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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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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讲解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及相关规定 讲解我国个人所得税特点:第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项)税制。 纳税义务人兼有11个项目中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 以上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这里的“项”是 指属于11个项目中的某一个项目。纳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 征税客体。 个人所得税法确认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 纳税项目有:11个项目 纳税项目 工资、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改革方向:由分类课征改为综合课征国外的方式是采用收入汇总的方法综合 课征。理论上讲,综合课征的方法能够反映 个人的纳税能力,而分类课征的方法却产生 多处收入,多次扣除的方法,在纳税公平上 出现问题。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便确 定了个人所得税制的“综合与分类相结 合”改革方向。2006年,这个改革方向 还被写入了“十一五”规划。但令人遗憾 的是,该项改革一直没有出现重大进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综合 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目标第二:确定收入的主体是个人。 不能混淆本人与他人,不能将他人的收 入当作了个人的应税收入。比如:独生子女 补助、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 等就属于个人的家属或子女的,不属于个人 的,就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中提及,“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 人所得税制度” 2010年“两会”期间又有代表提议以家庭为单 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便是综合征税的一种 形式。 据了解,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均采 用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制的形式, 按照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人口数量来确定 征税的标准。以三个收入总额等同的家庭为例,甲 家庭夫妻俩月收入分别是7000元、8000 元,乙家庭夫妻俩月收入分别是5000元 、10000元,丙家庭月收入15000元但只 有一人工作。三个家庭收入相等,但在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下,三 个家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分别为1300元 、1550元、2225元,甲和丙之间相差达 925元。第三、税率设计上: 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存在工资薪金的税率设计上我国采用的是 九级超额累进的方法,税率档次太多,计算 比较复杂,税率档次太多,边际税率过大, 可以适当减少税率的档次,减少边际税率, 对于高收入者设计较高的税率和适应的档次 。4、征收方式上。我国采用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 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的方式, 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 税务部门对于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 监督机制,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进行代扣代 缴的现象大量存在,税务机关处于被动的境 地,公民主动申报的积极性小。 美国的方式是采用源泉扣缴和交叉稽核的方 式,通过税款预缴,年底进行收入申报,税 税款预缴,年底进行收入申报, 税款预缴 款结清,并采用先进的收入征集系统对纳税 款结清 人的收入申报进行审核,基本上可以排除逃 税的现象。个人所得税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种之一, 特别是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对相关征管条件 和配套措施都有很高要求,其中包括储蓄实 储蓄实 名制、个人财产登记、 名制、个人财产登记、个人收入申报及交叉 稽核、 稽核、信用卡制度以及大量数据计算机处理 等。如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以及汽车等重 要消费品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自个人所得税制在1980年建立,30年来鲜有 重大变革。总原则: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等收入者,重点 调节高收入者:量能负担原则 《凤凰周刊》2010年第18期 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显示:在美国5%的人 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在中国,1%的家庭 掌握了41%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远远 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 之一。 人民日报 :收入分配改革 “提低、扩中,调高”-“高”调不下来 ,成了“压中”,中等收入群体萎缩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通常情况下,把直接从事生产、经 营或服务的劳动者(工人)的收人称为工 工 蓝领阶层”所得;而将从 资,即所谓“蓝领阶层 蓝领阶层 事社会公职或管理活动的劳动者(公职 人员)的收入称为薪金 薪金,即所谓“白领阶 薪金 白领阶 层”所得。但实际立法过程中,各国都 从简便易行的角度考虑,将工资、薪金 合并为一个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一般计算公式(含 一般计算公式( 税工资、薪金所得) 税工资、薪金所得) ①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 薪金所得-2000(费用扣 除标准)-免税项目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 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这点工资, 还让我交税, 我容易吗?基本步骤:①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免税所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 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得(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 ②再减去费用扣除额 元月 所得以及外籍人员、 于境外的 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 香港、澳门、 香港、澳门、台湾同 胞在中国境内的 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2800 元) 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 为应纳税所得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至 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关于费用扣除标准的问题 2000元或3000元、5000元全国统一的标准,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 正纳税能力和负担水平。而国外个人所得税, 比如美国的税制是以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纳税 单位设计,税务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的收入状况 ,费用状况,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都有 相应的扣除规定。2000元扣除标准的由来: 2000元扣除标准的由来:对于当前2000元的工薪费用扣除标准,该报 告称“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11242.9元,即937元/月,远远低于2000元/月 的扣除标准,考虑就业者赡养人数的因素, 按2008年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 人计算,则2008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 费支出约为1846元/月,仍低于2000元/月的 费用扣除标准。” 但上述支出未包括住房支出上海为例2009年上海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0992元(折合月均1749.33元),若以 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人 计算,上海的费用扣除标准应至少在 3446元 而且这并不包括居民在房屋方面的支 出提高扣除标准影响:以2008年个税收入3722亿元计算(其中年收入 12万元以下的人群纳税2428亿元,年收入12 万元以上的人群纳税1294亿元),如分别将扣 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5000元/月,国家 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将分别减少约1200亿元 、1900亿元。 高收入者减少的税负更多--月薪越高的人 ,在扣除标准提高后绝对受惠越大“仅仅提高个税起征点还远远不够。现 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工资税,炒股票的人 反而不交税,劳动的人反而要交税,这 有悖于社会公平”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计算表 工资、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除数(元) 0 25 125 375 75
1 不超过500元的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例1:某职工赵某2009年11月工资收入7000元, 应扣除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600元, 试计算赵经理1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答: 解答:分别按较复杂的分级计算方法和简易 速算方法计算进行比较。 ①分级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600=4400(元) 第一级:500×5%=25(元) 第二级:()×10%=150(元) 第三级:(0)×15%=360(元) 应纳税额=25+150+360=535(元) ②简易速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4400(元) 应纳税额=4400×15%-125=535(元)分析:分级计算和速算两种计算方法, 结果是一样的,但分级计算较为复杂、 易错;速算方法简单、快捷、正确率高。 为提高工作效率,通常采用简易速算方 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就这点 税?有关说明:1、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 、工资、 (1)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 务工资;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 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相关的其他所得。2、准予税前扣除的不征税项目(部分) 准予税前扣除的不征税项目(部分) (1)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 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 (2)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 此项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 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 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 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给你提个醒!