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老太婆三活春区对重庆水活鲜甲鱼养殖有限公司项目补贴资金有多少

铜梁区新增三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来源:华龙网
华龙网1月22日14时讯 近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三、四、七批复查合格名单和第十二批名单对外公布。重庆科赛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正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重庆水活鲜甲鱼养殖有限公司三家养殖单位成功上榜,重庆华璨水产养殖专业股份合作社和重庆市少云生鱼有限公司也顺利通过复查,有效期顺延至2022年。截止目前,铜梁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已达到13家,示范面积2500余亩。
近年,铜梁区把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发展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重点来抓,努力推进水产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铜梁区新增三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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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1月22日14时讯 近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三、四、七批复查合格名单和第十二批名单对外公布。重庆科赛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正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重庆水活鲜甲鱼养殖有限公司三家养殖单位成功上榜,重庆华璨水产养殖专业股份合作社和重庆市少云生鱼有限公司也顺利通过复查,有效期顺延至2022年。截止目前,铜梁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已达到13家,示范面积2500余亩。
近年,铜梁区把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发展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重点来抓,努力推进水产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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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工商分局创业鼓励政策信息(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
17:42:15  来源:
(一)扶持对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二)扶持依据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17〕18号)
(三)申报条件
1. 微型企业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诚信守约。除当年成立的微企外,申报企业需具有连续的年检(年报)记录。
2. 已纳入“微型企业停业歇业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微企不得进行申报。
&&& 3. 微型企业需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接受财政、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 4. 微型企业没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5. 每名创业者只能创办一户微型企业享受后续扶持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6. 已按规定年限享受完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7. 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申报享受代理记账服务、水电运营费用补助、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时,不受其从事行业的限定。
&& &8. 微型企业租用创业者本人的场地或房屋,以及租用或流转土地从事种植或养殖活动的,不得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
&&& 9. 商业银行向微型企业发放的商业贷款(除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性扶持贷款以外的其它商业性贷款),可申报商业贷款贴息补助。商业银行向微型企业经营者个人发放的商业贷款,全部用于微型企业经营的,也可申报商业贷款贴息补助。微型企业商业贷款需在还本付息后,方可申报商业贷款贴息补助。
10. 除水电运营补助提交资料有特殊规定外,其它补助项目均需提交正式发票。
(四)资金支持方向和标准
1.微型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每年6个月的场地租金补助。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不高于1200元/户?月;城市发展新区不高于1100元/户?月;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不高于1000元/户?月。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租赁经营场地满6个月后,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下同)、场地租赁合同、场地租赁收款发票复印件。工商部门对其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场地租赁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2.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有代账需求的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的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由财政部门按照每户微型企业每月150元标准给予代账服务机构补贴。
补助申请:代账机构需向微型企业提供代账服务满6个月后,方可向所代账的微型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帮扶资金申报表》、《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明细表》、代账协议复印件、纳税申报系统打印的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纳税申报表,以及当地工商、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申报材料。
3.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参加市内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会展活动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可享受会展补助。1.展位费补助。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市财政给予50%的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2.交通费补助。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每次可享受1人往返交通费补助。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参加市内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参加市外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费补助。3.会展公司在市内举办的200个标准展位以上、微型企业达到参展企业数80%以上、展期2天以上的会展活动,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使用的标准展位每个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会展组织补助。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后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前款第3项条件的会展活动,可由承办单位收集相关材料,与微型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后,为微型企业代办申请会展补助。微型企业申请会展补助所需材料、会展公司申请会展组织经费补助的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按《微型企业会展补助申报工作暂行办法》(渝工商发〔2013〕24号)文件规定执行。
4.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专项运营补助资金。
补助对象: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从事经营半年后,可享受2年的电子商务运营补助。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脑购置、宽带租用、服务器租用、物流配送的费用进行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当年企业相关费用发票的复印件(电脑购置费、宽带租用费、服务器租用费、物流配送费)。
5.微型企业水电运营费用补助。
补助对象: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以及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工业、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水电运营费用补助,按微型企业实际缴纳水电费的20%进行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2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当年企业水、电费缴费凭据(需提供缴费发票或供水供电单位出具的票据;租用场地由业主单位代收的,需提供业主单位的缴费发票,并由业主单位对收费情况出具说明)。
