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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所涉及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所涉及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1371 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6 日 目 录 评估师声明........................................................................................................1 摘 要...............................................................................................................2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7 二、评估目的.................................................................................................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2 五、评估基准日.............................................................................................12 六、评估依据.................................................................................................13 七、评估方法.................................................................................................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7 九、评估假设.................................................................................................19 十、评估结论.................................................................................................2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3 十三、评估报告日.........................................................................................27 附 件...............................................................................................................28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三、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 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1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所涉及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1371 号 摘 要 一、项目名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 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所涉及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二、委托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被评估单位各股东、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 使用者。 四、被评估单位: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估目的及经济行为: 评估目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 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经济行为:本次评估是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需对所涉及的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市场价 值参考。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大同煤矿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6]44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晋国资权函[ 号”批准通过。 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2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权益 评估范围: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 部资产和负债 七、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八、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 九、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十、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得到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256,51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亿陆仟伍佰壹拾万元整),相比账 面价值 142,438.62 万元,评估增值 114,071.38 万元,增值率为 80.08%。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到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142,439.38 万元,相比账面价值 142,438.62 万元,评估增值 0.75 万 元,增值率为 0.0005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0,053.99 20,053.99 非流动资产 340,842.46 340,843.21 0.7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335,944.95 335,944.95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43.91 44.66 0.75 1.71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53.60 4,853.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长期付息拨付资金 资产总计 360,896.45 360,897.20 0.75 流动负债 27,308.42 27,308.42 非流动负债 191,149.41 191,149.41 负债总计 218,457.83 218,457.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438.62 142,439.37 0.75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三)评估结论 收益法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差异原因主要为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 同。 (1)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其主要是从成本构建的角度, 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其无法体现标的 资产在客户关系、市场需求、经营及人才管理模式上的优势,故其估值不能反映标的 资产的真正价值。 (2)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其结果不仅反映了有形资产的 价值,而且包括了经营许可资质、稳定的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政府 的支持力度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 体现。 通过对同煤漳泽财务状况的调查和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并结合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1)收益法是从 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收益法 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 的人力资源、稳定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体现,因此收益法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 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即同煤漳泽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 256,510.00 万元。 十一、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本评估报告书方可正式使用。本评估结论仅对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事宜之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有效。当评估 4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2、担保及其或有负债的性质及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至评估基准日担保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200,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200,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3、关联方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山西漳泽电力股 100,000,000.00
利率 5.5% 份有限公司 山西漳泽电力股 100,000,000.00
利率 5.5% 份有限公司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00
利率 6.400% 4、质押资产情况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应收融资租赁款为以下借款提供权利 质押担保 5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借款机构 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 276,750,000.00 5.31%
试验区世纪支行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 230,540,000.00 5.31%
试验区世纪支行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300,000,000.00 4.35%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100,000,000.00 4.35%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200,000,000.00 5.50%
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200,000,000.00 5.50%
赁有限公司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 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6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所涉及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1371 号 正 文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所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事宜所涉及的同煤漳泽 (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概况 1-1 委托方名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3324 注册住所:太原市高新区晋阳街南一条 10 号 1 幢-1-22 层 法定代表人:文生元 注册资本:225,373.78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 7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物资的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 产品加工、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子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 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调试、实验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环境监测(以上仅限分支机构使用。)。** 营业期限:1993 年 2 月 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被评估单位 1、被评估单位概况 被评估单位名称: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煤漳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7D 注册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 2 号 2302 室 法定代表人:刘畅 注册资本:人民币 0 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 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 年 1 月 12 日至 2045 年 1 月 11 日 2、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1)设立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漳泽”)是经商务部 备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初始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出资 6 亿元、占股 60%,参股股东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 亿 元、占股 40%。