特别提请注意: 特别提请注意: ①误餐补助不包括 不包括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 不包括 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②境内出差补贴要有标准; ③以包干形式发放差旅费补助的,则应 以包干全额的30%作为差旅费用,其余 70%则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4)政府特殊津贴; (5)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老干部的保姆费 (护理费); (7)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 的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 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 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 (8)按规定从个人工资中提取的住房公 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 险金;(9)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 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 护等方面的奖金; (10)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1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津贴; (1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福利费、 福利费 (13)保险赔款; (1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1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 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 助费。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部分)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部分)(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 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 奖金; (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 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 缴手续费;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 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 唯一的家庭 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生活用房(二)特殊计算1、不含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 不含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 问:如何赵经理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担呢? 计算公式: ①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2000 (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 除数解答:由于取得的收入为税后收入,公司应 解答: 替赵经理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必须将税 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 税税率表(不含税级距),可知对应的税率 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①应纳税所得额=[-600-375] ÷(1-20%)=5031.25(元) ②公司应替赵经理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375=631.25(元) 赵经理的税前收入为:= 注:赵经理 7631.25(元)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规定 、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 按照新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 ①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 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 12个月,按其商数 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 商数 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 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 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 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 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 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 减去“个 减去 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 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 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 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例3: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 : 当月工资为2100元,试计算李某应缴纳多 少个人所得税? 解答: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第1步: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14400除以12, 余额为12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所以,全年一 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4400×10%-25=1415元; 第2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 得税税额=()×5%-0=5元; 第3步: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0元。例4: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 : 当月工资为1900元,试计算李某应缴纳 多少个人所得税?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解答: 第1步:费用扣除额2000元与工资的差额为100元 (), 第2步:奖金14400减去这个差额后的余额为14300 元,14300元除以12等于1191.67元,对照税率表,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全年一次性 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400-(2000- 1900)]×10%-25=1405元。 第3步: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05元。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几点说明 ①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 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 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 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 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 单独作 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 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按规定的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 时代扣代缴。③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 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 半年奖、 半年奖 季度奖、 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双薪等,一 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双薪 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收入合并,按税法 收入合并 规定缴纳人所得税。 ④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 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 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对于 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 只允许采用一次 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 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 只能采用一次。 只能采用一次税务筹划:是一次性奖金还是分解至每个 月缴纳,哪种方式更合算? 【案例】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 案例】某人为中国公民, 年 月 份在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如年终奖 元 如年终奖12000元分解到每月 元分解到每月 发放。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发放。计算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 12 工资应纳税额=( + ÷ %-25=135(元) - 2000)×10%- ) %- ( ? 全年共纳税额=135 ×12=1620( 全年共纳税额= = ( 元)【案】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 某人为中国公民, 年 月 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 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 元 年终奖12000元到年底发放。计算应 元到年底发放。 如 年终奖 元到年底发放 的个人所得税。 缴纳 的个人所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工资应纳税额=[() × 10% 25] ×12=420 ? 年终奖应纳税额 12000×10%- 年终奖应纳税额= × %- 25=1175 ? 全年共纳税额=420+( 全年共纳税额= + = ( 上案例:应交1620) 元) (上案例:应交 )【案】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 某人为中国公民, 年 月 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 份 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 元 年终奖 24000元。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 元 得税。 工资应纳税额=( 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 - )×10%- 25=35(元) %- ( ?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200 ÷ =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5元 元 ? 