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中途不想做了能否要求老板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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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公司口头解聘,当提出补偿金时,老板反悔,叫继续上班,我不想做,怎么办?
我在公司上班10个月了,现公司一股东电话说效益不好,节约成本,我这个岗位只要兼职的,如果愿意做兼职,就继续工作,不愿意月底交接工作。后来面谈的时候,问我有什么要求,可以协商。当我提出按劳动法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还有补偿金的要求时,不欢而散。现因为是口头辞退,老板反悔,让我继续上班,言语中没有提前面说过辞退的事。我觉得老板的人格有些不能接受,不想继续上班,但是老板不做交接工作,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区
你可以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VIP+版主]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有需要可以委托本律师代为处理。
这个是好事的,可以得到9个月的工资的赔偿,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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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老板以欠薪为由,要求农民工向其它公司讨薪,我不想去,老板不给我们结帐怎么办?_百度知道
老板以欠薪为由,要求农民工向其它公司讨薪,我不想去,老板不给我们结帐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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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进了一家公司做事,但做了几个月之后不想做了我提出辞工(进厂时并未签定劳动合同),而老板说要再
假如我进了一家公司做事,但做了几个月之后不想做了我提出辞工(进厂时并未签定劳动合同),而老板说要再做一定的时间才可以走!
请问老板有权不让我走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未买社保或拖欠工资的话,你可以以未买社保或拖欠工资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辞职方法可以参照《辞职通知书(模板)》,。如果用人单位到期不发工资,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你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再携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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