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投入资本(元) 投资比例 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 600,000,000.00 60.00% 限公司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40.00% 合 计 1,000,000,0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分 2 期缴足,分别经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PASH B (”号、“PASH B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8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2)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11 月,经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山西漳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2.5 亿 元,注册资本达到 12.5 亿元人民币。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投入资本(元) 投资比例 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 600,000,000.00 48.00% 限公司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00.00 52.00% 合 计 1,250,000,000.00 100.00% 上 述注册资 本已 经上 海至臻联合会 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 )出具“ PASH B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3、被评估单位历史财务资料 同煤漳泽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 总资产 1,319,929,186.80 3,608,964,478.28 负债 16,432,984.56 2,184,578,237.46 净资产 1,303,496,202.24 1,424,386,240.82 同煤漳泽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59,480,134.42 240,569,735.46 营业成本 73,874,552.61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09,510.29 528,140.5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346,705.75 7,414,191.54 财务费用 -2,819,834.06 -1,715,040.30 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 376,986.30 营业利润 58,320,738.74 160,467,891.10 营业外收入 6,007,500.00 2,719,218.77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64,328,238.74 163,187,109.87 所得税 14,582,036.50 42,297,071.29 净利润 49,746,202.24 120,890,038.58 上表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其中 2015 年及评估基准日审 计单位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文号为“[2017]京会兴专 字第
号”。 9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被评估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适用增值税 6%、17%,城 市维护建设税 1%,教育费及附加 5%,河道管理费 1%,企业所得税率 25%。 4、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状况概述 公司办公地点设在上海。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 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等方面业务。 公司按照“权责明确、精干有序、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原则,内设五个职能 部门,即综合管理部、租赁业务部、资金财务部、风险控制部、资产管理部。 公司组建后,在拓展业务市场、打通融资渠道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随 着公司的迅速成长壮大,目前售后回租、直接租赁、联合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 委托租赁、经营租赁、商业保理等业界主要的租赁模式均已活跃展开。同时还与中国 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建立了战略伙伴关 系,并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形式进军资本市场。 5、项目背景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打造金融板块、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融资租 赁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引入战略 投资者,同意将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股权给山西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 20%股权给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显示转让价格的公允 性,经董事会授权,聘请评估机构对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6、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委托方为被评估单位股东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是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 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需对所涉及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市场价值参考。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大同煤矿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6]44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10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员会“晋国资权函[ 号”批准通过。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200,539,864.14 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3,408,424,614.14 元 其中:长期应收款账面金额: 3,359,449,509.00 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439,105.14 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48,536,000.00 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3,608,964,478.28 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273,084,161.48 元 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1,911,494,075.98 元 其中:长期借款账面金额: 1,911,494,075.98 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2,184,578,237.46 元 净 资 产账面金额: 1,424,386,240.82 元 上述数据已经审计,并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 京会兴专字第
号”审计报告。 其中: 1、账面其他流动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内容 利率 发生日期 账面金额 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 短期贷款 5.86%
25,000,000.00 资有限公司 临汾泽凯能源有限公司 短期贷款 8%
60,000,000.00 管理费用调整 房屋租赁费 250,472.48 合计 85,250,472.48 2、账面其他非流动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内容 利率 发生日期 账面金额 神木县佳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期贷款 7.95%
4,752,000.00 神木县佳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期贷款 7.95%
21,100,000.00 神木普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期贷款 7.95%
1,584,000.00 神木普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期贷款 7.95%
21,100,000.00 合计 48,536,000.00 3、账面短期借款如下: 金额单位:元 放款银行或机构名称 币种 年利率 发生日期 到期日 账面金额 11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5.50%
100,000,000.0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5.50%
1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4、账面长期借款如下: 金额单位:元 放款银行或机构名称 币种 年利率 发生日期 到期日 账面金额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75%
133,000,000.00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75%
133,000,000.00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75%
133,000,000.00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世纪支行 人民币 5.31%
276,750,000.00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世纪支行 人民币 5.31%
230,540,000.00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人民币 4.35%
299,980,000.00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人民币 4.35%
99,980,000.00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75%
122,622,037.99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75%
122,622,037.99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人民币 5.50%
360,000,000.00 合计 1,911,494,075.98 5、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账面金额 数 量 分布地点 现状、特点 运输设备 287,584.12 2项 公司 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 151,521.02 21 项 公司 正常使用 被评估企业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系向上海高帆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日期从 2015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租金已支付至评估基准日,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被评估企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被评估企业无其他账外有形及无形资产。