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产权车位物业有权拒绝入场吗一个,物业会不会不同意装充电桩

充电桩,物业为何不让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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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充电桩,物业为何不让装 明明有地下产权车位,符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的相关规定,可因为物业不同意盖章,让已经预订了新能源车的鲁先生整整烦恼了两个多月。与物业&交道&打
原标题:充电桩,物业为何不让装 明明有地下产权车位,符合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的相关规定,可因为物业不同意盖章,让已经预订了新能源车的鲁先生整整烦恼了两个多月。与物业&交道&打不通,鲁先生转而求助区房管局、街道房办和居委会,但都没有进展。眼看预订的车子马上就要到了,如再解决不了充电桩问题,就无法上牌&& 鲁先生疑惑:新能源车是国家大力推广的事,为何执行起来却那么难!症结何在?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产权车位不让装充电桩 与大多数小区不同,鲁先生居住的上海市普陀区浅水湾&恺悦名城小区,路面没有一辆车。鲁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共14幢楼、485户,车位都在地下,分B1、B2两层,与户数比为1.2∶1,即每户人家至少有一个停车位。鲁先生家的产权车位在B2层016号。记者跟随鲁先生来到地下车库,从位置看,016号车位无论停车线左前方立柱,或是后面靠墙位置,均有足够地方安装充电桩。 鲁先生说,他们2009年购房时,另花了17万多元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产权,但一直没。现在他和妻子都退休了,想买辆新能源,&空闲时到周边转转,既方便又环保。&尽管有产权车位,但为保险起见,在预订新能源车前,他还是先向物业咨询能否买,当时物业说可以买车;孰料等他付完订金、找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时,物业却说车可买,但不能充电。拒绝鲁先生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鲁先生认为,在国家和本市有关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中已经明确:对于住宅小区,用户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物业公司有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因此,物业不让他安装充电桩,他难以理解。 记者了解到,在浅水湾&恺悦名城小区,买了新能源车却安装不上充电桩的已有7户,原因同样是物业不同意。 物业:担心影响小区用电负荷 记者向管理浅水湾&恺悦名城小区的上海威斯特物业公司了解原因。物业经理先称&不接受采访&,随后又称&已经与业主协调好了&。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寿路街道办事处陈主任告诉记者:房办已跟浅水湾&恺悦名城物业沟通过几次了,物业的理由是担心小区用电负荷承受不了,并说等业委会成立之后投票决定。房办给出的建议是:小区用电负荷有没有问题,可以请电力公司到小区检查。&尽管已经调解了几次,物业还是坚持不同意,房办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们准备与小区物业的上级部门联系,尽可能帮助业主进行沟通协调。 充电桩安全责任归属要明确 事实上,类似鲁先生这样符合安装充电桩、却因物业阻挠无法安装的情况为数不少。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上看到,从2015年7月至今,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求助和投诉咨询电话多达上千件。为什么明明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那么多的物业公司都不愿意配合?
