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款

学生可以直接去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吗-宜人贷问答
学生可以直接去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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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状态待审核可以去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系统中的信息更新后才能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也可带齐续贷申请有关材料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直接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国开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贷款发放后,支付宝会以短信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借款学生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借款学生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查询发放状态。
回答者:g***9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流程
作者:李敏
一、登陆系统
1、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10年已经获得贷款,2011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四川省”“内江市” “资中县”,“资中县学生资助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2、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7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必需为座机号,如)。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不超过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人”、“”。(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人及,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四川)”(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必填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
以后学生可以通过系统、还款等相关信息。
回答者:g***2 |
不能!提前还款申请必须要再网上申请,自己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上后,在左边有“提前还款申请”,每年1-10月的1-10号在网上提出申请,20号之前把本金和利息足额打到系统给你自动生成的支付宝账户上,等银行划扣。支付宝账号是还款账户变更里的新账户。
回答者:g***2 |
您目前处于未登录状态国家助学贷款与绿色通道
一、绿色通道
——关于申请绿色通道的情况说明
1、根据教育部《开通高校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知,今年我校将在新生入校迎新现场开设“绿色通道”。已经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凭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单)和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都请先到院系报到处,填写《绿色通道申请表》,然后去“绿色通道”现场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正常办理入学手续。原迎新网站的“绿色通道”审批将不再使用,予以关闭。
2、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只要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部门三者中任一级公章即可。
3、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性质一样,都属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区别只是一个开学前在生源地申请,一个开学后在学校申请,在校时间都是免付利息的,毕业后开始计贷款利息。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贷款申请。
4、入学后请把家庭贫困调查表材料交于院系辅导员,院系汇总后将统一进行贫困生审核认定。不符合条件学生请勿申请,以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得到助学贷款和受资助机会。
5、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都属于绿色通道入学类别。登录网上报到系统后,请把“缴费选择”页面的“是否贷款走绿色通道入学”选项打勾选中。
二、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流程(包括首次贷款及非首次贷款的申请)以及所需材料如下详述:
院系组织或学生自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在线申请(首次贷款需先进行注册),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要求学生随《申请表》上交如下材料:
(1)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C. 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贫困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任一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3)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为首次贷款学生提供材料,非首次贷款(续贷)学生只提供《申请表》以及家长承诺书即可。
一、在线注册
学生首次贷款时,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
学生注册方法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注意事项:
(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
(2)入学前户籍地址从省、直辖市或自治区逐级精确至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
(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QQ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
(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
(5)学号、考生号必须如实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二、登录退出
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进入登录页面,有如下两种登录方式:
(1) 身份证号登录。(推荐)
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超链接,选择所在的省、市、和高校,输入身份证号,自己设置登录密码登录系统。
忘记登录密码的,可95593国开行客服,或致电学校助学贷款管理科进行重置密码,也可以点击在线系统的“通过回答问题新设密码”超链接,通过回答注册时设的问题来重新设置密码。
(2)用户名登录。
a、输入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b、密码遗忘可联系95593国开行客服重置。.
点击页面右上角“退出系统”,系统给出确认信息,用户确认后退出系统。
三、贷款申请
学生本人在在线系统中使用此功能申请本年度的助学贷款,后由学院分别导入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具体操作方法:
(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
(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住费(学费与住宿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
(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1 次贷款申请;
(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
(3) 贷款申请额为100的整数倍,贷款期限为学制+13年;
(4) 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三、其他须知事项
⑴新生报道时由院系发放个人校园卡,用于就餐、借书、报到注册、门禁考勤等,校园卡免首次工本费,内含餐费充值款100元,100元由院系现场收取。
⑵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费用的新同学,入校时可通过学校开辟的“绿色通道”进行报到注册,入学后根据学校的安排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特别提示:无特殊原因,新生不接受现场缴费,为避免统一划扣失败,请务必激活卡并按时将应缴费用存入卡中!
咨询电话:
文字来源:第三临床学院学生会助贷部
图片来源:部分来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网宣部李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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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 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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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全国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能获得国家资助。
  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
  审核原则: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谁来审查和审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
谁来负责监督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毕业时,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 借款学生毕业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 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
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
违约应承担什么后果?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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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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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7〕27号)要求,全面启动在校生申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贷工作内容
  国家助学贷款申贷包括首贷和续贷两项工作。首贷是指在校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曾申请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本年度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是指在校生曾申请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在本年度继续申请。
二、加强贷款学生资格审查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措施,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所在学校按照现行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严禁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本次符合申请助学贷款条件的在校生为:
  1. 2016年9月经过学院认定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在2017年9月未通过学院认定的学生,学校在最终审核审批时将不予通过。
  2. 因为各种原因引起学生家庭情况发生变故而致贫的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2017年9月经过学院认定程序。若未通过学院认定程序,学校在最终审核审批时将不予通过。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贷款申请(4月25日—5月14日)
  各学院由贷款工作负责人为各年级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分别安排部署2017年度首贷和续贷申请工作,组织并指导学生下载填写《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附件1)和《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附件2),积极组织续贷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于5月14日前完成前期申请工作。
  在申请过程中,各学院务必要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贷款信息录入、初审(5月15日—5月22日)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院贷款信息录入及上报操作流程》(附件3)要求,依据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内容,全面开展贷款信息录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一卡通号)、家庭住址、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等信息进行初审,逐一检查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学院可以通过系统将贷款信息导出,组织贷款学生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以免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贷款不能正常发放。
(三)贷款信息确认、上报(5月23日)
  贷款信息录入完毕并经过学院初审后,各学院要提前联系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预约复查时间,待贷款中心复查通过后,由学院贷款负责人通过系统对贷款信息进行确认,并汇总上报。
五、 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1. 延长还本宽限期及贷款合同期限。从2015年开始,我省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3年,贷款合同的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即4年制本科生贷款期限为17年,五年制本科生贷款期限为18年,最长不超过20年。详情参照《2017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年限汇总表》(附件4)。
  2. 优化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均可申请贷款展期和贴息。
  3. 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对于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4. 不得拒绝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学院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针对服兵役、直招士官、服务基层等群体的贷款毕业生介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我校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相关制度(附件5)。
  我校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附件6)。
  6. 毕业当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2017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及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当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后可获得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7. 本金归还、利息支付及违约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学生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正式启动,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均已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如不按时还款,对将来的生活、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希望各学院充分认识贷款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本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体系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助学贷款。
1. 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
2. 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
3. 学院贷款信息录入及上报操作流程
4. 2017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年限汇总表
5. 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6. 河南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河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河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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