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上发的专利产品过期淘宝店铺遇到职业打假假怎么办

职业打假人在阿里巴巴上举报专利产品没有标明专利号,现在工商要求罚钱并暗示要“积极配合”怎么处理? - 知乎有问题,上知乎。知乎作为中文互联网最大的知识分享平台,以「知识连接一切」为愿景,致力于构建一个人人都可以便捷接入的知识分享网络,让人们便捷地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发现更大的世界。0被浏览30分享邀请回答暂时还没有回答,开始写第一个回答遇到阿里职业打假的,投诉到工商局,工商局要处罚我们,我们-免费法律咨询-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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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阿里职业打假的,投诉到工商局,工商局要处罚我们,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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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莞 | 发布: 16:46:07
遇到职业打假的,投诉到工商局,工商局要处罚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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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阿里巴巴上的产品被别人投诉专利侵权了,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找专利专家比较一下对方的专利权利要求。如果确信没有侵权,与对方沟通,反驳
采纳率:91%
来自团队:
一、通常的解决途径是无效该专利 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专利局撤销该项专利,可以彻底解决被人投诉的困扰; 缺点是:无效请求历时比较长,通常要八个月左右时间,费用也比较高,如果不是法院诉讼,提无效比较劳民伤财的。 分析: 1、类似问题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出现很多次了,是阿里巴巴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结果; 2、如果有人用专利证书向阿里巴巴投诉你公司侵犯专利权,并且该专利证书法律状态有效,阿里巴巴有权要求你公司提供不侵权的证据,如你公司无法提供,则有权要求你撤销在阿里巴巴涉嫌专利侵权的产品; 3、在投诉过程中实际上阿里巴巴并不对你的产品和对方专利进行专利侵权判定,(阿里巴巴不具备这个权利和能力,因为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定),但阿里巴巴有权要求你提供不侵权说明,就是阿里巴巴所谓的反通知,你如果提供不了充分证据和说明,则阿里巴巴默认你是存在侵权行为的,有权要求你对涉嫌侵权的展示产品做下架处理。 4、针对这种情况,被投诉的公司也不必着中国,有很多办法可以上你摆脱专利侵权的嫌疑的。 5、目前来讲在中国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的,因此可以说只要是产品的技术方案或者外观设计方案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并能取得专利授权证书。 6、持有有效的专利证书,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厂商提起专利侵权投诉和诉讼是完全合理的,受理部门应该受理投诉请求,并根据双方控辩,判定侵权是否成立,做出最后处理。 7、国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好事,但个别人利用专利证书打压竞争对手,将成熟的技术申请专利,并用来限制他人正常使用,这种做法根本得不到法律保护。 被投诉侵权的企业不必害怕,通过正当途径可以解决
一、通常的解决途径是无效该专利 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专利局撤销该项专利,可以彻底解决被人投诉的困扰; 缺点是:无效请求历时比较长,通常要八个月左右时间,费用也比较高,如果不是法院诉讼,提无效比较劳民伤财的。 分析: 1、类似问题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出现很多次了,是阿里巴巴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结果; 2、如果有人用专利证书向阿里巴巴投诉你公司侵犯专利权,并且该专利证书法律状态有效,阿里巴巴有权要求你公司提供不侵权的证据,如你公司无法提供,则有权要求你撤销在阿里巴巴涉嫌专利侵权的产品; 3、在投诉过程中实际上阿里巴巴并不对你的产品和对方专利进行专利侵权判定,(阿里巴巴不具备这个权利和能力,因为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定),但阿里巴巴有权要求你提供不侵权说明,就是阿里巴巴所谓的反通知,你如果提供不了充分证据和说明,则阿里巴巴默认你是存在侵权行为的,有权要求你对涉嫌侵权的展示产品做下架处理。 4、针对这种情况,被投诉的公司也不必着中国,有很多办法可以上你摆脱专利侵权的嫌疑的。 5、目前来讲在中国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的,因此可以说只要是产品的技术方案或者外观设计方案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并能取得专利授权证书。 6、持有有效的专利证书,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厂商提起专利侵权投诉和诉讼是完全合理的,受理部门应该受理投诉请求,并根据双方控辩,判定侵权是否成立,做出最后处理。 7、国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好事,但个别人利用专利证书打压竞争对手,将成熟的技术申请专利,并用来限制他人正常使用,这种做法根本得不到法律保护。 被投诉侵权的企业不必害怕,通过正当途径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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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遭遇职业打假、恶意投诉怎么办?
