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42岁男,想买重大疾病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险,了解保险的帮忙介绍一下

浅析重大疾病险选购指南上篇 | 重大疾病险买哪个好_什么值得买
保险填坑课堂 篇六:浅析重大疾病险选购(上)
浅析重大疾病选购(上)写在最前面 &&& &免责声明:以下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未经同意请勿转载或作他用,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值友互相飞砖,活跃气氛!大家好!新的一期填坑课堂又来啦!实在不好意思,近期事情太多同学结婚(收到两枚红色炸弹)、双十一购物秒杀等一系列烧钱的事,把原本要写的文章一拖再拖。自从来到什么值得买后lz又患上了“买、买、买综合症”,现在看来病的不轻啊!好了!好了!不扯皮了!话说前几期的保险填坑课堂受到了很多值友的支持和收藏很是欣慰,评论留言里值友也很积极,在众多评论里有很多值友都把身边或网上得到看到的计划书或产品拿来让lz评估好坏,说实话lz就是上帝也帮不了你,在这个市场上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太多了,lz不可能都看全。lz推出保险填坑课堂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你怎么选保险的方法,你只有学到方法用于比较你才能发现问题,再来问lz,可能这样lz回复你才有针对性。如果我只是告诉你某个产品好,下次你可能在另外产品中被保险公司埋在坑里了。今天lz以重疾险创始人 Dr. Barnard的一句话来开始今天的主题“我们需要重疾险,不是因为我们会死,而是因为想好好活着。”重大疾病保险,从无到有,时间并不长,中国自从1995年首度销售,至今不过短短的十几年,已成为深受大众欢迎和许多客户首选的保险产品。在国外重大疾病保险也不过才20多年,没有想到吧!&现在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比较多(一方面是丰富产品满足不同需求,也让一些营销误导行为有机可乘。),有的是主险,有的是附加险,还有的是提前给付型,保的疾病也有所不同,有的是返还型的,还有些是消费型的,在这种状况下如何选择,显然是对客户的考验。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是不是越广越好呢?35种、40种、70种,如果是108种是不是会更好!任何事情都难逃20/80定律,重大疾病里易发和高发的疾病也一样,20%的种类发病率在90%以上,剩下的80%发病率就低得多了。好在2007年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使用规范》”)出台后,大多数保险公司设计的保险产品中都会包含统一的25种,其中前6种重疾(红字)是所有重大疾病保险所必须涵盖的,其它19种保险公司可自由选择,这也是最多发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渐冻人)、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虽然其它19种保险公司可自由选择,但目前不管你买那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这25种重疾都已经成了标配。在25种重疾之外各家保险公司又自行增加重疾险种类,这样市场上就出现了35种重疾、40种重疾和70种重疾的产品,是不是没有看到过只卖25种的重疾险产品是吧!所以lz认真的告诉你,一个重疾险产品能保障40种左右的重疾险种类应该就可以了,基本上90%的重疾都已经涵盖。至于那些有70种或70种以上的重疾产品,多数是保险公司为了迎合越多越好的客户心理,给你个高大上的感觉(处女座除外),也不排除是一种重疾分拆成几种重疾。其实多出这么多种类的保障,保费必然也会转嫁到客户身上,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的。当然,如果保费只相差几百元左右或在你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那么就选保障范围最多的那个重疾险(前提是其他保障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既然说到羊毛出在羊身上,lz就来说说重疾险产品的类型,这就引申出为什么同样是重疾险产品,保费为啥相差很大的原因。最简单的重疾险就是单纯定期重疾险,纯消费型。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发生重疾,保费消费掉不返还的。消费型定期重疾由于保障时间短,保费纯消费,故多数客户不是很喜欢,所以机智的保险公司推出了能返还保费或保额的重疾险产品,这种类型的重疾险被设计成80岁左右返还保费或保额。买的保险能在有生之年拿回本金或保额还是不错的,至少交的保费没有浪费掉,多数客户都是这么想的。但好景不长,客户发觉返还的时间还是太长了,于是保险公司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适时推出了每几年返还生存金的重疾险,并在80岁左右还能返还保费或保额。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客户对重疾险的期望也在提高,于是重疾险开始了72变的变化。含生存金的重疾险把每三年返还生存金的变每二年返还,保障年龄也有了多种选择从70岁、75岁、80岁、88岁或终身,轻症和重疾险结合使产品更加全面,和分红结合变身为分红型重疾险,和投资结合变身为万能型重疾险......停!好了!说了那么多只是想告诉你一点,你所想到的每二年能拿生存金、又能分红、并包含轻症保障,还能在70岁退还保额等等好事也都是要付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你的重疾险保费必然很贵。