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物业,大家有没有觉得万科的万科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是不是太贵了点

  我在此呼吁全国各地的万科业主,如果你们要跟万科物业维权,请你们拒交物业费,当您接到法院传票追讨物业费时,请参考我的这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我们业主自身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庭不是居委会,更不是大马路,一些耍狠的话,无关紧要的话一句都不要说,这样只有涨对方的气势,灭了自己的威风。  什么绿化带不修剪,消防通道堆物,喷洒灭蚊剂无效,小区门禁系统等等问题,这些在法律面前就是瑕疵,不是你拒交物业费的理由。首先法院是站在万科这一边的。  当你们在法庭上出示这些所谓的证据时,法官已经在心里暗自的偷笑了,又一个法盲来了,接下来就是他表演正义凛然、大义灭亲的戏码,让你感到公平公正时刻围绕在你身边,最后你接到的裁决书就是,你所陈述的是物业公司瑕疵问题,你必须缴纳所欠物业费。  我在与万科维权七年的道路上,发现万科集团,这个背后有公检法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地方恶霸,他们长期聘用大量的从业人员没有职业资格证书。  我们国家唯一一个制约物业企业的法规,也就是我们业主唯一一个可以抓住的救命稻草《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指出,从事物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六十一条是对于违反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作出的相应处罚,其中有一句话很重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这就表明万科物业聘用无证人员是违法行为。  这一点说明了万科物业在你所居住的小区内实施物业管理活动是违法行为,万科违法在先,我们业主为什么要将物业费交于一家违法企业,国家有哪条法律保护他来问我们收取物业费?违法企业应该将他们违法期间收取的物业费退还给我们。  大家要记住,从你们入住万科的那天算起,不管是在与不在的所有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都要出示,领证的日期你们一定要看清楚,后补的再说。  在庭审中法官会以各种方法手段,各种理由不让你走这条路,你们千万不要受这种雕虫小技的影响,你们不要再对于你们搜集的证据抱有任何幻想,在庭上就是坚持要求万科物业出示全体(你所居住小区)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证明万科物业没有违法行为在先。  就像昨天七宝法庭刘文燕法官说:万科可以不出示这个证据,你们不要怕,你们还是要在法庭上坚持自己的事实理由,就是我前面所说的三十三条和六十一条。现在这类小额诉讼也有录像,为你之后去区检察院信访举报案件主审法官,枉法裁判与万科有利益输送关系留好证据。
楼主发言:76次 发图: | 更多
  大家不要怕,路是靠大家每一个人一人一步走出来的,七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这条路是走得通的,如果每一位业主都能这样做,或者一个小区维权业主团结一致维权,只有万恶的物业没有路可走,让那些万科的保护伞无路可走。  这几天我还会写一些参考资料,现在网络上找寻有价值的案列几乎找不到,我接下来要从区检察院开始,一步一步举报这七年里那些贪脏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哪怕这条路只留下一两个脚印,只要能给大家做一个参考,大家觉得有价值,你也来走一次,这样,我们的路就走了出来了。
  万科物业在几个知名地产商里面算好的了,不知道楼主碰到啥问题了
  牛人,刘明。
  大家看了我写的这些,肯定想问我,万科这样的企业,会有这样的漏洞给你吗?  我住上海市闵行区七宝万科朗润园,我在七宝万科住了二十年,我太了解万科了。万科这样的企业就是会有这样的漏洞。  你们试一下我的这条路,你们自己衡量一下,按我这样走会有多余的损失吗?这样走的法律依据是不是比你千辛万苦搜集的证据更有法律依靠,万科违法在先,我们业主为什么要把钱付给一家违法的物业企业。我们国家哪条法律是维护违法行为的?我们业主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缴纳物业费。  你就算最后被司法流氓判输官司,你首先不要马上交钱,让法院开强制执行书,看到强制执行书再交,强制执行书不是开发票,没那么容易的,再说你拿了这个一起去区检察院举报主审法官,举报他枉法裁判、与万科有利益输送关系,滥用职权(不要写错这三个违纪违法行为)区里不管你,你要他们开具书面的处理结果,你再拿着这个去市检察院举报信访,你一样是付钱,再多付点油钱,可以让他们吐血,为明年的官司做好前期准备,何乐不为呢。  