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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www.wngtj.gov.cn  10:04:55 浏览次数:285 来源: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字体:
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 则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任务
三、规划依据
四、规划范围
五、规划期限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第一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第三节&规划原则
第四节&规划目标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
第二节&建设用地
第三节&其他土地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优先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
第二节&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第六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第二节&各县(市、区)主要用地调控指标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性质
第二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及规模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
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四节&土地整治
第十章&重点建设用地项目
第一节&交通运输建设用地项目
第二节&水利建设用地项目
第三节&电力建设用地项目
第四节&能源、化工建设用地项目
第五节&环保建设用地项目
第六节&商贸、旅游建设用地项目
第七节&建材、工矿建设用地项目
第八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
第九节&社会事业建设用地项目
第十节&装备制造业建设用地项目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规划实施法律措施
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措施
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第十二章 附则
1、渭南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2、渭南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渭南市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4、渭南市建设用地指标表
5、渭南市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表
6、渭南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7、渭南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8、渭南市各县(市、区)基本农田调整表
9、渭南市允许在基本农田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
10、渭南市各县(市、区)园地规划指标控制表
11、渭南市各县(市、区)林地规划指标控制表
12、渭南市各县(市、区)牧草地规划指标控制表
13、渭南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关中东部经济强市和构建“和谐渭南”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的要求,编制《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任务
《规划》根据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土地利用的供需状况,确定2006 - 2020年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农用地;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三)落实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
(四)对市域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进行安排;
(五)制定差异化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各县(市、区)土地利用;
(六)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七)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八)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三、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四)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五)《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 - 2010);
(六)《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4号);
(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06 - 2020年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5号)。
(八)《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九)《陕西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十)《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华县、潼关县、大荔县、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11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13046.04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远期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一、自然概况
渭南市位于黄河中游,西北黄土高原东南缘,关中平原东部,介于东经108°35′ - 110°35′和北纬34°13′ - 35°52′之间。东濒黄河,西倚西安,南靠秦岭,北接延安,古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是西北地区的“东大门”。境内地势以渭河为轴线,划分为秦岭山地、南部黄土台塬、中部渭河冲积平原、渭北黄土台塬和北部中低山丘陵五大地貌类型区。南北长182.3公里,东西宽149.7公里,土地总面积13046.04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34%;辖一区、两市、八县,195个乡(镇、街道办)。
(一)地势地貌
渭南市地处我国内陆中纬地带,地域南北长182.3公里,东西宽149.7公里,地质构造跨越三个构造单元。南部属北秦岭元台拗折带,中部是汾渭地堑渭河断陷区,北部属华北地台的陕甘宁盆缘区。全市呈南北隆起,中部断陷的阶梯状地堑构造。
(二)河流水系
渭南市过境、入境以及市内河流,均属于黄河水系。过境地表客水主要有黄河,入境地表客水主要有渭河、北洛河。多年平均径流量438.86亿立方米,其中市属273.86亿立方米。市内自产径流量为8.88亿立方米,占陕西省地表径流总量的2.11%。
(三)土壤和植被
渭南市的土壤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分为12个土类,24个亚类,42个土属,130个土种,土壤总面积1255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
渭南市植被属温暖带落叶阔叶林类型,受人类活动影响而分为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个亚类。林草植被覆盖度20.1%。
(四)气候气象
渭南市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和,光热条件好,降水适中,雨热同期,干湿季节分明,寒暑交替明显,春夏秋冬四季分明。
(五)矿产
渭南市地跨华北、秦岭两个一级构造单元。地下矿藏品种多、储量大、分布广、品质好,呈现“南有色、北能源、中地热和建材”的带状分布格局。全市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37种,主要有钼、金、银、铜、铁、铅、铼等有色金属矿点175处,已开发利用的100多处。
南部秦岭区皱褶断裂发育,成矿地质条件优越,以矿产为主,是全国和陕西钼和黄金的生产基地,其中钼矿石的储量、含钼量居全省第一和全国第二,黄金的储量、产量居全省第一和全国第三。秦岭以北主要以煤、石灰石、铁矿石为主,有渭北黑腰带之称,在全省居于比较重要的地位。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05年底全市总人口537.0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44%。其中农业人口437.90万人,非农业人口99.1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81.50%和18.50%。劳动力资源284.5万人,从业人员236.5万人,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分别为111.5万人、25.4万人和99.6万人,分别占从业人员的47.30%、10.70%、42.00%。
2005年全市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328.51亿元,比上年增长35.71%,实现工业增加值112.94亿元。增长21.8%;实现销售产值321.99亿元,产品销售率达到98.02%,同比提高3.76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4.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92.21亿元,比上年增长8.06%。全市国内生产总值312.42亿元,占全省8.50%,人均5713元。财政收入21.03亿元,占全省3.9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764元,年均增长10.4%;农民人均纯收入1882元,年均增长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
到2010年,耕地减少量不得超过14000公顷(21.00万亩)。年,全市耕地减少量为17289公顷(25.93万亩),占耕地减少量控制指标的123.49%。
(二)基本农田保护
到2010年,基本农田不低于540000公顷(810.00万亩)。2005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542089公顷(813.13万亩),占规划指标的100.39%。
(三)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6667公顷(10.00万亩)。2005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4620公顷(6.93万亩),占规划控制指标的63.90%。
(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到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4000公顷(21.0万亩)。1997 - 2005年,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增加耕地7071公顷(10.60万亩),完成了规划控制指标的50.5%。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1、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自《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 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土地用途管制,有效地发挥了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维护了粮食安全。上轮规划确定全市基本农田面积540000公顷(810万亩),2005年实有基本农田面积542089公顷(813.13万亩),占规划目标的&&&
103.17%。同时通过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投入,配套、完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市粮食连年稳产、增产提供了坚实保证。
3、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规划实施以来,按照规划安排西潼高速、西禹高速、渭化“双甲”等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城镇化进程。规划期间,为渭南城区建设、各县县城、重点镇的城镇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用地。1997 - 2005年,全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869公顷(1.30万亩),中心城区的发展用地基本得到满足,完善了城镇功能,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等级结构和空间布局。
5、合理引导土地整治,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1997 - 2005年,全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4620公顷(6.93万亩),同期,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7071公顷(10.61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二)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地均GDP从1996年的0.90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2.39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GDP从1996年的10.09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25.65万元/公顷;粮食单产由1996年的218.4千克/亩提高到2005年的234.1千克/亩,
