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按11%开的票,后来冲红按10%的点重新开具红票冲减,结果6月份的销售税额变成了负数,这个怎么解决?

  在网上查了好多好多,这种问题也被我遇上了,3张9月份的发票被放在一个袋子里忘记了,发现时已经过了认证时间半个月,十几万的税款,我已经快疯了,不知道这样下去会不会精神分裂,想了很多,我们这里除了我没人懂会计,过期的发票是上级公司开过来的,在网上查的说,如果过期未认证,会形成滞留票,税务局是要核查的,如果是直接找我们这边还好说,想办法瞒一下,如果直接找开票单位-上级单位,那就全完了,害了一大批人,以前我们财务的领导,现在这边的领导,我不想害别人,现在只想把事情先瞒下来,以后自己努力多挣钱,用匿名的方式把这钱还给总公司,要不我一辈子心里都会有阴影,如果这件事被查出来,没有别的办法,把自己的房子抵押了,把这笔钱还上吧,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想出来的90天认证期。昨天在网上查的时候发现从10年开始认证改为180天,如果这个新规定能变成以前的发票也有效,那我真不亚于一次重生,但是必须是10年1月1号以后开的发票。各位,现在到底有没有办法呢,我现在就象是乱抓救命稻草一样,甚至想给国家税务总局写信求助,滞留票是从抵扣方查,还是从开票方查,我做为抵扣方,如果瞒着单位主动跟税务局讲,把这个滞留票核销掉,是不是就不会再查了,会不会起作用,要不是对家庭也有很大的责任,如果这事被家人知道,父亲可能都会被气死,不知道这事会不会是我一生的转折点,从此变成一个不义不孝之人,我也知道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但几年之内心理上肯定是翻不了身,刚结婚,还没有孩子,这两天我找了好几个电影看,多希望这是一场恶梦。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不知楼主是男还是女,我想这种事情发生了,是有些可怕,可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十几万的税款,就算过期了,也可以全进成本,最少还可以少缴一点儿所得税,同样也可以从别的地方搞点发票过来,顶一下,就行了!下次注意就是了!
  我也是想先把这事瞒下来,要不后果是我不敢想象的,现在关键是形成滞留票,税务那里怎么办
  这种事情这个板块很多人问过,我以前也遇到过,找开票方协商,找专管员商量,填两个表,做退货处理,开票方凭税务局认定签字的表开红字发票,然后再重开!  
  楼主,你先表太急了~  呃,不知这样处理可不可以.....  因为你这边没认证,可以直接把增值税发票退回给销货方,一并附上拒收证明(可以找个理由比如:可以说未按贵司要求开具什么的)让销货方到国税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宜以便获取开具红字发票的编号,在防伪税控系统红字冲销这张蓝字,然后再给你开具一张蓝字。  不过,这就得看你们销货方主税机关的态度了,关键是肯给你们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  还有,关于滞留发票的稽核,是根据销货方为主体来查的,销货方一般会让购货方来配合具体事宜
  “ 因为你这边没认证,可以直接把增值税发票退回给销货方,一并附上拒收证明(可以找个理由比如:可以说未按贵司要求开具什么的)让销货方到国税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宜以便获取开具红字发票的编号,在防伪税控系统红字冲销这张蓝字,然后再给你开具一张蓝字。    不过,这就得看你们销货方主税机关的态度了,关键是肯给你们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    还有,关于滞留发票的稽核,是根据销货方为主体来查的,销货方一般会让购货方来配合具体事宜”  
  从2010年起改180天了?    楼上的,红字通知单过期了是开不出来的吧。  楼主,压力太大就辞职呗,换个工作。  虽然这个提议不厚道。
  辞职,如果事发了,和原单位的人还是在一个城市,也不可能找不到我,我也不想背负一辈子的心里压力,在网上查了好多,99%是没有解决办法了,退回去不可能。楼上有人说税务查滞留票是从销货方查,这发票销货方是我们上级单位,如果要查,肯定都知道了,也会害了一批人,所以我现在只能把事情先瞒下来,然后想办法解决,怕税务查这些滞留票。有没有人知道,我做为抵扣方,如果主动跟这边的税务局把情况说明,能不能把这些滞留票核销,从而不再从销售方,也就是我们上级单位查,这样就能够先把事情瞒下来,然后慢慢来还这个债吧。税务对于滞留票是不是必查,如果不是必查,还好说一些,存在一丝的侥幸心里。我现在都想把房子抵押了,把这个钱先还上,现在的我似乎真不适合工作,真想休息一段时间
  不合理的法律法规,不是合格的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难道你们真希望一时的疏忽,害了我们一辈子吗
  再一次证明会计不是一个好工作!!!  会计有风险,从业要谨慎!
  会计风险很大,,,,,,,,,下次小心了,,,,,,这次死就死了吧,
  2010年增值税认证期改180天了?!
