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如何征收 这里有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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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及相关规定 讲解 我国个人所得税特点:第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项)税制。 纳税义务人兼有11个项目中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 以上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这里的“项”是 指属于11个项目中的某一个项目。 纳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 征税客体。 个人所得税法确认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 纳税项目有:11个项目 纳税项目 工资、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改革方向:由分类课征改为综合课征国外的方式是采用收入汇总的方法综合 课征。理论上讲,综合课征的方法能够反映 个人的纳税能力,而分类课征的方法却产生 多处收入,多次扣除的方法,在纳税公平上 出现问题。 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便确 定了个人所得税制的“综合与分类相结 合”改革方向。2006年,这个改革方向 还被写入了“十一五”规划。但令人遗憾 的是,该项改革一直没有出现重大进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综合 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目标 第二:确定收入的主体是个人。 不能混淆本人与他人,不能将他人的收 入当作了个人的应税收入。比如:独生子女 补助、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 等就属于个人的家属或子女的,不属于个人 的,就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中提及,“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 人所得税制度” 2010年“两会”期间又有代表提议以家庭为单 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便是综合征税的一种 形式。 据了解,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均采 用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制的形式, 按照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人口数量来确定 征税的标准。 以三个收入总额等同的家庭为例,甲 家庭夫妻俩月收入分别是7000元、8000 元,乙家庭夫妻俩月收入分别是5000元 、10000元,丙家庭月收入15000元但只 有一人工作。三个家庭收入相等,但在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下,三 个家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分别为1300元 、1550元、2225元,甲和丙之间相差达 925元。 第三、税率设计上: 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存在工资薪金的税率设计上我国采用的是 九级超额累进的方法,税率档次太多,计算 比较复杂,税率档次太多,边际税率过大, 可以适当减少税率的档次,减少边际税率, 对于高收入者设计较高的税率和适应的档次 。 4、征收方式上。我国采用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 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的方式, 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 税务部门对于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 监督机制,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进行代扣代 缴的现象大量存在,税务机关处于被动的境 地,公民主动申报的积极性小。 美国的方式是采用源泉扣缴和交叉稽核的方 式,通过税款预缴,年底进行收入申报,税 税款预缴,年底进行收入申报, 税款预缴 款结清,并采用先进的收入征集系统对纳税 款结清 人的收入申报进行审核,基本上可以排除逃 税的现象。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种之一, 特别是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对相关征管条件 和配套措施都有很高要求,其中包括储蓄实 储蓄实 名制、个人财产登记、 名制、个人财产登记、个人收入申报及交叉 稽核、 稽核、信用卡制度以及大量数据计算机处理 等。如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以及汽车等重 要消费品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自个人所得税制在1980年建立,30年来鲜有 重大变革。 总原则: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等收入者,重点 调节高收入者:量能负担原则 《凤凰周刊》2010年第18期 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显示:在美国5%的人 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在中国,1%的家庭 掌握了41%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远远 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 之一。 人民日报 :收入分配改革 “提低、扩中,调高”-“高”调不下来 ,成了“压中”,中等收入群体萎缩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通常情况下,把直接从事生产、经 营或服务的劳动者(工人)的收人称为工 工 蓝领阶层”所得;而将从 资,即所谓“蓝领阶层 蓝领阶层 事社会公职或管理活动的劳动者(公职 人员)的收入称为薪金 薪金,即所谓“白领阶 薪金 白领阶 层”所得。但实际立法过程中,各国都 从简便易行的角度考虑,将工资、薪金 合并为一个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一般计算公式(含 一般计算公式( 税工资、薪金所得) 税工资、薪金所得) ①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 薪金所得-2000(费用扣 除标准)-免税项目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 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这点工资, 还让我交税, 我容易吗? 基本步骤:①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免税所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 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得(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 ②再减去费用扣除额 元月 所得以及外籍人员、 于境外的 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 香港、澳门、 香港、澳门、台湾同 胞在中国境内的 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2800 元) 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 为应纳税所得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至 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 关于费用扣除标准的问题 2000元或3000元、5000元全国统一的标准,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 正纳税能力和负担水平。而国外个人所得税, 比如美国的税制是以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纳税 单位设计,税务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的收入状况 ,费用状况,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都有 相应的扣除规定。 2000元扣除标准的由来: 2000元扣除标准的由来:对于当前2000元的工薪费用扣除标准,该报 告称“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11242.9元,即937元/月,远远低于2000元/月 的扣除标准,考虑就业者赡养人数的因素, 按2008年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 人计算,则2008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 费支出约为1846元/月,仍低于2000元/月的 费用扣除标准。” 但上述支出未包括住房支出 上海为例2009年上海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0992元(折合月均1749.33元),若以 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人 计算,上海的费用扣除标准应至少在 3446元 而且这并不包括居民在房屋方面的支 出 提高扣除标准影响:以2008年个税收入3722亿元计算(其中年收入 12万元以下的人群纳税2428亿元,年收入12 万元以上的人群纳税1294亿元),如分别将扣 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5000元/月,国家 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将分别减少约1200亿元 、1900亿元。 高收入者减少的税负更多--月薪越高的人 ,在扣除标准提高后绝对受惠越大 “仅仅提高个税起征点还远远不够。现 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工资税,炒股票的人 反而不交税,劳动的人反而要交税,这 有悖于社会公平” 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计算表 工资、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速算扣除数(元) 0 25 125 375 75
1 不超过500元的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例1:某职工赵某2009年11月工资收入7000元, 应扣除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600元, 试计算赵经理11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答: 解答:分别按较复杂的分级计算方法和简易 速算方法计算进行比较。 ①分级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600=4400(元) 第一级:500×5%=25(元) 第二级:()×10%=150(元) 第三级:(0)×15%=360(元) 应纳税额=25+150+360=535(元) ②简易速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4400(元) 应纳税额=4400×15%-125=535(元) 分析:分级计算和速算两种计算方法, 结果是一样的,但分级计算较为复杂、 易错;速算方法简单、快捷、正确率高。 为提高工作效率,通常采用简易速算方 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就这点 税? 有关说明:1、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 、工资、 (1)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 务工资;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 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相关的其他所得。 2、准予税前扣除的不征税项目(部分) 准予税前扣除的不征税项目(部分) (1)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 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 (2)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 此项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 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 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 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给你提个醒!