每增加一个保障功能,保险公司就要向你收取这个功能的保费,在你没有产品做对比的时候你是不知道的保费贵了还是便宜了。同样是10万重疾,含生存金、分红、70岁领取等功能的产品保费有可能是单纯终身重疾险保费的2倍!买重疾险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图个保障吗?在发生重疾风险时能获得最大保额。lz认为那些打着什么生存金、分红、投资等噱头的都不是你的菜。除去那些华而不实的功能后你才能以最少的费率买到最多的保额。能用6000元办的事就不要用1万元去做啦!&在看完以上二段文字后,如果你手里正好有已经购买的重疾险合同,那么翻开合同来看看关于重疾险保险金理赔的保险责任条款。关于重疾险理赔条款,lz作为保险代理人以前真心没有很注意过,自从自己的同事发生了一起保险理赔纠纷后,才让lz对自己所代理的重疾险责任条款认真关注起来。下面是4家保险公司关于重疾险理赔的责任条款(只看紫色字部分,红字是重点)。来!来!来!真正和保险公司扳手腕的时候来了&,都是读过书的人,自己心里评判一下哪家公司的条款最好理解?条款1、“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我们第7 条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我们给付“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等额减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条款2、“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条款3、“(1)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本附加合同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初次确诊为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表所示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不受等待期的影响。条款4、“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以上4段条款是不是条款1和2比较易懂易理解,只要初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确诊就赔款。而条款3和4在文字表述上是不是点拗口或迷糊,特别是条款4太像绕口令了!lz都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读过书!“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lz认为“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可以去掉了,不就是首次发生专科医生确诊嘛!搞不懂为什么要写的这么复杂,显示自己与众不同?&好了!晦涩难懂的保险条款到底会造成客户什么样的损失?来看看lz同事的这个案例案例的起因:客户于日投保了A公司重疾保险,该产品的重疾等待期是90天,比较巧合的是,客户刚好在等待期后的第91天初诊发现甲状腺结节,而直到两年半后的2012年2月,该疾病才转化为甲状腺癌。结果客户在交了三年保费后遭遇了拒赔。同年客户还购买了另一家B公司的重疾险,该产品的重疾等待期是180天,而实际结果是B公司的重疾险顺利获得了理赔!为什么?为什么?魔鬼就藏在条款里!这两家公司的重疾险条款就是条款2(B公司)和条款3(A公司),因为条款3比条款2多了“症状、体征”这四个字,A公司就认为客户91天去看病就必然推断为90天内有症状而以此拒赔!哪怕确诊的重疾发生在两年后、五年后、十年后,它也可以不赔了!那么如何界定症状、体征呢?疾病都是日积月累,按照这样的逻辑,不管你什么时候得重疾都可以拒赔。唉!有文化加上耍流氓真的天下无敌啊!&由于这不是lz的客户,客户真实情况到底怎么样不是很清楚,所知道的结果就是B公司的理赔没有因为A公司的拒赔而改变,而A公司是死活也没有理赔给客户(可能A公司太大了,要养活的人多)。不过呢!客户91天去看病的确让保险公司很警觉!告诉大家这个案例的目的就是要提醒值友在买重疾险时多少能留意一下责任条款里关于重疾理赔解释,易懂易理解的条款产品是你的首选。在购买的重疾险里你可能会附加其他保障利益,在这些附加的保障利益中附加保费豁免是一个很重要很实用的附加险。什么是保费豁免?下面摘录百度百科的解释。“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业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简单的说就是万一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发生身故或残疾造成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所购买的保险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但是保险利益依然有效。目前市场上附加的保费豁免险主要是豁免身故、全残和重疾,但多数保险公司的重疾险豁免只有豁免身故和全残,能做到豁免身故、全残和重疾的三豁免附加险的公司不是很多。既然是购买重大疾病保险,lz强烈建议一定要附加包含身故、全残和重疾的三豁免附加险(一定要有豁免重疾),这种三豁免的附加险在夫妻交叉互为对方投保重疾险的时候是很有用,一旦一方不幸患上重疾,那么双方的重疾保险合同同时都可以豁免,不在缴纳后续保费。为了能比较直观的了解,lz简单的举个例子。先生和太太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互相为对方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并附加了三豁免附加险,先生是太太的投保人,太太也是先生的投保人。