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委托评估时及所确定的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12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根据评估目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 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2、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 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6]44 号; 3、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权函[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 4、《关 于加 强企 业国 有 资 产评 估 管 理 工 作有 关问 题 的 通知 》(国 资发 产 权 [ 号) 5、《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 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财政部令第 32 号); 9、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晋国资发(2006)7 号); 10、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国资产权[2007]71 号); 1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 941 号); 12、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晋国资发〔2010〕17 号); 1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 号); 14、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 13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 号 ); 1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32 号); 16、《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资 [2016]64 号; 17、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 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 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 号); 7、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 号); 8、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 号); 9、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 号); 1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 号);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 218 号); 1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号)。 (四)产权依据 1、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验资报告复印件(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PASH B ( 号”《验资报告》) 3、车辆行驶证(沪 FZ9578、沪 KZ6378); 4、被评估单位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 年); 14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评估基准日存贷款利率;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7]京会兴专字第
号”); 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5、机械工业部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 2016 年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6、评估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7、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 会计资料; 8、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评估明细表; 9、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申报明细表》; 10、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1、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12、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七、评估方法 进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时的 市场状况及在评估过程中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 减负债评估值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时需根据评估对 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 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 15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根据我们对同煤漳泽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了解,以及对其所依托的 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该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在未来时期里 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市场法选取分析:常用的两种方法为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无论采 用哪种方法,均应收集一定数量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并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 整,使其与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 值。本次被评估单位同煤漳泽为融资租赁企业,在目前公开市场上较难找到足够且恰 当的交易案例,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在比较两种评估方 法所得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 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1、货币资金主要按账面核实法进行评估,其中银行存款采用将评估基准日各银 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定评估值。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 余额的真实性,分析其可回收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应收利息根据企业贷款 合同对结息日至评估基准日计提利息进行复核计算,确定评估值。 3、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为企业短期贷款及预付房款。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余额的真实 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长期应收款的评估 长期应收款的评估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余额的真实性,分析其 可回收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5、固定资产的评估 本次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6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 = 重置全价×成新率 6、其他非流动资产 为企业长期贷款,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余额的真实性,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7、负债的评估 负债按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进行评估。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思路。此次评估选取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来进行融资租赁 公司的估值。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B P Ci 式中: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P i 1 (1 r ) i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价值。 C i C 1 C 2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非经营性资产 C2:溢余性资产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评估人员,组成项目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具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7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方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方、 被评估单位、评估报告使用者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评估范 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 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明确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时重点考虑评估目的、资产 评估对象状况,资产评估业务风险、资产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评估对象的性 质、行业特点、发展趋势,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数量及分布状况, 相关资料收集情况,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过去委托资产评估的经历、诚信状况及提供 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相关性,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及专业、助理 人员配备情况后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 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包括对不动产和其他实物 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对企业价值、股权和无形资 产等非实物性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 象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 资料,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相关资料 来了解被评估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 财务数据,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 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六)财务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 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七)经营分析 18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 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八)盈利预测的复核 根据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 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九)评定估算 对所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摈弃 不可靠、不相关的信息,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分析调整,在此基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 方法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补充收集相关信息,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 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 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十)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方等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 并引导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等合理理解资产评估结论,以恰当 的方式提交给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 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 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假设与被评估企业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无重大 变化,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19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被评估企业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 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 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 项均已付清。 3、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房地产、设备等有形资产 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 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四)收益预测的假设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务合同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签署的协议,审计 报告、财务资料等所有证据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 (2)评估对象目前及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 现的重大违规事项,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3)企业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4)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的预测,不考 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 货膨胀等。 (5)本次评估中所依据的各种收入及相关价格和成本等均是被评估单位预测提供, 评估机构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及预测数据为基础,在尽职调查后判断其合理性, 评估机构判断的合理性等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6)本次预测假设现金流量均为均匀发生,本次评估采用期中折现。 (7)被评估单位与各客户签署的租赁业务合同或金融机构借款继续有效,相关业 务及手续费标准不会因评估目的的实现而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现有的各参与租赁的客 户也不会发生重大的非理性的业务转移; (8)本次评估不考虑投资收益、公允性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等不确定性影响。 20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五)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 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 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 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本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结论是在上述假设条件下的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 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评估师和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发生改变 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得到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256,51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亿陆仟伍佰壹拾万元整),相比账 面价值 142,438.62 万元,评估增值 114,071.38 万元,增值率为 80.08%。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到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142,439.37 万元,相比账面价值 142,438.62 万元,评估增值 0.75 万 元,增值率为 0.0005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0,053.99 20,053.99 非流动资产 340,842.46 340,843.21 0.7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335,944.95 335,944.95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43.91 44.66 0.75 1.71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21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53.60 4,853.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长期付息拨付资金 资产总计 360,896.45 360,897.20 0.75 流动负债 27,308.42 27,308.42 非流动负债 191,149.41 191,149.41 负债总计 218,457.83 218,457.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438.62 142,439.37 0.7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三)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42,439.37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256,510.00 万元,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低于收益法评估结果 114,070.63 万元,差异率 80.08%。 收益法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差异原因主要为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 同。 (1)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其主要是从成本构建的角度, 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其无法体现标的 资产在客户关系、市场需求、经营及人才管理模式上的优势,故其估值不能反映标的 资产的真正价值。 (2)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其结果不仅反映了有形资产的 价值,而且包括了经营许可资质、稳定的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政府 的支持力度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 体现。 通过对同煤漳泽财务状况的调查和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并结合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1)收益法是从 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收益法 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 的人力资源、稳定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体现,因此收益法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 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即同煤漳泽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 22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权益价值为 256,510.00 万元。 (四)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 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公允反映;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 可抗力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 力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2、担保及其或有负债的性质及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至评估基准日担保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133,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200,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同煤漳泽(上海) 山西漳泽电力 融资租赁有限责 200,000,000.0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23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关联方资金拆借 (1)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山西漳泽电力股 100,000,000.00
利率 5.5% 份有限公司 山西漳泽电力股 100,000,000.00
利率 5.5% 份有限公司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00
利率 6.400% 4、质押资产情况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应收融资租赁款为以下借款提供权利 质押担保 借款机构 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 276,750,000.00 5.31%
试验区世纪支行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 230,540,000.00 5.31%
试验区世纪支行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300,000,000.00 4.35%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100,000,000.00 4.35%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133,000,000.00 4.75%
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200,000,000.00 5.50%
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 200,000,000.00 5.50%
赁有限公司 5、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将 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同时 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 各种原则和假设前提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被评估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 24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 关责任。 7、本报告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为前提,本评估公 司未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 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我们对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而造 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9、本次评估未考虑少数股权、控股权及流通性因素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0、被评估单位承诺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涉及法律、经济纠纷等未决事项。 11、本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结论的成立完全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对未来经营 情况的预测,经过我们的复核后判断预测情况是可信的,但我们不能保证将来其完全 可以按照预测计划实现,如果发生实际运行情况与预测结果不重合,则必然会影响本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提请报告使用者充分关注该事项存在的风险。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或者经委托方同意其他使用本资产评 估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 成部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 成对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评估 假设、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2、本报告是关于价值方面的专业意见,尽管我们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产 的产权证明等法律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并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但 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3、被评估资产的数量、使用、保管状况等资料均系被评估单位提供,尽管我们 进行了必要的抽查和核对,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可靠的,但我们无法对这些资料的准 确性作出保证。 (二)限制说明 25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本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 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4、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 价值咨询意见。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本评估报告书方可正式使用。本评估结论仅对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 事宜之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有效。当评估 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26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 传 真:021- 邮 编:200002 附 件 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6]44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 权函[ 号。 2、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验资报告》(上海至臻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PASH B ( 号”); 4、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2017]京会兴专字第
号”); 5、车辆行驶证(沪 FZ9578、沪 KZ6378); 6、被评估单位房屋租赁合同; 7、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8、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9、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8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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