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银行的二手房银行评估价查询到底是怎么算的快要被忽悠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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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mholesource.center.et15.production一、 申请购买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购买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安居房是指出售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申请购买全成本微利房的对象必须是列入我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的对象必须是在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购安居房实行自愿原则,每户职工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间)安居房。
  申请购买安居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夫妇双方具有特区户籍户口,或一方有特区户籍户口而实际已在特区生活的员工家庭;
  2、 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单身职工,与有特区户籍户口并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 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 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2、我什么时间可以去申请购买安居房?
  答:你可以在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前往申请。
  3、第一次申请购买安居房时,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申请时,先递交一份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申请;填写一张《购房申请登记表》,及提供如下资料(统一A4复印件,同时审验原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出具单位证明);若配偶方没有深圳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无房声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或购房夫妇双方到房改办当场签字)。
  ②单身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证明;
  ③离异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复印件(或协议书);
  ④丧偶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明;
  ⑤配偶为现役军人或烈士,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军人或烈士证书复印件;
  按全成本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及聘书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名册、本年度人事局审批的考核晋升工资审查表;日前参加工作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按社会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证明,社会保险手册或劳动用工手册复印件,计生证明。
  4、我在哪里递交书面申请及领取《购房申请登记表》?
  答:你可以到罗湖区住宅局房管科递交书面申请及领取《购房申请登记表》。
  5、办理购买安居房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罗湖区住宅局房管科递交书面申请及领取《购房申请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验证交件;
  2、房管科收件后统一集中登记,根据房源情况拟定安排方案;
  3、将分配方案提交局分管领导审批报局长批准(由分管局长定期在局班子会上通报安居房分配 情况);
  4、同意申请安排住房的,转入售房程序,房价由局房改科计算(包括超面积市场价评估);不同意安排住房,由房管科告知申请人;
  5、发住房分配通知单;
  6、购房人领买卖合同及房价审查表,单位盖章,并缴交房款;
  7、签订售房合同,签发付清房款证明,发入住通知书;
  8、以上程序适用于零散中购安居房,如批量安排安居房,则进行统一打分、排队,及按相应规定程序审批。
二、 安居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什么是安居房?成功申请购买后什么情况可以买卖?安居房就是以成本价向现代中低收人家庭出售而建造的住房,其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是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因此安居房购买5年后方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安居房的定义
  安居房是指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共建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由政府补贴的非赢利性住房。现行深圳安居房制度走在全国前列。根据年规定“购房人可按安居房的成本价购买,也可按职工当年配置公房的价格购买。但差价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或由家庭成员各自单位协商承担”。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住房困难的标准,由市房改办规定。安居房设计标准,国家是有所要求的,即不得搞高标准。
  另外安居房与安置房是不同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所以在定义上应区分两者性质。
  安居房申请条件
  不同城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不同。例如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6、《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7、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对特定群体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作出适当调整。
  【具体请看】: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与申请资料。
  关于安居房的买卖限制
  在签订买卖合同5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5年限制产权期限内,需要转让安居型商品房的实行政府收购制度。具体交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进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房地产证。
  【备注】:以上交易流程仅供参考,具体交易流程依据本地安居房买卖政策执行。
  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区别
  一、安居房与经济适用房区别:
