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业务为何要打破刚性兑付的意义?

打破刚性兑付 资管业新规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 知乎0被浏览2分享邀请回答暂时还没有回答,开始写第一个回答无所不能 健康点 运动家
资管新规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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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渊:华创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市场、货币理论和固定收益市场。周文渊最新文章
  【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文渊)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对比,最新规定在过渡期、净值法、产品分级等诸多方面有所缓和放松,系统性降低新规对市场的冲击,同时新规坚持了打破刚兑、禁止资金池、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的方向,预计市场将对未来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形成更为稳定的预期。
  资管新规对中国资产管理业务、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会产生哪些深远影响?本文将使用严谨的数据图表和详尽的分析,对资管新规的十个热点问题予以解答。
  1. 资产管理规模将继续萎缩
  2. 资管新规降低理财预期收益率
  3. 去杠杆压力还有多大?
  4. 净值法=市值计量?
  5. 非标不会消亡
  6. 资本计提造成马太效应
  7. 流动性管理降低庞氏风险
  8. 打破刚兑,理财资金流向生变
  9. 新老划断的冲击弱化
  10. 新规出台降低系统性风险
  一、资产管理规模将继续萎缩
  截至2017年12月份,国内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银行理财、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基金公司专户(含子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内总计为109.35万亿元。资产管理新规之后,考虑到去通道、降低非标占比和净值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预计未来一年左右,资产管理总规模将在109.35万亿元的基础出现明显萎缩,预计压缩规模在20万亿元-30万亿元左右。 
  (1)按照资产管理新规的要求,公开募集的产品将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原则上不能投资非标资产。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而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按照新规,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信托集合资金计划、证券公司集合信托都属于公募产品,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投资非标资产的部分要么转为私募,要么自然到期消化。截至2017年12月份,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的总体占比为16.22%,这意味着总计有4.8万亿元非标资产要进行消化。
  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累计投资非标资产规模预计在18.8万亿元,考虑到信托公司资金募集对象多数为私募发行对象,但其中摩擦成本和自然到期,预计也会造成资金信托规模的下降。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公司专户也存在相当比例的资金投向为非标准资产,这一部门资产也面临自然到期带来的萎缩压力。
  为了缓和从公募到私募的过渡期冲击,资产管理新规对合格投资人规定进行了放松。一方面降低了合格投资人的门槛。对个人来讲,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就可以成为合格投资者。对机构来讲,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为合格投资者。另一方面,大幅降低了合格投资者购买单只产品的起步金额,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对银行理财来讲是有明显放松。  
  (2)新规严格限制资管嵌套,去通道路径明确。其一,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其二,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实际上增加了金融机构进行通道业务的资本成本。其三,银保监会在2018年年初的会议上就明确要求信托公司今年的主要工作是压缩通道,信托公司目前的单一资金集合信托规模为12万亿元,是通道业务压缩的主要品种。根据初步统计,目前潜在的资产管理通道业务规模为36.7万亿元左右,未来一年通道压缩的压力较大。考虑到基金公司专户、证券公司资管定向计划和信托通道的压缩空间,预计未来1-2年内通道业务规模会下降20万亿元左右。 
  (3)新规要求资产管理产品要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目前未实现净值化管理的主要是银行理财和信托计划,大部分采用的是摊余成本法,考虑到资产管理新规在积极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转向资产管理业务,鼓励银行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设立,银行有动力和积极性尽快推动向净值化转型,主动压缩理财规模。
  二、资管新规降低理财预期收益率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依然保持在较高位置,3个月理财预期收益为4.87%,1年为4.95%。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下降至7%-8%的水平。新规出台后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可能出现持续下行,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分别为资产收益率下降、杠杆下降降低收益预期、资金池业务和久期匹配降低期限套利空间、净值化造成银行理财主动压缩理财规模。  
  (1)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从量上来看,一季度以来国内经济信用收缩出现加速迹象。社融增速下降至10.52%,贷款增速下降至12.9%,M2增速下降至8.2%。利率方面,票据融资、企业融资和同业存单都进入下降趋势之中,考虑到未来货币政策仍然存在放松空间,预计资产收益率将继续下滑。 