衡量得失,权衡利弊,你们维权的证据有十足的法律依据吗?有就用,没有,或是沾一点边,我劝你不要尝试了,那是浪费你的时间,我已经尝试过了。  你会说,你是你们家的事,我的事与你不同,我还可以投诉市长热线,人大、政法委。  请你不要再做梦了,万科这样的企业在全国每个地区都快成为有执照的黑社会了,与他们有利益输送的地方政府官员和公检法司法干部充当保护伞,有法可依的都办不了,不要做无谓的尝试了,我们只有靠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一步一步地争取。  我只是将我的经验、经历写出来给大家参考,希望给每一位万科业主留点有价值的东西。  也希望大家留个心,万一身边的亲朋好友遇到与万科维权无助的情况时,你们把我的参考给他们看,他们肯定会感谢的,只要我们每个人从今天开始这样做,在全国范围内踏出公平公正的第一个脚印,今后我们作为业主,维权再不会那么艰难了。
  国庆佳节,特别的日子。原本不想在这个国家诞生纪念日,记下一笔肮脏龌龊的事。  但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七宝法庭,就是嚣张地在国庆这样的日子,留下了集体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违法犯罪事实。  徐新健、刘文燕、左玉国整个七宝法庭,你们不知道我是因为2010年发现万科朗润园物业从业人员和保安队,在小区内掩护犯罪嫌疑人制作冰毒,之后又协助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我?你们和不给我做毒品报案笔录的七宝警署如出一辙。你们在这七年里,互相配合,掩盖万科违法犯罪事实,你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你们这七年掩盖销毁了自己的清白。  万科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已构成违法事实,我有万科在违法期间的犯罪证据,你们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人民法官的职责,冒着政治生命来掩护万科犯罪事实。  过完节我会去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我去年去过),我会按照《检察院信访条例》向检察长递交举报材料。  区里面我肯定要报案,虽然区检察院在去年,有一位女同志叫【严X桢】,她十分嚣张、而且拉起来就说:你有什么具体证据吗?难道你要我们问徐新健,你有没有别人说的那样吗?  这些话让我记忆犹新,检察机关不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去查,难道是我们举报人查好才能举报?  没关系,向区检察院举报是必走的程序,我只要一个立案调查结果书面文件,哪怕是我的举报不予以立案,我也要拿到一份不予以立案的书面文件。大家一定要记住,这点。七年前我因为没能抓住七宝警署不予立案的书面文件,一直被这些司法流氓打压到现在,这次我就依法走好每一步,等区里的结果出来再走市检察院。虽然我手头有一个直接去市检察院的机会。
  万科物业人员协助制造冰毒? 你要有证据,应该去公安部门举报,一锅端。。。还打什么物业费的官司。。。
  我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我一直正常缴纳物业费。1997年至2008年我在万科城市和优诗美地为什么不拖欠物业费呢?  2008年至2010年,朗润园东面的河道每天凌晨后,那条船是在干什么?难道是夜游百年古镇?  2010年11月的那天晚上,陈红兵慌什么?我们家王子被你们关在朗润园西面,我当初不知道,难道就没人告诉我了,我就查不到了,乔登宠物店你们不会忘记吧?  还有很多事情,和很多擦不掉的痕迹现在都在。目前对我来说不重要,七宝法庭既然有徐新健、刘文燕、左玉国他们挺身而出,以身试法,那这三个人就缺口。  这张贴子的楼不能歪,万科物业违法行为是铁的事实,所有要与万科维权的业主们,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请万科把违法实施物业管理活动期间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退还给我们。  请维权业主们仔细看完我的这张贴子,一定会对你们有帮助的,如有需要问我具体事项的,你们可以站内信联系我,或是写邮件给我,我会毫无保留的回答你们。
  我们不要以为自己是个个体,声音微弱,我们每一人出来喊一句,就是一声春雷,足以唤醒千红万绿!  我们为什么要向违法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这就是瞎编有人在隔壁贩毒的理由咯?
  你知道贩毒的利润是多少吗?制毒的成本是多少吗?冰毒不是海洛因,是纯工业品,你觉得在小区里搞化工的人脑子正常吗?