  1、概念不同。安居型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2、成本不同。安居型商品房是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而经济适用房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一般安居型商品房比经济适用房贵。
  二、安居房与商品房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居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居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质量上的区别。安居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居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3、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居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三、 深圳土改拟农地准入市盖安居房
  核心提示:深圳公布《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及《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农村集体用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入市,用于盖安居房、办养老机构。并且在探索在医院和学校等民生用地领域让农村集体用地准入。
  作为全国土地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土改”已经进入快车道。深圳市规土委前日公布《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及《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农村集体用地(以下简称“农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入市,用于盖安居房、办养老机构。昨日,深圳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是去年政策的延续。去年初,深圳出台“1+6文件”,首次确定原农村集体拥有的工业用地可申请入市流通。据悉,深圳正在探索在医院和学校等民生用地领域也让“农地”准入。
  “无地可用”制约深圳城市规划发展
  “深圳已无地可用。”捉襟见肘的土地资源已成为制约深圳城市规划发展的瓶颈,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公开表示,到2020年,深圳可供新增建设用地只有59平方公里。从2012年开始,深圳建设用地中的存量土地首次开始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当年共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868公顷,存量土地918公顷,占比49%。去年这一占比为59%,而今年这一占比已高达68.5%。
  而与此同时,却有大量沉睡的“农地”。经过1992年特区内统征、2004年原特区外城市化转为国有地之后,深圳所有土地完成了国有化。但大量土地并未完成相应的补偿返还手续,因此实质上依然属于村集体及股份公司所有。随着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价值不断提升,政府越来越难以支付这笔数额巨大的补偿,出现“土地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市场用不好”的尴尬局面。深圳19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这部分土地面积约有300平方公里。
  改革试点破局唤醒沉睡的农地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这部分实际合理占有的土地权益如何进行利益分配。另外作为副省级城市的深圳,土地利用指标掌握在中央手中。
  破局的时间点在日,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启动仪式在深圳举行。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出席。会上宣读了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对《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联合批复。深圳市首次拿到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指标”两权合一的“尚方宝剑”,从而得以对城市中“原农村集体组织占地”展开全面清理与解决。至此,深圳“土改”拉开序幕。2013年1月,深圳推出“1+6文件”,展示了深圳“土改”的大致宏图。其中最大亮点是首次确定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工业用地可通过申请进入市场流通。
  根据“1+6”文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工业用地,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收益分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所得收益50%纳入深圳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二是所得收益70%纳入深圳市国土基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获得30%,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同年12月,随着拍卖槌落下,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以底价1.16亿元竞得位于宝安凤凰社区的一块农地,其收益70%归政府,30%归村集体凤凰社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首块原农村集体用地成功上市,被视为具有破冰意义。
  将来还允许农地进入医院、学校等领域
  如果说“1+6”文件打开了农地入市的口子,前日公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则进一步拓宽了农地入市的渠道。深圳市规土委土地利用处处长陈军军表示,两暂行规定对盘活农地将起到关键作用,如果得以实施,“农地入市”渠道将从已试行的工业用地,拓宽到安居型商品房和机构养老设施等民生领域。
  陈军军透露,起草部门还正在探索“农地”未来进入医院、学校等民生领域,这将是深圳“土改”的重大举措。
  陈军军表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加快落实土地的盘活政策,增加有效的土地供给,同时让国家与农民个人通过合法公开透明的方式“共享收益”。
  陈军军表示,除了盘活“农地”之外,其实两个暂行规定办法中还提到了盘活很多类型土地用于基础民生领域的方法,如已出让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城市更新项目均可申请建安居型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而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已批未建的合法用地也均可依规划建机构养老设施。“甚至工业厂房等合法建筑如果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也可申请改变功能举办机构养老设施,不需补缴地价,手续极大地简便”。
  征求意见稿摘要
