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号免费查询申请费调整是怎么回事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调整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搜狗百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调整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调整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调整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你局《关于调整PCT专利国际申请费的函》(国知发规函字[号)收悉。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PCT)大会调整PCT专利国际申请收费的决定,我们对PCT专利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按附件《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今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由你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PCT)大会的决定及时调整,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后执行。
二、你局应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PCT国际申请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同时废止。
附件: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专利 收费 标准 通知
  附件: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一、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
1、国际申请费
(1)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 8127
(2)超出部分每页加收 90
2、手续费 1223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
1、传送费 500
2、检索费 2100
附加检索费 2100
3、优先权文件费 150
4、初步审查费 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 1500
5、单一性异议费 200
6、副本复制费(每页) 2
7、后提交费 200
8、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9、滞纳金 按应交费用的50%计收,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不超过国际申请费(1)项的50%。
二、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
1、宽限费 1000
2、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
初审阶段 300
实审阶段 1200
3、单一性恢复费 900
4、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 300
1、费用的减缴: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年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2、如果国际申请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费减缴100-300瑞士法郎。
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行检索的PCT申请,其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除外);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行检索及国际初步审查的PCT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
4、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和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5、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是按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的,实际收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转费当日外汇牌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专利收费标准(2017最新)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专利收费标准(2017最新)
0|0|文档简介
赢了(s.yingle.com)是国内领先的法律咨询...|
总评分0.0|
赢了网(s.yingle.com)免费法律咨询网站,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免费法律援助、律师在线咨询等日常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法律咨询中心(s.yingle.com),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专利申请费用减免的条件是什么_百度知道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的条件是什么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减缴费用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1] 减缴条件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减缴比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2] 非减缴情形(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1] 办理方式编辑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二、自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更正、撤销和惩戒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做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政策内容编辑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有关要求,更好的支持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 [1]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第四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七条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第九条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第十条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第十一条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一件专利在费减政策调整后 需要多交多少钱?
发布者: ||
查看: 66098|
评论: |原作者: 顾卓然
摘要: 本次出台的新办法针对原办法在近十年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优惠力度不统一、认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的情况,在广泛征求专利管理执行部门、部分专利申请个人和企业的意见的基础上,对优惠范围、优惠 ...
来源:七源知识产权作者:顾卓然&&长沙七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实习生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2014级本科生本文系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征得作者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国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日出台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曾于2006年根据原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本次出台的新办法针对原办法在近十年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优惠力度不统一、认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的情况,在广泛征求专利管理执行部门、部分专利申请个人和企业的意见的基础上,对优惠范围、优惠对象、优惠力度以及优惠程序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在优惠对象这一方面,相比原办法中较为笼统宽泛的“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标准,新办法在其第三条中对可以申请费减、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进行了细化,规定了三类可以申请减缴的对象(如下表)。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又比如在优惠力度这一方面,原办法规定的减缴比例比较复杂,个人减缴比例高于单位,不同类型收费减缴比例也不尽相同。新办法则不再区分单位与个人,将减缴比例统一为85%。原办法规定,当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多个单位时,其专利费用不能享受任何减缴,而在新办法中可以享受70%的专利费用减缴。
  本文将从以下四种情况来分析新政策带来的变化:一、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企业二、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个人三、能继续享受费减政策的企业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
  一、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企业需要多交多少钱?
  总的来说,新办法的出台明确了优惠对象、加强了优惠力度,但也会使一部分原来可以享受该政策的企业被排除在优惠行列之外。举个例子,某企业上一年度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由于原办法对于优惠对象的规定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因此该企业在原办法实施期间可以享受到专利费用减缓政策。但当新办法正式实施后,该企业将会由于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远超30万元而无法享受新政策。如此,势必会使类似企业在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凭空多出一笔巨大的开支。
  与上述这家公司情况相类似的企业还有很多,那么这些企业在专利费减政策调整后究竟需要多交多少钱呢?且让笔者来为大家算上一算吧。
  1.可申请的减缓项目
  原办法第二条指出了可以减缓的五项专利费用,但由于新修订的《专利法》取消了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一项以及复审一项并非专利审查的必经程序,因此实际统计的收费项目只有三项,即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2.相关费用
&&专利种类&&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前7年年费发明90025001-3年900元/年&&4-6年1200/年&&第7年2000元实用新型500无1-3年600元/年&&4-5年900元/年&&第6年1200元外观设计500无(表一)
  3.减缓的力度
  根据原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因此综合来看,企业可以请求减缓的费用为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复审费。
&&申请费&&年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70%70%60%70%(表二)
  4.总结: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企业需要多交多少钱?
  (1)发明专利不能减免部分(单位:元)
  发明专利在申请后,由于审查答复的时间不同,授权年份各有不同,下面以发明专利申请后第二年授权为例进行举例说明。
&&减缓项目&&全额减缓后多交部分小计申请费(70%)900270630630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70%)250075017502380年费(70%)2-3年900&&*2=1800270*2=540126036404-6年0360*3=108025206160第7年200060014007560总计1080032407560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能减免部分(单位: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般在申请提交的第一年便能获权,以下我们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提交后第一年获权进行计算。
&&减缓项目&&全额减缓后多交部分小计申请费(70%)500150350350年费(70%)1-3年600*3=1800180*3=540126016104-5年900&&*3=2700270*3=81018903500第6年12003608404340总计620018604340
  综上所述,一件发明专利需要多交7560元(其中包括申请费及审查费共计2380元,年费共计5180元),而一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则需要多交4340元(其中包括申请费350元,年费共计3990元)。这两个数字乍看并无异处,但是对于那些拥有多项专利的企业来说可就大大的不一样了:假如A公司(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共享有10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35项,那么这个企业就将因为新办法的实施比原来多交530600元(0*35*2)。对于一个在原办法实施过程中仍在享受优惠待遇的公司来说,这超过五十万元的专利费用想必不是一个小数字。
  二、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个人需要多交多少钱?
