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的农村拆旧房盖新房补贴拆建重造新房己落成,规划局验收面积允许误差多少

关于农村宅基地!你的房子属不属于你?赶紧看看~~
哪些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
首先,是从时间上划定,快弄清你家房子是几时候造的,这些年份的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
日前造的房屋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造的房屋,且至今未扩建、翻建的,可按房屋现状宅基地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申请不动产登记。
这部分基本都是30年以上的老房子了,这下可以按照实际面积拿到不动产权证了!
日起至日造的房子
已经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有效用地批文的,日起至日前建造未超过三层的房屋,且至今未扩建、翻建的,可按房屋现状宅基地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申请不动产登记。
日至日造的房子
日至日前建造的房屋,按照规划许可的层数及建筑面积申请不动产登记。
其次,下面几种情况的,也可以申请不动产登记,快来对号入座——
拆建、翻建、改建的农村住宅
按照文件审批的拆建、翻建、改建的农村住宅,占用宅基地未超过批准面积,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局部调整相关要求,可申请不动产登记。
依法继承的宅基地及房屋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依法继承方式取得宅基地及房屋的,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注明“该权利人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户口因为读书、当兵迁到别处的
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升学、兵役、婚姻、就业、投靠、服刑等正常人口迁移成为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批准建造的宅基地及房屋,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注明“该权利人原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等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可凭相关批准文件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注明“该权利人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日前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日前农民经依法批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受“一户一宅”限制,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原城镇居民合法建造的农村房屋,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注明“该权利人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重点来了!!!哪些情况不予确权???
1.超面积建造(少批多建未取得相关手续的),这些部分不予确权!
日至日超面积的
日至日,农民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局部调整相关要求、村镇规划的,超过原批准面积部分按“无违建”创建政策经镇乡(街道)处理到位后,可申请不动产登记,超过批准部分应该标注违法已处理,不予确权。符合农民一户一宅认定的,在补办用地及规划手续前注销原产权证或批文,取得补办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后,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并应标注原权证已注销。
日之后超面积的
日之后,农民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占地误差在3%范围内且按规划审批并验收合格的,可申请不动产登记。超过误差范围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一律按现行政策处理。
2.未批先建未取得相关手续的,这些部分不予确权!
日至日未批先建的
日至日,村民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房,但建房者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且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局部调整相关要求和村镇规划的,在120平方米内取得补办手续后,可申请不动产登记,超过120平方米标准部分标注不予确权。应按照无违建政策处理到位后,在不动产登记簿、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占面积。
村民在本村已有两处建筑的,其中一处为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的,但建房者符合建房条件,且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局部调整相关要求和村镇规划要求,如两处占地面积合计在120平方米标准内,以一宅计算,取得补办手续后,可申请不动产登记。两处占地面积合计超过120平方米标准,符合分户条件的,可按分户标准计算,取得补办手续后,可申请不动产登记;不符合分户条件的,由村民选择保留一处,其余部分应拆除并办理宅基地注销登记,保留部分取得补办手续后,可申请不动产登记。
日之后未批先建的
日后,农民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一律按现行政策处理。
3.重建、翻建、加层的,这些部分不予确权!
日前,农村住宅存在未经批准重建、翻建、加层等情况,经镇乡(街道)按照无违建政策处理到位,并补办规划手续后,无相邻权纠纷,符合质量安全的,可申请不动产登记,其超层部分建筑标注不予确权。
4.超过批准范围的阳台、挑台、门台、室外楼梯及三层以上阁楼面积不确权,记载附记栏内。
5.按照“无违建”政策处理后保留的生活附属用房(设施),不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
6.全市农村房屋大排查中被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不予确定房屋所有权,其他房屋由农户自行承诺质量安全。
怎么申请不动产登记?
