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有多少进入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济

试论商业银行如何支持实体经济
作者:庄鹏冲 付诗涵
  庄鹏冲 付诗涵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发展偏离的现象,一方面商业被诟以“暴利”;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出现融资难、融资贵和利润下降。客观地讲,利润的大幅增长,既是实体经济长期较快发展的滞后效应,也是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后改革红利的客观显现。然而,在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的国际背景下,我国实体经济结构性问题凸显,增速显著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银行业利润增速已呈现出大幅下降趋势。如何在支持实体经济良性发展的同时保持银行业利润合理平稳增长已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全面理解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内涵  需要强调的是,“实体经济”不仅应包括物质产品的生产,也包括服务业,不能认为实体经济只是物质经济。  实证研究表明,金融深化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具体到银行业,银行信贷的增长导致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但是金融过度增长和偏离实体经济,会损害经济增长。有学者指出,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逐渐显现分离倾向,并总结了三类分离假说,拓展了对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分离现象的认识。一是金融市场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及独立信用扩张能力,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部门分离是金融发展的必然。二是金融部门应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分离趋势对实体经济具有根本性破坏作用。三是金融与实体经济分离是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现象,这种现象具有一定程度的破坏性,但破坏性程度取决于政府的政策选择。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本义应该是指金融业的主要功能是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而不是在金融部门内部创造并满足自身的需求。如果商业银行脱离实体经济而自我循环和自我发展,可能会带来一时“兴旺”,但终将对实体经济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摧毁商业银行发展的基础。纵观世界经济金融史,我们几乎找不到当实体经济萧条、衰退时银行还能够独善其身的案例。  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向  (一)以有效需求为信贷导向。金融的发展是跟随实体经济需求的引导,当实体经济有需求时,金融就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现阶段,一些银行因为忧虑风险“慎贷”,部分企业则由于前景不明“惧贷”,两者共同导致当前有效信贷需求不足。这种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出现断裂的情形应该引起警惕,商业银行必须以有效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提振信心:一是紧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在企业贷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等方面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二是紧跟业务往来中的交易和结算需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金融服务。三是紧跟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需求,通过科技创新支持金融创新。四是紧跟企业兼并重组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五是紧跟国际化进程中的配套服务需求,为客户的境外贸易结算、投融资等活动提供及时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进一步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在宏观调控背景下,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应做到“有扶有控”。所谓“扶”,就是要通过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所谓“控”,就是要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应当从“源头”入手,综合运用信贷资源配置、经济资本控制等手段,根据风险收益水平,适时调节信贷资源在不同客户、行业、区域的配置机制,支持有效益、有前景的信贷需求,引导形成流动性强、收益结构好,境内外业务、表内外业务、传统与中间业务、信贷与非信贷业务等协同发展的优质高效信贷结构。  (三)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商业银行应提升“小微”企业业务的地位,推出实实在在的支持举措。一是逐步建立专业服务模式,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审批服务流程。二是积极研发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融资租赁等多种渠道融资,促进存量资产转化为发展资金。三是开展“小微”企业设备租赁业务,发展应收账款、保理等供应链融资。四是推广“小微”企业集合性债权融资模式,协调和帮助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筹集发展所需资金。五是继续落实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  (四)不断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水平。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民生领域的金融需求“看不见”、“看不清”、“看不准”、“看不起”的状况,经营多少存在着“一提到经济就想到工业,一提到客户就想到项目,一提到产品就想到贷款”的现象,对民生领域的认识还是相对肤浅。一是进一步落实商业银行支持就业、医疗、教育、文化、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积极推动公租房银团贷款组建工作,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速度;二是主动做好“三农”服务,服务方式应尽快从支农、惠农转变为强农、富农,大力支持在完善产业链组织链条上的农户的生产经营;三是进一步落实为民、利民、便民、助民金融服务措施,推广“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  (五)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根据科技金融的特点,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构建一个集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为一体,由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集中参与,覆盖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系统性、创新性体系安排。