[责任编辑:柴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租户安装充电桩被拒告物业 回应:不是产权人
原告律师“晒图”称涉诉小区已有部分建筑物安装了充电桩。 海淀法院供图买了两辆电动汽车,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被物业拒绝,北京美英澳新学校将办公所在地的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配合安装充电桩;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方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万科物业)则表示,原告学校系承租房屋,不属于物业的产权人,无权利占用小区内车位安装充电桩。安装充电桩,物业是否有审批权?美英澳新学校出具的相关规定显示,有车位的固定产权或长期租赁使用权,均可以作为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但万科物业态度坚决:只有得到产权人的合法授权,物业才会同意配合安装。原告学校具备安装条件物业不配合原告美英澳新学校诉称,该校租赁了位于海淀区闵庄路的清琴麓苑小区内的会所办公,万科物业是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今年5月,学校购买了两部电动汽车,需要在会所停车位附近安装充电桩,安装单位和消防、供电等部门均确认具备安装条件,但万科物业公司对安装事宜不予配合。“电动汽车是国家支持的出行方式,北京市也出台多部文件鼓励个人安装充电设施”,美英澳新学校认为,该校所在小区属别墅区,容积率低车位充足,安装充电桩不会对其他业主构成妨碍和不便,因此起诉万科物业要求其配合安装。庭审中,美英澳新学校要求万科物业提供小区线路勘察和铺设图,并表示只要求在会所区附近的22个停车位里,选择安装1至2个充电桩。原告律师还当庭出示了一张小区周围的布局示意图,以此证实在会所区内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而且该小区6号楼的临时车位上,已经安装了一个充电桩。美英澳新学校代理律师说,会所的租期从2009年2月到今年年底,到期后还会续约。他们在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办公楼四周停车位免费使用,划线区域均是合法车位,原告有周围免费车位的合法使用权。该律师同时表示,房屋产权人与出租人均已表示同意安装充电桩,却被物业以没有长期租赁车位为由拒绝。被告物业公共车位由全体业主共有万科物业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不安装充电桩并非刻意刁难原告,该小区目前已有10多个充电桩,“只要是人防车位、全体业主共有车位、产权车位、地产产权车位四种车位其中一种,获得相关人员的认可,物业就会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万科物业认为,美英澳新学校安装充电桩并没有取得产权方的许可,承租会所的出租人并非产权人,没有转让小区外围停车位的权利,会所的产权证上也没有配套车位,租赁合同中关于出租停车位的条款无效。同时万科物业还指出,美英澳新学校不符合充电桩的安装条件。其表示,原告要求在小区南门安装充电桩,但该路段是主干道,属于小区的消防通道,如果安装将会存在安全隐患。至于6号楼已经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万科回复说,该楼是别墅楼,充电桩是第三层的业主经申请程序获批后安装的,也征询了相关人员的同意。万科物业表示,该小区的公共车位由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原告安装充电桩,就意味着变相长期占用车位,这要征得业委会同意投票表决。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焦点安装充电桩物业是否有决定权?在庭审过程中,美英澳新学校认为,物业对是否安装充电桩没有决定权,万科物业公司应该对安装充电桩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美英澳新学校代理律师出示相关文件显示,2014年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要求在具备安装的条件下,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不得借机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不过安装充电桩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要有固定的车位产权,或者是车位的长期租赁使用权,并且小区还要有足量的电容才可以。原告律师认为,安装充电桩应该是物业公司的法定职责,根据上述规定,物业不配合安装,各区县住建委可以责令改正。“从这文件可以看出,在新能源汽车使用方面,物业应是配合和支持的角色,而不是审查”,该律师指出,物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没有审查的权力。万科物业一方则坚持表示,如果原告方有产权人的合法授权,物业愿意积极配合,否则坚决不同意配合安装。■ 追问小区充电桩 应该怎么装?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充电桩的安装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关注,就充电桩安装的权属以及涉及的法律问题,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等文件,向新京报记者做了解释。什么人有权要求安装充电桩?张韬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承租人要求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有长期稳定的固定车位,并且经过车位产权人同意;●如果充电桩占用的是公共区域,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符合消防及其他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充电桩的所有权人需要能够对充电桩进行后期维护;●除了要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要小区的设备、设施符合改造安装的条件。