  收益与政府四六分成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将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的用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在具体的收益分成方面,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方式为简单的收益分成式,通过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60%纳入市国土基金,4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种则以增加配套商业用房的方式。通过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90%纳入市国土基金,1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选择此方式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还可获得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0%的配套商业用房,并在招拍挂公告中予以明确。以上述方式进入市场的,相关征(转)地补偿协议应当在成交之前签定,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补偿款。———《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鼓励村集体自办机构养老设施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规划为机构养老设施的合法用地,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自行举办机构养老设施,免缴地价,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也可以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所得收益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且规划为机构养老设施的用地,可以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的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专家报告
  突破“唯有国有化,才能市场化”模式
  2012年,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应邀调研深圳土改,课题组由北京大学教授、土地制度改革专家周其仁领衔。今年6月,这份报告终于面世。报告中提出,唯有以“尽最大可能把大多数人的经济活动纳入合法框架”为出发点,从行之有效、做得通也说得通的实践中提炼出正确的政策元素,才能够形成新一轮土改的可行思路。政府适时转变职能,更集中于确保公共与配套设施的提供,就突破了“唯有国有化,才能市场化”模式,对深圳以至于全国城市土地制度的变革具有实质的开拓意义。
  深圳“土改”进程
  ●2012年5月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举行启动仪式。《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联合批复,深圳获权对城市中“原农村集体组织占地”进行全面清理与解决。
  ●2013年1月深圳推出“1+6文件”,首次确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工业用地可申请入市流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收益由原村集体和市国土基金五五分成,或七三分成但村集体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
  ●2013年12月深圳首块原农村集体用地成功上市。位于宝安凤凰社区的A217-0315宗地以底价1。16亿元拍出,政府与村集体七三分成。
  ●2014年8月“农地入市”渠道从工业用地拓宽到安居型商品房和机构养老设施等民生领域,两个相应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未来有关部门还正在探索“农地”未来进入医院、学校等民生领域。这将是深圳“土改”的重大举措。
四、 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常见问题集锦
  问:我公婆和三个儿子一起造了一套私房,是公公的名字,现有孙子的户口和小儿子一家三口的户口,公婆的户口也在里面,孙子现在已满18周岁,如房子拆迁,孙子能买经济适用房吗?
  答:被拆迁人的同户直系亲属,年满18周岁且他处无住房,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根据你们的情况,你公婆作为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小儿子一家和孙子名下都没有住房,也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问:我和我妈妈的户口在一起,我们住的是公房,现在要拆迁,且我名下无房,我们可以买两套经济适用房吗?
  答:如果你父母没有享受超过65平方米的房改房,那你和你母亲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问:我公公和我丈夫各有一张经济适用房的认购证。由于经济原因想把两张证合并购买一套住房。这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谁?证上写谁的名字?我和我丈夫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只写我和丈夫的名字?
  答:两张认购证合并购买,被拆迁人的名字必须全部写在房产证上,房屋产权共有。
  问:老人有一套房面临拆迁,因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想叫儿子出资,以儿子名义购买(儿子另有房),可以吗?房产证是否可以写儿子的名字?
  答: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可以转让给直系亲属。如果儿子没有享受过房改房或面积不超标,就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协议、购房合同及发票上都写成儿子的名字,以后房产证就可以写儿子的名字了。
  问:我们家的房子面临拆迁,但是我们离婚了,房产证是我前夫的名字。我的户口在里面,我可不可以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吗?
  答:如果产权人放弃购买,将购买资格转让给你,你就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问:我有一套63.33平方米的房改房,已卖。我现单身,名下无房,居住及户口都在我父母处,我父母处公房拆迁,我可以获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吗?
  答:你享受过的房改房面积只有63.33平米,没有超过65平米,同时,你目前名下无房,如果你父母的房子拆迁,你作为被拆迁人的同户直系亲属、年满18周岁且他处无住房,也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问:我有一个单间听说要拆,儿子已满十八周岁,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我们一家三口户口都在里面,我另有一套住房,我们能买两套经济适用房吗?
  答:你儿子作为被拆迁人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你们作为同户直系亲属,因为他处有住房,所以不能购买。
  问:我有44平方米,我母亲和我一家三口住,人平均收入不足五百,如果拆迁可以享受多少优惠政策?
  答:拆迁政策和收入无关。你作为被拆迁人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你母亲作为同户直系亲属,如果他处没有住房,也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如果你们不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按市场评估价获得拆迁补偿款。
  问:如果我现在住的商品房要拆迁,在拆迁前,如果我再另外购买一套商品房的话,那现在的房拆迁后还能不能享受到经济适用房?
