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与政府储备物资成本包括的联系和区别

不动产与固定资产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与固定资产有什么区别
09-03-30 &匿名提问
羊群效应[Herd Effect]  在一群羊前面横放一根木棍,第一只羊跳了过去,第二只、第三只也会跟着跳过去;这时,把那根棍子撤走,后面的羊,走到这里,仍然像前面的羊一样,向上跳一下,尽管拦路的棍子已经不在了,这就是所谓的“羊群效应”也称“从众心理”。是指管理学上一些企业的市场行为的一种常见现象。它是指由于对信息不充分的和缺乏了解,投资者很难对市场未来的不确定性作出合理的预期,往往是通过观察周围人群的行为而提取信息,在这种信息的不断传递中,许多人的信息将大致相同且彼此强化,从而产生的从众行为。“羊群效应”是由个人理性行为导致的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的一种非线性机制。  羊群行为是行为金融学领域中比较典型的一种现象,主流金融理论无法对之解释。经济学里经常用“羊群效应”来描述经济个体的从众跟风心理。羊群是一种很散乱的组织,平时在一起也是盲目地左冲右撞,但一旦有一只头羊动起来,其他的羊也会不假思索地一哄而上,全然不顾前面可能有狼或者不远处有更好的草。因此,“羊群效应”就是比喻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陷入骗局或遭到失败。  羊群效应的出现一般在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上,而且这个行业上有一个领先者(领头羊)占据了主要的注意力,那么整个羊群就会不断摹仿这个领头羊的一举一动,领头羊到哪里去“吃草”,其它的羊也去哪里“淘金”。[编辑本段]相关故事有则幽默也反映了羊群效应:  一位石油大亨到天堂去参加会议,一进会议室发现已经座无虚席,没有地方落座,于是他灵机一动,喊了一声:“地狱里发现石油了!”这一喊不要紧,天堂里的石油大亨们纷纷向地狱跑去,很快,天堂里就只剩下那位后来的了。这时,这位大亨心想,大家都跑了过去,莫非地狱里真的发现石油了?于是,他也急匆匆地向地狱跑去。  羊群效应就是比喻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陷入骗局或遭到失败。   法国科学家让亨利·法布尔曾经做过一个松毛虫实验。他把若干松毛虫放在一只花盆的边缘,使其首尾相接成一圈,在花盆的不远处,又撒了一些松毛虫喜欢吃的松叶,松毛虫开始一个跟一个绕着花盆一圈又一圈地走。这一走就是七天七夜,饥饿劳累的松毛虫尽数死去。而可悲的是,只要其中任何一只稍微改变路线就能吃到嘴边的松叶。   动物如此,人也不见得更高明。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影响从众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持某种意见的人数多少,而不是这个意见本身。人多本身就有说服力,很少有人会在众口一词的情况下还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出头的椽子先烂”这些教条紧紧束缚了我们的行动。20世纪末期,网络经济一路飙升,“.com”公司遍地开花,所有的投资家都在跑马圈地卖概念,IT业的CEO们在比赛烧钱,烧多少,股票就能涨多少,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义无反顾地往前冲。   2001年,一朝泡沫破灭,浮华尽散,大家这才发现在狂热的市场气氛下,获利的只是领头羊,其余跟风的都成了牺牲者。传媒经常充当羊群效应的煽动者,一条传闻经过报纸就会成为公认的事实,一个观点借助电视就能变成民意。游行示威、大选造势、镇压异己等政治权术无不是在借助羊群效应。   当然,任何存在的东西总有其合理性,羊群效应并不见得就一无是处。这是自然界的优选法则,在信息不对称和预期不确定条件下,看别人怎么做确实是风险比较低的(这在博弈论、纳什均衡中也有所说明)。羊群效应可以产生示范学习作用和聚集协同作用,这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成长是很有帮助的。   羊群效应告诉我们:对他人的信息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凡事要有自己的判断,出奇能制胜,但跟随者也有后发优势,常法无定法![编辑本段]生活中的羊群效应有一个人白天在大街上跑,结果大家也跟着跑,除了第一个人,大家都不知道奔跑的理由。人们有一种从众心理,由此而产生的盲从现象就是“羊群效应”。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个性去“随大流”,因为我们每个人不可能对任何事情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对于那些不太了解,没把握的事情,往往“随大流”。持某种意见人数多少是影响从众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很少有人能够在众口一词的情况下,还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压力是另一个决定因素。在一个团体内,谁做出与众不同的行为,往往招致“背叛”的嫌疑,会被孤立,甚至受到惩罚,因而团体内成员的行为往往高度一致。  “羊群效应”告诉我们,许多时候,并不是谚语说的那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市场中的普通大众,往往容易丧失基本判断力。人们喜欢凑热闹、人云亦云。群众的目光还投向资讯媒体,希望从中得到判断的依据。但是,媒体人也是普通群众,不是你的眼睛,你不会辨别垃圾信息就会失去方向。所以,收集信息并敏锐地加以判断,是让人们减少盲从行为,更多地运用自己理性的最好方法。  理性地利用和引导羊群行为,可以创建区域品牌,并形成规模效应,从而获得利大于弊的较佳效果。寻找好领头羊是利用羊群效应的关键。  对于个人来说,跟在别人屁股后面亦步亦趋难免被吃掉或被淘汰。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自己的创意,不走寻常路才是你脱颖而出的捷径。不管是加入一个组织或者是自主创业,保持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都是至关重要的。[编辑本段]股市中的羊群效应在资本市场上,“羊群效应”是指在一个投资群体中,单个投资者总是根据其他同类投资者的行动而行动,在他人买入时买入,在他人卖出时卖出。导致出现“羊群效应”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比如,一些投资者可能会认为同一群体中的其他人更具有信息优势。“羊群效应”也可能由系统机制引发。例如,当资产价格突然下跌造成亏损时,为了满足追加保证金的要求或者遵守交易规则的限制,一些投资者不得不将其持有的资产割仓卖出。 在目前投资股票积极性大增的情况下,个人投资者能量迅速积聚,极易形成趋同性的羊群效应,追涨时信心百倍蜂拥而致,大盘跳水时,恐慌心理也开始连锁反应,纷纷恐慌出逃,这样跳水时量能放大也属正常。只是在这时容易将股票杀在地板价上。 这就是为什么牛市中慢涨快跌,而杀跌又往往一次到位的根本原因。但我们需牢记,一般情况下急速杀跌不是出局的时候。[编辑本段]股市的羊群行为与理性的对立统一股市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从而导致他们在某段时期内买卖相同的股票。凯恩斯早就指出:“从事股票投资好比参加选美竞赛,谁的选择结果与全体评选者平均爱好最接近,谁就能得奖;因此每个参加者都不选他自己认为最美者,而是运用智力,推测一般人认为最美者。”可见,羊群行为是出于归属感、安全感、和信息成本的考虑,小投资者会采取追随大众和追随领导者的方针,直接模仿大众和领导者的交易决策。就个体而言,这一行为是理性还是非理性的,经济学家们还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比较极端的理性主义者如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加里?S ?贝克尔认为:“人类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理性的,经济学家们之所以不能解释是因为他们情不自禁地用非理性行为、粗心大意、愚蠢行为、价值的特别改变等臆断说明他们解释不了的现象以掩盖他们知识上的缺乏,而这些臆断恰恰暴露了他们所掩饰的失败。”贝克尔的观点虽然比较极端,但却可以让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不要臆断地分析,个体股市参与者的“羊群行为”多少是有几份理性的。如社会心理学可控实验证实:当观察现实很模糊时,大众就成为信息源,或者说大众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应如何行动的信息。在股市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个体无法从有限的股价信息中做出合理的决定,从众就是其理性行为,虽然这种理性含有不得已的意味。所以我认为,股市的羊群行为经常是以个体的理性开端的,通过其放大效应和传染效应,跟风者们渐渐表现出非理性的倾向,进而达到整体的非理性。当股市炒作过度时,就出现了“非理性繁荣”。这就如同一片肥沃的草原上只有几只羊,应该说它们会吃的很饱。但是某天吸引来了一大群羊,这时候草原就要被啃食成荒漠了。同时羊群越来越吃不饱了,有一些倒下了,有一些迁徙了,但是如果是只聪明的羊,那它就不应该跟着大部队,应该留在这里,这样等草长出来了就会变成肥羊了。所以有的时候大家都认为某件事是怎样的时候,其实事实可能正好相反。[编辑本段]炒股要克服羊群效应假如你在绝望时抛售股票,你一定卖得很低。——投资大师 彼得·林奇 当市场处于低迷状态时,其实正是进行投资布局,等待未来高点收成的绝佳时机,不过,由于大多数投资人存在“羊群效应”的心理,当大家都不看好时,即使具有最佳成长前景的投资品种也无人问津;而等到市场热度增高,投资人才争先恐后地进场抢购,一旦市场稍有调整,大家又会一窝蜂地杀出,这似乎是大多数投资人无法克服的投资心理。 如何尽量避免跟风操作呢,我们的建议是:投资人结合自身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度等因素,设定获利点和止损点,同时控制自己情绪来面对各种起落,加强个人“戒急用忍”能力,这样才能顺利达成投资目标。 基金投资虽然不应像股票一样短线进出,但适度转换或调整投资组合也是必要的,因为有些风险基金是无法避免的,如市场周期性风险,即使是明星基金也必须承担随着市场景气与产业周期起伏的风险。 设定获利点可以提醒您投资目标已经达到,避免陷入人性贪婪的弱点,最终反而错失赎回时机,使获利缩水。 设定止损点则可以锁定您的投资风险,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更大损失。当基金回报率达到损益条件,您就应该判断是否获利了结或认赔赎回。设定获利点和止损点的参考依据很多,一般而言,投资人可以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度、获利期望值、目前所处年龄阶段、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所在的市场特征加以考虑,同时定期检查投资回报情况,这样才能找出最适合自己投资组合的获利及止损区间。这里特别强调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基金投资适合懒人,但仍须每季度检查基金表现、排名变化、投资标的增减,为最终的赎回或转换提供决策依据,以免错失最佳卖点或过早出局。 需要指出的是,当基金回报达到自己设定的获利点或止损点时,并不一定要立刻获利了结或认赔卖出,此时应评估市场长线走势是否仍看好、基金操作方向是否正确,以及自己设定的获利点或止损点是否符合当时市场情况,再决定如何调整投资组合。如果是因为市场短期调整而触及止损点,此时不宜贸然赎回,以免市场马上反弹,您却因为耐性不足而卖在低点。如果基金业绩在同类型基金中表现突出,同时所在市场长线也看好,只是因为短期波动达到止损点,此时如果能容忍继续持有的风险,或许您应该重新设定警示条件,甚至可趁机加码,达到逢低摊平的目的。反之,当市场由多头转为空头已成定局,或者市场市盈率过高,市场风险增大时,无论是否达到获利点,都应尽快寻求最佳赎回时机。[编辑本段]职场中的羊群效应在竞争激烈的“兴旺”的行业,很容易产生“羊群效应”,看到一个公司做什么生意赚钱了,所有的企业都蜂拥而至,上马这个行当,直到行业供应大大增长,生产能力饱和,供求关系失调。大家都热衷于摹仿领头羊的一举一动,有时难免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   对于我们这些职场里的人而言,往往也可能出现“羊群效应”。