稿源:卖家资讯
职业打假人现在路径主要是四个:第一个是比较有针对性的购买,他主要针对广告、标签,容易出质量问题的商品,比如说一些牛仔裤色牢度、苯超标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第二,如果买了以后,卖家如果自己协商不成的话,就发起投诉举报,主要是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希望通过行政调解加快赔偿的速度,如果这个没达到目的,第三就是复议。我们去年有一个例子,一个人一次就复议了120多件。复议是针对工商部门的,向上级工商部门提请复议。第四,就是诉讼。他走这过几个途径以后,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一个目的,即使走完程序以后没有达到目的,也给你们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打假获取利益提供方便。 对策方面从四个方面看:第一个商家也要不惹事,就是说打铁还要自身硬,商家要积极学习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让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自己过硬。第二个是不怕事,真的被职业打假盯牢了,也要勇于承担责任,一个是要积极整改,另外,要是真的错了,就主动配合相关的部门,向平台、向执法部门说清情况,争取从轻处理。第三是不轻易妥协。应对职业打假人的过程中做到有礼有节,如果有合理的诉求,也是要满足的。最后一点就是希望建立相应的名单库,这一点,阿里应该是可以做得到的。从这四个方面做一些对策。 原来我们会卖一些便宜的衣服,款式好看,但是品质肯定比大牌的要差一些,但是一分钱一分货,买家也知道情况的。市场上有需求,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现在对商品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动不动就打假、抽检什么的,是不是以后只让大品牌卖东西,不让我们这些中小卖家做生意了呢? 冯世联:这个问题确实现在比较普遍,我这里想说几个方面,第一,销售商品都应该是合格商品,应该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商品的内在质量以及标识标签。 第二,现在一些比较便宜的衣服存在一些假冒侵权的情况,要避免商标不能相同,不能近似。随着对网络交易监管的日益深入和规范,对于网络商品质量的监管也会进一步加大力度。那么这是会成为一个常态的。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在杭州成立了两个中心,国家工商总局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从今年开始,杭州市场监管局会对所有网络销售的商品加大商品质量的监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重视。 第三,现在市场完全是一种差异化的竞争,所以价格低并不意味着一定是低质量,价格高也不一定意味着质量高。前段时间抽查一些大牌,也有质量差的。所以这个要分开来理解,价廉物美的商品消费者还是欢迎的,现在消费层次还是不一样的。 第四,希望淘宝、阿里加强品牌的培育,当然我们也一起参与,淘宝培育了很多淘品牌,也是一个小的品牌慢慢长大的。所以希望阿里出台一些举措,一些政策,对自有品牌怎么加大培育,我们共同扶持中小卖家能够进一步的做大做强。所以小商家也有大市场,欢迎各种商品、各种业态,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我经常收到各种刷单平台发给我的消息,工商对这些平台有进行管控吗?如果我因此去刷单,这种工商也会管吗? 冯世联:这个工商当然会管,因为刷单是一种通过虚假交易获取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现在确实比较普遍,不只是网上交易刷单,现在一些评比活动,马上会收到很多保证名次的短信、留言等等。这种行为都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以说,一个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非常明确的。 第二,我们也在积极的查处,去年杭州有260多件,傻推网、整点抢等等多个从事网络刷单炒作的平台都被查禁了,现在还在加大这方面的力度,前段时间又跟阿里巴巴合作查获网络空包物流的案件。 第三,当前确实多发,接下去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的红盾网剑行动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打击刷单炒信,这个是我们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最后,这个违法行为我希望商家不要参加,因为大家还是要坚守诚实、信用、依法经营。其实现在被处罚以后,有两方面的信用记录都会留下来,一个被处罚以后,在行政部门会留下信用记录,另外在平台上也会留下不良记录。