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险营销员体制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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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保险中介发展不足与快速发展的保险业不相适应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的主要矛盾.文章从中国现行保险营销体制的种种弊端所导致的“我国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偏低、短期行为较严重”的问题入手,分析了这些问题带来的保险经营成本的增加和损害保险人整体形象的后果,并重点探讨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制度根源,提出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的有效途径是把保险营销员转化为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公司的销售员工.
摘要: 保险中介发展不足与快速发展的保险业不相适应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的主要矛盾.文章从中国现行保险营销体制的种种弊端所导致的“我国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偏低、短期行为较严重”的问题入手,分析了这些问题带来的保险经营成本的增加和损害保险人整体形象的后果,并重点探讨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制度根源,提出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的有效途径是把保险营销员转化为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公司的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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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兰&&&&&&&&来源:金融时报
  策划人语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现行营销员管理体制的弊端和风险经过多年的积聚和扩散,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保险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条件下越来越不容忽视,已开始危及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以往的“且行且改”到如今的“不得不改”,保险业对于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诉求愈发紧迫起来。针对社会公众和保险行业普遍关注的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本期《保险周刊》特别策划了一组专题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在保险从业人员的“金字塔”结构中,人数规模高达370万的保险营销员队伍无疑是这一行业的“塔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为整个行业源源不断“输送”保费的庞大群体,目前正集体处在“不改没出路、大改没底气、快改有风险”的管理体制改革困境当中。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中明确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准入门槛将提升至大专以上。这一旨在提升保险销售人员整体素质的举措一经公布,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也将有关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话题再次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销售误导”屡禁不止
  营销员缘何缺乏责任感
  “在法律不断完善、社会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保险营销体制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营销员与公司的法律关系不顺。鼓励拉人头、发展下线和层层提成的寿险营销激励机制,导致管理粗放、队伍不稳定、素质低下、销售误导严重,有损行业形象,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正如保监会一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所言,我国保险营销队伍规模已达370万,人员庞杂、层级严密,但由于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一群体正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近年来,在GDP高速增长的驱动下,城镇在岗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也快速增长,增速高达14%.反观保险营销员的收入,不仅没有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而“当然”上升,反而越来越缺乏竞争力。国信证券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尚不及社会平均工资的50%,而且这一群体的收入水平与全社会平均相比也呈持续下降态势。以太保为例,2006年至2011年5年间,代理人人均佣金收入复合增长率为9.7%,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复合增长率13.1%.不仅如此,人均佣金收入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已由2006年的61.8%降至2011年的48.9%.
  收入的持续下降直接导致保险营销员的“脱落率”显著提高,整个保险业都面临着营销员队伍稳定和增员的挑战。即使是那些依旧坚守在保险业中的营销员们,迫于生存压力也或多或少地“打打擦边球”,“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是隐瞒保险消费者的相关义务。于是乎,销售误导越来越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几乎成了保险销售的“代名词”,人们一提到“卖保险的”就直摇头,行业信誉备受百姓诟病。
  “在收入低、脱落高、增员难和销售误导肆虐的恶性循环中,保险营销员首当其冲成为社会普遍谴责的对象。但不得不强调的是,尽管销售误导行为主要是由保险营销员实施完成的,但实际问题却是出在保险公司身上。”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多年以来,出于成本等多重因素的考虑,保险公司始终都不愿给保险营销员一个“身份”,这使得保险营销员们普遍游离在&“编制之外”,就连起码的社会保障都难以获得。正是保险公司这种“想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草”的做法,使得这些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归属感。而归属感的匮乏必然导致责任感的缺失。因此,要想营销员对客户负责,保险公司就先要对营销员负责。
  粗放经营“惯性难挡”
  保险业急功近利谁之过
  实际上,早在2003年,中国保监会就开始着手研究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回顾十年监管历程,因各种客观因素及认识上的差距,改革工作进程迟缓。一些改革意见,特别是在涉及一些大公司利益和管理体制内控机制方面,阻力较大难以实施。
  “销售误导、激励机制不畅、分配机制不合理等问题,表面看来是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方面的体现,归根到底却是整个行业急功近利、粗放经营的发展理念所导致的。以往保险业的超高速发展态势可以把这些问题都‘遮盖’起来,因为迅速增加的保费可以弥补这些问题,但随着近两年保费增速的下滑,很多矛盾与问题就日益凸显出来。”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多年以来,我国的保险公司都推崇“规模至上”的经营理念,“以保费规模论英雄”的粗放式考核机制不仅纵容姑息了销售误导,也严重伤害了保险业诚信发展的根基。