做IT赚钱,大家都想去做IT;做管理咨询赚钱,大家都一窝蜂拥上去;在外企干活,成为一个嘴里常蹦出英语单词的小白领,看上去挺风光,于是大家都去学英语;现在做公务员很稳定,收入也不错,大学毕业生都去考公务员……   我们不是羊,我们要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衡量自己。  我们应该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工作,而不是所谓的“热门”工作,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热门”的职业不一定属于我们,如果个性与工作不合,努力反而会导致更快的失败。我们还要留心自己所选择的行业和公司中所存在的潜藏危机,任何行业和企业都不可能是“避风港”,风险永远是存在的,必须大胆而明智地洞察。在有了这点儿危机意识之后,自然就要预备好对策,当危机真正到来时该怎么办?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中,坐吃山空的小老鼠最终没有奶酪可吃,而有危机意识、到处寻找新的奶酪的小老鼠,却在旧的奶酪吃光之前,就寻找到了新的生机。[编辑本段]证券市场上的羊群效应及其博弈分析羊群效应是证券市场的一种异象,它对证券市场的稳定性,效率有很大影响。在国外的研究中,信息不对称、经理人之间名声与报酬的竞争是羊群行为的主要原因,文章对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羊群行为进行了理论、博弈分析,从另一个角度揭示这一异象的原因与影响。  金融市场中的“羊群行为”(Herd behavior)是一种特殊的非理性行为,它是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或者过度依赖于舆论,而不考虑自己的信息的行为由于羊群行为是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性行为,对于市场的稳定性效率有很大的影响,也和金融危机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羊群行为引起了学术界、投资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Banerjee (1992) 认为羊群行为是一种“人们去做别人正在做的事的行为,即使他们自己的私有信息表明不应该采取该行为”,即个体不顾私有信息,采取与别人相同的行动。Shiller (1995) 则定义羊群行为是一种社会群体中相互作用的人们趋向于相似的思考和行为方式。比如在一个群体决策中,多数人意见相似时,个体趋向于支持该决策(即使该决策是不正确),而忽视反对者的意见。   我们认为我国股票市场个体投资者羊群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A.我国股票市场个体投资者呈现出非常显著的羊群行为,并且卖方羊群行为强于买方羊群行为,时间因素对投资者羊群行为没有显著影响,投资者的羊群行为源于其内在的心理因素。  B.不同市场态势下,投资者都表现出显著的羊群效应,也就是无论投资者是风险偏好还是风险厌恶,都表现出显著的羊群效应。  C.股票收益率是影响投资者羊群行为的重要因素。交易当天股票上涨时,投资者表现出更强的羊群行为。投资者买方羊群行为在交易当天股票下跌时大于上涨时,而卖方羊群行为则相反。总体上卖方羊群行为大于买方羊群行为。  D.股票规模是影响投资者羊群行为的另一重要因素。随着股票流通股本规模的减小,投资者羊群行为逐步增强,这与国外学者的研究具有相同的结论。  1羊群效应的原因研究  关于羊群行为的形成有以下几种解释。哲学家认为是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心理学家认为是人类的从众心理,社会学家认为是人类的集体无意识,而经济学家则从信息不完全、委托代理等角度来解释羊群行为,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1.1 由于信息相似性产生的类羊群效应  Froot,Scharfstein和Stein(1992)指出,机构投资者具有高度的同质性,他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对盈利预警或证券分析师的建议等相同外部信息作出相似反应,在交易活动中则表现为羊群行为。  1.2 由于信息不完全产生的羊群效应  信息可以减少不确定性,投资者获得准确、及时和有效的信息就意味着可以获得高额利润或者避免重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在现实市场中,信息的获得需要支付经济成本,不同投资者获得信息的途径和能力各不相同,机构投资者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的规模优势,个体投资者在信息成本的支付上远远不能同机构投资者相比。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机构投资者比个体投资者获得更多的有效信息,个体投资者在获取有效信息和获得投资收益时处于不利地位。个体投资者为了趋利避险、获得更多的真实经济信号,将可能四处打探庄家的“内幕消息”,或是津津乐道于“莫须有”的空穴来风,在更大程度上助长了市场的追风倾向。   而实际上即便是机构投资者,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下,假设每个投资者都拥有某个股票的私有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投资者自己研究的结果或是通过私下渠道所获得;另一方面,即使与该股票有关的公开信息已经完全披露,投资者还是不能确定这些信息的质量。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无法直接获得别人的私有信息,但可以通过观察别人的买卖行为来推测其私有信息时,就容易产生羊群行为。尽管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处于信息强势,但是由于机构投资者相互之间更多地了解同行的买卖情况,并且具有较高的信息推断能力,他们反倒比个人投资者更容易发生羊群行为。  1.3 基于委托代理产生的羊群效应  1.3.1 基于委托代理人名誉的羊群效应  Scharfstein(1992)等提供了基金经理和分析师基于名誉的羊群效应理论。由于投资经理的能力是不确定的,对名誉的担忧就产生了。  代理人1在得到“收入为高”的信号后进行投资。由于代理人2关心的是他的名声,不论信号如何,都会采取和代理人1一样的投资策略。因为如果决策正确,他的名声就得到增加;如果错误,则表明要么两人都是愚蠢的,要么两个人都是聪明的,但得到了同样的错误的信号,这并不损害其名声。如果采取不同的决策,委托人就认为至少有一个人是愚蠢的。因此代理人2会一直运用羊群策略,而不管他和代理人1之间的信号差异。  如果几个投资经理相继做出投资决策,每个人都模仿第一个进行选择的投资经理的决策。最终,如果投资是有利可图的,好的信号将占优。私人信息最终将不会体现在投资决策中,因为所有投资经理都会跟随第一个投资经理做出决策。于是,这种羊群效应是无效的。而且,它是脆弱的,因为,后面的投资经理的投资行为会因为第一个投资经理所收到的一点信息而改变。  1.3.2 基于代理人报酬的羊群效应  如果投资经理的报酬依赖于他们相对于别的投资经理的投资绩效,这将扭曲投资经理的激励机制,并导致投资经理所选择的投资组合无效(Brennan,1993)。  Maug(1996)等考察了风险厌恶的投资者,其报酬随着投资者的相对业绩而增加,随着投资者的相对业绩而减少。代理人和他的基准投资经理人都有着关于股票回报的不完全信息。基准投资人先进行投资,代理人观察基准投资人的选择后选择投资组合。基于前面的信息不充分的羊群效应模型,投资经理的投资组合选择将倾向于选择和基准投资人相近的投资组合。而且,报酬制度也鼓励投资经理模仿基准投资人的选择,因为,如果他的投资绩效低于市场的平均投资绩效,他的报酬将受到影响。  2 羊群效应中的博弈分析  羊群效应的产生源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其个人利益的考虑,因此,用博弈论的方法,我们可以更深刻的了解羊群效应产生的原因。  2.1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之间的博弈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博弈实际上可以看做智猪博弈的一种变形,我们假设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都投资于股市,机构投资者由于资本较大,如果依据正确的信息投资,可以得到100的利益,而个人投资者依据正确的信息投资只可以得到5的利益,双方都可以选择收集并分析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为20,也可以简单的只收集对方的行动信息而跟随,这样产生的费用为1,双方都放弃收集信息,产生效用为零。如果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都采取收集信息并分析的行为,那么机构投资者将得到利益为(100-20=80),个人投资者则可以得到(5-20=-15),若机构投资者收集信息,个人投资者跟随,产生的利益为,机构投资者(100-20=80),个人投资者(5-1=4),如反之,则利益分别为-15,99,由此产生以下利益矩阵:  在这个博弈模型里,个人投资者等同于智猪博弈里的小猪,他具有严优策略———不收集信息而坐享其成,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若不去收集与分析信息,那最后的结果是大家的利益都是零。而机构投资者去收集并分析信息,虽然会让个人投资者占到了便宜,但是毕竟有所得,因此这个博弈的累次严优解是,机构投资者收集并分析信息,个人投资者分析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并跟随。因此也产生了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的羊群行为。  2.2 经理人之间的博弈  经理人之间的博弈行为比较复杂,但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型对它进行大致的分析,假设有两位互相竞争的经理人,对于目前市场上已经产生的某一经理人投资行为,都有两种选择,跟随与不跟随,我们假设此投资策略成功率P=0.5,若成功的话将得到10的收益,若失败,则产生10的损失,他们也可以选择不跟随这一投资行为,利用自己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这样成功率P2=0.7,收益状况不变。这样我们可以计算各个策略的收益期望值  跟随的收益期望I1=10*0.5+-10*0.5=0  不跟随的收益期望为:I2=10*0.7+-10*0.3=4  最后博弈得到一个最优解,这同时也是一个有效解,就是不跟随-不跟随,而这实际上基于一个相当理想化的假设,即对于经理人而言,效用=收益。上述收益期望矩阵并没有反映上文所述的对经理人名誉及报酬的考虑,而我们可以断定对于经理人来说,与其他投资者一起决策失误跟单独决策失误,其损失是不一样的,不跟随行为产生的决策错误,除了基金金钱上的损失,还有名誉上的风险,被认为是愚蠢的投资经理,则有失去工作的可能。而职业经理人对于名誉及工作机会的担忧,无疑会对其决策立场产生影响,因此必须用经理人效用矩阵来代替收益期望矩阵,对于经理人,由于不跟随而产生的决策失误,其损失为:帐面损失+经理人个人名誉及报酬损失=10+20=30,由此我们可以得出:  跟随的效用期望为u1=10*0.5+-10*0.5=0  不跟随的效用期望为u2=10*0.7+-30*0.3=-2  在这种情况下,跟随-跟随是博弈的均衡解,这也证明了羊群效应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在很多情况下,职业经理人会舍弃自己相对正确的信息与投资策略,而去跟随一个未知的投资策略,以达到他本人职业的稳定与名誉的提高。  3 羊群行为的影响  (1)由于“羊群行为”者往往抛弃自己的私人信息追随别人,这会导致市场信息传递链的中断。但这一情况有两面的影响:第一,“羊群行为”由于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从而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当投资基金存在“羊群行为”时,许多基金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股票的超额需求对股价变化具有重要影响,当基金净卖出股票时,将使这些股票的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跃;当基金净买入股票时,则使这些股票在当季度出现大幅上涨。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了市场的稳定运行。