  (2)资产管理新规限制了资产管理产品的杠杆倍数,势必降低产品预期收益水平和波动性。对平层产品要求公募产品杠杆上限为1.4倍,封闭式和私募的杠杆倍数不超过2倍。对结构化产品最高要求不能超过4倍(固收产品1:3),较新规之前的1:9、1:6有了大幅下降。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而言,由于杠杆倍数下降,其能够给予的收益回报将趋势线下降。
  (3)规范资金池业务和久期匹配降低期限套利空间。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同时,新规要求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同时,推动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净值化管理,要求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原有理财产品通过期限错配投资较长久期债券的操作策略将面临较大的市值波动风险,这会倒逼机构降低久期配置,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均衡。
  (4)净值化趋势和鼓励银行理财成立独立法人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理财主动压缩理财规模形成正向激励。新规规定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银行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成为大势所趋,从银行理财的角度来看,压缩规模既是落实监管政策的必然选择,也是梳理旧账,降低风险,确保资产管理子公司平稳过渡的现实需要,可以预期未来一年左右的时间,银行理财的规模将有所压缩,理财负债竞争的格局将阶段性逆转。而净值化管理也提高了银行理财操作的难度,降低理财投资的风险偏好,进而降低预期收益水平。
  三、去杠杆压力还有多大?
  在杠杆方面,《意见》对开放式公募、封闭式公募、分级私募和其他私募资管产品,分别设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禁止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进行份额分级。在可以分级的封闭式私募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均不得超过2:1。
  就产品杠杆而言,由于资产新规实施之前,对基金公司公募和专户产品的杠杆倍数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资产管理新规基本延续了产品倍数的要求,因此产品去杠杆的压力较小。风险比较大的是,固定收益结构化产品,据了解目前结构化信托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仍有部分老产品的固定收益产品杠杆倍数超过3倍,需要逐步进行清理,考虑到过渡期的适度延长,产品去杠杆将会平稳过渡。
  机构杠杆方面则依然存在一定压力。目前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的杠杆倍数,特别是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规模与资本金杠杆倍数极高,机构杠杆面临极大的下行压力。如果资本金不能有效得到补充,金融机构需要继续去杠杆。  
  四、净值法=市值计量?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提出,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从新规的表述来看,实施净值法并不一定要求资产管理产品全部采用市值计量。
  一是,部分产品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具体包括:(1) 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2) 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针对摊余成本法设置了5%的偏离阀值,如果偏离5%或以上的产品数超过所发行产品总数的5%,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
  二是,净值生成原则上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但并不一定等于市值法。按照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而第五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这意味着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应估值并不一定全都采用市值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可能通过其他非市价模型获得。
  五、非标不会消亡
  资产管理新规另辟蹊径对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进行严格定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具备以下特征: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上交易等。进而,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
  新规对于非标的限制较为严格。一是,要求公募产品不得投资非标类资产;二是,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并且严格期限匹配。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应当为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并明确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
  产品投资限制和严格期限匹配将对现有非标产品产生比较大的冲击。根据预测,信托公司、银行理财等持有的非标债权资产在23万亿元左右,考虑到证券公司、基金专户、保险资产管理持有的非标资产,总计规模预计超过30万亿元,考虑到主流非标信托的产品久期在3年左右,因此非标类资产的消化路径,一是随着资产管理新规过渡期的延长而得以自然到期兑付;二是将非标资产转向标准资产,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三是,转移到银行表内持有。非标资产具有估值方法和收益高等优势,牺牲部分流动性要求,仍然是不错的资产标的。
  非标类资产预计未来将面临压缩,但是非标业务将持续存在,有望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六、资本计提造成马太效应
