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新三板董秘资格证考试,这些时间考点掌握了吗

问卷正在加载中,请稍候...
如果由于网络原因导致此框一直不消失,请重新刷新页面!
随着新三板董秘考试的日益临近,我们特地准备了一套模拟试题,题型根据股转的要求,也全部采用了客观题的形式,其中:1—10题为单选题,每题3分;11—20题为多选题,每题4分;21—30题为判断题,每题3分。
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3分,共30分)1、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B.监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且其在监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C.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D.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A.3%B.5%C.10%D.15%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A.3%B.5%C.10%D.15%4、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A.每 10 个交易日B.每月C.每季度D.每年5、某挂牌公司董事在公司挂牌前持有公司股票 100 万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办理初始登记时,分别登记为 75 万股 04(高管锁定股)和 25 万股 00(无限售流通股)。当年该董事在二级市场卖出 10 万股,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股份变动发生。请问,第二年年初时公司最多可以为该董事申请解限售的股数是()万股&*A.7.5B.10C.12.5D.156、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B.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C.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经理提供借款D.经理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时间内不得转让?&*A.半年B.1年C.2年D.3年8、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满足以下维持条件之一,其中不正确的是()&*A.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 1200 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B.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 万元;股本不少于 2000 万股。C.最近有成交的 60 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 3.6 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 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 6 家。D.投资者不少于 50 人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A.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届满的;B.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C.挂牌公司现任监事;D.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10、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 )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A.5%,10%,2 日B.5%,5%,3 日C.10%,5%,3 日D.10%,5%,2 日二、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5分,共50分)1、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多选题]A.真实B.公正C.完整D.准确2、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多选题]A.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B.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C.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D.挂牌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3、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多选题]A.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B.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C.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D.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4、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正处于筹划阶段,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应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多选题]A 该事件难以保密;B 该事件已经泄漏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C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5、下列哪些事项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多选题]A.经营范围B.公司名称C.公司法定代表人D.注册资本6、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的,主办券商应当最迟在披露前一个转让日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多选题]A.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B.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净利润为负值;D.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7、核心员工的认定,需经以下程序认定:()&*&[多选题]A.公司董事会提名;B.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C.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D.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董事会秘书对挂牌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多选题]A.负责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B.负责挂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C.负责挂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D.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9、日常性关联交易指挂牌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下列交易行为:()&*&[多选题]A.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B.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C.委托或者受托销售;D.担保。10、挂牌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多选题]A.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B.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C.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D.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三、判断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才可以举行,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错2、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鉴证意见。&*对错3、挂牌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对错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错5、《公司法》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对错6、挂牌公司在办理完股份登记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对错7、拟连续发行股票的挂牌公司,应当在前一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下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对错8、挂牌公司董监高买入的股票,可以每年年初集中一次办理股票限售。&*对错9、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须至少拥有 2 家以上的做市商,且每家做市商取得不低于挂牌公司总股本的 5%或 100 万股(以孰低为准)、且不低于10 万股的做市库存股。&*对错10、挂牌公司披露季度报告的,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对错
&提供技术支持本周末董秘考试,这些时间考点掌握了吗?(上)本周末董秘考试,这些时间考点掌握了吗?(上)光年以外新闻旧百家号阅读前言1、本资料适用于新三板董秘考试第二版题库。另,本资料适合考生在系统学习考试内容后使用,不适合无基础考生使用。2、本资料为汇通金服新三板董秘考试培训团队辛苦编制,转发请注明出处,感谢理解。3、本资料未包含题库所有时间考点,仅包含较为重要的时间考点。4、如需打印本资料,建议彩色打印,阅读效果更佳。一、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时间考点【前言】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三会通知时间】①
定期(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提前20日通知;②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③