申请人自愿申请,以个人或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报所在镇乡(街道)。
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审批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四至关系证明、登记申请书等。
镇乡(街道)受理后,会进行权籍调查,再经过审核公告等流程后,不动产权证将会发到村里,村里再负责分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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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看明白如何办理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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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张图看明白如何办理规划核实)
    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需要进行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否则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从3月1日起实施,为  建设工程办理规划核实  指明了路径。一什么是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是指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局”)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以及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尚未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二 哪些项目需要进行规划核实?  所有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都必须进行规划核实。三如何办理规划核实?A 勘验  委托具备条件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B申请  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和规划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向规划局申请规划核实。  申请前须满足的一般条件: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b.规划许可确定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别提醒: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小型市政、管线工程,无需进行竣工规划勘验,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  建筑高度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高度,或平面位置误差可能对周边建筑日照采光造成影响,均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C 受理  规划局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通知: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D核实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规划局通过图件核验、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不符合的,不予出具“规划核实证”,并书面告知理由。  特别提醒: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范围分期办理规划核实。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不得分次进行规划核实。最后一期规划核实时,要核算各分期合计的总建筑面积误差。四 规划核实具体要“核实”什么?1 建筑工程a.平面布局:建设用地红线、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室外地面标高以及建筑物退让用  地界限、道路红线、绿线、河道蓝线、高压线走廊等距离。b.建筑单体:单幢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平面位置、面积、建筑内部功能、层数及层  高、建筑高度、建筑风格、色彩等。c.配套工程:总平面图中确定的绿地范围、停车场规模和位置,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d.主要指标:建筑面积、高度、容积率、绿地率、有关间距等。e.拆除要求:用地红线内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已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f.其他规划要求2 市政管线工程a.工程位置、长度、规格、导管孔数、材质、管顶(底)标高及对地距离等。b.其他规划要求。3 市政交通工程a.工程位置、长度、宽度、路面标高、桥梁纵坡、梁底标高、涵管顶部标高等。b.道路横断面布置。c.其他规划要求。五 哪些项目无法拿到“规划核实证”?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超过“建筑面积误差”“建筑高度误差”或“平面位置误差”,被认定为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行为,在依法处理完毕前,不予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建筑面积合理误差实行累进计算,最多不能超过300平方米;建筑高度合理误差同样累进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米;平面位置误差是指工程竣工实测主要坐标点平面位置与规划许可位置的距离,合理误差不得超过1米。  特别提醒:建筑面积误差虽在合理范围内,但属于增建单体建筑物,或造成工程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日照标准等有关强制性规范要求的,仍会被认定为影响规划实施,必须依法进行查处。  建筑高度超过规划许可高度,平面位置与规划许可位置不一致,导致建筑无法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者致使周边建筑达不到日照标准,无论是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都将受到依法查处。
  面积合理误差累进标准:100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为3%;平方米(含)之间部分为2%;平方米(含)之间部分为1.5%;10000平方米以上部分为0.5%。高度合理误差累进标准:20米(含)以内部分为0.5%;20—100米(含)之间部分为0.25%;100米以上部分为0.1%。 (本报记者 刘文忠)制图/郑芳
(原标题:一张图看明白如何办理规划核实)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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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02:56  来源:
  本报讯(记者倪明通讯员穗规宣)自家房想翻新,只要是原装维修,今后不需要再走“规划审批”这道关……广州市规划局提出10大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举措,近期已陆续推出,接受各界监督。  措施一:设立“事前商谈”制度。对建设项目在进入规划报批程序前,对涉及国家重点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市政景观项目,民生重大项目等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批前沟通,将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解决在立案之前,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质量。