充电桩的安装是业主的权利吗?张韬认为,安装充电桩是业主的个人权利,但是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业主在自有产权车位范围内安装充电桩,一般不再需要他人同意,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除外。●业主在其车位范围之外安装充电桩,除业主公约另有约定外,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充电桩属于公共设施还是私人设施?张韬表示,业主安装的充电桩归个人所有,租赁车位到期或不再使用充电桩的,所有权人应当负责拆除,但相关方另有约定除外。物业可决定是否安装充电桩?张韬认为,对于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无权决定;安装充电桩如果需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获得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对于其他情况,应当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或者业委会的决定进行。就本案张韬建议,可在小区中设立公共充电桩,有助于国家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提示小区不安装充电桩 可向住建委投诉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住建委曾表示,平均每个月都会接到四五十起关于小区安装充电桩的投诉或咨询。该负责人提醒市民,遇此类情况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市住建委投诉,最好通过投诉受理邮箱,将情况表达清楚。市住建委相关处室收到投诉后,会在当天进行协调,要求物业公司联系业主。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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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
我先前问过小区物业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物业说是可以的。于是我通过租赁公司全款买了一辆充电车,车子属于我的,牌照是租赁牌。可是物业说我的车不是我业主本人的不给我敲章,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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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业主租赁会所后安充电桩被拒 告万科物业|万科|物业|小区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北京市海淀区美英澳新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美英澳新学校)租赁会所后购买了两辆电动汽车,要求在停车位安装充电桩遭拒后,起诉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物业公司),要求万科物业公司对其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给予配合和协助。
  今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万科物业称,由于原告安装地点不符合要求,在园区无产权车位和固定的产权车位,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如果有产权人合法授权,物业愿意积极配合。
  争议事件
  业主要求安充电桩被拒 起诉万科
  美英澳新学校诉称,该校租赁了位于海淀区闵庄路的“清琴麓苑”会所办公。被告万科物业是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学校购买了两部电动汽车,需要在会所停车位附近安装充电桩。经安装公司确认,已具备安装条件,同时,消防及供电部门也已确认,但万科物业公司对安装事宜却不予以配合。
  美英澳新学校认为,开电动汽车是国家支持的出行方式,北京市也出台多部文件鼓励个人安装充电设施。该校所在小区属别墅区,容积率低、车位充足,原告安装行为不会对其他业主构成妨碍和不便。
  原告律师表示,“这个小区里已经有一些充电桩了,物业以我们没有长期租赁车位为由拒绝安装。我们认为万科物业公司应该对我们安装充电桩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庭审现场
  ●原告 转租办公地 出租方同意装充电桩
  上午9时30分,原告学校工作人员及委托代理律师到庭,被告由万科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及涉案小区物业的项目经理出庭答辩。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要求万科物业提供线路勘察和铺设图,在安装公司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相关手续文件。“我们要求在会所附近的22个停车位里选择两个安装充电桩,如果条件有限,也可以只安装1个。”
  原告律师当庭出示了一张会所周围的布局示意图,“划了白色方块的这些都是临时停车位,小区业主可以随意停放,这些地方长年都有人停车,大概有25个车位,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会所左侧6号楼的101号临时车位上就有一个充电桩。”