第二,如果“羊群行为”是因为投资者对相同的基础信息作出了迅速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羊群行为”加快了股价对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场更为有效。  (2)如果“羊群行为”超过某一限度,将诱发另一个重要的市场现象一一过度反应的出现。在上升的市场中(如牛市),盲目的追涨越过价值的限度,只能是制造泡沫;在下降的市场中(如熊市),盲目的杀跌,只能是危机的加深。投资者的“羊群行为”造成了股价的较大波动,使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下降。  (3)所有“羊群行为”的发生基础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因此,一旦市场的信息状态发生变化,如新信息的到来,“羊群行为”就会瓦解。这时由 “羊群行为”造成的股价过度上涨或过度下跌,就会停止,甚至还会向相反的方向过度回归。这意味着“羊群行为”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这一点也直接导致了金融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羊群效应与营销  羊群效应在营销领域可以说是个不错的技巧,亦称从众成交法。它是指行销员巧妙地应用客户的从众心理,促使客户消除疑虑,进而快速决策。它适用于所有具有从众心理的人。  这一营销技巧战略的优点很明显:  1. 可以消除客户的疑虑,强化客户的安全感。  2. 可使客户产生紧迫感,即别人都已购买了,我们不买就不应该了。  3. 可带动许多人的购买行为,形成连锁反应。  但是这一技巧也存在一定的缺点:  1. 可能会使客户受到有很多人购买的影响,而忽视了对产品本身的研究,导致客户盲目购买。这种购买行为很容易在冷静之后产生后悔心理,这样难免会给公司及行销人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如果没有足够的行销经验,在使用这个策略时,很容易因为把握不当,在介绍有好多人购买或提供其他证据时,顾此失彼,甚至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因此,在营销过程中应用羊群效应时必须注意:  * 一定要准确地选好中心客户,以便说服其他人跟随购买。  * 在不泄露公司机密的前提下,用具体例证向客户介绍,而不能仅凭口头说说。  * 行销员应讲究职业道德,不能用夸张的事实去误导客户,不能用虚假的情报蒙骗客户。  * 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客户主动询问有多少人购买时,行销员顺水推舟地介绍效果才会最好,千万不要抢先介绍。  * 如果客户关心有谁购买了,行销员应重点说明某个名人或某个有影响的人已经购买,以发挥权威效应法。   核心理念:人类存在着从众心理,很多时候会产生盲从行为。   应用要诀:独立思考,慎重行动;勇于创新,抢占先机。   应用领域: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企业经营。国际金融国家和地区之间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联系而产生的货币资金的周转和运动。   国际金融与一国的国内金融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很大区别。国内金融主要受一国金融法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而国际金融则受到各个国家互不相同的法令、条例以及国际通用的惯例和通过各国协商制订的各种条约或协定的约束。由于各国的历史、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它们在对外经济、金融领域采取的方针政策有很大差异,这些差异有时会导致十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  国际金融由国际收支、国际汇兑、国际结算、国际信用、国际投资和国际货币体系构成,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譬如,国际收支必然产生国际汇兑和国际结算;国际汇兑中的货币汇率对国际收支又有重大影响;国际收支的许多重要项目同国际信用和国际投资直接相关,等等。[编辑本段]国际金融构成国际金融作为一个学科可以分为两个构成部分:国际金融学(理论、体制与政策)和国际金融实务。前者包括:国际收支、外汇与汇率、外汇管理、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货币体系、地区性的货币一体化以及国际金融协调和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等。后者的内容则包括:外汇交易(包括国际衍生产品交易)、国际结算、国际信贷、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银行业务与管理等等。[编辑本段]国际收支国际收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际收支即“一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商品、债务和收益的交易以及债权债务的变化”。国际收支一般按一年、半年或一个季度计算。一国的国际收支不但反映它的国际经济关系,而且反映它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   长期以来,国际收支的主要问题是:许多国家国际收支不平衡,各国为调节、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常常产生许多矛盾和斗争。一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是经常现象,要做到收支相抵、完全平衡十分困难。但是,无论是逆差还是顺差,如果数额巨大且又长期持续存在,都会引起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各国政府大都会采取各种干预措施,力求改善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一国采取措施往往会引起其他有关国家相应采取对抗和报复行动,从而减弱或抵消该国调节措施的作用。而且,有时调节国际收支的办法又同发展国内经济的要求背道而驰。譬如提高利率,若恰逢经济复苏时期,这一措施就会大大影响经济的恢复;而经济复苏受阻,又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增长。   一国的国际收支与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有所区别。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国的货币资金收付行为,国际收支平衡表则是将一国一定时期(一年、半年或一个季度)的国际收支情况分别按不同项目编制的记录和统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可以综合反映一国同外国在一定时期内货币资金往来的全面情况,因此各国都很重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工作。[编辑本段]国际汇兑国际汇兑是指因办理国际支付而产生的外汇汇率、外汇市场、外汇管制等安排和活动的总和。   外汇一般指充当国际支付手段、国际流通手段和购买手段的外国货币以及外币支付凭证。金银成为货币后,作为国际支付的主要手段是贵金属。票据出现后,作为信用工具也可用来办理国际支付。汇率是以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实行金本位制时,各国货币汇率波动不大,处于相对稳定状态。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金本位制彻底崩溃,从此开始了不能兑换黄金的纸币制度由于通货膨胀长期存在,纸币不断贬值,各国汇率不稳定的状态日趋严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据以订出各国货币的固定汇率。固定汇率制对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973年,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完全解体,各国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此后,由于不再有固定汇率制的限制,汇率波动频繁,波幅较大,对各国的对外贸易影响极大。为此,世界各国均对本国汇率的动态实行某种程度的控制或干预。  外汇管制是一个国家为维护本国经济权益和改善国际收支,对本国与外国的国际汇兑、国际结算等实施的限制和管理。当代几乎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实行有利于本国的外汇制度,只是方式、方法和具体内容有所不同而已。[编辑本段]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办理货币收支调拨,以结清不同国家中两个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的行为。它主要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结算方法等。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汇款 信用证和托收方式。根据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汇款又分国外汇入汇款和汇出国外汇款;信用证又分出口信用证和进口信用证;托收又分出口托收和进口代收。  出口托收(Export Collection):银行受出口商委托,以出口商提交的债权凭证和商业票据,通过其国外代理行或海外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以实现资金划拨的业务。出口托收有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形式 。  进口代收(Inward Collection): 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国际结算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在各国经济交往中自发产生的,汇款、托收、信用证等主要国际结算方式都是历史的产物。20世纪60~80年代,广泛采用电子计算机、电传、电视转帐等现代化手段,结算的技术水平大大提高。  国际结算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国际金融业务,且涉及许多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异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对国际结算方式的要求和选择,经常发生各种矛盾和冲突。各国都力争采用对本国最为有利的结算方式。[编辑本段]国际信用国际信用是国际货币资金的借贷行为。最早的票据结算就是国际上货币资金借贷行为的开始,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现代国际金融领域内的各种活动几乎都同国际信用有着紧密联系。没有国际借贷资金不息的周转运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就无法顺利进行。国际信用主要有:国际贸易信用、政府信贷、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银行信用、发行债券、补偿贸易、租赁信贷等。  国际信用同国际金融市场关系密切。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信用赖以发展的重要条件,国际信用的扩大反过来又推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按资金借贷时间长短可分为两个市场,一是货币市场,即国际短期资金借贷市场;二是资本市场,即国际中长期资金借贷市场国际金融市场中规模最大的是欧洲货币市场,这个市场上的借贷资本是不受各国法令条例管理的欧洲货币。在欧洲货币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欧洲美元,其次是欧洲马克。