  全国,全市、全区都在打击无证摊贩和违章建筑,力度大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城管)。  万科在法律法规面前就是例外。这都是在严打的今天,万科还可以这样。  我九七年从徐汇入住闵行区七宝万科到现在,二十年。我2008年买朗润园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居住品质,我做梦都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我真真切切的遇到了,我的人身家庭财产安全都受到了威胁,难道我还坐等不发声?  万科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是事实,去哪里举报我知道,请问那些人民法官,你们知不知道,万科物业这是违法行为?你们这些人民法官告诉我们,是不是我们国家已经废除了《物业管理条例》,没有?为什么你们可以视而不见?  我开这个贴就是要告诉那些跟我一样的万科业主们,我们有权向违法的万科物业拒付物业管理费,万科的这种违法行为就是给小区埋下了安全隐患,给每一位业主的人身家庭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这是一位在我上海坛那张帖子里评论的网友说的。  他的这些话我听了七年,大家在与万科维权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些话,你们会怎样回答?  我七年的经验告诉我,我要这样回答:  违法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公司,我有什么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一家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实施物业活动的合法性都没有,请问我为什么要交费?  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吗?大家说是不是这样?连这个都看不清楚的法官是不是有问题?违纪违法的法官,是不是应该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这个问题我会去问闵行区检察院,我会让政府让组织给我一个答复的。  
  违法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公司,我有什么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一家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实施物业活动的合法性都没有,请问我为什么要交费?
  一家医院,雇佣了大量的无行医执照的医生,一家公交公司,雇佣大量没有驾照的司机驾驶公交车,我说这些大家都觉得可笑是吧?  万科物业就是这样的企业。  这样的行为,地方政府不管,人民法院无视法律法规,纵容违法行为的存在,为什么?  杭州绿城保姆纵火案的背后给我们的警示是什么?放纵物业公司最终受害的就是业主自身。  警惕物业公司逐渐成为中国各大城市有执照的黑社会!因为他们具备了黑社会定义里所有的要素。
  最反对楼主这种找个理由就不交物业费,这样小区只会越来越差,支持法语判决,建议楼主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甚至可以起诉物业赔偿一定金额
  楼主法盲. 你和物业之间是合同法关系, &物业管理条例&是条例, 其效果远低于合同法.物业管理的不完美合同法上不能成为你不交纳物业费的依据,最多可能是有个折扣.法院判罚正确的. 如果小区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就彻底毁了.
  @南博稳
11:37:29  违法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公司,我有什么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一家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实施物业活动的合法性都没有,请问我为什么要交费?  一家医院,雇佣了大量的无行医执照的医生,一家公交公司,雇佣大量没有驾照的司机驾驶公交车,我说这些大家都觉得可笑是吧?  万科物业就是这样的企业。  这样的行为,地方政府不管,人民法院无视法律法规,纵容违法行为的存在,为什么?  杭州绿城保姆纵火案的背后......  -----------------------------  纯属瞎忽悠坛民. 我这无关人士都看不下去
  楼主偷换概念. 我说你法盲是因为:你和物业之间是合同法关系, &物业管理条例&是条例, 其效果远低于合同法.物业管理的不完美合同法上不能成为你不交纳物业费的依据,最多可能是有个折扣.法院判罚正确的. 万科物业的违法行为不能成为你不交纳物业费的依据. 换句话说, 你和万科物业之间要看你在买房时候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里面的违约条款是你的依据,很遗憾的是, 物业开发商都很贼, 在这些违约条款里面你找不到不交费的条文. 除非你不签署,, 否则依据合同法, 你必输无疑(物业管理条例&远低于合同法).成立业委会是相对比较能制约物业的方法.
  精神病
  这个去公安局举报啊
  1: 我不是业主,在坛子很多年的网友自己查我的记录 2: 物业违法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不能成为你不交纳物业费理由因为你和物业之间是&合同法&关系, 法院也是根据你和物业合同的违约条款判决是正确的.