  答:按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只要你没有享受过超面积的房改房,而且是第一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购买。
  问:一年多前我家拆迁老房子,房产证上面积才30多平方米,当时被安排的房子最小,58平方米,并没有说可以再享受一套经济房,现在我有孙子了,人口多了,我儿子还能补享受一套经济房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拆迁协议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限,如果没有及时购买经济适用房,就不能再享受了。
  问:何为拆迁中的“拆一还一”政策?产权人为儿子和母亲共有(唯一住房),孩子已成年且别处无住房,如户口因上学不在能享受什么政策?母亲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资格则该如何安置?
  答:拆一还一即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是多少,享受优惠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就是多少。被拆迁房屋内,孩子的户口已迁出,则不能购买。
五、 深圳市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条件及手续
  核心内容:在深圳市,如何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
  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
  (二)《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
  (四)《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府〔2003〕84号);
  (五)《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六)其他相关的规定。
  数量及审批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批准。
  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已办理了安居房个人《房地产证》;
  (二)申请人已按房改政策规定付清购房款和补差款;
  (三)住房产权无争议,无其他民事权利纠纷;
  (四)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住房产权;
  (五)已经设定抵押的住房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六)所购安居房已在市房改办建档并录入“深圳市房改信息库”;
  (七)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房价符合房改政策规定;
  (八)申请人没有违规购买安居房;
  (九)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
  (注:1.申请人婚前已由个人付清购房款或已办理了婚前房产公证的,允许以申请人个人名义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夫妻双方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购房申请人和共有人共有的安居房,无离婚、丧偶等产权变更理由的,必须以双方名义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
  2.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共同购买或产权共有的安居房,可以双方的名义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双方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后,均不能再申请购买、租住、调换政策性住房(包括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办理个人已购政策性住房业务申请表》(1份)。
  单位成批申报(5户以上)的还需提交:
  (二)《深圳市办理个人已购政策性住房业务申报表》(1份);
  (三)《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分户表》(2份);
  (四)局属产权安居房的申请个人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还须提交《深圳市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1份)。
  (五)个人身份证明及资料
  1. 购房申请人及共有人身份证; 境外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提供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军警官证、士兵证、军人离(退)休证复印件(局属产权安居房的申请个人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2. 购房申请人及共有人户口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须与现婚姻状况一致)、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单身申请人提供现婚姻状况证明或现场签署未婚单身声明。
  3. 未满35周岁的单亲家庭申请人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子女监护权公证书复印件。
  4. 购房后结婚或再婚的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现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5. 购买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产权安居房的离(退)休人员还应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6.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可由受委托人持权利人提供的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购房后离异的单身申请人,如委托他人代理,还须提供申请人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如需委托原产权单位委托的经办人代为办理的,原产权单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个人《房地产证》及原购房合同、原房价审查表(房价计算表)复印件(局属产权安居房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须提交个人《房地产证》原件)。
  (七)须向原产权单位补交安居房差价的提供:补差合同和补差款收款收据复印件,非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产权安居房还须提供:补差房价审查表,具体要求详见安居房补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八)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产权安居房的房地产证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不符,就差异面积的处理已签订了安居房买卖补充合同的,还须提供该补充合同复印件。
  (九)调往不同级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市房产管理部门的财政编制数据库中无信息记录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的编制本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最近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名册表复印件(离退休人员不需提供)。
  (十)购房申请人及共有人购房后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死亡、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等情况须同时办理安居房产权变更的还应提交的材料:详见申请安居房产权变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注:申请办理权利人变更和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须提交权利人变更相关的资料2份)。
  (十一)已办理安居房产权变更手续但未换领房地产证的还应提供:安居房产权变更批复件(注:已办理权利人变更,现申请取得全部产权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须提交权利人变更相关的资料1份)。
  (十二)申请人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共同购买或产权共有的安居房,现以双方的名义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申请人双方应亲自到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和签署声明。