  楼主,辞职的意思是:向上级说明情况后引疚辞职.    而且这个法规没什么不合理的.完全是楼主自己的责任.是你忘记了嘛.一个公司要正常的运作都要有自己的内控系统,何况是国税?  
  我上次发票认证上传后,没有通过.    我也就没查结果,以为通过了.几个月后才发现没通过,但已经过了认证期,还好只是几百块钱税.  
  我在11月份也发现了一张过期的抵扣联,是电力公司8月份开的,税额是9000元,我把这个问题及时的向老板反映,老板没有说什么,只是要我以后注意点,当我跟老板说要不要把这个问题告诉税务局时,我们老板说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告诉税务局,以免惹麻烦,我当时想不通,这样怎么会惹麻烦,我是今年刚入行的,也想请教各位其中原因
  我就是想说 怎么会有票不认证呢
我拿到票第一件事情就是认证,除非年底了 会压一点票
  跟税务关系好的话也许有办法,,祝你好运
  作者:quanyuchan
回复日期: 12:03:00 4#       楼主,你先表太急了~    呃,不知这样处理可不可以.....    因为你这边没认证,可以直接把增值税发票退回给销货方,一并附上拒收证明(可以找个理由比如:可以说未按贵司要求开具什么的)让销货方到国税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宜以便获取开具红字发票的编号,在防伪税控系统红字冲销这张蓝字,然后再给你开具一张蓝字。    不过,这就得看你们销货方主税机关的态度了,关键是肯给你们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    还有,关于滞留发票的稽核,是根据销货方为主体来查的,销货方一般会让购货方来配合具体事宜  -------------------------------------排这位 貌似我现在是销货方的
对方开了拒收证明
现办理红字发票中
  我个人感觉,LZ还是不要自己压着为好,你现在自己整天瞎想也不会有什么解决办法,有很多事情还是要公司出面解决的,而且你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情(感情你还要卖房抵债不至于吧),很多事情是操作层面的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绝对。不了解你们公司具体的业务情况,不知你知不知道税务局都是有税收指标的,所以对企业都会有一些税负率的要求,所以有些企业有时进项很多抵不了也都要在最后刻意少认证一些发票。如果你们公司不属于这种情况,那你最好还是报告领导吧,由公司出面来协调一些关系,肯定能找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而且结果应该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可怕,但如果你一直拖着,反而会更麻烦
  《作者:蚂乐歌碧
回复日期: 14:24:00 15#       我在11月份也发现了一张过期的抵扣联,是电力公司8月份开的,税额是9000元,我把这个问题及时的向老板反映,老板没有说什么,只是要我以后注意点,当我跟老板说要不要把这个问题告诉税务局时,我们老板说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告诉税务局,以免惹麻烦,我当时想不通,这样怎么会惹麻烦,我是今年刚入行的,也想请教各位其中原因》    你老板也是杞人忧天,估计让税务吓着了,你们没有抵扣就是多交税得了,税务局高兴还来不及,正好帮他们完成任务,但如果有什么其他内幕,就不得而只了哈      
  回复LZ  我也有和你同样的经历,都是自己一时疏忽造成的,看到这贴有同感。  不要一个人担着,这种事你有必要向你们的领导讲,这样他们也会帮忙出谋化策,找关系路子帮你解决,总比一个人瞎担心好,如果你们和税务关系好的话,税务局有办法进行人工干预让你的过期发票先认证通过,然后开出来红字通知单,让你去开红字(但以后会出现发票认证与报税信息不符的预警,税务局会来查),所以说,只要你和税务局关系硬,你就行  
  没有楼主说得那么严重吧  但是10万税款是个问题  税局的人查是很容易应付过去的  要不你拿去认证一下,理论上过期拿去认证也是不会变成滞留票的
  做会计就是这样风险大,薪资低.出了这样的事,一个人承担不下来的,最好是跟领导说清楚,他们也会想办法的,你还想自己扛下来,够男子汉,但你是为公司做事,公司也有责任啊,我说这话不是推脱,这是事实.五年后你再想这事,你会为现在的想法是好笑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曾经18万税款过期,直接瞒过老板。税务那天来查滞留票,我跟专管员直接说的,让他不要跟老板讲了。老板至今未知
  我曾经18万税款过期,直接瞒过老板。税务那天来查滞留票,我跟专管员直接说的,让他不要跟老板讲了。老板至今未知-------------------         牛
  楼主心理负担不要太重,船到桥头自然直,我要是你们领导就不会把你炒掉,毕竟已经帮你交了十几万的学费了,我想你以后也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