特别提请注意: 特别提请注意: ①误餐补助不包括 不包括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 不包括 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②境内出差补贴要有标准; ③以包干形式发放差旅费补助的,则应 以包干全额的30%作为差旅费用,其余 70%则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4)政府特殊津贴; (5)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老干部的保姆费 (护理费); (7)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 的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 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 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 (8)按规定从个人工资中提取的住房公 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 险金; (9)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 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 护等方面的奖金; (10)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1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津贴; (1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福利费、 福利费 (13)保险赔款; (1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1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 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 助费。 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部分)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部分)(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 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 奖金; (2)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 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 缴手续费;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 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 唯一的家庭 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生活用房 (二)特殊计算1、不含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 不含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 问:如何赵经理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负担呢? 计算公式: ①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2000 (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 除数 解答:由于取得的收入为税后收入,公司应 解答: 替赵经理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必须将税 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 税税率表(不含税级距),可知对应的税率 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①应纳税所得额=[-600-375] ÷(1-20%)=5031.25(元) ②公司应替赵经理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375=631.25(元) 赵经理的税前收入为:= 注:赵经理 7631.25(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规定 、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 按照新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 ①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 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 12个月,按其商数 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 商数 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 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 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 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 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 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 减去“个 减去 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 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 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 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 例3: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 : 当月工资为2100元,试计算李某应缴纳多 少个人所得税? 解答: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第1步: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14400除以12, 余额为12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所以,全年一 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4400×10%-25=1415元; 第2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 得税税额=()×5%-0=5元; 第3步: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0元。 例4: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 : 当月工资为1900元,试计算李某应缴纳 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解答: 第1步:费用扣除额2000元与工资的差额为100元 (), 第2步:奖金14400减去这个差额后的余额为14300 元,14300元除以12等于1191.67元,对照税率表,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全年一次性 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400-(2000- 1900)]×10%-25=1405元。 第3步: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05元。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几点说明 ①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 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 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 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 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 单独作 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 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按规定的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 时代扣代缴。 ③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 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 半年奖、 半年奖 季度奖、 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双薪等,一 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双薪 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 收入合并,按税法 收入合并 规定缴纳人所得税。 ④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 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 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对于 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 只允许采用一次 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 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 只能采用一次。 只能采用一次 税务筹划:是一次性奖金还是分解至每个 月缴纳,哪种方式更合算? 【案例】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 案例】某人为中国公民, 年 月 份在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2600元、如年终奖 元 如年终奖12000元分解到每月 元分解到每月 发放。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发放。计算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 12 工资应纳税额=( + ÷ %-25=135(元) - 2000)×10%- ) %- ( ? 全年共纳税额=135 ×12=1620( 全年共纳税额= = ( 元) 【案】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 某人为中国公民, 年 月 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 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 元 年终奖12000元到年底发放。计算应 元到年底发放。 如 年终奖 元到年底发放 的个人所得税。 缴纳 的个人所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工资应纳税额=[() × 10% 25] ×12=420 ? 年终奖应纳税额 12000×10%- 年终奖应纳税额= × %- 25=1175 ? 全年共纳税额=420+( 全年共纳税额= + = ( 上案例:应交1620) 元) (上案例:应交 ) 【案】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 某人为中国公民, 年 月 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 份 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 元 年终奖 24000元。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 元 得税。 工资应纳税额=( 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 - )×10%- 25=35(元) %- ( ?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200 ÷ =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5元 元 ? 