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没归划能办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吗

  我家是农村的
2011年盖了新房子 结果没有房产证
只有集体的土地使用证
三十几户人家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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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现在都有房产证啦?看来你得去房管局问问了
  房子报建了没?你们当地的自建房都有房产证的么?
  2011年不用怕,我们这跟你一样,在09-12年之间全部都没报批手续,因为冻结了我们当地的建房手续,但是我们这全建了,根本不管政府,而且我们这里还是城中村,家家户户建了5层到7层。现在政府没办法了就统一给我们补办手续。  你们村毕竟是集体地,而且几十户的人口,国家如果不征收的话,是不会拆的,还会帮你们补办手续,你们自己也不要闹事,慢慢等就是了,马上国家就要统一土地确权,登记房产,你们就可以补手续了,希望我的建议能带给你的帮组
  没人能帮你  自己多跑腿  你的明白
  农村不是都没房产证吗  好吧,我只知道有些是这样  我老公在老家建个房子给他爸妈住  什么证也没有  将来要是他哥脸皮厚要住那房子都不一定说的清楚  所以奉劝未婚的姑娘  还是在城市买房住好  生活配套好不说  万一,我说万一离婚  还能分得一半  农村的房子谁要啊  能卖出去吗连个证都没有
  你是这村的不? 是的话你担心个啥?
  农村的房子从没见过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好像商品房才有房产证吧,城里的单位集资房好像也是没有房产证的。
  大部分地方农村的房子都是没有房产证的,即使你想去房管部门办好像也不好办。因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是不能自由转让的,所以房屋也不能自由转让(房屋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如果房管部门给办了房产证,就等于默认土地能够自由转让,就是违法。不过既然都没有房产证,也就不要担心什么了。当然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农村房屋也不能像城市房屋一样补偿。
  集体用地本来就是这样,即使你执行了报建,也只是房屋使用证  而房产证是指国有土地,一次性缴了土地出让金的那种土地开发的商品住宅。  两者不同之处是房产证的房子子能自由市场化地卖买,而房屋使用证的房子则不能,最多也只能在村集体里卖买。
  说的没头没脑,如果正常自建,村里批准的,村里打证明,到土管所办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非正常渠道建设,现在风头紧,村里敢出头吗?
  农村自建房都没有产证的,楼主是农村人吗?
  有房产证了啊
  山西农村建房都不用报批,自己做主,这才是应该的原生态。
  自己住呗,以后交税,为国家做贡献了
  不拆迁就不用担心。
  只要这房子现在是有人住的,而且一直是有人住的,那将来问题不大;如果盖了是想卖的,那问题就大了。只能对你呵呵了!
  海南的农村不都没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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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农村旧房改建新房没房产证需要补批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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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建房热情普遍高涨,出现了新一轮农村建房热,农村宅基地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住宅建设处于无序状况。长期以来,农村住宅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大,沿路建,临街搭,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的现象严重,村庄布局杂乱,房屋座落无序,既影响了村容村貌,又浪费了大量土地。二是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农民把建房地点选在路边粮田,导致公路、村道两旁部分耕地被占用。一些地方为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合法化”,采取了改变耕地性质的做法,先把耕地改变为场地,然后又把场地改变为荒地,一部分耕地在这种不知不觉的蚕食中消失了。三是“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明显。一些村庄盲目向外扩张,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庄外围延伸,而村内旧宅由于年久失修,大多成为破房、危房,无人居住,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一些农户建新房不拆旧房,多处占地建房,“一户多宅”现象比较普遍。四是农村宅基地私自转让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农民为了谋取私利,不惜将自己的宅基地、自留地甚至责任田作价卖与他人建房,更有些买地者假借当地农民的名义办理建房手续,达到逃费逃税的目的,这种现象在乡(镇)、村规划区尤为常见,因其行为双方互惠互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且涉及面较广,查处难度大。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农民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许多农民对宅基地所有权普遍存在着私有观念,认为宅基地可以祖祖辈辈继承下来,是一种私有财产。一些农民甚至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同时,许多农民相信“出门冲墙,心灰意凉”、“茅房对厨房,倒霉不吉祥”等封建信条,或听信风水先生“宅大招财,路宽出官”的胡言乱语,纷纷向村外寻找“风水宝地”建房。加之富裕起来的农民为求宽敞、讲美观、图方便,就舍弃老宅破屋,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以满足自己摆阔气、高人一等或“想致富,临公路”的狭隘心理。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策调整。与立法较为完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相比,农村宅基地方面的立法滞后,不仅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而且内容比较粗浅。虽然近年来一些地方也制定了有关宅基地管理的措施办法,但由于宅基地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有的地方管理办法不够规范,操作性不强,实施效果不甚理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在制度上进一步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难度。三是村镇规划滞后。长期以来,各地在建设规划上普遍存在重城镇轻农村的思想,对农村规划投入极少,大多数村庄没有规划,导致农村住宅建设无章可循,杂乱无序。少数地方虽然搞了规划,但有的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只注重新房整齐划一,而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监管不到位。一方面,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很难对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历年来一些乡(镇)对违法用地问题处理不规范,以罚代拆、一罚了之的现象比较普遍,给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必须拆除,但现实当中很难执行,使执法陷入两难处境。农村宅基地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土地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深入持久、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乡、村干部,要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土地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提高依法管地、依法办事水平。对广大群众,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努力营造全社会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2、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虽然作了规定,但比较宏观、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如对闲置宅基地、多占宅基地等没有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对宅基地审批后长时间不动工建设如何处理也没有规定,其他如审批程序、划分标准、费用收取、流转管理、地籍管理和相关法律责任都需要进一步具体的规范。因此,国家应加快农村宅基地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地方政府要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操作性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3、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宅基地规划管理。规划是龙头,是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各地要结合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各级政府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安排专项资金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要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旧村庄为依托,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各种废弃地、闲置地,合理布局公共设施用地、生产用地、道路用地和宅基地。4、立足内涵挖潜,积极推进宅基地整理。各地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整治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5、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要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行为,坚持按规划、按计划、按标准、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坚持统一安排,定点放样,不得自行选址。要严格执行农民建房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台帐制度,推行“四公开、三到场、一监督”制度,即建房用地指标公开,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公开,建房用地条件及申请名单公开,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选址到场,放线到场,砌基到场;接受群众监督。6、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宅基地监管执法。要切实加强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保证正常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要加强土地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批”行为的发生。要健全国土资源监管网络,在村一级设立国土资源信息员,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要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国土、建设、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
要凭着旧证才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
一定要有房产证哈不然土地性质会给乱批!
如果涉及以后拆迁补偿的,商业的好。不能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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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房价:农村盖房没房产证的,算违法乱建吗?_百度知道
农村盖房没房产证的,算违法乱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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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有房产证,不是违法乱建。  2、违法乱建,是指没有经过审批就私自建房,或者是经过了审批,但是建设的位置、面积和审批的不一致。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具体办理: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在校大学生(法学)
有土地证或宅基证都可以,没有建好哪里来的房产证。 还有村委会同意的集体土地也可以建房,只有村规划测量过的都行。
农村基本都没房产证,如果你的房子是以前的老房子是有土地证的 可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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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有土地证归划证手续齐全,能办房产证吗需要什么流程。
我有更好的答案
  农村自建房有土地证归划证手续齐全,不能申请理办房产证。  一、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二、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自己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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