  针对这些问题,事实上近年来保监会不仅加大了推进改革的力度,同时向行业传递了坚定不移的改革立场和改革决心。保监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保监会于2012年9月印发了《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统一了行业对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首次提出了3年、5年阶段性目标,即用3年左右时间,改变保险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保险营销队伍素质稳步提升,保险营销职业形象明显改善;用5年左右时间,让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场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
  “讳疾忌医”贻误时机
  保险公司动力不足为哪般
  按照保监会的规划,我国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则是用更长一段时间,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品行良好、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保险销售队伍。
  “但这一进程仅仅有监管层的热情是不够的,毕竟,改革真正的主体和动力源泉应该是保险公司。”上述保险专家告诉记者,至少从目前情况看,大力倡导营销员体制改革的主体依旧是监管层,而作为改革真正的主体,各家保险公司的动力似乎并不是很足。对于习惯了粗放发展模式的公司,要真正对自己已经习以为常的体制进行改革,不仅需要有改革的魄力,也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无论是媒体倡导的员工制,还是给营销员一个“身份”,甚至是简单地加大营销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待遇,这些都会大幅增加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值得欣慰的是,在监管态度日益明确、社会质疑声势渐强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势下,部分保险市场主体终于开始认真思考和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和渠道:有的探索营销队伍扁平化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结构;有的试点员工制,解决营销人员社会保障的问题;有的拓展网络销售、社区门店销售,走营销多元化道路;有的通过设立销售公司,走营销专业化道路。截至目前,已有13家保险公司设立销售公司。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等大公司也积极行动起来,研究营销模式创新,走销售专业化、职业化道路,而这是十年来从未有过的变化和进展。
  “于监管层而言,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牵涉众多主体利益,因而监管机构极为谨慎。但于保险公司而言,以往多年粗放式发展积累的问题都会日益暴露,尤其是面对经济不景气、保费收入下滑的威胁时,保险公司更应该直面问题,而不是讳疾忌医,只有早下手解决问题,才能够及时防范风险,从而为未来的竞争赢得时间和空间。”保险专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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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保监局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 取得巨大进展
[摘要]今年以来,广东省保险行业改革创新在不断深化。记者从广东保监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正不断推进。今年以来,广东省保险行业改革创新在不断深化。记者从广东保监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正不断推进,保险公司专属门店改革取得巨大发展。据悉,专属代理门店试点工作已率先在华泰财险开展,近期,人保财险、阳光财险也相继获得保险专属代理门店试点资格。广东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处长雷军对记者表示:“保险专属代理门店直属于保险公司,开设专属代理门店的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要求,这种代理门店主要是经过保险公司与旗下代理人签署专属代理协议建立的,改变了以往‘代理人在街上四处奔走’的工作状态,属于一种个体的工商户,代理人需要在工商局注册。”“开设专属代理门店的保险公司需要取得保监会的资格审批,取得资格以后,保险公司才能允许旗下的代理人开设专属代理门店”,广东保监局统计研究出副处长吴茜进一步补充。保险公司专属代理门店,通常只会销售某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目前,保险专属代理门店的产品涵盖寿险产品和财险产品,具体视所开设保险公司的属性而定。如何规范保险专属代理门店的销售行为,在出现销售纠纷时又如何解决?雷军对记者表示,保监会要求开设专属代理门店的保险公司拥有一整套的系统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的防控以及责任的认定等,其中,针对门店的设置、门店的标识等相关服务也作出了具体的要求,消费者不必过于担心。(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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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新函[2001]87号 文网文[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90407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启动 保险中介迎战略发展机遇期
  为扎实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保监发〔2010〕84号,以下简称《意见》),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保监中介(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了《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答记者问》,《意见》标志保监会酝酿了近两年的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今天起正式启动。
  保险专业化、中介化、集团化发展是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重中之重
  保监会中介部专门发文强调要求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实施改革对接。《通知》说,全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其中稳定是基础,要在保持现有营销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改革。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保险营销的新模式、新路子,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切实转换经营理念,转变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全面落实公司的管控责任,规范保险营销的招聘行为和日常管理,加强保险营销队伍建设,提升保险营销人员综合素质,维护营销队伍稳定。同时要提高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促进保险产业升级,实现专业化经营,促进可持续性发展。保险中介机构要注重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通过构建专业产品销售网络等途径,逐步实现产品销售体系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提高中介渠道承接保险销售职能的能力,为改革提供更广阔的销售和服务平台。同时要加强同保险公司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双方良性互动关系,走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另外,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努力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注重发挥和保护市场的自主创造性,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主动探索与创新模式,结合公司和地方实际进行各种有益尝试。同时,要注重统筹兼顾,保持改革过程的稳定,发现风险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时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由于改革的过急过快而引发风险隐患。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把握改革进程,及时反馈和报告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保险及中介代理公司:用3-5年时间全面实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