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 年终奖应纳税额= × %- 25=2375元 元 某人为中国公民, 某人为中国公民,2008年12月份在中 年 月份在中 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600元,年 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收入 元 终奖24001元。计算该人 月份应缴纳 终奖 元 计算该人12月份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工资应纳税额 ()×10 工资应纳税额=( - ) %-25=35 %- 年终奖多 ?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一元, 200.08 ÷ = 就多交 税率15%;速算扣除数 125元1000多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元 %; 个税! ? 应纳税额=24001×15%- 应纳税额= × %- 125=3475.15(元) ( 说明:企业在支付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当计提“ 三险一金”。因此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 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三险一金”。 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存在9个无效纳税区 间。这些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 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着 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 。 如年终奖为6100元时,相应的个税为 585元,税后收入为5515元; 而年终奖为6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 300元,税后收入为5700元。可以看出 :税前收入增加100元,税后收入减少 185元。 主要有四个常见的无效区间:6001~ 6305(元),2(元), 6(元),4666 (元)。 在选择年终奖时,一方面要避开无效区 间,另一方面应尽量选无效区间的起点 减去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金额, 如选6000元、24000元、60000元、 240000元等。因为按照这些金额适用税 率将较低。 3、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 解除劳动关系 一次 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 性补偿收入 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 当地上年职工平 均工资3倍 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 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 商数作为个 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 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 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 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 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 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 人所得税。 :2009年,职工李某,因与其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80400元,当地上年企业 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13年,请计算该单位在支付该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应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第一步,8×3=26400元; 第二步,因13>12,故00元;第三步, ()×5%×12=120元。 注意事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 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 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 问题(国税发[号) 问题(国税发[号)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 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 不属于 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 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 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 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 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 与领取当月的工资, 所属月份进行平均 与领取当月的工资 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 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 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 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 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 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答: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企业和员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 养老保障计划。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员工个 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 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 总额的十二分之一提取缴纳,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 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 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职工个人缴纳的年金 个人缴纳的年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税 个人缴纳的年金 前扣除;企业缴费在明确到个人名下 明确到个人名下时,应计算缴 明确到个人名下 应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如职工不到规定的年限离开单位领 纳个人所得税 取不到年金时,应按规定退还年金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 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号)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 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 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 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 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 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 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 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不是全额计征 不是全额计征个人 不是全额计征 所得税,而是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在计算企业所得 税时,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 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 费(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 、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 )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 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 险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险费 例:我单位某职工月工资2500元,其中基本 养老保险合计260元。另我单位实行年 金制度,个人每月缴费100元、企业缴 入个人帐户400元,请问该职工应缴个 人所得税多少元? 答: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养老保险 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 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收益三部分组成。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文规定: 1、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作为保险在当月工资薪金 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缴费计入个人帐户的400元与当月工资、薪 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工资,不扣除任何费用计 算应缴税款。 3、该职工应缴个人所得税:(0) *5%+400*5%=32元。 企业年金与法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一)与法定保险的区别 第一、个人实际缴纳部分, 第一、个人实际缴纳部分,法定保险允 许在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许在其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而年金则不 能在个税前扣除 如:王某当月工资4000元,扣除个人实际缴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 保险费、公积金后余3080元,企业建立了年 金制度,个人实际缴纳160元,王某当月领取 工资2920元。则依据上述规定,王某虽然当 月实际领取工资为2920元,但其当月应纳税 所得额应为3080元(),即个人实 际缴纳的160元年金部分不能作税前扣除,需 要计入到其王某当月的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第二、 第二、企业为个人所缴纳的法定保险有 免税部分, 免税部分,而企业年金应全额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举例说明:接上例,王某当月应纳税所 得额为3080元,而王某所在企业为其缴 纳年金160元,则王某当月实际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应为: [()×10%-25]+160×5 %=83+8=91元 即:王某当月个人所得税应缴纳91 元。 (二)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第一、商业保险与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 第一、 得合并适用税率 第二、 第二、企业年金单独适用税率 (三)具体项目说明: 1、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交税? 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交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 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号)规定,企业以 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 ,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 计征个人所得税。 2、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是否 防暑降温费、 交税? 