  楼主醒醒!    楼主冷静!    事情没这么严重,用不着背负如此巨大的精神包袱。房子不能抵押,你也不要再胡思乱想。为这事情,把自己折腾得这样,不值得。    1、发票过了认证期,基本上是无法处理了。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办法的。之前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两三百万(税额)的发票,由于某些人压在抽屉底,忘记了扫描,无法认证抵扣。后来咨询了某些税务师事务所,说他们有能耐处理。 不过要我们“制造”一些“合理”的理由及证据,说明为什么没有拿去认证。如:办公室倒塌了、发生了火灾。。。。。然后他们再去税局打通关系。不过手续费当然就不低了。后来权衡过风险,这些事情我们还是不做了。所以我也不建议你去做这些事情。损失已发生,就让它存在吧。    2、我发现你担心的,倒不是损失税款的问题,而是滞留票的问题。滞留票问题,没你想象得那么严重。税局为什么要查滞留票,主要是因为税局认为企业存在滞留票是由于企业存在隐匿销售,因此就没有把发票拿去认证,也就是常说的帐外销售了。你只要把过期没认证的发票入帐,到时税局来查了,你说明一下原因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了,要害不了什么人。    3、你也别卖房子,还公司损失了。别人会笑你很傻很天真的。损失是你造成的,没错。你是要负责任,没错。但你负的责任没有这么大,最多也就赔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吧(具体怎么劳动法什么的是怎么规定的,我忘记了,你问问搞人事的朋友吧,反正用不着赔多少的)。    4、看来你公司也不是管理很完善的公司,既然没啥人懂会计,而增值税这东西,在帐上本来就不是很直观,外行人是很难看得出损失的。给些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议:  (1)过期发票入账时,与其他正常认证了的发票一起入帐,出在同一张凭证里,这样该凭证就不会出现没有进项税的奇怪现象,引起别人的注意。  (2)尽量多几发票一起入帐,让别人也懒得拿着计算器一张一张地算你进项税额了。  (3)该过期发票的抵扣联就不要放在凭证里了,免得引起别人注意,另外放好吧。
  怎么样了?兄弟? 我们单位也有比你更大的一单事情!
  只能下次注意了。你不能再认证了,对方也不能再给你冲红票,重开新票了。(除非销售方愿意再交一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14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对应蓝字发票必须经过认证,由于已经超过90天不能再认证,所以,税务机关不能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你单位也不能再开负数发票,否则要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进行处理,此问题我们曾经专门请示过省局,省局答复就是这样的。   税务总局这么规定也是促使企业尽早认证进项票,避免在稽核系统中形成大量的滞留票。   
  我们公司也出现过此情况,最后是领导屁都没放一个,直接进成本
  这个规定有些不合理啊,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企业出现这种情况,发票放过期,没认证的,一旦过期,无法认证,税务局也不给开具红字通知单,销货方拿不到通知单,就不能开红字冲回,购货方就只能干着急。税务局至少要考虑到这种情况,有个特殊规定,比如企业写个情况说明什么的,可以允许给开红字的啊。他们这样一味的只防止滞留票,却不给失误的人一个弥补的机会,似乎不太合理。
  呜呜,上个月我也遇到了你这种情况,也是差不多一样的税款,我回公司就立马跟主管,老板说了,要他们协助,可是最后就是无言的结局,那几天我也是活在你的那种状态中,每天都是恶梦,还顶着像桃子一样的眼睛去上班,每天都不敢正眼看人,觉得抬不起头~~但是老板起初知道了很气,始终对我很好,要我吃饭,说是给我花钱买教训,感激中……
  作者:dkwrd
回复日期: 21:19:00 19#       我个人感觉,LZ还是不要自己压着为好,你现在自己整天瞎想也不会有什么解决办法,有很多事情还是要公司出面解决的,而且你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情(感情你还要卖房抵债不至于吧),很多事情是操作层面的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绝对。不了解你们公司具体的业务情况,不知你知不知道税务局都是有税收指标的,所以对企业都会有一些税负率的要求,所以有些企业有时进项很多抵不了也都要在最后刻意少认证一些发票。如果你们公司不属于这种情况,那你最好还是报告领导吧,由公司出面来协调一些关系,肯定能找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而且结果应该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可怕,但如果你一直拖着,反而会更麻烦      赞同这位的意见
要积极的办法
  作者:安妮5122
回复日期: 13:24:00 32#       我们公司也出现过此情况,最后是领导屁都没放一个,直接进成本      你那是多少钱啊?