  (十三) 原产权单位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情况下可不核验原件,必要时才需核验原件)。
  (十四)原产权单位已被工商等主管部门核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撤销或超过经营期限而无法出具单位意见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处理办法按照深房改〔2005〕8号文件执行):
  1. 主管部门所发的单位撤销或关闭的文件复印件;
  2.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吊销)登记信息单;
  3. 企业破产(结业)证明文件、成立企业破产清算组文件复印件。
  (十五)特殊情况的还须提交: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批准申请人办理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手续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均提供原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page]
  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办理个人已购政策性住房业务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或业务受理窗口领取。
  下载中心:《深圳市办理个人已购政策性住房业务申请表》(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产权) 《深圳市办理个人已购政策性住房业务申请表》(非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产权)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或原房改审批所在的区住宅(建设)局。
  审批决定机关
  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审批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审核→申请人领取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转给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安居房换证部门审核→申请人缴纳税费并领取市场商品房《房地产证》)。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发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有效期限为6个月。
  审批的法律效力
  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后可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换领市场商品房《房地产证》。
  收费依据: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住宅局售房中心增加职能、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深编办〔2003〕30号);
  (二)市物价局《关于安居房房改有关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深价管函〔2002〕46号);
  (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第BA50111号)。
  年审或年检:无。
六、 购买安居房疑问解答
  购房安居房的常见问题有哪些?申请购买安居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次申请购买安置房时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方便登记?
  1、申请购买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安居房是指出售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申请购买全成本微利房的对象必须是列入我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的对象必须是在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购安居房实行自愿原则,每户职工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间)安居房。
  申请购买安居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夫妇双方具有特区户籍户口,或一方有特区户籍户口而实际已在特区生活的员工家庭;
  2、 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单身职工,与有特区户籍户口并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 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 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2、我什么时间可以去申请购买安居房?
  答:你可以在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前往申请。
  3、第一次申请购买安居房时,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申请时,先递交一份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申请;填写一张《购房申请登记表》,及提供如下资料(统一A4复印件,同时审验原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出具单位证明);若配偶方没有深圳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无房声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或购房夫妇双方到房改办当场签字)。
  ②单身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证明;
  ③离异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复印件(或协议书);
  ④丧偶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明;
  ⑤配偶为现役军人或烈士,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军人或烈士证书复印件;
  按全成本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及聘书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名册、本年度人事局审批的考核晋升工资审查表;日前参加工作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按社会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证明,社会保险手册或劳动用工手册复印件,计生证明。
  4、我在哪里递交书面申请及领取《购房申请登记表》?
  答:你可以到罗湖区住宅局房管科递交书面申请及领取《购房申请登记表》。
  5、办理购买安居房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罗湖区住宅局房管科递交书面申请及领取《购房申请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验证交件;
  2、房管科收件后统一集中登记,根据房源情况拟定安排方案;
  3、将分配方案提交局分管领导审批报局长批准(由分管局长定期在局班子会上通报安居房分配 情况);
  4、同意申请安排住房的,转入售房程序,房价由局房改科计算(包括超面积市场价评估);不同意安排住房,由房管科告知申请人;
  5、发住房分配通知单;
  6、购房人领买卖合同及房价审查表,单位盖章,并缴交房款;
  7、签订售房合同,签发付清房款证明,发入住通知书;
  8、以上程序适用于零散中购安居房,如批量安排安居房,则进行统一打分、排队,及按相应规定程序审批。
七、 把好安居房申请关
  本报讯(周俊 记者 张伟)为实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近日,金花镇根据绵竹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廉租房、安居房申请工作顺利进行。
  该镇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镇党委、政府认真做好廉租房、安居房申请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二是明确对象、合理宣传。利用广播等宣传手段对群众进行宣传,对有疑问的非城镇居民进行政策解释。三是落实政策、严格把关。该镇严把申请关,要求申请户必须符合政策要求,而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四是公平公正、及时受理。对于申请廉租房、安居房的群众,一律做到公平公正,对符合政策并提供了证明材料的群众及时进行登记、受理、上报,对不符合政策的群众进行耐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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