交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 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 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 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 防暑降温费和职工食 堂经费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 堂经费补贴 或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 税。 3、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薪金所 、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 得项目, 得项目,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助; (2)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非免税福利费的计税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 助费,可以免税。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这里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从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 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②这里所说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 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 正常生活造 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 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 成一定困难 按国家规定 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 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 临时性生活 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 ③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 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 所得税: i.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 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补助; ii.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 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人人有份的补贴、 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 iii.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 为个人购买汽车、 为个人购买汽车 住房、 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 出。 例:A单位2009年1月从单位按规定提留的 福利费中向困难职工李某发放生活困难 补助500元。为庆祝“三八妇女节”,3月 向单位全体女职工发放福利每人300元 。此外,4月份还以福利费名义为单位 高级管理人员王某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 ,购价8000元,王某当月还取得工资 4000元。 问:如何计税? 计算:单位向李某发放的困难补助属于税法 规定的免税福利费,而向全体女职工发放的 过节福利则要并入女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 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此外,高管王某4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00) ×20%-375=1625(元)。 注意事项:按税法规定,从提留的福利 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才免纳个人所得税,直接从管理费用等项目 直接从管理费用等项目 中支出的福利费不免税。 中支出的福利费 问:现在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如何掌握? 5、《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发文日期: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发文日期: -06-27 发文字号: 财税[2006]10号) 发文字号: 财税[2006]10号)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 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 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 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 允许在个人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 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 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 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 说明: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照上月职工工资总额20% 的比例缴纳,个人按照职工上月工资收入的8%由所 在单位代扣代缴。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统一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9%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 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3、失业保险: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 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 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超过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的3倍;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 存比例应不低于5%,不超过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 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 的幅度内,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的幅度内 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 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 所得额中扣除 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 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 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倍, 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 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 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某单位职工:2008年每月应发工资4800元 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300元 单位替其缴纳社会保险费500元 个人每月按5000元的工资基数按10%的比例缴 纳住房公积金500元,单位也为其缴纳相等金 额的住房公积金。 王某每月实际取得工资4000元。王某所在设区 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假 设例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在税法 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 计算:由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 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因此不需要并入 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住房公积金,其缴纳比 例为10%,未超过12%,但缴纳基数5000元超 过了1500元的3倍,因此,可以免税的住房公 积金为%=450(元),范某每 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500-450)×2=4100(元),应纳个人所 得税()×15%-125=190(元)。 注意事项:如果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金额不同, 则应分别计算调整;如果缴纳的基数 超过标准但比例未超过标准的,对基 数进行计算调整;如果基数未超过标 准但比例超过标准的,需对比例进行 计算调整。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超标某公司国内人员杨女士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3800元 某公司国内人员杨女士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元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 %,2007年7月杨女士工资收入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 年 月杨女士工资收入 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元 不含单位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问 元),问 7月份杨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月份杨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月份杨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杨女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 分析:杨女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 元 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20%, %,超过缴存比例上限 ,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超过缴存比例上限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杨女士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元 %),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3800×2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 %),只允许在税前扣除456元(3800×12%); 元 × %); 杨女士本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3800×20%),也只允 %),也只允 杨女士本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元 × %), 许在税前扣除456元(3800×12%),其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 %),其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 许在税前扣除 元 × %), 积金部分304元(3800×8%),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杨 %),不予在税前扣除 积金部分 元 × %),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 女士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女士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456+456)- )- 应纳税所得额=( + )-( + )- = 8元 元 应纳税额= %-25= 应纳税额=1848×10%- =159.8元 × %- 元 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 元 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扣除上限 某公司国内人员叶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为7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2007年7 月叶先生工资收入为6500(不含单位为叶先生缴付 的住房公积金840元),问7月份叶先生应纳个人所 得税是多少? 