境内尾砂平整任务,杜绝违法开采行为,确保罗田县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  【网民留言】李书记,王省长,你们好,我的家乡在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江熊村,多年以来,我们村的路一直是泥巴路,只要下雨就很难出门,逢年过节我都不想回去,听说国家早就有关于农村修路的政策,家里修路的人头费用什么的早就上交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动静啊,什么时候才能修到我们村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多宝镇江雄村村村通公路集资后久不动工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天门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村于2008年7月启动了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其中1.4公里水泥路于2008年11月通过市验收,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4万元,村级配套19.6万元。同时为了改善村民出行状况,启动通组路建设,到2010年为止,共完成2公里通组路建设,还有1.1公里未完成。下一步,多宝镇将督促江雄村于5月底尽快完成剩余1.1公里的建设任务。同时,多宝镇在2010年争取到移民公路建设计划1公里,已将江雄村通村公路与彭场村、张场村通村公路贯通,极大地改善了村民的出行难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农村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网民留言】  李书记,您好!我新洲双柳镇的村民,我们家没地方住,我们家九个人都住在一间房子里面,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了!2009年7月份我们家向村里声请了宅基地,村里批了,我们家还交了3000块钱给村里,还交了3000钱块给土管所,他们就开了一张发票!我们家就把地基下好了,正准备行墙的时候双柳政府派人来说等一段时间在建,我们家现在等了两年多了还是不让建!我们家确实是没地方住了,可是就在们家下地基的同一条路边上有人却在建商品房!我们老百姓买不起房啊!只能自己建房住!商人可以建房卖,老百姓不可以建房住,这说得过去吗?李书记呀我们农村人又没什么文化,也不知道这种事因该找谁帮忙好?跑了好多有关单位反映,他们都是你推我我推你的!确实不知道该找谁了!求求李书记帮帮我们家吧!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办理了建房相关手续,但镇政府一直不让动工,现居住困难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新洲区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您于2008年12月向双柳街国土规划所申请建房用地,获得批准,并支付土地开垦费3000元。2009年10月,您下了脚基。2010年,新洲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汉新港古龙工业园管委会,制定了新港古龙工业园的发展规划,为此,双柳街道办事处加强了土地管理,严格打击在规划区内违建乱建等行为,杜绝在规划区内建私房。处理意见:在规划区外安排空闲地让您建房,原收取的3000元折抵新安排的宅基地的土地开垦费;对您目前的困难给予政策救助。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东湖高新大队,在珞瑜东路和关山大道等单向三车道的路段,在整个大道限速60或者70公里的某一处,设立模糊或极易混淆的限速40公里的的限速标志,在没有雷达测速提示的地段,进行隐蔽拍摄过往车辆。由于通行顺畅绝大多数过往车辆无一幸免,多数被罚,有的超速50%以上的还要被吊扣驾照。为了驾照不被吊扣,无奈之下只有请高新大队门前的“兔子”代为办理。这些“兔子”都是与高新大队有勾结的关系户,很快就可以帮出钱的人消掉电子眼。个中腐败不言而喻。这是为了管理交通秩序吗?望人民的代表为民做主,到实地察看,严惩腐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东湖高新大队,在珞瑜东路和关山大道等单向三车道路段,设立模糊限速标志,致使众多车辆超速被罚,且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的问题,我们已责成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关于设立模糊限速标志,致使众多车辆超速被罚的问题。在进入关山大道或珞喻路、珞喻东路,均可看到非常清晰的限速标志和提示驾驶员“您已进入电子警察监控区域”的标牌,且从日开始,东新大队将上述路段的限速从50公里调整为60公里,其目的就是缓解道路堵塞,提高道路通行率。东新大队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执法规范,着警服、驾警车、公开执法,不存在偷拍的问题。  关于“兔子”代为办理的问题,东新大队办事大厅处理电子眼只对驾驶员本人进行处理,使用的软件是公安部统一制发的违法处理软件。如果不按照程序处理电子眼,根本就无法消除电子眼的违法记录。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湖北省天门市胡市镇董大村的一名青年,这几年来,农民种地的补贴款都是先发到农村信用社农民自己的帐上后不久,又被镇上和村里挨家挨户以一些莫名的理由全数收走,又没有任何收据,年年如此。这么多的钱哪里去了,这种补贴难道就是一种形式,老百姓就那么好骗吗!曾经打过市里面的各个电话投诉,均被以各种借口搪塞。还有没有为老百姓解难的部门啊。各位领导们,你们要是能够看到我的这个留言,你们就抽点宝贵的时间过问下好吗。老百姓跪谢个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天门市胡市镇董大村种地补贴款发到农民账户后,被无故收走,且没有收据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天门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关于种地补贴款发放问题,该村年惠农补贴“一折通”&已全部按政策要求发放到户。09、10年分别发放惠农补贴229064元、237065元,共计466129元。
  关于种地补贴款被无故收走,且没有收据的问题。该村每年核定的农民负担,全镇统一由财政专管员入户征收,并开具三种票据,其中征收排涝水费开具《湖北省非税收入票据》,征收一事一议筹资和一事一议筹劳开具《天门市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结算专用凭据》(征收供水水费开具《湖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发票》,由本级财政代收代管)。不存在“没有任何收据”的问题。网民反映的“被一些莫名的理由全数收走”,可能是由于镇村两级对各项政策的宣传不够,尤其是对在外务工人员的宣传覆盖面不够,导致极个别村民对政策不甚了解所致。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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