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骗子吗还是蓝领贷是不是被套路了贷。

借到手17.9万,竟然负了220万的债!“套路贷”骗局大起底_新浪新闻
借到手17.9万,竟然负了220万的债!“套路贷”骗局大起底
借到手17.9万,竟然负了220万的债!“套路贷”骗局大起底
原标题:借到手17.9万,竟然负了220万的债!“套路贷”骗局大起底晶报记者 谢敏 通讯员 林振琳 魏巍 姜飞有一种民间借贷当你借了第一笔款后就已经掉进了诈骗团伙的圈套中骗局可谓环环相扣借到手10万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了深圳的一套房……这样的描述并非危言耸听深圳有人深陷这种骗局借款到手17.9万却背负220万债务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一个新型的犯罪手法,骗子利用借款人的疏忽,设计出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通过打赢官司,达到占有借款人相关财产的目的,这种“套路”,每个人都要警惕!“套路贷”非法律术语,其犯罪的描述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套路贷”一般涉及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套路贷”犯罪案件系新型案件,各地司法实践少,其作案手法隐蔽,貌似合法,涉及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较多,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难度高。不过不用担心深圳警方已经侦破多起“套路贷”案件一起来起底这一新型骗局吧!01借款合同写的50万自己到手的只有7500元2017年9月,龙某、伍某到桂园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称全市跟他们一样情形被骗的人在福田、龙岗、罗湖还有十几个,且小额贷款公司都去相应的法院对他们提起了诉讼,由于对方通过各种手段掌握了足够证据,许多借款人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了。龙某介绍,2017年8月,自己因资金周转,欲向范某、王某借款20万元人民币。8月23日,范某等人对她的房产进行公证后,并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签合同时,他们说为了方便贷款流程,合同款写50万,并且会给我银行卡转账50万。”龙某回忆,实际上,他的银行卡确实收到了50万的转账,她也按对方的要求,把30万转到了指定的账户。然而,范某等人又以收取保证金、利息为由,要龙某取了20万现金,并拿走其中的19.25万元的现金后,口头称贷款金额会在当天下午再转到她银行账户上。后来,钱没有打,龙某联系对方时,对方也不认账了,正当龙某苦于自己手上没有任何证据时,对方利用手头的证据,向龙岗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要求她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实际上,龙某真正拿到手的钱只有7500元,却背上了50万的债务。伍某的情形和龙某几乎一样,他原本准备借10万,合同签的30万,他银行卡收到了30万,并转到指定银行卡20万,被对方索取了各类保证金、手续费、利息等共8.2万。也就是说,他实际只拿到了1.8万,却背负了30万的债务。后来,因为两人名下房产进行了公证、抵押,法院对他们的房产作出了查封的裁定。虽然报案人的报案材料仅仅只是口述,并无实质性证据,但报案人提出多人在多地因为同样的事被同一伙人起诉,这个信息引起了派出所领导的重视,并立即安排办案民警找到相关事主并到相关法院了解情况,并通过了解到的情况初步判断龙某、伍某所报案件为“套路贷”诈骗案件。为了帮群众挽回损失,在无实质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派出所领导本着为民解难服务宗旨,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受理龙某、伍某的报案申请,立案侦查。02贷款手续里陷阱重重团伙专挑有房产的放款立案后,桂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向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汇报了案件情况,罗湖分局领导得知此案案件后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大队反诈骗专业队与桂园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随着通过调取大量的案发视频录像、银行交易流水等等,专案民警慢慢摸清了这一史上最长套路的借贷诈骗的真面目,该团伙是一个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在深圳有房产的对象下手。办案民警介绍,放贷团伙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该案中,借款人往往是在贷款方连哄带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很多人往往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甚至很多人签订的是空白合同,这就使得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日,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专案组认为案件收网时机成熟,专案组于当日16时许,在福田区某写字楼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通过一个昼夜的审讯成功突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并在采取强制措施后的一个星期,通过突审将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突破,同时掌握了五名在逃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涉案证据。