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转让合同纠纷签订履行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买卖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财经天下百家号上一期我们为大家介绍了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今天再和大家讨论一下关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企业的法律风险存在于经营交易的全过程之中,包括从合同商谈(包括新客户开发)、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包括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支付货款)等各阶段都会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如何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在企业商品交易中也是相当关键的。实践中,好多企业只关注合同签订问题,合同签订以后,对于合同怎么履行,在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往往不够重视,以致遭受损失,或者在打合同官司的时候非常被动。譬如: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设备,货到后付款70%,余款一年内付清。保修期一年。货到后,甲公司如约向乙公司支付了70%的货款。但是,设备安装以后,经常出问题。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派人维修,乙公司派人维修了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甲公司又多次要求乙公司派人维修,乙公司再也没有派人。甲公司想:反正我只付给你70%的钱,你不来维修,我就不付给你剩余的钱。于是,甲公司既没有书面要求乙公司维修,也没有向乙公司要求退货,这件事情就拖下去了,其购买的设备也一直没有使用。拖了两年多的时间,乙公司突然起诉甲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甲公司辩称:该设备质量有问题,不能使用,要求维修或退货。但是,法院认为甲公司要求维修或退货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现在已经超过了两年的最长验收期限,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一百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买受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最长是两年,甲公司在乙公司未完成维修责任和拒绝继续维修的情况下,两年内没有向乙公司主张权利,导致其提出质量异议的法律期限已经超过,因此,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只好向乙公司支付了剩余的30%。结果甲公司花钱买了一推废铁。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合同履行中的一些事项也是不可忽视的,如果不加注意,也会给我们造成很大损失。那么,在买卖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01 在合同履行中要保存和收集最完整的资料。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履行完成,所有交易环节的证据均应保存,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谈判、正式合同、补充协议、货物交接手续资料、货物验收资料、往来函件、邮件、通知等等。这些资料在发生纠纷后,都可能做为证据使用。此外,要建立合同档案,最好由专人专门保管,并在人员变动时进行交接手续。合同的保管期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准备一套以上的合同复印件供日常使用。02 出现变化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协议或发出书面通知并保留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应该及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如果对方不及时交货或收货,应及时书面通知并保留证据,坚决避免用口头约定或通知,以免发生纠纷无法举证。需要注意的是,交货通知一定要及时并保留证据,交货时如果出卖人怠于通知或者通知时没有保留证据,一旦对方以迟延交货为由追究违约责任,出卖方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譬如:一韩国商人向甲服装厂订购了5000套防寒服,交付定金50万元。甲服装厂将5000套防寒服完成后,电话通知韩国商人来提货,但是,韩国商人却迟迟不来提货。后来知道,因韩国服装市场出现变化,韩国商人订购的服装样式不好销售,他想退货解除合同,又怕承担违约责任,于是,就拖延时间不接收货物。这样,一直拖延了半年,韩国商人突然对甲服装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其理由是:甲服装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服装厂抗辩称“货物已按时加工完成并通告知了韩国商人,是韩国商人迟迟没有提货”,但是,却拿不出证明他已按时通知韩国商人的证据。最后,法院判决甲服装厂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甲服装厂这笔生意赔了好几百万元。03 注意货物交付的验收当一方把货物交付给另一方时,要由对方进行签收。由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盖章,这种方法没有风险,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合同,特别是一些分批交付的货物,每次都由企业负责人盖章,这在操作上有些不便。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可以采用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就是由收货方出具授权书授权某某员工负责收货。这样就可以把收货单和授权 委托书同时做为证据使用。最好是要有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签收货物时,要注意收货单的时间,收货时间是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期限,是判定合同出卖方是否按时交货的重要依据。04 质量异议及时提出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一定要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在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您丧失索赔权。质量验收检验是合同履行中十分重要的关键事项,是判定出卖人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质量约定的重要依据。实践中,对于质量验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约定验收期限过短怎么办?