  原告称,他们从某房地产公司租赁的办公地,租期从2009年2月到2016年年底,到期后还会续约。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中写到,本楼四周停车位免费使用,划线区域均是合法车位,他们有会所周围免费车位的合法使用权。
  “虽然我们是转租,但原始产权人认可。我们和出租人也征求过意见,他们是同意我们安装充电桩的。”原告说。
  ●被告 公共车位不能安装 否则会长期占用
  万科物业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称公司并非刻意刁难原告,小区目前已有10多个充电桩,只要在人防车位、全体业主共有车位、产权车位、地产产权车位四种车位情况里,获得相关人员的认可,物业就会配合业主安装。
  物业称,原告安装充电桩并没有取得产权方的许可,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并非产权人,也没有转让会所外围停车位的权利,该合同中出租停车位的条款无效,产权证上也没有配套车位。
  “原告也不符合安装条件。学校要求安装在小区南门的地段是主干道,属于小区的消防通道,如果安装将会有安全隐患。”被告称,6号楼是别墅楼,充电桩是第三层的业主安装的,申请程序是合法的,也征询了相关人员的同意。
  “小区的公共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同意原告安装,就是变相长期占用,这还要征得业委会同意,投票表决。这个在合同中也有明确规定。”物业称,由于学校安装地点不符合要求,在园区无产权车位和固定的产权车位,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焦点 原告称可安在墙上 被告称需产权人授权
  在法庭上,原告不认同涉案干道是消防通道。“小区的6号楼停车位在我们左侧,如果是消防通道,他们应该也不可能安装。而且我们咨询了消防部门,对方回复称不需要出示安全证明。”原告律师说。
  原告出示了北京市发布的要求物业积极配合业主安装新能源小客车电桩的相关文件。
  原告称,“按照安装规定,这应该是物业公司的法定职责了。规定写到,物业不配合安装,各区县住建委可以责令改正。从这文件可以看出,在新能源汽车使用方面,物业应是配合和支持的角色,而不是审查,况且第一责任主体是小客车的生产商或者安装商。物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没有审查的权利。”
  原告认为,他们要求安装充电桩不影响他人使用,在取得出租方同意也符合安装条件的情况下,被告应配合原告安装。
  随后,原告表示可以将充电桩改成壁挂式,安在墙上东侧。物业表示如果有产权人的合法授权,物业愿意积极配合,否则坚决不同意配合安装。
  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探访
  ●万科工作人员
  ?? ?手续齐全可安装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香山清琴麓院小区探访。
  据了解,香山清琴曾排于北京十大最贵别墅排行之首,项目位于海淀区四季青乡门头村。记者从贴在香山清琴麓院小区门口的地图中看到,该小区由北辰集团开发,2006年开盘,占地10万平米,绿化率50%,共计131栋267套。其中双车库有15栋30套。
  由于该小区门禁制度严格,了解到记者来意后,门口保安未让记者入院,而是电话通知了两位物业负责人前来。
  随后,两位佩戴着万科物业胸牌的工作人员前来和记者沟通。
  一位工作人员称,他负责该小区的安全情况,“安装充电桩的事情不归我管。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我们也是根据国家规定走,只要业主什么手续都齐全就可以。对于具体的办理流程,我也不清楚。”
  另外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接受采访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他们不便作答。
  随后该工作人员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和采访内容,“向上级汇报后会有相关负责人对此答复。”此后,工作人员以无业主代领为由将记者请出小区。
  截至上午记者发稿,万科物业未与记者联系。
  ●业主
  没看见小区内有充电桩
  一位刚从小区走出来遛狗的女士告诉《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记者,她在小区住了1年多了,小区内都是别墅,每家都有车库,外面也有停车位,停车位置非常宽裕。“这里的业主大部分开的都是汽油车,开电动汽车的很少,我见过有一两户人家开电动汽车的,但没看到他们用充电桩充电,也没在小区里看到过充电桩。”
  附近一位长期负责该片区的中介告诉记者,该小区门禁平时也比较严格,除业主外,外来人士进入都需要院内相关人员同意。据他了解,清琴麓院小区内主要都是居民住宅,里面公司只有一两家,他没在小区内看到过美英澳新这所学校。
  随后记者又向多人问及该处培训学校,附近的几位业主以及门口保安都称没有听说过该学校。
  对此,今天上午,原告代理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学校在小区租赁的是办公地点,已有好几年的时间了,学校的培训地址不在该小区,所以小区里的人知道的并不多。(记者 唐李晗)
我国刚迈入工业化中后期,生产活动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服务业刚刚超过第二产业,但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服务业比重偏低,导致劳动收入相对于资本报酬偏低。同时,高质量人力资本比重偏低,也影响到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
在不确定性的时期,全球投资者会转向那些能够略微实现经济增长,同时社会稳定和尊重法律的国家。尽管有选举周期伴随的政治噪音,美国再次被证明其三权分立制度可以有力地为其未来保驾护航。这可以从安邦保险高价收购美国资产看出来。
凡是那种毛利率超越同行一大截,F10里面没几个机构的牛逼公司,小心他们都是来坑爹的,千万别抓住下一只死亡股票。谁会成为下一只死亡股呢?