  楼主说的其他不敢肯定,但如果说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制毒,感觉楼主无耻了吧?楼主大可以去举报,而且有奖金等你拿,何必起诉呢?再者楼主一家老小都住现在小区吧,如果真有毒贩在你们小区制毒,你这么张扬,毒贩子会饶你全家不死?可笑!大家都散去吧,楼主精神有问题。
  @南博稳
11:37:29  违法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公司,我有什么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一家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实施物业活动的合法性都没有,请问我为什么要交费?  一家医院,雇佣了大量的无行医执照的医生,一家公交公司,雇佣大量没有驾照的司机驾驶公交车,我说这些大家都觉得可笑是吧?  万科物业就是这样的企业。  这样的行为,地方政府不管,人民法院无视法律法规,纵容违法行为的存在,为什么?  杭州绿城保姆纵火案的背后......  -----------------------------  楼主需要被普法。 你和物业之间是在买房时候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合同法管理范畴,是否缴费是由该合同以及相关违约条款决定的。而不是存在服务的不足就不缴费。 你说的 物业管理条例是其法律层次远低于《合同法》。 所以法官也不认楼主的逻辑是正确的。 每天帮助楼主顶顶,给大家看看。。。
  我为什么反复问一些人,你是不是业主?你是万科业主吗?全部不是业主,不是万科业主,三十三条的危害性你们肯定不会体会到,那你们在这里你一句我一句的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业主维权基本是无路可走,这是现实,人是活的,有些路是靠人一步一步地走出来的。  如果你是要与万科物业维权的业主,请你们仔细看看我这张帖子,不要怕别人说你是什么?你既然都要维权了,就不要顾忌其他的了。  万科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一直聘用无证从业人员,这个行为是违法行为(61条明确指出)这一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涉及我们每一位业主的人身家庭财产安全的问题。  万科违法是铁的事实,全国还有多少物业是这样的,你走一次程序就知道了。既然物业被你抓到违法,你放弃就是你放虎归山,就算你补交物业费,你也要让物业依法处理罚完款,办完证再交。要交也不能轻易把自己的血汗钱交出去,制造一切可制造的难度,耗也耗死他们。  我们业主就是坚持一点,万科什么时候合法,我们就交物业费。在他们违法行为期间给你们造成的损失,按照六十一条之规定予以赔偿。  有人死咬《合同法》你们不要管他,物业违法我们业主怎么办?  我说的可能现在你们用不到,以我居住万科二十年看见的经历的,和这几天这张帖子里的评论,马克一下我这张帖子,对你们一定会有帮助的。  只要万科一天不回答我的两个问题,我肯定会坚持维权下去,每走一个阶段我就会在这张帖子留下的什么,给大家参考,哪怕是反面教材也是有其参考价值。
  我觉得长沙万科就蛮好的,我管他违反法律没有,起码我住的省心,维修很快,小区对外来人口管的严格,小孩子在小区里面玩安全,另外卫生也不错。那里那么多上岗证要考,全国比万科好的物业不多。我觉得楼主有问题,你发现制毒,你去公安局报警,你和物业扯什么,物业还搞的赢毒贩啊,两件不同的事情,你要搅在一起搞什么
  十个手指都有长短,个人感受也有不经相同之处。你们认为物业公司聘用无证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不是很重要,不伤害您的家庭财产安全问题,你们大可不要听我这些话。  我在1997年入住万科城市花园至2008年,那个时期的万科给我感受,没有让我要去与他们维权。那时候的万科物业你说是金牌物业,我不反对。  什么事可以让一位老业主走到今天这一步,而且一走走了七年,我不想花太多的篇幅重新叙说,想了解的可以去我同名微博,和我上海坛徐新健那张帖子里了解一下,看东西要用点脑子看。  我把我的经历写出来,不是来寻求帮助的,我是告诉大家,这世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别人做不到的,物业是掌控着每家每户,作息习惯,生活规律的人,他们知道业主制约他们的办法很少,他们官商勾结有地方政府,公检法做他们的保护伞,我们业主不敢得罪他们。  万科物业这样的所谓全国金牌物业,我问在坐的有没有十年以上的万科业主,你告诉我万科物业整体素质是提升了?还是明显下降,而且是断崖式的下滑。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业委会怎么与一家违法企业签署物业合同,你们要追究吗?每一个小区都有维权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你们能抱团吗?我看可能性很小,那你们就以自己为一个单位,无需理会别人,你们能抱团的就抱团,不想报团的按我之前说的那样,每家每户每年两次,就这么耗死万科。万科物业怎么对你们的,你们就用这个办法回击他们!  高调没什么好唱的,就像这次与我一起开庭审理的一位业主,你在法庭上耍狠,撩狠话都是没用的,你去市长那里投诉能有效果吗?  回去拿到裁决书,想再打一次增加经验的,重新写一份上诉书去一中院,我们这个小额是可以上诉的,你们看一下我在上海坛徐新健那张帖子里,我走过的。  没时间的你就拖着不要付钱,等他们去申请开强制执行书,开这个不像开发票这么容易的,等你拿到通知书再交也不迟。  交完明年继续,你就当自己半年交一次,一年交一次。  难道我们业主就没有办法制约违法物业?  你们不要认为物业是你们的管家,每个小区的猫腻多了去了,从保安至物业到保洁,进出每家每户的保姆,还有业委会居委会的成员。智能化管理的小区,从业人员都是无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人,连文化都没有,你们每家每户暴露在这种人的监控下,你愿意吗?  为自己为自己的家庭孩子安全多想想没有错的。去查一下我们国家对于【黑社会】的定义,我们身边像万科这样的物业企业已经在这二十年里,具备了黑社会成立的所有要素,这难道不值得我们业主们警思吗?
