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98开头送上门新规实施一周,您的邮政快递98开头送上门送上门了吗

5月1日起,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对快递员必须按约定地址投递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今,新规实施已经半月有余,现实的情况怎样呢?5月16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五一劳动节前后,家住金桥开发区的云女士网购了不少东西,5月9日之后,包裹陆续到达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转运中心,随后,云女士陆续收到提醒取件的短信。云女士说:&从网上看到消息说五一之后,快递员会将包裹送上门签收,但快递员并没有打电话征得我同意,就把包裹直接放到了代收点,感觉快递新规实施后和原来并没有什么区别。&
记者采访了解到,快递员直接发送一条短信,显示去某某代收点或者快递柜取件并不是云女士一个个例。
采访中,中通一位快递员小张告诉记者,面对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快递员也是有苦难言。小张说,一个快递员每天派件量是200至300件,每件挣5毛钱,如果都打电话确认一遍就会影响派送效率。小张告诉记者,市民如果有特殊情况,接到取件短信可以给快递员打电话,快递员会送件到楼下,但不上楼,因为担心丢件。记者采访了圆通快递、邮政小包、申通快递等多家快递员,他们均表示,送件上门确实难以实现,希望消费者理解。
随后,记者向11183中国邮政客服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介绍,快递新规实施后,的确有投前电联、按址投递的规定,就是投递之前会提前电话联系,并按照详细地址进行派送。对于违反快递新规、没有达到快递服务标准的行为进行改善,保证消费者权益。如果消费者在遇到快递服务违规的行为,可向行业相关部门投诉。自5月1日起,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对快递员必须按约定地址投递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今,《条例》实施已经过去一周多,但记者发现,相关投诉仍旧居高不下,落实送货上门就这么难吗?到底该如何推进这项规定切实执行?张小姐是位准妈妈,眼看预产期将至,这段时间她经常都会上网选购母婴用品,可是这原本开心的事,却让她心里犯了愁。张小姐告诉记者:由于家住老式公房,没有电梯,平时上下5楼很不方便,加上奶粉 尿布这些婴儿用品都属于大件、重件, 光靠她一个人实在有些力不从心。无独有偶,梁阿姨同样因此而困扰。
梁阿姨由于脚痛不能走路,她儿子很体贴的买了东西给她在家解闷,可是快件就放在快递柜并不送上门,这让她很苦恼。想着快递新规施行后,情况会不会有所转变,可五一过后,梁阿姨网购的几件商品仍旧是短信告知自取,这让她的儿子实在无法理解。赵先生认为,快递柜的出现虽然增加了快递员的投放效率,但同时却减少了和收件人的沟通,应有的便利却成了负担。有的市民希望能够按照要求送货上门,但是也有市民更愿意选择自取。市民冯小姐就认为:作为上班族直接把快递放在家门口可能会造成快递的丢失,而快递柜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无论多晚到家,只要去快递柜取就可以了。除此之外,不少人还考虑到了隐私和安全问题。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将包裹送到消费者手中,如果要送到代收点,要事先征得消费 者同意。可实际情况却还是和《条例》存在一定的差距。面对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快递员也是有苦难言。通常一个快递员每天派件量200至300件,如果都打电话确认,每次需耗时1分钟,再加上跑上跑下和等待的时间,那派送效率则会大打折扣。不少快递企业也表示,件件送货上门确实难以实现,希望消费者理解,不过针对拒绝送货的快递员,也有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同时,记者也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收件人如对快递员的投递服务行为存有异议,可以直接与快递网点、企业进行协调 ,如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进一步向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业内人士认为:快递企业可以运用大数据细分消费群体。同时也建议发件人在下单时备注收货方式,减少快递员的沟通成本。(看看新闻Knews记者:师玉诚 编辑:傅群)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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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5月1日起正式实施: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违规
邱宇/中新网
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自日起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送货上门——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4月初,中新网曾报道称,北京多家快递公司存在快递员不愿意送货上门的情况。据受访者反映,有的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且客服称“现在都是去驿站自取,以后所有快递都会这么做”。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上述《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贯铄企业CEO、快递专家赵小敏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末端派件——鼓励企业共享设施 推广智能快递柜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等。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扰,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条例》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条例》提出,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实名制——身份信息不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在寄件方面,《条例》提到了实名制的问题。快递实名制是指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已于2015年底正式推行。《条例》进一步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隐私保护——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但同时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损坏索赔——可要求快递运单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赔偿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另外,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原标题:快递新规今起正式实施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违规)
责任编辑:王杰澎湃新闻报料:9 &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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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实施一周 您的快递送上门了吗?
原标题:快递新规实施一周,您的快递送上门了吗?  自5月1日起,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对快递员必须按约定地址投递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今,《条例》实施已经过去一周多,但记者发现,相关投诉仍旧居高不下,落实送货上门就这么难吗?到底该如何推进这项规定切实执行?  张小姐是位准妈妈,眼看预产期将至,这段时间她经常都会上网选购母婴用品,可是这原本开心的事,却让她心里犯了愁。  张小姐告诉记者:由于家住老式公房,没有电梯,平时上下5楼很不方便,加上奶粉 尿布这些婴儿用品都属于大件、重件, 光靠她一个人实在有些力不从心。  无独有偶,梁阿姨同样因此而困扰。梁阿姨由于脚痛不能走路,她儿子很体贴的买了东西给她在家解闷,可是快件就放在快递柜并不送上门,这让她很苦恼。  想着快递新规施行后,情况会不会有所转变,可五一过后,梁阿姨网购的几件商品仍旧是短信告知自取,这让她的儿子实在无法理解。  赵先生认为,快递柜的出现虽然增加了快递员的投放效率,但同时却减少了和收件人的沟通,应有的便利却成了负担。  有的市民希望能够按照要求送货上门,但是也有市民更愿意选择自取。  市民冯小姐就认为:作为上班族直接把快递放在家门口可能会造成快递的丢失,而快递柜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无论多晚到家,只要去快递柜取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不少人还考虑到了隐私和安全问题。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将包裹送到消费者手中,如果要送到代收点,要事先征得消费 者同意。可实际情况却还是和《条例》存在一定的差距。  面对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快递员也是有苦难言。通常一个快递员每天派件量200至300件,如果都打电话确认,每次需耗时1分钟,再加上跑上跑下和等待的时间,那派送效率则会大打折扣。  不少快递企业也表示,件件送货上门确实难以实现,希望消费者理解,不过针对拒绝送货的快递员,也有了相应的考核机制。  同时,记者也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收件人如对快递员的投递服务行为存有异议,可以直接与快递网点、企业进行协调 ,如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进一步向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业内人士认为:快递企业可以运用大数据细分消费群体。同时也建议发件人在下单时备注收货方式,减少快递员的沟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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