实践中,经常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而无法保护买受人权利的情形,例如:标的物存在隐蔽瑕疵,而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买受人根本不足以发现隐蔽的瑕疵;或者在机器设备买卖中,机器设备需要调试,而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间却短于双方约定的安装调试期间,买受人无法在检验期间内完成机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无法发现机器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上述法条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形的处理方法:一、约定过短检验期间的,视为外观瑕疵检验期间,不包括隐蔽瑕疵;二、约定期间短于法定期间时,适用法定期间。实务中较难的是对“约定检验期间过短”应该如何认定,期间到底多久才算“过短”?该条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官需要根据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到底能否发现隐蔽瑕疵。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专家出庭或者鉴定,综合专业知识,以确定隐蔽瑕疵发现时间长短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隐蔽瑕疵的问题,如果买受人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已经发现了隐蔽瑕疵却怠于通知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对瑕疵检验存在过失,则不能适用本条规定。(2)如何把握质量保证期、二年期间与合理期间之间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一言敝之,合理期间是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情形下,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的买受人对标的物外观瑕疵的检验期间。而质量保证期和二年期间一样,解决的是标的物的质量瑕疵、隐蔽瑕疵问题。(3)合同中仅约定质量保证期未约定检验期间,那么该质量保证期应当认定为“合理期间”的延续还是“检验期间”的延续?质量保证期是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的最长承诺时间,保证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出现任何问题,一般质量保证期要比检验期间更长,也比合理期间要长。检验期间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一个期间,而合理期间是在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情况下,裁判者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等情况而确定一个期间,因此合理期间是对检验期间的补充。笔者认为,将质量保证期看作是合理期间的延续比较合适。(4)当事人在检验期间或合理期间经过以后,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标的物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还能否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异议期间经过是指:超过了约定的检验期间提出异议、未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未在二年期间内提出异议、在质量保证期内未提异议这几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05 关于传真、电子数据应注意的问题(1)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已成为商业交往的重要工具。先说传真。传真件在实践中会引发真实性如何确认的问题。在诉讼中,一方拿出对方的传真件以证明某个事实,如果对方对该传真件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时,法院经常会因无法查明该传真的真实性而不予认可该证据。对于传真件,最好是在收到后及时地让对方进行确认,比如在传真上加盖公章,或让对方授权的业务代表签字认可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发出传真的时间不长,基本上是不会拒绝这一要求的。反之,如果等到纠纷发生以后再去解决这一问题,对方肯定会拒绝。此外,也可以使用高级一些的传真机,对方传真原件时,我们是用彩色传真机接收,这样就可以直接得到原件了。(2)关于电子数据。从法律层面讲,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判断的规定》之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在民事诉讼中,目前我国对电子证据的归类尚有争议,而诉讼理论界大部分将其归入视听资料。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签订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而数据电文是书面形式的一种;我国《电子签名法》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存储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数据电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实践中,保留电子证据应当注意以下两个个方面:其一、必须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辅助证据加以证明,也就是,保留电子证据要证明其可靠性。实践中,法院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查电子证据是否可靠:(1)从电子证据的生成方面考查其是否可靠。即电子证据是否按常规程序自动生成或人工录入、生成或录入电子证据的系统是否处于正常控制下、自动生成电子证据的程序是否可靠、录入者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并按可靠的操作方法合法录入等等。(2)从电子证据的存储方面来考查其是否可靠。即电子证据是否按科学的方法存储、存储的介质是否可靠等。(3)从电子证据的传送来考查其是否可靠。即电子证据在传递、接收时所用的技术手段或方法是否科学、可靠,传递电子证据的网络运营商等中间人是否公正、独立,电子证据在传递过程中是否加密,有无可能被非法截获等。(4)从电子证据在上述环节是否被删改过来考查其是否可靠。即电子证据是否被伪造、是否被变造。其二、必须完整。完整性包括电子证据本身的完整性和电子证据所依赖的电子系统的完整性。电子证据本身的完整性涉及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内容上的完整性。形式上的完整性是指电子证据必须保持生成之时的原状,包括格式调整在内的任何更改都将视为完整性受到损害。而电子证据内容上的完整性是指电子证据自形成之时起,其内容保持完整、未遭到非必要的添加或删除。非必要的添加或删除是指对电子证据进行了关键性的更改。电子系统的完整性有三层含义:一是记录电子数据的系统必须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如果系统曾处于不正常状态,则对数据的完整性构成了影响;二是数据记录必须在业务活动的当时或即后制作,而专为某项目的如诉讼而制作的电子记录无法确保其完整性;三是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系统对业务活动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完整的记录是指数据电文信息、附属信息和系统环境信息要统一。