  《意见》指出,全行业要统一思想,按照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创新模式的总体要求,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逐步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切实维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保险营销风险防范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保障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稳步进行。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切实承担起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责任,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
  《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通过建立新型的保险销售体系来承接现有模式。
  保监会: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是与国际保险业中介化趋势以及产销分离改革接轨的需要。
  针对《意见》出台的背景,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保险营销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进步,我国保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保险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保证保险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被保险人利益,自2009年起,中国保监会将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改革”)确立为重点工作,并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广泛深入的市场调研,政策法规研究以及内外部沟通协调等工作。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确立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及思路措施,统一了行业思想。目前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发布《意见》正式启动改革工作较为适宜。
  就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体制性矛盾与问题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一是大进大出的粗放保险营销运行机制既不能满足新阶段、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保险消费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保险业形象,降低人们对保险的认同度和有效需求,不利于保险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发实施,我国的法律环境有了很大变化,保险营销运行机制以及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三是现行保险营销管理模式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利益保障不充分。
  关于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目标,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其中稳定是改革的基础,要在保持现有营销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意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逐步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同时要求全行业建立健全保险营销风险防范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保障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稳步进行。二是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管控责任,转变营销发展理念和方式,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促进保险营销队伍稳定发展。三是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四是加大对外开放,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加快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步伐,通过建立新型的保险销售体系来承接现有模式。五是对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对于符合现行法规制度,采取新模式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将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
  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但同样面临复杂性和艰巨性,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一是从保险业发展和营销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来看,全面改革的时机尚不具备。目前,保险营销是寿险业最主要的业务渠道,关系整个行业的平稳发展,在短时期内尚难找到一条有效的替代渠道。在找到有效的新型管理手段之前,保险公司仍需依托现有机制落实对保险营销队伍的管理和约束。二是现有保险中介市场受到发展规模和资本的限制,市场创新能力十分有限,成为改革进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制约因素。尽管有一些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显示出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在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自主地进行改革创新的探索,但受技术和资本的制约,总体而言,市场尚没有一个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新型营销体系来承接原有的体制。三是体制性改革涉及面宽,需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不可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对保险业内众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需要打破现行模式的原有体制惯性,涉及百万之众的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必须做到稳妥审慎。
  现阶段发布《意见》对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如果不加快改革进程,市场将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因此,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保监会发布《意见》,明确营销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坚定改革的决心和方向,减少当前保险营销体制下日益突出的矛盾,同时也是向全行业提出原则性要求,作为下一阶段一系列改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改革工作明确了发展方向,对于我国保险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防范保险市场系统性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具有深远意义。
  专业保险中介将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