  作者:啸笑少
回复日期: 22:34:00 28#       楼主醒醒!        楼主冷静!        事情没这么严重,用不着背负如此巨大的精神包袱。房子不能抵押,你也不要再胡思乱想。为这事情,把自己折腾得这样,不值得。        1、发票过了认证期,基本上是无法处理了。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办法的。之前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两三百万(税额)的发票,由于某些人压在抽屉底,忘记了扫描,无法认证抵扣。后来咨询了某些税务师事务所,说他们有能耐处理。 不过要我们“制造”一些“合理”的理由及证据,说明为什么没有拿去认证。如:办公室倒塌了、发生了火灾。。。。。然后他们再去税局打通关系。不过手续费当然就不低了。后来权衡过风险,这些事情我们还是不做了。所以我也不建议你去做这些事情。损失已发生,就让它存在吧。        2、我发现你担心的,倒不是损失税款的问题,而是滞留票的问题。滞留票问题,没你想象得那么严重。税局为什么要查滞留票,主要是因为税局认为企业存在滞留票是由于企业存在隐匿销售,因此就没有把发票拿去认证,也就是常说的帐外销售了。你只要把过期没认证的发票入帐,到时税局来查了,你说明一下原因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了,要害不了什么人。        3、你也别卖房子,还公司损失了。别人会笑你很傻很天真的。损失是你造成的,没错。你是要负责任,没错。但你负的责任没有这么大,最多也就赔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吧(具体怎么劳动法什么的是怎么规定的,我忘记了,你问问搞人事的朋友吧,反正用不着赔多少的)。        4、看来你公司也不是管理很完善的公司,既然没啥人懂会计,而增值税这东西,在帐上本来就不是很直观,外行人是很难看得出损失的。给些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议:    (1)过期发票入账时,与其他正常认证了的发票一起入帐,出在同一张凭证里,这样该凭证就不会出现没有进项税的奇怪现象,引起别人的注意。    (2)尽量多几发票一起入帐,让别人也懒得拿着计算器一张一张地算你进项税额了。    (3)该过期发票的抵扣联就不要放在凭证里了,免得引起别人注意,另外放好吧。        如果没有什么办法避免税款的损失的话,后边这几个建议很实在啊
  楼主的心里承受能力差吧,估计是个MM,滞留票的问题,根本不严重,你入账进成本就行了,我愿意多交税,税务也没话说!    再说税款的问题,你们公司都没人懂财务,估计不承担税款,也没人知道,将就过就行了!会计本来风险就大!    如果非要想把这税款补上,自己掏钱好亏,会计工资本来就低。可以想办法,弄点票来抵,不过这个风险大哦!
  没有办法了,直接进成本吧
  关注楼主的最新动态!
  我干过最后一天才交票验证的事。网上认证通过后心跳了半天,差点吓死
  这个事情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知道楼主的票是固定资产还是普通材料,你没有抵扣发票无非是加大了材料成本或者是投资成本,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的方式把没有抵扣的部分逐渐消化掉。所表现的只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而已,对企业没有损失,只有时间早晚。
  没有认证就不抵扣进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写个遗失证明之内的,要对方单位去税务局作废这几张,然后重开!    这招不知道可行不,大家说说看!
  我最近也因为所得税预缴的问题给企业多交了7000多块钱的税~当时同事都让我瞒着领导,但是我觉得如果出事了,比后悔更重要的是如何补救,我就马上和领导说了,税款正在办退库~~~虽然不是增值税,但是问题差不多吧,总之楼主不要自己扛着,想办法解决才是最主要的~
  你好,楼主。  那件事情怎么样了?
  你好,楼主。那件事怎么样了。我们单位曾经也出现过这样一个问题。
  后来我打电话给我在税局的同学。他说没有办法。  然后呢,我就直接向单位领导报告这件事了。  这样事情的后果是这样的:  1,单位的成本或是费用增加了。  2,在所得税前可抵扣额也同时增加了。  3,综合看来,单位损失,按照现在税率:实际损失额=未抵扣税额*(1-25%)  4,你这几十万,税局不会查你未抵扣原因的。因为这几十万对税局来说是小数目。  5,我建议你向公司领导汇报这件事,瞒不是个好主意。我们是做财务的,要有职业道德,要有诚信。  6,吸取教训,同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7,发散思维。现在单位是不是还有什么地方存在浪费,或是较容易导致不规范的地方,积极提出改善意见。就是内控不好的地方。  
  滞留票  纳税人存在滞留票,应作如何处理?笔者试结合滞留票核查中发现的不同情况,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根据税务局对增值税滞留票的核查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出现滞留,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得抵扣项目未认证造成滞留。如,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货物等。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以上购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因此对相应的专用发票没有进行认证,造成没有抵扣联的认证信息,从而出现存根联滞留。对这类情况,纳税人一般按取得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全额记了帐,不涉及帐务调整的问题,属于正常滞留。存在的问题在于纳税人存在不抵扣的专用发票不须认证的错误认识,应当加强宣传,明确要求纳税人取得政策不允许抵扣的进项发票也要进行认证,从而减少正常滞留票的数量。     2、因超过规定认证期未认证造成滞留。根据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不及时,超过了90天的认证期,因为知道已不允许抵扣,税额又不大,所以既没有认证,也没有向销货方退换票,而是直接全额记入了相关会计科目。这种情况,同样不涉及帐务调整,属于正常滞留。但应当提示纳税人注意发票抵扣的认证期限,及时取得专用发票及时进行认证、抵扣;对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要提醒纳税人到销货方退换发票、重新取得认证、抵扣资格,以减少纳税人税款抵扣的损失,同时减少发票滞留。     还有一种情况是,纳税人对已过认证期无法认证的发票,一方面未认证造成滞留,同时又擅自抵扣了税款。对这种情况,如果是纳税人自查发现、自行调整帐簿,允许其只作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还应当加收滞纳金、罚款,作偷税处理。