(三)生态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全市林地面积从1996年的187398公顷(281.10万亩)增加到2005年的204867公顷(307.30万亩),森林覆盖率从1996年的14.36%提高到2005年的15.7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800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32.14%;生态退耕18411公顷(27.62万亩),土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由于上轮规划已实施了九年,土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都难以适应全市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上轮规划实施后,国家调整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提前或新上了许多项目,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又如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户籍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使城镇人口和用地规模呈加速增长态势。由于上轮规划的弹性空间不够、前瞻性不足,用地安排、用地计划不尽合理,从而导致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调整频繁等问题,因此,上轮规划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需求,迫切需要修编。但如何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对新一轮规划修编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分布
2005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1304604公顷(1956.91万亩)。 其中农用地面积1006778公顷(1510.1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7.17%;建设用地面积121813公顷(182.7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34%;其他土地面积176013公顷(264.0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49%。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为625926公顷(938.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98%主要分布在南北黄土台塬和渭河冲积平原地区;园地面积为72666公顷(109.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57%,主要分布在北部黄土台塬和渭河冲积平原地区,南部黄土台塬地区分布较少;林地面积为204867公顷(307.3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70%,主要分布在南部秦岭山地、北部低山丘陵地区和大荔县的沙苑地区,其他地区分布较少;牧草地面积为56180公顷(84.2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1%,主要分布在南北两山和北部的丘陵沟壑地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7139公顷(70.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61%。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5987公顷(158.9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12%;其中,城镇用地8209公顷(12.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63%;农村居民点用地87930公顷(131.9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4%;采矿用地9456公顷(1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92公顷(0.5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503公顷(15.7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8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323公顷(7.9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1%。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为51583公顷(77.3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95%;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4430公顷(186.6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54%。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
2005年末,全市已开发利用土地1128591公顷(1692.89万亩),土地利用率为86.51%,垦殖指数47.98%,耕地复种指数147%。
(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全市南北依次分为5个土地类型区,秦岭山地占8.3%,南部黄土台塬占8.7%,中部渭河冲积平原占28%,渭北黄土台塬占26.8%,北部中低山丘陵占28.2%。受地貌差异的影响,市域南、北部台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以粮食、名优果品生产为主;中部渭河冲积平原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以粮、棉、油、蔬菜生产为主;南、北部为浅山地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以林木抚育和生态保护为主。
(三)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面积呈逐年增大趋势
2005年全市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7.17%,其中耕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98%,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9%)。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3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工矿用地的规模逐年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年,全市耕地累计减少17289公顷(25.93万亩),年均减少1921公顷(2.88万亩)。同期全市人口净增加20.26万人,人均耕地由亩下降到2005年的1.74亩。耕地不断减少,人口持续增加,人地矛盾不断加剧。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四查清、四对照”成果,全市低效建设用地4120公顷(6.18万亩)。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集中体现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全市农村低效用地1884公顷(2.83万亩),占低效用地总量的45.7%,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00.8平方米/人,超过《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 93)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50-150平方米的标准。全市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超面积住宅”、“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
(三)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开发潜力有限
截止2005年,全市耕地后备资源38900公顷(58.35万亩),分布不均衡,约三分之一分布在南北低山丘陵区域,生态脆弱,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四)各业争地,统筹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位置的固定性,各行各业对土地需求的刚性,客观上形成建设用地与农业争地现象,形成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各方面需求的增长,这一现象将更加突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与农业生产用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通过土地供应宏观调控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
(五)土地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截至2005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约438871公顷(658.3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64%。土地退化面积达2万公顷。全市直接或间接受工业“三废”影响的土地已超过2.2万公顷。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为渭南市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为加快推进渭南与西安核心区、以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在交通、产业、城市、机制、旅游和服务等方面的全面对接,加强与西安核心区以及晋陕豫地区的战略合作,积极融入大西安“半小时生活圈”,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家加强能源产业建设,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为渭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做大做强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等产业。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资本、技术及产业加速向资源富集、科技发达、劳动力、土地成本较低的地区转移,渭南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基础,有利于促进产业扩张和结构升级。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为改变渭南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别带来新的机遇。
陕西省和渭南市构建的交通网络体系,给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现实发展机遇,将进一步促进市域内土地资源和产业结构布局的优化升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渭南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如何解决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
渭南市2005年人均耕地面积1.74亩,预计到2020年,全市人口总规模将达到593.5万人,即使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仍维持在现有水平,届时人均耕地将下降到1.58亩左右,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增大。
(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发展的难度加大
2005年,渭南市城镇化率为31%,低于陕西省同期37.2%的平均水平。规划期内,渭南市提出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0%、2020年达到60%的目标,在加快先进制造业、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电力能源、钼金产业、建材、煤化工业等重点行业发展,落实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等方面也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规划期内,为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还需补充一定数量的耕地,由于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建设用地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增加资源消耗量,增大废弃物排放量。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三)经济建设和发展趋于多极化,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经济已呈现多极化的增长模式,随着东部沿海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逐步减弱,经济增长开始向中西部适宜开发的区域拓展,必然要求增加渭南市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用地空间。如何在保障发展中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是渭南市未来土地利用的难点。如何处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关系,协调巩固农业和发展工业之间的用地矛盾,是渭南市土地利用的核心。