6.微型企业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补助。
补助对象:购置设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单台(套)设备购置金额应在2万元以上(单套设备指:企业一次性购置且必须组合配套才能使用的设备)。已纳入国家或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运输车辆、旧设备不得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在生产经营设备到位后,一次性享受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补助,按实际到位设备的购置金额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资金。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设备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的复印件、设备照片等。
7.微型企业商业贷款贴息补助。
补助对象:办理商业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市级、区县级鼓励行业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商业贷款贴息补助,对当年发生的商业贷款,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每户微型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贷款合同复印件、偿还本息的相关证明。
8.环境治理服务补助。
补助对象:为改善企业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开展环境治理并取得《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在取得《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后,一次性享受环境治理服务补助,以企业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每户微型企业补助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环境治理服务合同和缴费发票复印件,《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复印件。
9.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补助。
补助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购买服务,开展检验检测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补助,以企业当年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每件检验或检测最高补助1500元,每户微型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检验检测报告和缴费发票复印件。
10.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补助。
补助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ISO14000、ISO18000)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质量体系认证补助,以企业当年实际支付的服务费(不含年检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件认证最高补助5000元,每户微型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缴费发票复印件。
11.验资、资产评估服务补助。
补助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法定机构购买服务,开展验资、资产评估的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验资、资产评估服务补助,以企业当年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每件验资或资产评估服务最高补助2000元,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验资、资产评估报告和缴费发票复印件。
12.法律咨询服务补助。
补助对象:接受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不含诉讼费)服务的市级、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法律咨询服务补助,以企业当年实际支付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2000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和缴费发票复印件。
13.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补助。
补助对象:为本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购买服务进行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的微型企业,无行业限制。
补助标准:微型企业可享受2年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补助,以企业当年实际支付的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每一单项服务最高补助5000元,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
补助申请:微型企业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表》,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服务合同和缴费发票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方式
登陆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微企助”平台),点击后续扶持申请模块,在网上注册提交申请,并打印申报表并正确填写,一个申报项目一张申报表,附上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到区工商分局微企科。
代理记账服务补助由代账机构按相关规定直接提交申请材料到区工商分局微企科。
(七)市级鼓励类行业、区级鼓励类行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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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2015年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绪言  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已批准该上市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良好.截至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6.54亿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2,881.98万元、23,539.87万元、25,522.19万元.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平均净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镇营盘路39号  法定代表人π吴国强  注册资本π40,000万元  企业类型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经铜梁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重要职能,其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业务.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09,525.03万元,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为667,011.26万元.201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142,929.6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522.19万元.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经中共铜梁县委办公室、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铜委办〔号文件和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铜府办〔号文件批准于日由铜梁县财政局出资500万元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出资业经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所验〔号验资报告验证.  日,经铜梁县财政局《关于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铜财〔号)批准,铜梁县财政局对公司增资19,5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并更为20,000万元,该增资业经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所验〔号验资报告验证.  日,经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批复》(铜府〔2008〕35号)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根据铜梁县财政局《关于增加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铜财〔2011〕66号),铜梁县财政局对公司增资2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重庆龙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所验〔号验资报告验证.  