如果在这二份重疾险保障期间,先生不幸患上重疾,那么先生的那份由太太作为投保人的重疾险就发生了重疾理赔,由于先生又是太太的投保人,太太的那份重疾险是附加身故、全残和重疾三豁免的,所以太太的那份重疾险的保费也被豁免了。三豁免附加险就是保护投保人的。如果是夫妻都投保了重疾险就一定不要忘记为自己和对方加上三豁免附加险,这样极大的缓解客户的缴费压力和利益最大化。重疾险加上附加险后,lz再回到上面的案例说说重疾保险里的等待期,这个对客户来说也很重要的。等待期又称免责期或观察期,多数保险都包含的条款。如果客户买保险后发生自杀行为,要想赔到保险金必须两年后而不是两年内,住院医疗要等30天,重疾险要等90天,为什么呢?因为从统计学来看,如果客户是怀着自杀的念头、或者已经有了要住院、可能重疾的体症,并且为此购买了相应保险打算骗取保费,那么他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或冒着生命风险熬过等待期才能实施行动,这种概率已经小到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的程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所以用等待期作为一种技术处理的手段,防止投保人明知道自己身患或将发生重疾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利益的行为,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180天、365天(1年),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了。&原则上是在同等保障利益下的重疾险选等待期越短越好的&,90天和180天是重疾险里最常见的,只要心里没有鬼180天的等待期也是能接受的。至于1年等待期的就要看产品好不好了,如果这份重疾险的保障利益绝对吸引人还涵盖豁免、轻症、手术等利益,保费也能接受,那么1年等待期还是值得的,提醒值友注意哦!是涵盖(费用已经算在保险里了)而不是附加(附加是另外收费的)!等待期里要是因意外造成的重疾,这个重疾不受等待期约束可以理赔。如果在等待期里查出或发生重疾风险会是一个什么结果?答案就是保险公司退回所交全部保费(不计利息)。在买重疾险时等待期这个概念在购买的过程是很少会提到的,小白客户更不可能说到这个话题,所以lz提醒对等待期很敏感的值友你需要之前和代理人询问。在了解了重疾险保障范围、重疾险类型、重疾险责任条款、豁免和等待期后,成年人要买多少重疾保额才算适合呢?能算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必然会很昂贵,所以重疾险保险金的用途首先得满足高额费用的支付。再次重大疾病会有一个相对比较长的治疗期,由于患病后断了收入来源,治疗以及后来较长时间的康复期内会额外增加很多高昂的支出,所以在决定购买多少保额的重疾险时就要想到:一是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偿;二是弥补家庭经济的支出。那买多少才算适合呢?&下面lz给大家一个参考。值友应该都知道有“五年生存率”这个概念是吧!世界卫生组织在衡量一个国家的医学水平时就用这个,即看患者在患病五年后还能生存的比例。因为患者在患病五年后,如果还活着的话,医学上一般认为他的生存几率与常人无二了。而且越是活得长,再次复发的机率也越低,生存率就更高。lz希望值友用5年做一个保额的计算,思考一下,两个患同样重疾的人,一个虽然不用上班,但是治疗康复中获得了五年年收入的重疾赔付,另一个同样的治疗,但是他要担心房贷、车贷、小孩的教育、父母的赡养、自己生活品质下降等一系列问题。这两个人,你觉得哪一个更容易挺过五年?&中国因为健康意识等问题,目前的5年生存率不及美国的一半,lz能找到的最好的数据为35%左右。如果是这样,5年后约有三分之一的患者还健在。即使这三成幸运的人上班了,因为年龄,身体,心理,人际关系疏远等等原因,收入多半不会跟不生病前那样了,有可能甚至还不如生病前的。你看原本可以累积的财富,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重疾,我们失去了很多。所以说重疾险购买时要考虑的不单单是疾病的本身,还有漫长5年的康复治疗期,即年收入10万的,重疾险保额最少也应该是年收入的5倍。好了!定多少保额的答案知道了是年收入的5倍,10万年收入的就要买50万的重疾险保额,但50万重疾险保费可不便宜哦!421的家庭结构负担也很重,再说钱也不是自己印出来的,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怎么破!lz建议长期的终身的重疾险和短期的消费型的重疾险组合购买,比例为6:4或7:3。这样的组合就能以最少的费用获得最大的保障利益,把最有生产力的这段年龄加固保障。“我们需要重疾险,不是因为我们会死,而是因为想好好活着。”——Dr. Barnard拜拜!下期马上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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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在2013年帮我老婆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在2013年帮我老婆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之前我老婆生过病。现在保险公司拒陪,说我是带病投保。请问我现在怎么办?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1、您所咨询的案件中存在一个保险合同纠纷。&&2、该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是在2013年订立的,虽然您隐瞒了您老婆生病的事实,违反了如实告知的义务,而且该情况是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3、但是保险公司自你们之间合同成立之日已经超过两年一直没有行使解除权,已经超过了除斥期间,不能再解除合同,并且对于您老婆后续发生的保险事故,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行动建议&&1、建议您先和保险公司协商,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支付保险金。