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议一般是怎么写的,规定是什么

签订保密协议是否有必要?保密协议的具体规定又有什么?签订保密协议是否有必要?保密协议的具体规定又有什么?王东军律师百家号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其中,保密协议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保护信息提供方的商业秘密。网友咨询:保密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王东军律师解答: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王东军律师补充:就算没签任何的协议,若是任何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擅自披露对方的商业机密都是违反我国现行《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都要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条文如下:《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王律师结语: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每个企业需要保密的情形不尽相同,如何签订保密协议以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签订保密协议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王东军律师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您的位置:&&&&&&&&& > 正文
保密协议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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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期限,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因此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5,公司认为应加入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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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昨天,我曾为之兢兢业业过的公司的同事很急的告诉我“公司要起诉你”。我听了以后心里凉了一半!    我曾和公司签过一份“商业保密协议”,虽然知道里边很多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毕竟有我亲笔签字,现在把原文copy如下,请大虾帮忙,另外我现在在同行业同岗位工作:    1. 乙方在甲方单位担任“采购”部门“采购”岗位之工作,由于工作需要,乙方接触和知悉与本职位工作相关的秘密,即包括:涉及销售网络、业务提成、销售管理、售后服务、采购、财务、生产流程、装配,设计制造等等相关商业和技术秘密。    2. 乙方应当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甲方将按照不同岗位所掌握之秘密程度,给予乙方每月增加“20”元,同样在乙方每月薪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保密承诺费,以上二笔资金将共同列支于甲方的保密基金中。    3. 甲方实行模糊薪酬制度,故包括乙方个人在甲方所获薪资、自行使用和本岗位所掌握的商业及技术秘密,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及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牟取私利。    4. 掌握商业及技术秘密的人员不得兼职活动,不得将本人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提供给其他同行业单位。    5. 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等一律交专人归档,不得私自留存。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给予相应的严厉处罚。    6. 乙方如即将调离甲方单位的,应提前“三个月”,征得甲方得同意,并把所有得商业秘密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漏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以及保证在“二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同行业工作。    7. 乙方在调离甲方工作后“2年内”,不得倒生产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对甲方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抑或自己生产、经营和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8. 乙方如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之规定的,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视对自身造成后果之程度大小,作出警告、罚款,没收保密承诺费,甚至接触劳动合同等处罚决定。    乙方如在调离(离职)与甲方后,甲方法律顾问经取证,乙方继续为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则甲方将于乙方离职“6个月”后,一次性将保密基金内此笔由甲乙双方共同交纳的保密承诺费全额支付给乙方作为保密补偿。    9.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则应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造成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的,则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10.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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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麻烦了,教你个方法:快跑快跑
  呵呵,楼上的办法真损。
  竞业禁止  也是很正常的啊
  我想知道的是,我离职的下一个月就去了相同行业,相同岗位工作,这样的协议究竟法律承认么?具有法律效力么?
  救命呀  我不想把工作辞掉  也不想坐以待毙
  “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你都签字了,当然有效。  有约应当信守  
  关于该公司要求在合同中约定,你于合同期满后若离开本公司,则2年内不得在本地区其他软件公司从事软件开发,这一约定实际上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劳动者也不得自己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该公司的这种要求是有根据的。聘用你的那家公司要求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你于服务期内承担保密义务并无不当。
  明知故犯,除非跟原单位协商喽,否则后果当然就不好说了...