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为落实《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提出的各项任务,通过实施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全市土地利用格局,调控土地空间资源,指导城乡用地协调发展,保障用地供给,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第一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按照“依托优势、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突出中心城市、产业园区和重点城镇建设,强化人才、科技和资本要素聚集,做大做强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和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旅游、文化和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把渭南建设成为国际山水文化旅游城市、陕西新兴工业城市、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和关中适宜人居城市,不断开创全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为战略目标。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发展,建设秀美渭南、富裕渭南、和谐渭南。
一、战略定位和举措
(一)根据渭南市在全省的战略地位,渭南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为:
1、大关中装备制造业基地;
2、陕北煤化工接续基地;
3、西部新能源新材料基地;
4、西部重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5、国际山水文化旅游目的地;
6、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
7、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商贸物流中心。
(二)要重点实施的六大战略举措是: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产业园区,加快调优产业结构,高起点谋划推进工业大发展。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
4、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建设,促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5、以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能源电网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6、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生态建设,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2020年GDP达到3300亿元,人均GDP达到5.7万元。
(二)全市财政总收入从2008年的69.6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三)人民生活全面奔向小康。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65000元,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6500元。
(四)环境承载能力增强。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08年下降20%,林木覆盖率和城镇绿化率分别达到30%和45%以上。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出发点,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落实;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认真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
第三节&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二、科学保障建设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安排各项各业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城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高效节约集约用地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土地整治
贯彻“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土地利用方针,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土地整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地,切实加强秦岭北麓、北部低山生态功能区、黄河湿地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渭南土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第四节&规划目标
根据《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结合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渭南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为: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14686公顷(922.03万亩)以上;规划期内,确保564667公顷(847.00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保障建设用地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3500公顷(200.25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分别为112933公顷(169.40万亩)和26480公顷(39.7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2920公顷(19.38万亩);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11980公顷(17.97万亩),建设占用耕地9420公顷(14.13万亩)。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
四、土地整治全面推进
到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25891公顷(38.84万亩)。
五、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规划期内,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土地生态结构和空间布局更趋合理,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和土壤“三化”治理取得明显进展。每年治理水土流失的面积不少于800公顷(1.20万亩),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的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按照省级规划下达渭南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战略和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结合各类用地供需趋势分析,按照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方针和优先安排农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通过全面协调、平衡,对全市2010年和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实现各类用地规模更加合理,结构逐步优化。
第一节&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1006778公顷(1510.17万亩),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018146公顷(1527.22万亩)和2020年的1057158公顷(1585.74万亩),农用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77.17%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78.04%和2020年的81.03%。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为625926公顷(938.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98%;到2010年耕地面积调整到620340公顷(930.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55%;到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到614686公顷(922.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12%;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减少0.43和0.86个百分点。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为72666公顷(109.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57%;到2010年园地调整到74667公顷(112.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72%;到2020年调整到76666公顷(115.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88%;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0.15和0.31个百分点。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为204867公顷(307.3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70%;到2010年林地面积调整到220000公顷(330.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86%;到2020年调整到262667公顷(394.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13%;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1.16和4.43个百分点。
四、牧草地
2005年全市的牧草地面积为56180公顷(84.2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31%;到2010年和2020年牧草地调整到56000公顷(84.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29%;与2005年相比,比重减少0.02百分点。
五、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7139公顷(70.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61%;到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与2005年相比面积基本稳定。
第二节&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121813公顷(182.72万亩),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25666公顷(188.50万亩)和2020年的133500公顷(200.25万亩),建设用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9.34%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9.63%和2020年的10.23%。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公顷(158.98万亩)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07713公顷(161.57万亩)和2020年的112933公顷(169.4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8.12%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8.25%和2020年的8.65%;
(一)城镇用地
2005年全市城镇用地面积8209公顷(12.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63%;到2010年全市城镇用地调整到10130公顷(15.2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8%;到2020年调整到13489公顷(20.2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3%;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0.15和0.4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7930公顷(131.9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4%;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86633公顷(129.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64%;到2020年调整为86453公顷(129.6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63%;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减少0.10和0.11个百分点。
(三)采矿用地