接下去信用的联合惩戒会进一步加大,我们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希望广大商家不要参与这种行为,对这种行为也会加大打击力度。 前两天一个买家说我们店铺违反广告法,让给500块钱了事,没有给他。过了两天他直接投诉到工商局了,《广告法》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受到投诉。我该怎么处理呢? 周珍珍:我们的商家朋友首先自己对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看看是否真的构成了违法。《广告法》中出现禁止出现的情形不得出现,比方说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最高级”、“最佳”、“最好”等绝对化的一些表述。当然不是说所有使用了极限用语或者绝对化用语都是违反的,要结合具体的语境和依据去判定。如果说这个事实依据完整,且表示清楚的,而且又不至于引人误解的,这样的表述是可以用的。 如果说商家朋友在宣传中确实违反了《广告法》,发现之后,必须马上要立即改正,并且可以向平台进行报备,那么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对我们这个主动去报备的商家,处理上可以给予一些适当的倾斜。 如果说工商部门已经立案调查的,我们要积极配合,说明情况,并争取从轻处罚。 还有一点,希望卖家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要加强自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改正,因为现在新广告法处罚力度都加强了,希望大家都可以规范经营。 买家投诉到我夸大宣传到工商局了,工商打电话来问我是否参与调解,是否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这个我要怎么做?不接受赔偿要求会面临巨额罚款吗?后果是什么?如果我们赔偿之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周珍珍:首先,也是自己对照《广告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确认自己是否构成了夸大宣传。还有一点,卖家朋友要清楚的是,消费投诉和举报是两个问题,消费投诉根据《消法》进行处理,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说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仲裁等形式进行维权。举报,一般工商部门在收到举报件之后,我们会根据这个线索去开展调查,如果一经确认违法,还是要立案查处。关于纯投诉件,如果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一样会进行立案调查。还有一类是既有投诉又有举报的,即使商家积极配合调节处理好了,如果违法行为事实是存在的,一样会进行查处。 虚假宣传是不是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这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是所有的虚假宣传都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如果说虚假宣传的行为严重,构成了欺诈消费者行为的,那么《消法》的55条也规定了,增加赔偿消费者的金额为货款的3倍,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我在宣传中用了极限词,但是在给买家发货的时候就发现了,并且马上进行了修正了处理,情节我们认为挺轻的,但是买家又投诉到工商了,我们也马上做了改正,这种情况工商会不会出发吗? 冯世联:其实法律是宽严相济的,法律不是单纯的以处罚为目的的,是教育、引导、处罚并存的一个处理方式。所以说像类似这种情况,一个是《行政处罚法》,一个是《广告法》或者《广告法》的一些办法。《行政处罚法》有原则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甚至可以免予处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没有造成很大的后果,主动改正、及时已经改正的,我觉得是可以免予或者从轻处罚。 我在宝贝里写了最高洗涤温度是40度,这个算极限用词吗? 吕国威:这个不算,因为这个虽然出现了最高级的用语,但是要表述产品的使用方法,而不是来宣传自己的形象、性质。 我是卖毛巾和短裤的,我在毛巾里就标100%全棉,这个100%算不算违禁词,算不算极限化用词? 吕国威:极限词存在是不是广告问题,第一,你在商品页面上宣传的,如果是相关法规要求必须标注的商品内容,如实标注了,哪怕是100%也是没问题的,因为这个产品本来这个含量就是客观的存在就是100%,而不是说虚假的。另外这个页面说明的这部分内容,本身就不属于《广告法》。 我在销售一种玩具类的产品,我这个商品完整的包装盒消费者已经拆封了,我用来固定的一些玩具这些包装都已经拆掉没办法复原了,这种再退回来,这种是不是适合无理由退货。我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对待。 