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 年终奖应纳税额= × %- 25=2375元 元某人为中国公民, 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 年 月份在中 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年 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元 终奖24001元。计算该人 月份应缴纳 终奖 元 计算该人12月份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10 工资应纳税额=( - ) %-25=35 %- 年终奖多 ?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一元, 200.08 ÷ = 就多交 税率15%;速算扣除数 125元1000多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元 %; 个税! ? 应纳税额=24001×15%- 应纳税额= × %- 125=3475.15(元) (说明:企业在支付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当计提“ 三险一金”。因此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 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三险一金”。 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存在9个无效纳税区 间。这些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 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着 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 。如年终奖为6100元时,相应的个税为 585元,税后收入为5515元; 而年终奖为6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 300元,税后收入为5700元。可以看出 :税前收入增加100元,税后收入减少 185元。 主要有四个常见的无效区间:6001~ 6305(元),2(元), 6(元),4666 (元)。在选择年终奖时,一方面要避开无效区 间,另一方面应尽量选无效区间的起点 减去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金额, 如选6000元、24000元、60000元、 240000元等。因为按照这些金额适用税 率将较低。3、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 解除劳动关系 一次 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 性补偿收入 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 当地上年职工平 均工资3倍 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 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 商数作为个 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 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 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 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 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 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 人所得税。:2009年,职工李某,因与其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80400元,当地上年企业 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13年,请计算该单位在支付该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应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第一步,8×3=26400元; 第二步,因13>12,故00元;第三步, ()×5%×12=120元。 注意事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 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 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 问题(国税发[号) 问题(国税发[号)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 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 不属于 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 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 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 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 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 与领取当月的工资, 所属月份进行平均 与领取当月的工资 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 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 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 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 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 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5、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答: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企业和员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 养老保障计划。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员工个 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 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 总额的十二分之一提取缴纳,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 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 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职工个人缴纳的年金 个人缴纳的年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税 个人缴纳的年金 前扣除;企业缴费在明确到个人名下 明确到个人名下时,应计算缴 明确到个人名下 应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如职工不到规定的年限离开单位领 纳个人所得税 取不到年金时,应按规定退还年金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 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号)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 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 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 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 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 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 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 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不是全额计征 不是全额计征个人 不是全额计征 所得税,而是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在计算企业所得 税时,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 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 费(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 、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 )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 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 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险费例:我单位某职工月工资2500元,其中基本 养老保险合计260元。另我单位实行年 金制度,个人每月缴费100元、企业缴 入个人帐户400元,请问该职工应缴个 人所得税多少元?答: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养老保险 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 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收益三部分组成。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文规定: 1、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作为保险在当月工资薪金 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缴费计入个人帐户的400元与当月工资、薪 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工资,不扣除任何费用计 算应缴税款。 3、该职工应缴个人所得税:(0) *5%+400*5%=32元。企业年金与法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一)与法定保险的区别 第一、个人实际缴纳部分, 第一、个人实际缴纳部分,法定保险允 许在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许在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年金则不 能在个税前扣除如:王某当月工资4000元,扣除个人实际缴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 保险费、公积金后余3080元,企业建立了年 金制度,个人实际缴纳160元,王某当月领取 工资2920元。则依据上述规定,王某虽然当 月实际领取工资为2920元,但其当月应纳税 所得额应为3080元(),即个人实 际缴纳的160元年金部分不能作税前扣除,需 要计入到其王某当月的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第二、 第二、企业为个人所缴纳的法定保险有 免税部分, 免税部分,而企业年金应全额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举例说明:接上例,王某当月应纳税所 得额为3080元,而王某所在企业为其缴 纳年金160元,则王某当月实际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应为: [()×10%-25]+160×5 %=83+8=91元 即:王某当月个人所得税应缴纳91 元。(二)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第一、商业保险与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 第一、 得合并适用税率 第二、 第二、企业年金单独适用税率(三)具体项目说明: 1、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交税? 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交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 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号)规定,企业以 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 ,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 计征个人所得税。2、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是否 防暑降温费、 交税? 