至此,深圳市第一宗“套路贷”案件成功告破,打响了深圳打击“套路贷”第一枪。警方提审嫌疑人03嫌疑团伙分工明确多次通过诉讼成功查封借款人房产据介绍,2014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因自身资金不足,在2017年7月初起,高某先后纠集多人,打着民间放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在该犯罪团伙中,有人负责对借款人实施敲诈勒索及处理借款人投诉、报警等善后事宜;有人负责公司的财务,主要负责管理公司账目和签订合同;有人负责在社会上寻找借款人,尤其是找一些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该团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业务员会先后到借款人家里考察、将借款人的财产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由此骗得借款人的信任,让借款人相信其公司有很大放贷诚意。随后,团伙成员假扮成出资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为了后续的虚假诉讼,在其他同伙的配合下,通过交替转账方式,给借款人账户转入远高于实际借款额的资金,并写进借款合同上。其后,该团伙成员让借款人将高出实际借款额部分,即时转回给其指定的同伙账户。接着,该团伙成员利用借款人急需现金的心态,以需先交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给公司做账为借口,口头承诺会继续打款,诱骗借款人将刚收到的实际借款额中大部分资金取现交付给跟单业务员。而当借款人催转账时,拒不承认收了手续费,因缺乏证据,借款人对此无可奈何。随后数日,公司会安排业务员致电给借款人要求还款,如索要未遂,便威胁借款人要向法院起诉,并以冻结借款合同上已抵押的房产为由向借款人施压。在多次勒索不成的情况下,公司相关人员向法院出具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通过法院向借款人判决过账的金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前期准备的虚假证据充足,这伙人也多次成功通过法院诉讼,查封了借款人的房产。目前,相关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受害人给桂园派出所办案民警送锦旗表示感谢再来看看其他案例男子借贷7次到手17.9万却负债220万郑某因急于用钱,但自身因有过不良征信记录无法在正规银行渠道贷款,遂找从事小额借货的欧某提出借贷的需求。欧某得知郑某名下有一套价值900万元的房产后答应借贷给郑某。郑某介绍,其于日向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借了5万元人民币,当时说好利息是每月一毛利息,而当天欧阳某5万元的借款只转账了4万元人民币给事主,另扣除的1万元是第一个月的利息5000元及保证金5000元。到第三个月时,因无力还款,欧阳某则介绍了一家贷款公司的中介给郑某,郑某当时因提供了不动产证明成功向该公司贷款14万元人民币,每月5分利息,该公司除掉保证金及一个月的利息共1.4万元人民币,打款了12.6万元给郑某。郑某支付8万元人民币(包括利息及罚息及本金)给欧阳某偿付之前债务后,实际到手4.6万元。不久后,因已将钱花完,故无法还第二笔贷款,这时欧阳某联系郑某,知道其没钱还贷,故私人借款25万给郑某还第二笔的贷款,每月利息是2毛。其除去5万元利息及5万元保证金,转款15万元给郑某,郑某则用这15万元还了第二笔14万元的贷款,自己到手1万元。按照这样的套路,郑某又一次次被引导,通过抵押房产等手段借款,债务越积越大,而每次借到的钱,基本都用来偿还之前的欠款及利息。经历7次借贷后,他实际到手17.9万,却已经背负了220万元的债务。因郑某无力偿还利息,贷款方向法院民事起诉,法院查封了郑某家的房产。无奈之下,郑某来到了罗湖公安分局黄贝派出所报警。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因为知道郑某在深圳有房产,并且没有还款能力,因此合伙他人让郑某掉入“利滚利”的圈套,不断借钱给他,从而套取其房产。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间,欧某纠结江某、宋某等人通过与事主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制造虚高银行流水”的作案方式向事主放贷七次。在短短八个月的时间内,郑某实际到手本金17.9万,债务虚增到220万元。黄贝派出所根据郑某的报案线索展开初步调查,认为可能涉及“套路贷”犯罪行为,于是上报罗湖公安分局开展侦查。4月12日凌晨,罗湖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将11名目标嫌疑人全部抓获。签“空白合同”受害者没了房产有业内人士形容“套路贷”,就是一个在放贷过程中不断收集对贷款方有利的证据的过程,其中,做“银行流水”、签“空白合同”等,其实都是在给贷款方收集证据,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在法院诉讼时,提供有利证据,以达到查封借款人房产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借款人会以为,做银行流水,只是为了贷款审批更便捷,以期能获得足额的贷款。殊不知,这个只是作案人为了制作自己履行合同的证据。等到借款人真正意识到被骗时,作案人已经制造完成了对借款人不利的法律证据。同时,在民事和刑事控告方面,借款人举证不能的事实已形成。很明显,“套路贷”作案人善于利用法律规则和被害人心理,制造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导致借款人举证不能,犯罪分子在各个作案环节 ,处处运用法律思维,刻意制造、留下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证据,并且不给借款人留下任何有利证据。