06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这个规定,如果在履行合同中,虽然按照合同的规定,你应当先履行,但是如果你发现了对方有上 述情况发生时,你就可以依据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防止履行后产生损失。比如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买方付款后七天内提货,但买方在付款时发现货已被查封,卖方已丧失了履行能力。这时,买方如果付了款也拿不到货,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提出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07 注意合同撤销权的行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发现,到了合同履行阶段,突然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者事后才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认为合同权利义务的安排显失公平。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这在法律上叫做撤销权。但是,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发现上述情形时,应当及时提出。否则,我们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08款项结算应注意的问题首先,要看是否有遗留问题。即对照合同看对方是否已履行完相应的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比如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交货期限等是否符合约定,是否有违约金或其他应扣款项未扣除等等。如果有遗留问题牵涉到最终结算款时,结算前应当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比如,货物质量有问题或交货延迟导致损失,则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发书面函提出质量异议或索赔,或者让对方书面确认,并在结算前先解决这些问题,否则可能因缺乏证据而无法对抗对方的付款请求。即使遗留问题不涉及款项问题,最好也在最终结算前处理完毕。因为实践中有些合同相对方不够诚信,一旦合同款结清,再想找其解决遗留问题就非常困难。对于企业而言,弄清是否存在上述遗留问题,要主动询问本单位内部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各部门和人员,比如财务、仓库管理员、收货人、验收人、合同经办人、档案管理员、产品使用人等,详细了解合同履行的相关情况,必要时还应询问客户。这些相关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时因内部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相关信息并未完全、及时地反馈,导致信息失真。其次,如果企业业务员办理收付款结算的话,要看对方代表人是否具备结算资格。有代表资格的人包括:对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一般来说,公司总经理也有权代表公司,但现实中许多企业实际的总经理往往与在工商局登记的不一致,而要证明其为对方实际的总经理往往不太容易,因此还是应要求其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有明确的授权。再次,在付款方式上,要尽可能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方式付款,直接付到对方单位,安全且便于查询。对方出具的收据、收条上写的付款方式、金额一定要与实际一致。如果合同对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做出限制,而实际付款时突破此限制,比如约定不得使用承兑汇票而实际使用,约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而实际超过等,则应要求收款方书面认可,比如签订补充协议、出具单方声明,或者在收款收据上或承兑汇票复印件上注明“同意接受承兑汇票”的内容并签名盖章,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第四,在收款人问题上,如合同约定有收款经办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可由法定代表人收款。如果是业务员、项目经理等个人收款,应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和签名式样,付款时仔细核对身份;没有委托书的,应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对方单位。第五,对方出具的收据(收条)应具备以下内容:付款单位(全称)、款项用途、付款形式、票据编号、金额、收款单位(全称并盖章)、收款日期、签收人签名。如同时支付两张以上的票据的,收据上应分别写明编号及相应的金额。单位收款的,应写收款单位全称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个人收款的,应由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第六,要特别讲一下承兑汇票的问题。以承兑汇票付款时,应将承兑汇票复印并由收款单位在复印件上盖公章同时由收款人签名,并在复印件上特别注明“收到此款项”等类似说明(至少必须在收据中写清承兑汇票的号码和金额,此为下限),再由收款经办人出具收款收据(收据内容应符合上述要求)。虽然业务员、项目经理与对方单位间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关系(即推定为其代理人),但以承兑汇票付款可能存在难以证明付款事实的风险。因此,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收款人,而业务员、项目经理收款时既无委托书又无合格收据的,应在承兑汇票收款人栏或背书栏将收款单位名称写全,否则不得直接付给业务员、项目经理。最后,关于签名和盖章的问题企业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假章、假证、假签名问题,因此对印章和签名(包括本文前述各种盖章、签名)的真假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防止被骗。初次签订合同时,首先要确认合同上所盖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为该单位真实、有效的印章,并应同时要求对方的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对方在承诺书、委托书、对账单、企业询征函等文件上盖章的真实性要进行核对。重大合同签订前尤其要小心,可到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初次合作的单位,应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不能确定合同上对方盖章的真实性,则在交货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盖公章的提货委托书原件;没有提货委托书,或委托书为复印件,或委托书上未盖公章,则最起码一定要让提货人在送货单(收货单、出库单)上签名并按手印,同时拿到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防范风险的底线。