交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 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 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 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 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 堂经费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 堂经费补贴 或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 税。3、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薪金所 、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 得项目, 得项目,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助; (2)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4、非免税福利费的计税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 助费,可以免税。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这里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从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 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②这里所说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 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 正常生活造 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 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 成一定困难 按国家规定 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 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 临时性生活 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③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 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 所得税: i.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 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补助; ii.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 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人人有份的补贴、 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 iii.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 为个人购买汽车、 为个人购买汽车 住房、 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 出。例:A单位2009年1月从单位按规定提留的 福利费中向困难职工李某发放生活困难 补助500元。为庆祝“三八妇女节”,3月 向单位全体女职工发放福利每人300元 。此外,4月份还以福利费名义为单位 高级管理人员王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 ,购价8000元,王某当月还取得工资 4000元。 问:如何计税?计算:单位向李某发放的困难补助属于税法 规定的免税福利费,而向全体女职工发放的 过节福利则要并入女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 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此外,高管王某4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00) ×20%-375=1625(元)。 注意事项:按税法规定,从提留的福利 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才免纳个人所得税,直接从管理费用等项目 直接从管理费用等项目 中支出的福利费不免税。 中支出的福利费 问:现在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如何掌握?5、《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发文日期: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发文日期: -06-27 发文字号: 财税[2006]10号) 发文字号: 财税[2006]10号)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 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 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 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 允许在个人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 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 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 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说明: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照上月职工工资总额20% 的比例缴纳,个人按照职工上月工资收入的8%由所 在单位代扣代缴。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统一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9%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 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3、失业保险: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 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 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超过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的3倍;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 存比例应不低于5%,不超过1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 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 的幅度内,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的幅度内 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 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 所得额中扣除 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 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 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倍, 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 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 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举例:某单位职工:2008年每月应发工资4800元 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300元 单位替其缴纳社会保险费500元 个人每月按5000元的工资基数按10%的比例缴 纳住房公积金500元,单位也为其缴纳相等金 额的住房公积金。 王某每月实际取得工资4000元。王某所在设区 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假 设例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 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计算:由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 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因此不需要并入 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住房公积金,其缴纳比 例为10%,未超过12%,但缴纳基数5000元超 过了1500元的3倍,因此,可以免税的住房公 积金为%=450(元),范某每 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500-450)×2=4100(元),应纳个人所 得税()×15%-125=190(元)。注意事项:如果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金额不同, 则应分别计算调整;如果缴纳的基数 超过标准但比例未超过标准的,对基 数进行计算调整;如果基数未超过标 准但比例超过标准的,需对比例进行 计算调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超标某公司国内人员杨女士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3800元 某公司国内人员杨女士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元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 %,2007年7月杨女士工资收入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 年 月杨女士工资收入 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元 不含单位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问 元),问 7月份杨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月份杨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月份杨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杨女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 分析:杨女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 元 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 %,超过缴存比例上限 ,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超过缴存比例上限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元 %),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3800×2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 %),只允许在税前扣除456元(3800×12%); 元 × %); 杨女士本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3800×20%),也只允 %),也只允 杨女士本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元 × %), 许在税前扣除456元(3800×12%),其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 %),其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 许在税前扣除 元 × %), 积金部分304元(3800×8%),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杨 %),不予在税前扣除 积金部分 元 × %),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 女士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女士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456+456)- )- 应纳税所得额=( + )-( + )- = 8元 元 应纳税额= %-25= 应纳税额=1848×10%- =159.8元 × %- 元 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 元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扣除上限 某公司国内人员叶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为7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2007年7 月叶先生工资收入为6500(不含单位为叶先生缴付 的住房公积金840元),问7月份叶先生应纳个人所 得税是多少? 