分析:叶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7000元,超 过扣除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未超 过缴存比例上限。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叶先 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840元(7000×12%),只允许 在税前扣除588.24元(%),其单位超 标准为叶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251.76元,不予 在税前扣除; 叶先生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840元(7000× 元 叶先生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2%),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588.24元(1634×3 %),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元 %),也只允许在税前扣除 ×12%),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2 51.76元,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叶先生 月份 元 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叶先生7月份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588.24+588 应纳税所得额=( + )-( + .24)- )-.52元 )- = 元 应纳税额= %-125=559.53元 应纳税额=%- %- = 元 税前共允许扣除1176.48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 元 例:刘先生是某公司的职工每月工资 3000元,因公司经济效益好,每月为每 个员工发放午餐补助300元,住房补贴 400元,市内交通补助300元,洗理费 200元。2009年9月刘先生出差到上海10 天,除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外,取得出 差误餐补助1000元(每天补助100元), 另外取得季度奖金1200元。试计算刘先 生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 工资3000元中已扣除“三险一金”) 解答: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第1步:午餐补助、市内交通补助、洗理 费,应合并当月工作计税; 第2步:出差误餐补助超标(内地标准最 高每天20元),应合并当月工作计税,10 天超标金额=(100-20)×10=800 (元); 第3步:季度奖金应合并当月工作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 400+300+200+800+=4200(元) 应纳税额=4200×15%-125=505(元) 6、返聘职工取得收入的计税规定 、 ①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的,返聘职工 个人与返聘单位形成了一种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 其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应按“ 应按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返聘单位没有办理用工手续 没有办理用工手续的,返聘 没有办理用工手续 职工个人与返聘单位没有形成雇佣关系, 其取得的收入属个人独立从事某项劳务 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 按 劳务报酬所得” 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3:张先生系某厂退休工程师, 例题 : 2009年2月退休,退休月工资3000元, 由于张先生的知名度较高,厂里经研究 决定从2009年3月起返聘张先生,每月 支付张先生工资2900元。试分是否办理 用工手续分别计算张先生每月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①办理用工手续,其取得的收入应按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税; 张某每月应纳税额=() ×10%-25=65(元) ②没有办理用工手续,其取得的收入应 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税。 张某每月应纳税额=()×20 %=420(元)。 7、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 、 的计税规定 ①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 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 工资、薪金所得” 得税。具体来说,对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 的收入,可以不算退休工资 可以不算退休工资,在减除按个 可以不算退休工资 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 得税。 解答: 解答:计算过程解析如下: 李先生兼职取得的顾问费收入属于劳务 报酬性质,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 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额=()×10%25=165(元)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20 %=340(元) 李先生应纳税额合计=165+340=505 (元) 8、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 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 人所得税。 9、关于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房产征税 问题企业职工无偿使用企业自有或租赁的房产,应视为职 工取得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 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在使用期内按月并 其他经济形式的应税所得 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 使用房产属企业租入的,按照企业每月支付的租金计 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使用房产属企业自有的,应 先以租金的公允价格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但对缺乏 公允价格做参考的,应按照企业每月提取的折旧额计 算确认工资薪金收入额。 职工合用上款所指房产,应自行协议约定收入的 分配方案,纳税人拒不提供协议分配方案的,税务机 关可按人数均分原则核定个人实际收入额。 10、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10、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发文字号:国税发[号 发文日期: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 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 劳务报酬所 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 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 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 工资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项目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 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11、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 11、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 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4]11号
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 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 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 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 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卷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 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 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 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 当期的工资薪金 合并,按照“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 工资、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并,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 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 当期的劳务收 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2、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 12、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 入征税问题(国税发[号) 入征税问题(国税发[号)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 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 补贴收入 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工资, 工资 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 计征 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 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 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 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 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 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 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 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 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 二条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 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 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 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 