定期董事会,提前10日通知;④临时董事会及监事会,通知时间由章程自行规定。【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通知当日。如:19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最迟应该在4号发出通知。3、【三会定期召开频率】①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③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注】董事会与监事会召开频率存在区别。4、【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下: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6、【股东大会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7、【股东撤销之诉】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不得担任公司的董监高的情形】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9、【股东代表诉讼】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股东可以按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10、【任期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二、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时间考点【前言】主要依据为《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时间点,如无特别规定,一般为两个转让日。1、【新任董监高报备】挂牌公司应当在5个转让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5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5个转让日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2、【定期报告披露】3、【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进行定期报告披露的,特殊原因需变更披露预约时间,主办券商应协助挂牌公司在原预约披露日5个转让日前通过报送端进行修改;在5个转让日内变更预约披露时间的,挂牌公司还应发布《关于变更XX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提示性公告》。4、【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5、【主办券商上传公告】主办券商15:30前提交,将于15:30后披露;15:30后提交的,将于15:30后披露;最迟应在披露日20:00前完成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查并上传。三、与股票交易有关的时间考点【前言】主要依据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1、【交易相关时间】2、【集合竞价申报撤销】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次集合撮合前5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申报可以撤销。3、【做市时间要求】4、【做市商不足2家】做市转让股票因做市商不足2家而被暂停转让的,暂停转让期间,挂牌公司应当每5个转让日在指定网站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提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将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5、【做市商报价义务】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6、【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并且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调节库存股票数量,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7、【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的情形】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20%时,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并且做市商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最迟于该情形发生后第3个转让日恢复正常双向报价。8、【集合竞价转做市】①挂牌公司应当在作出有关变更转让方式的决议后6个月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②全国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公司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的,自全国股转系统出具意见后的第二个转让日起该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9、【做市转集合竞价】①挂牌公司应当在作出有关变更转让方式的决议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②全国股转系统同意挂牌公司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自全国股转系统出具意见后的第二个转让日起该股票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10、【除权除息日】股票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全国股转系统在权益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T+1日,T为权益登记日)对该股票作除权除息处理。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11、【异常波动公告】股票转让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异常波动的,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股份转让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四、与股票发行有关的时间考点【前言】主要依据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1、【失信联合惩戒】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相关情形消除前不得实施股票发行。2、【现有股东认定】股票发行现有股东是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3、【是否超过200人】“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是指股票发行方案确定或预计的新增股东人数或上限与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人数之和不超过200人。4、【签订认购合同】已确定发行对象的,应当在董事会召开之前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合同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以非现金认购股票】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者盈利预测的,资产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和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应当最晚和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6、【两会决议公告】挂牌公司应当分别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决议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7、【股票发行方案】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董事会决议的同时披露股票发行方案8、【超200人发行】股东超200人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请核准。申请定向发行行政许可(即向证监会申请)需要提交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中国证监会受理发行申请文件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注意】关于涉及到两年财务报告的总结①超200人股票发行,需提交挂牌公司自己的两年及一期财报及审计报告;②收购挂牌公司,收购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收购人最近两年的财报(最近一年需审计),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除外;③要约收购挂牌公司,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需披露该证券发行人最近两年经审计报表。9、【股票认购公告】挂牌公司最迟应当在缴款起始日前的2个转让日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10、【签订三方协议】挂牌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1、【验资手续】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认购结束后及时办理验资手续。12、【向股转备案】挂牌公司在验资完成后10个转让日内,按照规定向股转让公司报送材料。13、【终止发行】已经提交发行备案材料的挂牌公司,应当在审议终止发行的股东大会召开后10个转让日内提交撤回申请材料。14、【使用募集资金】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15、【新增股份登记】挂牌公司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16、【相关文件披露】挂牌公司应当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且与中国结算协商确定新增股份挂牌公开转让日期后,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主办券商合法合规意见、法律意见书、股票转让公告。17、【发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应说明公司最近2年主要财务指标、按照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的变化情况。18、【股票发行衔接】挂牌公司前一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没有登记完成前,不得启动下一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策程序。