2005年全市采矿用地面积9456公顷(1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2%;到2010年采矿用地调整为10057公顷(15.0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7%;到2020年调整为11598公顷(17.4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89%;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0.05和0.17个百分点。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392公顷(0.5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3%;到201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调整为893公顷(1.3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到2020年调整为1393公顷(2.1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1%;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0.04和0.08个百分点。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0503公顷(15.7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80%;到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到12530公顷(18.7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96%;到2020年增加到14994公顷(22.4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5%;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0.16和0.35个百分点。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323公顷(7.9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1%;到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5423公顷(8.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2%;到2020年增加到5573公顷(8.3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3%;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增加0.01和0.02个百分点。
第三节&其他土地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76016公顷(264.0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49%;到2010年面积调整为160792公顷(241.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33%;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13946公顷(170.9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74%;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减少1.16和4.75个百分点。
一、水域用地
2005年全市水域用地面积51583公顷(77.3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95%;规划至2020年水域用地面积稳定在51583公顷(77.37万亩)不变。
二、自然保留地
2005年全市自然保留地面积124432公顷(186.6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54%;到2010年面积调整为109209公顷(163.8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7%;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62363公顷(93.5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8%;与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减少1.17和4.76个百分点。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优先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
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以全市2005年现有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为基础,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依据,科学制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先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耕地布局
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和整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推广节水抗旱技术,科学采用生物和工程技术手段,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按照规划期内耕地总量略有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推进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区域化、专业化,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614686公顷(922.03万亩)。
二、基本农田布局
在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集中的要求,把质量较好的耕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将污染严重、不宜耕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点将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心城区、工业园区、重点镇、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新农村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规划期内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570139公顷(855.21万亩),比规划指标564667公顷(847万亩)多出5472公顷(8.21万亩)。
多划的基本农田,主要用于规划期间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确定的独立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全市允许在基本农田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表9。
第二节&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一、城镇发展空间结构及用地布局
以渭南中心城市为中心,以铁路、高速公路和区域主干公路为依托,构建市域城镇体系合理的空间布局。规划期内市域城镇形成“主三副、两横两纵、三大板块”的网络化空间结构布局。
“一主三副”:一主:即渭南中心城区;三副:即韩城、蒲城和华阴。
“两横两纵”:即陇海城镇发展轴和西韩城镇发展轴、中心城区-蒲城-白水城镇发展轴和罗夫-大荔-澄城城镇发展轴。
“三大板块”:即核心发展区、东北发展区和西北发展区。
(一)中心城区优化布局
中心城区主要以跨河向北发展为主,由经开区组团与中心区组团和高新区组团一起构成沿河带状发展的空间形态。
1、人口规模。 2020年主城区和华州组团人口规模为80万人。
2、用地规模。新增城市建设用地2010年控制在920公顷(1.38万亩);2020年控制在2300公顷(3.45万亩)。
3、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形成“一心两带两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生态文化核心。
“两带”即滨河多功能生态景观带和南源生态保育带。
“两轴”即渭河南岸城市发展轴和渭河北岸城市发展轴。
“三组团”即中心区组团、高新区组团和经开区组团。
(二)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以渭南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渭河为轴线,形成以陇海、侯西等铁路,西潼高速公路、西禹高速公路, G108、G210国道和S106、S107等省道,及沿黄快速旅游干道组成的“米”字型轴线分布的关中东部城镇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结构,建设城际快速干道体系,提高道路等级和通达深度,促进中心城市与周围卫星城镇的有机结合,提升市域城镇整体发展水平和实力。
二、产业发展布局
优化市域产业空间结构布局。规划期内形成“一心一带四区”的产业空间结构。
“一心”指渭南中心城区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中心。
“一带”指东部沿黄旅游产业带。
“四区”分别为西部先进制造产业区,南部医药及特色金属产业区,北部能源化工产业区,中部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
专栏一:各县市产业布局
主要产业发展策略
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文化旅游
大力发展服务业,打造关中东北部区域性服务中心。构建大型的电力、煤炭开发、煤炭加工、建材等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探索加快产业链的延伸,推进北部能源化工产业的整合提升;发展文化旅游。
能源化工、机械、建材、农产品加工
大力发展服务业,构建市域区域性服务业中心;以飞机组装为主,与中心城区共建先进制造业带;发展花炮等特色产业。
纺织、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化工
大力发展服务业,构建市域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做大做强农副产品加工业,带动市域农副产品加工业整合;推动物流业发展,构建市域次级物流中心。
能源、机械、冶金、医药、旅游及旅游产品、会展
构建辐射市域的区域旅游服务网络,以旅游业为龙头,大力发展会展、商贸等服务业,构建区域性服务中心;同时,扩大工业规模。
陶艺、机械制造、建材、农副产品
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加强产业实力;注重发展特色陶艺产业。
涉煤、涉果、涉酒和建材产业。
注重发展以苹果、酿酒为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立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煤电、铝加工、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
重点发展煤电铝加工产业链,农副产品加工。
煤电、机械加工、农副产品、旅游
大力发展煤炭工业、涉农工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绿色生态旅游。
黄金、建材、农副产品、旅游
发展黄金特色加工,黄金探秘及黄河风景旅游;积极扩大产业规模。
钼矿、建材、农副产品、旅游、无公害蔬菜
重点发展钼矿采选和精深加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旅游和无公害蔬菜生产。
三、工矿用地布局
煤炭工业要调整生产结构,发展洁净煤技术,提高优质煤和洁净煤比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电力建设要重点发展坑口大机组火电,建设好秦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韩城二电厂三期、蒲城电厂四期工程建设,建设渭南市区热电联产等重大工程,建设煤电循环能源基地,保障能源工业建设用地需求。
(二)化工
以支农化工为主体,积极扩大基础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同时开发煤化工和石油化工。抓住国家开发西部,化学工业战略性西移的趋势,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集中发展市场前景好、优势明显的化工产品。充分利用渭化集团、陕西华山化工集团、韩城黑猫焦化公司等大型煤化工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冶金焦及醋酸、磷酸二铵、甲醇等化学原料业。同时依托现有的医药、食品产业基础,发展医药中间体、食品助剂。重点发展化肥、农药等农化品,满足关中地区农业发展的需求。在土地利用上积极支持打造关中城镇群重要的化工基地。
(三)建材
依托北部乔山山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以扩大水泥生产规模为重点,发展特种、高强、快凝和高标号水泥,积极开发新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大力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降低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行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重点推进富平“富骊”、蒲城“尧柏”等企业改扩建,新增水泥生产能力400万吨以上。要留足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建材工业的发展。
(四)有色金属冶炼
进一步提高黄金和钼产品加工的深度和精度,加快形成采、选、炼、加一体化的生产基地。加快钼业基地的改造和钼产品的深加工,形成系列钼产品在全国乃至亚洲市场上的优势。重点抓好金堆城钼业等龙头企业和潼关金矿尾矿综合利用及探矿增储。力争使钼产品出口创汇率达90﹪以上,黄金年产量稳定在10万两以上。华县和潼关县在建设用地布局上,要积极支持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
(五)机械、设备制造业
在重点支持中联重科、中冶陕压、大中小型液压挖掘机等支柱产业用地的同时,保障突出发展通用飞机、大功率拖拉机、太阳能空调等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的用地需求,构建西部先进制造业基地。
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一、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建设布局
以“两横五纵八辐射”的铁路骨架网建设和“四横两纵一线”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国省干线和七横五纵八条路段县道为次骨架,以乡村公路为支线系统,构建交通运输网络体系。
(一)铁路建设布局
规划期末,境内铁路复线里程占到总里程的50%以上,电气化里程达到100%。建设西安-郑州、西安-运城高速铁路;新建黄陵-韩城、华阴-榆林铁路,分流关中-陕北南北向客货流;对西安-侯马、西安-合肥-南京铁路的复线化改造以及陇海线的扩能改造;新建阎良-韩城、咸阳-渭南、西安-潼关-运城的关中城镇群城际客运铁路。