  我在闵行区被一家穿制服的单位坑过,我坚定的申诉让我们坐在谈判桌上了,你进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我答应过负责的人,我不能公开这件事。  万科物业当初对我和我的家庭实施的打击报复就是我今天坚持到现在,将来还要走下去的决心。  你们知道我们上海法院法官集体嫖娼案吗?你们去搜搜看,经典案例。人一旦被逼出肾上腺素,傻子都能变成诸葛亮。
  业主一起投票换个物业。
  楼主去公安部报案吧
  反正我对现在的ZF很失望。只要是跟央企维权真特么的难。。有理有据也不会给你处理。
  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不如换一家吧。  人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说点有用的,符合实际的方法。换物业不如加大监管力度,没人管那只有我们自己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  我在这里告诉每一位有诉求的维权业主,并且是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与万科维权的业主们,用我的亲身经历和实际行动给大家做个参考,让大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万科物业以及万科物业背后的保护伞斗争到底,拿出我说的那个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的那位当事人的精神,总有一天你的诉求会有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  企业违法你们可以视而不见,犯罪你们也可以竭力掩盖,我们老百姓以此维权你们拿出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我们,甚至可以走出法律框架打压我们,那还要人民法院干什么呢?你们直接寄强行执行书给我们不就好了吗?  传票你们怎么知道寄到我居住地址,为什么把强行执行书寄到我身份证所在地,我收不到通知书的地址?这特么的太流氓了吧,叫你们司法流氓应该不为过吧?  有些位置中有些人,因为平日里嚣张惯了,总会露出马脚,我们不要放过这种机会,下周在最后的期限内,我还会去一中院走一次上诉,我还是会在法庭上拿出我这些诉求,与他们辩驳,不管什么结果,我们说的实际点,你们不给我好过,我们在法律的框架内,让你们过得比我们还难过!
  我不是来博同情的,我就是以一个万科维权业主的身份,以身试法,用各种手段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告诉与我有相同诉求的人,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我坚持了七年,我的诉求在我家门窗上贴了六年,七宝警署有位警官来我家,指着我的这写诉求说: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你们谁能告诉我,我得罪了什么人?    
  感觉楼主精神不太。。。 逻辑混乱,一会儿什么王子,一会儿制毒,也搞不懂合同法和法规之间大小关系。
  看了 这位朋友的评论,我这张帖子开得非常有价值,就像我说的,我这张帖子的目的,就是给与万科维权的业主们,在维权过程中做个参考,结合自家实际情况,走好你自己的维权之路。   的评论对于我下周去上海一中院上诉有一定的帮助。  我去年一中院的上诉案,从开庭至结案我有诸多问题,我能去问谁?谁能给我正确答案?孤身无助时,时间就是你的筹码。  没关系,我就多花点时间罢了,我今年再走一遍,两次对比一下,有问题我咬死都不会放,你懂的。  有些人看不懂我家的事,说我有病,没关系。我有些话说到一个程度你还不懂,那我说你弱智也算不为过吧!  黑社会在刑法中的定义,主要形成要素之一就是,有公检法人员充当保护伞。他们离开了保护伞,什么都做不了,就好比蟑螂臭虫,成不了气候。
  有朋友说,你与万科物业的合同纠纷案件属于小额诉讼,一审终审裁定的案子那你怎么可以上诉到上海一中院呢?  【再审申请】- 你在收到判决书后六个月内的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再审有十三大申请要素,大家网上搜一搜都有。  我去年结案后我申请了再审,虽然最后裁定支持原判,但我在这个过程中再次抓到一中院的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  我今年在春节前一样再走一次再审申请,不管成功与否,区级人民检察院实名制举报,等待回复材料,逐级举报和再审一起走,怎么也要把这七年的事情搞个水落石出吧。  我还是那句话,路是靠走出来,你不走永远没有路可走!  