  中国目前有300多万保险代理人,都将经历当前全面展开的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解决他们的身份定位、事业归属、法定利益等重大切身利益。必将引起代理人的高度关注。华康保险代理在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中是个先行者,开保险产销分离趋势之先河,并积累了4年改革经验。华康保险代理首席执行官汪振武先生表示,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对于华康保险代理和整个保险中介行业是个绝对的利好消息,也标志着华康保险代理和专业保险中介行业迎来千裁难逢的战略扩张转折期。
  华康保险代理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将按照《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意见》,加强加快对营销体制改革创新探索力度,加大业务平台的资源投入,为有志于在专业保险中介行业发展的保险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强大的后援平台,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将保险业经营成终身事业甚至家族产业的创业制度和事业机制。截至目前,华康保险代理获得了首张全国保险代理牌照,遍布16个省、直辖市的分支机构完成了子转分,营销队伍遍布70多个地级城市、200多个县(市)。随着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深入,华康保险代理将顺应改革需求,加速机构开设步伐。
  华康保险代理用四年时间创新推出并经市场实践证明,可以解决中国保险代理人事业归属核心问题的中国第二代代理人制度――《伙伴代理制》、《金英行销制度》,将给进入改革体系的各大保险公司代理人提供不同路径的终身事业发展机制,展现广阔的事业发展前景。其中,第二代代理人制度中明确的代理人团队组织利益和个人续期利益承继制度,已经成为华康保险代理高速发展的核心创新机制,得到国内众多保险业专家学者的首肯,将在已经展开的中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华康保险代理将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的明确代理人身份地位的营销机制,为优秀代理人提供社保等福利,提升保险代理人的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
  华康保险代理在广泛考察欧美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保险中介专业化发展经验,已经建立起覆盖全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专业经营的保险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得到了行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公司提出的保险中介业“走正道、走远路、靠专业、靠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已被业内肯定为中国保险中介专业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在业内外广为借鉴。强大的组织体系和先进的发展理论,将大大增强保险代理人选择华康保险代理、加盟华康保险代理发展个人终身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华康保险代理在这场保险产销分离改革,特别是中介化改革中,将赢得先发优势和机制优势。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其中特别强调“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通过建立新型的保险销售体系来承接现有模式。”但事实上,无论内资或者外资新成立的保险中介机构,还是保险公司未来成立专属代理公司,都不可能立即具有保险中介代理公司的管理经验、全国性组织体系和IT网络管理服务技术平台,而华康保险代理已经在国内率先开展涵盖个人寿险、财产险以及中介银保领域的多元化营销,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也就意味着华康保险代理在这场变改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机制优势、领先优势。
  (来源:华康保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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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将何去何从
摘要:“人力下降、个险队伍增长乏力、增员难”等字眼,近一两年频频出现在保险年度业绩分析报告中,“增员难”已经成为全行业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
&人力下降、个险队伍增长乏力、增员难&等字眼,近一两年频频出现在年度业绩分析报告中,&增员难&已经成为全行业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35.7万人,同比增长低于2%.随着营销员增员难的日益显著,加之银保新政和宏观金融环境对银保业务的冲击,保费规模出现下滑,保险营销员数量锐减。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7月,寿险营销队伍规模历史上首次出现负增长,并连续3个月环比下滑,到第三季度末,全国寿险营销员规模为275.23万人,比6月末减少了近20万人。
营销员流失、新生力量难以补充,加上银保渠道受限,2011年我国寿险保费收入增长率仅为6.8%,而这一数字在2010年则为31%.显然,依靠&人海战术&的营销模式已经出现了发展瓶颈。
2012年过半,寿险的&成绩单&显示,今年上半年,寿险保费5164.8亿元,同比增长0.23%,这其中五月和六月保费贡献颇大。不过,尽管如此,业内对于下半年寿险保费发展仍不乐观,原因之一依然离不开寿险公司增员困难对寿险保费收入增长的制约。
事实上,这种&广增员、高脱落、低素质、低产能&恶性循环早已被市场所诟病,监管层也多次提出改革。2010年,保监会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启动营销体制改革。今年6月,保监会再次下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改革,具体内容包括鼓励与营销员签订劳动合同、鼓励探索产销分离新模式等改革方向,还提出要弱化当前营销员&金字塔式&层级管理机制、保险营销素质五年持续改善计划等。
不能忽视的是,到目前为止,营销员制度仍然是被实践论证的最有效的保险营销渠道和方式之一。单从营销员数量发展速度而言我国用短短20年的时间,赶超了国外成熟市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不过,这一突进式发展同样给行业带来了&消化不良&的问题。当前,国内众多寿险公司已对现有营销体制所遭遇的瓶颈加以重视,包括友邦中国在内的部分公司进行了改革试点,但改革远未形成气候。
&2012年应该是推动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最好的时间段&,有专家如是认为。这一论断源自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更来自于保险业保持了多年的两位数增长难以为继。而大量销售业绩不好的业务员将会被市场淘汰出局,大浪淘沙过后,少数业绩突出的营销员就可以转为公司销售部门员工或者变为下属销售公司员工。
且不探讨上述论断是否成立,单从目前来看,险企已经有所行动。7月26日,设立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获批后,近日有媒体报道,已向保监会申请成立一家销售公司,拟将公司银保渠道划入该公司管理。这意味着,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骤然提速,而改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产销分离的过程。随着保险业逐渐走向成熟,无论是、中介公司、营销员还是客户,对保险的认知也在不断进化。目前,保险公司的情况、定位都不同,很难具体提出保险公司应该怎样做,但是从国外保险市场来看,保险公司最为关键的定位是产品开发、售后服务和资产管理,把销售和服务交给专业保险中介公司去做。
尽管&产销分离&目前被认定为治疗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问题的良药,但从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的尝试结果来看,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营销员体制改革将何去何从,从根本上需要通过保险公司、消费者、股东、监管机构等方方面面一起探索,毕竟,要将几百万的代理人转为正式员工,这部分庞大的支出对于目前资金本就捉襟见肘的保险公司来说确实难以实现。另外,这条革新之路也许并不需要过分刻意为之,为险企规定一条必须要走的路。从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在产销分离的框架下,最终无论是采取员工制还是直销、电销也好,市场无形的手会推动各保险公司自己选择适合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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