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 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 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 交通补贴全额的 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 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 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 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 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 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 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 通讯补贴全额的 作为 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 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 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号)规定,应 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 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 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 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 ,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1、劳务报酬所得的基本范畴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 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 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 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 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 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 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 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共性与区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共性与区 别(一)两者的共性: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都是个人提供 劳务取得的劳动报酬所得。 两者的区别: (二)两者的区别: 第一: 第一:劳动关系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指 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 部队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指个人 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 存在雇佣 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雇佣与 与被雇佣关系 不存在雇佣与 被雇佣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 被雇佣关系 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 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 金形式领取的。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任职或受雇 前提是任职或受雇,个人 前提是任职或受雇 在国家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企事业单 位任职;受雇即个人和被提供劳务的单位签 订了劳动合同存在雇佣关系 存在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 存在雇佣关系 不存在和被提供单位的任职、受雇的前提, 不存在雇佣关系。 不存在雇佣关系 第二、 第二、提供劳务的性质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提供劳务一般都代 表或反映了被雇佣单位的形象或利益,个 人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紧密型 紧密型。 紧密型 劳务报酬所得提供的劳务是个人独立行为, 个人与被服务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松散型 松散型。 松散型 第三、 第三、所得的形式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的表现形式往往是多样性 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补贴、津贴等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的表现形式则较为单一。 例:企业一般涉及劳务费项目支付个人的代理费、手续费、佣金; 支付的咨询费、顾问费; 职工培训的外聘教师授课费; 设计费、劳务费; 运输费、搬运费 大量农民工支付的劳务费 2、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规定 、 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采取的是按次计税的方式,劳务报酬所 得每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 收入为一次,例如代客设计家庭住宅图 纸,按照客户的设计要求完成设计后, 根据协议取得一笔收入;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劳 务报酬所得,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 分别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税。 ②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 ③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税前应先减除一定 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 而不同。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 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 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 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 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 每次不超过 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800 元; 2)劳务报酬所得每次4000元以上但不 超过25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 (1-20%)。 ④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 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 定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照应纳税款加征 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计算表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 税率(%) 速算扣除 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2超过20000元至 50000元的部分超过16000元至 37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 超过37000元的部 分 分40700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算公式 i.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800 元; ii.劳务报酬所得每次4000元以上但不 超过25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报酬所得× (1-20%) iii.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歌星在2009年3月分别取得主办 单位甲支付的演出费20000元,主办单 位乙支付的演出费30000元,当月又应 邀到丙单位讲课取得劳务报酬70000元。 问:该歌星9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 税? 解答: 解答:该歌星兼有演出和讲学不同项目 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 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一项目,应一个 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合并计税。 1)、演出费应纳税额=() ×(1-20%)-(元) 2)、讲课报酬应纳税额=70000×(120%)-(元) 3)、应纳税额合计== 25400(元)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 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 债权、股权 所得。其中: 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 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 每股息金,称为股息 股息;根据公司、企业 股息 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 派发的红股,称为红利 红利。 红利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企业集资利息收入 ? 免税范围:国债利息收入、国家发行 免税范围:国债利息收入、 融债券利息收入、 金 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的利息 收入、 收入、 三险 一金的利息收入 税率: % (二)税率:20% 计税依据: (三)计税依据:每次收入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 税所得额,不作任何扣除 计算方法:按照分项征收的办法,采用20%的比例 税率。 例: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 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0 元 有关具体规定如下: 1、除国家规定外的其他专户存款 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 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 或者用于购买股票等方面的投资、生产 经营业务往来结算以及其他用途,取得 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属于储蓄存款利息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性 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 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结 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意:不是改为 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 公司制)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 人。