此外还有亚洲美元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是巨额国际资金的供求集散中心,它和由其延伸出来的其他众多国际金融市场及离岸金融市场,将世界各地的金融活动都纳入庞大的金融网络,使借贷资金的国际化有了更深入的发展。[编辑本段]国际投资各国官方和私人对外国进行的投资,其总体就是全球范围的国际投资。国际投资是货币资本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以获取更多利润为目的的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国际投资几乎全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输出。战后,苏联、东欧国家开始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与此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参加对外投资活动,其中主要是石油输出国。20世纪到80年代初,对外投资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已有40余个。  21世纪后,国际投资进入金融经济的新时代.对冲基金发挥了跨时代的作用。[编辑本段]国际货币体系自发或协商形成的有关国际交往中所使用的货币以及各国货币之间汇率安排的国际制度。这是国际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初的国际货币制度是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世界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这个体系一方面通过固定汇率制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战后经济和世界贸易的恢复和发展,一方面使美元取得了等同于黄金的地位美元的优越地位使它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支付手段、国际流通手段和购买手段,并成为许多国家外汇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随着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些国家的货币也相继开始发挥与美元不相上下的作用。1973年美元再度贬值以后,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崩溃。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   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多次讨论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问题,并于1969年和1978年两次修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但由于各国间的矛盾和冲突,国际货币制度存在的困难和缺陷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国际金融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在银行系统、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企业从事国际金融业务、国际贸易业务及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基本掌握经济学科的基础理论;系统掌握外汇、外资、国际结算等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现代化银行的经营管理方法,以及有关信托投资、资金融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有关国际金融的法律、方针与政策;熟练掌握英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能用英语从事业务工作。   国际金融专业主要开设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结算、外汇银行会计、保险概论、投资项目评估、英文函电等。 外包外包是一个战略管理模型,所谓外包(Outsourcing),在讲究专业分工的二十世纪末,企业为维持组织竞争核心能力,且因组织人力不足的困境,可将组织的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品质,集中人力资源,提高顾客满意度。外包业是新近兴起的一个行业,它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   外包将您解放出来以更专注于核心业务。外包合作伙伴为您带来知识,增加后备管理时间。在执行者专注于其特长业务时,为其改善产品的整体质量。最近外包协会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外包协议使企事业节省9%的成本,而能力与质量则上升了15%。 公司需要获得其内部所不具备的国际水准的知识与技术。外包解放了公司的财务资本使之用于可取得最大利润回报的活动。   外包使一些新的经营业务得以实现。一些小公司和刚起步的公司可因外包大量运营职能而获得全球性的飞速增长。   一方面,有效的外包行为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在管理系统实施过程中,把那些非核心的部门或业务外包给相应的专业公司,这样能大量节省成本,有利于高效管理。   举例来说,一个生产企业,如果为了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而组织一个车队,在两个方面其成本会大大增加:   1、管理成本增加,因为它在运输领域不具备管理经验;   2、因管理不善,运输环节严重影响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从而导致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增加。如果把运输业务外包给专业的运输企业,则可以大幅度降低上述成本。   另一方面,企业也因市场竞争的激烈面临巨大的挑战   市场竞争的加剧,使专注自己的核心业务成为了企业最重要的生存法则之一。因此,外包以其有效减低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特性成了越来越多企业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商业措施。美国著名的管理学者杜拉克曾预言:在十年至十五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   如:经济不景气时,企业会裁掉一些非核心业务的部门,这往往是不得矣而为之,负面影响很大,团队的稳定、额外支出等,但如果一开始这些非核心业务就是外包给专业的组织去做,那么损失一定会减少到最小。   据IDC统计,1998年全球外包服务方面的开支为990亿美元。IDC估计,到2003年全球资源外包服务开支将突破1510亿美元,此时期全球外包服务市场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2.2%,亚太地区则为15.1%。   尽管2001年全球市场低迷,但中国市IT服务市场却是一枝独秀,增长率高达46.3%,IDC预测,到2006年,中国IT服务市场规模可望超越103亿美元,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3%。   IDC表示,目前中国IT服务市场以常规服务,包括系统集成、硬件支持、安装及客户应用软件管理为主。较为高端的服务项目,如咨询、外包等服务项目有发展潜力。   总之,接受外包这种新的经营理念是一种必然趋势,外包服务势在必行。[编辑本段]外包的地理分类外包根据供应商的地理分布状况划分为两种类型: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   境内外包是指外包商与其外包供应商来自同一个国家,因而外包工作在国内完成。   离岸外包则指外包商与其供应商来自不同国家,外包工作跨国完成。   由于劳动力成本的差异,外包商通常来自劳动力成本较高的国家,如美国、西欧和日本,外包供应商则来自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如印度、菲律宾和中国。   虽然境内和离岸外包具有许多类似的属性,但它们差别很大。境内外包更强调核心业务战略、技术和专门知识、从固定成本转移至可变成本、规模经济、重价值增值甚于成本减少;离岸外包则主要强调成本节省、技术熟练的劳动力的可用性,利用较低的生产成本来抵消较高的交易成本。在考虑是否进行离岸外包时,成本是决定性的因素,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供应商等因素次之。   外包的范围按工作性质可分为“蓝领外包”和“白领外包”。“蓝领外包”指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白领外包”亦称“服务外包”,指技术开发与支持其他服务活动的外包。其中技术开发与支持的外包一般采用一次性项目合同的方式寻求第三方专业公司的服务,称为“合同外包”;其他服务活动的外包多通过签定长期合同的方式交由专业外包提供商进行,称为“职能外包”。[编辑本段]哪些业务适合外包?通常外包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其次是人力资源、财务和会计。[编辑本段]谁被全球发包商青睐?印度目前是IT离岸外包市场的中心,据称至少80%的全球外包业务都去了印度。其它外包目的地则遍及亚洲、欧洲、非洲和南美洲,包括中国、菲律宾、俄罗斯、墨西哥、新加坡、爱尔兰、北爱尔兰、以色列、南非、东欧和巴基斯坦等。这些国家的排序比较模糊,因为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缺陷。   根据McKinsey的调查,印度是迄今为止最受离岸外包业务青睐的地区,这主要得益于其在成本和质量上的综合优势。爱尔兰和以色列可以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多语言人才,但费用过高。有些国家则是质量和成本之外的因素较为突出。例如,中国可以提供较低成本和有特殊技能的软件专业人才,以完成那些文档已丢失的项目。与印度相比,中国的竞争优势在于劳动力成本,但在质量上远远落后。[编辑本段]外包的优点避免组织过度膨胀,集中人力资源降低成本   利润提升,成本降低,资金可做更高效益   投资致力企业竞争力,提升效益与客户满意度   不受限既有的专业知识技能,企业运作更灵活[编辑本段]什么是业务外包在21世纪初期,世界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工作时代流水线所体现出的企业分工协作已经扩展到企业、行业之间,那种传统的纵向一体化和自给自足的组织模式可以说不灵了。将公司部分业或机能委托给外部公司的业务外包正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组织方式和竞争手段。   业务外包的英文为Out Souring,也有人将之译为外部委托,或者资源外包。尽管业务外包这种经营形式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但其本质是把自己做不了、做不好或别人做得更好、更全面的事交由别人去做,准确一点讲,业务外包是一种管理策略,它是某一公司(称为发包方),通过与外部其他企业(称承包方)签订契约,将一些传统上由公司内部人员负责的业务或机能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的经营形式。业务外包被认为是一种企业引进和利用外部技术与人才,帮助企业管理最终用户环境的有效手段。   今天,全球竞争中的成功者已经学会把精力集中在经过仔细挑选的少数核心本领上,也就是集中在那些使他们真正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技能与知识上。通过业务外包--即把一些重要但非核心的业务或职能交给外面的专家去做,而企业的领导人能把公司的整体动作提高到世界最高水平,而所需的费用则与目前的开支相等或者有所减少,与此同时,他们还往往可以省去一些巨额投资。[编辑本段]什么是人事外包?人事外包(HR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人事外包协议以规范双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提供外包的人事服务项目。   它是策略地利用外界资源,将企业中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与管理责任部分或全部转由专业服务机构承担。   