分析:叶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7000元,超 过扣除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未超 过缴存比例上限。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叶先 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840元(7000×12%),只允许 在税前扣除588.24元(%),其单位超 标准为叶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251.76元,不予 在税前扣除;叶先生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840元(7000× 元 叶先生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2%),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588.24元(1634×3 %),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元 %),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12%),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2 51.76元,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叶先生 月份 元 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叶先生7月份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588.24+588 应纳税所得额=( + )-( + .24)- )-.52元 )- = 元 应纳税额= %-125=559.53元 应纳税额=%- %- = 元 税前共允许扣除1176.48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 元例:刘先生是某公司的职工每月工资 3000元,因公司经济效益好,每月为每 个员工发放午餐补助300元,住房补贴 400元,市内交通补助300元,洗理费 200元。2009年9月刘先生出差到上海10 天,除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外,取得出 差误餐补助1000元(每天补助100元), 另外取得季度奖金1200元。试计算刘先 生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 工资3000元中已扣除“三险一金”)解答: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第1步:午餐补助、市内交通补助、洗理 费,应合并当月工作计税; 第2步:出差误餐补助超标(内地标准最 高每天20元),应合并当月工作计税,10 天超标金额=(100-20)×10=800 (元); 第3步:季度奖金应合并当月工作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 400+300+200+800+=4200(元) 应纳税额=4200×15%-125=505(元)6、返聘职工取得收入的计税规定 、 ①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的,返聘职工 个人与返聘单位形成了一种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 其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应按“ 应按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返聘单位没有办理用工手续 没有办理用工手续的,返聘 没有办理用工手续 职工个人与返聘单位没有形成雇佣关系, 其取得的收入属个人独立从事某项劳务 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 按 劳务报酬所得” 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3:张先生系某厂退休工程师, 例题 : 2009年2月退休,退休月工资3000元, 由于张先生的知名度较高,厂里经研究 决定从2009年3月起返聘张先生,每月 支付张先生工资2900元。试分是否办理 用工手续分别计算张先生每月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①办理用工手续,其取得的收入应按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税; 张某每月应纳税额=() ×10%-25=65(元) ②没有办理用工手续,其取得的收入应 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税。 张某每月应纳税额=()×20 %=420(元)。7、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 、 的计税规定 ①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 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 工资、薪金所得” 得税。具体来说,对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 的收入,可以不算退休工资 可以不算退休工资,在减除按个 可以不算退休工资 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 得税。解答: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李先生兼职取得的顾问费收入属于劳务 报酬性质,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 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额=()×10%25=165(元)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20 %=340(元) 李先生应纳税额合计=165+340=505 (元)8、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 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 人所得税。9、关于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房产征税 问题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自有或租赁的房产,应视为职 工取得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 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在使用期内按月并 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 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使用房产属企业租入的,按照企业每月支付的租金计 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使用房产属企业自有的,应 先以租金的公允价格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但对缺乏 公允价格做参考的,应按照企业每月提取的折旧额计 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 职工合用上款所指房产,应自行协议约定收入的 分配方案,纳税人拒不提供协议分配方案的,税务机 关可按人数均分原则核定个人实际收入额。10、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10、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发文字号:国税发[号 发文日期: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 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 劳务报酬所 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 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 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 工资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项目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 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号)第一条停止执行。11、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 11、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 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4]11号
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 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 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 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 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卷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 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 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 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 当期的工资薪金 合并,按照“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 工资、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并,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 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 当期的劳务收 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2、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 12、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 入征税问题(国税发[号) 入征税问题(国税发[号)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 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 补贴收入 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工资, 工资 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 计征 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 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 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 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 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 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 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 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 二条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 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 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 