具体帐务处理时,如果购进货物未参与产品生产、仍然在企业库存,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自查)     或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检查发现)     如果购进货物已参与产品生产并在2005年售出,则应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自查)    或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检查发现)    纳税申报时,如果是自行检查调整,将进项税额加计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本月数和附表二第20栏“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栏;如果是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将其加计填写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本月数和附表二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栏。    3、销货方开出的正数发票当月作废,跨月开具负数发票冲减销售,造成原正数发票滞留。这种情况下,滞留票信息反映的内容是已作废的业务,不体现实际的购入,因此也属正常滞留,不需进行相应帐务调整。应要求销货方慎重开具专用发票,提高开票质量,尽量减少票面内容、密码打印等错误的出现,避免质量、价格尚未谈妥、或者不能确认收款就匆忙开票可能造成的发票作废情况,降低发票作废率,减少发票滞留。    4、销货方向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已注销)的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因购货方已不具备抵扣税款的资格,导致发票不能认证,形成滞留。此种情况下,购货方按发票全额入帐(或购货方已不存在而无帐可入),不存在帐务和纳税调整问题。要减少发票滞留,应要求销货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减少随意性,做到及时向购货方交付发票,并随时了解掌握购货方的一般纳税人资质情况,发现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替代专用发票。    5、销货方因存在大量无票收入,对开出后丢失或退回的发票,不作废原开具发票,也不开具负数发票冲减,而是直接重新开具发票交购货方认证抵扣,造成原开正数发票滞留。这种情况,出现一笔业务两份发票,购销业务已反映在经认证、抵扣的其中一份发票上,购货方帐务纳税和税额计算无误。销货方多开了发票但经无票收入部分的调整也没有造成多计应交税金。但是,销货方在专用发票开具、保管上存在问题,应对其发票使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促使其规范发票的填开和保管,减少此种发票的滞留。    6、购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在认证前丢失造成滞留。购货方发票抵扣联丢失,本可以按规定要求销货方提供《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及发票复印件,据以认证、抵扣该发票,但纳税人隐瞒不报,既不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认证,也不抵扣,造成自身税款抵扣损失,也人为形成了发票滞留。对此种情况,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告知纳税人认证、抵扣税款的补救性规定,一方面要对其丢失发票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促使其规范认证行为,减少滞留票。    7、帐外经营造成滞留。即有真实的货物购进业务,发票保存完整或已损坏丢失,但未认证也未入帐核算,隐瞒相应的销售收入,形成偷税。对这种情况,不能按滞留票票面税额直接作进项税额转出,应当根据纳税人当期成本核算资料,将滞留票反映的购进材料折算出产成品,再根据同期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补缴税款。没有同期产品销售的,应依照征管法规定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征税。按照国税函【2005】280号文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其帐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具体帐务调整和申报表填报分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调整,作补正申报: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等帐外核算的已收货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调整据以征税的销售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加计填入主表第1栏及第2栏的“应税货物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和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栏。    同时,允许纳税人将滞留票反映的材料成本补记入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帐款)(滞留票价税合计)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根据当期成本核算资料折算的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其他费用)    二是经税务机关查处确认为帐外经营,通知补税: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等帐外核算的已收货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调整据以征税的销售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补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加计填入主表第1栏及第4栏的“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和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栏。    这时,纳税人也可以按滞留票票面内容,补记材料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帐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上)    8、借名购物造成滞留。分两种情况:一是第三方为取得购货价格优惠,以购货方(经销单位或代理单位)名义购进货物,该经营业务与购货方无任何关系,购货方不知情,此种情况,应对第三方延伸检查,追究其隐瞒购货可能形成的不记收入的偷税责任;二是购货方为完成销售业绩取得返利,同意或授意第三方以自己的名义购进或联营购进货物。