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或公司搬厂是否有经济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十几年,因为公司开始搬厂,不给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如果搬厂后有没有经济补偿?_百度知道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十几年,因为公司开始搬厂,不给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如果搬厂后有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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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得拒绝,但搬厂不会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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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职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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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要不要给经济补偿?_百度知道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要不要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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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用人单位办公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应依据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约定,如未约定: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如果公司确实变更工作地点而员工不同意或协商不成的,公司不能要求职工辞职。除因为用人单位过错职工提出辞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否则职工提出辞职就无权主张补偿金。  另外,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强迫。  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变更工作地点是客观情势变化,导致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履行劳动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1、单位搬迁,员工的工作地点发生改变,那么需要变更合同。需要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并解除劳动关系。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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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的单位用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搬迁并不构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劳动者单方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1】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要给经济补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3】至于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还在工作一年内,可以再要求单位从工作第二个月开始起,每个月支付2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员工不愿去,代表员工是自愿离职跟公司无关,公司不用给经济补偿。但公司可以礼节性给予一笔钱!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第二,用人单位办公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应依据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的约定,如未约定: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如果公司确实变更工作地点而员工不同意或协商不成的,公司不能要求职工辞职。除因为用人单位过错职工提出辞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否则职工提出辞职就无权主张补偿金。另外,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强迫。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变更工作地点是客观情势变化,导致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履行劳动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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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随公司搬迁,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 & & 浙江绍兴某公司近期计划要将公司搬迁至杭州,好多员工不愿意随公司搬迁过去,公司询问了他们的意见,他们不打算去,但是目前也没有自己提出离职的,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公司搬迁至杭州而员工不愿意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具体的补偿标准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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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十八年,劳动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搬迁离劳动者住处八公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跟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如果公司不予赔偿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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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单位赔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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