多数“套路贷”案例中,在签订合同、借条等过程中,借款人基于以下原因,不认真去审查合同和借条内容,甚至愿意在空白合同、借条上签名:(1)法律风险意识淡薄,轻易被作案人的言行蒙骗,对作案人产生信任,认为作案人会依法、善意行事;(2)急于求成,为能尽快拿到贷款,已不计任何后果;(3)借款人本身已是债务缠身,资不抵债,无力偿还,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去借款、签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对其而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借款人的这些心理特点,正好被作案人抓住并加以利用。作案人掌握的虚高借款合同、制造的银行流水、收条等书证物证能相互印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借贷“证据链”。最终使得借款人在民事诉讼中举证不能,刑事报案不被警方接受。记者手记扎实的业务功底助警方揭露骗局“套路贷”的套路,之所以能让那么多人深陷其中,甚至丢了房产,主要是骗子掌握了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同时,借款人没有证据意识、缺乏法律常识,导致维权无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步步滑下债务深渊而维权无门。当然,此案的成功告破,彰显了警方办案人员坚持立足为民解难服务宗旨、强烈的责任心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据了解,这类型案件很新颖,如果按照以往的执法办案逻辑,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没有涉及到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违法,警方很难介入。正是办案人员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同时,坚持细致深入的挖掘,才一步步找到突破口,最终成功揭露骗局。 o end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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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网络上贷款骗子也越来越多了。
近日,厦门的苏先生就遭遇了网贷诈骗。
“苏先生,因为您这次申请的贷款数额较大,为了确保您有相应的还款能力,我们需要收取您10%的保证金。”电话那头,是一位自称“北京宜信普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
厦门的苏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从接到这个电话开始,为了借贷10万元,自己竟然被骗子骗走了5万元,而看似正规的网贷公司,竟然是电信诈骗的“新马甲”。
苏先生是个体经营户,因在生意中急需周转资金,便想求助于网贷公司。今年4月11日,苏先生在网上搜索“贷款”后在某网站留下手机号。
第二天,苏先生便接到了自称是“北京宜信普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能提供10万元的短期贷款,并煞有介事地通过QQ邮箱传来了一份无抵押贷款合同。
因为急于筹措资金,且对方在电话中的言谈极为规范,苏先生很快相信了对方。当对方声称要支付10%的保证金时,苏先生很快向指定账户汇去了1万元保证金。
在此期间,三个分别显示为北京移动用户的136、157、152打头的手机号给苏先生打来电话,先后以做流水账、缴风险担保金为由诱导其转钱,一心只想快点拿到贷款的苏先生就这样一次次将钱汇向对方指定账户。
直至4月16日9时许,苏先生再次拨打对方电话询问贷款办理进度时,发现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时才觉察到不对,急忙向厦门警方求助。据苏先生回忆,他先后向对方转账共计5万元。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小家君真的是替苏先生捉急啊!要知道正规的贷款机构一定会有基本的流程!现在很多骗局都是利用借款人急用钱、贪便宜的弱点,诱导其上当。所以,急用钱时务必擦亮眼睛,找正规机构!
小家君帮大家盘点下那些“套路贷”的特征,碰到以下这些情况,大家一定要当心了!
一、放款前先收费
正如上面案例中的苏先生,在还未得到贷款前,被对方以保证金、做流水账、缴风险担保金等各种名义收取费用,结果就是苏先生被对方前后共计骗走了5万元左右。
信用贷款的基本流程是这样的:
借款人提出申请→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贷款审批→通过审核,发放贷款
正规贷款机构是不会在放款之前向申请人收费的。诈骗团伙则会在这个过程中给借款人下套,起先可能只是收取少量的手续费,骗取对方的信任后,则会变本加厉,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
二、帮你包装资料
有朋友会问,如果资质不好,能不能找人包装贷款?对于这种做法,小家君是从来都不提倡的。
某些黑中介宣称:你需要什么资料,我都可以帮你做,轻信他们,办理假资料,本想空手套白狼,结果极有可能“被贷款”。
包装贷款属于违法骗贷行为,严重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总有人禁不住诱惑,寻找可以提供包装贷款的违法中介,轻则被骗钱,重则被判刑。
三、无需任何抵押
有些朋友急需资金周转,但是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未清偿的债务,因此较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短期贷款,从而想要选择那些打着“无需任何抵押”旗号的小机构获得贷款。
某些黑贷公司宣称:“不要担保、无需抵押”,利用这些虚假广告来吸引那些急需筹钱贷款的人,将人引入骗局。此类骗局性贷款几乎不设立任何贷款条件,无抵押无担保,且利息极为“合理”。
四、帮你洗白征信
只要两万五千元,就能洗个人征信记录,无论你有多黑,都能洗白。”如此充满诱惑力的描述,近期正在朋友圈中广泛传播。难道征信真能洗白?