这种情况下,购货方应将购销业务在会计帐簿进行核算,即反映货物购入及向第三方销售的全过程,就购销差价或返利部分申报纳税。购货方不核算上述业务,不仅造成发票滞留,也偷逃了税款,而且丧失了进项发票抵扣的资格,应就其货物销售部分全额补缴税款,会计调整分录是: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等帐外核算的已收货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调整据以征税的销售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自行调整)    或: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检查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与上述帐外经营相同。    如果补记购货成本,可作以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帐款)(滞留票价税合计)    9、其他滞留。如购入工具、器具,零星费用开支等,取得的专用发票没有入帐,也没有认证形成滞留。这种情况,对收入核算基本没有大的影响,但反映了纳税人会计核算还存在问题,要责令其限期规范和完善,如经整改仍达不到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要求的,可考虑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果纳税人经自查、整改,发现涉及少缴税款的,可作以下调整分录: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等帐外核算的已收货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调整据以征税的销售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加计填入纳税申报表第1栏及第2栏的“应税货物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和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栏。    相关费用列支,可将滞留票全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或应付帐款”等科目。但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因此上述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予列支,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分析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的几种不同情况及相应处理。对于由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统一在“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核算。期末应结转该帐户余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在百度找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简单的问题就不要高复杂了。  1、想办法在2009年的账目中将这三张过期发票做账,全额(包含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或费用),注意附好有关自制的凭单如货物入库单或验收单之类的。记好账。  2、税局一般在到期的次月找你,查询滞留票的事情,你的原因是遗忘了,如实相告即可。同时将这三张发票的记账凭证和有关账簿复印件交给税局即可证明(包含收获凭单等附件)。  3、这样一般不会补交税款的。  4、态度一定要好。可以借过节的机会和税局有关人员做些交流沟通工作
  jihao学习
  作者:dysx1029
回复日期: 3:33:00 50#       滞留票  纳税人存在滞留票,应作如何处理?笔者试结合滞留票核查中发现的不同情况,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    这应该是dysx1029同学从其他地方粘贴过来的。  原文作者很像是一位从事税务稽查的税务机关人员,但,看看他的通篇论点,不能不让我们对税务机关人员的素质产生质疑。
  作者:shen7681
回复日期: 16:30:00 14#       遇到这种事,只能跟老板汇报了,让他到税务局去打打交道,有可能会有办法的吧,毕竟是这么多的税款啊  =============================  说的没错 这么大笔款  一定要跟直辖你的领导汇报   他会处理的 顶多骂你几句 大不了就是把你开除了 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态度一定要好。可以借过节的机会和税局有关人员做些交流沟通工作  
  今天清晨想起来了,好像税票认证改成6个月了吧!  你去大厅问一下
  超过90天未认证,也不能开具红字发票的,只能当普通发票入账。
  从2010年起,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
  去年我也碰到过类似的,当时生病休息了,告诉同事有几张发票快过期了,结果她们忘了,过期了3天。税额也有10多万。只好告诉老板,结果老板去税务找关系,税务给开了退货证明,拿到销货方,他们看到退货证明什么也没说,原来过期的冲红,又重新给开了给我们。不过听说现在税务网升级了,这样也比以前难办了,要不你也这样试试看,祝你好运!
  不知道,楼主现在如何?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但是,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同时,不知道现在的软件有无升级改变。我的联系方式是QQ.我碰到个两个这样的事,一个同你一样,方法是一个主管业务的副局长想出来的,我加以完善的。一个是海关的进项税抵扣问题,事发的当天到前段时间,我有着比你更深的体会,当然也逃避了(正常审计离职了),所以今天看你的帖子,感触很深。这件事,足以影响我一生,常想假如没有这件事,我的职业生涯,该多完美。
  为了这件事,前不久我还去中山大学附属三医院看过心理医生,钱是花了些,但是还好证明我心理没问题。如果,你对企业要求赔偿的法律、责任的判定也有疑惑,有兴趣我们可以探讨。我在网上、律师寻求了一些帮助。当然,也希望触犯了职业风险的朋友一起讨论。楼主,才10万税款,我碰到的是40多万。有一个月,为了配合完成税款,压单1个多亿,当时很担心,不过后来时间长了经手的税款即使再大也就只是眼中的数字了。大概三周前,原被刻意遗忘的40多万税款的事,终于被清帐时发现,唉,“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自己最多也是负该负的责任。
  学习ing
  学习ing  
  我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幸运的是金额不大
  版主呢,在不认证就真没救了啊!!!!