因为如果收货人骗取货物或者不承认收货,则单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进入刑事立案侦查阶段时,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和手印将帮助公安机关破案。签名应清晰可辩,不能过于简单、潦草。如果签名与平时式样差别很大,应在签名处按手印,或者按往常式样重新签名。有三种方法可确定签名的真实性:一是对方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委托书上留签名式样;二是在盖有真实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原件上代表人签名处的签名;三是本人当面签名并按手印。注意:当面签名并不能确保万无一失,实践中出现过借款人、担保人当面签名后不承认其签字,而司法鉴定结果也不能证明的情况。因此,重要的合同除了当面签名外还必须按手印。09 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客户拖欠货款的现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是经常发生的,我们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拖欠货款超过三年的,我们将在法院丧失胜诉权。因此,对于拖欠货款的情况,应当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及时主张。实践中,有时我们出于维系与客户关系等因素不愿意在三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在此情况下,为了保护我们的权利不至于因为时间流逝而丧失,我们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方式催告一下,催请对方尽快支付拖欠的货款;如果对方有同意给付或者请求缓期给付的回复,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从对方回复之日起从新计算。10 合同应有专人管理。有些企业负责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过程,以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常常十分被动;甚至有的货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追回。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及合同的管理有密切关系。但是,很多企业老板对于合同的签订都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否则,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即加强对经理层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培训教育,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2) 严格进行合同交底可以由业务人员向合同管理部门交底,由合同管理人员监督相关部门对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监督执行。(3)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有依有据。日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财经天下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直击全球热点、解读财经动态、剖析世界金融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买卖合同履行中的标的物风险如何承担?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风险承担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时,该损失由哪方当事人承担。风险承担的关键是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时间确定了,风险由谁承担也就清楚了。由于它涉及买卖双方当事人最根本的利益,所以历来都是合同法要解决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合同法确立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标的物风险承担依据标的物的交付确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对风险转移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规定的一般性原则。标的物在出卖人交付之前由出卖人占有或负责管理,出卖人理所当然要采取措施,妥善管理,尽最大努力防止标的物遭受损失,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变付买受人。如果出卖人疏于管理以至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不仅要自己承担损失,如果由此造成无法如约交货,出卖人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一旦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无论是直接交付买受人还是交付承运人以运交出卖人,则解除风险承担责任。而与此同时买受人将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风险承担。买卖双方可以根据交易不同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而不单纯依据交付确定。
  (3)法律对特殊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规定。
风险承担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时,该损失由哪方当事人承担。风险承担的关键是风...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
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这一问题,要考察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有关制度。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问题,我国《合同法》采用交付主义,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时间作为确定标的物风险负担转...
合同法》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
买卖合同标的物灭失风险转移规则是:(一)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
答: 《清远实施〈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第四十二条是什么内容?
答: 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
答: 莫名其钞(连莫名其妙都不够格)!
1、无工资?你与什么单位是什么关系?
2、"只有只发放 10个月奖学金每月300元。每年交纳300元上网费和2520元房租。我...