日,根据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同意金龙城投公司更名的批复》(铜财〔号),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节、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π2015年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券.  三、发行总额π12亿元.  四、债券期限π7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π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并设置提前偿还条款.票面年利率为6.59%,是根据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1.81%的基本利差确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8%,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自第3年起至第7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π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发行价格π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登记;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登记.  九、发行对象π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簿记建档日π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日.  十一、发行期限π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日止.  十二、发行首日π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日.  十三、起息日π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π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日起至日止.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π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债券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别于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8日,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提前偿还的本金随当年应付利息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π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π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8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π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兑付.  十九、承销方式π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π主承销商为(,)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信用安排π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募集资金投向π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  二十三、信用级别π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监管人π重庆沙坪坝支行.  二十六、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二十七、流动性安排π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八、提示π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15渝铜梁",上市代码"127152".根据债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的孰低原则,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  二、债券托管情况  经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期债券中6000万元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3年连审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4〕第1408号),本文中发行人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B审字(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文中发行人2014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本节的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重要内容,投资者欲详细了解财务数据,请查阅附表中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2014年度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π万元  项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资产总计  1,309,525.03  993,987.67  778,975.74  流动资产合计  1,205,455.95  869,573.53  679,977.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069.09  124,414.14  98,997.97  负债总计  642,513.77  434,117.17  252,377.99  流动负债合计  294,814.30  152,781.73  81,521.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7,699.48  281,335.44  170,856.03  所有者权益  667,011.26  559,870.51  526,597.7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65,424.63  558,860.22  526,100.35  营业总收入  142,929.62  102,402.29  77,447.63  利润总额  30,190.29  24,089.70  23,384.27  净利润  25,598.53  23,552.75  22,87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522.19  23,539.87  22,88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518.12  16,423.15  10,157.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734.44  -29,932.75  -97,703.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644.12  77,728.25  90,163.27  二、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流动比率1  4.09  5.69  8.34  速动比率2  0.89  1.23  0.66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3  39.58%  32.22%  34.06%  总资产周转率4  0.12  0.11  0.11  应收账款周转率5  2.17  6.60  5.63  净资产收益率6  1.04%  4.34%  5.03%  资产负债率7  49.06%  43.67%  32.40%第6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8  45.88%  35.19%  32.30%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率9  92.05%  87.48%  87.2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0  1.86  1.36  2.19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营业总收入增长率=(本期营业总收入-上期营业总收入)/上期营业总收入  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末平均总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平均应收票据余额)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末平均净资产  7、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8、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流动负债/总负债  9、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率=流动资产/总资产  1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π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08,611.65  8.29%  79,783.76  8.03%  12,865.11  1.65%  应收账款  16,238.14  1.24%  16,671.19  1.68%  14,112.89  1.81%  预付款项  20,862.88  1.59%  4,522.82  0.46%  2,922.92  0.38%  其他应收款  102,566.21  7.83%  84,189.79  8.47%  22,855.33  2.93%  存货  942,677.06  71.99%  682,405.96  68.65%  626,221.52  80.39%  其他流动资产  14,500.00  1.11%  2,000.00  0.20%  1,000.00  0.13%  流动资产  1,205,455.95  92.05%  869,573.53  87.48%  679,977.77  87.29%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0  0.00%  1,111.47  0.14%  投资性房地产  3,935.44  0.30%  4,066.45  0.41%  4,197.46  0.54%  固定资产  48,763.90  3.72%  69,209.80  6.96%  42,740.65  5.49%  无形资产  4.58  -  7.85  0.00%  2.04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5.