  税务局哪能查得这么细,你不说没人知道,放心睡觉吧,查出来就说忘了,也不至于坐监,
  本来我不想回复,这段时间心里非常难受,觉得自己已经快毁了,看到这么多朋友问我现在怎么样,我就说一下现在的情况吧,事情有些复杂,把这个事情汇报出来,会连累一批人,这是我最怕的事情,而且我们这个公司管理很不正常,对职工的福利待遇很多地方都不合理,员工出了事不仅仅是披头盖脸的骂一顿,我又是原来内部子弟招进来的,总之这个事情有些复杂,捅出来弊大于利,我现在已经提出来了辞职,一时半会还不会走,原因也比较复杂,我已经到处借了5、6万,打算汇给总公司,用别人的姓名,找个原因让总公司把这笔钱收下,我觉得这样,我受到了我应受的惩罚,对公司承担了我能够承担的,税务到时候查出来,对公司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交易是正常的,我对钱看的很淡,5、6万已经是我能够承受的极限了,虽然不至于卖房。有些人说要有职业道德,我直接做了结果,赔钱、辞职、公司改进管理,无非是这三点,前两点我做到了,公司改进管理,我也会提出建议,在交接的时候说清楚,如果一定要向公司把情况说明,过程会影响很大,想想我都觉得够跳楼了。这个公司很多地方都不正常,父母总觉得有碗饭吃就够了,早6、7年就想辞职,跟父亲也吵了很多架,现在终于把自己窝的半死了,够了,刚开始上班的时候多有激情,被这个公司耗尽了,这个公司领导是是重视财务,但一点也体现不出来,但财务的待遇很差,很多工作根本没法做下去,公司对财务的支持很小,出现问题总是把财务批一顿,财务上所有的人都提出过辞职,很多人劝我走,包括我们以前的部长,如果我自己工作干不下去,说明我自己能力不行,但部门的人都要走,包括才去了几个月的人都想走,那能说明什么呢,现在搞了个这种结果,这些年想走不能走,把自己拖的太疲了,工作一丁点动力都没有,我想休息
  有些人说跟领导说了,领导会想办法解决,我有税务的朋友,也问过了,没有办法了,所以我一直觉得捅不捅出来,我做的跟最后的结果没什么大的差别了。认证期改为180天,我当时发现这个消息,心里几乎来了个180的大转弯,但后来看了,问了,必须是2010年以后开的发票
  都说做财务好,现在看见了吧,财务不是那么好做的,担多少风险啊!
  我跟楼主一样,不同的是我是做采购的,我压在手里的是三家发票.去年8月份的发票,税金加起来近10万,有两家我自己跟供应商商量好了,有一家5万税金的发票,那家死活不肯,现在跟组长说了,组长很帮忙,我们想瞒着老板把事情给了了.可是似乎迟早会让老板知道....我已经做好辞职的准备了.我这些天心里压力特别大.
  我跟楼主一样,不同的是我是做采购的,我压在手里的是三家发票.去年8月份的发票,税金加起来近10万,有两家我自己跟供应商商量好了,有一家5万税金的发票,那家死活不肯,现在跟组长说了,组长很帮忙,我们想瞒着老板把事情给了了.可是似乎迟早会让老板知道....我已经做好辞职的准备了.我这些天心里压力特别大.
  LZ,一切对我恍如隔世,我为了发票的事情心里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从今年一月到现在,连年都没过好.跟我父母说,我妈说宁可我们自己把钱补上,也不想影响我以后的工作.三家供应商中,有一家声称自己要上市,怕审计查出来不好解释,坚持不肯帮我瞒下这件事情.我说大不了以后多给你们一些定单,把这笔钱补上,再退一步,我自己承担这笔5万多的税金,只希望不要捅到大老板那里.可那家供应商死活不敢承担这个风险,坚持要我们公司知道,补上这笔钱.组长一直特别帮我,可惜连她出面都没摆平这件事情.最后我们商量,只有告诉老板了.就是刚刚,今天下午,我将这件事情跟科长说了,我已经做了最坏最坏的打算.  结果科长反到安慰我半天,说谁都难免犯错,这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把我那张过期的发票拿走说帮我处理了.  我现在仍然有点无法相信,发票在过期了这么长时间后,还能退换给开票方.  所以,LZ我很理解你的处境,看到你的文章就仿佛看到我自己彷徨的内心.我们都想自己全部承担下来,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但是也许让你的领导知道后,他毕竟比我们经验多,总会有办法的,千万不要一个人默默的承担下来.
  唉,各单位都不怎么重视财务的,没事谁都不记得你,出事就是大事,到时又是我们的责任!
  作者:yxhyxh1220
回复日期: 10:51:00 58#       超过90天未认证,也不能开具红字发票的,只能当普通发票入账。    就是这样,09年的税票超过90天未认证的,进项税就瞎了,一点办法也没有。  既然问题出现,就应该去面对,工作失误应该承担责任,但企业也不应该让员工承担全部的责任,集体应该是风险更担的。
  LZ现在事情怎么样了?  我们科长帮我摆平了这件事,开票方开证明说愿意放弃那部分税金,可是证明上面写的是由于我们公司的原因延误了付款.我看了心里酸酸的,但人家写的是大实话.虽然这件事情算是过去了,但我与这家公司的梁子是结下了,以后工作难免还要常联系,我总觉得自己有愧于人家,毕竟人家在非常时期,不希望有任何污点,这是可以理解的.我现在觉得真是不好意思再继续呆下去了,虽然头们一直说没事,还要我在这边安定下来,可是这件事情坚定了我回家乡的信念.否则我心里总会有一个疙瘩,无论是面对领导还是供应商,更主要的是我自己.我至今无法理解为何会犯这么大的错误.  我想如果自己今后不当做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会犯更大的错误,甚至可能倾家荡产.