这包括二个方面内容:   一是策略地利用,即是指企业必须有选择性地将组织内的部分或全部予以外包,而不是与代加工性质一样的外包;   二是外包的工作或项目必须由专业服务机构来完成,这依赖于专业人力资源机构的快速发展及其专业化。   从这个概念出发,实施人力资源外包有二个前提。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工作在操作上具有基础性、重复性、通用性的特点,这使人力资源外包成为可能;   二是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为人力资源外包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编辑本段]人事外包的项目国外通行的外包服务项目,包含了很多方面,有些企业相当于将所有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服务都外包出去,一般来看,流行的外包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员工招聘:即代企业寻找、招聘合格员工;   2.员工培训:代企业进行相关的各种培训;   3.人事代理:代发工资、福利、四金交纳、人事档案管理、员工证明、护照等。   4.人员外包:即人才租赁或人才派遣;   5.人事相关咨询:包括薪资调查、政策咨询、离职面试(国外通行的方法,以了解员工满意度)、员工满意度调查、组织规划……[编辑本段]人事外包的决定因素影响人事外包发展主要的因素首先是企业观念。目前国内人力资源管理,多数企业依然停留在“人治”方面,不规范、不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随处可见。很多企业认为人力资源管理本身不需要投入太多,随意化的管理,带来的不仅仅是对公司的损失,同时也是对人才的浪费,只有企业管理者转变了观念,真正认识到“人”的重要性,才能够认识到人事外包服务的必要性;   其次是企业的成本控制和人员编制问题。当前企业没有规范人事管理的观念,一些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都是简单拼凑起来的,更不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大量地投入了,这也直接影响了企业是否会接受外包服务;   第三是服务商的规范经营和专业化程度。虽然国内的人才机构发展突飞猛进,但是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不高等等,加上一些非法经营的中介机构的违规经营,使服务商的诚信度大打折扣;   第四是法律法规的健全、网络化、系统化的流程管理、统计分析等配套的综合因素,对人事外包的实施都有很大的影响。[编辑本段]什么是IT外包服务?IT外包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在内部专职电脑维护工作人员不足或没有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全部电脑、网络及外设的维护工作转交给专业从事电脑维修维护的公司来进行全方位的维护。   深入的讲还包括搞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应用系统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协助企业用较低的投入获得较高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选择IT外包服务,可以节省65%以上的人员开支,并减少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使您公司更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并且可以获得更为专业,更为全面的稳定热情服务。例如烽火猎聘这类发展较早的猎头公司都提供类似服务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立足,必须更加专注其核心业务,IT环境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并不是其专注的内容,但随着IT技术的迅猛发展,他越来越渗透到企业的核心业务中,从而IT对企业的可靠性,可用性,快速适应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与企业要求较低的IT运营成本,高效的工作效率,专业的技术支持能力存在着巨大的矛盾。   IT基础架构管理   局域网的维护于改造   电脑硬件及外设的维护、维修、升级   桌面系统的维护   软件故障的维护   IT环境管理   IT资源管理   IT环境分析,优化,安全管理   桌面系统的优化   系统资源的管理   咨询服务   为企业的ERP系统的建立、运作、和管理以及企业其他信息化的建设提供咨询及建议   培训   为企业提供网络以及相关软件的使用培训   预防性定期维护   紧急故障处理   远程电话支持服务   专人驻场式服务   初级评审 阶段与客户建立融洽的工作关系,制定出最适合客户的服务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的保障客户的资源使用。   实施阶段 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服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有效反馈 周期性的从客户处反馈服务质量,针对系统现状和客户意见与客户方管理人员共同商定下阶段维护工作重点和改造措施   Q&A巡检 公司服务质量监督人员到客户处做技术巡检,调整服务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编辑本段]什么是软件外包?所谓软件外包就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软件公司将他们的一些非核心的软件项目通过外包的形式交给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的公司开发,以达到降低软件开发成本的目的。众所周知,软件开发的成本中70%是人力资源成本,所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将有效地降低软件开发的成本。   软件外包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软件公司降低成本的一种重要的手段。目前,全球软件的销售额为6,000亿美元,而其中软件外包的销售额即达到 500~600亿美元。预期到2005年软件外包的销售额将达到1,000亿美元。软件外包的大幅度增长为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的印度和中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编辑本段]外判或称外包外判(Outsourcing)或称外包,于1980年代流行起来的商业用语,是商业活动决策之一,指将非核心业务下放给专门营运该项运作的外间第三者,原因是为了节省成本、集中精神于核心业者、善用资源、获得独立及专业人士服务等。 外包和离岸外包经常被混用,但是外包主要是与组织的重组相关,而离岸外包更强调的是国家。当然,在当今全球化的前提下,这两个概念并不是互斥的。从根本和历史上讲,外包是一个有关在团体内和团体间对劳动力进行组织的术语。   &外包&指将一个业务功能的管理控制和/或业务决策转移或者共享给外部的供应商。这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双向信息交流和沟通,外包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和信任。这种不同经济个体间的关系与传统的服务买家和卖家的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外包关系中,双方动态的集成和共享对于劳动力流程的管理控制,而传统的买卖关系保持双方的完全独立。经常被外包的业务领域包括: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物业设施管理,房地产管理和会计。很多公司也外包客户支持(英语:Customer Support)、呼叫中心(英语:Call Center)等业务,以及工程和制造。现在有一些争论,一些是针对外包的利益和成本,一些是针对如何对外包进行分类。   外判又分为大判、二判及三判等,他们之间可能有专业分工,不幸的结果是剥削。[编辑本段]什么是电子商务外包?电子商务外包是一种新的商业服务。电子商务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技术和市场营销的双重支持,在网络日渐重要的当今社会,中小企业一方面迫切希望能通过网络开展电子商务,另一方面又受到经验少、专业人才缺乏和成本高企的限制。因此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应运而生,企业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功能,从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包装”、“宣传”和“销售”三个要点出发,提供以网站建设、网站推广和网上贸易为重点,相关服务为辅助的一系列服务。  外包术语表  应用服务提供商(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ASP)  ASP是提供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络的企业、如电子邮件服务、薪金流程管理、ERP应用等  业务流程外包(BPO)  业务流程外包是指对前台功能以及后勤服务实行外包、尤其是指外包哪些由白领、文职人员的岗位工作、例如会计、人力资源以及医疗编码和医疗转录等  竞争性外包(competitive insorcing)  竞争性内容是指企业内部员工与极富竞争性的第三方力量竞标企业某一具体业务的过程、参见内包(insorcing)  委约生产(contract manufcaturing)  委约生产是指将某项生产性工作外包给境内或境外的第三方、被委托者拥有受理合约的设备设施和生产技术  协力式外包 (co-sourcing)  协力式外包是指企业的业务功能又内部员工与拥有专业知识的外部力量共同完成、如咨询公司等  设备管理(facilties management)  设备管理是一项具体的外包解决方案、是指客户选择某一外包提供商对其一项或者多项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进行负责、  内包(insorcing)  内包是外包的一种应变措施、是指将外包功能完全交给企业的内部另一部门来执行、换句话说、就是籍由改善某一区域的运营来承担来自其他部门的工作、在美国、该术语也被用来指哪些美国投资的外资公司雇佣美国本土员工  近岸外包(nearshoring)  近岸外包是指企业将业务外包给境内公司、其特点为距离短、联络方便、在相同或相近的时区  离岸外包(Offshoring)  离岸外包是将业务外包给境外公司、将业务外包给近邻国家的公司、有时候也会被视为近岸外包、见上一条  服务级别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 SLA)  SLA是指一份外包外包合同的附件文件(或单独合约)、它规定了外包服务的类型、价值以及提供条件、一般来讲、SLA是对质量的规定、如反映时间、有效性、速度、等等  共享服务(shared services)  共享服务是指将企业其他部门所共需的业务功能包给内部的一个拥有特别技能的部门或团队、例如、制造公司的采购部门、就可以为公司的所有生产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共享服务也可以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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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不动产一般是指房屋建筑物以及不可分割的附着物,包含在固定资产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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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immovable propertVy 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民法学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按照不同的标准,物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原物与孳生物、有主物与无主物等。 