非恶意小额短期逾期不良记录,人民银行是不会留底的。发生这种情况的信用卡,要在产生不良记录后的24个月内保持正常用卡,并按时还款,就可以覆盖2年之前的不严重的不良记录,因为人民银行正常记录是记录2年之内的信用记录。
恶意透支金额较大,性质较为恶劣严重的逾期,这种情况人民银行会记录,该不良记录即留底,需要在还清所有欠款之后5年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因此不良记录并非终身跟随,无须花费高价“人为”清除。
五、无需见面传真合同
有网友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和资料后,对方称可直接在网上审核,之后会将合同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箱发送过去,本人不需要到公司面签。
虽说网上贷款是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资料的,但是最后签合同的时候都会选择面签,而且正规公司在面签的时候,都会要求录音录像,所以如果对方说“无需见面传真合同”,那很大可能就是骗局,千万要小心,别中了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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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套路贷“套路”在哪里 这些陷阱让受害者没了房产
[摘要] 到手17.9万 却负债220万? 套路贷“套路”在哪里
来源:晶报&有一种民间借贷,当你借了第一笔款后,就已经掉进了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圈套中,骗局环环相扣,借10万,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了深圳的一套房,这样的描述并非危言耸听,深圳有人深陷这种骗局,借款到手17.9万却背负220万债务。&套路贷&,一个新型的犯罪手法,骗子利用借款人的疏忽,设计出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通过打赢官司,达到占有借款人相关财产的目的,这种&套路&,每个人都要警惕。
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刑警大队联合桂园派出所,在福田区某写字楼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6人涉嫌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在深圳先后骗取数十人、数百万财物。至此,深圳市第一宗&套路贷&案件成功告破,打响了深圳打击&套路贷&第一枪。
借款合同写的50万&自己到手的只有7500元
2017年9月,龙某、伍某到桂园派出所报案称,其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称全市跟他们一样情形被骗的人在福田、龙岗、罗湖还有十几个,且小额贷款公司都去相应的法院对他们提起了诉讼,由于对方通过各种手段掌握了足够证据,许多借款人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了。
龙某介绍,2017年8月,自己因资金周转,欲向范某、王某借款20万元人民币。8月23日,范某等人对她的房产进行公证后,并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
&签合同时,他们说为了方便贷款流程,合同款写50万,并且会给我银行卡转账50万。&龙某回忆,实际上,他的银行卡确实收到了50万的转账,她也按对方的要求,把30万转到了指定的账户。然而,范某等人又以收取保证金、利息为由,要龙某取了20万现金,并拿走其中的19.25万元的现金后,口头称贷款金额会在当天下午再转到她银行账户上。
后来,钱没有打,龙某联系对方时,对方也不认账了,正当龙某苦于自己手上没有任何证据时,对方利用手头的证据,向龙岗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要求她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实际上,龙某真正拿到手的钱只有7500元,却背上了50万的债务。
伍某的情形和龙某几乎一样,他原本准备借10万,合同签的30万,他银行卡收到了30万,并转到指定银行卡20万,被对方索取了各类保证金、手续费、利息等共8.2万。也就是说,他实际只拿到了1.8万,却背负了30万的债务。
后来,因为两人名下房产进行了公证、抵押,法院对他们的房产作出了查封的裁定。
虽然报案人的报案材料仅仅只是口述,并无实质性证据,但报案人提出多人在多地因为同样的事被同一伙人起诉,这个信息引起了派出所领导的重视,并立即安排办案民警找到相关事主并到相关法院了解情况,并通过了解到的情况初步判断龙某、伍某所报案件为&套路贷&诈骗案件。
为了帮群众挽回损失,在无实质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派出所领导本着为民解难服务宗旨,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受理龙某、伍某的报案申请,立案侦查。
贷款手续里陷阱重重&团伙专挑有房产的放款
立案后,桂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向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汇报了案件情况,罗湖分局领导得知此案案件后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大队反诈骗专业队与桂园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
随着通过调取大量的案发视频录像、银行交易流水等等,专案民警慢慢摸清了这一史上最长套路的借贷诈骗的真面目,该团伙是一个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在深圳有房产的对象下手。
办案民警介绍,放贷团伙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
该案中,借款人往往是在贷款方连哄带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很多人往往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甚至很多人签订的是空白合同,这就使得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日,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专案组认为案件收网时机成熟,专案组于当日16时许,在福田区某写字楼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通过一个昼夜的审讯成功突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并在采取强制措施后的一个星期,通过突审将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突破,同时掌握了五名在逃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涉案证据。至此,深圳市第一宗&套路贷&案件成功告破,打响了深圳打击&套路贷&第一枪。