(二)公路建设布局
加快西潼高速公路的拓宽改造和渭黄高速公路建设;新建西安大环线渭南–玉山高速公路;加强黄河三角区的交通联系,新建跨黄河通道,增加合阳-临猗、大荔-永济公路联系通道;建设沿黄快速旅游干道和连接各重要景区的旅游公路。
(三)水运、机场和管道建设布局
搞好黄河、渭河航道的综合整治,提高航道等级,解决港航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加快港口、码头建设,积极开发黄河航运和水上旅游线路。重点建设合阳东雷、大荔大庆关、花园等三处简易码头,在满足防汛要求和服从黄河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开通壶口-禹门口-潼关的水上旅游线路。完善航运配套设施建设,便于水陆运输的衔接,注重通信导航设施的建设。
加快卤阳湖航空产业园建设,依托卤阳湖通用机场和低空空域资源,重点发展通用航空飞行员培训、航空俱乐部等通用航空产业项目。
建设西气东输管线、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线、韩城-敷水-渭南输气管线、韩城-渭南-西安煤层气管线等管线工程和陕西神渭管道输煤工程等。
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渭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城镇供水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防洪保安工程和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加快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大中型水库和水源工程工作;建立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工程建设。到2020年,渭河综合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
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韩城市二电厂三期、蒲城电厂四期、110 KV、330KV、750KV、1000KV输变电工程、渭南东750KV输变电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建立城乡供电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以现有的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黄龙山褐马鸡自然保护区等省级保护区和华山、少华山等10个森林公园,涧峪水库、尤河水库等水源保护区为基础,加大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力度;以黄河、渭河、洛河水系为依托,提高河流流域治理水平。北部低山丘陵地区在开发利用中要培土固壤,防治水土流失,保持南部秦岭北麓水源涵养区的整体形态,积极预防地质灾害,维系境内河流的自然形态,构建山水一体、人与自然、利用与保护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农、林、牧、渔的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园地、林地和草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能力,积极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一、园地布局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能力和综合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应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应控制园地发展方向,重点向浅山、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平原区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通过技术手段,调整品种结构,提升品质,提高单产,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增加4000公顷(6.00万亩),其中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合阳县园地增加面积最大,共为3934公顷(5.90万亩),占全市园地增加面积的98.4%。
二、林业用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北部低山丘陵地区和秦岭北麓等重要生态区域,结合黄河、渭河、洛河生态保护要求,实施黄河、渭河、洛河等生态保护林工程;在立地条件好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四旁”空闲地,建设一批以速生生态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57800公顷(86.70万亩)。
三、牧草地布局
优化牧草地布局,南北两山和北部低山丘陵沟壑区,要充分利用不宜发展园、林的沟坡地种草,稳定牧草地规模,科学畜养,最大限度地发挥牧草地的生产和生态功能。规划期内,牧草地规模保持56000公顷(84.00万亩)以上。
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保证重点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景观设施建设项目需求。以韩城古建筑和司马迁祠、洽川黄河湿地、蒲城和富平帝陵、白水字圣仓颉庙、华山和少华山风景名胜区等具有奇特山水风光的自然景观用地,形成西线:民俗、帝陵景观;中线:民俗、大荔沙苑景观、韩城古建筑景观;东线:民俗体验、华山风光、少华山森林公园、潼关古迹、黄河湿地、韩城古建筑景观;精品环线:富平陶艺村、桥陵、韩城、洽川、华山等“三条廊道”和一条精品环线等景观线路。以西岳庙和魏长城等全市现有的35处国家级和51处省级物质文化遗产以及12项国家级和1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人文历史景观。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发挥自然景观用地的多重功能,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根据景观风貌和视觉效果的要求,交通沿线限制沿路建设,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形成有较高视觉质量或较高可视度区域的景观风貌;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连片保护和利用,合理穿插布局,保证重要视点之间的视觉通畅开敞;科学安排土地整治区域,调整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布局,实现景观修复和再造,结合风景旅游名胜区建设,构建具有渭南特色的“山-塬-城-水-城-田”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利用基本功能和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政策的不同,划分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7个土地利用功能区。
专栏二:渭南市基本农田集中区
一、南部黄土台塬基本农田集中区:包括临渭区、华县、华阴市、潼关县4个县(市、区)35个乡(镇、街道办),总面积为104698公顷(157.0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71965公顷(107.95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2.63%。
二、渭河冲积平原基本农田集中区:包括临渭区、大荔县、蒲城县、富平县4个县(区)78个乡(镇),总面积为375405公顷(563.1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291092公顷(436.64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51.06%。
三、渭北台塬蒲白基本农田集中区:包括蒲城县6个乡(镇)、白水县2个乡(镇),总面积为38735公顷(58.1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26775公顷(41.00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70%。
四、渭北台塬澄合基本农田集中区:包括澄城县7个乡(镇),合阳县6个乡(镇),
总面积为84875公顷(127.3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53855公顷(80.78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45%。
五、渭北台塬韩合基本农田集中区:包括韩城市5个乡(镇)、合阳县8个乡(镇),总面积为73967公顷(110.95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49484公顷(74.23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8.68%。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根据国家基本农田集中区的划定要求和渭南市优化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布局情况,全市划定5个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市11个县(市、区)均有分布,包括南北部黄土台塬和渭河冲积平原的大部分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677679公顷(1016.52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1.95%。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493171公顷(739.76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的86.52%。(详见专栏二)
土地利用方向:基本农田集中区要重点保护和整治,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要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以粮、棉、油和蔬菜种植为主,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农作物的产出率。
二、一般农业发展区
主要包括一般农田、园地和平原地区的部分林地。主要布局在城镇村建设用地周边和基本农田的外围区域。规划期末该区土地总面积256007公顷(384.0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62%。
土地利用方向:主要是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实行保护的区域。
三、城镇村发展区
城镇村发展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和组团)、各县级中心城镇、规划人口5万以上的城镇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功能的镇和村。大型能源重化工产业的生活及配套区域划入城镇村发展区,包括城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城镇空间拓展的需要而预留的区域。工业园区(见专栏三)用地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筹布局,按照“合理划定起步区,整合优化现有建成区,保障近期发展区,适当预留远期控制区”的发展思路,合理安排渭南市各工业园区用地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41655公顷(62.48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9%。
土地利用方向: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应与经批准的城市和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
专栏三:&渭南市主要工业园区发展引导
渭南高新技术开发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按照“工贸技型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现代化城市新区”的综合定位,形成精细化工、装备制造、高科电子、现代制药、农产品加工、职业教育等“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
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按照基础先行,全面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环保装备、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科研文教等产业。
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开发区。以绿色、生态、环保为基本内涵,以通用航空制造和营运服务为主导产业,结合当地独特的盐湖生态环境,打造航空主体体验旅游品牌,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和航空特色体验旅游集聚区,打造生态、生活、生产和谐发展,田园、人居、产业魅力独具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典范。建设以通用航空产业为主的装备制造园区、高科技园区和卤阳湖景区。
韩城龙门工业园区
以钢铁冶金、煤电焦、新型建材等产业为主,打造为陕西省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区、重化工业基地。
澄城县工业园区
以煤-电-铝、煤-电-硅、生物专用肥、拓日太阳能和单晶硅为主导的能源原材料和加工制造业基地。
华县工业园区
以精细化工产业区、医药农副产品加工区、钼炉料加工区、石材加工区和金堆城钼业,构建“四区一基地”的特色工业园区。
蒲城县工业园区
以果业加工、电子材料、化工、建材、花炮等产业为主,突出农化工业园和煤化工业园特色,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撑配套的化工产业基地。
潼关县工业黄金园区
陕西省黄金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托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黄金及多种金属的勘探、开采、浮选、冶炼、加工及销售,同时发展造纸、化工、建材、精细加工等产业,打造西部最大的黄金产业园。
白水苹果科技产业园
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点扶持园区。以苹果新品种培育、包装、储藏、加工、物流、酿酒、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化基地。