  目前在实施中的各行业资管产品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或资本计量要求不同:银行实行资本监管,按照理财业务收入计量一定比例的操作风险资本;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管计划、部分保险资管计划按照管理费收入计提风险准备金,但比例不一;信托公司则按照税后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新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具体的规定有待监管机构的细则进一步明确,然而按照风险准备金和资本计提的大原则,大资产管理规模和小资本金资产管理公司的极端错配格局将被打破,资本较小或资金实力较弱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将更为艰难,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将出现马太效应。
  七、流动性管理降低庞式风险
  新规禁止资金池业务、强调资管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基础上,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久期管理,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禁止资金池产品有利于限制管理人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和收益腾挪,更为重要的是将产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能够降低资产管理产品出现庞氏的风险。
  为了降低资产管理产品的系统性流动性风险,新规在集中度方面,要求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同一金融机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产管理产品,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
  八、打破刚兑,理财资金流向生变
  目前市场维持刚性兑付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和存款,而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实现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新规为了进一步打破刚性兑付,首先,在定义资管业务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第二,引导金融机构转变预期收益率模式,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并明确核算原则。第三,明示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包括违反净值确定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第四,分类进行惩处。
  打破刚性兑付对投资人而言会产生较大冲击,资产管理产品如银行理财虽然提高了产品流动性,但是产品收益率面临下降,收益波动性则会提升。理财投资者的关注点从之前的期限、收益率将转向期限和产品夏普率,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成为可比标的,提高了相关产品的吸引力,引发资金从银行理财流向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九、新老划断的冲击弱化
  新规对过渡期设置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相比征求意见稿而言,延长了一年半的时间,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意见》的规定;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考虑到原有银行理财持有资产的久期和存续期管理规定,资产管理新老划断的冲击将被市场有效吸收,金融市场料不会产生太大波动。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之中,对于老产品到期后的浮亏如何处理仍难以界定,有待细则公布。
  十、新规出台降低系统性风险
  资产管理新规的出台稳定了市场参与机构的预期,特别是从公布的实际规则看,较市场预期和之前的版本有所放松,对市场影响偏正面。
  资产管理新规给予的过渡期延长到2020年,考虑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调整自2017年二季度即开始启动,一年多时间过去,不少银行理财规模和委外规模已经主动收缩,因此虽然本次新规出台之后,资产管理规模将继续下降,但规模收缩的边际冲击已经体现在金融资产价格之中。
  资产管理新规保持了打破刚兑、去杠杆、去嵌套、净值化等规定,延续了金融监管的思路,同时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在规范资产管理业务之后,金融系统面临的系统性风险逐步下降,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预期,提升市场风险偏好。
  在资产管理新规披露之后,包括之后的细则,将为债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有利的投资环境,长期利好债券市场。同时,新规较市场预期乐观,债券市场定价需要据此进行修正,短期也会对价格形成提振,特别是信用利差将出现下降。
  作者为华创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财新私房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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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编者按:日,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发布将近半年之际,资管新规正式落地。相比《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资管新规在过渡期、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净值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对于银行、保险、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信托等资管机构来讲,如何在&准资管新规&时代迅速适应更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新的监管要求,是下一阶段夺取资管&高地&的重中之重。  