  在原办法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官方不要求提供申请个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往往所有个人都能申请减缓专利费用。因此新办法的出台必然意味着,很大一部分的个人将会无法享受到费减待遇。比方说,B君上年度月均收入为3600元(年收入为4.32万元),不符合本新办法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减缴必须满足的“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这一条件,故而在费减政策出来之前一直都享受着减缓优惠的B君只能老老实实地缴纳专利费用。那么这笔不能申请减缴的85%又是多少钱呢?
  1.可申请的减缴项目
  根据新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即可申请减缴的项目有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但由于复审并非专利申请必经程序,故在此只计算前三项的相关费用。
  2.相关费用(见表一) & & & 3.减缴的力度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4.总结: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个人需要多交多少钱?
  (1)发明专利不能减免部分(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缴后多缴部分小计申请费900135765765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37521252890年费2-3年900&&*2=1800135*2=270153044204-6年0180*3=54030607480第7年200030017009180总计1080016209180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能减免部分(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缴后多缴部分小计申请费50075425425年费1-3年600*3=180090*3=270153019554-5年900&&*3=2700135*3=40522954250第6年120018010205270总计62009305270
  因此,由于不能再享受85%的费减优惠,B君的每件发明专利将多付9180元(其中包括申请费及审查费共计2890元,年费共计6290元),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多付5270元(其中包括申请费425元,年费共计4845元),对于个人来说,想必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三、仍能继续享受费减政策的企业可以再少缴多少钱?
  诚然,对于无法再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来说需要多交的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仍能享受该项福利的企业或个人所能获得的福利力度也将大大加大,本部分笔者将为大家来算算那些仍能继续享受费减政策的企业可以再少缴多少钱。
  1.原政策中可享受的优惠
  (1)发明专利(单位:元)
&&减缓项目&&全额减缓后减缓部分小计申请费(70%)900270630630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70%)250075017502380年费(70%)2-3年900 *2=1800270*2=540126036404-6年0360*3=108025206160第7年200060014007560总计1080032407560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单位:元)&&减缓项目&&全额减缓后减缓部分小计申请费(70%)500150350350年费(70%)1-3年600*3=1800180*3=540126016104-5年900 *3=2700270*3=81018903500第6年12003608404340总计620018604340
  2.新政策中可享受的优惠
  (1)发明专利(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缴后少缴部分小计申请费(85%)900135765765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85%)250037521252890年费(85%)2-3年900&&*2=1800135*2=270153044204-6年0180*3=54030607480第7年200030017009180总计1080016209180 (表九)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缴后少缴部分小计申请费(85%)50075425425年费(85%)1-3年600*3=180090*3=270153019554-5年900&&*3=2700135*3=40522954250第6年120018010205270总计62009305270(表十)
  3.新政策较之原政策多出的优惠
  (1)发明专利(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缓70%减缴85%差值申请费900270135135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750375375年费2-3年900&&*2=1800270*2=540135*2=2702704-6年0360*3=1080180*3=5401080第7年2000600300300总计10800324016201620(表十一)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单位:元)&&减缴项目&&全额减缓70%减缴85%差值申请费5001507575费年1-3年600*3=1800180*3=54090*3=27090*3=2704-5年900&&*3=2700270*3=810135*3=405135*3=405第6年1200360180180总计86001860930930(表十二)
  综合图表我们可知,新办法实施后,企业的一项发明专利还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少缴162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可以少缴930元。假如此时有C公司(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30万元)共享有10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35项,那么C公司将会在原来的基础少缴113700元。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少缴多少?
  值得注意的是,原办法对于共同申请人的范围仅限定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而新办法则是扩大了其范围,使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共同申请专利的单位”也被纳入了可以申请减缴的行列。本部分笔者将会计算,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时可申请减缴的数额。
  1.可申请的减缴项目
  即可申请减缴的项目有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但由于复审并非专利申请必经程序,故在此只计算前三项的相关费用。
  2.相关费用(见表一)
  3.减缴的力度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4.总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少缴多少?
  (1)发明专利(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缴后少缴部分小计申请费900270630630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75017502380年费2-3年900 *2=1800270*2=540126036404-6年0360*3=108025206160第7年200060014007560总计1080032407560(表十三)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单位:元)
&&减缴项目&&全额减缴后减缴部分小计申请费500150350350年费1-3年600*3=1800180*3=540126016104-5年900&&*3=2700270*3=81018903500第6年12003608404340总计620018604340
(表十四)
  每件发明最多可以少缴7560元,而每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最多可以少缴4340元。若A公司与B公司(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均未超过30万元)共同享有3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11项,那么A企业将会享受到155960元(0*11*2)的优惠。
  本文的最后,笔者在此附上对本文所讨论的四种情形的总结,详见下表。
&&费减情形&&比较基准比例变化具体数额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企业原办法70%→全额发明专利多交756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多交4340元原政策可以减缓但新政策后不能减缓的个人新办法85%→全额发明专利多付918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多付5270元能继续享受费减政策的企业原办法70%→85%发明专利少缴162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少缴930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原办法全额→70%发明最多少缴756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最多可以少缴4340元(表十五)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思博立场
刚表态过的朋友 ()
上一篇:下一篇: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专利号免费查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