其中,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电脑、电视、书桌这样子的东西平时是不动的,但这并不是不动产。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移动并且不会因移动而造成价值上的贬损。这些东西在现实中不移动,是因为你不想移动,而不是不能移动。所以,你的电脑电视书桌等都是动产。 各国对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也是不同的。现在,国际上并不是单纯地把是否能移动及如移动是否造成价值的贬损作为界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物的价值大小、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飞机、船只等,国际上通行将其界定为不动产。因为其价值较大、办理物权变动时要到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等。 动产和不动产有时是可以互变的。例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如果采摘了下来,那就变成了动产。钢材水泥等是动产,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变成了不动产。 债务人是指在经济上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即“我欠人” 债权人则是指在经济上亨有要求对方偿还一定价值的权利的人,即“人欠我”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 固定资产 Fixed Assets 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重要原则,一个企业把劳动资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价值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它本身的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它的磨损分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两种情况;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叫做折旧,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限总和法等;固定资产在物质形式上进行替换,在价值形式上进行补偿,就是更新;此外,还有固定资产的维持和修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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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immovable propertVy 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民法学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按照不同的标准,物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原物与孳生物、有主物与无主物等。 其中,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电脑、电视、书桌这样子的东西平时是不动的,但这并不是不动产。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移动并且不会因移动而造成价值上的贬损。这些东西在现实中不移动,是因为你不想移动,而不是不能移动。所以,你的电脑电视书桌等都是动产。 各国对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也是不同的。现在,国际上并不是单纯地把是否能移动及如移动是否造成价值的贬损作为界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物的价值大小、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飞机、船只等,国际上通行将其界定为不动产。因为其价值较大、办理物权变动时要到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等。 动产和不动产有时是可以互变的。例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如果采摘了下来,那就变成了动产。钢材水泥等是动产,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变成了不动产。 债务人是指在经济上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即“我欠人” 债权人则是指在经济上亨有要求对方偿还一定价值的权利的人,即“人欠我”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 固定资产 Fixed Assets 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重要原则,一个企业把劳动资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价值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它本身的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它的磨损分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两种情况;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叫做折旧,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限总和法等;固定资产在物质形式上进行替换,在价值形式上进行补偿,就是更新;此外,还有固定资产的维持和修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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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和不动产有时是可以互变的。例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如果采摘了下来,那就变成了动产。钢材水泥等是动产,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变成了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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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immovable propertVy 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民法学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按照不同的标准,物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原物与孳生物、有主物与无主物等。 其中,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电脑、电视、书桌这样子的东西平时是不动的,但这并不是不动产。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移动并且不会因移动而造成价值上的贬损。这些东西在现实中不移动,是因为你不想移动,而不是不能移动。所以,你的电脑电视书桌等都是动产。 各国对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也是不同的。现在,国际上并不是单纯地把是否能移动及如移动是否造成价值的贬损作为界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物的价值大小、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飞机、船只等,国际上通行将其界定为不动产。因为其价值较大、办理物权变动时要到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等。 动产和不动产有时是可以互变的。例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如果采摘了下来,那就变成了动产。钢材水泥等是动产,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变成了不动产。 债务人是指在经济上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即“我欠人” 债权人则是指在经济上亨有要求对方偿还一定价值的权利的人,即“人欠我”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 固定资产 Fixed Assets 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重要原则,一个企业把劳动资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价值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对于原始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而对于原始价值较小、使用年限较短的劳动资料,按照低值易耗品来进行核算。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它本身的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它的磨损分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两种情况;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叫做折旧,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限总和法等;固定资产在物质形式上进行替换,在价值形式上进行补偿,就是更新;此外,还有固定资产的维持和修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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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创造的新刑种。  1)指反动分子向政府登记后,将其交当地政府及群众监督改造,每日或每周须向指定机关报告其行动,限制其自由。  2)是解放区民主政权总结经验,适应处理、改造大批反革命分子的需要,把将某些反动或破坏分子交由群众监督改造的做法加以制度化而定名的。  3)是发动群众对敌专政,改造罪犯的好形式。  管制的经济学解释:  管制:制定政府条列和设计市场激励机制,以控制厂商的价格、销售或生产等决策。  两类管制:1.经济管制:对价格、市场进入和推出条件、服务标准等进行的控制。例如公用设施管制,电话、天然气、水。2.社会管制:这类管制用来保护环境以及劳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有关规定可以用以矫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种派生后果和外部性问题。例如:净化空气水源、确保核安全。