万科与黑石的交易,购买黑石地产资产不会是终点。看目前的万科宫斗发展,黑石套现之后买入关键股权非常有可能。这,也许就是王石及管理层的后发制人。登录人民网通行证 &&&
地方领导留言板?甘肃省留言回复
小区业主:物业不同意安装汽车充电桩&该咋办?
日08:08&&来源:
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 (张政)近日,一位甘肃网友反映兰州市城关区某小区没有汽车充电桩,给新能源车主带来不便,希望官方予以关注。“我们跟物业多次协商,都不同意安装充电桩,请相关部门关注!”
针对网友的诉求,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办公室回复表示,小区建设初期新能源车辆尚未推广普及,所以未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一方面由于该小区停车位为不固定业主使用,在停车场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会造成业主之间的停车纠纷,且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该小区不具备单独增设配电室条件,目前电压负荷不能满足需求。城关区雁北街道正积极与甘肃鸿运金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将尽快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商议增设有偿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的可行性方案。
【网民留言】
您好林书记,我们是住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鸿运润园的业主,国家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但是跟物业多次协商都不同意我们安装充电桩,请您百忙中调查落实。期待您的回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新能源车主无处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后,市委责成城关区委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雁滩鸿运润园小区位于雁滩黄河大桥以东800m处,由甘肃鸿运金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小区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5年至2016年滚动开发,业主陆续入住,现有住户4084户。小区建设初期新能源车辆尚未推广普及,所以未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 一方面由于该小区停车位为不固定业主使用,在停车场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会造成业主之间的停车纠纷,且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该小区不具备单独增设配电室条件,目前电压负荷不能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需求。城关区雁北街道正积极与甘肃鸿运金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将尽快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商议增设有偿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的可行性方案,期间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其他网民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您好,和平镇与城区之间城乡公交压力大,学生排队可达一个小时,乘车压力大,望整改。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榆中县和平镇、榆中县公安局、榆中县规划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榆中县和平镇处于兰州市东大门,近年来,随着各大院校、大青山、大名城的入驻,车流量、人流量急剧上升,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出入柳沟河高速的车辆增加,致使部分路段出现拥堵。目前,和平地区已纳入兰州市城市规划主城区,其总体规划由兰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榆中县组织实施。 针对交通拥挤的情况,榆中县交警大队联合和平镇、和平镇执法中队以交通秩序大整治为契机,加大对和平十字、薇乐花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并对校园周边及和平十字的非法运营车辆、背街小巷占道停车等情况进行了整治。积极与高速公路管理处协调,增加柳沟河、定远高速公路进出口,加大节假日和高峰时段交通管控,结合群众出行特点,在柳沟河高速路口、牡丹园等路段部署警力加强指挥疏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林书记:您好!在您百忙之中留言反映民生问题,实属无奈。兰州市铁路西村居安小区便民菜市场是树人中学、铁一幼、牟家庄小学及周边居民的必经之路,此路长年累月道路坑洼,经营户占道,致使原本就很狭窄的街道更加拥挤,脏乱差!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解决,还市民一个安全、平坦、宽敞,规范有序的便民街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一小区便民菜市场问题多”的问题后,市委责成城关区委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便民市场属城关区铁路西村街道辖区内,该辖区共有2处便民市场,分别为铁路西村农贸市场与居安便民市场。自2016年起,铁路西村街道针对该2处市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占道经营等问题长期不间断地开展整治工作。并相继结合“三大整治攻坚战”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建了创建文明城市集贸市场整治小组,对市场的整体环境面貌常态化狠抓不懈。 关于您所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铁路西村街道于2016年6月对市场内所有彩钢房进行了全面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其中居安便民市场彩钢房改造面积686O,西村农贸市场改造面积216O,并同步完善消防设备,硬化市场地面。