餐饮业厨房产生的油烟,顾名思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烟,一般采用静电除油。
液化气属较清洁能源,废气污染程度不高,主要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吧。
柴油属石油类,废气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碱液喷淋即可去除,氮氧化物主要以一氧化氮为主,要催化氧化成二氧化氮才能被碱吸收,造价成本非常高,一般的柴油发电机尾气难以治理,除非大型发电厂。
煤炭废气含二氧化硫多,一般常用的脱硫工艺即可。
无锡至少有两所正规大学:
1、江南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由于它不直接在无锡召本科生,所以许多人不知道这个学校:它位于山水东[西?]路九号,拥有约20位正教授/研究员,80位副教授/副研究员,和多位首席科学家。去年还有中国工程院的院士一名。
1、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享有“轻工高等教育明珠”美誉的江南大学,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大学(现南京大学)是江南大学办学的前身。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南京大学食品工业系、浙江大学农化系、江南大学食品工业系以及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的有关系科合并组建成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食品工业系。1958年该系整建制东迁无锡,成立无锡轻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1998年由隶属中国轻工总会划转直属教育部。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
  学校学科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九大门类,设有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通信与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法政学院、文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系、医学系、艺术系、体育系等18个院(系),共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85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5000余人,网络学历教育在籍学生1万余人。还有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莱姆顿学院及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学校设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个博士后流动站和10个博士点,覆盖发酵工程等16个二级博士学科专业和39个硕士学科专业,基本包涵了轻工、纺织、食品的全部领域。现有在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500余人。学校拥有4个国家级和部省级重点学科,建有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的高层次人才。食品科学、发酵工程等2个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独特优势,实力雄厚,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经近50年的建设与发展,江南大学已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较为合理,教学质量优异,科研水平上乘,社会服务盛誉,各方面均得到社会公认,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519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2名为双聘院士),教授160名,副教授456名。由300多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学术带头群体,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育人为本,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做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的专门人才。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在本科教学中,将相对狭窄的专业对口教育转到本科通识加特色教育;推进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等途径培养复合型人才;让学生早期介入科研活动,从科研实践中感受和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过程,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学校十分重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一年一度的江南之春文化艺术节、科技节、金秋体育节等活动精彩纷呈,暑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电子制作竞赛、机器人竞赛、艺术设计竞赛等全国性比赛中,学生连年获得大奖。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
  作为我国轻工、食品、生物技术高科技的摇篮与依托单位之一,“九五”期间,学校承担并完成了大批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及省部级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其中有70多项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30多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十五”以来,学校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逐年增多。2003年取得国家、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0项,其中有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一等奖空缺)一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一项等。2004年,科技总经费9000多万元,获准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97项,横向科研270多项;鉴定或验收科技成果86项,其中30%以上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全校教职工共发表各类论文2700多篇,出版专著130多部,被国际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43篇。学校承担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农产品深加工”、“发酵工程关键技术”课题全面通过结题验收并进入后期滚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资助13项;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8项,其中1项科研成果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年申请专利356项,学校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高校第7名、江苏省第1名;人文社科领域承担的项目、层次、经费等方面都有较大增长。
  学校重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有科技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发酵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实验室。建立了由海尔集团、茅台酒集团、青岛啤酒集团、北京燕京啤酒集团、绍兴黄酒集团、江苏小天鹅集团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加盟的董事会,注重学校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和为社会各方面的服务。各院(系)还建有二级董事会,共有4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学校十分重视发挥在轻工、食品、艺术设计、纺织、环境、化工、生物医药等方面的科技优势,积极为全国轻工纺织行业的科技进步、产品开发、人才知识更新服务,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为江苏省沿江发展战略、苏北发展战略及海上苏东发展战略服务,积极适应无锡市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科技和人才需求,在科研开发、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全面合作,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与地方政府合资建立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成为高科技研究项目的重要孵化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由于学校的优质服务,中国电信、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嘉里粮油(深圳)商务拓展有限公司、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国民淀粉上海化学有限公司、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重庆啤酒集团、杰能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际特品(ISP)(香港)有限公司、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都在学校设立各类奖学、奖教金,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总额达600多万元。