  我牵涉不到商业机密这一块。。。。。  我是压缩机公司的采购  不开发任何产品!    劳动法也又相关法令规定,任何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劳动者工资作为保密基金
  6. 乙方如即将调离甲方单位的,应提前“三个月”,征得甲方得同意,并把所有得商业秘密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漏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以及保证在“二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同行业工作。    这一条是你担心的吧?  你是那里的?如果是深圳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到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是:  1、期限不得超过3年;  2、必须支付补偿费,否则协议“自行终止”(条例原文如此);  3、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另外你还可以看一下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不知道你们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所以不知道这一规定能否适用。    
  首先,你这份保密协议中部分条款是无效的,从你的ID上看你是上海的朋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了脱密期与竞业禁止条款不可并用。虽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协商约定不超过60天的脱密期,即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有义务在约定的脱密期(如你前公司规定的提前3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请求,以便用人单位采取相应脱密措施。但同时条例也规定了脱密期与竞业禁止条款不可同时使用,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离职后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就不得在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脱密期)。而你的这份协议中既约定了脱密期(提前三个月)又约定了竞业禁止(两年内)显然是违反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你可以此作为抗辩!而且竞业禁止是要对你进行补偿的(你公司所谓的保密基金只是对你在职期间的补偿),如果你提出要求后,公司没有对你进行补偿,你是有权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的。  然后,再给你支个招,上海对劳动者保护力度还是很大的,你可反过来再诉你前公司,要求仲裁委员会撤销你前公司与你签订的这份协议,并把公司克扣你的钱还给你!变被动为主动。
  更正一下,脱密期是不超过6个月,不是60天。笔误!
  记住,竞业禁止是要获得补偿的。
  如果让你保密的话,那么公司应该给你一定的物质补偿,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物质补偿,那么你又有何种义务替公司保密呢!所以这是公司的霸王条款,劳动法里关于这一点有明确的规定!  另外什么是“商业和技术秘密”,哪里明确的规定呢?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员工,又不是骨干力量,甚至是元老。你又能牵涉到什么秘密呢?  说要告你,无非吓唬吓唬你而已!那个家伙也是吃饱了撑的,拿你寻开心呢      
  说要告你,无非吓唬吓唬你而已!那个家伙也是吃饱了撑的,拿你寻开心呢  ----------------------------------------------------------  单位不一定是拿你寻开心的,所谓杀一儆百!主要是为了防止公司以后类似事件发生!
  作者:左岸守望 回复日期: 13:51:23 
    首先,你这份保密协议中部分条款是无效的,从你的ID上看你是上海的朋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了脱密期与竞业禁止条款不可并用。虽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协商约定不超过60天的脱密期,即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有义务在约定的脱密期(如你前公司规定的提前3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请求,以便用人单位采取相应脱密措施。但同时条例也规定了脱密期与竞业禁止条款不可同时使用,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离职后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就不得在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脱密期)。而你的这份协议中既约定了脱密期(提前三个月)又约定了竞业禁止(两年内)显然是违反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你可以此作为抗辩!而且竞业禁止是要对你进行补偿的(你公司所谓的保密基金只是对你在职期间的补偿),如果你提出要求后,公司没有对你进行补偿,你是有权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的。    然后,再给你支个招,上海对劳动者保护力度还是很大的,你可反过来再诉你前公司,要求仲裁委员会撤销你前公司与你签订的这份协议,并把公司克扣你的钱还给你!变被动为主动。    讲的好  不知道深圳的规矩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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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保密协议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那么为了方便大家对保密协议的理解,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签订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费用,签订保密协议注意事项...等相关的知识,欢迎阅读。
1 摘要:保密协议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是经常遇见的,那么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支付保密费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需要视情况而定。 二、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的区别2 知识经济的形成,员工流动性的加大,使得用人单位越来越注重对于本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保护,现在更多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加一份保密协议。那么劳动劳动保密协议是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这里所说的技术、商业秘密是指有关信息不为公众所知,但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一般意义上讲,保密协议已经包括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但保密协议的可应用于所有的员工,而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3 摘要:保密协议顾名思义就是关于相关事项的保密规定,那么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万州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保密的内容 保密的内容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内容来进行约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包括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在4 在我们步入社会,迈入职场,用人单位通常会有我们签署劳动合同及劳动协议,有些单位可能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会签订劳动保密协议,那么签订劳动保密协议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1、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对于普通劳动者因其可能有意或无意获悉单位商业秘密,所以均应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主要通过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的形式实现。而对于本单位中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劳动者,需要5 知识经济的形成,员工流动性的加大,使得用人单位越来越注重对于本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保护,现在更多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加一份保密协议。那么保密协议的争议如何解决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保密协议中主要是劳动者单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6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那么保密协议书怎么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范本,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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