一是探索科技贷款的多种组织形式,既可以通过在大型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从事科技贷款的组织机构,实行单独的内部管理模式,也可以探索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贷款组织;二是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信息分享机制。金融产业和科技产业对信贷中介机构的资质、信誉度等信息实现共享,实行中介机构造假一票否决制,这样既保障了商业银行的信贷安全,也保证了科技企业的有效资金来源,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维持中介机构健康的市场秩序;三是根据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财务不健全的特点,淡化财务指标在信贷决策中的比重,增加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软指标的比重,提高员工主观判断在信贷决策中的权重。  (六)促使实体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回归实体经济。纵观金融体系的演进,其发展历程就是改进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过程。反之亦然,金融的发展对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作用显著。一是商业银行推动实体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融资。在市场规则的约束和投资者的监督下,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令投资者“用脚投票”,企业有动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利用其专业优势协助企业实现目标。二是商业银行提供信息和监督平台,促使企业回归实体经济。金融市场信息平台让市场参与者、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广大人士都能了解企业的经营动向,在政府和社会监督作用下,促使企业回归实体经济。  (七)建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评价体系。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是一个复杂和多元的系统,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的评估,才能真正了解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所建立的指标体系不仅需要较好地反映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程度,而且也必须便于实际操作。对于指标体系的选取只有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方法,才能对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做出正确的评价,只有具有可比性的计算结果,才能给正确决策以有效支持。指标体系应分为两个层次,衡量整个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总体指标是社会融资总量以及银行贷款总量;衡量单个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个体指标。具体包括:结构性指标,反映商业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过程中占有的实际地位以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结构状况;增值性指标,反映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盈利状况;避险性指标,反映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风险状况;持续性指标,反映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状况;独特性指标,反映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状况。
(责任编辑:H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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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题目的问题,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指标是十分明确的,住房就是投资品而不是消费品。但是近些年的房地产政策总是在这两者之间摇摆及混淆。比如,这几天的两会上部长的发言,可能是央行对住房按揭贷款的解释更是把这个问题解释得糊涂了。中国央行在两会的记者会上,周小川行长说,总体上来看,个人通过住房按揭贷款购买住房后,资金就转到开发商。房地产开发产业链很长,会带动一系列产业供给,所以这个贷款不能简单看作是购买房子,实际会传递到相当长的产业链上。也就是说,居民购买住房不能够简单看作是购买资产投资,而要看这些资金的流向。按照此逻辑,同样,进入股票买卖也不能够简单看作金融投资,因为上市公司最后融到的资金同样是流入实体经济。二是他们认为尽管2016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增长速度很快,但与国际上相比,中国居民按揭贷款比重仍然不是很高,增长速度仍然有很大空间。
这些言论看上去是有道理,但却不然。其意图也十分明显,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增长并不有多少问题。但是这些言论除了鼓励居民更多的利用银行信贷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投资之外,让当前中国的住房市场与住房回归居住定位越来越远之外,其他的意义不会太大。
因为就目前中国的住房市场来说,在没有用税收政策把住房的投资功能与消费功能进入严格界定的情况下,总体上来说,购买住房多以是投资或投机。这是能够疯狂上涨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因为,无论是购买一套住房,还是购买二套以上的住房都可以是投资。很简单,居民购买的住房,只要购买的目的是为了赚钱,是为了以更高的价格卖出,这就是投资。如果绝大多数的住房购买是为了投资,而投资者出价一定会高于消费者,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就会越推越高,在种情况下,房地产市场要回到居住功能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既然通过银行过度扩张的信贷购买住房是投资品或投机品,银行贷款当然是进入资产市场,进入金融市场,而不是进入实体经济。这与住房市场传导是两回事。如果这种通过过度扩张的银行信贷把资产的价格不断推高,最后聚积成巨大的资产泡沫,那么这种房地产繁荣当然是资产泡沫的繁荣而不是实体经济的繁荣。即使这种房地产产业链最长,拉动的经济增长最大,但最终产品是一个巨大的资产泡沫,那么以吹大一个巨大房地产泡沫来拉动经济增长。这不仅没有意义,也将给中国经济及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或危机。这样的住房贷款岂能是进入实体经济呢?