资管新规将促银行理财优胜劣汰  银行客户标准或重新调整  ■本报记者 毛宇舟  五一前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资管新规》)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内容相比,仍有多处进行了增减。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撰文指出,未来银行净值化的理财产品,在所面临的低风险客户群体大致不变的情况下,开发低风险的策略产品以取代刚性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有望成为银行资管业务发展的一大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未持有金融牌照的平台依托互联网开展资管业务,其违法违规行为更多、隐蔽性更强。如果不对那些非持牌机构进行约束,而是允许它们继续非法违规经营,资管业务的乱象将得不到根治。  奥维咨询大中华区金融业负责人盛海诺告诉本报记者,就智能投顾来说,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投顾市场,老百姓并不会为投资建议支付费用,但监管走在前面是必要的。  合格投资者门槛增加  《资管新规》规定,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对于合格投资者,要求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其中,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是征求意见稿中没有的内容。某股份制个金部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管新规中对于合格投资者的门槛要求比银行高净值客户要高,私人银行客户的资产要求则高于合格投资者的门槛,未来有可能银行对于客户的划分要重新调整。  目前,银行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高净值客户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光大证券分析师张文朗认为,在2015年-2016年债券牛市的时期,确实有很多债券发行人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案例,这需要银行加强对贷款、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监管。但如何对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进行监管,《资管新规》执行或许有一些难度。  资管业务回归本源  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资管新规》有助于推动资管产品和服务加快转型,引导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质,促进资管业务更加规范健康,从长远看将利好资管行业发展。尤其是,强调打破刚性兑付的相关安排,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必要性。但同时,这一系列监管要求的提出,对有关各方面带来不小的挑战,应充分利用近三年的过渡期,共同努力,协同推进。  《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普益标准认为,净值化转型将对银行的客群营销、系统支持、投资管理等产生较大影响,相对于大型银行,中小银行面临的转型压力更大。部分资产管理能力较差的机构将被迫退出银行理财市场,转向纯代销业务。  天风证券认为,顺沿净值化管理、打破刚性兑付的思路,保本理财和一部分原先具有保本保收益预期的非保本理财在打破刚性兑付要求下将会逐步推出,随之而来的是银行打两个人和机构客户以及负债来源的潜在流失问题。  智能投顾仍处于萌芽期  随着银行资产子公司渐行渐近,也受益于金融科技的发展,智能投顾出现在人们眼前的频率越来越高。此次《资管新规》要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取得投资顾问资质,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者变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备人工智能模型的主要参数以及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  普益标准认为,人工智能使用过程中的夸大宣传或误导行为,或将成为未来资管产品销售层面的一大问题。这是监管所预见到的,并给予了禁止要求。  盛海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投顾市场在国内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市场,本质原因是投资者不愿意为投资建议付费,这与国外差距较大。目前所谓的智能投顾是帮助投资人进行资产的组合配置,而不是帮助你去选择投资的具体标的资产,不过监管的前瞻性,是应该肯定的。  池业务的要求和去通道降杠杆的要求,将促使信托行业规模下降,减少风险隐藏。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2017年末信托受托资产余额约26.3万亿元,其中被认为&通道&业务占比较高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约60%。可以预见的是,去通道下信托规模增速将放缓或萎缩。  2011年起,监管层对信托资金池业务监管逐步趋严,要求存量资金池中的&非标资产&只能自然到期,不得新增,逐步压缩资金池中非标投资占比。此后,监管机构又多次发文,对信托公司资金池业务进行严格监管。  陈赤认为,当务之急是,信托机构要运用好过渡期的安排,化压力为动力,尽快改善资产质量、优化产品设计、升级产品模式。一是加快风险项目的处置,力争在过渡期内消化历史包袱,从而轻装上阵,迎接新的挑战。二是走基金化的道路,避免单一项目带来的过度集中风险。三是在处理风险项目时,探索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尝试不全额兑付预期收益、仅兑付本金不兑付预期收益以及不全额兑付本金等技术路线,逐步打破发生风险时本息全部刚性兑付的陈规。  15万亿元险资迎新规:年金等保险受影响大   ■本报记者 苏向杲  日,&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发布《资管新规》,15万亿元险资管理也将直面新资管时代。  从对保险业的影响来看,券商研究员及保险资管人士认为,在投资端,虽然《资管新规》降低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门槛,但整体上对投资端影响有限;在产品端,《资管新规》推动了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市场化,对于占比较高的储蓄型保险产品(即年金保险),定价利率的设定对于这类产品的价格影响大。  对险资投资端影响有限  《资管新规》基本延续了此前的险资&严监管&相关规定,券商研究员认为,其对险资投资端影响有限。  