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空房该不该空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经常会遇到有业主问我:我家的房子开发商交完钥匙后,房屋没有装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我又没有享受一天物业服务,凭为什么让我交物业费?那么,对于闲置的空房,业主该不该交物业费?要弄清楚这个问题,业主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首先,我们要了解物业费的组成和用途!
图片来源于网络在我国物业费用的收取可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包干式也就是业主交纳固定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自负盈亏,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酬金制是物业的管理成本再加上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酬金。由于酬制要计算物业成本,容易出现纠纷,所以现在大部分采用包干制,业主一年交固定的物业管理费用。从收费方式就可以看出,决定物业费的因素就是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物业服务成本由9部分组成:“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由此可知,物业费用大部分用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及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物业费是用在整个小区上面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业主的支出。个别业主没有入住并没有减少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以及公用设备的维修等服务,这些公共部位的相关费用和人员工资还是照常支出。因此,如果因为业主没有入住而不交物业费,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不说是很不公平的。其次,我们再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业主对物业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使用权利,同时也承担着交纳这些共同部分的维护和管理费用,这是法定的。同时,我们也不能说,我现在放弃使用这些物业而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物业公司依照合同或其他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以未享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闲置房屋、外出不在家、不使用电梯等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再次,我们需要交多大比例的物业管理费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对于空置的房屋,是全额交纳物业费吗?当然不是,我国的好多地方都采用交纳一定比例的费用,规定也不尽相同,下面列举几个,具体的由网友自己去查找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凡已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或大厦内的待销商品房和已购买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尚未入住的房屋产权人(含开发商),应交纳50%的物业管理费。”《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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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空房”要交物业费 元芳,你怎么看
[导读]没有入住的房子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相关部门温馨提示:只要是业主在这个小区里购置了房产,不论居住和使用与否,都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自己买来的新房一直闲置没有入住,但物业公司却要对这样的“空房”收取物业管理费,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日前,市民周先生反映,他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据周先生反映,他于2006年在我市城区购买了一套住房,由于周先生一直在外地经商,所以购房至今,该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无人居住。前段时间,周先生从外地回到六安,准备入住一直空置的新房,并着手开始对自己在房屋进行装修。前几天,周先生忽然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周先生交纳从2006年至今的物业管理费。周先生接到电话后,感到非常不理解和气愤。“我从2006年买房至今,这里的房屋一直是闲置的,我家也没有一个人曾在里面居住过,既然我房子都是空的,我就不算接受了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凭什么要我交物业费呢?”周先生说。“我对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和收费感觉非常不理解,我都没在这里住,为什么还要我交费?而且一交就是1000多元,这收费标准又是怎么定的?”周先生说起这件事显得非常气愤。就周先生所遇到的情况,记者随后联系了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工作人员。“业主可能对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不是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业主在这个小区里购置了房产,不论居住和使用与否,都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所以周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交纳物业费。至于交费标注,要视小区和业主房屋的具体情况而定。”工作人员对记者作出了这样的解释。PS: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所服务和管理的主要部位是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和公用部位,譬如小区内道路、楼梯等部位的保洁,路灯、绿化带等的维护等等呢,服务的对象是小区内的绝大部分业主。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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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数据()
环比: 285.2%住宅成交套数:235套
环比: 633.3%商铺成交套数:19套
周成交数据(-5.4)
环比: -20.5%住宅成交套数:1246套
环比: -33.3%商铺成交套数:138套
随着合肥畅通中环的工程,火车西站的搬迁,对望江路而言,又是一次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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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5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重磅!明天,青岛市物业收费新政实施,你关心的都在这里了!重磅!明天,青岛市物业收费新政实施,你关心的都在这里了!光明网百家号物业服务收费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青报君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贯彻我省这一新的管理办法,我市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衔接政策,与原政策相比,物业收费新政都有哪些变化?青报君选取了部分大家关注的热点,为您一一解读:物业费(资料图)01Q:空置房屋物业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是什么?A: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及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空置房屋物业服务收费减免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02Q:储藏室、车库是否应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A: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之内,但改变设计用途用于居住的除外。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及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储藏室、车库的计费面积,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资料图)03Q:车位未停放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如何减免?A: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车位超过一个月未停放机动车的,应由车位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免收停车服务费。对于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及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其停车服务费减免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04Q: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何制定?A: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的是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业主选聘物业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政府对保障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的物业、停车服务收费进行过渡管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一个菜单,列明收费标准及对应的服务内容,其中物业服务收费为基准价格,停车服务收费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资料图)05Q:车位场地使用费如何收取?A: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应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车位场地使用费指导标准按照最高150元/月收取;临时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或者临时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停车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停车超过2小时的部分,每小时最高不超过2元,每日最高不超过6元。