&&2、如果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你可以起诉,保存好保险合同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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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买重大疾病保障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啊?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本人男,20岁.现在在深圳。想买重大疾病保障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请问买什么那家公司什么产品啊?请大家给我出一点主意!谢谢!或者我应该买那一种适合我的保险产品?
本人由于刚踏进社会,工资也不高!不过还是有潜力的哦!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要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最好先考虑社保,另外平安保险公司的分红型重大疾病险可以去了解一下,它的客服电话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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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0990090%
10%120090%
120050100150200&(实际住院天数-3天免赔额)来赔偿。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不得病,小病看门诊,有没有社保,自己承担都无问题,社保走的是个人账户,实质也是自己承担。中病看了门诊还要住院手术,就比如前例,住院了,有社保的由社保统筹基金承担大部分,比例多少各人略有不同,但社保不会全承担(医院也不会让病人常住),不过即便没有社保,少则几千块,多则三五万,自筹也还是可以做到。大病,病情重,病程长,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即便有社保,自己承担的部分的绝对数额也不是个小数,不挣钱还要多花钱,甚至是无底洞,一个病人就可能导致一个家庭由小康堕入贫困,家庭里病着的人和没病的人都同样压力巨大。现在是手术好做,术后调养难,难就难在钱上。
2、有社保就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吗?
社保统筹基金给予每个参保人的保障,根据缴费数额与时间长短而不同。比如我的社保统筹现在有37万多,这就意味着如果我得一个大病社保统筹基金最多可以为我负担37万多,当然这是社保目录项下的。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不需要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了?
这肯定不是的。
原因一:还有社保不管的自费部分,如自费药:白蛋白,进口抗癌药等。这部分是要自己花钱的,这笔钱也不是个小数目,这还仅仅是在看病手术阶段;
原因二:自己看病手术和术后养病,都不能上班挣钱,那么收入损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还有家人因看护而误工的费用,或者请护工的费用,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原因三,也是最重要的,手术容易,养病难。手术费用由社保统筹基金承担绝大部分,但是养病就得完全自筹,钱多,就可以养的安心——不用担心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甚至是难以承受的要倾家荡产的负担、舒心——没有经济压力自由自在开开心心、放心——无牵无挂无忧无虑,没有钱,即便手术成功,手术的效果也维持不了多久,这一点是无数实例证明了的。【同样一个胰腺癌,世界三大男高音歌唱家之一的帕瓦罗蒂活了7年,苹果之父乔布斯活了10年,我父亲从确诊到去世不到4个月。】
所以,商业保险之重大疾病保险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医疗费用,还在于弥补收入损失,更在于提供养病费用,不仅要救命,更要保命。所以专家建议的大病险保额以年工资的5倍为优,因为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已经根据大量数据测评出来,5年是一个大病的恢复期,如果5年没有复发,就意味着已经彻底好了。
原因四:对于一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即家庭经济支柱而言,大病险和意外险更是给予靠自己养活的家人(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一个保护伞,保证在家庭经济支柱因为重大疾病或者意外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时候,能够有一笔专属于家人(子女们)的费用(避税避债)来支撑他们的未来生活。所以重疾险和意外险也被称为被保险人对家人(子女)的爱和责任的延续。
3、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活了一辈子没得重大疾病,是不是白缴费了?白买保险了?