具体来看,《资管新规》主要规范了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也包括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其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遵从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号,下称《试点》)等管理规定。  从目前险资的大类投资来看,截至今年2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近15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1.91万亿元,占比12.72%;债券5.24万亿元,占比34.94%;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93万亿元,占比12.85%;其他投资5.92万亿元,占比39.49%。  从对险资投资端的影响来看,华宝证券研究团队认为,&保险资金投资运用中,固定收益类品种的占比较高,债券占比35%;其他投资占比近40%,《资管新规》的发布将对保险资产端形成影响。但受制于监管要求,保险资金对于投资非标产品的比例有上限要求。此外,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也将对占比超过35%的债券投资头寸估值产生影响,短期内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但考虑到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多以持有至到期为目标,影响有限。&  在资管产品方面,此次《资管新规》与2016年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多数条款一致,包括限制多层嵌套、公募分级、资金池、转委托等。华宝证券研究团队认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已受严监管,《资管新规》对其影响也有限。  值得一提的是,《资管新规》降低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门槛。在此前《试点》规定中,明确可以向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人发行,但门槛设在100万元起,本次新规规定固收类产品门槛为30万元,混合类为40万元,权益、商品和金融衍生品为100万元。门槛的降低有助于扩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可销售对象,将资产管理产品放在同一市场中参与平等竞争。  年金等储蓄型产品受影响大  尽管《资管新规》对投资端的影响大不,但对产品端影响颇大。  此次《资管新规》的主题包括&去杠杆&、&净值化&、&去嵌套&等,引导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型品种转向净值化路线,庞大体量的&刚性兑付&理财产品的结束,将彻底颠覆财富管理产品的表现方式,保险产品虽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但却是与广大百姓的财富管理息息相关的财富管理产品。  &保险公司在设计保单时,需要参考市场利率水平,投资者期望水平,生命表和死亡率,给付方式,经营情况等重要因素依据审慎原则确认保单定价利率。特别是对于占比较高的储蓄型保险产品(即年金保险),定价利率的设定对于保险产品的价格影响巨大。&华宝证券研报认为。  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监管一直推动保险定价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但是,由于银行理财产品长期保持刚性兑付的利率水平,市场真实利率未能充分反映,而为了能够提供更具有吸引力的保险产品,在财富管理市场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保险公司也都纷纷采用了&刚兑&的方式进行兑付,2016年万能险也一度采用7%以上的高结算利率吸引投资者,增加了保险资金的负债成本,加剧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华宝证券研究团队认为,从市场环境来看,《资管新规》的发布一定程度推动了保单利率市场化进程,考虑到保险合同属于表内资产,将对提升保险产品的市场吸引力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除年金等产品受影响较大之外,新规明确养老金产品不受新规影响。资管《新规》提到,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则发行过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于资管新规规范。  资管新规推动混合型基金&调结构& 保本基金加速转型  ■本报见习记者 王明山  五一假期前,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资管新规》正式对外发布,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此次《资管新规》正式稿的发布,开启了大资管行业的统一监管的新时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将直面资管新规带来的变化。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分析表示,《资管新规》从全部资产管理产品的高度对其中的公募基金产品做了进一步规范要求。  《资管新规》有如下规定: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来讲,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产品投资范围与比例、投资品种与风险特征明确的基金均不存在问题,但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尤其是对不同类型投资比例在&0-95%&的灵活配置型基金来说,需要进一步规范。  胡立峰进一步表示,按照基金一季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数据,拥有数据统计的2232只混合型基金中,有1174只混合基金需要整改,占比超过半数。其中,有852只混合基金需要把股票仓位比例下降到80%以下,另外322只混合基金需要把债券仓位下降到80%以下。  另外,《资管新规》明确禁止公募基金推出分级基金与保本基金。实际上,早在2016年三季度末,监管部门就针对证券投资基金推出避险基金指引,推动保本基金转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保本基金剩余近1461亿元,规模减少了近六成;分级基金的规模也大幅下降,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存量分级基金中的分级B合计资产净值已降低到300亿元以下。在资管新规的新要求下,预计会进一步推动保本基金的到期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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