大荔县官池科技产业园
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主要发展棉纺加工、食品工业、纸业板材、绿色化工、机械电子五大支柱产业。
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
陕西省政府重点扶持的100个县域工业园区之一。以新型建材、煤化工、冶金装备制造三大产业为主,相关产业配套发展。
合阳县农民工创业园
重点发展建筑建材、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肉类加工等密集型企业及现代物流服务业。
华阴罗敷产业园
以建材、能源、冶金、石材等为主导产业,打造华阴市西部城区组团。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主要包括华县金堆、富平梅家坪、韩城龙门、合阳王村、澄城尧头、白水利群等工矿区。该区土地总面积3592公顷(5.3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8%。
土地利用方向: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不宜在城镇和居民点内安排的采矿和工矿等独立建设用地。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黄河、渭河、洛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泄洪滞洪区,薛峰水库、尤河水库、五一水库、小夫峪水库、箭峪水库、涧峪水库等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该区土地总面积为36039公顷(54.0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6%。
土地利用方向: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加强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秦岭北麓、渭北山地生态屏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渭北等黄土台塬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实施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渭河流域和洛河流域沿岸生态建设,有序利用和综合开发秦岭北麓水资源,建好生态林、防护林和景观绿化带,构建绿色生态圈。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渭河、洛河等主要河流水质按相应功能区要求稳定达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
六、林业发展区
林业发展区主要分布在南部临渭区、华县、华阴市和潼关县范围内的秦岭山地以及北部韩城市、白水县和富平县范围内的山地丘陵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232557公顷(348.84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83%。
土地利用方向: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
七、牧业发展区
牧业发展区主要分布在北部的韩城市、合阳县、澄城县、白水县和富平县范围内的丘陵沟壑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55550公顷(83.32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26%。
土地利用方向: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
第二节&各县(市、区)主要用地调控指标
依据市域总体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资源环境条件和潜力,在与各功能区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确定各县(市、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详见附表3、4、5、10、11)。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及禁止建设边界的基础上,将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并且明确管制规则。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由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构成,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等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区域面积为45247公顷(67.8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7%。
(一)中心城镇建设区
中心城镇建设区主要由渭南市各县(市、区)的中心城区构成,包括渭南中心城区、韩城市区、华阴市区、潼关县城区、华县城区、大荔县城区、蒲城县城区、澄城县城区、白水县城区、合阳县城区、富平县城区和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面积约26646公顷(39.97万亩),占允许建设区的58.89%。该区域是县(市、区)政府的政治、文化、经济、科技中心。
(二)建制镇建设区
建制镇建设区是由除中心城镇建设区以外的用于城镇建设的区域构成,包括建制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建制镇空间拓展的需要而预留的区域,规划期末该区土地面积7419公顷(11.13万亩),占允许建设区的16.40%。
重点建设临渭区辛市镇、韩城市龙门镇等13 个渭南市确定重点发展的重点镇。中心镇的发展规模一般控制在1500.0公顷(2.25万亩),视具体中心镇建设基础、性质及功能而定。其他一般制建镇发展规模控制在500-1000公顷(0.75-1.5万亩)左右。
(三)工矿建设区
工矿建设区,是由城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工矿企业、砖瓦窑、仓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区构成。规划期末该区土地面积3592公顷(5.39万亩),占允许建设区的7.94%。
(四)村庄建设区
村庄建设区,由规划期内用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区域构成,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规划期末土地面积7590公顷(11.38万亩),占允许建设区的16.77%。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各县(市)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建制镇和中心村周边地区。规划期末该区面积为73850公顷(110.78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66%。
二、管制规则
(一)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四)有条件建设区应尽量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形成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规划该区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保证农业用地空间。该区面积为1149468公顷(1724.20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8.11%。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根据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在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基础上划定。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形成禁止建设区。包括市域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36039公顷(54.06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6%。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区内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遗址的开发,应符合文物部门的规划。
(三)禁止未经处理向河流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性质
渭南市是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门户、秦晋豫黄河三角区区域中心城市、关中东部新兴工业城市、具有关中地域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二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及规模
一、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的控制范围包括临渭区范围内的向阳、人民、解放、杜桥、双王、崇业路和良田7个街道办及辛市镇、田市镇的黒杨村和楼赵村、故市镇的杜王村和巴邑村范围内的土地,土地总面积为301.70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区组团、高新区组团、经开区组团。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由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镇村建成区现状和在建成区周围布局的新增建设用地边界构成。
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在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发展用地布局的范围边界即扩展边界。
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禁建边界
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和渭河及滞洪区、沋河、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边界构成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禁建边界。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根据引导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与城市规划有效衔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将渭南中心城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范围内的区域构成允许建设区,是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现状、新增城市、工矿、居住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到2020年,允许建设区规模控制在9795公顷(14.69万亩)以内。其中,中心区组团2020年允许建设区规模为4305公顷(6.46万亩);高新区组团2020年允许建设区规模为2286公顷(3.43万亩);经开区组团2020年允许建设区规模为1651公顷(2.48万亩);其他区域2020年允许建设区规模为1553公顷(2.33万亩)。
(二)管制规则
在允许建设区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用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中心城区扩展边界合围区域扣除允许建设区和其他区的剩余区域构成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有条件建设区规模应控制在5818公顷(8.73万亩);其中,中心区组团有条件建设区位于双王、人民、向阳街道办,规模为2004公顷(3.01万亩);高新区组团有条件建设区位于崇业、良田街道办,规模为658公顷(0.99万亩);经开区组团有条件建设区位于临渭区辛市镇、信义乡、龙背乡,规模为2378公顷(3.57万亩);其他区域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778公顷(1.17万亩)。
(二)管制规则
有条件建设区内进行建设的,在规划城乡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依法定程序报批;突破城乡用地规模的,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及依法批准追加城乡用地规模指标的,属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定程序报批。
三、限制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主要指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源区、城市建成区的上风区等,用地面积13603公顷(20.40万亩)。
(二)管制规则
区内原则上不安排开发建设项目。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对周边水环境、土壤环境、城市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应考虑搬迁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四、禁止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禁止建设区是指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内的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包括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渭河的滞洪区等,总面积954公顷(1.43万亩)。