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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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目录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词源 三、民法的内容和体系 四、民法的历史类型 五、中国民法的历史沿革 六、学习民法学的基本方法   民法 mínfǎ  [civil law] 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编辑本段]一、民法的概念  在民法慈母般地眼神下,每一个公民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含义:  2.1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范;  2.2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  2.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3、性质:  3.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3.2民法为文明法;  3.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3.4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为私法的全部;  3.5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因此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  3.6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因此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  3.7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因此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  4、分类:  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民法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之分。  4.1实质意义的民法  实质意义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实质意义的民法又有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之分。  4.1.1广义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因此,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不论其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均属于民法的范畴。  4.1.2狭义的民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指商法以外的私法。  在我国由于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例,商法并非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因此,实质意义的民法是指广义的民法。  4.2形式意义的民法  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由于我国民法典尚未编纂,所以严格地说,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但因我国《民法通则》是一部民事基本法,规范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也可以说《民法通则》就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编辑本段]二、民法的词源  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jus civile)。最初的罗马法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称市民法;对于被罗马征服地区的居民之间的关系及其与罗马人之间的关系的调整则适用由裁判法官形成的规则,称为万民法(jus gentium)(与罗马公民法相比,万民法具有以案例为主、灵活方便的特点,适用范围的扩大也使它克服了以往那种狭隘民族性的缺点,因而更能满足整个社会的普遍要求,更能适应奴隶主阶级的利益需要)。`  后来非罗马市民逐渐获得罗马公民权,两法的区别逐渐消失。公元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时,进一步汇总整理编成法典,到12世纪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见罗马法)。恩格斯说罗马法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13页)。  罗马法的理论体系对私有制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极大的影响,以至欧洲大陆都根据拉丁语(jus civile)分别将民法定名为 droit civil(法)、civil law(英)、 Zivilrecht(德)、граданское право(俄),都有市民法律和公民法律的含义。  日本明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从法语译为日语“民法”。中国古代法律文献原无民法一词,有关钱、债、田、土、户、婚等法律规范,都收在各个朝代的律、例之中,清朝末年至中华民国时期曾制订“民律”草案,后经修订于年分编陆续公布时改称“民法”,这是中国法律历史文献上对民法一词的第一次正式使用。据学者考察,我国法上的“民法”一词系来自日本语中的“民法”。[编辑本段]三、民法的内容和体系  1、古罗马时代  民法被看作“维护城邦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规则之总合”,有囊括全部法律规范的含义。在全部罗马法内容中,“私法”部分是其精华,其特点是确保私有财产和承认个人人格。因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的盖尤斯于公元 2世纪所著的《法学阶梯》一书(见罗马法学),把罗马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人法包括自然人(奴隶除外)在财产享有、转让以及在婚姻、亲属等关系方面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包括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物法包括权利客体、物权、继承、债等。诉讼法部分被认为属于保护民事权利的手段,而把它列入财产权利保护的章节。罗马法产生于奴隶制社会,完善于封建制社会,不仅是私人权利的古典表现,而且可以归结为“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的法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51页),“对简单商品所有者的一切本质的法律关系(如买主和卖主、债权人和债务人、契约、债务等等)所作的无比明确的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46页)。所以它成了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立法的蓝本。  2、资本主义的民法体系   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一部最早最完备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成文法律。它是仿效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体系编纂的,但将其中诉讼法的内容分出,并把物法分成两部分。该法典共分3编,即第1编人,第2编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限制,第3编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对法典的这种编纂体系,学者称之为“法学阶梯体系”或“罗马法体系”,采用者有荷兰、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1896年《德国民法典》的编纂仿效罗马法的《学说汇纂》体系,并吸收了德国普通法的内容,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 编,称为“学说汇纂体系”或“德国体系”。在中国,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典即采用这种体系。《瑞士民法典》的体系原来只分人格、亲属、继承及物权4编,对于债的部分则另行制订单行的债务法。学者认为这种体系实为德国体系的变体(1911年债的部分并入《民法典》,成为第5编)。此外,资本主义国家民法的编纂,又有“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区别,前者是在民法典之外,另外制定“商法典”,专门用来调整行纪、仓储、公司、海商、保险、票据等商事行为,采用的有法国、德国、日本、荷兰、比利时、葡萄牙等国。后者是把上述调整商事行为的规定放在民法典中,或是另将某些调整商事行为的法规(如公司、海商、保险、票据等)订立单行法规,但它们被视为民法组成部分的“民事特别法”,采用的有瑞士、泰国和中华民国时期的立法。  大陆法系诸国的成文法体系,摆脱了罗马法中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刑法和民法不分的混杂状态,把调整简单商品生产关系的规范改变成为调整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的规范。这在民法的内容和体系的划分以及在法典的编纂上都有着明显的进步。  英美法系各国没有民法典。英国有关民事方面的规范都在普通法和衡平法中规定。普通法形成的民事规范主要是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家事法等。衡平法则主要包括不动产法、信托法、公司法、破产法等。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英国又制订了货物买卖法、票据法、保险法、公司法等。   3、苏联东欧诸国民法的体系   1922制定、1923年施行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是十月革命后在列宁的指导下,由苏维埃工农政权所制定的第一部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民法。它抛弃了资产阶级民法的“私法”原则,其内容和体系是根据社会关系性质和种类确定的,即把土地关系、劳动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私有制国家民法传统的内容排除在民法典以外,另订土地法、劳动法和婚姻家庭及监护法等法典。《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体系是总则(包括权利主体)、物权、债(包括各种合同)和继承4编。其中主要是财产关系,也包括一部分与财产关系有联系的人身关系。1964年颁行、1975年修改的新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则增加了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涉外条款等编。1959年《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无总则外也大体相同。1958年《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分自然人、财产和所有权的变更、获得所有权的各种模式等3编。1964年《波兰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近似1922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体系。