  今天是 11月9日。日,王子痛苦的呻吟和抽搐越发的严重了,我知道他快不行了,我整晚不停地抚摸着他全身,希望这样的动作可以减轻他的痛苦。  日,失踪了五天的王子,在我五天只睡了三十小时的努力下,发现重要线索去七宝派出所报案未果后,那伙制毒的人无奈之下,将他送了回来。  我心里一直在祈祷,希望10年的好运再次降临在王子身上,我祈求老天爷让我代替王子去承受疼痛。  萨摩耶的微笑在王子最痛苦的时候,依旧保持着,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在跟我说:爸爸,我不想走,我不想离开你,你救救我,不要让他们带我走……  我一直抱着他,不停的在叫他的小名【三儿】,他的弟弟,金吉拉小皮一直在一旁和我一起陪着王子,连日的疲惫,我抱着王子睡着了,直到我太太把我推醒,告诉我王子走了……  朗润园里那些参与害死王子的人,你们这群丧尽天良,内心黑暗的怂货,既然制毒这种杀头的坏事都做了,还这么不要脸的去加害一只,对任何人都没有敌意的萨摩耶犬。事隔三年,不择手段的赶净杀绝。这说明你们怕了,你们怕王子认出你们中间任何一个人,我们家王子告诉我,那5天他一直在朗润园里,你们怕王子带我去,带我去朗润园里,曾经关他,折磨他的地方。你们这群无耻之徒,这样一条连不养狗的人,都会觉得可爱的萨摩耶犬,竟然下得了如此恶毒的狠手。你们还是人吗?  王子是为我而死的,王子是被人害死的,两次在朗润园物业和保安队的帮助下绑走加害死的,策划参与这两起报复事件的人就是那伙制毒团伙的成员,他们不想让我发现制毒的犯罪证据,更不想让我找到朗润园里关押王子的具体位置,因为找到这个位置就能知道是谁在制作冰毒。  时间不会抹去关键的证据,时间只能抹去某些人的清白。昨天你们种下的因,将来一定会结果给你们的!              
  北京【虐童】事件,不是被曝光,不是涉及这么多家庭的孩子,会发酵成这样吗?  如果只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孩子的家长曝光这件事有人会相信吗?  孩子的家长又能怎样?孩子不送幼儿园去哪里?时间冲淡一切,杭州那起纵火案死了孩子和妈妈,最终不还是不了了之,我们还能怎样?  那些对孩子做出如此下流行为的人,你们不怕自己和你们的家人遭报应吗?你们就不怕世世代代遭报应吗?  今天你们种下的恶因,总有一天会给恶果给你们的!
  北京虐童事件告诉我们,幼教老师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没有资格证的老师充实在幼教队伍中会有什么后果?你不重视我不重视,事不关己,没人问津,今天这种骇人听闻的事件就发生在三岁孩童上,而且不是一两位小孩。  医生叔叔、医生爷爷光溜溜检查身体……  这难道是孩子的家长脑子有问题在造谣生事?  这难道是因为小孩太小胡言乱语?  无职业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这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哪里,你们可以不闻不问,我还是那句话:每个人今天在这个社会种下的因,将来都会给果给你和你的子孙后代,这个社会会给你们一个结果的。
  太长了,看不完。  楼主不是生活闲得发慌找事做,就是背后有强大的利益集团在炒作!
<span class="count" title="
<span class="count" title="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东丽湖万科城物业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