(二)管制规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和保护要求的开发活动。区内原则上不安排开发建设用地项目。省以上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应尽量避让禁止建设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环境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区内除保留适当的一产和三产用地外,工业用地应逐步迁出。使用该区内的土地,必须依法定程序上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614686公顷(922.0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564667公顷(847.00万亩)以上。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一)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及土地复垦法规等,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办法,为依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供法规依据。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方案经批准后,不能任意改动。加强政府领导,要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列为本级行政职责规划的实施措施。把落实此项工作的优劣与有关部门和干部的政绩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绩考核指标。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实施。
(三)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资金的投入。各县(市、区)应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形式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保持规划期内耕地数量的相对稳定和质量的提高。
(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大力推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力补偿制度,推广科学施肥。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吨粮田工程计划,实行农业重点投入政策,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增加水浇地面积。通过生物和工程措施,实施土壤综合治理,使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不断提高。
(五)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实行基本农田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镇)、村要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要明确行政保护人和各保护块具体负责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要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在集中连片、靠近居民区及交通线的农田保护区,树立永久性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的内容、范围、面积、权利、责任等要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登记制度,逐级上报,以便随时掌握被保护农田的动态变化。
(六)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重点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个人非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耕地用途;严格限制使用保护区的耕地搞非农业建设,国家建设确需使用保护区耕地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禁止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利设施、保护标志。
(七)严格依法按规划履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凡涉及农用地转用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求,如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基本农田,除按法定程序报批外,还需要由用地单位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费和耕地再造费,用于开垦新耕地和保护农田保护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管理。
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水平。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开发保护性耕作、地力培肥、中低产田改良、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深入研究,建立耕地保护的预警、预报、评估技术体系,使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成为可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相机调控和科学评估的政策体系,提高耕地保护的中长期规划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
一、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
经预测规划期内,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的总潜力为1829公顷(2.74万亩),其中城镇范围内闲置、批而未供和低效用地为352公顷(0.53万亩),农村居民点内闲置用地为1477公顷(2.22万亩)。
二、节约集约用地措施
(一)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与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与时序,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扩张超越人口、产业集聚进程,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统筹市域内城镇群发展,促进城镇间的分工协作与优势互补,促进用地少、就业多、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强的区域优先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通过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等政策,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二)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从严控制供地的标准
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全市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市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工矿用地的位置,严格按照各类各业定额标准与规范核准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在选址时进行多方案的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
(三)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以城镇为支撑,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主体,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基地、北部的能源化工基地、南部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统筹聚集发展,为产业的升级提供空间。严格限定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高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的效率和效益;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加快城中村的改造,促进城镇用地结构协调发展。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提高城市的容积率。
(四)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发展
规划期内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优先保障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发展。严格按照人均农村居民用地标准核定村庄规模,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新建住宅优先安排使用村内的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认真落实“建新拆旧”的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的用地改造,构建宜居、生态、优美的人居环境。
(五)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考核制度
采用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GDP产出、工业产值与工业用地增长系数、二三产业增加值与建设用地增加弹性系数、城镇人口与城镇用地增长弹性系数等反映集约利用土地的主要指标,对各县(市、区)各类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与管理、地方政府领导考核与节约集约用地程度相挂钩。
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规划期间,通过加强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秦岭北麓、渭北山地生态屏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保护、水土保持、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渭北等黄土台塬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渭河流域和黄河沿岸生态建设,有序利用和综合开发秦岭北麓水资源,建好生态林、防护林和景观绿化带。构建“两区、三带、多核”的绿色生态圈。通过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的保护和建设,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
“两区”:是指渭河以南秦岭生态功能区和渭北山区。
“三带”:是指黄河、渭河、洛河三条河流为主形成的生态廊道。
“多核”:指区内重要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大型森林公园等。
一、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渭南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包括 “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绿色通道型”的交通用地土地利用模式、“资源开发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资源集中利用型”的平原区的用地模式、“资源保护型”的风景区用地模式和中心城区用地模式。
(一)“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绿色通道型”的交通用地土地利用模式
该模式以公共交通走廊为纽带,公共交通导向的综合用地组团为节点的布局模式,主要包括临渭区。这种模式是把主要工业和居住区沿放射状快速公共交通线路布置。沿着公共交通线路的站点周围发展高密度的办公、居住和商业用地,这些区域用地成混合形态发展,内部功能相对独立,其他地区是低密度发展的地区,在其间可增加绿地、道路和广场用地等宽敞空间。这样的利用模式有利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保持空气的清新,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其中,大容量、快速、直接的轨道交通和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穿行于中心区和主要的次中心之间以及比较集中的城市周边的居住和工业组团中。使城市成为更健康、更安全、更宜人的生活、工作、购物和进行社会活动的地方。
(二)“资源开发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包括韩城、合阳、白水、澄城、潼关和华县。这种模式是在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资源集中利用型”平原区的用地模式
主要包括蒲城县、富平县和大荔县。要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及特色优势,优化土地使用功能,合理引导土地资源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逐步形成由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风景名胜区、县(市)域生态圈所组成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体系。“资源集中利用型”平原区的用地模式要以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为重点,积极引导乡镇工业集中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资源保护型”的风景区用地模式
主要包括华阴市、华县和合阳县。风景区的土地利用模式强调可操作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虑远近期风景区项目开发,采取滚动用地开发模式,实现风景区项目开发与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风景区规划立足于景区实际,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五)中心城区用地模式
主要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地完成中心区的详细规划,统筹考虑安排好中心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风貌设计和环境形象塑造。加强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规范改造与开发,力求使新的建筑与原有风貌相协调。在规划的城市绿化隔离带、平原生态圈,要以保护生态环境、形成生态屏障为出发点,主要发展林果、旅游和其它符合生态要求的绿色产业。