  学校与国内外的教学科研交流合作频繁,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高校。自六十年代开始,就接受和培养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现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各级各类留学生260余人。学校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4所大学建立了紧密的校际交流关系,并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近20个国家的高校、机构开展办学、科研等方面的合作。目前正在执行的校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有17个,其中与澳大利亚、英国一流大学之间的“2+2”学分互认合作项目受到学生的欢迎。学校聘请了50多位国外著名的学者和教授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每年举办国际及双边学术交流会,已逐步成为轻纺、食品、艺术设计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中心。
  学校图书馆现有藏书152.76万余册、电子图书37.40万册,中外文期刊3100余种,建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学校编辑出版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食品与生物技术、教育科学等4种学报及《冷饮与速冻食品工业》和《电池工业》杂志,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在教育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处无锡蠡湖新城、太湖之畔,占地3100多亩的学校新校区已建成面积36万平方米。新校区以“生态校园•曲水流觞”为设计理念,融青瓦白墙的江南建筑风格与小溪、树林、草坪的多层次园林空间为一体,展现绿色、水乡、文化韵味。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校园,为莘莘学子学习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钟灵毓秀的江南山水,造就了江南校园开拓进取的学术氛围;蕴涵深厚的人文传统,赋予了江南学子锐意求新的创造精神。迈入新世纪,学校迎来了改革、发展的良好机遇,“211工程”将重点建设和发展工业生物技术、食品科学工程和安全、工业设计创新系统、纤维制品现代加工技术、中小企业管理与发展、轻工过程信息化科学与工程等6个优势和特色明显的学科群,进一步提升学校在轻纺、食品等学科领域的优势地位,使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方位的提高。
  积百载跬步,创世纪辉煌。江南大学提出的发展总体目标是,经过五至十年时间的努力,把学校建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文交融,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先进水平,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开放式多科性大学;通过不断创特色、上水平、求发展、增实力,力争在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部分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2、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是南京农业大学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在多年联合办学的基础上于1993年7月成立的,她依托南京农业大学雄厚的基础教学条件,和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优越的专业教学条件,为我国及国际水产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学院的宗旨是以推进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渔业科学和渔业生产,使渔业产品在当今人类改革食物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创造经济财富方面起重要作用。通过努力,使该院成为一个国际性的渔业科学教育和研究中心。
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太湖之滨,中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无锡的西南角上,与中央电视台太湖影视基地相邻,离市区仅10公里之遥,依山傍水,环境十分幽美,交通便利,有1路和820路公交车直达。学院占地面积26公顷,建筑面积达35000多平方米。
南京农业大学从1984年开始和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联合办学,设淡水渔业专业(专科)。学院于1994年新开设了“淡水渔业”本科专业。现设水产养殖本、专科专业,水产养殖博士点和硕士点,每年招收博士生、硕士、本科、专科各种层次。
该院长期招收外国留学生,为亚太地区名国培养淡水渔业的技术人才,今后还将进一步提高留学生的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招收留学生方面曾受到联合国FAO和UNDP、亚洲水产养殖中心网(NACA)的大力支持。
设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夏德全研究员为主的淡水鱼类遗传育种生物技术研究室、营养与饲料、特种水产养殖室、水产品病害研究室、渔业环境保护、渔业经济与信息中心、内陆水域增养殖等7个教研室。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0名,其中具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有8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部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18人。现有博士3人,硕士25人。
在科学研究方面,先后承担和圆满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八六三”、国家攻关和省、部级课题190多项,获得各类奖励成果8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92年获农业部农业机构综合科研能力奖。
在多年的联合办学的实践中,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的领导非常重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办学条件逐年得到改善,教学管理趋于完善,教风好、学风正,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的各项办学条件已得到改善,教学手段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配备了语音室、电脑房和先进的电教中心。
学院非常重视发展工作。依托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综合利用经贸部TCDC培训项目的人力、财力、物力。扎实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条件,学院领导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教学设施的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积极改善学院的办学备件。建院六年来,学院不断改进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目前已拥有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楼、语音室、电脑房、活动健身房、学生食堂、足球场、蓝球场、大客车、教学实习基地等设施,为国家培养水产专业人才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目前我们的生活水平必竟非同以往.吃得好休息得好,能量消耗慢,食欲比较旺盛,活动又少,不知不觉脂肪堆积开始胖啦。                                                                                         减肥诀窍:一.注意调整生活习惯,二。科学合理饮食结构,三。坚持不懈适量运动。
   具体说来:不要暴饮暴食。宜细嚼慢咽。忌辛辣油腻,清淡为好。多喝水,多吃脆平果青香焦,芹菜,冬瓜,黄瓜,罗卜,番茄,既助减肥,又益养颜,两全其美!
有减肥史或顽固型症状则需经药物治疗.