19、【募集资金管理】①挂牌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②主办券商应当每年就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挂牌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20、【文件有效期】①财务报告: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期至多不超过1个月。②审计报告:以股权资产认购的,应当提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如有)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③评估报告: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认购的,应当提供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1年。21、【违规发行】①挂牌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核准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终止审核并自确认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公司的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②挂牌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并可以自确认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申请。③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个月至12个月内不接受该机构出具的相关专项文件,36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字人员出具的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五、与收购有关的时间考点1、【权益变动】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2日”均指2个转让日;)2、【收购否定性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②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③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④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⑤其他情形。3、【构成收购的信息披露要求】收购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编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披露,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该公众公司。(“事实发生之日”认定:以协议收购的,相关协议签订之日为“事实发生之日”;股票发行收购的,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之日为“事实发生之日”)4、【收购报告书】①
应当披露收购人及其董监高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该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前24个月内与挂牌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②
应当披露收购人及其董监高最近2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③
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其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最近1年会计报表应经审计,法人为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除外。5、【要约收购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6、【全面要约收购价格】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日前6个月内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7、【变更要约收购】①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②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能力。8、【竞争要约收购】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9、【要约收购违约】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10、【股份限售】收购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11、【持续督导】在收购人公告被收购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持续督导收购人。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光年以外新闻旧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只要还有明天,今天就永远是起跑线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l&&公司法&与新三板有关规则
l&&证劵法&与新三板有关规则
l&&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与新三板有关规则
l&新三板挂牌准入规则解读&挂牌条件适用标准
l&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及格式
l&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
模块二:&新三板交易监察及分层制度解读&&
l&转让制度解读
l&监察规则解读
l&分层管理制度解读
l&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解读
模块三:&信息披露和业务办理规则解读
l&信息披露规则要点
l&定期报告披露规则解读
l&临时报告披露规则解读
l&日常业务办理规则解读
模块四:&新三板发行融资与并购重组规则&&
l&股票发行业务解读
l&收购规则解读
l&重大资产重组规则
模块五:&新三板证券登记类业务解读
l&新三板登记业务入门
l&初始登记、新增股份登记
l&限售、解限
l&权益分派、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l&股东名册等查询类业务
l&证劵质押业务
l&证劵非交易过户业务
l&新三板市场证劵账户体系
l&新三板年报编制格式
模块六:&新三板董秘资格管理制度解读
l&董秘工作职责及权利
l&董秘任职要求
【授课师资】
赵老师&&&江苏中民金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博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企业上市总裁班讲师、十四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十二年股权投资经历、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董秘资格与独立董事资格专注于股权融资、公司IPO、公司兼并重组、公司事务、跨国投资业务。
李老师 &&申万宏源证券 &场外交易总部 &业务总经理
李老师同时具有“投行黄金三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自2007年专注深耕新三板市场,主导推荐挂牌企业数量50余家。对新三板市场具有深刻理解。申万宏源证券是新三板市场第一券商:推荐挂牌数量第一、挂牌企业融资额第一等等。
韩建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CPA、CIA、高级会计师。
拥有丰富的IPO、新三板实际操作经验,为多家公司进行IPO辅导,新三板挂牌服务,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规范的解决方案及财务造假识别,对审计准则、会计准则以及税法有深入研究。
崔彦军&&现任北京南北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先后在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金狮百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尚洋信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教务安排】
开学计划:&&第一期&1月11-13日、第二期 2月17-19日、第三期 4月14-16日
授课形式:&集中面授两天,课后可申请一对一优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做市交易、定增方案等(差旅费由企业提供).
费&& & &用:&&5600元/人/2天, 9800元/企业(不超过3人),含授课费、教务、茶歇及午餐费用。课程仅限60席,
部分学员企业或弘仁商学成功案例
上海底特 &430646 &第一家外资企业改制并在新三板挂牌
天准科技 &833231 &创新层企业,新三板第一家推出“员工市值增长分享计划”的股权激励方案企业
熊猫乳业 &834049 &创新层企业,拟IPO
科曼股份 &430156 &创新层企业,拟IPO
北泰实业 &831972 &创新层企业,拟IPO
梓橦宫 &&&832566 &做市交易企业,拟IPO
复洁环保 &836304 &弘仁关联基金A、B轮投资企业
一恒贞&&&&833652 &做市交易企业,被A股上市公司并购企业······
弘仁商学及关联企业团队,已累计为240余家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业务服务,并参与其中20余家挂牌企业的定增。弘仁商学,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培育具有资本驾驭能力的高管;更期待与企业一起成长!
【增值服务】免费赠送给您:
董秘办公室日常工作手册(2016) &&&&&&&&&&&&&&
新三板挂牌审核实战手册(2015)
新三板信息披露手册(2016) &&&&&&&&&&&&&&&&&&
新三板法律法规汇编(2016)
新三板申请挂牌公司高管培训试题(含答案) &&&&&
上交所董秘资格考试题库(2015)
深交所信息披露手册(2015) &&&&&&&&&&&&&&&&&&
深交所董秘资格考试试题(含答案)
【报名方式】
在开学前15个工作日,递交报名表电子档、免冠报名照电子档、名片电子档、单位推荐函电子档、报名费500元。
【联系方式】
班主任:李老师 & (同微信)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劵大厦南塔14楼
请联系我,谢谢
马上与学校免费通话
最新解决问题
· · · · ·
谁获得了奖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三板董秘考试报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