首先,一辈子没得重大疾病,没遭遇大的意外,这是大福气!大运气!大好事!大幸事!
其次,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都已经是身故也赔偿,还有一些公司的产品全残也赔偿,这样,重大疾病保险所交保费实际上只是暂时存在了保险公司,当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或因意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都会得到保险公司保额赔付,即用小的投入得到大的保障,充分实现保险的杠杆作用。所以保费并不白交,只是看谁享用,是被保险人享用还是受益人享用。
第三,活到七老八十,没得重大疾病,想着也不太可能得重大疾病了,那么可以退保提取现金价值,将现金价值用来做补充养老(想干嘛干嘛)。所以在挑选重大疾病险种的时候,一个重要比较标准就是看现金价值的高低。
4、 怎么挑选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条已经确定人寿保险合同一旦生效,就有了相对独立性,不论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人寿保险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被保险人都一定会得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因为人寿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这是它与其它保险合同的本质区别。
所以,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的最重要标准不是看保险公司,而是看保险产品本身的性价比。保费缴纳的越少,保障的越全面的,性价比就越高。
(2)既然产品第一,就要货比三家。现在保险业蓬勃大发展,保险公司多,保险产品更多,颇让人眼花缭乱,而各家保险公司都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让人难以抉择。所以保险中介——代理、经纪公司应运而生,他们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仿佛保险超市,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比较、选择产品;最重要的是他们站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角度,为他们量身定制最适合被保险人需求的保险产品(组合),为他们提供专属保险服务。
(3)我们中美国际代理的性价比最高的两款重大疾病保险的性价比较:
被保险人:男性,35岁,缴费期20年,保险期间终身。
5、关于主险和附加险的配置
主险是可以单独购买的险种,附加险是不能单独购买,只能附加在主险项下的险种。主险解决的是大问题,比如生命、健康、重疾等,附加险是对主险的补充,弥补主险的不足。在第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建议尽量配置较为全面的基本保障:重疾+意外+医疗(费用+津贴)+意外医疗。主险是重疾,其它通过附加险来解决,可以以更小的投入获得更高的保额保障。
6、关于购买保险的时机
什么时候买保险最合适?理论上说,在确诊重疾或轻症之前90天或180天的时候购买重疾险最合适。但什么时候得重疾或轻症?正因为这是无法确定的,保险公司才会保。所以只能看什么时候可以用更少的保费获得更高的保障。保险公司确定的保险产品的费率是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职业相关的:年龄越轻,健康状况越好,保费越低;职业安全性越高,保费越低。当达到一定年龄(大多重疾险产品的最高投保年龄是60岁)或健康出现问题时,保险公司就不再承保。能买保险意味着年龄还轻,身体健康状况还好。
7、购买保险时需要考虑的其它因素
缴费期。重疾险与理财型保险的一个根本不同,是重疾险重在保障,着重在保险的杠杆作用:小的支出换取大的保障,所以缴费期越长,则每次缴费数额就越少,当发生风险时,投入的累计成本也就越少;理财险重在安全生息,依靠时间的复利来获取可观的收益,因此前期本金数额越大,利息也就越可观。一般各保险公司设计重疾险,最长的缴费期都是20年,个别有30年(如人保寿的无忧一生)。
费用。保险费并不是一个小支出,而且缴费期长达20年的情况下,要保证保障持续不断,保险合同就必须持续有效,不能出现因缴费中断造成合同中止状态,所以保费不能过高,一定要不影响日常生活,不能造成生活压力。即量入为出。
保险合同意味着一笔数额可观的现金,购买了保险,当然希望在最需要的时候可以拿到这笔可观的现金。所以理赔是在投保时就要考虑的问题。程序上,现在保险公司都可以全国通保通赔,也可以由您的保险服务经理代为办理理赔。实体上,为了避免出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情况。因为保险公司拒赔的一个很重要很常见的理由就是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
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您选取最合适您的保险产品。
祝您及您的家人阖家安康!&&&&&&&&&&&&&&&&&&&&&&&&&&&&&&&&&&&&&&&&&&&&&&&
您的保险服务经理:彭珠梅&&&&&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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