  措施二:推出“大客户经理”制度。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组织部门业务骨干,主动提供全程跟踪、规划业务申报指引和协调服务,确保高效审批。  措施三:推行跨部门并联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在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环节中,将规划许可与人防工程、文物保护、航空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专业审批并联,实行同时收件、同步审核,优化、重组审批管理环节,缩短建设工程审批时间。  措施四:开通网上办事系统。依申请公开和规划批复文件勘误类的案件,建立和完善网上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规划在线”网站提出申请,规划部门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答复或者提供相关信息。  措施五:实行自动许可。旧房要翻新,假如拿不到规划局的审批,房子只要一拆,重新再建就很可能算违建。从5月1日起,市规划局取消对“原状维修工程”的规划审批要求。对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建筑外立面修改或者变更使用功能的装修及原状维修建设工程,以及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的建筑小品等建、构筑物,实行规划行政自动许可,免去申请人申请规划许可手续。  措施六:压缩项目。将立案种类由55项压缩至29项,并取消申请人立案时提交规划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使立案标准简明易懂,利于申请人的申报。  措施七:整合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取消规划总平面方案审查环节;申请人根据已获取的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可以同时申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送审修建性详细规划。非重点地区和非标志性建筑,可依据已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去报审建筑设计方案环节。  措施八:住宅小区内建筑、市政工程“7证合1”。将住宅小区内建筑工程和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工程共7种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合并为1个许可事项(即合并为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许可)。  措施九:违建查处和规划验收实行“一案制”。对立案后的规划验收案件,如发现违法建设,规划部门直接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补足违法建设处理所需立案资料及权利告知后,即转入对违法建设行为(案件)处理。  措施十:河涌用地快速审批。成立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规划审批和协调小组,负责市治水办的协调工作,明确区县河涌整治用地规划许可业务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实现3个工作日内快速完成审批工作。
【来源:】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07/29 03:0207/27 04:0307/23 05:0607/23 03:1707/17 06:3307/17 04:3107/09 15:4407/09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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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与竣工实际面积误差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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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与竣工实际面积有合同规定的,依照合同的规定,没有合同规定的,实践中一般允许工程竣工实测面积和规划许可证面积出现误差,但总建筑面积最大允许误差为3%,且项目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累计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建设工程竣工后,竣工实测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间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按照竣工实测建筑面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实测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间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项目,超出部分认定可以保留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完毕,建设单位依法按程序重新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完成后,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存在违法行为的同时持违法处罚决定通知),到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登记测量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面积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按照登记测量面积,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有关部门收取增加部分的配套费等费用后,再办理初始登记手续。
中学高级教师
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面积也不相同,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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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面积与竣工验收面积有差异的问题
发表于&&&&25723人浏览&&&&12人跟帖&&&&&&
关于规划面积与面积有差异的问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上有,最后竣工验收若面积跟前两证上的面积有差异,能通过验收吗?该怎么处理?是否有规定说面积不超过多少比例是允许的范围??最后卖的面积又是以哪个面积为准?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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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奖励于& 20:01:26
&&发表于&&|&
我们最近也正在弄规划验收的事。规划测绘大队做的竣工规划验收测量出来之后的确面积有差异。原则上说是在3%范围之内是允许的,但是实际超出这个范围的可能性很大。关于这个问题建议领导找规划局的沟通好,想好一些能做解释的理由,如果斗硬的话的确不好办。
奖励&&&&&&
&&&&&奖励于& 15:48:24
&&发表于&&|&
竣工前建筑面积测算是全部按图上尺寸计算的房地产建筑面积,竣工前建筑面积可供房地产预售时使用,也可作为预概算方案比较的参考指标,为房地产管理(如规划、建设、开发等管理)提供参考数据。竣工前建筑面积包含有设计面积、预售面积、规划审批面积等。  竣工后建筑面积测算是指房地产竣工后实测的面积或与竣工房地产尺寸相符的建筑设计图计算的建筑面积,竣工后建筑面积测算为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贷款、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提供面积依据。竣工后建筑面积包含有面积、产权登记面积、规划验收面积等。 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对于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的房屋,仅因为施工误差、测量误差导致产权登记实测面积大于规划审批面积或竣工验收建筑面积的,应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补交相关的配套费等,但不宜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未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的房屋,产生面积差异的,应由规划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商品房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绝对比超过3%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实测面积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实测面积复核无误后方可用于结算和登记发证。  商品房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绝对比超过3%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保证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面积差异进行处理,并在商品房移交凭证或正式发票上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进行说明,否则房产登记发证机关将不予受理其产权登记申请。
奖励&&信誉分+20&&&&
&&&&&奖励于& 17:33:18
&&发表于&&|&
以下是引用sheepear在 17:19:00的发言:我们最近也正在弄规划验收的事。...3%范围之内?是指《施工许可证》上标注的面积与时测量的面积吗,还是与房产现场测绘时的面积?