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民法典》和1975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法典》,把调整范围缩小在企、事业单位与公民以及公民相互之间为满足公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在民法典编纂的体系上改变了传统的方式。对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捷克斯洛伐克另订经济法典,民主德国则制定经济法规进行调整。[编辑本段]四、民法的历史类型  就传统意义来说,民法是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把当时存在的财产所有、财产流通、婚姻家庭和继承等社会关系予以确认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归根结底,它不过是现存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处于同一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不同国家的民法,虽因地域、民族、宗教等差异而表现出各自的特点,但它们不能超越出一定生产关系所规定的范围,从而在本质上有着共同之处。   1、奴隶制社会的法律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是历史上第一个确保私有制的法律,无论是古代的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和中国当时的法律,都确认生产资料(包括奴隶)属于奴隶主所有(见奴隶制法)。奴隶主对于自己的奴隶,可以像牲畜一样役使、转卖或处死。奴隶制国家的土地所有关系最初都带有原始公社公有制的痕迹,即属国家公有或国王所有,虽然国王可以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诸侯也可以分赐给陪臣,但土地的占有和一定的特权身份密切联系着,从而是不准买卖的。奴隶制国家对债权的保护多采取残暴的手段,债权人可以使不能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或其妻子儿女沦为自己的奴隶,甚或置他们于死地。  2、封建制社会的法律  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此外,还存在农民和手工业者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封建制法确认封建土地所有权是占有依附着农民的土地的贵族特权,其特点是将土地所有权的各种权能按封建等级结构予以分割,土地转让在原则上是被禁止的。耕地变成各个家族完整的自由的私有财产,乃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货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封建社会的债权制度,目的是促使农民依附于地主,例如通过土地、劳动工具和牲畜的租赁合同以及雇佣合同,促成或加深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不能还债的农民将终生在地主的土地上劳动。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不断发展,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合同制度也有相应的发展,虽然强调订立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但这只限于形式上的同意,利用经济上的优势进行高利贷盘剥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法禁止借贷收取利息,但准许债务人以土地进行抵押,债权人有权享有土地上的收益,而且并不用来抵债,实际上仍然是合法的高利贷。贵族家庭财产(主要是土地)通常要由儿子或由长子继承,妻子没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但可由继承人处获得终身赡养费。农奴的财产在没有继承人时归封建主所有。   3、资本主义民法    资本主义民法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生产工作者是免除人身依附关系的雇佣工人,同时还存在着基于自己劳动的个体农民、手工业者生产资料私有制。在这种生产关系制约下的一切资本主义民法,都具有下列特点:①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不可侵犯。法国1789年在《人权宣言》中宣布“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法国民法典》进一步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544条),“物之所有权, 不问其为动产或不动产得扩张至该物由于天然或人工而产生或附加之物”(546条),“土地所有权并包括该地上空和地下的所有权”(552条)。 ②形式上的平等。《法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行使不以按照宪法取得并保持的公民资格为条件”(第7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 8条)。类似的条文也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在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中。③契约自由。资产阶级民法不仅大大削弱了罗马法早期奴隶社会时代在缔结契约时那种繁琐的法定方式,基本上以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的条件,而且排除了中世纪各国民法对商品交换的种种限制,如《法国民法典》规定:“一切法律并未禁止其为买卖行为之人,均得买受或出卖”(1594条),“交易范围内的物品,除特别法禁止转让者外,均得为买卖的标的”(1598条),这就扩大了商品交换的范围。④法人制度的确立。西欧中世纪商人存在己久的既能集聚雄厚的资金、又能把风险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的臆想,在1807年《法国商法典》调整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实现了。虽然以后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国家及各个行政单位也取得了法人的资格,但法人的基本形式仍是股份有限公司。   到了帝国主义时期,欧美各国逐步改变以至舍弃了资产阶级原有的民事立法原则。首先是对无限制的所有权加以限制。原来法律赋予土地所有者的权限是下至地下,上至空间,后来对此施加种种限制,如《瑞士民法典》第667条就把土地所有者的权都限定在所谓:“有用的高度和深度范围之内”,第 691条更明确地规定土地所有人应准许通过其土地敷设管道以及空中和地下电线等。法国在年期间所颁布的许多法令,完全剥夺了对土地所有人对其地下和地上的矿藏、水流权利。1935年的法令还规定了“为航空利益的地役权”,即禁止土地所有人在距飞机场一定距离内营造或保存其地段上有碍飞行的设备和树木,并规定政府有权拆除有碍航行安全的一切障碍物。关于缩小土地所有权范围的规定,在德国、英国、美国的立法中也有充分的反映。其次是对契约自由原则的改变。20世纪初期在资本主义国家广泛流行着“准则契约”,亦称定式契约、附合契约。这种契约是垄断组织一方凭借自己的经济上的控制力量向对方提出自己事先拟定的“草约”,对方对此只有表示同意或拒绝,实际上是垄断组织强迫对方接受的契约。如果说资本主义国家初期契约关系中强制还可以勉强说成是“自由意思表示”,准则契约则无异于给垄断组织创建非官方法律的权利,使契约关系陷入无政府状态。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不得不纷纷制定法律、法令,对垄断势力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限制。最后,为了防止由于大量采用高度危险、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所造成的日益严重的损害,在立法上又常常舍弃了过失责任原则。如法律规定凡经营危险事业或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时,由此获得盈利者,不问有无过失,均应承担责任。   4、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   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民法,它否定了历史上存在过的一切形式的剥削关系,在生产和交换领域中建立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的互相合作关系。社会主义民法的主要任务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指导下合理地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积极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见社会主义法)。  历史上最早的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是十月革命的产物。苏联在年期间,公布了一系列国有化法令,将土地、矿藏、森林、水流以及工厂、银行、交通、邮电等资源和经济命脉收归国有,形成了以国家为唯一的和统一的所有者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初期,苏联又颁布了一系列集体化法令,在劳动人民自愿的前提下组成了集体农庄和其他集体经济,形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由以上两种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产生的归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公民生活需要的消费资料。此外,社会主义国家允许以个人劳动为基础而不剥削他人的个体经济存在。适应上述所有制的各种形式,苏联规定了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私人)不同种类的所有权(1922年公布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52条)予以区别对待,并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既给予企、事业单位以独立民事主体的资格,同时确认国民经济计划对于民事活动的指导地位,以利于通过经济核算制实现经济计划。如重要物资的供应合同、基本建设承揽合同、大规模的运输合同等,大部分都是企、事业单位之间根据计划指令而签订的。在继承方面,公民所继承的财产通常限于储蓄、住宅以及其他生活资料,法定继承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家庭在经济上的消费职能,在同一继承顺序中贯彻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一律平等的原则。同时给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处理其遗产的权利,但其遗嘱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不得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而生活困难的人的必继份。[编辑本段]五、中国民法的历史沿革  1、在悠久的中国古代文明史中,法律制度占有重要地位  自夏至周,调整奴隶社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制度已逐渐完备,只是还没有形成有系统的法典,规范内容散见于《礼记》等文献之中。如“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记·曲礼》),“土无二王”(《礼记·丧服四制》),“里田不鬻”(《礼记·王制》)等,说明当时土地属奴隶制国家所有和不得买卖的情况。“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周礼·地官·司徒》),说明当时重要的买卖合同必须有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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