为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对 于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征 税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 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 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 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 得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 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 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 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 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按 %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 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 4、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 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 日起, 年 月 日起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日至日孳 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 所得税;储蓄存款在日至2008年 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 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日 年 月 日 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 含 月 日 孳生的利息所得 人所得税。 5、以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 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国税发[号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 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 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 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 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 属于股息、红利性质 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关于资本公积等转增实收资本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批复(发文日期: 2009-05税问题的批复(发文日期:
发文 字号: 苏地税函[号) 字号: 苏地税函[号)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将上述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向个人投资者转 增实收资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 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 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 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 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 通知&(国税发[号)精神,对属于个 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 分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征收 应按照&利息 应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 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 个人所得税 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 缴。 6、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企业因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时,是 否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转增个人 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 纳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在改制上市时,资产评估增值 转增个人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如何掌握? 答:企业在改制上市时,资产评估增 值转增个人股本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 财产租赁所得, 使用权、机器设备、 、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 得的所得。 其他财产取 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取得的 租赁收入-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财产 租赁收入 合理费用 费用扣除标准 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号) 的通知( 国税函[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 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 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 ) 的税金、 教育费附加, 的税金、 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 赁收入中扣除。 ,从财产租 赁收入中扣除。 (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 ) 的修缮费用, 际开支 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 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 并能够提 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 每次扣除800 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 元为限, 每次扣除 直至扣完为止。 ,可以继续扣 除,直至扣完为止。 费用扣除标准为: 费用扣除标准为: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 元的, 每次收入不超过 元的 800元; 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 元的, 每次收入超过 元的 入的20%。 入的 。 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 率为20%。 率为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 纳税所得 额×20% (五)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财产转让所得,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股 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 支付, 支付, 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 )减去财产原值和 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的税率计算缴 的税率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 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财 产原值-合理费用 产原值 合理费用 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的合法 凭 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 法凭 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税务部 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或实 行核定征收。例如房产转让,如果纳税人不 能准确提供 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 值 时,税务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该项房产的坐 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 按房产转 让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 所得税。 财税[2010]94号文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财税[2010]94号文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 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 人所得税 (六)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 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及 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 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每次 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 率。 的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 税所得额× 纳 税所得额×20% (七)其他所得上述10项个人应税所得是根据所得的不同性质 划分的。除此以外,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需要 征税的新项目,以及个人取得的难以界定应税 项目的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例如,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超 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 存款利率和保值贴补率 计算的利息额支付给储户的部分,不管是以利 息、奖金,还是以其他名义支付,均不属于税 法规定的免税利息所得,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 这种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 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 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 按“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其他所得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2000]57号) 复(国税函[2000]57号)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 年终总结、各种庆典、 年终总结 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 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 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 发放现金、 发放现金 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 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法 规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2、关于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征税问 国税发[号) 题(国税发[号)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 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 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 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 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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