吕国威:这种情况比较特别,外包装总的来说是否完好,不作为不能退货的理由。判断标准应该是以是不是影响二次出售为主。你这个包装可能消费者真的为了察看内部的产品而必须要拆掉你的包装,虽然损坏了你的包装,你还是要退的。 我被职业打假投诉到工商部门,我妥协了,直接赔了钱,这种行为工商知道以后,会不会对企业有影响。我的理解,卖家这样赔钱了,这个赔钱的过程或者记录工商会不会放入黑名单,就是妥协了私了了,在工商方面会有什么影响? 周珍珍: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主动的一个和解,工商这边如果发现商家还是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我们还是会去调查的。对于你之前的这个行为的话,我们不会列入异常的名单。 营业执照是在很久以前租住的地方,现在搬到了新的地址,这个事情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冯世联:根据登记法规的要求,企业的住所跟实际的经营场所是要一致的,这个卖家如果地址变化以后,其实现在也是蛮简单的,因为商事制度改革以后,登记变更是非常便捷的,只要把地址变成实际经营的地址就行了。如长期不去变更,工商部门在原址找不到你这家企业的时候,有可能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名单,以后会有一个联合惩戒,跟平台通报信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你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我们建议你尽快把你的地址变更到现在的实际经营地址就行了。 我的食品是定量包装好的,密封的,客户如果拆封了,卖家是不是必须给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样的政策? 冯世联:关于食品,国家工商总局的《暂行办法》第九条就有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贬损较大的,可以视为不完好,不完好就影响第二次销售可以不退。以食品为例,规定食品、化妆品等,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因为食品要预包装和密封。 买家退货寄快递,但是寄快递过程中没有用纸箱把礼盒保护好,我收到的时候礼盒已经坏了,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吕国威:从法律关系讲,主要应该是卖家和物流公司之间发生的这种关系。因为消费者如果在寄还物品的时候,物流公司应该肯定是查验过的。那么查验过肯定是完好才收下的,如果你再退到卖家手里而发生了问题的话,这个应该是物流公司的责任。应该是卖家先承担责任,然后卖家再向物流公司追偿,追溯这个责任。 本文"遭遇职业打假、恶意投诉怎么办?"为卖家资讯编辑编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转载于:卖家资讯http://www.maijia.com/news/article/2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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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新消法催生职业打假人:几元钱过期食品可赔500
  职业打假者“设局”买过期食品索赔
  或提前藏起快过期商品,或与店内人员“里外”接应;按新消法,几元的过期食品至少可获赔500元
  海波是南京市建邺区南苑工商所的所长,在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后的3个月,他发现职业打假人增多了,不仅如此,另一个显著的变化还在于,这些职业打假者如今都喜欢扎堆投诉过期食品。不过扬子晚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轻松赚取赔偿,有些职业打假人正在“设局”索赔,这已经引起了南京市工商部门的重视。&&
&&& 扬子晚报记者 陈&郁
  一个新变化
  职业打假人扎堆投诉过期食品
  与维权成本相比,赔偿金额的增加已经激发了职业打假者这一群体“维权”的热情。南苑工商所的海波所长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由于新消法在条款中增加了小额商品的惩罚性条款,给职业打假群体带来了更大的“商机”。
  过期食品的维权投诉猛增
  海波说,几乎每周他这里都会接待不同批次的老熟人,因为这些人经常来所里投诉,他们都互相认识了。而根据南苑工商所的统计,职业打假人的投诉数量在新消法实施后的三个月中猛翻了一倍多。而来自南京市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的统计,职业打假者的申投诉案件中,有七成针对过期食品。
  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吕宁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以往职业打假者的投诉主要是针对食品标签或是营养成分不全等方面的问题,但自从新消法实施之后,过期食品则成为了打假者的主要目标。
