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可以不发环保责令整改通知书书吗?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告市国税局受理后,于日向被告市中国税局下达《行政复议答复书》,被告市中国税局于3月18日向被告市国税局提交回复及相关证据。被告市国税局于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被告市中国税局对原告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期间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落实,并按期回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驳回原告的复议申请,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法院认为,行政法上,行政职权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行政主管权,二是行政管辖权,三是行政决定权。其中行政管辖权旨在解决政府内部各行政机关的权限的划分,本案原、被告所争议的主要焦点就是行政管辖权,即被告市中国税局是否具备对原告之投诉进行管辖的法定职权。
依照《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1993]87号)文件中第二项,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有关问题之规定:(一)关于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和管理:1、增值税……;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和管理:1、营业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从原、被告的陈述、证据以及第三人的陈述,可以认定第三人俱乐部的经营范围,属于文化教育产业,是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所以,第三人向原告之子提供轮滑鞋培训,并销售轮滑鞋的行为,应当属于“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该混合销售行为不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因此,被告市中国税局没有针对该事项的行政管辖权。
对于原告的投诉,本案被告市中国税局进行调查核实,调取相关证据,最终认定原告投诉不属于其法定职权,并回复12366,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虽然没有直接回复原告一事确实存在轻微的不规范情形,但是没有实际影响到原告的权利与义务,对原告投诉事项被告市中国税局也确实不具有行政管辖权。因此,原告要求确认市中国税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被告市国税局于日收到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于日向被告市中国税局下达《行政复议答复书》,于3月18日收到被告市中国税局提交回复及相关证据,于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告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市国税局的行政复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原告要求确认被告市中国税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雷布娟要求确认被告市中国税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雷布娟要求撤销济国税复驳字[2016]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雷布娟负担。
上诉人雷布娟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上诉人于日在原审第三人处购买轮滑鞋一双价格3000元,因原审第三人拒绝履行开具发票义务,上诉人拨打12345市长热线,转至被上诉人市中国税局处理,但其至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进行处理。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被上诉人市国税局违反法定程序,没有认真核实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对上诉人提出的问题没有逐一质证,便驳回上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明显错误。原审第三人混合销售行为应缴营业税,但根据日《雷鹰轮滑俱乐部税务登记证》及日济南市市中国家二七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以证明,被上诉人主张不属于其管理的理由不能成立。本案原审过程中,判决前增加第三人,且第二次开庭临时更换合议庭人员,虽当庭及时通知上诉人,但程序严重违法。综上,请求二审法院:1、撤销原审法院(2016)鲁0103行初80号行政判决;2、依法判令两被上诉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3、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被上诉人市中国税局及市国税局口头答辩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
经审查,本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与原审法院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审理的重点在于对上诉人雷布娟关于原审第三人雷鹰轮滑俱乐部未开具发票的投诉,被上诉人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根据《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1993]87号)文件中第二项,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本案中,原审第三人雷鹰轮滑俱乐部的经营范围为“开展轮滑运动咨询、比赛、表演及公益性活动,培养、选拔轮滑运动员,推广普及轮滑项目”,属于文化体育业范畴,且原审第三人不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故原审第三人向上诉人提供轮滑鞋培训,并销售轮滑鞋的行为,属于上述规定中的不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依据上述文件规定,被上诉人市中国税局没有针对该事项的行政管辖权。被上诉人市中国税局针对上诉人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调取相关证据,最终认定不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并回复了12366市国税热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认定为依法履行了职责。
被上诉人市国税局行政复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上诉人主张原审程序严重违法的问题。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于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通知参加诉讼,故原审追加雷鹰俱乐部为第三人符合法律规定。至于上诉人主张原审第二次开庭变更合议庭成员的问题,在原审庭审过程中已经告知合议庭变更情况,并告知了上诉人相关权利义务,上诉人并未提出异议。其在上诉过程中再主张原审变更合议庭违法,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雷布娟负担,免于收取。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李国才
审判员  陈 伟
审判员  胡一帆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丁 亮
同时转发到微博又到了每周的【回音】时间!影院噪音扰民问题没有整改?自助办税点设备故障?&&这些问题都有回复啦!快来看看~
【回音】(2018年第23期)
1网友位于端州区棠岗路星湖尚景苑二期商业楼中影星尚影院的空调冷却塔噪音环保部门监测超标,但影院一直没有整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接到该情况反映前,市城管端州区分局曾接到群众反映该影院冷却塔噪音扰民的投诉,对该影院也进行过调处。日,端州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环保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中影星尚影院楼顶空调冷却塔进行噪音监测,现场监测成功,结果超标。端州分局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对该影院作出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影院进行整改。日,该影院履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冷却塔加装了隔音板。