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21  0.04%  299.66  0.03%  115.98  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830.37  3.88%  50,830.37  5.11%  50,830.37  6.53%  非流动资产  104,069.09  7.95%  124,414.14  12.52%  98,997.97  12.71%  资产总计  1,309,525.03  100.00%  993,987.67  100.00%  778,975.74  100.00%  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较快.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778,975.74万元、993,987.67万元和1,309,525.03万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8.59%.发行人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组成,截止2013年末上述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9%、7.83%、71.99%、3.72%、7.95%,发行人的资产结构符合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特点.  截止2014年底,发行人资产构成中不包含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π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1,000.00  1.71%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24,000.00  3.74%  8,000.00  1.84%  1,300.00  0.52%  应付账款  1,846.15  0.29%  2,620.41  0.60%  3,137.96  1.24%  预收款项  260.83  0.04%  351.30  0.08%  5.58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4.50  6.83  0.00%  23.34  0.01%  应交税费  7,461.76  1.16%  2,607.87  0.60%  1,539.05  0.61%  其他应付款  102,114.70  15.89%  77,956.72  17.96%  40,442.93  16.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6,501.87  22.80%  60,805.87  14.01%  35,024.46  13.88%  其他流动负债  1,614.50  0.25%  432.73  0.10%  48.64  0.02%  流动负债合计  294,814.30  45.88%  152,781.73  35.19%  81,521.96  32.30%  长期借款  341,016.00  53.08%  264,901.50  61.02%  158,885.50  62.96%第8  长期应付款  341,016.00  53.08%  29,555.68  6.81%  15,587.54  6.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430.90  -1.93%  -13,121.73  -3.02%  -3,617.01  -1.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7,699.48  54.12%  281,335.44  64.81%  170,856.03  67.70%  负债合计  642,513.77  100.00%  434,117.17  100.00%  252,377.99  100.00%  发行人年末负债总规模分别为252,377.99万元、434,117.17万元和642,513.77万元.其中2014年末余额较2013年末余额增加208,396.6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为满足近期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土地整治业务增加的需要,发行人申请的中长期债务融资规模增幅较大.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截止日,发行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负债.  (二)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营业总收入(万元)  142,929.62  102,402.29  77,447.63  应收账款(万元)  16,238.14  16,671.19  14,112.89  应收账款周转率  2.17  6.60  5.63  总资产(万元)  1,309,525.03  993,987.67  778,975.74  总资产周转率  0.12  0.11  0.11  发行人2012年至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63、6.60和2.17,呈波动下降趋势.下降原因主要是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行业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慢的特点,近年来随着发行人承建工程项目的增加,应收账款整体增长较快,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出现一定的下降.  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1、0.11和0.12,主要原因是受上述行业特点影响,发行人总资产营运能力相对较低,周转速度较慢.未来,随着铜梁地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项目建设资金回款速度将加快,总资产周转率也将逐步提高.  综上,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存在一定波动,但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随着进一步的业务扩张与资产整合,公司的营运能力将得到稳步提升.  (三)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第9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142,929.62  102,402.29  77,447.63  营业利润(万元)  2,819.86  1,807.47  2,764.99  营业外收入(万元)  27,399.30  22,371.08  20,629.08  净利润(万元)  25,598.53  23,552.75  22,879.38  所有者权益(万元)  667,011.26  559,870.51  526,597.76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39.58%  32.22%  34.06%  净资产收益率  1.04%  4.34%  5.03%  近年来发行人积极拓展业务范围,逐步形成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商贸物流及限价房项目建设为主,以融资担保、农业综合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为补充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发行人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77,447.63万元、102,402.29万元和142,929.62万元,业务经营稳定,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根据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合同收入、土地整治收入以及商贸物流收入等三个板块.  发行人年净利润分别为22,879.38万元、23,552.75万元和25,598.53万元,发行人利润构成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和政府补助.  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2,764.99万元、1,807.47万元和2,819.86万元,呈波动上升趋势.  年发行人收到的政府专项补助分别为20,000.00万元、22,357.91万元和27,899.38万元,增长趋势显著,主要原因系受铜梁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的影响,发行人近几年代建工程项目增加,为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政府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发行人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03%、4.34%和1.04%,呈一定下降趋势.主要系因发行人近年来业务扩张较快,政府对发行人注入优质资产(本)导致净资产增长较快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流动比率  4.09  5.69  8.34  速动比率  0.89  1.23  0.66第10  项目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  45.88%  35.19%  32.30%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  54.12  64.81%  67.7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86  1.36  2.19  资产负债率  49.06%  43.67%  32.40%  发行人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8.34、5.69和4.09,其中2013年比率下降主要系2014年应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增大所致;发行人近三年速动比率分别为0.66、1.23和0.89,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综上,发行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配置较为合理,短期偿债能力强,流动性风险低.  