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需要每年到税务机关备案吗

请问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是否需要每年办理备案手续?有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访问次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三条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得后还要注意什么?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徐允标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科发火〔号 ),就八省市2014年3月至5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了说明,8个检查组共核查企业1723...
百度 www.shui5.cn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科发火〔号 ),就八省市2014年3月至5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了说明,8个检查组共核查企业1723家,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42家,存在问题但不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132家,问题企业高达约10%。
  所以,企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别以为就高枕无忧了,还是要加强后续管理,审核是否还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本文将通过三个情景案例,在申请优惠、后续申报、复审管理等方面分析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要注意什么。
  案例一 北京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发布《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公告》(公告编号)称其取得日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2014年起三年内(即2014年-2017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国科发火〔号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以下简称国税函〔号)进一步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评定往往在次年才能拿到证书,比如企业在2014年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5年3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载明的生效日期为日,企业在2015年3月取得证书后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的年度依然是证书生效的年度起,即日至日,而不是日至日。
  有些企业会混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年度。比如上例中的北京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的公告对优惠期表述错误,三年优惠期指2014年-2016年,而非年。
  此外,如果企业因疏忽而未进行优惠申请,在以后年度是否可以补申请?《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所以,企业符合条件但未进行优惠申请的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三年内)补充申请减免税。
  案例二 某纳税人前来咨询,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之前根据国税函〔号每年提交申报资料,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实施后附表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是否只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即可?此外年中企业进行工商名称变更,是否要进行报告?
  因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但是要求企业每一年都符合认定条件,所以在申请税收优惠后,企业必须就其是否还符合认定条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该报告义务可以分为随时报告义务和年度报告义务。
  随时报告义务是指根据国科发火〔号第十四条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所以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或更名的,须及时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以免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年度报告义务是指根据国税函〔号,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产品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研发费用结构明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占比等资料。
  根据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申报要求,企业还须填报申报表附表A107041,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所以,企业除了必须在年度申报时报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外,还须根据国税函〔号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后续报告义务。
  案例三 广东XX股份有限公司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公告》,但公告内文却称&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在重新认定期间根据相关规定按15%优惠税率进行了所得税预缴申报&。
  国科发火〔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企业如继续符合条件应及时申请资格复审。
  对此,企业必须了解复审和重新认定的区别,比如上述公告名为《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公告》,但公告内文却称&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明显是混淆了概念。
  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年度税,所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得税优惠有效期从年度1月1日起算,但证书有效期却是颁发日期起算的三年,所以出现了两个期间,暂且可以称之为优惠有效期和证书有效期。复审要求的&期满前三个月内&指的是&证书有效期&。实际上各地是将复审和认定工作同时进行,复审申请具体事宜企业应关注当地科技部门发布的公告。
  因为企业所得税优惠有效期是从1月1日起算,三年期满后理论上已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比如企业2012年取得日生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在日前证书还有效,但所得税优惠期(年)已过,对此应该如何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允许暂按15%的税率预缴的前提是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但是企业一般要在次年比如日才取得复审通过的证书,则日至日期间因复审结果不确定,旧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又已失效,严格来说企业不能按15%的税率预缴,对此企业应就预缴税率与主管税务部门加强沟通,降低税务风险。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如何预缴税款? 每日税讯文章-琪琪女性网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如何预缴税款?
每日税讯会员问:我公司一直是高新技术企业,今年11月到期需要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请问过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按照什么税率执行?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在重新认定前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在年底前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喜欢此文记得点赞哦!
文章转载自网络,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
每日税讯其它文章
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一是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每日税讯会员问:分公司之间收取的费用是否需要开发票呢? 分公司是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
一、申报表填写类1.《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主要存在哪些变化?答:(1)根据政策变化对部分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调整。为落实捐赠支出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税收政策,修订了《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每日税讯会员问:财税〔2008〕1号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哪些具体类型?企业向基金公司购买基金的分红或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红都算吗?答: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
汇算清缴忙中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风险提示服务”您用了吗?虽说是自愿选择提高申报数据质量,降低税收风险何乐而不为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提示服务,作为一项免费的功能并不改变申报流程,纳税人在上传报表后,将收到选择是否使用这项功能的对话框,纳税人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为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现公告如下: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9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5号),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的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
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有关会计行业组织: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
每日税讯会员问:企业给研发人员发放的福利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六条规定,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
作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本文版权属于每日税讯精选所有,转载请标明作者及来源于《每日税讯精选》,版权及商务合作010-,《每日税讯精选》公众号欢迎作者投稿,投稿邮箱xiaochen168@vip.163.com。喜欢此文记得点赞哦!...
主题:增值税率调整及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讲解主讲人:每日税讯孙老师讲师简介:每日税讯会员群答疑专家、专栏撰稿人。时
间:日(周日)20:00-21:00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及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已发布一段时间,随着马上就要到来的五月,
近日,某地税务机关对A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机电公司)开展税务稽查,定性该企业少缴增值税45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款30万元,构成偷税。A机电公司对定性其少缴增值税为偷税没有异议,但认为其少缴企业所得税不应定性为偷税,因为公司在税种登记时候,没有登记
每日税讯会员问:我公司委托个人从事劳务,支付劳务报酬时,凭借个人出具的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以及个人代开票时已附征个税的证明,我公司在支付时,不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直接列支了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
设计师小忆:我给甲公司设计VI (即企业VI视觉设计),取得一笔设计费。同时又给乙公司当设计顾问取得一笔咨询费。那我取得的设计费和咨询费的收入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呢?属于什么项目所得呢?作为税务部门的小编时常会有朋友问我类似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分类?”“工
每日税讯会员问:我公司一台设备,折旧年限10年,已提完折旧,但仍能用,这时残值还有个10万,后续修理了一下,花了50万,那么这个如何处理呢?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
重点读一、自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
1、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一批新的税收政策、管理要求进入实施阶段,申报表也进行了修订,那么纳税人如何做好2017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呢?答: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定程序。近年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深
主题:增值税率调整及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讲解主讲人:每日税讯孙老师讲师简介:每日税讯会员群答疑专家、专栏撰稿人。时
间:日(周日)20:00-21:00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及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已发布一段时间,随着马上就要到来的五月,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政策措施 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 使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发展和民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当前位置: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每年到税务机关备案吗?提供什么资料?
浏览(661)
收藏 (0)
【来&&&&&&源】河北省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
【引用文档】
【正&&&&&&文】
   问: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每年到税务机关备案吗?提供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四、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五、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相关词典:【12366】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每年备案一次?
问: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每年备案一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第七条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第八条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于享受其他优惠事项,需要在每年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 税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