可以说,在政府的房地产政策全面的推动或央行过度扩张的信贷政策下,2016年中国房地出现前所未有的繁荣,无论是住房销售面积还是销售金额都创历史最高的水平。2016年中国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就达到15.7亿平方米,增长幅度达 22.5%。如果按照人口增长及人口向城市迁移数据来计算,比实际住房需求数要大三倍。2016年商品销售金额达到11.7万元,增长幅度达34.8%。是增长最快的倍。
更为重要的2016年的房地产繁荣不仅来自于2016年20多年热点城市的房价疯狂,而且在于大多数的省份都高全面这个平均数据。比如2016年住房销售面积增长最快的天津达53.1%,而增长大于40%以上4个省份(天津、浙江、西藏),增长大于平均数22.5%以上的省份有12个,基本上在中部地区及东部地区。而2016年的住房销售金额增长最快的也是天津达94.3%,而增长大于40%以上省份达,基本上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增长大于平均数34.8%的省份有12个,保持在增长大于20%以上的省份达21个。这些数据说明了2016年的中国房地产市场不仅在于20多个热点城市的房价疯狂上涨的问题,而是出现了绝大多数的省份及城市房价都在快速上涨甚至于疯狂上涨问题,只不过不同的省份上涨的幅度大小不同而已。
而201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繁荣基本上是让持有更多住房的居民可以利用住房按揭贷款优惠政策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结果。2016年底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8 万亿元,同比增长38.1%;新增房地产贷款5.7 万亿元,同比多增2万多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44.8%。还有,2016年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达18万亿元以上。而且这种在月份还在延续。今年1月份住户部门贷款增加7521亿元,其中房贷占6293亿元,比上月增加20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10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2月份,住户部门贷款增加300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80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804亿元。同样是处于高水平。最近不少房地产上市企业所公布的业绩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住房销售增长不少都在50%以上,也就证实了通过住房按揭贷款还在推动中国2017年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对于这种通过过度的银行信贷扩张来拉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繁荣,周小川行长在两会记者招待会是这样解释的,2017年房贷增速很难一下子慢下来。因为,房贷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有助于各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最终会成为经济稳增长的动力。所以不能把银行信贷通过住房按揭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是“脱实入虚”。但是实际上,这些过度扩张的银行信贷基本上是进入购买投资性住房,是在全面推高资产价格,并吹大全国许多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如果住房按揭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结果是这样,即过度扩张的银行信贷来推高资产价格岂能不是“脱实入虚”呢?这与过长的产业链拉动关联性多大。
对于与国际比较,中国居民按揭贷款的比重不是太高,其实这种比较意义不大。一则中国居民的成份与发达国家根本上就不同,中国城市居民占人口比重还很低;二是近年来快速增长的住房按揭贷款并非平均分配在国内全体居民手上,而是为少数人所利用,深圳有一个居民炒房2年内由100万炒到5000万,一个安徽农民在北京近郊投资住房200套以上,都是十分好的例子,住房按揭贷款流入少数人手上。更何况,在国外哪个国家会看到一个居民购买住房几十套上百套的。三是为何央行会认为大量发放住房按揭贷款目前风险不高,这在于他们认为这些贷款发放到持有更多住房者的人手上,他们支付能力强,银行贷款风险低,同时他们也认为中国住房贷款是优质资产,房价只会上涨不会下跌。实际上这些假定是否成立是不确定的。
总之,在当前住房不能够用税收政策清楚界定为投资与消费的情况下,在一个以投资为主导的市场,过度扩张的银行信贷肯定是流入资产或金融体系而不是实体。在这种情况下,过多的银行信贷让房地产市场价格疯狂,更非是流入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fengyingjie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7。报名实况精彩推荐 请长按复制链接: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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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进一步做好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5〕25号
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各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改进和强化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更好地适应并服务经济新常态,现就银行业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形势任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性
(一)银行业与实体经济相互依存、同枯共荣。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的变化特征和运行趋势,主动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既要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的风险挑战,更要把握好新机遇,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银行业新发展。
(二)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应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一要将支持实体经济与自身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将金融服务供给与实体经济有效需求对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二要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与自身发展转型有机结合,根据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进程,结合自身特点,推进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转型。三要将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有机结合,紧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步伐,有效管控风险,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健康发展。
(三)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应综合施策、主动作为。要探索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优化资金投向。要多个环节综合发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要全面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一步盘活信贷存量。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要严守风险底线,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一)保持信贷平稳较快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总量和节奏,切实满足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对于暂时遇到困难,但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要继续支持其合理的信贷需求,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