规划期内要按照城镇功能布局合理、发挥特色优势、优化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业布局调整为契机,推进土地开发和功能置换,全面完成渭南市区内工业企业的搬迁,使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加快渭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卤阳湖现代综合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展示关中东部中心城市的整体形象,促使各具(市、区)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平原区的用地模式要以划定的基本农田为基础,着重搞好各业用地生产能力建设,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发展二、三产业和以产品深加工为对象的加工业,形成现代都市型农业生产和加工基地。
各县(市、区)要以造林绿化、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快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着重搞好南北两山的生态建设和保护,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开展退耕还林、还草,使林木覆盖率提高,以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搞好绿色通道建设,构筑平原生态圈,使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得以提高。
二、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
(一)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
走现代化农业和生态农业相结合发展的路子,农业生产主要将精力放在现有农田的精耕细作上,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生态建设应规范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各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在投入标准和管理等方面,必须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统一管理,分步实施。
(二)实行生态补偿政策,加大生态建设投入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直接用于重大工程建设。制定优惠政策,扩大外资的进入领域,鼓励外商及民间资金投入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环保信息服务等行业的建设。
(三)完善措施,加强执法,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根据保护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在进行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坚决控制新污染和破坏的产生。积极探索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耕地、草地和林地等自然资源的新机制、新办法。建立生态环境预警应急机制,整合多部门资源,及时分析预测生态安全重大问题,应对各种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事故。
(四)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和产品升级,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必要的调整,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重点推进采矿、铸造、化工、造纸、印染、医药、建材等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实施工业废水、废气、废物的循环利用,加快污染行业的产业升级和产品升级。对水源保护有较大影响的工业园区,要加快生态化改造,建立循环利用机制,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加大重点污染行业的经营成本。通过经济手段调整产业结构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依照有关法规提高污染企业的工业水资源使用费、工业废水的排污费标准和污染企业的用电价格,促使上规模的污染企业降低单位产值的耗水量和排污量,促使众多分散的小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逐步消除污染企业对生态环境的威胁。
(五)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引导各行各业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工作。采取政府统一规划,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模式,加大新技术引进、研发和推广力度,大力发展环保节能型、回收利用型循环产业和新产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落后产能,重点在煤、钼、金、石灰石等矿井、矿山开采方面,大力实施一批煤化、冶化一体化联营及余气、余热、尾矿、废料回收利用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韩城、潼关等县(市)和蒲白、澄合等矿区实施资源型城镇转型,抓好渭南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卤阳湖新的产业开发区和韩城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建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六)加强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关系到全市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各级政府一定要以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通过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好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加强行业指导和项目管理,建立起生态建设与境保护的综合决策机制和协调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各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决策;深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生态影响评价,突出生态保护的优先地位。
第四节&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潜力
根据全市土地整治潜力调查结果,全市规划期间实施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总潜力为45384公顷(68.07万亩)。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潜力6688公顷(10.03万亩),占总潜力的14.7%;土地复垦增加耕地潜力17769公顷(26.65万亩),占总潜力的39.2%;土地开发增加耕地潜力20927公顷(31.39万亩),占总潜力的46.1%。
二、土地整治安排
根据《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下达给渭南市规划期内土地整治任务,按照统筹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整理,大力推进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期内土地整治总规模为44874公顷(67.31万亩),新增耕地25891公顷(38.84万亩)。到2010年,土地整治规模为15706公顷(23.56万亩),新增耕地9061公顷(13.59万亩),占整治任务的35%。其中土地整理复垦9447公顷(14.17万亩),新增耕地3675公顷(5.51万亩);土地开发6258公顷(9.39万亩),新增耕地5386公顷(8.08万亩)。年土地整治规模为29168公顷(43.75万亩),新增耕地16830公顷(25.25万亩),占整治任务的65%。其中土地整理复垦17545公顷(26.32万亩),新增耕地6825公顷(10.24万亩);土地开发11624公顷(17.43万亩),新增耕地10005公顷(15.01万亩)。各县(市、区)土地整治任务详见附表5。
三、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规划期内组织实施3项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工程总面积17516公顷(26.27万亩),可增加耕地面积12155公顷(18.23万亩),占规划期间新增耕地任务面积的46.9%。投资规模88971.85万元。
(一)北部黄土台塬土地整理工程
该工程包括白水、澄城、合阳、韩城4个县(市)。工程规模6199公顷(9.30万亩),增加耕地4029公顷(6.04万亩),投资规模29863.35万元。工程主要任务是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矿区废弃地的复垦,增加耕地数量;通过土地整理,改善黄土台塬地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中部大荔沙苑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该工程主要集中在大荔县的沙苑地区。工程规模7262公顷(10.90万亩),增加耕地面积4695公顷(7.00万亩),投资规模33006.90万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平整土地、覆土等措施,对当地广泛分布的沙地及其他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三)渭河南岸土地整理开发工程
该工程包括临渭、华县、华阴、潼关4个县(市、区)。工程规模4055公顷(6.08万亩),增加耕地面积3430公顷(5.15万亩),投资规模26101.6万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开发宜农耕地后备资源。
四、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根据各县(市、区)确定的土地整治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对达到规模要求的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规划期间土地整治重点项目118个,总规模23344公顷(35.02万亩),可新增耕地10041公顷(15.06万亩)。预计投资万元。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详见附表12。
五、土地整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章制度
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土地权属管理法规和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办法等配套政策,并依法保护土地开发整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管理
修订全市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项目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项目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整治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实行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挂钩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编报项目计划,合理引导市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落实。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按照依法、自愿、公平的原则调整土地权属,防止发生新的土地权属争议。验收达标的项目应及时进行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
(三)加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加强全市各级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保障体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审计纪检监督,确保建设资金落到实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西部大开发诸多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种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完善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
(四)加强土地整治技术研究,提高土地整治管理水平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领域的基础研究,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标准体系。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中,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标准,制定完善相应的技术细则,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实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认真做好项目的设计评审,实行项目招投标与项目监理机制,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加强专业技术方面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第十章&重点建设用地项目
第一节&交通运输建设用地项目
规划期内,以“两横五纵八辐射”的铁路骨架网建设和“四横两纵一线”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国省干线和七横五纵八条路段县道为次骨架,以乡村公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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