奖励&&&&&&
&&&&&奖励于& 19:48:37
&&发表于&&|&
房地产开发牵涉很多面积问题理解如下,大家讨论一下:1.地块面积*得到应该开发的允许面积2.设计并通过申图\规划审批的面积,也就是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上的面积3.申请预售许可证前土地测量部门的面积预测报告提供的面积,我们根据这个面积和客   户签定房屋预售合同.4.工程竣工后,交房前,土地测量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实测,得到房屋最终面积,也就  是我们以后房产证上体现的最终面积.对以前的预售合同进行补差.  以上几个面积的计算和要求都有差异,结果不尽相同.产生误差怎么弥补也存在一些"技术"方法.  对于房产商,怎么把面积做大而又不超过要求3%,需要做很多工作.  对于施工单位要避免施工中的误差  对于设计要用足规划,并有所余地还利给开发商.
奖励&&&&&&
&&&&&奖励于& 19:49:27
&&发表于&&|&
如果出现4楼所说的筑物位置、立面、层数等情况,等待规划罚款,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如果 是按审批的图纸施工建设,但是面积出现差异,一般是房产部门和设计人员的计算口径等技术因数的问题,那么在一定超出面积范围内的,(如三楼所说的3%范围之内),不做处罚但是需要补交纳城市配套设施费和土地款.但是超出这个范围的,照样罚款的同时,还要交纳城市配套设施费和土地款.原因是部分企业在规划证书办理的时候,故意把面积写少了,或者故意把阳台的面积不纳入总面积,待的时候给予弄出实际的面积,是为了的问题. 一般地方政府有一个允许的误差范围,同时看当地的规划部门的态度.浙江省在2007年发布了针对这个问题发布一个文件,按照总的规模,给予不等允许误差,记得总共误差不得超过500平米. 请楼主咨询当地的规划部门.进一不核实
奖励&&&&&&
&&&&&奖励于& 17:09:53
&&发表于&&|&
以下是引用fatgao在 9:18:00的发言:3%范围之内?是指《施工许可证》上标注的面积与时测量的面积吗,还是与...fatgao,因为是规划局做最后的规划测量,这边核准的时候它是按照原来审批下来的规划许可证上面的数据和实际验收测量数据对比的。没有涉及到施工许可证。但是一般情况施工许可证是按照规划许可证办下来的,况且这个时候还没有实际施工,所以应该数据一致才对啊。我们这边因为利益分配的原因,分了房产测绘大队和规划测绘大队,规定房产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用于房产证面积确权;规划测绘大队实测数据用于规划验收。不知道fatgao你们那边是不是这样的,这个完全看那些政府部门怎么定了。反正我们这边这样分的结果就是一个事两个单位做两遍,重复工作费时费力费钱
奖励&&&&&&
&&&&&奖励于& 17:04:27
&&发表于&&|&
我做规划验收时一般是这样操作的,先让测绘公司进行竣工面积测量,测量结果要求测量公司保证地上地下均不超过规证批的面积,就不会惹麻烦了,并保证每家每户的面积差在正负3%内,这样在规划局验收时就不会惹麻烦了。否则规划验收过不去直接导致竣工备案取不到。
奖励&&&&&&
&&&&&奖励于& 20:52:17
&&发表于&&|&
:):):)学习下
奖励&&&&&&筑龙币+10
&&&&&奖励于& 20:10:32
&&发表于&&|&
有差异是正常的,在3%以内就行,能通过验收。卖的面积以官方主管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将来以这个数据制证发证上市交易。
奖励&&信誉分+1&&&&筑龙币+20
&&&&&奖励于&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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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定是哪里做的不够好,别替他瞒着了,告诉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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