(二)提高信贷资金供给和配置效率。做好民营银行常态化申设工作,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有效增加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供给和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三)积极支持培育经济发展中的新产业、新动能、新力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需求,结合“互联网+”时代特征,加快业务模式、机制、流程和产品创新,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健全以投贷联动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高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促进金融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四)发展绿色信贷,大力化解过剩产能。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能效项目,促进节能环保行业发展。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环节的信贷支持,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坚持支持重点领域与支持薄弱环节并重,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一)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主动对接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一是支持七大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等重大民生项目,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内河航道等重大交通项目,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农业项目,信息、电力、油气等重大网络项目,清洁能源及油气矿产资源保障项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项目。二是支持六大消费增长点培育,包括: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休闲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三是支持三大战略实施,紧跟“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信贷投放力度。四是支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务实合作。
(二)发展普惠金融,加大薄弱领域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集群地区设立小微专营支行,推动信贷资源继续向小微企业、“三农”倾斜。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即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是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着力发展民生金融业务,改进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等城乡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持续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拓展抵押品范围,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尤其是涉农、科技型企业传统抵押物不足问题,探索大银行向中小银行提供批发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四、坚持用好增量与盘活存量并重,加快资金周转
(一)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业务。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范围和基础资产范围,推进由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的信贷资产流转业务登记工作,加快信贷资产流转。
(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核销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足贷款核销等政策空间,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积极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批量化处置不良资产,为新增贷款腾出空间。
(三)积极盘活信贷存量,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通过回收再贷、贷款重组、发放并购贷款以及推动低效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充分盘活沉淀在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
五、坚持缓解融资难与融资贵并重,减轻企业负担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号)等改善续贷管理、清理规范收费各项要求,推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切实解决好企业续贷问题。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等要求,制定完善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实施细则,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丰富业务品种。
(二)加强存贷款定价管理。根据客户敏感度、产业特征、市场竞争等实施精细化定价,合理确定利率水平,严格落实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等“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不得以借款人非自愿申请的承兑汇票代替贷款发放。
(三)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开展银行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清理规范服务收费,严厉惩处乱收费行为。
(四)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规定,科学设置规模、利润、中间业务等指标,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考核,加强分支机构绩效考核管理,避免单纯追求效益、盲目追求规模的短期行为。
(五)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继续落实好同业、理财、信托等业务监管要求,清理层层加码加价行为。
(六)有效运用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再担保机构等的沟通合作,推动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贷前增信、贷中担保和贷后风险补偿等多个环节发力,强化信贷风险分担。
六、坚持支持实体经济与防控金融风险并重,坚守风险底线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自身风险并重,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到业务拓展阶段,及时识别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一)防范信用风险与防范流动性风险相结合。做好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控制好增量业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领域的风险防控。有效运用现金流预测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探索多元化主动负债渠道,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做好风险排查和提前预警,严防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二)防范表内风险与防范表外风险相结合。强化各类非标债权业务治理,完善全口径、全流程风险管理。规范业务发展和会计科目核算,完善表内外统一授信管理,加强项目风险管理。
(三)防范自身风险与防范传染性风险相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义务,完善和改进内控合规管理,做实风险防控机制。做好信贷客户管理、内部员工管理以及宣传教育,对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的情况加强排查,防范外部风险传染。各级监管部门要严防社会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坚持防打结合、以防为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置已暴露的非法集资事件。
(四)防范单体机构风险与防范整体风险相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协作,有效识别和化解担保圈、担保链业务风险,充分利用政府补偿基金、政策性担保公司、优质抵质押品等担保方式,替代担保圈内企业间关联担保。将担保圈识别嵌入信贷业务流程,在保证贷款贷前调查审查阶段必查关联担保关系和涉及担保圈情况,贷款合同中对借款人后续担保行为要进行适当限制,从源头上管控担保圈风险。
七、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一)落实责任,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政策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通过实地调研、严格督查等方式,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二)突出重点,完善创新激励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攻破。同时,要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新需求,建立科学有效的金融创新激励机制,不断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三)定期自查,健全评估反馈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定期对政策实施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反馈实施进展和面临的问题,上下联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成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学习借鉴新常态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实践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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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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