  吕宁说,这些投诉人往往在花了几元钱买到过期产品后投诉,根据消法规定,小额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其最低赔偿金额是500元。
  不少年轻人加入职业打假
  南京鼓楼区一个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所面对的职业打假人有好几个不同的团队,既有来自南京本地的,也有周边省市的,投诉的目标主要是连锁超市。这些打假者基本都是以书面形式投诉,还会写出商家违反了哪些法规。
  在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吕宁看来,和以往的职业打假人相比,新出现的一些职业打假人不少是80后、90后,在专业知识上比起“前辈”还是要差一点,递交来的投诉信往往也是照抄“前辈”的投诉信格式,因此常常会出现“牛头不对马嘴”式的法条。不过正因为如此,相对容易掌握的食品过期标准成为了这些年轻的职业打假人热衷紧盯的维权领域。
  一个怪现象
  过期产品为何会突然冒出这么多
  面对职业打假人紧盯的过期食品,南京市的各大超市也加大了清理过期食品的力度,然而让这些超市感到困惑的是,虽然卖场内部加大了人员下架过期食品的频次,但来投诉过期食品的消费者却不减反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超市苦恼:过期产品防不胜防
  南京市建邺区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这段时间让他们最苦恼的事情就是超市内的食品过期问题频频被人投诉,多的时候一个月有好几十起,这些人都是一批一批来投诉,往往都是买的相同的过期产品,拿到500元最低赔偿就走人。
  这位负责人说,其实他们卖场早在几年前就加大了对食品到期问题的清理力度,并专门建立了过期食品下架的应急机制,由专人紧盯并负责到期撤柜。让他们纳闷的是,到了今年新消法实施过后,以前并不突出的食品过期问题反而突然增加了,投诉量同比是去年的三四倍。
  有顾客爬梯直奔过期产品
  前些日子,南京市家乐福超市就又被“消费者”以买到过期产品为由要求赔偿,而超市方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这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些蹊跷,因为这位消费者和另外几个人进入超市后,就直奔一个货架的最上方拿取了商品,他们也没多看一眼转身就去结账了。
  “其中的一位消费者我认识,他是位职业打假人。”建邺区南苑工商所海波所长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在超市调取的监控录像中看到,这几位消费者是同时进入超市的,和一般消费者不同,这些人显然是有目的的一次集体行动,他们径直走到了食品专区,并且通过购物梯爬到了货架的最上方,每个人拿了一件商品就去结账了。而他们后来的投诉就称,自己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
  理货员:死角常有过期产品
  “我就经常在消防栓或是超市货架的底下看见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食品。”南京市一家超市卖场的理货员说,后来同事们告诉他,有些人就喜欢将食品藏在不容易找到的地方,然后等食品快过期了就悄悄拿出来买走要求赔偿。
  这位理货员直言,超市那么多货品难免有疏漏,而这些人藏东西也太隐秘了,有时根本就没办法找到,他就曾经有过有消费者买到自己负责区域的过期食品而被卖场扣钱的经历,这种恶意的索赔也让他们理货员每天都很紧张。
  设局索赔涉嫌欺诈 有关部门将联手严惩
  职业打假人频频针对食品过期投诉,已经引起了南京市工商部门的关注,相关人士昨天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将会配合相关部门以及超市,严惩涉嫌欺诈的职业打假者。
  南京市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吕宁表示,他们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一些职业打假者有时候确实会携带过期食品混入超市;或是内外勾结,购买藏好的过期食品。对于超市卖场而言,一定要提高对商品质量的管控意识。
  她举例说,虽然苏果超市在南京市的市场占有率很高,但是职业打假人针对该超市的过期产品投诉却不多,这主要在于超市对于到期的食品有一整套的下架流程,每个货品几乎都有对应的退货下架记录,这样一来就让想在此钻空子的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对于有意设局进行恶意索赔的“消费者”,吕宁建议超市卖场也可以有意识地取证,掌握了证据后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通过法律来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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