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 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 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 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 交通补贴全额的 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 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 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 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 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 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 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 通讯补贴全额的 作为 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 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号)规定,应 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 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 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 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 ,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二)劳务报酬所得1、劳务报酬所得的基本范畴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 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 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 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 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 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 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 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共性与区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共性与区 别(一)两者的共性: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都是个人提供 劳务取得的劳动报酬所得。 两者的区别: (二)两者的区别: 第一: 第一:劳动关系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指 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 部队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指个人 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 存在雇佣 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雇佣与 与被雇佣关系 不存在雇佣与 被雇佣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 被雇佣关系 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 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 金形式领取的。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任职或受雇 前提是任职或受雇,个人 前提是任职或受雇 在国家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企事业单 位任职;受雇即个人和被提供劳务的单位签 订了劳动合同存在雇佣关系 存在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 存在雇佣关系 不存在和被提供单位的任职、受雇的前提, 不存在雇佣关系。 不存在雇佣关系第二、 第二、提供劳务的性质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提供劳务一般都代 表或反映了被雇佣单位的形象或利益,个 人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紧密型 紧密型。 紧密型 劳务报酬所得提供的劳务是个人独立行为, 个人与被服务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松散型 松散型。 松散型 第三、 第三、所得的形式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的表现形式往往是多样性 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补贴、津贴等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的表现形式则较为单一。例:企业一般涉及劳务费项目支付个人的代理费、手续费、佣金; 支付的咨询费、顾问费; 职工培训的外聘教师授课费; 设计费、劳务费; 运输费、搬运费 大量农民工支付的劳务费2、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规定 、 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采取的是按次计税的方式,劳务报酬所 得每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 收入为一次,例如代客设计家庭住宅图 纸,按照客户的设计要求完成设计后, 根据协议取得一笔收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劳 务报酬所得,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 分别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税。 ②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 ③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税前应先减除一定 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 而不同。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 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 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 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 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 每次不超过 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800 元; 2)劳务报酬所得每次4000元以上但不 超过25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 (1-20%)。 ④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 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 定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照应纳税款加征 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计算表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 税率(%) 速算扣除 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2超过20000元至 50000元的部分超过16000元至 37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 超过37000元的部 分 分40700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算公式 i.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800 元; ii.劳务报酬所得每次4000元以上但不 超过25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 (1-20%) iii.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例、某歌星在2009年3月分别取得主办 单位甲支付的演出费20000元,主办单 位乙支付的演出费30000元,当月又应 邀到丙单位讲课取得劳务报酬70000元。 问:该歌星9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 税?解答: 解答:该歌星兼有演出和讲学不同项目 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一项目,应一个 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合并计税。 1)、演出费应纳税额=() ×(1-20%)-(元) 2)、讲课报酬应纳税额=70000×(120%)-(元) 3)、应纳税额合计== 25400(元)(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 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 债权、股权 所得。其中: 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 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 每股息金,称为股息 股息;根据公司、企业 股息 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 派发的红股,称为红利 红利。 红利(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企业集资利息收入 ? 免税范围:国债利息收入、国家发行 免税范围:国债利息收入、 融债券利息收入、 金 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的利息 收入、 收入、 三险 一金的利息收入 税率: % (二)税率:20% 计税依据: (三)计税依据:每次收入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 税所得额,不作任何扣除计算方法:按照分项征收的办法,采用20%的比例 税率。 例: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 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0 元有关具体规定如下: 1、除国家规定外的其他专户存款 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 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 或者用于购买股票等方面的投资、生产 经营业务往来结算以及其他用途,取得 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属于储蓄存款利息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性 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 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结 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意:不是改为 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 公司制)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 人。为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对 于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征 税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 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 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 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 得税。