再次接到情况反映后,端州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现场执法人员对该影院的冷却塔隔音装置进行了检查,隔音装置未见破损,现场暂未发现明显运转噪音。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影院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做好隔音措施,避免噪音扰民。针对该影院冷却塔的噪音问题,端州分局已发函约同市环保监测站排期对其再次进行噪音监测工作,待监测报告出具后依法跟进处理。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日2近期东进大道已竣工通车,道路两旁的绿化也铺设得差不多,但往返端州鼎湖的部分公交车,还是不停靠辅路的公交车站,而在国道主路停靠上下乘客,给乘客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也破坏刚铺设的绿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经市交通集团组织公交企业人员现场勘察,目前鼎湖区东进大道路面施工虽已基本完工通车,但该路段辅道还未完全竣工,每天仍有工程车辆在辅道内进行沙井盖及绿化等工程施工建设,严重影响公交车在辅道内行驶,未能达到公交车安全停靠条件,因此部分途经东进大道的公交车只能在主路停靠上下客。市交通运输局将密切关注该路段建设完善情况,在具备安全通行和停靠的情况下,督促公交车进入辅道行驶和规范停靠,同时加强对公交车监管,给市民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
(鼎湖区东进大道辅道现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日3芙蓉西街的地税自助缴费点,卫生差,门面设施不及时维修,2台自助机经常不能使用,作为西区的唯一服务点,西片区居民无法缴费或查询信息,要跑到东区那么远的地方办理!请问什么时候能修好? 市地方税务局 回复该自助办税点的设备故障已于日上午修复。市地方税务局将加强对该自助办税点的日常巡查,做好设备维护及保洁工作,尽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体验。感谢网友对市地方税务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日4怀集县洽水镇白水村早几年有人挖瓷土造成的深坑到现在还没有回填复绿,有的就在262省道白水村路段边,曾有淹死小孩的事情发生过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中共怀集县委办公室 回复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网友所反映的“早几年有人挖瓷土”的位置,位于怀集县洽水镇白水村的石屋坑瓷土矿场。该矿场于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5,有效时间至日,采矿权人为龙某;日续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有效时间至日。龙某在持证期间将采矿权人转给怀集县洽水镇石屋坑瓷土矿场,现经营者为禤某。因洽水镇石屋坑瓷土矿场与洽水镇朗坑瓷土矿场之间爆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且石屋坑瓷土矿场缺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怀集县国土资源局于日收回石屋坑瓷土矿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怀集县洽水镇政府于日开始对石屋坑瓷土矿场进行日常巡查,没有发现该矿场有违法开采现象。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怀集县洽水镇安监所联同国土所工作人员到石屋坑瓷土矿场现场踏查,发现该矿场内确有两个深坑,是龙某在2006年至2013年底期间持续开采瓷土矿所造成的。这两个深坑面积共约3300多平方米,深度约13米。经调查,2013年5月中旬,确实发生有小孩在深坑中溺水身亡事件,矿场业主方已于事件发生后与受害者家属协商解决好民事赔偿事宜。该矿场曾于当年采取在路边、深坑边堆土墙方式,对矿区进行围闭。今年4月初,根据怀集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该矿场在矿区范围内种上杉树进行了复绿,但因土壤质地较差,复绿长势不够理想。近日,洽水镇党委、政府要求石屋坑瓷土矿场现业主方禤某迅速对矿场内各边坡及原开采面进行补植树苗、加强复绿。洽水镇政府已于日向石屋坑瓷土矿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矿场方用铁皮设置围栏,在15天内对石屋坑瓷土矿场实行全面围闭;并于6月29日将有关情况分别报怀集县安监、国土部门,将由怀集县国土部门组织矿场业主方对该矿场两个深坑进行回填,对矿场全面修复治理,洽水镇配合做好协调工作。三、下阶段工作措施怀集县洽水镇党委、政府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辖区矿产资源巡查监管责任,加强对有关矿场的日常巡查工作,抓好安全隐患治理,切实杜绝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中共怀集县委办公室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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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企业逾期2天办理税务登记证,在下发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时,是否应当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发不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由税务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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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滴滴未按要求落实整改 七部门启动联合监管处置流程
发布时间: &17:50 来源: 半岛网  
  半岛网6月26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6月20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市交通运输委等7部门提报整改报告,没有按约谈要求及《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等7部门将按照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联合监管处置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网约车市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网络办、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7部门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后,6月16日,市运管局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市交通执法部门加大了对火车站、长途站、商圈等的执法力量,重点查处违规网约车,截至6月25日,共计查处违规网约车76部,将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和《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上述违章车辆处上限三万元罚款。
  6月20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市交通运输委等7部门提报了整改报告,据了解,整改报告中并没有按约谈要求及《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保持对违规网约车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市交通运输委等7部门将按照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联合监管处置流程。
  通讯员 姜妍同&&记者 徐圆
   [编辑: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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