目前已安排所有商户分批次参加街道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讲座”,要求各商户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工作,并积极接受消防机构的检查与监督;下水堵塞问题,铁路西村街道已与兰州铁路局房建段协调尽快开展下水道清掏工作;占道经营问题,铁路西村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每天8:00时至19:00时不间断巡查,对占道经营现象及时制止;道路坑洼问题:城关区住建局将尽快对市场坑洼路段进行维修铺平,期间给您生活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林书记您好!我是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的一个市民,我向您反映一下我家附近市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排洪南路春节过完就封路维修,只留了一个很窄的单行道通车,导致我们出行很不方便。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排洪南路马路挖断无人管”的问题后,市委责成兰州市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排洪南路为2016年兰州市131条道路整治项目结转至2017年实施的道路之一。道路整治工程起点位于二热电厂路,终点至排洪路,道路全长m,路幅宽度22m,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及人行道翻建,交通标线工程、雨水工程,检查井井盖更换等配套设施。工程于日开工,目前完成了围挡段软基换填、雨水管道施工等难点工程,已开工进行结构层施工。 施工期间,由于接到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以及高考、中考、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等因素影响,停工数日。城乡建设局已责令项目负责人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力度,文明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力争于7月中旬完成北半幅沥青混凝土铺筑,8月中旬完成南半幅沥青混凝土铺筑。期间给您生活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二十九佳园的住户,就在小区北面有个铁路编组站,火车的噪音巨大,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二十九佳园小区北面铁路编组站的噪音巨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投诉问题中所述的“铁路编组站”系兰州北编组站,该编组站属兰渝铁路兰州枢纽配套工程项目之一,2012年年底开始运营,所有权属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权为兰州铁路局。投诉的噪声问题主要来自列车运行时机车鸣笛、轮轨碰撞、编组缓行器制动等。该编组站现有铁路编组72道,长约1公里左右,驼峰溜放作业区24小时运行,编组缓行器制动噪声强度较大,国资委二十九佳园小区在其编组站建成后与其平行相对的位置建立,对其影响最为敏感。兰州铁路局和我区对其噪声影响周边环境问题非常重视,一是日印发了《兰州枢纽、银川站区限制(轨道车)鸣笛办法》,取消、限制鸣笛项目规定,减少机车鸣笛造成的噪声污染;二是日派员与北京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联系,寻求编组缓行器降噪技术支持;三是日组织本局电务处、运输处、企法处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兰州北车站噪声治理工作;四是积极协调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尽快研究安排改造资金。 二、主要做法:首先,我区环保局对噪声扰民问题与铁路编组站再次进行了沟通,逐一落实问题根源,探讨治理措施。其次,我区环保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兰州北编组站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数值为61.8 dB(A),随机抽样对二十九佳园室内噪声监测,数值为53.6 dB(A) (标准为50分贝)、59.2 dB(A)。(标准为50分贝)最后,依据监测结果,我区环保局向兰州铁路局下发了《关于兰州北车站噪声整治的函》(安环保函〔2016〕19号),督促兰州铁路局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优选技术,并付诸实施。三、目前从在的问题:铁路噪声防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有些技术目前处于试验阶段,产品还未定型,改造实施时限漫长。目前,兰州铁路局正在联合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编制改造方案,产品定型后,将在兰州北枢纽站优先更新,因投资数额较大(约¥2600万元),将采取由近到远、分批分年的步骤进行,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兰州北枢纽站噪声源(缓行器)进行更新改造,减低噪声污染排放。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区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积极配合,争取早日完成治理, 还群众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责编:张政、韩月)
[网连中国]6试点城市调查:垃圾分类真的有那么难?
今年3月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事实上,垃圾分类在不少城市已推行多年,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除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没有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外,也与后端处理处置设施和技术难以跟上以及配套制度不完善,长期规划存在问题等直接相关。业内专家认为,垃圾分类看似简单,却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等众多环节,任何一环脱节,都可能前功尽弃,应逐步完善技术、政策、社会三大系统建设。从鼓励到强制,这次各地将如何挑战“分不动”的垃圾分类?近日,人民网记者挑选了北京、上海、合肥、福州、海口、成都等试点城市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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