嫌疑团伙分工明确&&多次通过诉讼成功查封借款人房产
据介绍,2014年,犯罪嫌疑人高某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因自身资金不足,在2017年7月初起,高某先后纠集多人,打着民间放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
在该犯罪团伙中,有人负责对借款人实施敲诈勒索及处理借款人投诉、报警等善后事宜;有人负责公司的财务,主要负责管理公司账目和签订合同;有人负责在社会上寻找借款人,尤其是找一些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
该团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业务员会先后到借款人家里考察、将借款人的财产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由此骗得借款人的信任,让借款人相信其公司有很大放贷诚意。随后,团伙成员假扮成出资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为了后续的虚假诉讼,在其他同伙的配合下,通过交替转账方式,给借款人账户转入远高于实际借款额的资金,并写进借款合同上。其后,该团伙成员让借款人将高出实际借款额部分,即时转回给其指定的同伙账户。接着,该团伙成员利用借款人急需现金的心态,以需先交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给公司做账为借口,口头承诺会继续打款,诱骗借款人将刚收到的实际借款额中大部分资金取现交付给跟单业务员。而当借款人催转账时,拒不承认收了手续费,因缺乏证据,借款人对此无可奈何。
随后数日,公司会安排业务员致电给借款人要求还款,如索要未遂,便威胁借款人要向法院起诉,并以冻结借款合同上已抵押的房产为由向借款人施压。在多次勒索不成的情况下,公司相关人员向法院出具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通过法院向借款人判决过账的金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前期准备的虚假证据充足,这伙人也多次成功通过法院诉讼,查封了借款人的房产。
目前,相关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已被罗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非法律术语,其犯罪的描述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套路贷&一般涉及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
&套路贷&犯罪案件系新型案件,各地司法实践少,其作案手法隐蔽,貌似合法,涉及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较多,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难度高。
扎实的业务功底助警方揭露骗局
&套路贷&的套路,之所以能让那么多人深陷其中,甚至丢了房产,主要是骗子掌握了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同时,借款人没有证据意识、缺乏法律常识,导致维权无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步步滑下债务深渊而维权无门。
当然,此案的成功告破,也彰显了罗湖警方办案人员坚持立足为民解难服务宗旨、强烈的责任心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据了解,这类型案件很新颖,如果按照以往的执法办案逻辑,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没有涉及到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违法,警方很难介入。该案中,正是办案人员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同时,坚持细致深入的挖掘,才一步步找到突破口,最终成功揭露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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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诈骗太可怕:借千元一年后要还百万 倾家荡产的事情
摘自:揭秘骗局网 & &时间: & &浏览:
& & & &网络借贷1000元人民币,一年多后,累计债务竟高达100余万元。
  &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贷&诈骗。&河南郑州新郑市公安局22日向媒体通报,他们近期成功打掉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27名嫌疑人落网。
  据警方披露,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丁某等均系&90后&,他们在网络空间扮演不同放款人角色,赚取年息高达1000%的巨额收益。目前,新郑警方已确认全国各地受害人达千余人。
  有受害者今年2月报警称:2016年7月份,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后未能如期还款,在对方推荐下,又先后通过其他网络平台借款以贷还贷。一年多时间,累计债务高达100余万元。
  新郑警方表示,这种&套路贷&属于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微信、QQ沟通联络,双方根本不知道对方的长相特征和基本情况。这给警方打击处理带来不小的难度。
  经调查摸排,一个以安徽省青阳县籍青年马某、江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成员之间扮演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人,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虚高债务后以借条为要挟,不断向受害人推荐向下一手同伙借取高息贷款用于偿还上一手高息借款,直至受害人的钱财被榨取一空后,又以房、车为抵押,赚取年息高达1000%的巨额收益。
  新郑警方跨省千里缉捕,最终在安徽青阳县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扣押作案电脑29台、手机53部、涉案银行卡69张、车辆13台。此外,警方还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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