  楼主。 我碰到了和你一样的事、我都想去跳西湖了。每天做恶梦
  我是因为太忙了、每天在外办事。没空清理这些票、这些票是前任会计留下的。当然他留下的时候、没有过期。我就疏忽了、我真的想把这事瞒过去了,我们老板娘很凶的、知道了死定了。我真的没钱赔这些税款。而且我同学还是厂里的领导、真的没有面子。我这几天真想死了算了。哪里赔的起的
  其实没那么严重,办法还是有的。
  多弄点进福利费或者其他不该抵扣的票来认证,然后再按差额做进项税转出,那么多票做在一张凭证里,没那么容易看出来的。
  不过要弄两套报表,比较麻烦就是了。
  看了这件事,给我们财务人员提了一个醒。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是多么的重要!  把所有待抵扣的发票,用一个专门的文件袋装起来,封面上就写“待抵扣”,只要收到进项发票,全部装在这个里面,是收到就装进去,千万不要懒。  然后抵扣的时候,先清理时间,如果有留到下期抵扣的,那就按时间先后顺序抵扣,最近开的票最后抵。  现在据说有电话提醒业务,但好象现在还不太有效,提醒得并不太准确。
  你要平时有对账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我们一般找自己的专管员,不行就退票,既然是关联企业,沟通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出了这种事情,不管事情处理的结果是怎么样,在公司里面都是待不下去的,精神会崩溃。关于赔偿的问题,楼主要有韦小宝的心态,尽量混过去。建议喝点小酒,睡个好觉,迎接新的生活。    工作很重要,但是还有很多比工作重要的东西......
  顺便说一下,天不会塌下来的,天塌下来了也会有人去顶住,那个人不是你。就算天塌下来没人顶得住,那也是2012年以后拉
  楼主还是给个机会给老板知道吧.难道他敢杀了你吗?试试看网友们说的建议吧.不用那么积极去筹款准备赔偿滴.你遇事有点钻牛角尖了.
  为这个问题我在国家税务局的网上我提了不下十次问,,没一个回答,全国有成功开红字的发票,,从业务上说,,只要事实清楚,,,,发票都在,,你申请一下,,,看能不能给你抵扣,,或是退回重开,据说这个审批权以前在国家税总,,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在省国税了,,专管员级别的对这个事没有一点办法,
现在发票这个事是搞得有些紧张,,这个是职务失责,,应当不会让你赔全款,,吃一堑长一智吧,,,
  看了,学了,记了。
  2010年认证180天没有文件,
  我们公司也有过这种情况,不过税额也没有LZ说的那么大,  有些是因为采购的原因,也有因为财务的原因,  方案有二种:  一是供应商开证明放弃税金,我们以未税金额入账  二是供应商要求付全款,那只能以全额入材料成本了  不过,出了事情我们也是都报告领导的,这些异常的事情领导出面总比你自己解决的要好!不会让你全部赔款的!  最坏的结果就是开除呗!但是一定要和领导讲清楚!
  真不知道为什么要查滞留票。  2009年的滞滞留票、什么时候来查呢
  遇上这种也郁闷,我公司去年一次退了十四张发票回来,申请红字发票是规定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最后一天,上午税务局系统升级无法申请,到下午去也是,等到快要下班了,终于可以了,因为时间紧,有一张申请单错了一个字,被退回了,第二天去,说已经过了申请红字发票的时间了,你说晕不晕,说真的,会计这行做的很累。一不小心犯了错,但这涉及到利益。就这次事件,就重开负数销号弄错了,过半年,最近税务局查出来了,还不知怎么处理呢?心里总是不平。因为我接触这行时间较短,有知道的朋友能告诉一下,正确是怎么处理的。谢谢了
  风险行业
  作者:Stenphy2010
回复日期: 11:51:00 77#       LZ现在事情怎么样了?    我们科长帮我摆平了这件事,开票方开证明说愿意放弃那部分税金,可是证明上面写的是由于我们公司的原因延误了付款.我看了心里酸酸的,但人家写的是大实话.虽然这件事情算是过去了,但我与这家公司的梁子是结下了,以后工作难免还要常联系,我总觉得自己有愧于人家,毕竟人家在非常时期,不希望有任何污点,这是可以理解的.我现在觉得真是不好意思再继续呆下去了,虽然头们一直说没事,还要我在这边安定下来,可是这件事情坚定了我回家乡的信念.否则我心里总会有一个疙瘩,无论是面对领导还是供应商,更主要的是我自己.我至今无法理解为何会犯这么大的错误.    我想如果自己今后不当做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会犯更大的错误,甚至可能倾家荡产.    ~~~~~~~~~~~~~~~~~~~~~  不知道哪位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说“开票方开证明说愿意放弃那部分税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学习``
使用“←”“→”快捷翻页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提前下车怎么买冲突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