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人签订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买卖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又违约,谁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_百度知道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
A. 三个月B. 六个月C. 一个月D. 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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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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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 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以看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看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所以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当条件成就时是一个有效合同,否则,就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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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作者:延津县人民法院 李嘉 张富民&&&&&&被告张珂于2011年借原告李晓2万元元,并为原告李晓出具欠条:今借现金贰万元整(20000元),借款人张珂&& 担保人张丹 2011年X年X日。借款到期后,被告推脱不还,原告请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偿还该借款。&&&&经查明,张丹于1994年X月X日出生,2011年X月X日订立借款合同时未满十八周岁。原告未在一个月内向张丹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作为出借人和被告张珂作为借款人,书写借条时均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对借款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张珂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担保人张丹在书写借条时未满十八周岁,无任何收入来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因原告未向张丹的法定代理人行驶追认权,故张丹的担保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原告要求担保人张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对原告要求被告张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张珂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晓现金20000元。二、驳回原告李晓对被告张丹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该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被告张丹在书写欠条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自己无任何收入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担保行为对被告张丹来说,属于负担行为,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且与被告张丹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原告李晓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让未成年人进行担保,是造成该无效民事行为的原因,也是无效担保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综上,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被告张丹不能作为本案中的连带清偿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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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4:1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a)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
  b)纯获利益的合同。
  c)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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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联系方式:010- / 400 810 599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经过催告以后,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有何区别?_百度知道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经过催告以后,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有何区别?
均视为拒接追认,区别是不是前者为有效合同,后者为无效合同?(哎呀,没有财富值了,不好意思,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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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追认未明之前为效力待定,拒绝追认的,则合同无效;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四十八条 【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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