如有其他问题,请发电子邮件:jiaoaozihao53@ .或新浪QQ: 1
如何洗衣服?也许有人会说,衣服谁不会洗啊?放到水里,加点洗衣粉洗就成了呗。是啊,说是这样说,可是洗衣服还有不少学问呢。我就说说我的“洗衣经”吧。
说起洗衣服,想想真有不少要说的呢。
首先要分开洗。内衣外衣、深色浅色要分开。个人和个人的衣物也尽量分开洗涤,这样可以防止不同人体间细菌和病菌的相互交叉感染,尤其是宿舍或者朋友的衣服尽量不要放置在一起洗。即使是自己的衣服,内衣和外衣也要分开洗。因为外衣接触外界的污染和尘土较多,而内衣将直接接触皮肤,为避免外界尘螨等对皮肤的不良入侵,内外分开洗涤是有科学道理的。不同颜色的衣物要分开洗涤,可将颜色相近的一同洗涤,浅色的一起洗涤,容易掉色的单独洗涤,避免衣物因脱色而损坏。另外,袜子和其他衣物不要一起洗涤。
其次,使用洗衣粉宜提浸泡一会。洗衣粉功效的发挥不同于肥皂,只有衣物适时浸泡才能发挥最大的洗涤效果。浸泡时间也不宜太长,一般20分钟左右。时间太长,洗涤效果也不好,而且衣物易褶皱。有人洗衣服时把洗衣粉直接撒在衣物上便开始搓揉洗涤,那样不能发挥最好的洗涤效果,对洗衣粉是一种浪费,当然,免浸泡洗衣粉出外。另外,冬季一般宜使用温水浸泡衣物。水温过低,不能有效发挥洗衣粉的洗涤效果,水温太高,会破坏洗衣粉中的活性成分,也不利于洗涤。
再次,衣物及时更换,及时洗涤。衣服要及时更换,相信道理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可是,衣物换下后应该及时清洗,有人却做的不好。好多家庭喜欢将换的衣服积攒起来,每周洗一次,这样很不科学,容易使衣物上积聚的细菌大量繁殖,容易诱发皮疹或皮肤瘙痒症状。为了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勤快一点,把及时换下的衣物及时洗涤,这样,其实也费不了多少时间,也不至于最后要花费半天甚至更长 的时间专门来洗涤大量的衣物要节约的多。另外衣服穿的太久就比较脏,要花很大的力气洗涤才能洗干净,也容易将衣物搓揉变形,而影响美观和穿着效果。
洗衣服是个简单的小家务,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学问却很多,也许您的“洗衣心得”比这还要科学,还要多样,欢迎您 的指正~~
考虑是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和身体上火导致的,建议不要吃香辣和煎炸的食物,多喝水,多吃点水果,不能吃牛肉和海鱼。可以服用(穿心莲片,维生素b2和b6)。也可以服用一些中药,如清热解毒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第一步:教育引导
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吮指癖”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于力认为,如果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首要方式,并注意经常帮孩子洗手,以防细菌入侵引起胃肠道感染。
第二步:转移注意力
比起严厉指责、打骂,转移注意力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比如,多让孩子进行动手游戏,让他双手都不得闲,或者用其他的玩具吸引他,还可以多带孩子出去游玩,让他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获得知识,增长见识,逐渐忘记原来的坏习惯。对于小婴儿,还可以做个小布手套,或者用纱布缠住手指,直接防止他吃手。但是,不主张给孩子手指上“涂味”,比如黄连水、辣椒水等,以免影响孩子的胃口,黄连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吃多了还可导致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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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龙德教育就挺好的,你可以去试试,我们家孩子一直在龙德教育补习的,我觉得还不错。
成人可以学爵士舞。不过对柔软度的拒绝比较大。  不论跳什么舞,如果要跳得美,身体的柔软度必须要好,否则无法充分发挥出理应的线条美感,爵士舞也不值得注意。在展开暖身的弯曲动作必须注意,不适合在身体肌肉未几乎和暖前用弹振形式来做弯曲,否则更容易弄巧反拙,骨折肌肉。用静态方式弯曲较安全,不过也较必须耐性。柔软度的锻炼动作之幅度更不该超过疼痛的地步,肌肉有向上的感觉即可,动作(角度)保持的时间可由10馀秒至30-40秒平均,时间愈长对肌肉及关节附近的联结的组织之负荷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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