从发行人债务结构来看,发行人长期债务占比较高,这与公司承建项目建设周期长、长期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特点.  (五)现金流量分析  近年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增长趋势.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57.92万元、16,423.15万元、62,518.12万元,呈稳定增长趋势,主要系因承建项目工程量增加,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受发行人资本性支出较大影响,发行人年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97,703.13万元、-29,932.75万元和-150,734,44,处于净流出状态.  发行人2012年至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163.27万元、77,728.25万元和92,644.12万元.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借助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以及贷款等多种融资工具筹措资金,保持着较大的资金筹集规模,对其大规模项目投资形成了有力支撑.  第六节、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偿债资金来源保障  发行人主导产业竞争力突出,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且公司信誉度高,银企关系融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确保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一)条款设置充分考虑偿付压力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存续期第三年起在每个付息日分期平均偿还本金,该安排一方面将债券还本的压力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合理分摊,避免在最后一年累积过大的还本压力和风险,另一方面随着本金的偿还,债券后续年度需支付的利息逐年减少,有利于降低发行人的财务压力.  (二)良好的经营业绩是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根本保障  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收入稳定.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77,447.63万元、102,402.29万元和142,929.6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81.98万元、23,539.87万元和25,522.1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0,157.92万元、16,423.15万元和62,518.12万元,财务指标良好.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重要保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拟全部用于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6.19%,财务净现值360.51万元,投资回收期3.78年.  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预计销售收入情况  序号  项目  销售面积  (平方米)  销售单价  (元/平方米)  销售收入  (万元)  1  高层住宅  470,326.84  3,800.00  178,724.20  2  商业网点  26,681.22  20,000.00  53,362.44  3  车库  117,269.90  4,000.00  46,907.96  4  农贸市场  16,194.29  12,000.00  19,433.15第12  5  配套幼儿园  2,571.06  3,800.00  977.00  6  其他配套面积  4583.08  -  -  7  合计  637,626.39  -  299,404.75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26.02元,建成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9.94亿,预计实现利润3.91亿,该项目经济效益良好,能够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重要保障.  (四)优质的土地资产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截至日,发行人拥有多宗国有土地资产,若发行人的现金流不能覆盖本期债券到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可以利用上述部分土地进行变现处理,进一步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五)发行人承诺将收到的财政专项补助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作为铜梁区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发行人在承担大量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任务的同时,也获得了政府部门在财政专项补助方面的大力支持,发行人承诺将后续收到的财政专项补贴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六)其他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2014年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聘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并签订了《2014年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三、本期债券偿付安排  (一)偿付条款的设计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附提前还本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内第3、4、5、6、7年末发行人将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0%,当年应付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安排如下π  年度  提取金额  本金余额  第一年末  120,000*(票面利率)  120,000  第二年末  120,000*(票面利率)  120,000  第三年末  24,000+120,000*(票面利率)  96,000第13  第四年末  24,000+96,000*(票面利率)  72,000  第五年末  24,000+72,000*(票面利率)  48,000  第六年末  24,000+48,000*(票面利率)  24,000  第七年末  24,000+24,000*(票面利率)  -  提前还本条款的设计大幅降低了集中还款发行人带来的压力,有效降低了偿付风险,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偿债资金的提取及监管  为保证债券本息偿付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发行人按照《国家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号)文件的要求,为本期债券设立了偿债资金专户,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日7个工作日前将与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和本金等额的资金归集至偿债资金专户内,专项用于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偿债资金一旦划入偿债资金专户,仅可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  (三)偿债机制和组织体系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方案设计、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计划,提前归集偿债资金,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同时,发行人将成立专门的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相关事宜.  第七节、本期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东方金诚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东方金诚并提供有关资料.  东方金诚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东方金诚将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确认调整或不调整发行人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东方金诚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必要时可撤销信用等级,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东方金诚的跟踪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将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  第八节、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  第九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拟全部用于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π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批准文号  总投资  (亿元)  拟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亿元)  募投资金占总投资额比率  1  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  铜〔号  26.02  12  46.12%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附属设施、室内外综合管线、道路及广场、环卫设施绿化以及其他室外工程等.