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的车位场地使用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对于在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及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收取的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06Q:7月1日以后,政府管价范围内的车位场地使用费标准,是按照此前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还是按照新的规定执行?A:《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应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因此,对属于政府管价范围的物业管理区域,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7月1日后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明确物业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资料图)07Q:物业代为收取的业主共有收益资金如何使用?A: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08Q:建筑垃圾清运费如何收取?A: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存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资料图)09Q:物业服务收费产生纠纷如何解决?A:价格主管部门将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以向市、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10Q:住宅小区停放机动车可以收取那些费用?A: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由承租人、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11Q:住宅小区对外来车辆停车收费吗?A:可以收费,但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机动车,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安装和物品配送等服务临时停放的机动车,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费。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衔接政策明确了物业费、小区停车费等热点问题关系着每个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快发给自己小区的邻居看看吧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来源:青岛日报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光明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媒体融合与创新的引领者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重磅!空房该不该交物业费?有车位为啥还交费?官方是这样解释的
山东省政府印发了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自日起施行
6月28日上午10:30,
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邀请省法制办、省物价局负责同志解读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处分权、收益权等权利也属于全体业主。该办法是全国第一个专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省政府规章,将于7月1日起执行。
详解物业收费新规
小区共用部位收益归全体业主
《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收益的使用等等,应当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因未成立业主大会,其公共收益,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代业主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经营所得收益,应当单独列账,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在保修期限内的由建设单位负担,超过保修期限的由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住宅交付空置半年收费不得超60%
《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也就是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空置的减收比例不得低于40%。
车位空置免收停车服务费
《办法》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的车位,交纳停车服务费,空置不用的免费;利用共有道路等长期停车的,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的按小时收费;执行公务以及为业主配送物品、维修服务等车辆一律免费。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实行出入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备出入证(卡);额外提供其他便利出入设备的,可以收费,但由业主自愿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办理。
物业费上调需经半数业主同意
《办法》规定,因政府指导价变动需要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作相应调整。 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真实、完整的物业服务成本向业主公开,并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调整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收费执行啥标准?
公共区域内收益怎么分配?
哪些情况该减收甚至免收费?
官方解读热点问题
问:房屋空置的,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怎么交?
答:空置六个月以上,物业费应当减收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也就是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空置的减收比例不得低于40%。
主要理由有三:
一,《办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投机买房、调控房地产价格不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通过加收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打击炒房;
二、部分物业空置,物业服务企业仍要正常运转,不交物业服务费不能保证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但业主不入住,就不产生垃圾,不使用电梯,物业服务工作量有所减少,可以减收部分物业服务费。
三、减收比例应当视情况而定,比如,热门地段的房屋,入住率高,减收比例略高对物业企业影响也不大,而一些度假型小区,业主多属“候鸟型”,房屋空置率很高,如果物业费减免比例过高的话,物业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对于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是否减收、减收多少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另外,关于车位空置问题。现行政策是购买的车位未停放机动车的,减收停车服务费,具体减收比例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此次《办法》规定,未停放机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也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问:买房时一并买了车位,已经交了物业费了,为什么还要交停车费?
答:物业公共服务与停车服务的内容接近,但服务主体不同。
物业公共服务的服务主体是全体业主,停车服务的服务主体为购买车位的业主或者车位使用人。有的业主家中无车,有的业主拥有不止一辆车。让无车户替有车户、多车户分摊物业服务成本显失公允。
按照现行政策,物价部门在制定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标准时,是分别计算成本的,没有包含关系。在总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停车服务费不再单独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需要相应上调,否则物业服务企业难以为继。
例如,济南市目前物业公共服务费基准价格一星级是0.5元/㎡、五星级是1.6元/㎡,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是35元/辆。如果把停车服务费均摊到物业公共服务费上,物业公共服务费约需上涨0.2元/㎡左右。
问:有些物业公司利用小区的电梯、墙体等做广告,对这方面的经营收入,现实中纠纷比较多,对此《办法》是怎样规范的?
答:公共收益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业主大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经营收费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你刚才提到的广告费就是其中一个方面,其他还有车位场地使用费、物业管理用房租赁费,等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其经营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经营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法律层面的基础性规定,而物业服务企业有没有权利进行经营,经营所得收入如何使用和分配,如何保障业主的所有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是现实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产生矛盾纠纷的地方。
在这方面,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做的比较好,能够定期向业主公示经营收益,有的还以此折抵业物业费,受到了业主的欢迎;但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做的不够到位,业主满意度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进行了规范,作了三个方面的创新性规定。
第一,关于经营权的问题。按照《办法》第二十九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业主进行经营,取得经营权的方式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授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授权。该规定,解决了现实中,特别是前期物业中,物业服务企业因无法征得业主大会、业主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经营导致经营行为合法性不足的问题。
第二,关于收入归属和使用问题。按照《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业主大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
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代经营的,可以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和税费,管理费的提取比例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这条规定既解决了不同情况下公共收益资金如何使用的问题,也通过提取管理费的方式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代经营的积极性。
另外,该条还有一个创新点,就是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规定公共收益资金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将有利于增强业主的获得感,营造和谐的物业服务关系。
第三,关于如何保障上述两条规定有效执行的问题。《办法》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通过收益公示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即《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二是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办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和使用公共收益资金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生活日报、闪电新闻、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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