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助学贷款办理时间里面的见证人填谁?

个人助学贷款_百度知道
个人助学贷款
应如何进行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一、个人助学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支付特约教育单位除义务教育外所有学历入学、本科(含本科)以上非学历入学所需教育费用(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担保贷款)。二、贷款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地址、家庭地址、所在院校院系的详细地址;3、 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受函》,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年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4、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国家助学贷款除外;5、 提供我行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保证人,国家助学贷款除外;6、 我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三、贷款程序:1、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入学资料;2、 我行受理并进行贷前调查;3、 签定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不需签订担保合同);4、 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等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不需此项),明确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我行;5、 我行发放贷款;6、 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借款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7、贷款本息还清,解除抵(质)押登记手续,变更保险第一受益人。
外贸报检员
  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贷款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手续:1.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年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贷款利率:执行人行利率规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个人助学贷款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7、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说明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7、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说明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已有天涯账号?
这里是所提的问题,您需要登录才能参与回答。
"天涯问答"是天涯社区旗下的问题分享平台。在这里您可以提问,回答感兴趣的问题,分享知识和经历,无论您在何时何地上线都可以访问,此平台完全免费,而且注册非常简单。
助学贷款包括哪些费用
助学贷款包括哪些费用
09-08-27 &匿名提问 发布
有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用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  一、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包括学费、生活费二部分,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且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的4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手续  1. 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 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 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 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六、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部属院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借款人承担。地方贴息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补贴。  注:本页面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垂询当地工商银行或拨打95588
有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用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  一、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包括学费、生活费二部分,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且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的4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手续  1. 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 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 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 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六、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部属院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借款人承担。地方贴息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补贴。  注:本页面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垂询当地工商银行或拨打95588
工行肯定又助学贷款,只是看你们所在的地区和所在学校是否与它签定了相关协议。如果签定了就可以通过学校向其贷款。否则就只能向你学校合作的其他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用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  一、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包括学费、生活费二部分,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且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的4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手续  1. 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 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 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 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六、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部属院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借款人承担。地方贴息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补贴。  注:详情请垂询当地工商银行或拨打95588
助学贷款政策“大变脸” 学生朋友更受惠(图)助学贷款政策“大变脸” 学生朋友更受惠(图)  今年开学前夕,一个利好消息传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实施 5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大变脸”,学生借贷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同时,该政策对借款学生的还款监督也相应严格,如果违约借款将上“黑名单”,被媒体曝光。  还款年限改为6年  按照原来的助学贷款政策,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4年内还清。新规定则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借款学生还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如果借款学生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后,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在校时贷款无利息  新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而毕业后全部自付。也就是说,借款学生毕业以后才开始计付利息,学生可以安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据了解,依照原有政策,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国家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就得支付利息。  贷款银行不再指定  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原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以后改为由政府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据了解,目前在我省,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以及兴业银行均有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其他股份制银行暂时还没有涉足。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新政策将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财政和普通高校分摊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校承担的资金,按照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向普通高校返还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时,由财政部门直接拨给教育主管部门。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违约借款上“黑名单”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以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学生贷款范围扩大  新政策规定不仅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含高职学生),今后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贷款。  20%学生可贷款  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省内部分高校助学办法  福州大学  勤工助学:学生参加校内临时性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每小时不超过5元。特殊情况经由学生工作部(处)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劳动报酬每小时不超过7元。  对持续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固定工作岗位,应按月计酬,原则上一月内学生参加劳动时间应控制在60小时以内。勤工助学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230元。特殊情况经学校有关部门协商,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300元。  福建师范大学  减免学费:可酌情减免500元以上学费(2003年为准)。  困难补助: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困难补助暂行规定》,酌情补助。  勤工助学:普通岗位劳务费按每小时5—8元核发,特殊岗位视岗位性质和学生工作表现略作调整。每个岗位月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30小时(约相当于 4个工作日)。每学期最后1个月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上岗,以确保上岗学生温书迎考的时间。上岗学生聘用期限原则上以1学年为限,若要求续聘须重新申请。  助学金:500—3500元/年不等的社会助学金,共134个名额。  厦门大学  减免学费: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中央按4个学年划拨每学年资助金5000元,并全部免收学费(受资助学生毕业后须回西部省市工作5年以上)。  助学金:“集友银行”助学金5000元/人;“建行爱心”助学金500元/人/学期至毕业;“厦门慈善会(厦航公司)”助学金1000元/人; “灿坤公司”助学金 3500/年/人/至大学三年级;“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3000元/人;“曾宪梓大学生助学金”500元/人。  困难补助:每年有临时困难补助费。  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分为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  集美大学  减免学费: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具有集美大学学籍并按规定缴费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可以享受。一等:免交学杂费的100%,评定人数控制在缴费学生总数的2%以内;二等:减交学杂费的60%,评定人数控制在缴费学生总数的3%以内;三等:减交学杂费的30%,评定人数控制在缴费学生总数的4%以内。  勤工助学:校内分为助教、实验室、校园清洁等17项工作;校外分为家教、家政和市场调查等8项工作。相对固定岗以月计付,视工作任务和质量,每人每月150—250元。临时工作岗视工作任务的轻重和工作质量要求,按次或单项工作量计,每人每次15—25元。  华侨大学  校级困难补助:校级困难补助分为期初生活补助、期末返乡补助、假期留校学生生活补助和特种补助等。补助金额一般在300—800元之间,对于个别特困生可一次性给予8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特种补助。  系级困难补助:学生在校月收入(包括家庭及亲友资助、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泉州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准线,可以申请困难补助,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等。系级困难补助分400元、200元、100元三等。特殊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一般400元以上800元以下,每次评定人数为学生数的10%左右。获得院系困难补助仍然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校级困难补助。  勤工助学:主要为校内的助教、助管、助研等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的报酬。境外学生要求参加勤工助学,可直接向学校勤工助学基金会办公室申请,由校勤工助学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安排。  助学金:香港校董陈进强先生为支助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助学金。资助金额共分四等,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人民币。  相关链接  我省具贷款资格高校完全名单  我省23所省属高校具有贷款资格,其中福建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警官职业技术学院3校为今年新增。  23所省属高校为: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分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仰恩大学(试点)、福建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警官职业技术学院。   
有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用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  一、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包括学费、生活费二部分,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且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的4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手续  1. 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 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 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 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六、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部属院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借款人承担。地方贴息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补贴。  注:本页面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垂询当地工商银行或拨打95588
有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用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  一、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包括学费、生活费二部分,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且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的4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手续  1. 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 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 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 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六、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部属院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借款人承担。地方贴息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补贴。  注:本页面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垂询当地工商银行或拨打95588
有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发放的用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  一、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 能够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身份证;  3. 学习认真、品德优良,经介绍人、见证人推荐;  4. 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包括学费、生活费二部分,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含),且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的4年(根据实际学制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可展期一次,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贷款手续  1. 借款人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成绩册及复印件,见证人出具的《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4)见证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介绍人、见证人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后,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并签署意见。  3. 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审核上述资料后连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送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行分支机构审查。  4. 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填写借款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5. 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办妥的借款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六、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部属院校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其贷款利率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借款人承担。地方贴息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补贴。  注:本页面资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垂询当地工商银行或拨打95588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助学贷款最多可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