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1.51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π住宅面积平方米,商业网点26681.22平方米,配套建筑7154.14平方米(含幼儿园建筑面积2571.06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平方米,地下农贸市场16194.29平方米.  该项目保障对象主要为铜梁区规划范围内城市征地拆迁户和中低收入群体,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提供住房6016套,安置人员19252人.  二、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  第15  员会关于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铜梁县限价商品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铜发改委〔号)审核通过.  该项目业已取得铜梁县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铜)环准〔2012〕06号)核准.  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业经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  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业经铜梁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88号"、"地字第086号"、"地字第149号"、"地字第037号"、"地字第036号""地字第018号"、"地字第019号"审核通过.  该项目属于保障性住房项目,业经重庆市铜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重庆市铜梁区国土房管局关于铜梁县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专项说明的报告》(铜国土房管文〔号)认定,该保障性住房项目未纳入省级保障房计划.  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业经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关于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铜信办〔2014〕17号)审核通过.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社会效益  近年来,铜梁县城市规划、城市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仍存在低收入居民居住环境脏、乱、差,不具备房屋改造条件,缺乏新房购买能力的情形,形成了典型的"金字塔"型社会结构,即底层是数量庞大的下岗职工、困难居民等群体,处在社会"金字塔"中上层的人员不断外流,积累了大量不稳定隐患,加剧了社会生态的恶化.  该项目的建设将为当地居民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助于当地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保障了"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公平权益.一方面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铜梁县的基础设施状况,提升城市形象;另一方面,该项目建设强化了住房保障的政府责任,推进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保障"的"双轨制"城市住房供给体系,是健全铜梁县住房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经济效益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6.19%,财务净现值360.51万元,投资回收期3.78年,经济效益良好,能够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障.  铜梁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预计销售收入情况  序号  项目  销售面积  (平方米)  销售单价  (元/平方米)  销售收入  (万元)  1  高层住宅  470,326.84  3,800.00  178,724.20  2  商业网点  26,681.22  20,000.00  53,362.44  3  车库  117,269.90  4,000.00  46,907.96  4  农贸市场  16,194.29  12,000.00  19,433.15  5  配套幼儿园  2,571.06  3,800.00  977.00  6  其他配套面积  4583.08  -  -  7  合计  637,626.39  -  299,404.75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26.02亿元,建成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9.94亿,预计实现利润3.91亿.该项目投资规模大,预期收益良好,有助于加快培育发行人新的业务模式,形成新的业务收入.  四、项目的投资规模  该项目总投资为26.02亿元,其中自筹110,197.95万元,占总投资的42.35%,申请借款150,000.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57.65%.  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截至日,累计完成投资8.9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24%.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节、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镇营盘路39号  法定代表人π吴国强  联系人π欧书莉  联系地址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镇营盘路39号  联系电话π023-  传真π023-  邮政编码π40256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π余维佳  联系人π杨晓垒、马志富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π010-631287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3  (二)分销商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  法定代表人π杨炯洋  联系人π李倩  联系地址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层  联系电话π2  传真π3  邮政编码π518000  2、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π孟建军  联系人π杭芊  联系地址π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联系电话π01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4  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π陈林  联系人π周凯、王静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联系电话π021-1-  传真π021-  邮政编码π200120  三、债券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π吕世蕴  联系人π李皓、毕远哲  联系电话π010-170731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路166号中国大厦3楼  总经理π高斌  联系人π王博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π021-  传真π021-  邮政编码π200120  (三)审计机构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中心二期E座11层  负责人π黄锦辉  联系人π宇  联系地址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53号  联系电话π7  传真π1  邮政编码π250011  (四)信用评级机构π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π李信宏  联系人π刘贵鹏、苏薇  联系地址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5层  联系电话π01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82  (五)发行人律师π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住所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6号渝兴广场B幢3、4层  负责人π于绪刚  联系人π坤、唐光林、冉晓曦  联系地址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6号渝兴广场B幢3、4层  联系电话π023-  传真π023-
  邮政编码π401123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二)《2015年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5年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责任编辑:H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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