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 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 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 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 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按 %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 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4、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 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 日起, 年 月 日起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日至日孳 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 所得税;储蓄存款在日至2008年 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 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日 年 月 日 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 含 月 日 孳生的利息所得 人所得税。5、以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 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国税发[号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 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 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 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 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 属于股息、红利性质 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关于资本公积等转增实收资本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批复(发文日期: 2009-05税问题的批复(发文日期:
发文 字号: 苏地税函[号) 字号: 苏地税函[号)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将上述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向个人投资者转 增实收资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 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 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 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 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 通知&(国税发[号)精神,对属于个 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 分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征收 应按照&利息 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 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 个人所得税 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 缴。6、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企业因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时,是 否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转增个人 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 纳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在改制上市时,资产评估增值 转增个人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如何掌握? 答:企业在改制上市时,资产评估增 值转增个人股本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四)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 财产租赁所得, 使用权、机器设备、 、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 得的所得。 其他财产取 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取得的 租赁收入-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财产 租赁收入 合理费用 费用扣除标准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号) 的通知( 国税函[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 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 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 ) 的税金、 教育费附加, 的税金、 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 赁收入中扣除。 ,从财产租 赁收入中扣除。 (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 ) 的修缮费用, 际开支 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 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 并能够提 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 每次扣除800 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 元为限, 每次扣除 直至扣完为止。 ,可以继续扣 除,直至扣完为止。费用扣除标准为: 费用扣除标准为: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 元的, 每次收入不超过 元的 800元; 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 元的, 每次收入超过 元的 入的20%。 入的 。 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 率为20%。 率为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 纳税所得 额×20%(五)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财产转让所得,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股 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 支付, 支付, 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 )减去财产原值和 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的税率计算缴 的税率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 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财 产原值-合理费用 产原值 合理费用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的合法 凭 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 法凭 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税务部 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或实 行核定征收。例如房产转让,如果纳税人不 能准确提供 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 值 时,税务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该项房产的坐 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 按房产转 让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 所得税。财税[2010]94号文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财税[2010]94号文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 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 人所得税(六)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 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及 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 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每次 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 率。 的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 税所得额× 纳 税所得额×20%(七)其他所得上述10项个人应税所得是根据所得的不同性质 划分的。除此以外,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需要 征税的新项目,以及个人取得的难以界定应税 项目的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例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超 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 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 计算的利息额支付给储户的部分,不管是以利 息、奖金,还是以其他名义支付,均不属于税 法规定的免税利息所得,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 这种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 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 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 按“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其他所得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2000]57号) 复(国税函[2000]57号)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 年终总结、各种庆典、 年终总结 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 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 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 发放现金、 发放现金 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 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法 规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2、关于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征税问 国税发[号) 题(国税发[号)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 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 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 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 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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